规范农村“三资”管理-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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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意见(5篇范文)

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意见(5篇范文)

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意见(5篇范文)第一篇: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意见为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的管理工作,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三资”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农村集体“三资”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集体所有,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要充分体现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切实维护农民的权益。

但是,目前仍存在集体资产被贪占、挪用、挥霍浪费、随意平调或无偿占用,财务管理不民主、不公开,集体资金不代管核算、集体资产、资源被低价承包、变卖、折股等问题,有的引发群众上访,增加了社会不安定因素。

对此,从2015年3月起,各村、办事处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申报制度(见附件3),增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严格制度,加强对集体资金的管理力度。

(一)村集体收入管理制度。

凡有集体收入(指经营、发包、租赁、投资、资产处置等收入,上级补助收入、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一事一议”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等)发生时,做到应收尽收,收款三日内将资金上缴核算中心专户(镇经管站)储存,严禁村坐收坐支,不及时上缴也不上报领导的,镇农经站则不给于做账务处理,追究所辖办事处书记的责任,按有关制度规定将所坐收的款项限期交经管站代管并扣村班子当月的工资;私存时间超过三个月的,视为贪污行为,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直接责任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数额较大的移交纪检、检察机关处理。

(二)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

1、村级库存资金控制在2000元以内,由村现金保管员管理,其他多余资金全部纳入农经站专户储存,各村根据需要,填写资金用款申请,经办事处书记、包办事处领导、经管站负责人、分管领导、镇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核算中心根据用款事项或村级工程合同付款。

规范农村“三资”管理促进基层廉政建设

规范农村“三资”管理促进基层廉政建设

规范农村“三资”管理促进基层廉政建设摘要:目前农村“三资”的管理存在集体财产不明确,农村干部和群众易发生冲突矛盾等问题,这些问题对农村“三资”的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这些问题是当前农民和农村干部关注的重点和焦点。

本文笔者旨在以农村民主意识增强和一些村委会集体财务混乱为研究重点,解决当前农村“三资”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加快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

关键词:农村“三资”;集体财产;廉政建设;民主;经济发展农村“三资”即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及资源,想要稳定并且完善当前的农村基础经济制度(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就需要必须加强农村“三资”的管理。

为了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村“三资”管理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物质基础。

想要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提高农民的日常收入,让农村集体资产真正的得到使用,就不得不早日解决农村的“三资”管理问题。

1认识到为何要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目前多数农村中长期存在着农村干部腐败,相关工作人员工作能力不足,不能及时执行相关政策等问题,导致农民对农村干部不信任,对相关政策不信任,同时这些问题也成为了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的存在使得农村经济的发展受到严重影响,甚至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1]。

所以,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加速农村经济发展,获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必须要加强对农村“三资”的管理,制定相关制度,对农村“三资”管理进行规范。

2农村“三资”管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2.1农民和村委会的思想认识不足在农村“三资”管理的工作中,由于涉及到多方利益,管理情况十分复杂,这就导致农民和一些农村干部对其抱有畏惧心理。

根据分析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三个方面:其一,领导怕麻烦。

为了进行农村“三资”的管理,新的组织中心需要在村中设立新的办公基地,进购新的办公设备,进行工作人员的扩充,这些都需要大量的精力和资金投入,就需要一系列的申报整治工作,领导阶层可能就会消极工作来避免此类麻烦;其二,村干部怕失去权利。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报告三篇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报告三篇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报告三篇第1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报告农村集体“三资”是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总称。

农村集体资金和资产是广大农民群众长久以来共同创造的物质财富,农村集体资源是国家赋予农民群众的最基本的生产资料。

当前,农村不稳定的因素很多,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由农村“三资”管理不规范所引发的。

据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近三年来,xx农村上访案件145起,与“三资”有关15起;农村民事诉讼案件183起,与“三资”有关11起;农村党员干部违纪案件起,与“三资”有关起。

这说明“三资”管理还存在集体资金使用不规范、集体资产分配不公、集体资源流失严重、村务公开不到位等客观情况。

加强对农村"三资"管理,涉及农民切身利益、农村基层组织民主管理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

今年以来,xx纪委为摸清我区农村“三资”管理问题和滋生原因,找准根治良方,专门组成调研组进行了专项题调。

主要针对微权腐败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了“亮剑行动”,实施“三资”管理“清理计划”、“五务”公开“阳光计划”、涉农资金“春雨计划”,推动农村事务规范化、五务公开制度化、监督检查常态化、资金使用有效化,促进基层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务实为民,提升基层党员干部形象和群众满意度。

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状况全区29个行政村,195个村民小组,分属4个街道办事处。

20XX年实现村集体总收入433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1671元,当年新增农村集体资金产总额305万元。

截止20XX年XX月底,全区村(组)资产总额6313万元,资产总额1.56亿元,登记耕地面积28544亩,林地4072亩,水面5161亩,村办公用地336亩,村民宅基地9188亩,交通用地2704亩,荒地3228亩,其他用地合计6842亩。

规范农村“三资”管理,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规范农村“三资”管理,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规范农村“三资”管理,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农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也是诱发农村干部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历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视“三农”工作的政策措施之一,也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之一。

2011年6月份,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检查调研的通知》(赣农办字[2011]44号)文件要求,我县全面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农村“三资”管理特别是农村财务管理上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规范,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进一步加强“三资”管理对规范农村基层权力,加强源头预防腐败,维护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谈到如何规范农村“三资”管理,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农村集体“三资”的概念,即:农村集体资金是指村组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农村集体资产是指村组集体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权等其它资产;农村集体资源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

一、深刻认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的重要意义一要认识到规范“三资”管理工作,是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客观要求。

农村“三资”问题始终是农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多发领域,更是引发农民群体上访的重要因素。

近年来,县农业局和各乡镇政府、农经站在规范和推进村级财务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使村级财务管理沿着规范化方向发展。

但从目前状况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仍然存在着制度不够健全、“三资”登记和监管不到位的现象,基层党员干部涉及“三资”违纪违法案例逐年增多,据县纪委信访室提供的数据,2010年涉及农村“三资”管理的信访件为25件,立案件0件,2011年信访件32件,立案件3件。

随着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增多,很多村(居)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明显增多,开展“三资”清理、规范工作就更有必要,势在必行。

规范“三资”管理 促推农村党风廉政

规范“三资”管理 促推农村党风廉政

规范“三资”管理促推农村党风廉政作者:吴丽芬来源:《农业开发与装备》 2017年第4期吴丽芬摘要: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是农民群众十分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农村基层干部违法违纪问题易发多发部位。

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对规范农村经济管理秩序、遏制农村党员干部以资谋私、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2009年以来,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从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长效机制入手,2011年底全县24个乡镇全面推开,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逐步完善制度,运用科学手段,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2015年1月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联合发文公布了2014年浙江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县名单,我县名列其中。

关健词:三资管理;规范;促推;党风;廉政1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主要做法1.1 强化领导,制订政策,逐步完善制度建设景宁畲族自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为组长的“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着手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意见》、《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县农村“三务”和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等16个“三资”管理相关文件,从政策层面进一步明确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现实意义、具体做法,进一步健全了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制度,为有序推进规范化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

1.2 突破制约,摸清底子,扎实开展清产核资为扎实摸清村级集体财产底子,从2009年10月开始对村级集体实有资金进行了专项调查,全县254个行政村实有货币资金达到3 510万元,为“三资管理工作决策做好参谋。

从2010年1月开始组织全县各村开展清产核资,摸清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状况,为全县顺利开展“三资”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强化农村“三资”监管 推进基层廉政建设

强化农村“三资”监管  推进基层廉政建设
能入 账 。
六、 要做 好事 后跟踪 原 则。在村 级 公益 事 业 一 事 一 议 项 目做 好 后 ,
益 事业 的积极 性 。 三、 把握好 主次 分 明的原则 。在 要 结 合本 村 实际 情 况 ,制 定 相应 的
村 级 公 益 事 业 ~ 事 一 议 实 施 过 程 管护 制 度 ,做好 项 目的 日常 管理 养
议 工作 阳光运 作 力度。
五 、 做到 用管 并举 原则 。要 做 要
务原 则 。 目前村 组 集体 经 济 都 比较 到 花小 钱 办 大事 。加 强 对所 筹 资 金
薄 弱 ,各村 在做 一 事一 议 公 益事 业 使 用 的监督 管 理 工作 。 完 善一 事 一 时, 要量 力而 行 , 稳步 推 进 。 因为 每 议 筹资 项 目和 预 算 、 决算 监 督 制度 ,
负担 ,要 充分 调 动基 层 群众 兴 办 公
议 、 员 大会 审议 、 f 1 大会 或 党 村 居 民 村 f )民代 表 会 议 决 议 和 决 议 公 居 告 、 果 公 示 程 序 进 行 。报 账 员在 结
报 账 时 . 须携 带有 关会 议 记 录 、 必 协 议 、 同等相 关材 料 . 票 据 一 同入 合 随 账 , 三 资 ” 管服 务 中心 不 但 要 查 “ 监 看票据 . 还要 查 验 相 关材 料 程 序 才
下 六项 原则 。


理 财 小组 监 督 权 保 持 不 变。 “ 个 四
统一”即: 。

事 一议 ,特别 是 涉及 村 民 切身 利

是 统 一 银 行 账 户 。各 村f ) 组
村 民 民主议事 原则 。这 是做 益 的 筹 资筹 劳 问题 , 要做 到公 开 、 透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做 法 及 成 效
f 主 要 做 法 一1

是 健 全 监 管 体 系 , 行 监 管 作 效 率 。 面 实施 利 民便 民 、 民解 代表 、 推 全 为 离退体干部代表 组成的理 事
让 民 。 模 式 。 我 镇 根 据 县 出台 的 《 集 体 忧 、 民 满 意 的 “ 心 工 程 ” 村


加 强 村 集 体 “ 资” 理 的 三 管 监 管 办公 室等 “ 室 一 中心 ” 推 行 公 开 . 三 、 坚持 常 规 公 开 、 题公 开和 热 点 “ 两委+ 事会 ”“ 廉 谈话 ” 村 理 、农 等 点 公 开相 “ 结 合 ” 各 村 组 建 了有 三 。
监 管模 式 . 高为 民服 务 水 平 和 工 代表 性 的社 会 名 人 、 员代 表 、 大 提 党 人
用 好有 关法 规和 政策 。 实 效 的原 则 . 订 培 训规 划 , 制 采取 以会 代训 、 观考 察 等 参 情况 的检 查 指导 ,推动 落实 金 融支 持农 民专 业 合作 社 发 五是 加 大扶 持 力度 。加 大政 策扶持 力度 , 出专项经 拨 二 是 加 强培训 教 育 。按照 分类 指 导 、 级 负责 、 重 展工 作 的落 实。 分 注 多种形 式 , 大力加 强合 作社 各类 培训 教 育。 泛 开展 面 向 广 费 支持试 点工作 , 涉农 扶持 资金 向试点单 位倾 斜 。每 各类 以理事 长 为 主的经 营 管理 人才 , 以会计 为 主 的理财 能 手 . 年将 组织 开展茶 叶专 业合作 社示 范社评 选活 动 。 被评 为 对 以专业 技 术人 员为 主 的种 养能 人 。以经管 干 部 为主 的县 茶 叶专业 合作社 示 范社 的奖励 资金 为 5 1 ~ 0万元 。 授予 茶

农村三资管理制度

农村三资管理制度

农村“三资”管理制度为强化和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工作,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村级经济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乡财务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三资”管理工作。

每村配备一名结算员,由村出纳兼任,负责本村和所辖村民小组资金的结算。

村代理会计由村会计兼任,代理所辖村民小组记账和核算。

一、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村组集体要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建立健全现金内部控制制度。

、实行现金结算制度,每村配备一名现金结算员(由村出纳兼任),负责本村、组票据的管理和现金的结算。

村现金结算员按月与乡结账,核对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并填写货币资金结账清单。

、严格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结算员负责一切经济往来中的货币收取和支付,并凭收支原始凭证按发生时间先后顺序登记现金、存款日记账,非出纳人员一律不得管理货币资金。

、村、组集体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预留印鉴制度,以合并前后的村、组为单位开设集体专户,预留代理会计印鉴、结算员印鉴和各村或组公章。

取款时,必须先由村结算员提出申请并签章,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村委会主任审批,代理会计审核签章后,村结算员方可办理取款业务。

、村组集体资金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备用金限额为元,备用金按月与会计结账,结账后超备用金范围的多余现金必须存入银行专户,严禁各村另设户头存款或公款私存。

二、财产物资管理制度、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元以上或价值不足元、但使用年限较长的劳动资料应纳入固定资产核算。

、各村必须严格按财务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固定资产折旧费。

、健全固定资产明细账,及时详细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使用、转移等情况。

、对生产性的固定资产,要充分发挥其效益,采取承包或租赁的方式签订有偿使用合同。

、固定资产的购置、处理,必须经过村民会议审议通过,进行张榜公布,并报乡“三资办”备案。

、对不按民主程序购建、处理固定资产,造成浪费和流失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单位负责人的行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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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农村“三资”管理,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农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也是诱发农村干部腐败的一个重要因素。

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历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视“三农”工作的政策措施之一,也是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之一。

2011年6月份,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检查调研的通知》(赣农办字[2011]44号)文件要求,我县全面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农村“三资”管理特别是农村财务管理上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规范,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进一步加强“三资”管理对规范农村基层权力,加强源头预防腐败,维护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谈到如何规范农村“三资”管理,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农村集体“三资”的概念,即:农村集体资金是指村组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农村集体资产是指村组集体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权等其它资产;农村集体资源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

一、深刻认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的重要意义一要认识到规范“三资”管理工作,是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客观要求。

农村“三资”问题始终是农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多发领域,更是引发农民群体上访的重要因素。

近年来,县农业局和各乡镇政府、农经站在规范和推进村级财务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使村级财务管理沿着规范化方向发展。

但从目前状况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仍然存在着制度不够健全、“三资”登记和监管不到位的现象,基层党员干部涉及“三资”违纪违法案例逐年增多,据县纪委信访室提供的数据,2010年涉及农村“三资”管理的信访件为25件,立案件0件,2011年信访件32件,立案件3件。

随着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增多,很多村(居)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明显增多,开展“三资”清理、规范工作就更有必要,势在必行。

因此,只有不断规范农村“三资”工作,把问题消除在基层、在萌芽状态,才能有效地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如在2010年,八都镇院背村的李某、陈某等村“两委”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共同参与截留套取私分国家财产共61737元,村集体财产33688元,在群众当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经县纪委调查处理,对李等人给予了开除党籍等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要认识到规范“三资”管理工作,是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

当前,农村不稳定的因素较多,但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农村财务不公开或公开不到位、集体资产分配不公、集体资源流失严重等。

这些问题直接侵害了农民群众利益,影响农村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了农村基层政权的巩固。

去年开展的“三资”清理工作也就是想通过建立制度、健全机制、规范农村“三资”管理,杜绝“三资”运行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基层组织公信力,实现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如2010年,水田乡风彼村的高某、黄某等“两委”班子成员,贪污集体修路工程款2万元、贪污国家粮食补贴2万4千多元,致使群众集体越级上访,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

经县纪委调查处理,高某等8名村“两委”成员严重违反纪律,并移送司法机关进行了处理。

三要认识到规范“三资”管理工作,是加快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需要。

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凡是村级财务及“三资”管理搞得好的地方,村级经济就发展得又好又快。

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既可以堵塞“三资”管理漏洞,起到“节流”作用,又可以充分挖掘集体存量资产资源的增值潜力,发挥“开源”作用,增加村集体积累,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弥补新农村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

二、当前我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情况(一)我县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的主要举措1、资金回“笼”,全面推行村级财务委托代理。

2003年,我县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混乱,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结合农村税费配套改革,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领导的支持,在全县大力推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委托代理服务(即“村账乡代理”),全县18个乡镇全部建立了农经站,每个乡镇都至少配备了3人,全县249个村(居)委会财务全部纳入了乡镇农经站管理。

为了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我县先后制定并下发了《吉水县村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水县村级财务“村有乡管”实施办法》、《关于清理村级财务规范“村帐乡代理”,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方案》、《吉水县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吉水县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开展农村“三资”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资产入账,全面组织开展村级清产核资工作。

我县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从2011年6月15日开始启动,通过走访、实地测量、查阅账目资料、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由乡镇纪委牵头,财政所、农经站配合,对村集体所有的“三资”情况进行逐一核实,彻底摸清了底数,建立了明细台账,整理了合同档案。

目前,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总额三亿八千六百多万元,其中货币资六千二百多万元元,固定资产三亿二千万元元;全县农村集体资源总面积两百四十多万亩,其中集体所有农用地总面积两百三十多万亩,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总面积两万多亩。

3、交易进站,全面推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

全面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坚持“应进必进”的原则,村集体凡使用国家、集体资金建设的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农业、林业、交通、水利等)的招标投标,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出让和大宗物品采购等,没有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必须进入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进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

为此,我县于2010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打造阳光便民利民服务超市》、《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其目的就是为了规范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和处置。

去年以来,全县各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共交易宗数33宗,交易金额达到601.2万元,增收节支数62.3万元。

4、监督入网,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化建设。

依托全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和应用平台,逐步建立农村集体“三资”计算机网络监督管理系统,实行省、市、县、乡四级联网。

逐步将村集体资产资源台账、项目招标投标进程、物资采购、合同审查等资产资源管理情况以及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录入监管系统,实现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和实时监督,提高监督管理水平。

(二)当前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1、村级财务管理上:(1)票据把关不严。

自从乡镇农经站运行以来,通过业务部门检查和相关部门审计情况来看,农经站与村委会办理票据移交时,农经站经办人责任性不强,对交接的票据只是对票据金额的核对,而对票据入账把关不严。

具体表现以下几个方面:①白条入账多。

经审计发现,全县各村入账发票90%以上是白条子,有的票据完全可以取得正规发票而未开具正规发票,特别是金额大的项目资金开支报销时,没有正规发票和合同,而以白条入账,有的村收入票据没有使用“吉水县村(居)委会统一收款收据”而是以未经审核的其他票据入账。

如根据2011年的村干部离任审计汇总,全县白条子支出574万多元,平均每村接近2万元,所有白条子支出又以新农村建设、村部建设和村级道路建设支出为主。

②票据报销手续不齐。

从农经站入账的票据来看,有的发票只有经手人和审批人签字入账,有的只有审批人签字入账,有的没有一人签字也入账。

如许多新农村建设的行政村,未按要求缴纳税款就直接到镇经管站报账,这是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③村(居)委会招待费过多。

根据2011年审计结果汇总,上届村(居)委会任职期间,共支出招待费23952285.4元,以此次审计的300个村(居)委会平均,每个村(居)年均26613.65元。

高的如文峰镇水南背村委会2009年100164元、2010年81544元、2011年100171元;八都镇江背村三年281374.1元,每年93791元;八都镇兰花村三年260556.6元,年均86852.2元;八都镇龙城居委会三年235741.8元,年均78580.6元;水田乡石鼓村2009年90345.8元、2010年97108.07元、2011年105384.4元。

(2)做账不规范。

一是村级报账不及时。

有的村半年报一次账,有的村一年只报一次账,从而影响了农经站及时做账。

如阜田镇育贤村、水田乡五星村、丰彼村、西流村、黄桥镇西岸村、枫江镇垇头村等;二是有的乡镇农经站对村级报账移交的票据没有及时整理装订,而是把票据进行积压堆放,几个月做一次账、甚至一年做一次账。

(3)票据管理不规范。

一是票据使用范围不规范。

没有严格按照《吉水县村(居)委会统一收款收据管理意见》执行,有的用“村(居)统一收款收据”开具计生押金、建房收费等中央和省已经取消的收款项目。

二是票据核销工作不到位。

按照票据管理办法规定,乡镇农经站每年年底都要对各村的收据进行核销、统一封存,而有的乡镇农经站对票据核销工作做得不够,只发放,不核销,造成票据管理混乱,甚至有的村有票据遗失现象发生。

2、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处置上:(1)重大决策上不民主。

有些村干部在处理村级日常生活资产、资源上独断专行,刚愎自用,不征求村民意见,不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进行决策,违法违规发包,最终导致村集体资产、资源无形流失。

如盘谷镇岭口村龙某、黎某,2011年分别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在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的情况下,将村委会所属的两块山场通过间伐形式流转给吴某某,致使吴某某滥伐山场34.1某,滥伐杉树蓄积164.9立方米,折合出材量115.5立方米,让村集体蒙受了巨大损失。

(2)村务公开流于形式。

现在很多村在开展村务公开上疲于应付,流于形式,对集体“三资”情况公开不及时、不彻底等现象十分严重。

如金滩镇许某,在担任某社区党支部书记期间,在未召开村民大会及公开招标情况下,将土地平整工程承包给了许某某等人,在村务公开时只公开了此事项,却未对该工程75702.5立方米的土方量及551022的工程款向村民予以公开,严重侵犯了群众的知情权。

(3)资产收益管理不规范。

有的村以其他费用支出直接冲抵承包款和租金,收支均不入账;有的村收款后,干部私自保管挪用,长期不报账;有的村资产收益使用无计划,寅吃卯粮。

如在2011年财务清理的时候,担任黄桥镇某村村主任的刘某,身上还揣有96年至2002年担任村小组和保管期间未上交的3278.7元现金,构成挪用资金错误。

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受到了党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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