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专利侵权官司的六个基本问题
专利侵权判定指南 2017 理解与适用

专利侵权判定指南 2017 理解与适用1.引言专利侵权是指他人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对专利权范围内的技术活动进行了使用、制造、销售、进口或者贮藏等侵权行为。
专利侵权的判定一直是一个复杂而又具有争议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最高法院于2017年发布了《关于审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7年专利侵权指南”),该指南对侵权的认定、举证责任、侵权损害赔偿等多个方面做出了细致的规定。
2.专利侵权指南解读根据2017年专利侵权指南,对于侵权的认定,主要应从侵权行为、侵权责任和举证责任三个方面进行审查。
侵权行为应当明确表示在实施侵权行为时,是否涉及了专利权人的专利权利益。
而侵权责任则涉及到侵权方的过错程度,实施侵权行为时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或者过失。
另外,举证责任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指南中明确了侵权方和被侵权方在举证责任上的区别。
3.专利侵权指南的适用2017年专利侵权指南的发布对于专利侵权案件的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不仅规范了相关的法律适用,也为专利权人和侵权方之间的纠纷解决提供了依据。
在具体应用时,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和相关证据进行判定。
值得一提的是,在适用专利侵权指南时,不仅要考虑到指南本身的规定,还需要综合考虑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实际情况。
4.对于专利侵权指南的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2017年专利侵权指南的发布是非常及时和重要的。
在科技日新月异的时代,保护知识产权对于创新和发展至关重要。
专利侵权指南可以为专利侵权案件的司法审理提供更为明确的法律依据,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创新成果,也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投资和创新活动。
5.总结2017年专利侵权指南的发布,为专利侵权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法律依据,为保护知识产权、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创新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实际应用中,需要综合考虑专利侵权指南的规定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全面而深入地理解和适用专利侵权指南,为侵权案件的解决提供更为准确和合理的判决。
专利侵权案例法律知识点(3篇)

第1篇一、引言专利侵权案件在当前社会中日益增多,涉及各个领域和行业。
专利侵权不仅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还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本文将结合专利侵权案例,对专利侵权法律知识点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专利侵权概述1. 专利侵权定义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擅自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
专利侵权行为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专利产品,或者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2. 专利侵权类型(1)直接侵权: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专利的行为。
(2)间接侵权: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实施专利侵权行为,仍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帮助、宣传等。
三、专利侵权案例分析1. 案例背景甲公司拥有一项名为“一种新型节能灯具”的实用新型专利。
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在其生产的灯具上使用了与甲公司专利相同的结构、技术特征。
甲公司发现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2. 案例分析(1)侵权认定法院审理认为,乙公司的灯具与甲公司的专利在技术特征上具有相同之处,且乙公司明知甲公司拥有该专利,却仍然实施侵权行为,构成专利侵权。
(2)法律责任根据《专利法》规定,乙公司应当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甲公司经济损失。
3. 案例启示(1)权利人应加强专利保护意识,及时申请专利,确保自身合法权益。
(2)企业应尊重他人专利,避免侵权行为。
(3)法院应加大专利侵权案件审理力度,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
四、专利侵权法律知识点1. 专利侵权构成要件(1)专利权有效存在:专利权人拥有合法有效的专利权。
(2)侵权行为存在:行为人实施了专利侵权行为。
(3)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
(4)侵权行为具有危害性:侵权行为给专利权人造成损失。
2. 专利侵权责任(1)停止侵权:侵权行为人应当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赔偿损失:侵权行为人应当赔偿权利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3)公开道歉:侵权行为人应当向权利人公开道歉。
3. 专利侵权诉讼时效根据《专利法》规定,专利侵权诉讼时效为两年,自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追责机制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法律追责机制知识产权是一种法律保护创造性成果的制度,它保护了创作者、发明家和创新者在其作品和发明上的权益。
然而,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可能会对权利人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创作积极性的削弱。
为了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各个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追责机制。
一、认定侵权行为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首先需要认定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包括对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商业秘密等进行非法使用、复制、传播或销售等行为。
侵权行为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例如制造和销售盗版制品的行为。
法律对于不同类型的侵权行为有着明确的规定,对于判定侵权行为的主观意图和客观结果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二、法律追责机制一旦侵权行为被认定,权利人可以依靠法律追责机制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追责机制主要包括民事追责、刑事追责和行政追责。
1. 民事追责民事追责是指侵权行为导致的经济损失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进行追偿。
权利人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消除侵权影响并赔偿损失。
根据不同的侵权行为,法院可以判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如若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是商业性的,还可以要求侵权人支付利润偿付。
2. 刑事追责对于严重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进行刑事立案追责。
根据不同的侵权行为,法律规定了相应的罚则,例如对于制作和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可以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追责的主要目的是惩罚侵权人并预防类似行为的再次发生。
3. 行政追责行政追责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行政追责的主要目的是对侵权行为进行惩罚和制止,以维护知识产权的正常秩序。
行政追责的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以及吊销许可证等。
三、加强执法力度为了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加强执法力度是非常必要的。
政府部门应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监测和查处力度,加强与权利人的合作与协调。
同时,应完善法律法规,提高对侵权行为的追责力度和处罚力度。
发明专利侵权判定标准是怎样的

发明专利侵权判定标准是怎样的一、发明专利侵权判定标准是怎样的?发明专利侵权判定标准一直以来都是各国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点问题。
专利侵权判定和判断合同违约不一样,合同有相应的合同条款,可操作性比较强,而专利侵权判定需要与权利要求书做比较,被控产品方案很多情况下与权利要求书都是不一致的,不一致达到什么程度构成侵权,不一致达到什么程度不构成侵权,从国外的侵权判定司法实践来看,经历了一个从整体方案比较到具体特征一一进行对比的过程,中国侵权判定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国外尤其是美国的侵权判定原则。
专利侵权的判定遵从等同原则,等同原则的判定准则是“方式、功能、效果”三一致,即专利发明和被控侵权物相比较,在必要技术上是否以“基本相同的方式,得到基本相同的功能,产生基本相同的效果”作为判定是否构成侵权的依据(也有称之为三基本原则)。
实践中由于进行等同物替换导致的效果有所不同,可能优于或者劣于专利,但只要在实现发明目的范围内的变化,都应当属于等同原则基本相同的范围内,实践中还有一些改劣发明,如果因改劣发明,致使不能实现发明目的,或者技术手段发生了根本变化,就不构成专利侵权。
判定侵权与否中等同规则的演进:判定专利侵权对比方法的演进上,以发明专利的全部技术特征原则来认定侵权是否成立,即独立权利要求的每一个技术特征要么以相同的方式出现在被控侵权客体中,要么以相似的方式出现在被控侵权客体中,两者必须满足其一,否则不能认定侵权。
后来的司法判定中,全部技术特征被整体等同规则替代,整体等同规则的运用明显地加强了对专利权人的保护,但权利要求被过宽解释增加了等同原则适用的不确定性,影响到公共利益,随即便出现了“特征一一对应”标准,比较方法上有了重大转变,以“逐一要素比较法”来判定侵权,用以平衡专利权人和共公利益,这一方法将专利保护范围由字面意义的限定拓展到权利要求中对应的所有等同物,排除无关紧要的替换和简单的复制,等同替换的标准是被控侵权物是否以实质上相同的方式、得到实质上相同的功能、发挥实质上相同的效果,并且这种“方式、功能、效果”的相同性对同一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此种情况下,可以认定为专利侵权成立。
《专利侵权判定指南》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利侵权判定指南》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一)确定保护范围的解释对象1、审理侵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件,应当首先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书记载的技术特征所确定的内容为准,也包括与所记载的技术特征相等同的技术特征所确定的内容。
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时,应当对专利权人作为权利依据所主张的相关权利要求进行解释。
2、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与从属权利要求相比,其保护范围最大。
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时,通常应当对保护范围最大的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作出解释。
3、一项专利中有两个以上的独立权利要求的,应该根据权利人提出的请求,解释其中有关独立权利要求确定的保护范围。
4、权利人主张以从属权利要求确定保护范围的,应当以该从属权利要求记载的附加技术特征及其直接或间接引用的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一并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
5、技术特征是指在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中,能够相对独立地执行一定的技术功能、并能产生相对独立的技术效果的最小技术单元或者单元组合。
(二)解释原则6、专利权有效原则。
在权利人据以主张的专利权未被宣告无效之前,其权利应予保护,而不得以该专利权不符合专利法相关授权条件、应予无效为由作出裁判。
专利登记簿副本,或者专利证书和当年缴纳专利年费的收据可以作为证明专利权有效的证据。
7、折衷原则。
解释权利要求时,应当以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内容为准,根据说明书及附图、现有技术、专利对现有技术所做的贡献等因素合理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既不能将专利权保护范围拘泥于权利要求书的字面含义,也不能将专利权保护范围扩展到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专利申请日前通过阅读说明书及附图后需要经过创造性劳动才能联想到的内容。
8、整体(全部技术特征)原则。
将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所表达的技术内容作为一个整体技术方案对待,记载在前序部分的技术特征和记载在特征部分的技术特征,对于限定保护范围具有相同作用。
专利侵权判定的原则

专利侵权判定的原则
专利侵权判定的原则是指在诉讼中判定行为是否侵犯他人专利权应该遵循的原则。
这里介绍几个判定侵权的原则。
首先,侵权必须具备侵犯专利权要件。
专利权是指授予专利权人对专利实施进行控制的一种独特的权利。
在诉讼中,要证明被控诉的行为是否构成专利侵权,必须要先证明行为是否具备侵犯专利权的要件。
这些要件包括专利权的主体、专利的技术方案、专利权的有效性等。
其次,在诉讼中,要确定侵权是否存在,需要将被控诉方的行为与专利权要件进行对比,其中应包括专利权的独创性和公开性等。
如果被控诉方的行为在这些方面与专利存在重合,就可以认定其行为构成专利侵权。
最后,专利权人在诉讼中要证明被控诉方的行为与专利权要件相符,还需要证明这种行为是否具备侵权的目的和效果。
如果行为的目的和效果与专利权人的技术方案一致,即被控诉方的行为是为了获得专利权人的技术成果所带来的利益,那么就可以认定行为构成专利侵权。
总之,专利侵权判定的原则十分重要,需要在诉讼中认真遵循。
只有依据这些原则进行判定,才能保障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
《专利侵权判定指南》

《专利侵权判定指南》专利侵权判定指南是指在专利侵权案件中,法院和专利权人应遵循的原则和依据,以确定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益。
以下是专利侵权判定指南的一份简要概述。
首先,对于专利权的确定,应当考虑专利的有效性、适用范围等因素。
专利权被授予的前提是其具备新颖、创造性和实施可能性,因此专利权要求的三个要素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施性应当得到充分的审查。
其次,对于被控侵权行为,需要分析其是否在专利的技术保护范围内。
技术保护范围是指专利权的权利要求中所描述的技术特征。
如果被告的技术在权利要求范围内包含了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特征,则可以认定为侵权行为。
进一步,需要判断被控侵权行为是否实施了专利权的权利要求。
要求实施是指被告对专利权的技术特征进行了实质性的使用、制造、销售等行为。
如果被控侵权行为没有实施专利权利要求中规定的技术特征,则不构成侵权。
此外,还需要判断被控侵权行为是否具备传统的侵权要件,如侵权主体的主观故意、实施方式的公开、对原告的侵犯行为的实际影响等因素。
传统的侵权要件是依据专利法律的具体规定,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最后,还需要考虑其他与侵权相关的因素,如修正、补救措施等。
根据专利法规定,如果被告能够证明其在专利权申请日之前已经使用了专利技术,可以申请专利权权利要求的部分无效。
另外,原告还可以采取诉讼救济措施,如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等。
综上所述,专利侵权判定指南是在专利侵权案件中的一份重要指导文件,通过运用相关的原则和依据,可以辅助法院和专利权人判断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益。
在实际应用中,还需要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细致的分析与判断。
专利侵权诉讼案例分析与经验分享

专利侵权诉讼案例分析与经验分享近年来,随着科技发展的迅猛,各行业涌现出越来越多的创新技术和产品。
然而,这也给专利侵权问题带来了新的挑战。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些实际的专利侵权案例,探讨专利侵权诉讼的重要性以及一些经验分享。
案例一:公司A与公司B的专利纠纷公司A是一家拥有自主研发能力的科技公司,最近推出了一款具有独特技术的新产品。
然而,没有过多时间,公司A发现公司B竟然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生产和销售与其产品相似的产品。
考虑到公司A 的利益,他们决定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在诉讼的过程中,公司A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公司B的产品侵犯了他们的专利权。
为此,公司A发起了调查,收集了有关专利的证据,并聘请了专利律师进行法律指导。
在庭审过程中,公司A的专利律师通过详细分析两款产品的技术特点和设计结构,成功地证明了公司B的产品涉及了他们的专利权。
最终,法院判决公司B侵犯了公司A的专利权,并下令停止生产和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公司A损失。
案例二:个人创新者与公司C的专利侵权纠纷这是一个关于个人创新者和大公司之间的专利侵权案例。
个人创新者在开发一款新型的智能家居设备时,不慎侵犯了公司C的专利。
公司C察觉到这一问题后,立即采取了措施保护自己的专利权。
公司C首先与个人创新者进行了友好沟通,希望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然而,由于双方的利益分歧,协商破裂。
公司C随后选择了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在庭审过程中,公司C需要展示他们的专利得到合法的保护,并证明个人创新者的设计与他们的专利权存在相似部分。
通过详细的技术分析和专利文件的对比,公司C成功地证明了个人创新者的产品侵犯了他们的专利权。
最终,法院判定个人创新者侵犯了公司C的专利权,并责令他停止侵权行为,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经验分享:从上述两个案例可以看出,专利侵权诉讼对于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创新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在面对专利侵权问题时,以下几点经验值得总结和分享:1.妥善保管证据: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证据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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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专利侵权官司的六个基本问题
专利案件不像刑事案件或邻里纠纷,每个人都能评头论足。
然而即便是这样,专利侵权案件还是有规律可循,如何在代理专利侵权纠纷中能快速地确定案件的常规方向,如何基本预测专利侵权案件输赢,是否有判断的标准动作,笔者带你解答!
专利侵权案件技术性强、规则性强、专业化程度高、标准化程度高,案件当事人对专利案件的熟悉程度低、客户对专利案件结果的预判能力弱,就相应地对专业的专利律师的意见依赖程度高,而同时专利案件的复杂性高、不确定因素多,专利案件的结果有时候过山车式的一波多折。
专利案件不像刑事案件或邻里纠纷,每个人都能评头论足。
然而即便是这样,专利侵权案件还是有规律可循,如何在代理专利侵权纠纷中能快速地确定案件的常规方向,如何基本预测专利侵权案件输赢,是否有判断的标准动作,笔者认为需要大致把握如下六大基本问题。
如何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专利律师接触到专利案件最先要了解诉请的专利内容,第一时间读懂专利技术或看清外观产品图片,脱离专利内容文本谈专利案件都是空谈,可以说专利证书内容是专利律师需要最熟悉的证据(没有之一),一个好的专利律师会读懂专利证书内容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专利证书的价值就是权利宣言,也类似于剧本,法院是导演,律师是演员,接下来的每一个场景都围绕专利证书内容展开。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为准,说明书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权利要求内容保护与其文字相同的内容,也包括与权利要求技术特征等同的技术特征所确定的保护范围。
外观设计保护范围以图片或照片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保护范围,外观保护范围为与图片或照片相同的产品或相似产品。
专利保护范围若经历过无效宣告,则以无效宣告确定的保护范围为准,现阶段大部分专利无效宣告案件决定作出后专利复审委网站可以免费查询到无效决定内容,方便地知悉保护范围。
在无效宣告中对专利保护范围做过解释或限定的,则该解释和限定进一步缩小专利权保护范围。
同时还要考虑功能性
技术特征的保护范围为具体实施方式及其等同的方式确定的保护范围。
只有明确了上述保护范围,之后的侵权比对,证据筛选都围绕专利权保护范围展开。
专利律师与大部分律师的区别和特色在于大部分专利律师具有理工科背景,理解技术难度较低,也是很多客户比较欣赏和佩服专利律师的因素之一,有时候有些专利律师特意隐瞒具有理工科教育背景,让客户造成既懂文科法律又能如此懂技术的良好“错觉”。
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
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这个问题最能体现专利案件技术性特点,最能体现与其他民事案件区别,最能体现专利律师水平,也是最难把握和最难判断的问题,也是案件是否往下推进的火车头。
那么如何判断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发明和实用新型应遵循全面覆盖原则(相同侵权或等同原
则),权利要求记载的内容在被控产品或方法中能全部找到,还需要结合禁止反悔原则、捐献原则、特意排除原则、权利要求是否清楚等做出全面判断,几个原则之间互相藕断丝连。
外观设计遵循产品相同或类似,外观相同或相似原则。
同时比对是将侵权产品与专利比,而不要进入将侵权产品与原告产品进行比较的误区,因为有时候原告产品相比原告专利已经更新换代很多次了,由于专利侵权判断非常专业,因此一般客户对是否侵权的预判能力明显不高,这也给专利律师留下了很大的掌控案件与掌控客户的空间。
在进行外观设计比对时,需要考虑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设计空间,区别设计特征(授权性设计特征)、现有设计的发展历史与规律等因此综合考虑。
取证是否成功?
专利案件侵权大多比较隐蔽,且法院对证据要求较高,有80%以上专利案件都需要经过公证或法院查封保全的方式进行,客户自行购买或者到侵权企业拍照摄影的证据哪怕是真实的,也很难被法院采
纳,这就是现状与游戏规则,知识产权案件是一个西方国家玩过几百年的游戏,只有适应这个规则才能同台竞技。
那么取证成功的要点又是什么呢,发明和实用新型案件要取到其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的产品或工艺方法,缺一个特征直接面临败诉,笔者有一次取证到一个侵权产品出大门躲到车里立马将侵权产品与专利权利要求全部特征比对,发现少了一个配件又杀回马枪补齐配件后法院才认定侵权。
外观设计就是照着图片去取证。
涉及方法类专利侵权,由于方法类专利涉及步骤动态过程,现场取证往往是时间轴上的一个片段,因此这类案件常常需要申请法院证据保全,调取工艺流程单、操作规程单、工法指南,调取后需要立即和权利要求进行比对,此时考验法官和律师的现场把控能力和现场比对能力,当然有些案件法院也允许原告代理人参与证据保全,此时需要原告代理人对专利的技术特征非常熟悉,以及可能出现的等同的特征,以便取证到合格的技术方案。
专利权是否有效稳定?
专利权是否有效稳定往往容易被忽略,很多人(大部分客户和一部分律师)认为既然专利证书上都盖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大红章,怎么还会没用无效呢,那么就是对中国专利制度没有完全理解,中国三十年专利历史(美国欧洲有两百多年的专利历史)基本上沿袭德国的,专利局一半老局长或部长级干部在德国专利局研修过,发明需要经过实质审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基本上是来一个发一本证,现在每年中国的专利申请量都300多万件,发明专利基本不要怀疑其有效和稳定性(当然也有发明被无效掉的情况),而实用新型和外观就需要分析专利技术特点,“感觉”下是否与现有技术接近,经常做专利申请代理的诉讼律师有时候一眼就能“感觉”出,当然也可以要求专利局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看看这专利是真老虎还是假老虎。
从近几年的大小案件来看,也发现了一些有趣的现象,有些专利(哪怕是国外申请人来华的发明专利)在经历了多次(有的是十几多次)无效后,常常抵挡不住,被乱箭射死,这里有一些原因是与中国的专利代理的总体水平有待提高有关。
赔偿如何确定?
专利侵权诉讼赔偿主要由几个选择方式,按被告获利,按原告损失,按许可费合理倍数,按法定赔偿,还有一种是在法定赔偿上限以上和下限以下的酌定赔偿,任何一种赔偿方式均需要原告积极取证,如原被告规模,侵权的时间,专利的类型,专利的价值,被告的利润,市场占有率,专利的贡献率等等。
是否有合法抗辩理由?
还需要向原告了解,是否授权过被告(这种情况非常少),是否是专利权人自己生产的产品流通到市场中由于渠道管理或价格管控原因而提起诉讼,被告是否享有先用权,或只是为了科研而没有实际生产经营,当然现实中比较多的是现有技术(设计)抗辩。
上述六个基本问题明确后,剩下就是如何选择法院、如何选被告、如何收费的问题了,你们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