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标准及实施细则

合集下载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制度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制度

小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管理制度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甘肃省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和陇南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的精神,提高学校推广普通话、规范语言文字工作水平,提升学校文化品位,争创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我校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管理制度1.学校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分管,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学校语言文字工作。

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

2.领导率先垂范,带头使用规范字和讲普通话,并学习、掌握国家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

把推广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议事日程,每学期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3.师生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有较高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

学校和班级设立推普活动小组,做到定人、定时、定点、定主题地开展活动。

4.各科教学均重视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把学生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

各科教师在教学中都要正确使用规范字,切实掌握《简化字总表》,严格按照国家公布的汉字规范化的有关规定进行教学;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都应该讲普通话,书面作业和试卷书写用字应该规范。

5.加强对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把普通话合格纳入教师业务考核、资格认定的内容,并作为聘用、晋升和评优的条件,记入业务档案。

各科教师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标准,语文学科教师达到二级甲等。

6.在各科教学和学校一切集体活动中,教师、学生都必须使用普通话。

全校师生要逐步做到在校内外一切场合都说普通话。

7.各科教师在教学中都要正确使用规范汉字,切实掌握《简化字总表》,严格按照国家公布的汉字规范化的有关规定进行教学。

对学生书写的不规范字要加以纠正。

幼儿园创建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学校实施方案

幼儿园创建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学校实施方案

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学校实施方案为促进我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健康发展,切实提高全园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使语言文字规范化与校园文化、精神文明建设、师生文化素质教育和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结合起来,并发挥学校在社会中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促进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的基础作用和积极影响,结合我园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学校工作制度,强化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认知度,形成与教育教学融为一体的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全面增强全园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全面提高师生的语言文字能力,真正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成为教育教学的基本用语用字,使普通话成为学园语言。

二、组织机构为了加强对达标迎检工作的领导,学园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吴宾虹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语言文字工作小组,由园长叶美辉任组长,负责协调工作,组织实施。

由副园长吴宾虹任副组长负责学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具体管理和落实。

成员由各班班主任担任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及材料收集。

由全体教职工担任语言文字的“推普员”和“监督员”。

三、工作步骤。

达标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6月)主要做好宣传动员和业务培训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健全制度,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责任制,为达标创建工作打好基础。

1.召开教职工动员大会,让教师了解语言文字达标创建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学园语言文字工作的作用和地位,提高全体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意识。

2.组织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3.利用升旗仪式、学园内张贴宣传标语、展板等形式和途径进行“推广普通话,推广规范字”的宣传。

4.利用学园公众号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使用、学习,利用公众号向园内、园外宣传报道学园活动开展情况。

5.利用学园宣传栏,宣传讲普通话的目的意义,介绍推广普通话的法律法规和有关使用普通话的小常识、小资料,讲解普通话发音中的难点问题,进行普通话朗读示范。

首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名单

首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名单

首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名单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幼儿园延庆县第一小学顺义区石园小学东城区史家胡同小学门头沟区大峪第二小学第一六一中学第十一中学第十二中学房山区实验中学平谷中学北京师范大学大兴附属中学通州区玉桥小学天津市天津市实验中学河北区实验小学华夏未来幼儿教育集团第二幼儿园天津师范大学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武清区杨村第一中学南开区南江里小学北辰区北仓小学西青区实验小学蓟县实验小学静海县实验小学河东区实验小学河北省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公园路小学晋城市凤鸣幼儿园夏县新建路小学晋中市榆次区第五中学晋城煤业集团机关小学太原大学外语师范学院第一附属小学大同市第三中学太原市小店区大营盘小学太原市尖草坪区汇丰学校侯马市五一路小学太原市小店区八一小学运城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太原市实验小学辽宁省辽宁师范大学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沈阳市艺术幼儿师范学校沈阳市旅游学校大连市旅顺口区迎春小学鞍山市二一九小学抚顺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小学本溪市平山区群力小学丹东市实验小学锦州市凌河区解放小学北镇市广宁乡中心小学上海市上海市建平中学上海市七宝中学杨浦区建设小学长宁区愚园路第一幼儿园静安区第一中心小学上海市风华中学松江区中山小学卢湾区丽园路第三小学上海市敬业中学虹口区东余杭路幼儿园华东政法大学董恒甫职业技术学校浙江省浙江师范大学绍兴文理学院湖州师范学院杭州市人民职业学校温州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台州市路桥区蓬街私立中学义乌市稠州中学嘉兴市吉水中学奉化市实验小学舟山市南海实验学校丽水市莲都区梅山小学衢州市实验学校安徽省淮南师范学院合肥市第六中学安庆市第一中学铜陵市第一中学芜湖师范学校滁州市第一高级职业中学淮南师范附属小学安庆市石化第三小学铜陵师范附属小学宣城市第一幼儿园黄山市歙县中学蚌埠师范附属小学宿州市第二职业高级中学江西省江西师范大学南昌师范附属实验小学九江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抚州市临川区实验小学宜春实验中学吉安市永丰县恩江小学赣州市文清路小学景德镇市昌河小学萍乡市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新余市逸夫小学南昌市外国语学校吉安市井冈山小学山东省鲁东大学滨州职业学院青岛师范学校青岛市实验小学邹平县第二实验小学滨洲市博兴县实验中学济南师范学校济南第三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潍坊中新双语学校潍坊市潍城区实验小学青岛滨海学院湖北省华中师范大学武昌实验小学武汉市育才第二小学鄂州市吴都小学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学院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宁市民主路小学北海市北海中学广西师范大学钦州学院柳州职业技术学院百色市实验小学广西大学贺州市八步实验小学桂林市清风实验学校广西师范学院重庆市重庆大学渝中区第一实验小学重庆文理学院重庆师范大学渝北区龙溪小学校重庆市育才中学重庆市第一中学重庆市人民小学重庆市第七中学九龙坡区谢家湾小学四川省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宜宾学院遂宁师范学校内江市翔龙中学成都师范银都小学遂宁市安居区中兴镇中心小学开江县实验小学简阳市第一幼儿园贵州省贵州省贵阳幼儿师范学校遵义市第四中学凯里学院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阳小学石阡县汤山镇第一小学都匀市第二完全小学六盘水市实验小学毕节地区实验学校甘肃省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兰州师范学校兰州市东郊学校兰州铁路第一幼儿园兰州市文科职业学校靖远师范学校天水市第九中学兰州市外国语高级中学武威第一中学庆阳师范学校临夏师范学校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大学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一中宁夏幼儿师范学校宁夏师范学院银川市实验小学吴忠市朝阳小学。

威海路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自评报告

威海路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自评报告

威海路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自评报告创办于1950年的威海路幼儿园是一所一级一类示范园。

走进园舍仿佛走进了一座美丽的花园,这里环境优美舒适,大片的青草地,葡萄架、紫藤架,长廊在绿树浓荫中穿流,园舍在鲜花盛开中耸立,属于上海市的绿化单位。

幼儿园已形成了“自主发展、求真务实”的园风,“爱岗敬业、探索创新"的教风,“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学风.近年来,我们开拓进取,不断丰富语言文字工作的途径.幼儿园积极宣传语言文字的政策法规,认真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在园领导的高度重视下,语言文字已深入到各条线中。

幼儿园已形成一套较完整的管理模式,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努力使我园的语言文字工作在规范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创新。

这次创建“静安区区级示范园",必将促进我园师资水平的不断提高。

而语言文字工作是以教师所在学校为阵地,立足岗位,立足本校教育教学活动,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进行再学习、再提高的一种培训形式,也是我园工作的一个重点部分。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现幼儿园一线教师共24人,管理、教辅人员6人,所有都已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达标率100%。

我园十分重视语言文字工作,成立了以园长为组长,党支书为副组长的语言文字工作领导机构.每学年幼儿园计划中均将语言文字工作作为主要内容,并通过教研组、工会、党团支部等具体落实工作要求,在每学年的工作总结中,均将语言文字工作实施情况作为不可缺少的方面.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幼儿园建立了完善的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从不多的办学经费中挪出部分经费用于语言文字工作,如教师的培训、学校学习、班级布置等;在校园环境的建设上,也能投入一定的经费用于语言文字工作的宣传,如“我是威海娃,爱讲普通话"的宣传标语,各种公共场所的宣传标语等。

对该项工作的实施,幼儿园由语言文字工作委员小组定期检查,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必要的通报,督促定期改正。

二、落实到位,形成常规我园的语言文字工作在各层面的努力下,渗透到了幼儿园工作的各个方面。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发文字号】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9号【发布部门】上海市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05.12.29【实施日期】2006.03.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9号)《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已由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5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2005年12月29日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2005年12月29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管理,发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及其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市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丰富和发展,建设与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相适应的语言文字应用环境。

本市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第四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将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纳入城市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所需人员和经费予以保证。

第五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市和区、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编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规划;(二)协调、指导、监督各部门、各行业的语言文字工作;(三)组织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四)指导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应用的培训和水平测试;(五)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15篇)

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15篇)

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15篇)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精选15篇)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篇1一、教师教学用语用字规范。

1.教师备课时书写用字要求:所有备课笔记,教学案例等用字贴合要求不得书写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或错别字。

2.教师上课教学用语,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3.教师与家长进行交谈时,必须使用比较标准的普通话。

4.教师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要求批改作业书写评语用字贴合要求。

5.教师在课堂教学和日常教育中要使用普通话,在幼儿用书、家园联系册等中写规范字。

6.教师有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本事。

二、幼儿园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本事作为教师业务考核、评优评先等的.基本资料和条件之一。

三、幼儿园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本事作为教师业务学习、职后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资料。

四、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实行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

五、幼儿园将普通话的应用本事作为对幼儿的管理要求。

六、全体师幼在任何场合要自觉讲普通话、写规范字。

七、每学年在幼儿园内组织语言文字规范化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并渗透到德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中。

八、充分发挥语言课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对幼儿普通话应用本事的培养。

九、日常各科教学有机渗透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和普通话教育。

十、师幼积极参加语言文字各类评优、竞赛活动。

十一、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20__年教育部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等文件精神。

十二、将普通话合格作为录用教师、新教师上岗条件。

把语言文字应用本事作为对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资料。

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本事纳入教师业务学习、教师培训、教学基本功训练的基本资料。

十三、把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同全体教师及领导班子成员的业务考核、晋级、评优等工作结合起来。

园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小组每学期将以各种形式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和抽查。

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篇2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校园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学校规定下列奖惩制度:一、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后,凭证书由学校报销考试报名费。

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一、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1.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2。

全校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积极推广;3。

定期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普通话水平等级考核;4.普通话水平测试列入学生素质考核一项内容,每学;5。

学校每学期有计划的安排各种形式的推普活动,在;6.推普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的内容和精神,自觉维护祖国语言的纯洁和健康,推进校园语言文化建设,加强师生的素质修养.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该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一、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1。

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由教学副校长分管并具体组织落实,各班配备三名推普员,加强推普工作的监督。

2.全校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积极推广普通话自觉使用“四用语”(课堂用语、会议用语、宣传广播用语、校园交际用语。

)3。

定期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普通话水平等级考核,考核结果列入教师年度工作考核内容.4.普通话水平测试列入学生素质考核一项内容,每学年进行一次普通话水平测试(口试、笔试),不达标的不得参加三好生评选。

5。

学校每学期有计划的安排各种形式的推普活动,在校内形成一个以讲普通话的良好风气。

6。

推普工作列入先进教研组和“文明班级"考评条件。

二、语言制度1。

普通话规范制度(1)热爱祖国语言文字。

(2)说标准普通话,不夹带方言,不转变语音、语调。

(3)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课堂发言,课下交流时使用普通话。

(4)提倡学生在家庭和社会上也要说普通话。

2。

规范字使用制度(1)作业书写规范,减少错别字。

(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2)学习笔记中使用规范字。

(3)小报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4)自主检查家长在回条或签字中的用字,督促家长使用规范字。

最新创建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实施方案

最新创建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实施方案
(2)中班幼儿愿意用普通话与同伴交流。
(3)大班幼儿能用较标准的普通话连贯地表达。
(4)幼儿在集中教学、游戏活动中说普通话,在生活活动中与教职员工和其他幼儿相互之间交谈时说普通话。
(5)幼儿对图书和生活情境中的文字符号感兴趣,知道文字表示一定的意义。
3.对家长语言文字的训练与要求
(1)要求每位家长进入幼儿园都要坚持讲普通话。
1.我园全面贯彻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提高师幼规范意识和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要求幼儿园目标培养之中,纳入幼儿日常行为规范和园本课程体系之中,纳入幼儿园工作日程和常规管理之中,纳入五大领域和社会实践等教育活动之中。
2.为了使这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幼儿园将制定语言文字规范化相关规章制度,对我园原有的各项管理制度按创建教育局语言文字达标建设的文件要求进行补充完善并狠抓落实,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创建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实施方案
创建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园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增强广大师幼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河教育【2018】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以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幼儿园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工作制度,强化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认知度,形成与教育教学融为一体的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全面增强我园教职工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引导幼儿学说规范的普通话,提高教职工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真正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成为教育教学的基本用语用字,进一步提升师幼基本素质,提高我园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推动我园在全社会更好地发挥基础作用和积极影响。
2.对园内用字(包括各种指示牌、标志牌、宣传栏、标语、幼儿园公文、教案和其他印刷物、自制教学软件、书写评语等等)进行检查监督,对不规范用字、错别字等提出修改意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市静安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标准及实施细则
(试行)
说明:
1、根据本标准测查得分率80%以上,可以认定为区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申报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得分率不得
低于90%。

2、本标准同时适用于各级各类学校及校外教育机构申报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创建和评定。

3、区在开展区级示范校创建和评定工作中,可以根据本区实际,对“实施细则”中项目及其达标要求进行微调;申报市级示范校
的,将严格按照本标准执行。

4、对教师、学生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应用能力的现场测查,一律由市语委办(市教委语管处)统一命题。

5、学校干部、教师抽测人数,由评估组根据学校规模和教师总数决定,人员比例为:校级干部10%、中层干部30%、教师60%。

静安区学校校园用语用字情况实地察看数据记录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