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中级职称法律法规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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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中级职称法律法规汇总

第一章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与制度

1.建筑许可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从业资格。

2.施工许可证的申领。建筑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3.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②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②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

③需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④已经确定建筑施工单位;

⑤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⑥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⑦建设资金已落实;

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

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即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除。

5.中止施工和恢复施工: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

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申请。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6.从业资格:①单位资质。施工企业、勘察、设计、监

理单位,按期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不同等级。

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7.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①发包方式。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②禁止行为。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

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8.建筑工程承包。

①承包资质。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

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②联合承包。大型建筑工程或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

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③工程分包。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

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已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的约

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④禁止行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

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⑤建筑工程造价。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9.建筑工程监理: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对承包

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的监督管理活动。

10.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11.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12.合同法。合同法中所列的平等主体有三类:自然人、法

人与其他组织。(法人是组织)

13.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合同的形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

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建筑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14.合同订立的程序。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采取要约、承

诺方式。

①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内容具

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也就是说,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必须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

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③要约的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④要约的撤回和撤销。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

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

可撤销;

B、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

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⑤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⑥承诺的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⑦承诺的撤回。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⑧要约内容的变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

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15.合同的成立。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

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16.合同的格式条款。

①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

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②格式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己责任、加

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③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

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17.合同的效力。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的意见。合同成立的判断依据是承诺是否生效。合同生效是指合同生产法律上的效力,具有法律约束力。在通常情况下,合同依法成立之时,就是合同生效之日,二者在时间上是同步的。(成立不等于生效)①合同的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待手续完成时合同生效。②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

18.效力待定合同。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根

据我国《民法通则》,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②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主要包括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限范围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第一次明确代理人无权代订合同,如有无效。)A、表见代理,是善意相对人通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多次生效、默认行为,是表见代理)

19.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无效合同的情形:

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③以合同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0.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合同可以变更或者撤销的情

形: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有:

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②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21.合同的履行。①合同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原则、诚实

信用原则。②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定:A 合同有关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问题的处理。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质量要求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履行地点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

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履行期限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履行方式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按照有利于实现

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由义务方

承担。

22.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合

同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

分为:协议变更、法定变更。

23.合同的转让。合同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债权

人应当通知债务人。

合同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合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24.违约金。

25.定金。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

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6.合同争议的解决:①和解、调解。②仲裁。③诉讼。(注:

合同争议的解决采用或裁或审制,仲裁和诉讼二选一)27.*****招标投标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

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化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8.招标的条件: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

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可委托、可自行)

29.招标的方式。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其它

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30.招标文件的送达。招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

《招标投标法》重新招标。

31.联合投标: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投

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票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32.开标、评标和中标:开标时间与招标截止日同时进行。

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公平进行。

33.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34.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能够最大限

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35.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36.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定

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

37.政府的定价行为: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定价权限和

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的和地方的定价目录为依据。38.定价范围。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对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实

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1)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2)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3)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4)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5)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39.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

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时,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40.土地所有权。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

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41.土地分类。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将土地分为农

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42.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

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43.建设用地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而需要使

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44.征收土地的补偿。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

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45.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

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划拨方式取得:(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46.财产保险合同。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均属

财产保险。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即属于人身保险。

47.税率: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48.税收种类: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资源税。

49.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是我

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行业行为协会。

50.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业务承接。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可以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51.从事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专业人员可以分为两个级别,

即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

52.造价员每三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

小时。

第二章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建设工程项目分为单项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分

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

2.单项工程是指在一个建设工程项目中,具有独立的设计

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和效益的一组配套

齐全的工程项目。

3.单位工程是指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

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

4.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按专业性质、建筑部

位确定。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给排水及采暖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

5.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一般按主要工程、材

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分项工程是计算工料及资金消耗的最基本的构造要素。

6.建设工程项目的分类:

按建设性质划分: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迁建项目和恢复项目。按投资作用划分: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和非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

按项目规模划分:大型、中型、小型。

按项目的投资效益划分:竞争性项目、基础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

按项目的投资来源划分: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

7.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是指工程项目从策划、评估、决策、

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

8.工程项目建设程序:(1)投资决策阶段工程内容:编报

项目建议书、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投资决策审批制度(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分别实行审批制、核准制或备案制)。

(2)实施阶段工作内容:工程设计工作一般划分为两个阶段,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①建设准备工作内容:征地、拆迁和场地平整;完成施工用水、电、通信、道路等接通工作;组织招标选择工程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及设备、材料供应商;准备必要的施工图纸。②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证的办理。

(3)施工:项目新开工时间,是指工程项目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破土地开槽开始施工的日期。不是需开槽的工程,正式开始打桩的日期就是开工日期。铁路、公路、水库等需要进行大量土方、石方工程的,以开始进行土方、石方工程的日期作为正式开工日期。

9.交付使用阶段工作内容:(1)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交付

使用,应达到下列标准:①生产性项目和辅助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完,能满足生产需要;②主要工艺设备已安装配套,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规定的产品。③职工其他必要的生产福利设施,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④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⑤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

(2)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整理技术资料、绘制竣工图、编制竣工决算。

(3)竣工验收的程序和组织。规模较大、较复杂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先进行初验,然后进行正式验收。规模较

小、较简单的工程项目,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的竣工验收。

(4)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10.项目后评价。项目后评价的基本方法是对比法。对比法

就是将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所取得的实际效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环境保护等情况与前期决策阶段的预测情况相对比。分为:效益后评价、过程后评价。

11.项目管理是指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为达到项目目标

(在规定的时间和预算费用内,达到所要求的质量)而对项目所实施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过程。

1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目标:(造价、质量、进度)。建设工

程项目的造价、质量和进度三大目标是一个相互关联的整体,三大目标之间既存在着矛盾的方面,又存在着统一的方面。进行项目管理,必须充分考虑建设工程项目三大目标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注意统筹兼顾,合理确定三大目标,防止发生盲目追求单一目标而冲击或干扰其他目标的现象。

1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类型:业主方项目管理、工程总承

包方项目管理、设计方项目管理、施工方项目管理。1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任务: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目标

控制、风险管理、信息管理、环境保护。

15.建设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流程:承包方的成本管理包括:

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考核等环节。(顺序不能乱)

16.成本预测的方法:定性预测、定量预测。

17.成本计划:直接成本计划、间接成本计划。

18.成本计划的编制方法:技术进步法、按实计算法、定率

估算法。

19.成本分析方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差额计算法、比

率法。

20.建设工程项目按照风险来源进行划分:风险因素包括:

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法律风险和政治风险。

21.建设工程项目按照风险涉及的当事人划分:业主的风险

(人为风险、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承包商的风险(决策错误风险、缔约和履约风险)。

22.建设工程项目按照风险可否管理划分:可管理风险、不

可管理风险。

23.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程序:是指对项目风险进行管理

的一个系统的、循环的工作流程,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分析与评估、风险应对策略的决策、风险对策的实施和风险对策实施的监控。

24.建设工程项目风险应对策略:风险回避、风险自留、风

险控制、风险转移。

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1.业主的主要合同关系:(1)工程承包合同。①EPC承包

合同。是指业主将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设备与材料采购、施工任务全部发包给一个承包商。②工程施工合同。

分为:施工总承包合同、单项工程特殊专业工程承包合同。(2)工程勘察合同。(3)工程设计合同。(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5)工程咨询、监理或项目管理合同。

(6)贷款合同。(7)其他合同。

2.承包商的主要合同关系:(1)工程分包合同。是指承包

商为将工程承包合同中某些专业工程施工交由另一承包商(分包商)完成而与其签订的合同。分包商仅对承包商负责,与业主没有合同关系。(2)设备、材料采购合同。承包商为获得工程所必需的设备、材料,需要与设备、材料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3)运输合同。运输合同是指承包商为解决所采购设备、材料的运输问题而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4)加工合同。(5)租赁合同。

(6)劳务分包合同。(7)保险担保合同。

3.建设工程合同类型: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

计、施工合同等。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

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5.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包括:(1)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

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2)B类。

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3)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4)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和索赔。(5)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

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以下

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按计价方式不同,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可以划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大类。(1)总价合同。(全部风险给了施工单位)总价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①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商按招标时业主接受的合同价格一笔包死。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时,承包商要考虑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全部风险,因此,投标报价较高。

固定总价合同的适用条件为:工程招标时的设计深度已达到施工图设计的深度,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会出现较大的设计变更,以及承包商依据的报价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不会有较大差异。(能掌握将来费用)工程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复杂的中小型工程或承包工作内容较为简单的工程部位,这样,可以使承包商在报价时能够合理地预见到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工程合同期较短(一般为一年之内),双方可以不必考虑市场价格浮动可能对承包价格的影响。(物价稳定,风险小)

②可调总价合同。(合同期较长、可对市场价格作适当

调整)这类合同与固定总价合同基本相同,但合同期较长(一年以上),只是在固定总价合同的基础上,增加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市场价格浮动对承包价格调整的条款。由于合同期较长,承包商不可能在投标报价时合理地预见1年后市场价格的浮动影响,因此,应在合同明确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原则、方法和依据。常用的调价

方法有:文件证明法、票据价格调整法和公式调价法。

(2)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承包商按工程量报价单内分项工作内容填报单价,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所报单价确定结算价款的合同。(单价不变,数量变化)

单价合同大多用于工期长、技术复杂、实施过程中发生各种不可预见因素较多的大型土建工程,以及业主为了缩短工程建设周期,初步设计完成后就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单价合同的工程量清单内所开列的工程量一般为估计工程量,而非准确工程量。

(3)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是将工程项目的实际造价划分为直接成本费和承包商完成工作应得酬金两部分。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直接成本费由业主实报实销,另按合同约定的方式付给承包商相应报酬。

成本加酬金合同大多适用于边设计、边施工的紧急工程和灾后修复工程。在成本加酬金合同中,业主需要承担工程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因而也就承担了工程项目的全部风险。而承包商由于无风险,其报酬往往也较低。

按照酬金的计算方式不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形式有:成本加固定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成本加浮动酬金合同、目标成本加奖罚合同等。(不能预见的费用、实报实销)

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

《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

9.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管理:劳务报酬须在合同明确约

定: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按工时计算劳务报酬方式、按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方式。

第四章建设工程造价构成

(工程造价本质上属于价格范畴。在市场经济条件

下,工程造价有两种含义)

1.工程造价第一种含义:是从投资者或业主的角度来定

义。建设工程造价是指有计划地建设某项工程,预期开支或实际开支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产投资的费用。

2.工程造价的第二种含义:是从承包商、供应商、设计市

场供给主体来定义。建设工程造价是指为建设某项工

程,预计或实际在土地市场、设备市场、技术劳务市场、承包市场等交易活动中,形成的工程承发包(交易)价格。工程造价的第二种含义通常把工程造价认定为工程承发包价格。

3.工程造价的特点:大额性、单个性、动态性(时期长)、

层次性(项目总造价、单项工程造价、单位工程造价)、阶段性(多次性)。

4.工程建设各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以设计阶段为重点的

建设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在于施工前的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

5.工程造价控制的主要内容:项目决策阶段、初步设计阶

段、施工图设计阶段、招标投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6.

工程造价的构成。

7.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构成:按照建设部、财政部建标

[2003]206号文件《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规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8.按照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

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则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组成。

9.直接工程费: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

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0.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

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煤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期间的工资,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服务器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11.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

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包括(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2)材料运杂费(3)运输消耗费(4)采购及保管费(5)检验试验费

12.施工机械使用费: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

拆费及场外运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

13.措施费: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

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施工排水、降水费等。

(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2)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环境保护费=直接工程费×环境保护费费率(%)

环境保护费费率(%)= 本项费用年度

平均支出

全年建安产值×直接工程费占总造价比例(%)

(3)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文明施工费=直接工程费×文明施工费费率(%)

文明施工费费率(%)= 本项费用年度

平均支出

全年建安产值×直接工程费占总造价比例(%)

(4)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安全施工费=直接工程费×安全施工费费率(%)

文明施工费费率(%)= 本项费用年度

平均支出

全年建安产值×直接工程费占总造价比例(%)

(5)临时设施费: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规定范

围内的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

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包括:周围使用临建(如活动房屋)、

一次性使用临建(如简易建筑)、其他临时设施

(如临时管线)。

(6)夜间施工费: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7)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业主没提供适应场地,

要求业主索赔)

二次搬运费=直接工程费×二次搬运费费率(%)

二次搬运费费率(%)= 年平均二次托

运费开支额

全年建安产值×直接工程费占总造价比例(%)

(8)大型机构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

(9)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

(10)脚手架费:

(11)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12)施工排水、降水费:

14.间接费:

(1)规费: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15.企业管理费:

(1)管理人员工资:是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烧水和集

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

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

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的就医和,工地转移费

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养

路费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食品等

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

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劳动保险费:是指由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6个月以上的病假人

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

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7)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8)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9)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保险。

(10)财务费: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11)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

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2)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

计费、咨询费等。

16.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17.税金: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8.设备购置费的构成:设备购置费=设备原价+设备运杂

费。

(1)国产设备原价的构成及计算:分为国产标准设备原价、国产非标准设备原价。(材料费、加工费、

辅助材料费、专用工具费、废品损失费、外购配

套件费、包装费、利润、税金)

(2)进口设备原价的构成及计算:①进口设备的交货类别:内陆交货类、目的地交货类、装运港交货

类(即卖方在出口国装运港交货,主要有装运港

上交货价(FOB),习惯称离岸价格,运费在内价

(G&F)和运费、保险费在内价(CIF),习惯称

到岸价格。)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是我国

进口设备采用最多的一种货价。采用船上交货

价时卖方的责任是: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在

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口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

只,并及时通知买方;负担货物装船前的一切

费用和风险,负责输出口手续;提供出口国政

府或有关方面签发的证件;负责提供有关装运

单据。买方的责任是: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

运费,并将船期、船名通知卖方;负担货物装

船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负责办理保险及支付

保险费,办理在目的港的进口和收货手续;接

受卖方提供的有关装运单据,并按合同规定支

付货款。

※※②进口设备抵岸价的构成及计算。

进口设备抵岸价=货价+国际运费+运输保险费+

银行财务费+外贸手续费+关税+增值税+消费税+

车辆购置附加费

※※货价。一般指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设

备货价分为原币货价和人民币货价,原币货价一

律折算为美元表示。

※※国际运费。即从装运港(站)到达我国抵

达港(站)的运费。我国进口设备大部分采用

海洋运输,小部分采用铁路运输,个别采用航

空运输。

国际运费(海、陆、空)=原币货价(FOB)×运

费率

国际运费(海、陆、空)=运量×单位运价(人民币)(其中,运费率或单位运价参照有关部门或进出口公司的规定执行)

运输保险费。运输保险费=原币货价(FOB)+国外运费×保险费率

1-保险费

银行财务费。一般是指中国银行手续费。

银行财务费=人民币货价(FOB)×银行财务费率

外贸手续费:指委托具有外贸经营权的经贸公司采购而发生的外贸手续费率计取的费用,外贸手续费率一般取15%。

外贸手续费=【装运港船上交货价(FOB)+国际运费+运输保险费】×外贸手续费率

关税:关税=到岸价格(CIF)×进口关税税率

增值税。进口产品增值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消费税“应纳消费税额= 到岸价+关税×消费税税率

1-消费税税率

车辆购置附加费。进口车辆购置附加费=(到岸价+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进口车辆购置附加费率

(3)设备运杂费的构成及计算:包括:运费和装卸费、包装费、设备供销部门的手续费、采购与仓库保

管费。

设备运杂费=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率

(4)工具、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设备购置费×定额费率

19.工程建设其他费的构成。

固定资产其他费用:建设管理费、建设用地费、可行性研究费、研究试验费、勘察设计费、环境影响评价费、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工程保险费、联合试运转费、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市政公用设施费。

建设管理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监理费、招标代理费、工程造价咨询费。

建设用地费:土地征用及补偿费、征用耕地按规定一次性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建设单位租用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在建设期支付的租地费用。

20.形成无形资产费用:形成无形资产费用的有专利及专有

技术使用费。包括:(1)国外设计及技术资料费、引进有效专利、专用技术使用费和技术保密费。(2)国内有效专利、专有技术使用费用。(3)商标权、商誉和特许经营权费等。

21.形成其他资产费用(递延资产):人员培训费及提前进

厂费、为保证初期正常生产(或营业、使用)所必需的生产办公、生活家具用具购置费、为保证初期正常生产必需的第一套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生产工具、器具、用具购置费。

22.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量

变)和价差预备费(价变)两种。(1)基本预备费:是指在投资估算或设计概算内难以预料的工程费用,费用内容包括:在批准的初步设计范围内,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所增加的工程费用,设计变更、局部地基处理等增加的费用;一般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实行工程保险的工程项目费用应适当降低;竣工验收时为鉴定工程质量,对

隐蔽工程进行必要的挖掘和修复费用;超长、超宽、越重引起的运输增加费用等。(2)价差预备费:包括人工、设备、材料、施工机械的价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调整,利率、汇率调整等增加的费用。

第五章建设工程造价方法和依据

1.从工程费用计算角度分析,工程造价计价的顺序是:工

程项目单价——单位工程造价——单项工程造价——建设项目总造价。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是两个,即单位价格和实物工程数量。

2.对工程子项的单位价格分析,可以有两种形式:(1)直

接费单价。人工、材料、施工机械资源要素的消耗量和价格形式。(2)综合单价。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综合单价是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以及一定范围的风险费用形成。

注: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第4.1.2条的规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计价方法有两种:工程定额计价法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3.工程定额计价法:(计划经济,采用国家现行的预算定

额)

第一阶段:收集资料。(1)设计图纸。包括标准图集和工地设备图相结合。(2)现行计价依据、材料价格、人工工资标准、施工机械台班使用定额以及有关费用调整的文件等。(3)工程协议或合同。(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技术组织措施等。(5)工程计价手册。如各种材料手册、常用计算公式和数据、概算指标等各种资料。

第二阶段:熟悉图纸和现场。(1)熟悉图纸。(2)注意施工组织设计有关内容。(3)结合现场实际情况。

第三阶段:(1)计算工程量一般可按下列具体步骤进行:1)根据施工图示的工程内容和定额项目,列出需计算工程量的分部分项;(列项)。2)根据一定的计算顺序和计算规则,列出计算式。(列式)。3)根据施工图示尺寸及有关数据,代入计算式进行数学计算。(计算)。

4)按照定额中的分部分项的计量单位对相应的计算结果的计量单位进行调整,使之一致。(保留小数)。

(2)工程量的计算,要根据图纸所标明的尺寸、数量及附有的设备明细表、构件明细表来计算。一般应注意以下几点:1)要严格按照诗人依据的规定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结合图纸尺寸进行计算,不能随意地加大或缩小各部位的尺寸。2)为了便于核对,计算工程量一定要注明层次,部位,轴线编号以及断面符号。计算式要力求简单明了,按一定程序排列,填入工程量计算表,以便查对。3)尽量采用图中已经通过计算注明的数量和附表。在比较复杂的工程或工作经验不足时,最容易发生的漏项漏算或重项重算。因此,在计价之前先看懂图纸,弄清各页图纸的关系及细部说明。一般也可按照施

工次序,由上而下,由外而内,由左而右,事先草列分部分项名称,依据进行计算。在计算中发现有新的项目,随时补充进去,防止遗忘也可以采用分页图纸逐张清算的方法,以便先减少一部分图纸数量,集中精力计算比较复杂的部分计算工程量,有条件的尽量分层、分段、分部位来计算,最后将同类项加以合并,编制工程量汇总表。

第四阶段:套定额单价。(1)分项工程名称、规格和计算单位必须与定额中所列内容完全一致。(2)定额换算。

(3)补充定额编制。

第五阶段:编制工料分析表。

第六阶段:费用计算。套用的相应定额单价计算直接工程费,进而计算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等各种费用,并汇叫得出工程造价。

第七阶段:复核。

第八阶段:编制说明。

4.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的程序和方法与

工程量定额计价法基本一致。

第四阶段:工程量清单项目组价。清单中的列项是工程量诗人规范列项。

第五阶段:分析综合单价。

第六阶段:费用计算。

在工程量计算、综合单价分析经复查无误后,即可进行发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的计算,从而汇总得出工程造价。

具体计算原则和方法如下:

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

其中,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组成,并考虑风险因素。

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工程量×措施项目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各种措施项目费×费率。

其中,措施项目包括通用项目、建筑工程措施项目、装饰装修工程措施项目、安装工程措施项目和市政工程措施项目等,措施项目综合单价的构成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构成类似。

单位工程造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单项工程造价=∑单位工程造价

建设项目总造价=∑单项工程造价

5.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分类:(1)按用途分类:第一类,

规范工程计价的依据。第二类,计算设备数量和工程量的依据。第三类,计算分部分项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及费用的依据。第四类,计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依据。第五类,计算设备费的依据。第六类,计算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依据。第七类,和计算造价相关的法规和政策。(2)按使用对象分类:第一类,规范建设单位(业主)计价行为的依据。第二类,规范建设单位(业主)和承包商双方计价行为的依据。

6.工程建设定额的分类:▲

(1)按定额反映的生产要素消耗内容分类:劳动定

额、材料消耗定额、机械台班消耗定额。

(2)按定额的不同用途分类:1)施工定额。企业内部使用的定额,是企业投标报价的依据,也是企

业控制施工成本的基础。2)预算定额。(投标、

编制工程报价预算)预算定额是编制工程预结算

时计算和确定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项工程或

结构构件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耗用量(或货

币量)的数量标准。它是以施工定额为基础的综

合扩大。3)概算定额。(编制设计概算)它是预

算定额的综合扩大。4)概算指标。在初步设计

阶段编制工程概算所采用的一种定额,是以整个

建筑物或构筑物为对象。5)投资估算指标。(项

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投资估算指标是在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计算投资需

要量时使用的一种定额,一般以独立的单项工程

或完整的工程项目为对象,编制和计算投资需要

量时使用的一种定额。它也是以预算定额、概算

定额为基础的综合扩大。

(3)按定额的编制单位和执行范围分类:全国统一定额、地区统一定额、行业定额、企业定额、补充

定额。

(4)按投资的费用性质分类:建筑工程定额、设备安装工程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工程建

设其他费用定额。

7.预算定额、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

预算定额是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和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总称。

预算定额是计算和确定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项工程或结构构件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消耗的数量标准。

8.预算定额的作用:1)预算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确

定工程造价的依据。2)预算定额是建筑安装工程在工程招投标中确定招投标控制价和招投标报价的依据。3)预算定额是建设单位拨付工程价款、建设资金和编制竣工决算的依据。4)预算定额是施工企业编制施工计划,确定劳动力、材料、机械台班需用量计划和统计完成工程量的依据。5)预算定额是施工企业实施经济核算制、考核工程成本的参考依据。6)预算定额是对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评价的依据。7)预算定额是编制概算定额的基础。

9.预算定额的编制原则:1)社会平均水平的原则,以平

均的劳动强度、平均的技术熟悉程序,在平均的技术装备条件下,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劳动消耗量就是预算定额的消耗量水平。2)简明适用的原则。

10.预算定额的编制步骤:(1)准备工程阶段。(2)编制初

稿阶段。(3)修改和审查计价定额阶段。

11.预算定额消耗量指标的确定。根据劳动定额、材料消

耗定额、机械台班定额来确定消耗量指标。1)按选定的典型工程施工图及有关资料计算工程量。计算工程量的目的是为了综合组成分项工程各实物量的比重,以便采用劳动定额、材料消耗定额、机械台班定额计算出综

合后的消耗量。2)人工消耗指标的确定。预算定额中的人工消耗指标是指完成该项工程必须消耗的各种用工。包括基本用工、材料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A,基本用工。基本用工指完成该分项工程的主要用工。B,材料超运距用工。预算定额中的材料、半成品的平均运距要比劳动定额的平均运距远、因此超过劳动定额运距的材料要计算超运距用工。(劳动定额所规定的运距)。C,人工幅度差。工程量检查和工程隐蔽、验收等所占的时间。3)材料消耗指标的确定。4)施工机械台班消耗指标的确定。第个工程台班按机械工作8小时计算。

12.概算定额、概算指标:

概算定额又称扩大结构定额,规定了完成单位扩大分项工程或单位扩大结构构件所必须消耗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

13.概算定额的主要作用:1)概算定额是扩大初步设计阶

段编制设计概算和技术设计阶段编制修正概算的依据。

2)概算定额是对设计项目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的基础资料之一。3)概算定额是编制建设项目主要材料计划的参考依据。4)概算定额是编制概算指标的依据。

5)概算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依据。14.概算定额的编制步骤:准备工作阶段、编制初稿阶段、

审查定额阶段。

15.概算指标:概算指标是以整个建筑物或构筑物为对象,

以“平方米”“立方米”或“座”等为计量单位,规定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消耗指标的一种标准。

16.概算指标的主要作用:1)概算指标是基本建设管理部

门编制投资估算和编制基本建设计划,估算主要材料用量计划的依据。2)概算指标是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概算、选择设计方案的依据。3)概算指标是考核基本建设投资效果的依据。

17.概算指标的主要内容和形式:概算指标的内容和形式没

有统一的格式。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2)工程造价及费用组成。3)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工程量指标。4)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工料消耗指标。

18.投资估算指标:

投资估算指标的作用:工程建设投资估算指标是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工作阶段投资估算的依据,也可以作为编制固定资产长远规划投资额的参考。

19.投资估算指标的内容:1)建设项目综合指标:指按规

定应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的从立项筹建开始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全部投资额,包括单项工程、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等。2)单项工程指标:一般以单项工程生产能力单位投资,如元/吨或其他单位表示。如变电站、元/千伏安;锅炉房,元/蒸气吨;供水站:元/立方米;办公室、仓库、宿舍、住宅等房屋建筑工程则区别不同结构形式,以元/平方米表示。3)单位工程指标。

20.投资估算指标的编制方法:收集整理资料阶段、平衡调

整阶段、测算审查阶段。

21.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定额

22.作用: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以劳动定额、材料

消耗量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定额的形式来表现,它是工程计价最基础的定额,是地方和行业部门编制预算定额的基础,也是个别企业依据其自身的消耗水平编制企业定额的基础。

23.劳动定额的概念:劳动定额亦称人工定额。指在正常施

工条件下,某等级工人在单位时间内窥合格产品的数量或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时间。按其表现形式的不同,可分为时间定额和产量定额。是确定工程建设定额人工消耗量的主要依据。(数量(产量定额)、劳动时间(时间定额),两者互为倒数)

时间定额与产量定额是互为倒数的关系,即时间定额=1/产量定额。

24.劳动定额的工作时间:1)工人工作时间:工人工作时

间可以划分为定额时间和非定额时间两大类。定额时间包括:准备与结束工作时间、基本工作时间、辅助工作时间、休息时间、不可避免的中断时间。2)机械工作时间:定额时间包括:有效工作时间、不可避免的无负荷工作时间(无效)、不可避免的中断时间。

25.劳动定额的编制方法:经验估计法、统计计算法、技术

测定法、比较类推法。

26.材料消耗定额:

材料消耗定额的概念:材料消耗定额是指正常的施工条件和合理使用材料的情况下,生产质量合格的必须消耗的建筑安装材料的数量标准。

材料消耗定额包括:净用量定额、损耗量定额。(直接用于建筑安装工程上的材料(净用量)、不可避免生产的施工废料(木头、钢筋等)、不可避免的施工操作损耗(浇筑混凝土))

注:公式:材料消耗定额(材料总消耗量)=材料消耗净用量+材料损耗量

材料损耗率=(材料损耗量/材料净用量)×100%(即:材料损耗量=材料净用量×损耗率)

27.编制材料消耗定额的基本方法:现场技术测定法、试验

法、统计法、理论计算法。砖砌体材料用量计算:标准砖砌体中,标准砖、砂浆用量计算公式:每立方米砌体标准砖净用量(块)=2×墙厚的砖数/墙厚×(砖长+灰缝)×(砖厚+灰缝)

各种块料面层的材料用量计算:每100平方米块料面层中块料净用量(块)=100/【(块料长+灰缝)×(块料宽+灰缝)】

方米块料面层中灰缝砂浆净用量(m3)=(100-块料净用量×块料长×块料宽)×块料厚

每100平方米块料面层中结合层砂浆净用量(m3)=100×结合层厚各种材料总耗量=净用量×(1+损耗率)

周围性材料消耗量计算。如挡土板、脚手架、模板等。

摊销量=周转使用量-回收量

周转使用量=【一次使用量+一次使用量×(周转次数-1)

×损耗率】/周转次数

回收量=【一次使用量-(一次使用量×损耗率)】/周转次数

不考虑周转使用补充和回收量的计算公式:摊销量=一次使用量/周转次数

28.施工机械台班定额:编制施工机械台班定额,主要包括

以下内容:(1)拟定正常的施工条件。(2)确定离工机械纯工作1小时的正常生产率。(3)确定施工机械的正常利用系数。(准备与结束工作、机械开动、机械维护等工作所需消耗的时间)

29.施工机械台班产量定额=机械纯工作1小时正常生产率

×工作班延续时间×机械正常利用系数(负荷、元负荷)30.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及定额基价:

(1)人工单价:按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的方法计算:人工费=∑(工日消耗量×日工资单价)

日工资单价(G)=G1+G2+G3+G4+G5

基本工资(G1)=生产工人平均月工资/年平均每月法定工作日工资性补贴(G2)=∑年发放标准/(全年日历日-法定假日+每工作日发放标准)+∑月发放标准/年平均每月法定工作日

生产工人辅助工资(G3)=全年无效工作日×(G1+G2)/(全年日历日-法定假日)

职工福利费(G4)=(G1+G2+G3)×福利费计提比例(%)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G5)=生产工人年平均支出劳动保护费/(全年日历日-法定假日)

(2)材料价格:是指材料由其来源地(或发货地)运至工地仓库堆放场地后的出库价格。这里指的材

料包括构件、半成品及成品。

材料价格包括:材料原价(供应价格)、包装费、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检验试验费。

材料运输损耗=(材料原价+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率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材料原价+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率

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1+运输

损耗费)}*(1+采购及保管费率)

检验试验费=∑(单位材料量检验试验费*材料消

耗量)

(3)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亦称施工机械台班使用费,它是指单位工作台班中为使机械正常运转所分

摊和支出的各项费用。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组成:第一类费用,亦称

不变费用,是指属于分摊性质的费用。包括:折

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和机械安拆费。

**第二类费用,亦称可变费用,是指属于支出性

质的费用。包括:燃料动力费、人工费、其他费

用(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等。

(4)定额基价:亦称分项工程单价,一般是指在一定使用范围内建筑安装单位产品的不完全价格。

定额基价是确定分项工程的基准价,对编制的全

国定额基价采用北京市价格为基价。

基价的确定方法:定额基价是由若干个计算出的

项目的单价构成,计算公式为:定额项目基价=

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人工费=定额项目工日数×综合平均日工资标准。

材料费=∑(定额项目材料用量×材料预算价格)

机械费=∑(定额项目台班量×台班单价)

(5)定额基价的换算:当施工图中的分项工程项目不能直接套用预算定额时,就产生了定额的换算。

换算类型有三种:配合比材料不同时的换算;乘

系数的换算。按定额说明规定对定额中的人工

费、材料费、机械费乘以各种系数的换算。其

他换算。

换算后的定额基价=原定额基价+换入的费用-换

出的费用

3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编制原则:合理确定定额水平

的原则、简明适用性原则、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32.间接费定额:

(1)间接费定额的基础数据:全员劳动生产率、非生产人员比例、全年有效施工天数、工资标准、间

接费年开支额。

(2)间接费定额的编制方法:间接费定额的编制,最终表现为间接费率。间接费的计算方法按取费基

数的不同分为以下三种: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

间接费=直接费合计×间接费费率%(规费费率+

企业管理费费率)

以人工费和机械费合计为计算基础:间接费=人

工费和机械费合计×间接费费率%

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间接费=人工费合计×间

接费费率%

33.利润:利润=(直接工程费+措施费+间接费)×相应利

润率

34.税金:税金=(税前造价+利润)×税率%

35.税率:纳税地点在市区的企业:

税率%=1/(1-3%-(3%×7%)-(3%×3%))-1 =3.41%

纳税地点在县城、镇的企业:

税率%=1/(1-3%-(3%×5%)-(3%×3%))-1 =3.35%

纳税地点不在市区、县城、镇的企业:

税率%=1/(1-3%-(3%×7%)-(3%×3%))-1 =3.22% 36.工程造价信息:

(1)工程造价信息的管理:从广义上说,最能体现工程造价信息变化特征,并且在工程价格的市场机制中起重要作用的工程造价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工价格、材料、设备价格、机械台班价格、综合单价。

37.工程造价指数:工程造价指数是反映一定时期由于价格

变化对工程造价影响程度的一种指标,它是调整工程造

价价差的依据。工程造价指数反映了报告期和基期相比的价格变动趋势。按不同基期分类:定基指数、环比指数。

第六章决策和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

1.决策和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的意义:一般工业

建设项目的经验数据为60%-70%,估计产生地项目使用功能的影响在70%-80%。这表明项目决策项目投资和使用功能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2.工程设计:是指在工程开始施工前,设计者根据已批准

的设计任务书,为具体实现拟建项目的技术和经济要求,拟定建筑、安装及设备制造等所需的规划、图纸、数据等技术文件的工作。一般工业企业项目的经验数据为20%-30%;对项目使用功能的影响在10%-20%。这表明项目设计阶段对项目投资和使用功能具有重要影响。

3.建设项目决策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有:项目建

设规模、建设地区及建设地点(厂址)、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工程方案和环境保护措施等。

4.项目建设规模:其制约因素有:市场因素、技术因素、

环境因素。

5.建设地区及建设地点(厂址):建设地点的选择要遵循

以下两个基本原则:第一,靠近原料、燃料提供地和产品消费地的原则;第二,工业项目适当聚集的原则。6.设计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

(1)工业项目:总平面设计、工艺设计、建筑设计。(在建筑设计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有平面形状、流通空间、层高、建筑物层数、柱网布置、建筑物的体积与面积和建筑结构。)

(2)民用项目:住宅小区规划(住宅小区规划中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有占地面积和建筑群体的布置形式)、住宅建筑设计(住宅建筑设计中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有建筑物平面形状和周长系数、层高和净高、层数、单元组成、户型和住户面积、建筑结构等。)7.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是在投资决策前,对项目有关的社

会、经济和技术等方面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对各种可能拟定的建设方案和技术方案进行认真的技术经济分析与比较论证,对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进行科学的预测和评价。

8.投资估算是指在项目投资决策过程中,依据现有的资料

和特定的方法,对建设项目的投资数额进行的估计。9.投资估算的编制方法:(1)项目建议书阶段投资估算:

生产能力指数法、系数估算法、比例估算法、混合法、指标估算法。(2)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建筑工程费用估算、设备购置费估算、安装工程费估算、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估算、基础预备费估算、价差预备费、投资方向调节税估算、建设期贷款利息估算。(建筑工程费用是指为建造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所需要的费用,一般采用单位建筑工程投资估算法、单位实物工程量投资估算法、概算指标投资估算法等进行估算)

10.154页例题:6.2.2 11.建设期贷款利息估算:根据建设期资金用款计划,可按

当年借款在当年年中支用考虑,即当年借款按半年计息,上年借款按全年计息。

12.155页例题:6.2.3

13.流动资金的估算:分项详细估算法、扩大指标估算法。

14.设计概算的编制和审查:设计概算的概念:采用两阶

段设计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必须编制设计概算;

采用三阶段设计的,扩大初步设计阶段必须编制修正概算。

15.设计概算可分为单位工程概算、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和建

设项目总概算三级。

16.单位工程概算:单位工程是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可

以单独组织施工的工程项目,但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具有使用功能,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单位工程概算是确定一个单位工程费用的文件,是单项工程综合概算的组成部分,只包括单位工程的工程费用。单位工程概算按其工程性质分为建筑工程概算和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两大类。建筑工程概算包括:土建工程概算、给排水采暖工程概算、通风空调工程概算、电气照明工程概算、弱电工程概算、特殊构筑物工程概算等;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包括机械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电气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热力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工具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用概算。

17.单项工程概算:单项工程是指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建

成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具有使用功能的工程。18.建设项目总概算:建设项目是指定一个按总体规划或设

计进行建设的各个单项工程所构成的总和,也可以称为基本建设项目。

19.设计概算的编制方法:建筑工程单位工程概算编制方

法:概算定额法、概算指标法、类似工程预算法。(1)概算定额法:概算定额法又叫扩大单价法或扩大结构定额法,是采用概算定额编制工程概算的方法。(2)概算指标法是采用直接工程费指标、用拟建的厂房、住宅的建筑面积(或体积)乘以技术条件相同或基本相同工程的概算指标,得出直接工程费,然后按规定计算出措施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等,编制出单位工程概算的方法。(3)类似工程预算法是利用技术条件与设计对象相类似的已完工程或在建工程的工程造价资料来编制似建工程设计概算的方法。

20.设备及安装单位工程概算的编制方法:设备购置费概

算、设备安装工程费概算的编制方法。

21.设计概算的审查内容:(1)审查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

(2)审查概算编制深度。一般大中型项目的设计概算,应有完整的编制说明和“三级概算”(即总概算表、单项工程综合概算表、单位工程概算表)(3)审查概算的内容。

22.审查设计概算的方法:对比分析法、查询核实法、联合

会审法。

23.施工图预算的概念:施工图预算是在施工图设计完成

后,工程开工前,根据已批准的施工图纸、现行的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和地区人工、材料、设备与机械台班等

资源价格,在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已大致确定的前提下,按照规定的计算程序计算直接工程费、措施费,并计取间接费、利润、税金等费用,确定单位工程造价的技术经济文件。

24.施工图预算编制的两种模式:传统定额计价模式、工程

量清单计价模式。

25.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方法:工料单价法(包括预算单价法、

实物法)、综合单价法(全费用综合单价、清单综合单价)。

26.工料单价法:工料单价法是指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为直

接工程费单价,以分部分项工程量乘以对应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后合计为单位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汇总后另加措施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生成施工图预算造价。

27.预算单价法:是采用地区统一单位估价表中的各分项工

程工料预算单价(基价)乘以相应的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计算出单位工程直接工程费,措施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可根据统一规定的费率乘以相应的计费基数计算出,将上述费用相加汇总后即可得到该单位工程的施工图预算造价。

预算单价法:——分项工程量——套定额——直接费

实物法:分项工程量——人工(工日)材机械(数量)——分别套当地价:单价——直接费

实物法分项工程量:人工*当地单价+材料*当地单价+机械数量*当地单价=直接费

28.综合单价法:(1)全费用综合单价:全费用综合单价,

即单价中综合了分项工程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税金以及一定范围的风险等全部费用。(2)清单综合单价:分部分发项工程清单综合单价中综合了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并考虑了一定范围的风险费用,未包括措施费、规费和税金,因此它是一种不完全单价。

29.审查施工图预算的内容:审查工程量——审查设备、材

料的预算价格——审查预算单价的套用——审查有关费用项目及其取值。

30.审查施工图预算的方法:全面审查法、标准预算审查法、

分组计算审查法、对比审查法、筛选审查法、重点抽查法、利用手册审查法、分解对比审查法

第七章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的约定

1.建设工程招标的范围: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社会

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家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建设工程招标内容:建设项目总承包招标、工程勘察设

计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建设监理招标、货物招标。3.建设工程的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

开招标是指业主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招标。邀请招标是指业主以投标邀请书

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

4.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程序: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提出

招标申请,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报主管部门备案——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备案——刊登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资格审查——招标文件发放——勘察现场——投标答疑会——接受投标书——开标、评标、定标——宣布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5.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组成与内容:招标须知、合同

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工程量清单、技术条款、设计图纸、评标标准和方法、投票辅助材料。

6.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程量清单的组成内容如下:封面、

总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介表、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规费税金项目单与计价表等。

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是指完成拟建工程的实体工程项

目数量的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8.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应按《建设工程工程

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9.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项目特征是用来

表述项目名称的实质内容,用于区分同一清单条目下各个具体的清单项目。由于项目特征直接影响工程实体的自身价值,关系到综合单价的准确确定,因此项目特征的描述,应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肖单计价规范》项目特征的要求,结合技术规范、标准图集、施工图纸,按照工程结构、使用材质及规格或安装位置等,予以详细表述和说明。

10.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措施项目清单指为完成工程项目

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的清单。

11.措施项目中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宜采用分部分

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编制,列出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不能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以“项”为计量单位编制。

12.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其他项目清单指根据拟建工程的

具体情况,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措施项目清单以外的项目。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等。

13.暂列金额:是业主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

款中的一笔款项。是业主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工程量清单漏项、有误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加,施工中的工程变更引起标准提高或工程量的增加,施工中发生的索赔或现场签证确定的项目,以及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等准备的备用金。暂列金额的数额大小与承包商没有有关系,不能视为归承包商所有。竣工结算时,应该将暂列金额及其税金、规费从合同金额中扣除。

14.暂估价是指由业主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必然发

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5.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完成由业主提出的施工

图纸或合同约定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所需的费用。

计日工的数额大小与承包商没有关系,不能视为归承包商所有。竣工结算时,应按照实际完成的零星项目或作结算。

16.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服务费是总承包商为配合协调业

主进行的工程分包和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17.规费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税金

指按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设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18.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原则:招标控制价应具有权威性、招

标控制价应具有完整性、招标控制价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招标控制价的合理性、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招标控制价。

19.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方法:分部分项工程费计价、措施项

目费计价、基他项目费组价、规费与税金的计取、其他有关表格的填写、需要考虑的有关因素。

20.施工招标的程序:报名参加投票——办理资格预审——

获得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研究——确定投标策略——制定施工方案——计算投标报价——标书编制——标书投送

21.施工投标的准备:研究招标文件、调查投标环境、确定

投标策略、制定施工方案。

22.投标报价的编制方法:(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

复核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和项目是否准确;研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进行清单综合单价的计算(依据定额计算、根据实际费用估算);

进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调整;编制分部分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23.通过招标、选定中标人决定合同价,以施工图预算为基

础,发包方与承包方通过协商谈判决定合同价。

第八章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与调整

1.施工预算的编制方法:实务法、单位估价法。

2.人工费的控制,按定额人工费控制施工生产中的人工

费,尽量以下达施工任务书的方式承包用工。产生了合同价款以外的内容,应按实签证。

3.工程材料费的控制,以最佳方式采购材料、努力降低采

购成本。根据施工实际情况确定材料规格。合理使用周围材料。合理设计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

4.工程变更: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

常常会出现设计、项目量、计划进度、使用材料等方面的变化,这些变化统称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以及原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

5.乙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

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应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2)乙方在双

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报告时,可视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3)工程师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应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变更工程价款报告自行生效。(4)工程师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款,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调解。和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采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6)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追加合同价款。

6.工程变更的价款调整:变更合同价款的方法,合同专用

条款中有约定的按约定计算。无约定的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方法进行计算: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应的变更价格。经造价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7.综合单价的调整:当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有误或工程变

更引起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增减超过工程量清单中相应工程量的10%或合同中约定的幅度时,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应予以调整。

8.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

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索赔是补偿)

9.按索赔的目的分类:工期索赔、经济索赔。

10.对索赔证据的要求:谁主张、谁举证。真实性、全面性、

关联性、及时性、具有法律证明效力。

11.工程预付款结算:(1)预付款的数额和拨付时间:预付

款的数额和拨付时间,以合同专用条款第24条中的约定为准。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按合同约定拨付,原则上预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对重大工程项目,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体性消耗和非实体性消耗部分应在合同分别约定预付款比例。

价款结算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业主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预付工程款。

预付款的扣回:双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第24条中约定预付款的扣回时间、比例。价款结算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预付的工程款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抵扣方式,并在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抵扣。........忽略此处.......

12.

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习题-练习

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试题 一、名词解释 1. 无因管理 2. 要约 3. 抵押 4. 不安抗辩权 二.单项选择题 1. 人们通常称()为法律事实。 A. 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 B. 法律得以产生的事实 C. 实际发生的社会现象 D. 法律关系产生的事件 1. 下列关于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说法错误的是()。 A. 安全检查制度是安全生产的保障 B. 安全检查制度是“预防为主”的具体体现 C.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群众路线在安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D.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上级管理部门或企业自身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制度 2. 占有权是指对财物的()。 A. 直接使用的权利 B. 取得经济效益的权利 C. 获得利息的权 利 D. 实际控制的权利 3.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自己的义务。 A. 全面履行 B. 可以不全面履行 C. 可以不履行 D. 只享受权利,不全面履行 4. 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后,有关单位应当在()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A. 12 B. 24 C. 32 D. 48 5.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应当经()的同意。 A. 债权人 B. 人民法院 C. 公证部门 D. 第三人 6.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 A. 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B. 不拨付工程款,可以进行竣工验 收 C. 可以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D.可以拨付工程款,可以进行竣工验 收 7. 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或单位,应当向()申请设立登记,并由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颁发资格证书。 A. 项目主管部门 B. 当地人民政府 C.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 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8.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基本规定说法错误的是()。 A. 未办理报建登记手续的工程,不得发包 B. 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不得开工 C. 未办理报建登记手续的工程,不得签订工程合同 D.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包括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 申请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中国法律法规大全

中国法律法规大全 宪法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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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53法律法规与制度汇总

53法律法规与管理制 度

5.3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 5.3.1法律法规 1.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2.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清单; 3.法规定期更新资料;(企业提供) 4提供宣传资料、培训记录;培训内容;(企业提供) 5.提供传达给相关方记录(文件、函等);(企业提供) 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一)目的 为了使企业认识和了解与其活动相关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提高他们的安全法规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二)职责 1.公司工程师负责对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电、仪各专业适用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确认,并督促有效执行。 2.公司办公室负责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获取、识别和引用。 (三)获取渠道与识别 1.各职能部门通过各级政府、行业协会或团体和服务机构、媒体、网络等渠道,及时获取国家颁布的各种法律法规和标准,并进行有效性识别。 2.对所获取的法律法规,应对来源、适用性、适用部门、实施时间进行说明,并及时呈报公司总工程师确认。 (四)有关事项 1.各职能部门应将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进行汇总,并按填写清单目录备案。 2.各职能部门每年至少一次对法律法规、标准进行符合性评审,及时识别和更新,确保其有效性。 3.所有各种法律法规应遵守相应规定,及时向做作业人员或规定范围的相关人员宣贯、执行。 XXXXX有限公司 年月日 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法律部分) 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法规部分)

土建中级职称《法律法规》《建筑工程专业知识》强化试卷

2018土建中级职称《建筑工程专业知识》强化试卷(二) > 本卷共分为2大题100小题,作答时间为240分钟,总分150.00分,90分及格。 ?一、单项选择题 ?二、多项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90题,每题1.5分,共计135分。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错选不得分 1.[单选题]某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拆模后发现有蜂窝麻面,但经检测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该柱应()。 ? A.修补处理 ? B.不作处理 ? C.加固处理 ? D.返工处理 参考答案:A 我的答案:未作答 收起解析 纠错 收藏 参考解析:当工程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定的规范,标准或设计的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修补后可以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又不影响使用或外观的要求,可采取修补处理的方法。例如,某些混凝土结构表面出现蜂窝.麻面,经调查分析,该部分经修补处理后,不会影响其使用及外观。 查看笔记(0) 2.[单选题]在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分三级,关于地基基础的规定,下列描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所有建筑物的地基均应进行承载力计算并符合要求 ? B.场地和地基条件好的丙级建筑物设计前可不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 C.场地和地基条件好的丙级建筑物可不作变形验算 ? D.建筑物地基均应进行施工验槽 参考答案:B 我的答案:未作答 收起解析 纠错 收藏 参考解析: 查看笔记(0) 3.[单选题]《建筑结构荷载规范》规定,在确定可变荷载体表值时设计基准期的年限为()。

? A.30年 ? B.50年 ? C.70年 ? D.100年 参考答案:B 我的答案:未作答 收起解析 纠错 收藏 参考解析: 查看笔记(0) 4.[单选题]一般抹灰构造层次的作用()。 ? A.底层找平、中层粘结、面层装饰 ? B.底层找平、中层粘结、面层找平 ? C.底层粘结、中层找平、面层装饰 ? D.底层粘结、中层找平、面层找平 参考答案:C 我的答案:未作答 收起解析 纠错 收藏 参考解析: 查看笔记(0) 5.[单选题]单位工程施工平面图设计步骤首先应确定()的位置。 ? A.围墙 ? B.垂直运输机械 ? C.道路 ? D.项目部办公室 参考答案:B 我的答案:未作答 收起解析 纠错 收藏 参考解析: 查看笔记(0) 6.[单选题]阅读一套施工图,一般来说先(),后()。 ? A.图标图样 ? B.图样图标 ? C.细部整体

关于民事执行程序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汇总

关于民事执行程序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汇总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篇执行程序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受理问题的批复》 6、《关于查询、冻结、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银行存款的通知》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 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适用暂缓执行措施若干问题的规定》 12、《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 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能否对信用证开证保证金采取冻结和扣划措施问题的规定》 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因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不服而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批复》 1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财产有关税收问题的复函》 16、《关于环保部门就环境行政处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期限有关问题的函》 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申请强制执行仲裁机构的调解书应如何处理的通知》 1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能否对信用证开证保证金采取冻结和扣划措施问题的规定》 19、《规范法院执行和国土房管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 20、《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试行)》

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

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 涉及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共47部,分别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7.《云南省测绘管理条例》; 8.《云南省测绘项目施测交验测绘资质证书管理规定》;9.《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 10.《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11.《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3.《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14.《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15.《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16.《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17.《土地登记规则》; 18.《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 19.《土地复垦规定》; 20.《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21.《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22.《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去权规定》 23.《征用土地公告办法》; 24.《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26.《云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27.《云南省荒山有偿开发的若干规定》; 28.《云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 29.《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30.《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31.《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32.《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 33.《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34.《古生物化石管理办法》; 35.《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36.《地质资料管理条例》; 37.《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 38.《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39.《云南省地热水资源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点

《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点 1、要约与承诺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的程序,也是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一般条款经过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的过程 2、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3、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最长期限是6 个月。 4、合同成立后,能否产生法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果,要看合同是否具备生效要件 5、关于要约失效,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受要约人不满意要约内容 6、建设工程纠纷处理的基本形式中不包括索赔 7、下面关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应急救援说法错误的是: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负责人接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召开会议研究抢救方案。 8、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

同的额的20% 9、人们通常称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为法律事实 10下面关于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说法错误的是: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群众路线在安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11、占有权是指对财物的实际控制权利 12、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13、根据经济规律和生态规律的要求,环境保护法必须认真贯彻三同步方针不包括: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环境建设同步繁荣 14、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后,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15、法定代理的成立,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16、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时,抵押权也消灭 17、关于建设工程消防工程的验收说法,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是: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消防器材生产企业进行消防验收 18、一般来说,构成法律责任或违约责任的要件包括两个方面,即主管要件和客观要件 19、关于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作了专门规定: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为2 0 年20、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

法律法规大全

第一部分宪法国家法编 一、宪法及相关法 二、国家机构组织法 三、选举法 四、特别法 五、专门法 六、权益保护法 七、立法及其他 第二部分行政法编 一、内务行政、司法 二、监察、人事 三、民政 四、宗教 五、档案、保密 六、教育 七、科学技术 八、文化、传播 九、医药、卫生 十、工商行政管理 十一、国有资产 十二、物价 十三、交通、通讯 十四、电力、机电 十五、计量、标准 十六、海关 十七、出入境进出口管理 第三部分经济法编 一、公司、企业 二、财政、税收 三、统计、会计、审计 四、金融、证券 五、土地管理、城建工程 六、农林、自然资源、环境保护 七、对外贸易 八、反不当竞争法、反倾销、反补贴 九、法律责任 十、劳动 一、综合

二、合同 三、婚烟、家庭 四、收养、扶养、抚养 五、继承 六、房地产 七、债务 八、名誉权、肖像权 九、知识产权 十、损害赔偿 十一、民事责任 十二、法律适用 第五部分刑法编 一、总类 二、刑事责任的适用 三、刑罚的适用 四、赃款赃物处理 第六部分程序法编 一、总类 二、行政诉讼程序 三、民事诉讼程序 四、海事诉讼程序[1] 编辑本段2011年全新经典汇编版 基本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大全

作者: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编者) 出版社: 中国方正出版社; 第15版 (2011年4月1日) 精装: 7128页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开本: 16 ISBN: 9787801071187 条形码: 9787801071187 产品尺寸及重量: 37.4 x 26.8 x 19.2 cm ; 13 Kg 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大全(2011年全新经典汇编版)(套装共12册)》主要内容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等。 目录 第一部分宪法国家法编 一、宪法及相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 审批项目用海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中级职称建设工程法规知识汇总

●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考点一:建设工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分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法人应当具备4个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包括财、物、行为和智力成果 民事法律关系内容:包括权利和义务 考点二:建设工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终止 1.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事件 2.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3)行为内容合法(4)行为形式合法 2.民事法律关系的变更(1)主体变更,如工程分包、合同转让(2)客体变更,如设计变更(3)内容变更,如权利义务变更 3.民事法律关系的终止(1)自然终止,权利义务履行完成(2)协议终止,包括即时协商和约定终止条件(3)违约终止,如一方违约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权利不能实现 考点三: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1.民事责任的种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2.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3.建设工程民事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 (1)返还财产(2)修理(3)赔偿损失(4)支付违约金 行政责任 1.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等。 2.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刑事责任 刑罚种类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建设工程常见犯罪 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2.重大责任事故罪:生产作业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 3.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4.串通投标罪 考点四:代理的法律规定 一、特征 1.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2.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二、代理的主要种类 (1)委托代理(注:建设工程多为委托代理)(2)法定代理(监护人是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3)指

招标法律法规汇总

招标法律法规汇总 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实施细则》 3.《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条例》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5.《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投标办法》 6.《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标办法》 7.《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8.《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9.《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办法》 10.《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11.《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3.《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4.《国家技术创新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5.《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 16.《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17.《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18.《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19.《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20.《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21.《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2.《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23.《通信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 24.《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处分规定》 25.《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6.《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 27.《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管理办法》 司法解释 28.《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政策 29.《关于铁路工程项目进入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招投标工作的指导意见》 30.《关于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集中交易的通知》 31.《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32.《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意见》

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

《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复习题 1、建设工程纠纷处理的基本形式包括哪些? 答:建设工程纠纷处理的基本形式包括: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2、法律代理是基于什么成立的? 答:法律代理是基于授权委托成立的。 3、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多少? 答: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20%。 4、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什么时候开始生效? 答:自然条件成就时生效 5、在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答: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最长期限为几个月? 答: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7、占有权是指什么? 答:占有权是指事实上的控制权。 8、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后,有关单位应当在几个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答: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9、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是什么关系 答:先执行抵押权,后执行担保权 10、根据经济规律和生态规律的要求,环境保护法必须认真贯彻的三同步方针包括哪些? 答: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作了专门规定,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为几年? 答:最长的保护期限是20年,超过20年法律将不再保护。 12、生产经营单位为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生产事故、伤亡依法承担责任,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协议是否有效? 答:第八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13、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是否能拨付工程款,能否竣工? 答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14、招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金额多少的罚款?

整理中国所有法律法规大全_法律法规一览表

法律法规一览表 填表人:填表单位:

注:每个依据一张表,如涉及多个法条的需要逐一列出法条名称和法条详情附件3

(一)必读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施行)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五百二十八次会议讨论通过)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1981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于同日公布)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法(经)发[1991]35号)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九百九十五次会议通过) 6、《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7、《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1982年4月13日国务院公布) 9、《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1989年6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 (二)参考书目 1、《民事诉讼法学教程》刘家兴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年3月重排本 2、《民事诉讼法原理》江伟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3、《民事诉讼法学新编》柴发邦主编法律出版社 1992年版 4、《中国民事诉讼法学》柴发邦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2年版 5、《体制改革与完善诉讼制度》柴发邦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1991年版 6、《新中国民事程序理论与适用》刘家兴主编中国检察出版社 1997年版 7、《比较民事诉讼法学初论》沈达明编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

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案例集合

【案例一】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P9 地处A市的某设计院承担了坐落在B市的某项“设计--采购--施工”承包任务。该设计院将工程的施工任务分包给B市的某施工单位。设计院在施工现场派驻了包括甲在内的项目管理班子,施工单位则由乙为项目经理自成了项目经理部。施工任务完成后,施工单位以设计院尚欠施工款为由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要依据是有甲签字确认的所增加的工程量。设计院认为甲并不是该项目的设计院方的项目经理,不承认甲签字的效力。经查实,甲既不是合同中约定的设计院的授权负责人,也没有设计院的授权委托书。但合同中约定的授权负责人基本没有去过该项目现场。事实上,该项目一直由甲实际负责,且有设计院曾经认可甲签字付款的情形。 【问题】 设计院是否应当承担付款责任,为什么? 【案例分析】 设计院派甲作为设计项目管理班子,但甲既不是合同中约定的设计院授权负责人,也没有设计院的授权委托书,但由于合同中约定的授权负责人基本没有去过项目现场,项目一直由甲实际负责,且设计院曾经认可甲签字付款的情形。施工任务完成后,施工单位以设计院尚欠工程款为由申请仲裁,依据是有甲签字确认的增加的工程量。 【答案】 设计院应当承担付款责任。因为,由于设计院方面的管理原因,让施工单位认为甲具有签字付款的权力,致使本案付款纠纷的出现。《民法通则》第43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目前经常存在着名义上的项目负责人经常不在现场的情况。本案的真实背景是设计院认为甲被施工单位买通而拒绝付款。本案对施工单位的教训是:施工单位需要让发包或总包单位签字时,一定要找其授权人;如果发包或总包单位变更授权人的,应当要求发包单位完成变更的手续。 【案例二】P13 甲施工企业在某条公路的施工过程串,需要购买一批水泥。甲施工企业的采购员张某持介绍信到乙建材公司要求购买一批B 强度等级的水泥。由于双方有长期的业务关系,未签订书面的水泥买卖合同,乙建材公司很快就发货了。但乙建材公司发货后,甲施工企业拒绝支付货款。甲施工企业提出的理由是,公司让张某购买的水泥是A强度等级而非B强度等级。双方由此发生纠纷。 【问题】 (1)水泥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2)合同纠纷应当如何处理? 【分析】 (1)本案中的纠纷处理,首先要判明水泥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而对于合同效力判断的重要依据是甲施工企业的介绍信是如何写的。《民法通则》第6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据此,甲施工企业开出的介绍信是“介绍张某购买水泥”,则张某行为是合法代理行为,其购买B强度等级水泥的行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双方的口头合同也是有效的,应当继续履行,即甲施工企业应当付款。如果甲施工企业开出的介绍信是“介绍张某购买A强度等级水泥”,则张某买B强度等级水泥的行为就超越了代理权限,双方的口头合同是无效的。 (2)如果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其首要的法律后果是返还财产,即甲施工企业可以退货、拒付货款。乙建材公司的损失,按照《民法通则》第66条关于“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应当向张某主张。但在司法实践中,乙建材公司的难点是应当如何证明张某要求购买的是B强度等级水泥。 【案例三】P14-15 2011年7月,甲建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中标某大厦工程,负责施工总承包。2012年5月,甲公司将该大厦装饰工程施工分包给乙装饰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甲公司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李某;乙公司驻该项目经理为王某。李某与王某是多年的老朋友。2012年6月,甲公司在该项目上需租赁部分架管、扣件,但资金紧张。李某听说王某与丙材料租赁站(以下简称丙租赁站)关系密切,便找到王某帮忙赊租架管、扣件。王某答应了李某的请求。随后,李某将盖有甲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及该单位的空白介绍信交给王某。同年7月10日,王某找到丙租赁站,出具了甲公司的介绍信(没有注明租赁

湖南省土建中级职称如何申办

一、湖南省土建中级职称简介 “湖南省土建中级职称”是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对考试工作进行巡视、督查。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地区考试组织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全省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委托省建设人力资源协会实施。 二、专业设置 湖南土建中级职称共设置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给水排水、建筑环境与设备、市政工程、白蚁防治等9个专业。 三、报考条件 1.得到土建类专业硕士学位,毕业后在岗从事土建专业技能工作1年以上; 2.土建类专业大学本科文凭,毕业后在岗从事土建专业技能工作4年以上; 3.土建类专业大学专科文凭,毕业后在岗从事土建专业技能工作6年以上。 4. 取得土建专业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4年以上。 四、报名及考试 考试方式:土建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设专业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知识实务三个科目,其中专业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合并同时进行考试,考试时间为180分钟,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20分,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满分90分,题型均为单选题和多选题;专业知识及专业实务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150分,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和主观性试题(如案例分析、计算题、问答题、作图题等等)。 考试时间安排: 9:00—12:00 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两个科目连在一起考试,中间不安排休息时间) 14:30—17:00 专业实务。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获得国家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 (二)资格审查实行初审和复审两级审查,突出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强化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初审权。 (三)资格审查统一使用《考试登记表》,申请人、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表内栏目签名盖章,资格审查部门不得再自行增设签章环节。

建筑工程施工相关法律规范

1)人们通常称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为法律事实。 (2)占有权是指对财产的实际控制的权利。 (3)法律代理的成立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4)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时,抵押权也消灭。 (5)一般来说,构成法律责任或违约责任的要件包括两个方面,即一般要件和特殊要件。(6)关于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为20年。 7 对于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8 法庭辩论终结后,审判长征询各方最后的意见的顺序是原告、被告、第三人。 9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失。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级别管辖是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内部从纵向划分各级人民法院的管辖权限。 地域管辖—同级法院审判案件时的职责分工 11 经营者有违反被责令暂停销售,不得转移、隐匿、销毁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务的行为的,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被销售、转移、隐匿、销毁财务的价款的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12 行政处分是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 13 只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人民法院应当终结执行。 14 委托代理自行终止的情况:代理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期限届满或代理事务完成;被代理的法人组织终止。 15 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15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利息。 16某公司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取所采购的设备,一个月后提取设备时,对方索要设备保存管理费,这属于无因管理之债 17物权的特征为:物权是权利人对于物的权利;物权是由权利人直接行使的;物权是以权利人直接支配标的物;物权是排他性的权利。 18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的情况: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19留置担保的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为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中级职称建筑工程知识点汇总

中级职称建筑工程知识点汇总 第一部分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 1、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2、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3、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 工。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规避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5、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 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6、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分为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 7、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 项资质。 8、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具体规定为: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范文. 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

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l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8)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10)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 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11)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1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10、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 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11、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 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 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12、建筑施工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 到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 手续。 13、建筑施工企业破产、倒闭、撤销的,应当将安全生产许可证交回原安全 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予以注销。 14、建筑施工企业遗失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立即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 范文. 管理机关报告,并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申请补办。

关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汇报(民政局)

关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汇报 (民政局) 关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汇报 民政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与民政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有100多部,其内容大都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优抚安置、军休、评残追烈、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救灾救济、社团管理、地名区划、殡葬管理、财务管理等等。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 把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与各项民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民政法律和政策规章,正确处理各种矛盾和利益关系,坚持依法行政,注重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了三个群体(弱势群体、困难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为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婚姻法》贯彻执行情况 为更好地宣传贯彻《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推动全州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州有关要求,我们督促各县市结合自身实际,将一部分乡镇婚姻登记收回到县市局实行集中登记。新《婚姻法》和《登记条例》颁布后,州民政局专门组织八县市婚姻登记人员先后到省、州集中培训,

各县市也采取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培训,同时,积极协助配合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加大对基层乡镇办新《婚姻法》的宣传,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以及人民群众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累计发放《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册10万多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近几年来,在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中,没有出现一例违法登记的现象。在加大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我们还进一步加大了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的力度,规范婚姻登记机关建设和管理,依法设置了婚姻登记机关,规范了婚姻登记机关名称和印章,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婚姻登记政务公开,坚持依法登记,文明服务。去年,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婚姻登记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快婚姻登记信息化硬件建设。目前,全州集中办理婚姻登记全部实现了网上登记、电脑出证,做到了程序规范、办事高效,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群众满意度较高。 二、《收养法》贯彻执行情况 收养登记是国家的一项民事登记,是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工作,对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收养登记工作中,我们严格落实了“一切为了孩子”的收养登记工作宗旨,明确收养登记机关的性质职责、管辖权限、办理程序,建立和完善了收养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一)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一) 一、单项选择题(60题,每题1分,共计60分。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不选、错选均不得分) 1、《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因故不能按朔开工的,应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 B )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A 1次B.2次 C 3次 D.4次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 B )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A. 30 B 15 C 10 D 7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 A )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A建设单位B施工单位 C监理单位D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责令改正,处( D )的罚款。 A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B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 C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D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5、合同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发来的要约,在要约有效期限了、内,做出完全同意要约条款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是( B )。 A.新要约 B 承诺 C 同意 D 成立 6、《合同法》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这样的合同是( A

)。 A无效合同B可变更合同c可撤销合同D效力待定合同 7、某施工企业与女工小王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尚未到期,小王欲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小王应当提前( B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A 60 8 30 C 20 D 10 8、( C)是指材料在自然状态下单位体积的质量,用po= m/Vo表示。 A密度B堆积密度C表观密度D比重 9、根据水在材料表面的湿润程度,当润湿角θ >90°。时,材料表现为( B )。 A亲水性B憎托性C中性D吸水性 10、某干燥多孔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为λ1.,吸水饱和后其导热系数为λ2:,再经受冰冻后其导热系数为λ3,可以判定(B )。 Aλ1>λ2>λ3 Bλ1<λ2<λ3 Cλl>λ2=λ3 Dλl<λ2=λ3 11、在潮湿环境中的重要建筑物其材料的软化系数不得低于( C )。 A. 0. 75 R 0 .80 C 0. 85 D 0. 90 12、普通硅酸盐水泥混合材料的掺量为( B )。 A 0% -5% B 6% - 15% C 20% D 40% 13、建筑石膏制品具有( C )的特点。 A防水性能好B防火性能差c保湿性能好D强度高 14、某偏心受压柱的钢筋,采用绑扎连接,则每次在同一断面上搭接的钢筋面积不超过总面积的( A )。 A 25% B 50% C 60% D 75%

中级职称法律法规教程文件

土建工程中级职称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前模拟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5分,共60题。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 )是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 A.法律行为 B.法律规范 C.法律责任 D.法律事实 2、由经营部部长代表公司经理参加开标会议,这种代理是( )。 A.委托代理 B.指定代理 C.法定代理 D.一般代理 3、我国民法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 )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A.1年 B.2年 C.4年 D.20年 4、( )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 A.合同 B.侵权行为 C.不当得利 D.无因管理 5、以下物权中,既属于用益物权,又属于不动产物权的是( )。 A.土地使用权 B.抵押权 C.质权 D.留置权 6、体现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是( )。 A.营业执照 B.施工许可证 C. 资质等级 D.规划部门的批文

7、物权的保护方式不包括( )。 A.请求确认物权 B.请求排除妨碍 C.请求恢复原状 D.请求违约赔偿 8、我国承认并以法律形式加以保护的主要知识产权不包括( )。 A.著作权 B.名誉权 C.商标权 D.商业秘密 9.建设法规的作用主要表现为:( )。 A.规范指导建设行为 B.保护合法建设行为 C.处罚违法建设行为 D.以上三者都对 10.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为 ( ) A.建设关系 B.行政管理关系 C.经济协作关系 D.民事关系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于( )开始施行 . A.2002年1月1日 B.2000年1月30日 C.2000年1月1日 D.2002年1月30日 12.建设行政法规由( ).制定并颁布. A.全国人大 B. 国务院 C. 国务院各部委 D.建设部 13、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后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 )。 A.延期以一次为限,每次不得超过3个月 B.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得超过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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