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项目操作程序
城市更新项目的流程

城市更新项目的流程
1.确定更新区域:市政府或相关部门确定需要更新的区域,包括旧城区、工业区、商业区等。
2. 制定更新规划:根据区域特点、市场需求和政府政策,制定更新规划,包括土地利用、建筑设计、交通规划等。
3. 招商引资:市政府或相关部门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吸引开发商或投资者参与城市更新项目。
4. 筛选开发商:经过评估和筛选,选择合适的开发商或投资者参与城市更新项目。
5. 签订合同:开发商或投资者与政府部门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6. 实施更新项目:开发商或投资者按照规划进行建设和开发,包括拆迁、建筑、道路、公园等。
7. 进行验收:政府部门对完成的城市更新项目进行验收,确保符合规划要求和质量标准。
8. 使用和管理:城市更新项目完成后,正式投入使用。
政府部门对更新区域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项目持续发展和改善城市环境。
- 1 -。
上海市城市更新操作规程

上海市城市更新操作规程
上海市城市更新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则。
规程规定了城市更新的任务、原则、指导思想、成果评估等方面的原则和要求。
二、城市更新范围。
规程明确了城市更新的范围和方向,包括整个城市的更新区域和特定更新目标区域,以及整个更新过程中的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三、城市更新程序。
规程制定了城市更新的程序和步骤,包括规划编制、前期勘察、可行性研究、征地拆迁、设计施工、验收预算等方面的管理控制。
四、各方义务和职责。
规程明确了市政府、开发商、监理机构、评估机构、咨询机构等各方的职责和义务,以及各方在城市更新过程中的特殊法律、政策、环境等方面的要求。
五、城市更新项目评价。
规程规定了城市更新项目的评价和审批标准,以及评估机构的职责和义务。
同时,规程对城市更新的效益、安全、环境保护、社会和谐、公益性等方面进行了评价标准的规定。
六、城市更新资金管理。
规程明确了城市更新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规范,以及审核、审批、监督等方面的要求。
七、城市更新法律责任。
规程规定了城市更新过程中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处理程序,以及城市更新过程中出现的纠纷解决办法等方面的要求。
八、附则。
规程最后根据城市更新的实际情况对规程内容作了一些辅助性规定。
上海市城市更新操作规程是上海市政府为加强城市更新管理而制定的一项规章制度,其目的是保障城市更新过程的合法、公正、透明和管控,推动城市更新工作能够更好地实现其规划和目标。
城市更新工作阶段流程

城市更新工作阶段流程城市更新是指对老旧城区进行综合改造和提升,以提高城市的功能、环境和居住品质。
城市更新工作阶段流程主要包括预备阶段、规划阶段、实施阶段和运营阶段。
1.预备阶段:在这个阶段,首先需要进行城市更新的前期调研和评估,包括对老旧城区的现状、问题和潜在挑战进行分析和研究。
同时,还需要与相关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和协商,获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在评估和沟通的基础上,制定城市更新的总体目标和具体规划。
2.规划阶段:在规划阶段,需要进行详细的城市更新规划。
这个阶段有以下几个关键步骤:-拟定城市更新的总体框架和规划方案,包括确定更新的范围、时间表和预算。
-进一步细化规划,包括对老旧城区的用地利用进行优化和调整,设计合理的道路和交通网络,提出改善环境和设施的方案,以及规划公共空间和社区设施。
-制定规划的技术和管理指南,包括建筑设计要求、环境保护措施和社区管理方法。
3.实施阶段:在实施阶段,根据规划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具体的城市更新工作。
这个阶段有以下几个主要任务:-资金筹备和投资,包括政府资金、社会资本和外部援助的整合和配置。
这些资金可以用于土地征用、建设和维护,以及社区服务和设施的建设。
-进行土地征用和拆迁。
老旧城区更新通常需要大范围的土地调整和拆迁,以便进行综合整治和建设。
这个过程需要与居民和企业进行协商和补偿,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
-进行工程建设和设施更新,包括道路、桥梁、楼宇和公共设施的建设和改造。
这个过程需要严格的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确保工程按时完成和达到预期目标。
4.运营阶段:在城市更新工程竣工后,进入运营阶段。
这个阶段的重点是保护和管理新建设的设施和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和维护。
这包括设立合理的管理机构和运营机制,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同时,还需要积极促进社区参与和居民自治,建立良好的社区和居民关系。
总的来说,城市更新工作阶段流程主要包括预备、规划、实施和运营四个阶段。
这些阶段需要紧密配合、高效运作,才能实现城市更新的目标,提高城市的功能、环境和居住品质。
广州市城市更新政策解析及项目操作流程 p

增加村 内公共 服务设
施
维系村 落传统 民俗
增加就 改善人 业机会 居环境
控制项 目实施 风险
取得良 好改造 业绩和 信誉
解决历 史遗留 问题化 解矛盾
维持和 谐关系 促进社 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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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更新改造的诉求与问题
(二)旧厂房更新改造中各方诉求
诉求主体与内容
旧厂房权属人
企业
政府
获取最大 补偿或者 开发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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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城市更新改造政策亮点
(二)政策理念调整与转变
导向: • 从目标导向为主,转为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 • 从仰望星空、注重长远,转向既仰望星空、又脚踏实地 • 城市与区域可持续发展和解决局部现实问题并重
规划: • 以管理和服务为主,转向强调和坚持规划引领与调节 • 从侧重空间形态管控,到规划理念、机制、方法全面与时俱进 • 从强调技术图则,转向技术图则与公共政策并重 • 从强调规划蓝图,转向规划蓝图与行动方案并重 • 从偏重地产开发,转向产城融合发展
同56号文
集体物业:按合法性核定复建量。 • 合法建筑面积1∶1核定复建量。 • 违法建筑于2007年6月30日之前建设的按现有建筑
面积2∶1比例核定;之后建设的不予核定。
收益分成:按规划节余和竞争节余分别分配。 • 项目实施方案建筑面积(用地)与规划的建筑面积
(用地)相较有节余的,市政府、区政府、村集体 按4∶3∶3分配。 • 选择合作企业经竞争节余的融资建筑面积(或节余 的融资地块土地纯收益扣除按规定计提和上缴的部 分后)由区政府和村集体5∶5分配,用于改造项目 的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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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城市更新新旧政策对比
(一)旧村庄更新改造主体、改造方式与改造模式
比较项目
城市更新流程

城市更新流程城市更新是指对城市进行改造和升级,以满足人们对城市发展的需要和对生活质量的追求。
城市更新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城市的功能性、美观性和可持续性。
下面是城市更新的流程:1. 规划和筹备阶段:在这个阶段,城市更新的目标和方向需要被明确。
政府、城市规划机构和相关利益相关方将共同制定一份城市更新规划,其中包括城市更新的范围、时间表、预算以及各种参与方的职责和权益等。
2. 问题分析和调查阶段:城市更新项目会对城市的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调查和分析。
这包括人口分布、交通状况、建筑物状况、环境问题、市政设施等各方面。
通过对现有问题的了解,可以确定城市更新的重点和需要改进的方面。
3. 制定更新计划:基于对问题的分析和调查结果,城市更新计划将被制定。
这个计划将详细说明需要进行的具体改变和提升,包括建筑物拆除、修复和改建、新建基础设施、改善公共空间、增加绿地等。
计划还将包括时间表、预算和投资来源等。
4. 市场分析和可行性研究:在进行城市更新计划之前,市场分析和可行性研究将被进行。
这些研究将评估城市更新计划的经济效益、市场需求和社会影响等。
如果城市更新计划被认为是可行的,那么它将继续进行。
5. 执行和实施阶段:在这个阶段,城市更新计划将被实施。
这可能包括对建筑物进行拆除、修复或改建,建设新的基础设施,改善公共空间,增加绿地,提供新的社会设施等。
这个阶段需要政府、开发商和市民之间的密切合作和协调。
6. 监测和评估阶段:在城市更新计划实施之后,需要对更新项目进行监测和评估。
这将有助于评估更新项目的进展和效果,并及时做出调整和改进。
同时,城市更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也需要进行评估。
7. 持续发展和管理阶段:城市更新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进行长期的管理和维护。
政府和相关机构需要制定长远的规划和管理策略,以确保城市的持续发展和更新。
总之,城市更新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过程,需要政府、开发商和市民之间的密切合作和协调。
通过城市更新,可以提高城市的功能性、美观性和可持续性,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城市的竞争力。
广州市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报批程序流程图

获得批复同 意完善历史 用地手续
旧厂房政府收储更新项目报批程序流程图(试行)
计划申报 阶段
标图建库:权 属人申请纳入
更新范围:权 属人合理确定
年度计划:权属人(涉及多个权属人需整 合或归宗)向区政府提请或直接申请纳入
市城市更新年度计划
《城市更新办法》第49条 粤国土资试点发〔2011〕175号文 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文 标图建库流程图
年度计划
《城市更新办法》第49条 粤国土资试点发〔2011〕175号文 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文 标图建库流程图
《城市更新办法》第13条 《旧厂更新办法》第2条
《城市更新办法》第11、28条 《广州市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编制指引》
实施方案 编制阶段
实施方案 审核审定
阶段
方案编制:权属人组织编制 项目实施方案
建库)
《城市更新办法》第49条 粤国土资试点发〔2011〕175号文 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文 标图建库流程图
数据调查核查:区政府统筹组织 基础数据调查与核查,基础数据 经区政府认定(注:基础数据调
查可在申请计划前进行)
参照《旧村更新办法》第6、16、43条
更新范围:区政 府(更新机构) 指导村集体经济 组织合理确定
计划申报 阶段
标图建库:土地 权属人申请纳入
更新范围:土地 权属人合理确定
年度计划:权属人(涉及多个权属人需整 合或归宗)向区政府提请或直接申请纳入
市城市更新年度计划
实施方案 编制Leabharlann 段《城市更新办法》第49条 粤国土资试点发〔2011〕175号文 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文 标图建库流程图
《城市更新办法》第13条 《旧厂更新办法》第2条
城市更新项目工作流程

城市更新项目工作流程随着全国各地陆续出台城市更新政策文件,城市更新项目工作的总体流程也逐渐清晰。
虽然不同地方在细节上有所差异,但总体上是一致的,可按照先后顺序划分为规划计划阶段、立项与审批阶段、实施阶段等三大环节。
一、规划计划阶段规划计划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制定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单元规划。
具体包括三项任务:开展城市体检。
城市体检是检验城市建设中不能满足社会发展和人民需要的因素,并提出改进的措施。
城市体检的结果是制定城市更新规划的重要依据。
编制城市更新规划。
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是城市更新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其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是基于专项规划要求,划定城市更新单元,并依照单元所在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具体的更新方案。
制定城市更新计划。
部分城市在完成城市更新规划后,还要求制定城市更新年度工作(投资)计划,明确重点推进的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投资规模、资金筹措方式等,指导年度城市更新工作实施。
二、立项与审批阶段立项审批阶段主要工作是完成项目策划。
具体任务包括:确认实施主体。
城市更新项目可由政府、物业权利人作为实施主体,或由政府、物业权利人通过直接委托、公开招标等方式引入的相关主体作为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主要职责:负责推动达成区域更新意愿、整合市场资源、编制区域更新实施方案以及统筹、推进更新项目的实施等。
(北京等城市先由地方政府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再确定实施主体;广州、深圳、上海等城市先确定实施主体再编制实施方案)编制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主体应在区域现状调查、更新意愿征询等基础上,编制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
编制实施方案过程中,实施主体应当与区域范围内相关物业权利人进行充分协商,并征询相关部门以及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方案审批。
项目实施方案需要城市更新管理部门(或城市更新责任主体)组织审批,实施方案批复文件作为后续规划管理和办理城市更新项目立项、环评、用地、规划、建设、消防、节能、园林绿化等相关审批手续的重要依据。
【干货】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基本操作流程(以含城中村用地项目为例)

【干货】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基本操作流程(以含城中村用地项目为例)目前,深圳城市更新项目基本依照《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指引(试行)》、《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操作规则》等主要文件规定,及相关配套政策进行组织实施的,不同项目操作流程会有一些差别,各区也有一些差异,但操作流程的主线基本一致。
一、更新意愿征集与计划申报(一)前期准备工作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指引(试行)》,城市更新项目计划申报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符合相关规划及控制性指标;(2)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合法用地比例需达到60%以上(综合整治类项目为50%以上);(3)更新意愿达到相应要求。
对于全深圳市目前的城市更新项目来说,绝大多数都无法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
因此,需开展项目计划申报前期准备工作,促使项目满足上述申报条件。
具体思路有:(1)对于规划不符的更新项目,需提前开展规划研究,申请规划调整。
也可将项目先纳入更新计划,待编制更新单元规划时再进行调整。
深圳本地某房地产企业的做法就是进行片区统筹,以提高专项规划阶段的议价筹码;(2)对于合法比例不足的项目,通常使用非农用地(或征地返还用地)指标进行覆盖,或者进一步完善范围内“两规”、登记历史遗留用地等手续(据了解,“两规”已停止业务受理,“新三规”部分片区试点已完成,等下一步实施细则出台后分类进行处理),或从技术上对拆迁范围进行调整,即调整“分母”;(3)对于更新意愿未达到的项目,则根据申报要求对各类别业主分别开展意愿征集工作。
对于上述第(2)条,使用非农建设用地(或征地返还用地)指标覆盖以满足项目合法用地比例达到60%及以上时,需股份合作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并公证。
召开股东大会前需与股份合作公司进行充分沟通,确定合作方式,包括指标数量、权利义务和补偿方式等。
根据街道办要求,还需开展资产评估,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工作,并按要求到街道集体资产办公室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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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迁范围内房屋权利人或申报主体致函所辖街道办;2、提供上述文字图纸及电子版本的相关资料。
街道办审核后致函区旧改办,阐述街道办对更新单元的意见。
区旧改办
1、区旧改办审核更新单元范
围内的建筑物的权属是否清晰;权利人的更新意愿是否符合要求;满足上述要求,核发复函;
2、将区旧改办的复函连同相
专项规划获批。
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计划
受理部门
大致工作及主要审批程序
所需材料
审批结果
区旧改办
1《纳入年度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
2、权利主体通过协议方式明确权利义务后由单一主体或共同委托一个实施改造主体。
3、申请确认范围内土地及房屋的确权及物业收购补偿安置协议已全部签订、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物已清拆完毕。
4、区更新办也已对项目改造实施主体进行公示,符合签订监管协议和改造
实施主体确认的条件。
5、针对专项规划要求进行公示。
所需材料:
1.改造实施主体确认申请书;
2.申请确认范围内土地、房屋和其它地上附着物测绘报告;
3.申请确认范围界址点测绘放桩报告;
4.申请确认范围内收购补偿安置完成证明材料:
(1)收购补偿安置完成情况汇总表;
城市更新项目操作程序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计划
受理部门
大致工作及主要审批程序
所需材料
最终结果
辖区街道办
1、申报主体与权利人签订合作开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及相关协议;
2、按政府相关规定多个或单一权利人委托一个公司或个人做为申报主体;
3、权利人或申报主体向街道办提出申请,要求在划定范围纳入城市更新计划;主要审核权利人的更新意愿及土地权属的真实情况;
草案提交区国土局上会审议并公示;
市城市更新办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45个工作日内形成审定的规划草案,报请市规划国土委技术委员会审议。
汇总公示后的意见。
上报市规委
区旧改办
区旧改办或区规土局牵头组织申报主体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更新区域拟定《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草案)》。
主要审核1、更新单元规划不涉及改变法定图则强制性内容的:由城市更新科主办,根据法定图则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定的规划草案(管理局内部可采取联席会议的方式进行审议,公示期为15个自然日),并对公示意见汇总、整理,提出处理意见,市规土委公示结束并完成公示意见处理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申报单位核发规划批复,并向市城市更新办备案。
关申报资料报区国土局更新办,核实更新范围内建筑物产权及土地权属情况;核实该区域是否与法定图则规定相冲突;无异议则给予复函;并转呈市规土委更新办审批;
1、初步划定拆除重建区域作为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并将该区域内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逐一拍摄照片,统计拆除建筑面积等相关数据;
2、委托设计院将初步划定的更新单元范围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指引(试行)》之规定绘制范围图、现状权属图、建筑物信息图及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表、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请书、地块现状详细信息一览表、更新意愿表(包括上述信息的电子光盘)。
审核并确认申报主体。
区旧改办
收到辖区街道办同意更新改造的函后,申报主体将《指引》规定的资料呈报给旧改办。
旧改办主要审核:
1、审核申报区域权利主体权属情况是否清晰;
2、该区域是否与法定图则规定相冲突;
3、该区域是否与其他宗地红线重叠;
4、单一权利主体的申报,区旧改办无需做更新意愿的公示程序;
5、多个权利主体申报纳入更新单元规划计划的,必须做更新意愿的公示15个自然日。
(2)异地安置情况和回迁安置表;
(3)收购补偿安置协议(含被收购人身份证、联系方式等);
(4)付款凭证;
(5)自有物业的,权属证明文件;
(6)未征转用地的,原村股份公司出具的权属证明文件;
(7)涉及城中村、旧屋村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股东大会表决文件。
5.申请确认主体身份文件;
(1)营业执照;(2)组织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法人委托书;(5)法定代表人、受托人身份证;
2、更新单元规划涉及改变法定图则强制性内容的(或城市更新单元所在地区未制定法定图则的):市规土委更新办主办。区更新科办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转市城市更新办主办。市城市更新办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45个工作日内形成审定的规划草案,报请市规划国土委技术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由规划组织编制主体组织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自然日),并对公示意见汇总、整理,提出处理意见。市规划国土委在公示结束并完成公示意见处理后,将审定的规划草案和公示处理意见报请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与环境艺术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市规划国土委在10个工作日之内向申报单位核发规划批复。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获批准后视为已完成法定图则的修改(或制定)程序,由市城市更新办将规划批复书面抄送地区规划处,地区规划处负责将相关内容纳入法定图则。
凭区规土局同意纳入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的批复。
公示15个工作日,汇总意见呈报区规土局审议通过。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草案)》完成后呈报区规土局审核通过后,报市规土委及市政府职能部门上会审批。
市规委更新办
收到区国土局审核通过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草案)》,经市规委各职能部室会签审核。
由区国土局直接将《草案》专呈市规委更新办,对《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草案)》进行统筹、协调后,拟订《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批准并纳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
安排准备上会。
市政府
针对《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的更新范围、目标与功能定位、总体用地布局和规模、用地功能布局、配套设施的总体规划与布局、道路交通的总体规划和网络构成、环境景观涉及和公共空间规划、实施机制(分歧实施计划和相关的配套措施)等进行审议。
《纳入年度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及土地利用计划草案上会审定批准。
辖区街道办的批复,同意该更新单元纳入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及上述文字资料。
区旧改办汇总公示意见呈区规划国土局更新科。
区国土局更新科
旧改办将公示的意见整理汇总并提交给区规土局更新科。
1、区规土局更新科牵头征求各职能部门意见并会签意见后,提交区规土局上会审议、批复;
2、市规土委相关部门组织申报主体单位共同委托指定有资质设计院拟订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