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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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风险概念

财税风险概念

财税风险概念
财税风险是指企业或个人在财务和税务方面面临的潜在风险,可能导致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

财税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财务风险:指企业资金流动、资产负债、投资回报等方面可能遭受损失的风险。

例如,资金不足、债务违约、投资失败等都属于财务风险。

2. 税务风险:指企业或个人在税收方面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

例如,申报错误、漏报税款、逃避税收、税务审计等都属于税务风险。

3. 法律风险:财税风险与法律风险密切相关,包括涉及财务和税务的法律规定、合同纠纷、违法行为等。

例如,违反会计准则、违反税法规定、虚假财务报告等都属于法律风险。

4. 市场风险:财税风险也受到市场变化的影响。

例如,市场竞争激烈、市场需求下降、价格波动等都可能对财务和税务带来风险。

企业或个人应当认识到财税风险的存在,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管理措施,例如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和税务管理、合规经营等,以降低财税风险带来的损失。

此外,寻求专业的财务和税务咨询也是有效管理财税风险的重要手段。

法律财税合规案例分析(3篇)

法律财税合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业务。

公司初期发展迅速,但在2016年因涉嫌偷税漏税被税务机关调查。

经调查,该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 通过虚构业务虚列成本,减少应纳税所得额;2. 将部分收入未计入收入账簿,形成“体外循环”;3. 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存在漏报、瞒报等问题。

二、案例分析1. 违规行为分析(1)虚构业务虚列成本该公司通过虚构业务,将实际成本费用列入“管理费用”等科目,从而达到减少应纳税所得额的目的。

这种行为属于偷税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

(2)未计入收入账簿该公司将部分收入未计入收入账簿,形成“体外循环”。

这种行为属于隐瞒收入行为,同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

(3)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该公司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存在漏报、瞒报等问题。

这种行为属于违反税收申报义务,同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

2. 法律依据分析(1)虚构业务虚列成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应当依法如实记载、核算和报告所得、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不得有隐瞒、谎报、漏报等行为。

”(2)未计入收入账簿《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纳税人应当依法如实记载、核算和报告所得、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不得有隐瞒、谎报、漏报等行为。

”(3)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纳税人应当依法及时、准确地办理纳税申报,并按规定报送有关资料。

”三、合规建议1.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公司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核算流程,确保各项费用真实、合法、合规。

2. 加强内部控制公司应加强内部控制,加强对关键岗位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虚构业务、隐瞒收入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3. 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税收法律意识,确保员工了解税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税收法规。

税务领域法律风险案例(3篇)

税务领域法律风险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企业(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经过多年的发展,该公司已成为当地知名企业。

然而,在2019年,该公司因涉嫌偷税漏税被税务机关查处,引发了一场税务领域的法律风险案例。

二、案情简介1. 案发经过2019年,税务机关在对该公司进行例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虚开发票:该公司在2016年至2018年间,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式,骗取国家税收优惠。

(2)隐瞒收入:该公司在2016年至2018年间,隐瞒部分销售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纳税。

(3)少计成本:该公司在2016年至2018年间,通过虚列成本、少计费用等方式,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2. 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税务机关对该公司作出以下处罚:(1)补缴税款:该公司需补缴税款共计人民币XXX万元。

(2)滞纳金:对未按时缴纳税款的部分,依法征收滞纳金。

(3)罚款:对偷税漏税行为,依法处以罚款共计人民币XXX万元。

三、案例分析1. 法律风险本案中,该公司涉嫌虚开发票、隐瞒收入、少计成本等违法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下是本案涉及的法律风险:(1)税收违法行为:虚开发票、隐瞒收入、少计成本等行为均属于税收违法行为,违反了税收法律法规,给企业带来法律风险。

(2)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包括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等。

(3)刑事责任:若涉及重大税收违法行为,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2. 风险防范措施针对本案,以下是一些建议的风险防范措施:(1)加强税务法律法规学习:企业应加强税务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员工的税收法律意识,确保企业合规经营。

(2)建立健全内部税务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税务管理制度,规范发票开具、收入确认、成本核算等环节,防止虚开发票、隐瞒收入等违法行为。

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及相关基本法律知识

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及相关基本法律知识
• 第四条 公用企业在市场交易中,不得施行以下限制竞争的行为:
• 〔一〕限定用户、消费者只能购置和使用其附带提供的相关商品,而 不得购置和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同类商品;
• 第34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别人损 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 提示:公司关于车辆使用和管理的制度中,应当对公车如 何使用、使用人承担何种责任、非因公使用车辆发生交通 事故如何处理等有相应的规定。
• 第36条 网络用户、网络效劳提供者利用网络损害别人民 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一〕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内容一定要完善,并且制定程 序合法。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经民主程序制定,不违 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并且进展公示,才可以做为法院 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根据。
• 〔二〕管理中注意搜集和保存证据。 • 调查笔录 • 考勤表 • 考核有记录
• 〔三〕工资表本人签字且工程设置要能表达出加班工资、 年休假工资等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款项。
•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操作和风险防范。 • 1、对于合同的变更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要有双方签
字和盖章确认,在履行合同时遇到问题也应发出书面文件 与对方沟通,并且为了今后可能出现的诉讼做好取证准备
• 2、出具和接收收据时的本卷须知: • A公司给B公司开出了发票,B公司出具了以下收据:“今
收到A公司发票NO123456号,壹份金额5万元。B公司。 张三。2021年12月31日。〞〔遗漏的相关信息:相对应 的合同;款项是否已经支付;公司的公章〕。
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相对较大,承担的风险也较大。 企业并购涉及公司法、劳动法、房地产法、税收法、知识 产权法等法律法规,且操作程序复杂,潜在的法律风险较 高,通常需要专业的企业并购律师全程辅导完成。

财务人员面临的法律风险分析

财务人员面临的法律风险分析

财务人员法律风险的防范一、财务人员面法律风险的主要种类1、税务法律风险。

税务法律风险是财务人员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

税务法律风险有:隐藏销售收入、虚假抵扣、虚开增值税票、虚列成本等。

2、银行贷款提供虚假财务报表财务风险。

3、上市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表财务风险。

4、小金库(非法侵占公司资产)。

5、个人职业道德问题引起的法律风险。

二、财务人员面临法律风险的成因财务人员产生风险的原因有三种情况:一是故意犯罪行为;二是单位或单位领导发生经济犯罪,财务人员受到波及或牵连,这是我们经常见到的财务人员面临法律风险的情形;三是财务人员无意行为所造成的法律风险。

三、财务人员法律风险的防范1、财务人员要有法律风险意识财务人员首先自己要有法律风险的意识,要知道自己在职业过程中会有哪些法律风险、如何防范;其次,要让老板知道这样做可能存在的法律后果,但与老板交流时,不能直接说这样做怎么不行,会违法等,最好是暗指,通过说其他企业的类似案例来提醒老板。

2、与公司法律顾问、财务顾问成为朋友,让法律顾问帮助说话财务人员与公司老板是上下级关系,在老板面前有时会人轻言微,有时老板也会有侥幸心理,这时不防借个觜吧帮自己说话。

如果财务人员让公司法律顾问、财务顾问从专家的角度分析法律风险,老板往往会言听计从,而且这时法律顾问、财务顾问与你一定是站在一起的。

优秀的公司法律顾问不仅熟悉一般的法律,还应熟知财税知识,精通劳动法律法规,最好具有相关的企业工作的实务经验。

能够深谙企业法律顾问实务,懂得企业的经营管理,从整体上,全方位多角度的分析和破解对企业经营发展可能构成威胁的风险。

为企业及时避免和化解经营风险,在利润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之间寻找最佳的平衡点。

最好聘请财税律师担任公司的法律顾问。

财税律师不仅可以帮助公司处理法律事务,还可以同时进行纳税咨询、税收筹划。

财税律师与企业的财务人员结合,最能全程、高效的筹划纳税。

聘请财税律师担任公司的法律顾问,等于同时你还聘请了一位免费的税务顾问、财务顾问。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应对之策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应对之策

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应对之策商业模式不断创新,税收政策日新月异,税收问题层出不穷,税务风险无处不在。

伴随市场竞争的白热化,依法治税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社会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企业需要将税务风险管理纳入企业战略管理。

研究税务风险管理旨在源头防范,治标治本。

本文重点分析企业存在的税务风险类型、税务风险成因、税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并对企业税务风险的管理方法提出建议。

一、企业税务风险的类型企业税务风险体现为两方面,一是因少缴税承担法律责任,二是因多缴税给企业带来损失。

(一)基于少缴税而承担法律责任基于少缴税而承担的补税、滞纳金、税收利息、罚款、刑事责任以及影响纳税信用、上市审核等风险,又可称为税务违规风险,主要存在以下几种类型:1.漏税。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造成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在三年内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2.偷税。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偷税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税务机关可无限期追征税款。

3.避税。

纳税人进行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税务安排从而获取税收利益,虽然形式上符合税法规定,但实质上与税法原理、精神、规则相悖,对此避税行为,税务机关可实施特别纳税调整,补征税款并加收税收利息。

4.犯罪。

纳税人涉税行为触及刑法的,例如逃避缴纳税款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二)基于多缴税给企业带来的损失企业多缴税款常见的情形有:对政策理解错误导致多缴税;对税收优惠政策应享未享;因集团股权架构或企业商业模式设计不当,导致整体税负增加;一味追求税负最低,造成企业总体收益下降;因不合理的税务安排导致的非税成本,等等。

企业所得税的税务风险分析与防范

企业所得税的税务风险分析与防范

企业所得税的税务风险分析与防范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根据其年度利润额支付给国家的税款。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企业所得税税务风险逐渐凸显,企业需要对税务风险进行准确分析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以维护企业利益并遵守法律法规。

本文将就企业所得税的税务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一、企业所得税税务风险分析1.存在的主要风险(1)偷逃税款风险:企业可能会采取各种手段和合法或非法手段来降低应纳税额,如虚报利润、转移定价、偷漏税等,从而减少纳税义务。

(2)税收政策调整风险:国家税收政策可能随时进行调整,企业需随时关注并适应新政策,以避免因政策变动而导致的风险。

(3)税务审查风险:税务机关对企业所得税的核查和审查工作可能随时展开,如果企业在纳税申报中存在问题,将面临罚款和利息的风险。

2.风险对企业的影响(1)财务风险:企业通过偷逃税款等手段降低应纳税额,虽然短期内能够减少税款支出,但长期来看,财务影响会日益累积,给企业经营带来不确定性。

(2)声誉风险:一旦企业被曝光存在偷逃税款等不当行为,将对企业的声誉产生巨大负面影响,可能导致客户流失和合作伙伴关系破裂。

(3)法律风险:企业在避税过程中触犯相关税法,将面临法律风险,不仅需要承担罚款和利息,还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二、企业所得税税务风险的防范措施1.加强内部税务管理(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企业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企业税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包括税务合规制度、纳税申报管理制度等。

(2)完善会计核算: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确保利润和税款申报的准确性,避免虚报利润等问题。

(3)加强内部审计: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及时查找和纠正税务风险存在的问题,确保税务合规及时发现和解决。

2.关注税收政策变动(1)建立税务政策监测机制: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税务政策监测机制,及时关注并了解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动,以便及时调整企业的税务筹划和管理。

(2)与税务机关建立良好关系:建立和税务机关的良好合作关系,及时沟通和了解税务政策,减少因政策调整而导致的税务风险。

财税法律相关案例分析题(3篇)

财税法律相关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甲公司逐渐成为该地区房地产市场的领军企业。

然而,在2019年的一次税务检查中,甲公司因税务筹划失败,被税务机关查处,涉及税款及滞纳金共计1000万元。

此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同时也引发了关于企业税务筹划合法性的讨论。

二、案例分析1. 案件基本情况根据税务机关的调查,甲公司在2017年至2019年期间,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税务筹划:(1)虚构业务,虚列成本。

甲公司与多家关联企业进行虚假交易,虚构业务,虚列成本,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

(2)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甲公司利用国家针对房地产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筹划,但部分优惠政策不符合实际业务情况。

(3)隐瞒收入。

甲公司在销售过程中,通过虚构发票、虚开发票等方式,隐瞒实际收入。

2. 税务筹划失败的原因(1)法律意识淡薄。

甲公司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对相关法律法规缺乏了解,未能准确把握税收优惠政策的使用范围和条件。

(2)内部管理混乱。

甲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对税务筹划工作的监管不到位,导致部分员工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违规操作。

(3)外部环境复杂。

当前税收政策不断调整,甲公司在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时,未能及时调整税务筹划策略,导致筹划失败。

3. 案件处理结果税务机关依法对甲公司进行了查处,责令其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共计1000万元。

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包括罚款、降职等。

三、案例启示1. 企业应加强法律意识。

企业应关注税收法律法规的变动,加强对员工的法律法规培训,确保税务筹划的合法性。

2.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税务筹划工作的监管,防止违规操作。

3. 税务筹划要符合实际业务。

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要充分考虑实际业务情况,避免盲目追求税收优惠。

4. 关注外部环境变化。

企业应密切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税务筹划策略,确保筹划的实效性。

四、总结本案揭示了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可能会面临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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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的情形不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但容易被忽视 ,下面三种情况也属于抽逃出资、虚假出资行为: 1.拿自己公司的钱给自己买车; 2.用自己公司的钱给自己的另一个公司买车; 3.虽然注册登记的车辆是别人的,但只要车辆实物在 自己公司使用就不算虚假出资。
二、销售管理中的合法财务设计 (一) 您支付的折扣、佣金合法吗? 一 您支付的折扣、佣金合法吗? 案情:某市某贸易公司购进了3万套男式衬衫,公司经理在业务会上宣 布:不论是公司的内部职员,还是外部人员,只要能帮助公司推销100套 以上的,都可以给予20%的回扣,回扣可一律不记帐。消息传出,一些小 商贩竟相来批发购买,很快3万套衬衫销售一空。该市的工商局注意到了这 个情况,就前来这家公司查帐,告知帐外回扣是违法的。但该贸易公司经 理辩称,企业有经营自主权,入帐与不入帐是企业的自由。工商局最终认 定属于商业贿赂行为,对其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上述贸易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那么,如何区分商业贿赂和佣金,从 而在财务设计时加以避免呢?
(二)回扣、折扣、佣金的法律规范 回扣、折扣、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工商局 《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经营 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中间 人佣金。经营者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 账;中间人接受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经营 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 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 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 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关于一人有限公司,实践中由于股 东股权转让、赠予、继承等情形而导致 公司股东成为一人的状态屡见不鲜,甚 至为了凑够股东人数而由挂名股东填充 的一人公司更是不计其数,因此,为了 顺应这种一人公司存在的可能性和现实 情况,新公司法对一人有限公司的法律 地位给予了肯定。
两虚一逃”的民事 (二)实践中“两虚一逃 的民事、刑事责任及风险防范 实践中 两虚一逃 的民事、 1、概况 近几年来,两虚一逃(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抽逃出资)案 件呈上升势头。此类犯罪大都涉及到骗贷、骗汇、骗税、及票据合同 诈骗案。主要表现为有的犯罪嫌疑人与银行工作人员内外勾结,伪造 银行票据;或与中介机构勾结一方垫资,一方验资。去年查处的某案, 其先后为120余家公司垫资验资,涉案金额达1.7亿元,非法所得102 万元,给债权人造成很大经济损失。破获一家非法代理公司登记案件, 涉及600余户企业,立案侦查的另一个类似案件,涉及全省1000多家 企业。
2、相关法律规定 与相关单位缺乏监督机制有很大关系开阴阳发票(大头小尾)的行 为属于未按规定使用发票,应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进行处理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制改正,没 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 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由于此发票造成的少缴税款的情况,属偷税行为,应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一十一条对偷 税罪分别作了相关规定。
这里所说的“法律风险”,主要是指被行 政处罚和刑事制裁的风险,并且更多地关 注财务人员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这是因 为从我国目前的现实情况看,财务人员受 到行政处罚要远少于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数, 并且刑事处罚对一个人的影响是巨大的, 它甚至会断送一个人的职业生活动中 常见的行为。实施回扣行为的主体是参与市场交 易的经营者,即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 法人。 回扣是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具体表现为帐 外暗送、逃避财务监督。经营者往往以帐外财物 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他们也不将收受的贿赂如 实记入会计账目。从司法实践情况看,存在回扣 的商品交易,交易标的物的实际价格与开价额是 不相符的。但是,如果交易双方在商品交换过程 中,将商品价款所作折扣全部记入会计账目,作 为经营者公开的收入或支出,则不能以回扣对待。
简析企业财税相关法律风险
一、注册资本等公司结构的合法财务设计
(一)有关注册资本的法律规定 我国原公司法采用的法定资本制,由于对公司设立时的资本要求 过高,不仅加大了设立的难度和成本,也造成了公司设立后的资本限 制和浪费。为此,新公司法对公司的资本制度做了重大修改,主要体 现在: 首先,降低了公司设立的门槛,例如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 低限额降低为3万元,这对那些没有多少财富积累的创业者及一些边远 地区的投资者来说,无疑是利好消息,可以更容易地实现自己的投资 愿望。 其次,在出资缴付方面,新公司法将必须一次缴足的严格法定资本制 修改为折中的授权资本制,这一资本缴付制度的重大转变,使得投资 者可以与外商一样,能够通过分期缴付出资的方式设立公司了,不仅 大大降低了公司设立的门槛,同时,降低了公司设立成本,便于实现 公司的灵活经营。
2、折扣:折扣是在商品购销活动中,卖方给买方价格 上的优惠,如有的经营者为了招揽顾客,借开业、店庆、节 假日等机会打折扣优惠出售商品。这是经营者的一种自主经 营行为,只要不违反国家的政策、法规,不借机倾销伪劣产 品,坑害消费者,就是合法的。 3、佣金:佣金是经营者付给中介人的一种劳务报酬,它 并不冲减购销双方成交的商品价款。购销双方都可能会支付 佣金,收取佣金的主体只要是经过工商登记的具有经纪人资 格的单位和个人,并依法纳税,所得佣金也是受到法律保护 的。
(三)销毁会计资料的法律风险分析 众所周知,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是公司、 企业正常运转的基本要素。公司法相关条款明 确规定,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 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只有实事求是地把公司在某一段时间的经营状 况通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财务会计报告反 映出来,才能让股东和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公司 经营效益的好坏以及公司的偿债能力和经营实 际情况,使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二)阴阳发票问题分析 1、案情:南京江宁区的张某,只是受银行指派到江宁房管局产权 交易大厅驻点协助该局收费的。但就是这个人,竟在一年内,“蚂蚁搬家 ”式地贪污了210多万元,而房管局一直蒙在鼓里。经南京市中级法院审 判,张某被判入狱10年。 张某主要负责开具房屋权属登记费票据,就是帮房管局收取规费, 这笔规费一般是120元。但房管局居然让张某身兼出纳和会计,就是让 她自己开票、自己收费。张某发觉自己贪点钱一点风险都没有,于是就 不断开具“阴阳发票”。具体的办法是,她先填写一式五联的“江苏省非税 收入一般缴款书”第四联的缴款内容、数额给缴款人,再将同份票据的另 外四联均填注为“工本费10元”,并按此记载缴款入账,这样每张发票她 可以贪污100多元。从2007年1月到2008年2月案发,她一共开具了 16000多份“阴阳发票”,贪污了210万元。就是这样拙劣而简单的办法, 房管局硬是两年没发现,如果不是张某的一次笔误,可能她现在还坐在 房管局交易大厅里继续开她的“阴阳发票”呢。
隐匿或者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 会计报告的行为不仅破坏了会计资料的真实性 和完整性,而且往往是为了掩盖其他的违法犯 罪行为,在司法实践中,一些犯罪分子为了掩 盖其贪污、挪用、走私、偷税、骗取出口退税 等犯罪行为,往往采取隐匿或者销毁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行为,以达毁灭 罪证,逃避刑事追究之目的。为严厉打击这类 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1999年12月25日通过的 《刑法修正案》,就将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 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列入了其中。
四、财务人员职业刑事风险分析 财务人员的法律风险是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当家却不作 主”,然而法律又赋予其相应的责任,这就是一个矛盾。因此,财务 人员如何防范法律风险需要认真研究。 实际上,不论财务人员在企业中的层级,所有的财务人员都会面 临法律风险,从最基层的出纳到高层的CFO、总会计师、单位财务 负责人,概莫能外;不论企业的规模大小,在其中工作的财务人员都 会面临法律风险。财务人员法律风险从根源上讲,原因有三种:一是 故意犯罪行为;二是单位或单位领导发生经济犯罪,财务人员受到波 及或牵连,这种情况往往是财务人员迫于工作压力而形成的法律风险 ,也是最常见的财务人员法律风险类型;三是财务人员无意行为所造 成的法律风险。
2、相关法律规定
“提供法人代表、合伙人身份证、户口簿、照片,即可迅速办 理公司注册、公司登记、代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申领增值税 发票等专业服务,5000元可注册50万元,8000元可注册100万元。 手续非常简单!”我们经常可以在路边看到这样的代办公司登记的小 广告。本来,设立合法的中介公司,向企业收取一定费用,帮企业 代办设立、变更、年检、注销等服务,可以为企业提供便利,是一 件好事。但是,目前的情况是,许多此类中介公司本身就没有经过 注册,他们的一些代办方式也涉嫌违法。例如,借出一笔资金给投 资者,无形中将自己转化成为金融信贷机构,坐收贷款利息;或者 先向投资者账户注入资金,待会计师验资过后再抽回这笔钱,从中 收取手续费,这样就催生出了不少无资金、无场地、无员工的“空壳 公司”,也为虚假出资开了方便之门。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 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发 起人、股东虚假出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 改正,并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 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 任。
(三)出资方式中潜藏的风险 案例:某电子有限公司出资6万,股东陈 某出资23.8万元,共计29.8万元。该公司以 股东陈某的名义,购得奥得赛H67232型旅行 轿车一辆,并将公司出资的6万元作为固定资 产项目入账,但车辆的所有权一直在股东陈 某个人名下。近日,某工商分局对陈某抽逃 资金的行为处以罚款,并责令改正。
但是,在日常经济交往中,企业常将佣金的使用范围扩大化,如 将支付给没有从事中介服务资格的单位或个人的中介服务报酬作为佣 金支出,还有将支付给购货方的回扣也作为佣金处理,也有将佣金视 为折扣或折让进行账务处理而抵减销售收入的。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第2款的规定,经营者给对方折扣 、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必须如实 入账。如果缺乏这种明示的手续,收、支的佣金、折扣就会成为非法 性质。在实际生活中,商品交往中还存在着劳务费、咨询费、信息费 、手续费、顾问费、好处费等不同称谓,判断这些利益是否属于回扣 ,应以回扣的上述基本特征进行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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