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妇女地位的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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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妇女地位的变迁

上溯古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法制建设的不断进步,我国妇女的地位在一步一步的改变,从只能相夫教子的无知妇孺,从文人墨客观赏的艺术玩物到现在主宰社会的中间力量,我国妇女的思想观念、社会地位以及经济收入都有了质的飞跃。

从“小脚女人”到大步踏入社会,这是中国现代妇女社会地位提高的一大标志。

据说,古代女人裹脚是因为南唐后主李煜喜欢观看女人在“金制的莲花”上跳舞,由于金制的莲花太小,舞女便将脚用白绸裹起来致脚弯曲立在上面,跳舞时就显得婀娜多姿,轻柔曼妙。这本来是一种舞蹈装束,后来慢慢地从后宫向上流社会流传。再以后,民间女子纷纷仿效,裹脚逐渐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习俗,成为一种病态的审美。这一封建陋俗,也是中国古代妇女社会地位低下的直观体现。

新中国成立后,彻底革除了裹足的陋俗,妇女的社会地位也随之提高。在现代社会,妇女可以和男子一样大步踏入社会,从事各行各业、各种活动。现代女性更是彻底摒弃了昔日所谓“稳小弓鞋三寸罗”的审美观念,毫不掩饰自己的“大脚”,甚至出现“美丽的大脚”说。中国女足风靡于世界足坛,成为一支耀眼的球队,这是中国现代妇女“脚解放”最好的例证。

从“女子无才便是德”到迈出家门参政议政,这也是中国现代妇女社会地位提高的重要表现之一。

封建社会中传统女教贯以儒学思想。在西汉,已经出现了奴化女

性的封建女教,认为“妇女只许初识柴米鱼肉数百字,多识字,有损无益也。”正是这种“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观念,剥夺了妇女学习文化知识的权利与机会,给妇女们套上精神的桎梏,让妇女成为封建伦理道德的殉道士,从而丧失了自由,成为男子的附庸。

然而,在现代社会中,女性不仅可以从事各种社会活动,而且可以参政议政,撑起社会的半边天。放眼望向飞速发展的中国,随着教育水平的提高,女性的文化层次和意识观念也有了大幅的进步。在高层次行业领域,女性工作者所占的比重已经相当可观,某些行业甚至超过了男性,这不能不说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从“夫为妻纲”和“男尊女卑”到法律面前男女平等,这又是我国现代妇女解放运动的一大里程碑。

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女子“在家从父,既嫁从夫,父死从子”,一生一世都要从属于男子,服从于男性。若膝下无子无女者,便被视为不孝,即所谓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更有甚者,被当作买卖的对象,随意被卖为奴婢、卖为别人的妻妾、卖为娼妓,陷入悲惨境地。宋代大文豪苏轼,文风豪迈,堪称一代大家。很多人也都知道他对自己的妻子王氏一往情深,一曲《江城子》令人潸然泪下。然而,若考察他对侍婢的态度,就会让人目瞪口呆。苏东坡被贬官后,将身边的婢妾一律送人,完全视婢妾为自己的私物,可以拱手相让。……我国古代社会妇女地位之低,可见一斑。

相比之下,在现代社会中,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应有的保障。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

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男女平等已作为中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它更为有效地保障妇女婚姻自由权利提供了法律依据。由此可见,我国现代妇女的社会地位得到了法律的保障和社会可认,真正有了与男子平等的地位。

伟大的诗人高尔基这样赞美女性“没有阳光,花不茂盛,没有爱就没有幸福;没有妇女,就没有爱;没有母亲,就没有诗人,也没有英雄。”我相信,作为社会大家庭主要成员的妇女,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必将登上时代的舞台,为平安和谐中国建设撑起半壁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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