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女性社会地位的历史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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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在古代世界的地位变迁

女性在古代世界的地位变迁

女性在古代世界的地位变迁自古以来,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一直备受关注。

在古代世界中,女性的地位经历了各种变迁,从被贬低到逐渐走向平等。

本文将从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地区探讨女性地位的变化,以期了解女性在古代世界中的地位变迁。

1. 古埃及古埃及是世界上最早的国家之一,也是公认的早期女性权益较高的地区。

在这个古老的文明中,女性享有相对较高的地位和权力。

例如,女性可以担任皇后、摄政王和统治者的角色。

同时,女性在经济上也拥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可以从事商业活动和拥有自己的财产。

2. 古希腊相比古埃及,古希腊的女性地位相对较低。

在古希腊社会中,女性的职责主要是生育和照顾家庭,她们的社会活动和政治参与较为有限。

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相对被动,经济上依赖于男性的供养。

3. 古罗马在古罗马社会中,女性的地位也相对较低。

妇女被视为家庭的附属品,她们的主要职责是嫁娶、生儿育女和照顾家庭。

然而,在私人领域中,一些高贵的罗马女性享有相对独立和自由的地位,并且可以参与某些公共活动。

4. 古中国在古代中国,女性的地位也经历了不同的变迁。

早期的中国女性享有相当高的地位,罗马化时期以后,女性地位逐渐下降。

尤其在封建社会中,女性处于从属地位,被视为男性的附庸。

5. 中世纪欧洲在中世纪欧洲,女性的地位主要是以家庭为中心,并由父亲或丈夫掌控。

女性在经济和政治上的参与非常有限,她们通常扮演家庭主妇和母亲的角色。

6. 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在意大利的文艺复兴时期,女性的地位开始有所改善。

许多贵族女性受到艺术和文化的影响,她们通过追求知识和艺术来获得一定的自由。

然而,这种改变仍然是有限的,多数女性仍然受制于男权社会。

7. 近现代西方社会近代以来,特别是在18世纪和19世纪的欧美社会,女权主义运动开始兴起,女性的地位逐渐得到了改善。

女性以平等的权力和地位要求加入公共领域,争取教育、就业和政治上的平等。

这种努力为女性赢得社会和政治权益奠定了基础。

总结起来,女性在古代世界的地位变迁是一部反映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

中国历史上的女性地位

中国历史上的女性地位

中国历史上的女性地位一、女性地位的变迁中国历史上,女性地位经历了明显的变迁。

在古代封建社会里,女性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受到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束缚。

然而,随着社会进步和女性意识觉醒的推动,女性地位逐渐得到提高。

1. 古代女性的地位在古代中国,女性的地位主要以家庭角色为基础,女性的主要职责是为夫家生儿育女和管理家务。

儒家思想的盛行使得男性从一出生就被赋予了更高的地位,而女性则被限制在家庭与丈夫的附庸地位上。

女性在政治、经济和教育等方面都没有发言权和参与度。

2. 名媛文化的兴起随着明清时期的名媛文化兴起,一些贵族女性逐渐拥有了受教育的机会和独立思考的空间。

这些女性通过文学、诗词和绘画等艺术形式展现自己的才华,为女性争取了一定的社会地位和认同。

3. 近代女性解放运动近代以来,特别是20世纪初,中国女性解放运动迅速兴起。

这一时期女性积极参与社会运动,争取政治权利和平等地位。

马克思主义的传入以及五四运动的影响,加速了女性解放的进程。

许多女性学者、作家和政治家脱颖而出,为中国女性争取了更多的权益。

二、女性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影响1. 古代女性的贡献尽管古代女性地位较低,但在历史上也涌现了一些有重大影响的女性人物。

例如,武则天是唐朝时期唯一一个登上皇位的女性皇帝,她的统治期间对社会带来了积极的影响。

另外,孟姜女在古代传说中是一个坚强不屈的形象,她的故事代表着女性的勇气和坚持。

2. 近现代女性的成就近代以来,中国女性在不同领域展现出了巨大的影响力。

例如,宋庆龄是中国现代女性解放运动的重要领导者之一,她为妇女权益的争取付出了巨大努力。

同时,许多女性科学家、教育家和企业家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为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当代女性地位的变化和挑战尽管女性地位在历史上得到了提高,但现代社会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1. 性别歧视和待遇不公在就业领域,女性仍然面临着性别歧视和薪酬不公,很多女性在晋升和职业发展方面受到限制。

中国古代女性地位的演变及其历史启示

中国古代女性地位的演变及其历史启示

中国古代女性地位的演变及其历史启示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文明灿烂的古国,女性在中国的历史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在古代中国,女性的地位一直处于被动、弱势的状态,受到男性的压迫和限制。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演变,女性的地位也经历了许多变化。

本文将从历史的角度探讨中国古代女性地位的演变及其历史启示。

一、古代女性的地位在中国古代,男尊女卑的思想盛行,女性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其地位与社会地位、经济等因素密切相关。

尤其是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女性地位更加低下。

在古代中国,男性为家族传承、家族延续制度的保护者和传承者,女性则被视为娘家的财富和未来家庭的支出。

因此,婚姻对于女性来说是一条通过嫁妆牢牢地绑在丈夫家庭里的红线,而婚姻又是女性传宗接代和获得信仰上的肯定的唯一途径,故古代中国女性婚姻地位举足轻重,不可小觑。

除了婚姻,在古代的职业和社会中,女性也受到了极大的限制。

女性很少有机会进入政治、军事、宗教等领域。

女性只能在家中主持家务,也就是古代所说的“三从四德”,即顺从丈夫、顺从父亲、顺从岳母和谦让。

凡是不符合妇德的行为,都会被视为不道德和不守规矩,被社会所不容。

这种传统的古代思想,使得女性的权利长时间得不到尊重和保护,女性们的生活陷入了困境。

二、女性地位的逐渐提高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发展,女性的地位也逐渐得到了提高。

唐朝是中国历史上女性地位得到提高的一个时期,唐朝时期的女性能够参加政治、学习文书、作诗等活动。

唐朝女皇武则天,是中国古代历史上唯一拥有过自己名字的女皇,她推动了唐朝女性地位的提高。

同时,在宋朝和元朝时期,女性的地位也得到了逐渐提高。

宋朝时期,传统的封建礼教开始走向瓦解,女性也逐渐获得了更广泛的社会参与和职业选择。

在元朝时期,由于外族人统治,对传统文化的重视程度降低,这也给社会带来了更多的机会,包括女性在内。

到了明清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女性的地位也有所提高。

女性有了更多学习和自我提升的机会,并开始进入商业和手工业领域。

中国古代妇女地位变化

中国古代妇女地位变化

中国古代妇女地位变化一,历史朝代分析中国古代妇女地位变化1,夏商中国商朝的妇女地位是很高的,夏朝在开国时还是母系氏族社会,其居住方式有两个特点:一是游牧性,二是从妻居。

商代社会的婚姻是由多个父和多个母共娶,这也是典型的母系氏族社会。

所以,母系社会妇女地位肯定是高!2.周朝中国妇女地位的下降是随着周朝或者儒教的出现而形成的。

按照周礼的规定,男性贵族可以娶妾多人,但正妻只能有一个。

周朝时期,已婚妇女地位卑下,婚姻关系能否维系取决于丈夫的好恶。

丈夫愿意维系,她是丈夫的附庸;丈夫不愿维系,就要被丈夫扫地出门。

3.春秋战国春秋战国时兵荒马乱,国家与国家经常打仗,生产力的发展也需要更多的劳力,所以女人的繁衍人口任务更为重要。

于是,青年男女的私奔在当时都不被绝对禁止,孀妇再嫁自然就不成问题了。

因此,春秋战国时期,妇女稍微有一点地位,4.秦朝秦国自商鞅变法之后,贯彻法家思想,讲求国家利益至上,礼法道德传统相对受到忽视。

秦代家庭立法中,妇女在某些方面可以和丈夫拥有平齐地位,如妇女可杀死通奸丈夫,丈夫殴妻与妻殴夫同等处罚,等等。

反映在妇女再嫁的问题上,也就非常地宽容。

因为,秦朝时期出现三纲五常,父系社会开始明显,妇女地位由此下降!此处省略汉、三国、南北朝、晋等朝代 5.隋唐时期隋唐时代是我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鼎盛时期,由于北方异族文化和中原文化在这之前几百年间的交融,北方民族重视妇女地位、婚姻自由结合的传统在很大程度上得以保留。

6.宋朝由于程朱理学极力主张'存天理、灭人欲',在婚姻家庭制度方面,蔑视妇女的权益,甚至提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在理学的影响和长期渗透下,从宋初到南宋的几百年间,民间对于妇女再婚问题的舆论评价和社会风气本身都经历了巨大的变化。

7.元、明、清到了元明清时候,从元朝开始,由于种族和文化的差异,导致社会风气下降,到了明清时代,全女开始裹脚,女性地位遭受最严重的压迫!8.民国以后民国时期,先是解放小脚,接着是解放足不出户,笑不露齿,然后是解放大辫子,最后是解放内衣。

论中国古代女性的政治和社会地位变迁

论中国古代女性的政治和社会地位变迁

论中国古代女性的政治和社会地位变迁中国古代女性的政治和社会地位变迁在传统的中国社会里,女性默认处于男性的下属地位,无法参与政治和社会活动,其权利和地位也极为有限。

近几年来,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将视线投向了中国女性在历史演进中的角色与地位,寻找着中国女性境遇的变迁和转变。

一、中国古代女性的政治地位在古代中国的政治舞台上,女性几乎没有一点儿话语权,也没有选择领袖和决策者的权力。

不足为怪,女性对于政治圈的入门门槛同样是几乎不可逾越的。

只有经过缜密的宫廷仪式和规矩之后,少数女配王公才会有机会参与到政治活动中来。

她们的作为和言行不足以改变中国古代政治景象,但女子身份的政治活动在某种程度上却在改变女性的政治地位。

古代中国政治上第一个有记载的女性是西周时期草井之战中的蔡侯之妻吴娃。

她在丈夫去世后成为了自己的领地的君主,而且能力出众,治理有方,使领地得以繁荣。

此外,中国古代还有很多女将军和女军阀。

这些女性在武艺上并不亚于男性,并且在对抗外族入侵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晋孝武帝曾经封赏过一位女将军黄霸,不过不可避免的是,在古代中国,尽管有许多女性在政治领域中扮演的支持角色,但她们的作用和亲自参与政治相比实在相形见绌。

宋朝时,由于在统治上面临着极大的困难,所以宋朝街坊中女性也有了一定的机会。

了解政治时,女性起到了重要作用。

宋朝的女性在经济和文化方面也有了一些机会。

有的女性在经济方面有一定的经营能力,此类女性被视作一个重要的家庭掌管员。

例如宋宣和年间杨震的女儿杨惠妃,在政治和军事上曾有着极大的影响。

她学识渊博,曾在宋理宗即位前参与了太后廷议。

杨惠妃还不断为自己的父亲提携,让其荣归故里,成为当地的政治和经济重量级人物。

二、中国古代女性的社会地位在中国古代的社会生活中,女性相对于男性处于一个被动地位。

她们在婚嫁、学识、职业、经济等方面都有很多限制。

女性的地位一直都是依附于家族和家庭的地位。

在婚姻制度上,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非常重视男女双方的家族背景和经济状况等因素,而摒弃了婚姻的自由和平等。

中国古代的女性地位演变

中国古代的女性地位演变

中国古代的女性地位演变中国古代的女性地位一直受到社会、家庭以及道德观念的束缚。

自古以来,女性一直处于从属和被压迫的地位,然而,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女性地位也经历了一系列的变化。

本文将探讨中国古代女性地位的演变,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的转变,再到近现代的革命与解放。

一、奴隶社会时期在中国古代的奴隶社会,女性地位处于极度边缘化的状态。

她们被视为男性的财产,仅起到生育后代和维持家务的作用。

妇女在这个时期没有教育的机会,不能接触文化和知识,也不具备独立的社会地位。

二、封建社会时期随着封建制度的形成,女性的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提升。

封建社会中,女性的地位受到严格的约束,男尊女卑的观念始终存在。

女性被赋予了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如侍奉丈夫和家庭,承担生育和照顾子女的责任。

然而,仍然存在严格的家族制度和父权制度,女性依然受到男性的监管和控制。

尽管如此,一些杰出的女性在这个时期崭露头角,为中国古代女性地位的提升铺平了道路。

如西施、王昭君等美女通过自己的才华和美貌,在男性主导的社会中赢得了一定的地位和尊重。

另外,在诗歌和文学方面,有一些女性作家如李清照和蔡文姬等,通过自己的才华和作品,为女性争取了一定的尊重和声誉。

三、近现代的革命与解放进入近现代,中国社会经历了一场彻底的变革。

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的兴起,为女性地位的提升打开了新的大门。

女性开始追求平等和独立,在政治、教育和就业等领域积极参与。

在新中国的成立后,女性地位得到了法律的保障和政策的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颁布,取消了封建社会的婚姻习俗和不平等待遇,赋予了女性更多的权力和地位。

此外,女性在教育、职业和政治方面的地位也得到明显改善。

中国有越来越多的女性成为了政府官员、企业家、科学家和教育家,她们的地位在社会中得到广泛认可。

然而,尽管女性在各个领域取得了可观的进展,但女性仍然面临许多挑战和不平等待遇。

社会舆论、职场歧视和家庭角色等问题,仍然限制了女性发展的空间和机会。

论中国古代妇女地位

论中国古代妇女地位

论中国古代妇女地位论中国历代妇女地位本文通过先秦至明清历代统治者颁布的政策和社会价值观,探讨和分析了中国古代妇女的地位。

关键词:中国古代妇女的地位有句顺口溜:自己的老婆自己的驴,任自己打来任自己骑,这就是古代妇女地位的生动的写照,三从四德”、“男尊女卑”、“夫为妻纲”这时常出现在古代的词汇,无不反映出古代妇女的地位的低下。

接下来,我将以时间为线索讲述历代中国妇女地位的变化。

一、先秦时代妇女的地位在商朝时期是很高的,其地位的下降是随着周朝或者儒教的出现而形成的。

夏朝在开国时还是母系氏族社会,其居住方式有两个特点:一是游牧性,二是从妻居。

商代社会的婚姻是由多个父和多个母共娶,这也是典型的母系氏族社会。

按照周礼的规定,男性贵族可以娶妾多人,但正妻只能有一个。

这个习俗在礼制上流传到后代。

周朝时期,已婚妇女地位卑下,婚姻关系能否维系取决于丈夫的好恶:丈夫愿意维系,她是丈夫的附庸;丈夫不愿维系,就要被丈夫扫地出门。

春秋战国时代几百年间战争频仍、人口损失惨重,生产力的发展也需要更多的劳力,这使得婚姻所承担的繁衍人口任务更为重要。

于是,连青年男女的私奔在当时都不被绝对禁止,孀妇再嫁自然就不成问题了。

二、秦汉时代商鞅变法后,秦始皇推行法家思想,把国家利益放在首位,礼法道德传统相对被忽视。

在秦朝的家庭立法中,妇女在某些方面可以与丈夫享有同等的地位,如妇女可以杀害通奸的丈夫,丈夫殴打妻子,妻子殴打丈夫等。

西汉武帝之后,儒学思想逐渐成为中国官方的正统思想。

儒家所提倡的道德、礼法标准也就愈益发挥出自己的影响力,逐渐地成为社会主流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

两汉时的儒者和官僚发挥了先秦典籍中关于男尊女卑思想的表述,对妇女再嫁问题给出了道德上进一步否定的评价。

不过,两汉时正统儒者的言论尚未完全拘束人们的社会行为。

当时的成文法律没有明确地限制妇女再嫁,而在实际生活中,妇女再婚的现象也屡见不鲜。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三国时期,由于多年的战争,人口急剧减少。

中国古代女性的社会地位及其变迁

中国古代女性的社会地位及其变迁

中国古代女性的社会地位及其变迁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女性的地位一直处于较低的水平,这一点可以从大量的文献资料中看出来。

然而,随着历史的发展和社会的变迁,女性在某些方面的地位也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善。

本文将重点探讨中国古代女性的社会地位及其变迁。

一、中国古代女性的地位中国古代女性的社会地位非常低下,许多法律法规都存在偏向男性的情况。

例如《周礼》规定:“女子不足嗣,则子就女征,女不可以继业,立不得以为嗣。

”这意味着女性不能继承家业和家族名,这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

此外,古代的思想观念也是女性地位低下的原因之一,男尊女卑是一直以来的社会信仰,女性被认为是弱者、柔弱和依附的对象,在婚姻、家庭和社会中都处于弱势地位。

二、女性地位逐渐改变中国古代女性的地位在唐朝时期发展到了一个相对较高的水平。

这一时期的女性可以接受教育,参加政治,甚至可以担任官职。

唐朝时期的女性地位提高主要是因为当时的文化环境非常独特。

唐代以诗人为主,而诗歌的主要主题是人性和生活,因此女性在这个时期开始成为文人的对象。

这一时期的女性被广泛地描绘成聪明、美丽、纤细、清纯的形象,这也为女性地位的提升打下了基础。

此外,在明清时期,女性地位也有了一定的改变。

在这个时期,妇女的生活方式和角色发生了重大变化。

妇女开始参与商业、文化和教育等领域。

在此期间,许多著名的女文人、女教育家和女商人诞生了,如李清照、张天琪、于敏中等人。

这些女性为传统的家庭、婚姻、教育、文化等方面带来了新的思想和变革。

三、女性地位的进一步提高在新中国成立后,女性的地位更是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新中国把实现性别平等纳入到国家政策中,女性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赞扬。

例如,新中国确立了妇女参与政治的权利,妇女有了自己的代表和组织,这大大提高了妇女在社会和政治方面的地位。

总之,中国古代女性地位虽然一直处于较低的水平,但也经历了不同程度的改革和发展。

随着社会和历史的进步,女性在家庭、教育、文化、政治和社会等方面的地位也得到了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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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女性社会地位的历史变迁摘要中国历史上,女性曾占据过主导地位,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男女在社会的分工发生重大变化,男性成为社会的主导者,而女性地位逐步降低,渐渐处于从属于男性,成为其附庸。

妇女逐步被排除于历史之外,成为历史的幕后者。

到了近代以后,女性社会地位有了逐步提高的趋势,但是要真正做到男女平等,还任重道远。

关键词:中国女性社会地位历史变迁引言女性地位是指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享有的威望和拥有与控制家庭或社会资源,包括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权力。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女性地位大致来说经历了三个历史发展阶段:一是妇女相对受到男子的尊敬,即原始社会早期的妇女地位;二是男子至高无上,女子无权,即传统社会的妇女地位;三是男女平等,即现在和未来社会妇女的地位。

原始社会,中国处于母系氏族制度时期,对偶婚为其主要生化方式,人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女性地位远远高于男子,并且受到尊敬。

到了封建社会,尤其是宋代理学的传播,禁欲思想成为主流,强调“三纲五常”,压抑妇女的地位,使女性逐渐成为男性的附庸,生活地位低下。

现代,随着新思想的传播,男女平等日益成为主流思想,女性也重新开始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独特地作用。

因此,对女性地位的考察具有重大意义。

前人对这个问题已经做了深刻的研究,所以本文中笔者对女性地位的变迁仅仅是再做一下浅陋的阐述。

一、先秦时期母系氏族时期,主要从事采集果实,及简单的生活工具制做。

女性天生的优势就充分发挥。

由于女性在这些活动中表现突出,成为社会活动的主角。

人们只知其母而不知有父,在古人眼中,孩子的血统仅维持在母亲身上。

古代典籍中常称圣人乃其母感神而生。

如《尚书·尧典》说尧是其母庆都感龙而生。

种族的繁衍、氏族的维系似乎由女性起主要作用,使女性具有较高的地位。

这一时期并不是女性压迫男性,而是女性和男性在地位上具有一定的平等性。

如《史记》:“若乃州闾之会,男女杂坐,行酒稽留,六博投壶,相引为曹,握手无罚,目眙不禁,前有堕珥,后有遗簪,髡窃乐此,饮可八斗而醉二参。

日暮酒阑,合尊促坐,男女同席,履舄交错,杯盘狼藉。

”原始社会末期,私有制的产生,这时男子先天的优势就显现出来。

男子成了战争的主要力量。

男子在战争中获得的俘虏变成奴隶,自己成为奴隶主,进入了父权时期。

到了奴隶社会后期,为了巩固和强化男性的支配地位,便制定出了一系列宗法伦理的信条,女性地位更加全面低落。

沦为男子的附庸。

如《诗经》:“乃生男子,载弄之璋。

乃生女子,载弄之瓦。

”男女从出生时便被定,女子生来就注定无法与男子享同等的权力。

女子地位低下由儒教的出现而形成的。

周朝时期,已婚妇女地位卑下,婚姻关系能否维系取决于丈夫的好恶。

丈夫愿意维系,她是丈夫的附庸;丈夫不愿维系,就要被丈夫扫地出门。

——《氓》二、秦汉时期秦国自商鞅变法之后,贯彻法家思想,讲求国家利益至上,礼法道德传统相对受到忽视。

秦代家庭立法中,妇女在某些方面可以和丈夫拥有平齐地位,如妇女可杀死通奸丈夫,丈夫殴妻与妻殴夫同等处罚等等。

汉代女性相对还是比较开放的,儒家礼教的对女性的禁锢教条尚在初级阶段,汉武帝时期不分尊卑任用人才也是一大执政特色。

汉代女人可以协议离婚,寡妇可以再嫁、情侣可以私奔。

说到女性的地位,不能不说如今早已家喻户晓的吕后专政故事。

吕后多谋而果断,汉并天下后,曾经努力协助刘邦翦除异姓诸侯王。

她处死韩信,力促刘邦夷灭彭越宗族。

汉惠帝死后,吕后临朝称制八年,擅权用事。

汉朝这种所谓“母党专政”,“权在外家”的情形屡有发生,从而大大提升了女子的社会地位。

于是,就出现了汉朝女子尊贵的特殊的历史文化现象。

在汉朝,有名的女子不但可以封侯,还可以拥有爵位和封邑。

如汉高祖刘邦就曾封兄伯妻为阴安侯,吕后当政后,也曾封萧何夫人为酂侯,樊哙妻吕媭为临光侯。

汉宣帝刘询赐外祖母号为博平君,以博平、蠡吾两县户万一千为汤沐邑。

汉朝女子尊贵现象也使女子在婚姻关系和家庭生活中占据较高地位。

据《后汉书·宋弘传》记载,汉光武帝时,湖阳公主新寡,刘秀便问起心中可有中意郎君。

湖阳公主说:“宋公威容德器,群臣莫及。

”表示对大司空宋弘德才与仪表的爱慕。

刘秀尽管愿意谋求撮合,但宋弘则以“臣闻贫贱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

”加以拒绝。

湖阳公主的婚事虽遭夭折,但她敢于主动追求有妇之夫的行为,真实反映了当时寡妇追求幸福婚姻生活社会风尚。

在日常生活中,直至东汉初年,男女交往仍是相当自由的。

民间因日常工作的需要,也不可能严行男女之防。

但是自东汉安帝开始,朝廷每每褒奖“贞妇”,安帝、顺帝和桓帝在改元赐民爵、粟、帛时,贞顺都是褒奖之列。

西汉成帝时,着名儒家学者刘向编校《列女传》一书,力主女子不宜专擅,应以三从为尚,同时刘向亦认为女性须“明是非,懂礼仪”,他在书中列举汉代以前足资女性效法或鉴戒的女子,分为母仪、贤明、仁智、贞节、辩通、孽娶等类,可见以刘向为代表的汉儒是要求女性修善去恶,培养多方面才德的看法。

公元119年汉安帝“诏赐贞妇有节义谷十斛,甄表门闾,旌显厥行”。

一次贞洁,全族荣耀。

女子的克己牺牲可以换来家族虚荣心的满足。

上行则下效,硕儒显宦为了迎合当权者的贞操观念,大书特书,推行贞洁。

东汉的女性学者班昭(又称曹大家,即《汉书》作者班固之妹)着《女诫》一书,认为女子应当以协助夫家为先,又拟出一套为人妇者应以“敬慎”、“曲从”的态度来事奉舅姑和丈夫的行为准则。

《女诫》一书,对女性的要求及其在家庭、社会中的身份工作更为明确。

由此可见,在封建社会的第一个鼎盛时期——汉代,妇女有一定的社会地位,男女之间的恋爱也比较自由,但是毕竟是封建社会,男权占绝对的主流,儒家学说也对妇女地位一再压制。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魏晋南北朝时期,在连年战乱,人口锐减,三教并行的时代背景之下,为了生息繁衍,统治者对婚姻的要件给予了宽松的规定对于妇女再婚的问题,同样沿袭了汉代法律的宽松规定。

西晋统一全国后,礼教纲常曾在短时间内又有所抬头,对于孀妇改嫁问题,和东汉时的情形类似,官方意识形态中已经频繁赞扬守节的烈女,而民间改嫁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当时由于玄学的兴起,儒学处在相对低潮的发展阶段:在家庭法领域,妇女的地位略有提高,东晋时甚至出现了以女休夫的情形。

至于妇女再婚,也较为普遍,刘宋朝的公主普遍和驸马不和,纷纷被皇帝准许离婚再嫁。

南方到了梁代以后,儒家礼教开始重新兴盛,在北方,即使是十六国和北魏初期的长期战乱时期,宣传妇女节义的论调始终不绝于耳。

四、隋唐时期隋唐时期是中国封建王朝最为繁盛和开放的朝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最高峰。

在这个中国少有的"开放性"朝代,汉族是以汉族为父系、鲜卑为母系的新汉族,唐文化体现出来的便是一种无所畏惧、无所顾忌的兼容并包的大气派,生活在这一时期的女性地位自然不同于其他封建朝代的妇女。

唐朝女性在家庭生活中拥有一定的法定继承权,女性可以单独为户主,具有较为独立的经济地位,在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发挥着作用。

从登基制诰、号令天下的女皇帝,到设立幕府、干政决狱的女显贵,从挥翰作诗的女才子,到擅长丝竹管弦、轻歌曼舞、色艺皆佳的女艺人,无不表现女性地位的尊严的提高,妇女不仅可在公共场所骑马击毬,而且在婚姻离异方面拥有较多的自主权。

五、宋元时期许多人都以为宋朝是女性社会地位开始下降的时代,但考察历史,宋代女性的地位绝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低,甚至可能在历代王朝中,宋朝女性的地位是最高的。

我们可以列举出一些指标来衡量、评判,比如女性的财产权、离婚的权利、改嫁的权利等等。

宋代女性有没有财产继承权与财产处分权?宋代家庭分家,按照当时的风俗与法律的规定,要分给女儿一部分财产,“在法:父母已亡,儿女分产,女合得男之半”[1]。

这部分财产,通常叫作“奁产”,即以办嫁妆名义给予的财产。

女儿所得的奁产,一般为兄弟所得的一半。

因为法律与习惯法明确了女性的财产继承权,甚至出现了女子为争家产将兄弟告上法庭的事情,“处女亦蒙首执牒,自讦于府庭,以争嫁资”[2]。

富贵人家的奁产是非常惊人的,如理宗朝时,一位姓郑的太师给女儿的奁产是“奁租五百亩、奁具一十万贯、缔姻五千贯”[3];有个叫作虞艾的人,“娶陈氏,得妻家标拨田一百二十种,与之随嫁”[1];比较常见的奁产应该是十亩田上下。

以后假如夫妻离婚,或者妻子改嫁,女方有权带走她的全部奁产。

宋人袁采观察到,丈夫“作妻名置产,身死而妻改嫁,举以自随者亦多矣”[4]。

意思是说,宋朝有很多已婚男子,因为不愿意以后分家时被兄弟分去财产,便以妻子的名义添置产业,后来不幸去世了,妻子以这些产业是她所有为由,在改嫁时全都带走了。

袁采讲这一社会现象,是为了忠告家人,千万不可干借妻名置产的蠢事。

不过袁采的话恰好从侧面证明了:宋朝女性改嫁,是有权利带走属于她所有的财产的。

宋朝的法律也保护女性的这一权利。

一旦发生奁产纠纷闹上法庭时,以前定亲时的“定帖”,妻子可以拿出来作为主张财产权的证明,这有点像现代的“婚前财产公证”。

宋朝之后,女子就丧失了这种处分自己财产的自由了。

元代《通制条格》收录的一条法令说:“今后应嫁妇人,不问生前离异,夫死寡居,但欲再适他人,其元(原)随嫁妆奁财产,并听前夫之家为主。

”明律和清律都继承了这一立法精神,如《大明会典》和《大清律例》都明文规定:寡妇“改嫁者,夫家财产及原有妆奁,并听前夫之家为主”。

如果我们以为古代只有丈夫单方面的“休妻”,而没有双方都同意的离婚,那就想错了。

古代也有离婚,法律上叫作“和离”。

在宋代,和离并不是什么稀罕事,妇女主动提出离婚的诉讼也不鲜见,以致宋人应俊感慨:“为妇人者,视夫家如过传舍,偶然而合,忽尔而离。

”[5]宋代的离婚案例:庞元英《谈薮》记载:“曹咏侍郎妻硕人厉氏,余姚大族女,始嫁四明曹秀才,与夫不相得,仳离而归,乃适咏。

”说的是,厉氏原来嫁与曹秀才,但因为夫妻感情不和(不相得),所以离了婚,改嫁给一位曹姓侍郎。

显然,当时的女性并不会因为离异而受歧视。

宋朝的法律也保护妇女主诉离婚的部分权利,如“不逞之民娶妻,绐取其财而亡,妻不能自给者,自今即许改适”[5],意思是说,丈夫若没有能力赡养妻子,妻子有权利离婚;“夫出外三年不归,听妻改嫁”[6],丈夫离家三年未归,妻子也有权利离婚;“被夫同居亲强奸,虽未成,而妻愿离者,听”[7],妻子被夫家亲属性侵犯,也有权利提出离婚。

这是前所未有的法律对女性离婚权的承认。

北宋理学家程颐说过一句话:“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8]许多人据此认为程朱理学压制女性改嫁的权利,进而推导出宋代妇女地位急转直下的结论。

这里存在多重误解。

程颐本人并不反对妇女再适,《河南程氏遗书》有段记录:“或曰:古语有之:‘出妻令其可嫁,绝友令其可交。

’乃此意否?曰:是也。

”程颐有一个侄女成了寡妇,程父帮她再嫁。

程颐因此盛赞父亲“嫁遣孤女,必尽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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