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供一业”职工家属区维修改造方案2018年.9.13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标准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标准的通知
无
【期刊名称】《太原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8(000)016
【摘要】并政办发[2018]3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市国资委《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标准》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总页数】9页(P2-10)
【作者】无
【作者单位】[1]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5
【相关文献】
1.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J], ;
2.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J], ;
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资委等部门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 [J], ;
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
改造标准的通知 [J], ;
5.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关于中央驻津企业和天津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17]117号[J], ;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某公司所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

某公司所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企业职工家属区已成为一种常见的形式,为职工家属提供便利的住房和配套服务。
然而,由于历史原因和管理不到位,在现实中存在着“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问题,即供水、供电、供气和物业管理不归属于同一管理单位,造成了群众生活中的种种不便和管理上的困难。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制定实施方案,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和协调。
二、目标和原则1.目标确立“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顺利进行,最终实现各项供应与管理归属于同一管理单位,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
2.原则(1)科学合理:依据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合理的规划方案;(2)公正公平:确保各项供应与管理的归属权益的合理分配;(3)有序推进:采取分阶段、分任务的方式进行移交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4)服务群众: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提高服务水平;(5)安全可靠:确保供水、供电、供气的运行安全和物业管理的秩序安全。
三、工作内容1.组织准备阶段(1)成立“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小组:由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的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统筹工作;(2)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开展相关调研,梳理企业职工家属区的现状、存在问题以及管理责任;(3)制定分离移交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具体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
2.供水、供电、供气分离移交(1)明确归属单位:通过协商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确定供水、供电、供气的归属单位;(2)调整供应管线:确定归属单位后,协调相关单位对供应管线进行调整和改造,确保供应的连续性和可靠性;(3)移交设备和人员:将供水、供电、供气的设备和人员由原职工家属区单位移交给归属单位,确保供应的顺利进行;3.物业管理归属调整(1)明确归属单位:通过协商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确定物业管理的归属单位;(2)移交资产和人员:将物业管理的相关资产、设备和人员由原职工家属区单位移交给归属单位;(3)调整管理制度:根据归属单位的管理要求,对物业管理的相关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4)建立运营机制:确保物业管理的正常运营,包括制定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等。
国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供电设施改造标准及费用实施方案

国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供电设施改造标准及费用实施方案国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供电设施改造标准及费用实施方案为推进驻X央企、省市属国企职工生活小区供电设施移交X 市供电企业工作,根据国家实施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国有企业供电设施分离移交工作坚持技术合理、运行可靠,确保改造后职工用能质量可靠、使用安全;在满足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采用通用型、标准型和高性价比的设备,对淘汰类的设备予以更换。
二、测算依据(一)消耗量定额:定额套用《X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X)、《X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X)、《X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X)、《X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X)及现行补充或调整文件(截止X年5月1日);(二)费用定额:《X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X版)及现行补充调整文件(截止X年5月1日);其中,暂列金额:无;工程排污费:不计。
(三)人材机价格:1.人工单价:按照《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X建筑函〔X〕92号文)的人工预算单价;2.《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工程模板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X 建筑函〔X〕156号)的人工预算单价;3.施工机械台班价格:按照同期《X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执行;4.材料价格:按照同期《X工程造价信息价》执行。
(四)监理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X〕670号文件计取。
(五)设计费根据:①“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X〕10号文”的规定;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③《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计取。
(六)《X电网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改造技术导则》;(七)《X电网10kV及以下配电网现场规范化建设标准》;(八)《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X);(九)《10kV及以下电力用户业扩工程技术规范》。
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45号)及《XX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52号)等文件精神,推动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气及物业管理(统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X年开始,在全市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各驻X央企、中央下放我市国有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下放企业”)、驻X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以下简称“驻X区企”)及市属国有企业(含国有改制企业、破产)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
X年底前,“供水”完成分离移交或签订正式协议(框架协议)达到70%以上;“供电”完成分离移交或签订正式协议(框架协议)达到80%以上;“物业”完成分离移交或签订正式协议、框架协议(成立业委会并由业主自治视同已分离移交)达到50%以上。
X年底前全面完成。
X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
二、工作要求(一)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自主相结合。
推进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
国有企业不得在工资福利外对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进行补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障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二)坚持先移交后维修改造。
按照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要求,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促进城市基础设施优化整合,保证分离移交后设备设施符合基本标准、正常运行。
(三)坚持多方筹资、合理分担。
建立政府和企业合理分担成本的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国有企业作为责任主体,承担主要成本,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福州国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

附件3福州市国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物业设施维修改造标准及费用指导意见为推进驻榕央企、省市属国企职工生活小区物业设施移交工作,根据国家实施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原则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物业移交前应进行整治,整治标准符合《福州市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确保住宅小区配套完善、设施设备齐全、环境整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营造舒适、优美、宜居的居住环境。
二、测算依据(一)住建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二)《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三)《福州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指导性收费标准》(四)《福州市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五)《福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101-2005)(六)《福建省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201-2005)(七)《福建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301~313-2012)(八)《福建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401~407-2005)(九)《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501-2005)(十)《福建省市政维护工程消耗量定额》(FJYD-601-2007)(十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三、物业分离移交改造要求(一)疏通或改造地下排水管网:更换破损窨井盖,清理、整修排水管网、化粪池,实现排水畅通。
建筑面积指标30-70元/㎡。
(二)整修路面:对小区破损道路进行整治翻修,做到道路畅通、路面平整无坑洼。
建筑面积指标10-30元/㎡。
(三)改造公共照明设施:建筑面积指标3-6元/㎡。
(四)完善环卫设施:合理设置垃圾箱,固定垃圾箱放置地点。
日常保洁管理做到小区环境无显露垃圾、垃圾箱外表清洁,垃圾日产日清,无垃圾散落,地面无污渍。
建筑面积指标0.5-1.0元/㎡。
(五)规范车辆停放秩序:要基本实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分区停放,合理设置机动车停车场地,划设机动车停放位置。
全县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方案

全县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县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补助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关于印发〈X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方案>的通知》(X财企〔X〕7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所称“三供一业”是指分离移交前县域内中央、省级国有企业实际承担的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气和物业管理项目。
第三条本方案所称国有企业包括中央下放国有企业X集团、省监狱局下属XX建材有限公司X分公司和X年1月1日以后中央下放的政策性破产企业(X街道、X街道、X街道)。
第四条本方案所称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财政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包括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省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
第五条补助资金按照“分项核定、比例补助、年度预拨、据实清算”的原则管理使用。
第六条补助资金期限为X—X年。
第二章补助范围第七条补助资金使用范围是国有企业在X年1月1日以后实施分离移交的“三供一业”。
国有企业在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施分离移交的“三供一业”参照本方案,按照承担比例进行清算。
第八条补助资金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费用予以补助。
分离移交费用包括相关设施维修维护费用;基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的可研费用、设计费用、旧设备设施拆除费用、施工费用、监理费等。
第九条补助资金金额原则上按照“三供一业”分项目实际分离移交费用和相应补助比例计算确定(含先期移交我县的中央下放政策性破产企业),实际分离移交分项目户均改造费用超过户均改造费用标准的,按照补助标准、居民户数和补助比例计算。
X集团及中央下放破产企业分项目户均改造费用补助标准为:供水0.75万元、供电1.1万元、供气1.15万元、物业管理1万元;XX建材有限公司X分公司补助标准为上述补助标准的50%。
三供一业实施方案

三供一业实施方案承担“三供一业”职能,需要国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所造成的历史包袱,危机制约了企业主业发展。
下面是三供一业实施方案,欢迎阅读!三供一业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驻xx市中央企业(以下简称驻xx央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剥离驻我市央企办社会职能,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XX〕19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政策引导与企业自愿相结合的原则;(二)坚持统筹兼顾、稳步推进的原则;(三)坚持维修为主、改造为辅、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原则;(四)坚持按不低于我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实施改造移交,保证分离移交后的设施设备符合现行标准、运行正常;(五)坚持“先移交后改造”的原则,通过建立机制,搭建平台,加强协调指导,积极有序地推进分离移交工作。
二、移交范围省国资委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名单中明确的驻xx央企职工家属区的供水、供电、供暖及物业管理(简称“三供一业”)职能,包括xx石化分公司、庆化公司、十九局公司、联通xx分公司、鞍钢弓矿公司、东电四公司、水电六局。
三、工作目标根据国发〔XX〕19号文件精神,结合地方实际,采取分类指导、分批实施的方法,于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驻我市央企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四、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驻我市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xx 市驻xx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驻我市央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组长由分管城市建设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相应副秘书长、市国资委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国资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建公用事业局、市水务局、xx供电公司及相关接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详尽负责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搞好配合,简化工作程序,提供方便服务,确保分离移交工作顺利进行。
2018年北京市关于三供一业的相关文件

2018年北京市关于三供一业的相关文件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17〕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为切实做好市属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及在京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和物业管理(统称“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接收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市属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整体移交(一)移交范围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企业资产中所列、国家划拨形成或企业投资形成、非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资产,包括职工住房及其配套的附属公用设施和商业配套设施等。
为确保移交工作顺利进行,市属国有企业对非经营性资产的划分要清晰、合理、权属明确,要保证非经营性资产的独立、完整,有利于产权移交、权属分割、权属登记、后期整体管理和盘活利用,并能满足职工生活需要,符合居住使用安全有关要求。
其中:生活区内的所有房屋、配套用房、设备设施及土地原则上应全部划分为非经营性资产。
(二)移交单位市属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移交工作由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负总责。
(三)接收单位市国资委将整合市属国有企业相关资源,组建全市统一的非经营性资产集中管理处置平台(以下简称市级平台),对本市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实行专业化管理,同时承接在京中央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任务。
市级平台组建之前,继续由北京房地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此项工作。
(四)工作原则1.整体移交。
各移交单位在移交前报请其出资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或实际处置权人批准后,将非经营性资产及其配套设施的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相关档案资料、公共维修基金、售房款余额、综合补助费及其他费用,全部完整移交至接收单位,移交资产按账面值无偿划转。
移交单位不能有选择地移交资产,不能隐匿资产,不能提前自行处置(含出售、出租、转移、分割等)非经营性资产中公用设施和商业配套设施。
2.现状接收。
接收单位对移交单位移交的非经营性资产,除违法建设及其他特殊情况外,不分资产状况好坏,按现状全部接管,不能有选择地接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三供一业”职工家属区
维修改造实施方案
移交方:
接收方:
2018年月日
“三供一业”职工家属区
维修改造实施方案
一、项目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工程名称:“三供一业”职工家属区维修改造工程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质:
项目主管单位: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二、工程概况
本次维修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家属住宅楼屋面防水施工、外墙维修、电梯更换、外墙雨水系统改造;楼梯间墙面、扶手、窗户维修改造,声控、消防及门禁系统施工;公共区域道路、亮化、绿化及基础建设施工改造;监控及安防系统改造;物业用房维修改造等工程。
三、维修改造项目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2)财政部关于印发《央企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16】31号);(3)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9号);
(4)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申报和清算工作的通知(国资厅资本【2017】193号);
(5)国务院国资委、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改革【2017】85号);
(6)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16】38号);
(7)财政部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62号);
(8)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的意见(国发【2007】26号);(9)国资委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工作指导》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9】25号)。
四、小区平面布置图
五、项目改造要求
维修改造说明表
六、工程概算总费用
依据《国办发[2016]45号》文件关于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分离移交“三供一业”的费用包括相关设施维修维护费用,维修改造项目的可研费用、设计费用、旧设备设施拆除费用、施工费用、监理费等,同时,结合关于国务院国资委、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改革【2017】85号);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申报和清算工作的通知(国资厅资本【2017】193号);且物业分离改造移交最终费用以实际工程量编制施工结算为准的要求,编制了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家属区维修改造项目概算表。
具体明细见下表:
维修改造项目概算汇总表
注:户数户,概算费用元,每户元
七、招标的范围及招标的组织形式
招标范围:项目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采购。
项目主要采用公开招标形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从事过类似工程招标且信誉良好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投标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实施能力。
八、项目组织管理
(一).项目前期管理
有限公司共同负责项目建设前期管理工作。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负责项目前期的规划,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资金筹措等各项准备工作。
(二).项目实施阶段管理
公司负责项目实施阶段的管理工作。
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要依托质监部门以及本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进行项目管理和监督工作,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具体事宜。
(三).工程组织管理
1、本项目严格按基建程序进行申报、审批,控制好建设规模,合理安排资金,积极、充分、扎实地抓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2、遵循国家财政部、建设部关于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的要求,项目建立严格的财务、工程监理制度。
3、为确保项目建设的工期、质量和效益。
公司实行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实施和管理项目,并成立人员精干的职能部门,处理日常工作事务。
4、项目资金实行专立帐户、专人管理,采用报账制支列,由项目工程承担单位提出资金预算,报董事会审定,按资金支出进度报账,并委托有关部门对资金实行监管。
5、严格按规定实行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制,严把工期、质量、资金关。
6、严格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制度和工程项目质量终身负责制
九、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实施进度
十、风险防范
一是协调住宅区召开居民代表会,解读中央及政府相关文件等指示;介绍项目维修改造及分离移交后对住宅区的影响;解答居民对项目的疑问
及听取居民的建议,做到人人知情、事事无疑问。
二是环境评价先期多次进行民意调查,确保知道居民关心的是哪一事项,对哪一事项有疑虑。
针对居民疑虑事项进行解答,并对有关事项向居委会承诺。
三是建设期间严格要求和监督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减少扰民,施工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废弃土石方,粉尘等有可能污染周围环境的,采取相对应措施及时处理,不随意倾倒。
四是维修改造紧密联系和依靠居民委员会,采取以预防为主的治安防范措施,建设期间,如有个别居民有异议,以疏导,说服,化解等为主,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word版本整理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