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工
江西省三支一扶政策

关于做好2012年“三支一扶”工作的通知新闻来源: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浏览次数:67732日期时间:2012-05-11 17:44:42 各设区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扶贫和移民办、团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24号)和《关于做好新一轮“三支一扶”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1〕30号)等文件精神,2012年我省将继续组织实施“三支一扶”计划。
为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招募条件、计划、对象和要求报名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遵纪守法,组织纪律观念强。
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服务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
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
2012全省计划招募22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
以农村基层急需的师范、医疗卫生、农业、林业、水利、经济类的高校毕业生为重点。
招募对象为2012年及2011年、2010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江西生源的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非江西生源的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低保家庭和城镇零就业家庭的1982年7月1日后出生的江西生源高校毕业生,凭相关证明也可参加招募。
支教岗位须是师范类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支医岗位须是医疗卫生类高校毕业生。
“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农村基层志愿服务期为2周年。
服务期限为2012年9月1日起至2014年8月31日止。
服务岗位为乡村中小学、乡镇涉农站所、乡镇卫生院、扶贫开发重点乡的贫困村。
二、招募程序和时间安排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统一派遣的方式进行。
1、公布招募计划。
省“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将招募计划下达给设区市,设区市下达到县(市、区),县(市、区)按“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分类落实计划,由设区市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
四川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

四川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7.03.08•【字号】川人发[2007]16号•【施行日期】2007.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四川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扶贫开发办、团省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省级各部门,各市(州)委组织部,各市(州)人事局、编办、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扶贫开发办、团委: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开发办、团中央八部委《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发〔2006〕16号)精神,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八部门研究制定了我省《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川人发〔2006〕15号),2006年省和部分市已开展“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应募的高校毕业生逐步上岗开始志愿服务工作。
经过一年来的实践,“三支一扶”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
为进一步做好对“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政策落实和服务工作,形成畅通有序的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流动机制,现制定有关政策如下:一、“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期间享受的政策(一)生活补贴。
参加“三支一扶”省项目计划的志愿者服务期间的生活补助标准为:在我省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县的(名单附后,以下称艰苦边远地区县)乡镇及以下基层工作的,每人每月补助1200元,在其他地区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
所需经费省财政负担50%。
本文印发之日前低于此标准的,不予补发。
市(州)自行组织的“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生活补贴标准由市(州)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布日期】•【文号】人社部发[2011]27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厅(委、局)、卫生厅(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团委,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教育局、财务局、农业局、卫生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团委: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文件精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等有关部门,决定继续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从2011年起,每年选拔2万名,五年内选拔10万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意义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
2006年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等有关部门,每年选拔部分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
到2010年,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建设兵团共选拔14.3万名大学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
取得显著成效。
时间证明,组织实施好“三支一扶”计划,有利于发挥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到中西部地区就业的政策导向,有利于加强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利于培养一只心向基层、服务基层、扎根基层的青年人才队伍。
人社部发[2010]23号-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23号-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2b2da53543323968011c92da.png)
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厅(委、局)、卫生厅(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团委: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关于实施2010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5号)和〘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要求,2010年国家计划招募2万名"三支一扶"大学生。
现就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通知如下:一、统一认识,加强组织领导2009年,全国各级"三支一扶"工作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与服务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较好地完成了当年工作任务,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0年,高校毕业生数量将达到630万,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尚未消除、全社会就业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任务非常繁重。
继续做好"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进一步发挥其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示范作用,是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青年人才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
各地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全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财政保障,主动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三支一扶"计划更好实施。
三支一扶的具体编制以及就业政策

三支一扶是什么?"三支一扶",是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
计划的政策依据是国家人事部2006年颁布的第16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其目的在于为高校毕业生向基层单位落实就业问题提供具体的指导和保障。
三支一扶是什么编制?三支一扶没有编制,公务员是正式的国家工作人员,三支一扶具有临时工性质。
一般服务期是两年,期满后可再续一年,期满后就要走人,一般的出路都是公务员或者事业编,因为考这些给加分。
"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就业政策:(1)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或有相对应的自然减员需补充人员时,要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三支一扶"大学生。
(2)对于准备自主创业人员,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3)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可以享受一定的政策加分或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4)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回到原籍或到其他地区工作,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应准予落户。
(6)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时,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等。
(7)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对已落实就业岗位的大学生,各级"三支一扶"办公室要按规定落实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工龄计算、服务年限视同社会保险缴纳年限等政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0〕49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
自2006年实施以来,选拔了大批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在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培养青年人才、促进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显著成效,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2010年是“三支一扶”计划项目实施第五年。
按照《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23号),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决定开展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总结评估工作。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总结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三支一扶”计划实施以来,各地立足自身职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组织开展“三支一扶”计划总结评估工作,及时总结实施工作的做法和经验,科学评估实施工作的方法和规律,以实施效果检验“三支一扶”计划的实施成效,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制度,有利于促进项目更好实施,有利于引导更多更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
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总结评估工作的具体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将总结评估和促进今后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主要任务全面总结评估各地在项目实施的政策文件、招募培训、开发设置基层工作岗位、日常管理培养、期满就业服务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总结、提炼项目实施工作的成效,科学预测今后一段时期高校毕业生及基层岗位需求情况,为更好地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打下基础、提供依据、创造条件。
三、主要内容此次总结评估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即2006年以来“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基本情况、各地“三支一扶”工作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成效情况、未来五年基层岗位需求及高校毕业生情况(详见附表)。
四川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新春慰问和年度考核的通知-

四川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新春慰问和年度考核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新春慰问和年度考核的通知各市(州)“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为进一步做好在岗“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新春慰问和年度考核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开展新春慰问活动。
2008年春节即将到来,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全省“三支一扶”志愿者的关怀和重视,深入了解“三支一扶”志愿者在基层的工作、生活情况,推动“三支一扶”计划的顺利实施,按照国家“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要求,我省将于春节前集中开展对“三支一扶”志愿者的集中慰问活动。
省里将派出慰问组到部分市(州)走访慰问。
各市(州)“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要高度重视,精心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好慰问活动。
要在慰问中同时开展对“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调研,组织召开“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座谈会,了解“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情况,为“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解决实际困难,在慰问工作中要注重舆论宣传工作,加强正面引导,为实施2008年“三支一扶”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做好“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年度考核工作。
各地“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者管理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6]384号)文件的要求,坚持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原则,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标准,认真组织好年度考核工作,其中考核结果“优秀”等级人员比例按不超过为服务县参加考核“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总数的15%掌握,并由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发给奖品。
山西省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拔招募公告

山西省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拔招募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3.04.04•【字号】•【施行日期】2023.04.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山西省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选拔招募公告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要求,2023年我省继续实施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等服务 (简称为“三支一扶”计划)工作。
现就选拔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性质报考“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岗位者,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间为志愿者身份。
招募到岗后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间不得离岗。
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占所在服务单位事业编制,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有从业(职业、执业)等行业准入资格要求的,需按照招募条件取得相应从业(职业、执业)等行业准入资格。
二、招募原则1.自觉自愿,承诺守信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三、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无犯罪记录;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5.充分了解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意义,自愿到基层一线长期服务;6.具备服务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和“三支一扶”招募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7.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各类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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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工作开展评估表
(县级“三支一扶”办公室填写)
填表单位名称:
考核项 序号 目
1或否)
备注
成立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 将项目实施工作纳入当地年度重要工作计划 领导小组充分发挥指导、协调和决策作用 领导小组每年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研究、部署项目 4 实施工作 领导和管 5 相关部门联合成立工作办公室 理机构 6 工作机构完备,工作人员配备齐全 制定项目责任制度,按职责将项目实施工作分解落 7 实到人 “三支一扶”办每年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 8 署项目实施工作 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制定出台对“三支一扶”大 9 学生参加项目和在基层就业的鼓励政策 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三支一扶”办公室反 10 映工作信息 总体工作 11 承办全国或省(区、市)有关会议或活动 完成全国和省(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交办 12 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13 完成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落实需求 14 认真调查当地的岗位需求并及时上报 根据“三支一扶”大学生情况落实具体服务单位、 15 服务岗位 16 协调服务单位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保障 17 与“三支一扶”大学生签定服务协议 派遣对接 18 “三支一扶”大学生抵达后,进行岗前业务指导 19 协调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兼职担任管理职务 20 “三支一扶”大学生对服务岗位的满意率在80%以上 21 “三支一扶”大学生对生活学习条件满意率在80%以 单位负责人签章 上 填表人签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完成情况 (填是或否)
考核项 序号 目
22 23 24 25 26 日常管理 27 28 29 30
备注
31 32 33 考核评估 34 35 36 37 38
单位负责人签章
服务工作
项目经费使用得当,符合财务管理和审计要求 认真进行考核,评估“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业绩 根据考核结果,给予鉴定 根据考核结果,推荐“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评选 表彰活动 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对优秀“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 表彰奖励 专人做好网络信息管理和服务工作 向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推荐“三支一扶”大学生 就业 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离岗有关服务和 衔接工作
附表2:
填表单位名称:
各地“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工作开展评估表
评估内容
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 及时了解“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学习情 况 “三支一扶”大学生无故离岗3日内上报 及时听取“三支一扶”大学生意见建议,帮助志愿 者解决实际困难 建立定期联系“三支一扶”大学生制度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和违 法违纪事件 突发事件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 对服务单位的工作及时进行指导 “三支一扶”大学生对服务地“三支一扶”办公室 工作满意度在90%以上
填表人签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