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政法机关腐败问题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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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当代我国腐败现象的原因及对策

谈谈当代我国腐败现象的原因及对策

谈谈当代我国腐败现象的原因及对策第一篇:谈谈当代我国腐败现象的原因及对策谈谈当代我国腐败现象的原因及对策摘要:众所周知,腐败现象由来已久。

在我国当今的社会中, 存在着各种各样的腐败现象,对社会产生了恶劣的影响,在社会中也引起了广泛关注与谈论。

久而久之,腐败将逐步蚕食并摧毁人们心中的法律和道德长城,法律和道德长城一旦垮塌,就会在某一特定时期,在特定思潮的引导下突然释放,从而贻害于社会。

正确分析腐败现象产生、存在和发展的主要原因, 探讨腐败现象的根源、实质,对于深入进行反腐败斗争, 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腐败现象原因对策腐败现象是国家公职人员滥用公共职权谋取私利的一种不正常的社会现象。

凡违反公认的道德准则与行为规范、滥用权力和公共资源等谋取私利的行为,都可以称为腐败。

在社会主义的中国,腐败其实并不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和社会主义制度造成的,而恰恰是社会主义制度体现不够充分、社会主义体制还不完善造成的。

腐败问题从古到今,从中国到世界各国,从社会主义国家到资本主义强国均普遍存在,根治腐败现象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正如胡锦涛同志所说的那样:“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毫不动摇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证”。

1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加认真的对待腐败问题,才能一步一个脚印,持之以恒的去解决腐败问题。

腐败现象如此严重,而且几乎在各个国家都存在腐败现象,那么到底腐败现象出现的原因是什么呢?享乐主义思想的存在。

享乐主义在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上强调个人欲望的极度扩张,反对欲望的适度控制;在行为方式上会有奢侈挥霍、腐化堕落、全盘西化、追求享乐、自私狭隘等私欲极度的膨胀。

腐败是既有成本又有收益的,官员对腐败与否的选择首先要考虑成本和收益:如果他认为前途重要,他会放弃金钱;而如果他认为金钱对他更重要,他又会放弃前途。

当前我国腐败问题的成因、表现形式及其社会治理

当前我国腐败问题的成因、表现形式及其社会治理

当前我国腐败问题的成因、表现形式及其社会治理当前我国腐败问题的成因、表现形式及其社会治理一、当前我国腐败问题的成因腐败现象的产生有着非常复杂的原因。

就当前的情况而言,腐败产生的主要原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一)企业对市场竞争压力的不适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面临巨大的竞争压力。

这种压力既可以变成企业发展的动力,也可能使企业偏离正确的经营方向,不择手段地追求自己的利益。

政企分开以后,公有制企业开始走向市场,成为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有了独立的经济利益,同时也承受着巨大的市场风险和竞争压力。

为了获得较好的发展环境,获得更多的经济收益,免遭市场淘汰,一些企业就可能采取行贿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

而其它非公有制企业是计划经济解体后的产物,这些与市场经济同命运的非公有制经济,在迅速发展壮大中积累了大量财富,形成了新的利益群体。

他们不仅在经济中要求发展,在政治上也希望得到一定的权利,以保护和发展自己的经济利益。

他们购买或“租用”权力,提高社会地位的欲望比公有制企业更加强烈。

非公有制企业有财力作后盾,其财务制度也比较灵活,支付非正常经营活动的费用很方便。

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他们往往用金钱开道,打通各种关节,通过请客、送礼、行贿等手段收买政府公职人员为之服务。

企业在竞争的压力下所采取的不正当手段是导致腐败的重要原因。

(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存在弊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虽然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仍存在一些明显的弊端,其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人们常说的“国有资产的所有者缺位”。

在理论上,国有资产的产权关系是明确的,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人民,政府受全体人民的委托代理行使国有资产的所有权。

但是具体到一个企业,由谁代表政府和人民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的权利,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因此,国有资产在企业中实际上变成了“无主财产”,这样就为腐败分子任意侵占开了方便之门。

(三)体制转轨时期政府权力对经济的违规介入目前,我国正处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体制转轨时期。

党政机关干部贪污贿赂犯罪的现状、特点、原因及对策

党政机关干部贪污贿赂犯罪的现状、特点、原因及对策

党政机关干部贪污贿赂犯罪的现状、特点、原因及对策当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新时期,党政机关中的极少数干部受金钱万能的诱惑,钻政策法律的空子,混水摸鱼,采取各种手段大肆侵吞公共财物、收受贿赂,严惩损害了党政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干扰着社会主义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党政机关干部所占比例突出,情况严重近几年,检察机关查处的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中的党政机关干部人数呈上升趋势。

二、当前依法贿赂犯罪案中党政干部犯罪的突出特点是:1、利用职务作掩护,运用权力搞犯罪,其方式多样,有极大的掩护性。

从案件被告人的职务看,有局级副局级、科长等。

这些罪犯利用手中职权,采用多种违法手段,大肆贪污受贿,违法乱纪。

有的利用不正之风掩护中饱私囊的犯罪活动;有的打着为集体谋利益的幌子挪用公款;还有的以为群众搞“福利”的名义,私设小金库,虚报冒领。

2、犯罪手段诡秘,反侦查能力增强。

党政干部阅历深、知识广,而这些人中的经济犯罪分子随着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其作案手段更加狡诈诡秘。

大都经过周密的计划和充分准备,作案时力求不留下蛛丝马迹,犯罪后又千方百计地掩盖、毁灭罪证,案发后又内外勾结,四处活动,打探案情订立攻同盟,企图逃避法律的惩处。

3、现行作案和一次性作案突出。

在被查处的党政干部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当年作案即被查获的占46%,且有发展上升的趋势。

如1999年上半年查处的6起党政干部犯罪案中,就有5起是今年现行作案,在这些案件中,被告人一次性作案的占50%以上,犯罪数额均在万元以上。

4、共同犯罪增多,涉及面较广。

近年来,由于改革开放后行政行为的相应变化和经济联系、交往的复杂多样化,共同作案犯罪增多,出现案犯同属一个单位或一个行业,案犯之间相互知情的现象。

5、查处阻力大。

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中的经济犯罪分子一般都有自己的关系网和保护层。

检察机关查处此类案件的阻力大、干扰多。

凡这类经济案子、大都是一人事发,多人说情,检察院刚传讯被告,说情的、探风的、打电话的便随之而到,给侦查工作带来很大的阻力。

腐败问题的成因与对策

腐败问题的成因与对策

腐败问题的成因与对策腐败问题是国家和社会发展中普遍存在的严重问题,腐败已成为阻碍社会发展的一大瓶颈。

为了打破腐败的重重桎梏,我们需要深入了解腐败产生的原因,并探讨有效的对策。

一、腐败的成因1.制度性原因:制度性原因是腐败的主要成因之一。

腐败的出现源于制度不健全和腐败治理缺失。

一些不完备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不健全的机制及其执行不力会引发腐败行为,腐败成为人们追求获利与“权力寻租”的渠道。

2.人性原因:人性原因是腐败的一个重要成因。

人们在追求财富、权力等目标时,常常采取不法手段,而政府机关的腐败也源于官员自身的欲望和劣迹。

一些没有定力的官员很容易堕落,从而引发腐败问题。

3.文化交往原因:文化交往原因是腐败的另一个重要成因。

不同民族文化和人际交往方式的差异,也常常引导人们出于某种目的而采取某些不正当的行为。

因此要想有效地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就必须投入大量精力研究文化差异和交往方式。

二、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的对策1.提高法治观念这是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根本对策。

加强法治宣传,提高公民和公务员的法治意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产生,也是治理腐败最有效的措施之一。

2.强化政治监督建立完备的政治监察制度,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执纪审查利剑必须时刻悬在官员的头上,在内外约束下实施清廉的行为。

3.加强公民监督纵深推进公民参与国家治理。

除了通过官方途径对权力的制约外,还应引导公民参与治理,加强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等方面的权利。

4.加大制度保障力度对于一些存在严重腐败问题的领域,应加大监督力度,增强检查与纠正机制的威力。

5.加强教育和培训加强政治、道德和法制教育,提高公务员的素质,让他们自觉地遵守职业操守和行为规范。

6.推行多元化治理模式在治理腐败问题的过程中,不仅要注重了解专业性知识,更应该适当进行跨学科研究和调查。

越来越多的治理工作已经转向了多元化和多层次,尤其需要通过综合研究、审查和监察机制的协同行动,避免中间的利益斗争和不公平的行为。

当前腐败现象的趋势、特点及对策

当前腐败现象的趋势、特点及对策

当前腐败现象继续蔓延的趋势表现为:各类腐败案件发案率越来越高;涉案金额越来越大;各种行业不正之风继续泛滥,其中建筑业工程招投标中的暗箱操作,金融业资金借贷的违规行为,以及利用行政管理职权索贿受贿现象尤为突出。

司法腐败紧随其后,并因其隐蔽性强,难以侦破和打击。

此外,腐败现象的蔓延还呈现出以下新特点:一、腐败现象与地方保护主义相结合。

一些地区以制假售假为业,如假酒、假烟、假药、盗版光盘、拼装旧车等等,牟取暴利,严重地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丧心病狂地坑害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却难以整顿和治理,其根源在于一些地方政府公然把这些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视为地方经济的增长点和财税来源,明打暗保,假打真保,当地行政管理部门与制假售假者坐地分赃,利益均沾。

二、腐败现象与政府行政管理职权相结合。

一些地方,行政管理部门经常巧立名目,花样翻新,向行政相对人强制收取各种费用,大搞变相摊派,无视中央政府的三令五申,使乱收费、乱摊派现象屡禁不止,反而愈演愈烈。

究其原因在于这些收费所得往往与政府机关的“小金库”及个人的“灰色收入”直接挂钩,这种利益驱动大大地调动了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使其乐而不疲。

三、腐败现象与政法职能相结合。

当前政法队伍腐败现象令人尤为瞩目,一些公安干警执法犯法,与犯罪分子暗中勾结,保黑吃黑。

一些法官吃拿卡要,索贿受贿,枉法裁判,破坏国家法律权威,个别检察干部以罚代刑,放纵犯罪分子,严重失职渎职。

监狱、劳教机关干警收受在押罪犯家属的好处,违法办理假释、减刑的事件有之。

这些腐败现象无不严重干扰司法公正,危及国家法制的权威及尊严,其社会危害性难以估量。

为此,对以上行为必须严惩不贷,对其个人应坚决清理出队,以保证政法队伍的高度纯洁性。

综上所述,当前腐败现象的蔓延,已然从个别国家机关干部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发展为地方性、行业性、集团性,作案手段由公开性转向隐蔽性。

以上腐败现象蔓延的新趋势,警示我们必须从深层次思考遏制腐败的对策措施,以达到标本兼治、长治久安的目的。

【公文范文】当前政法机关腐败问题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公文范文】当前政法机关腐败问题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当前政法机关腐败问题的特点、成因及对策政法机关是国家重要的政权机关,掌握并行使司法权和治安行政管理权,对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公正起着决定性作用。

多年来,我市政法机关在市委和各级党委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一手抓稳定、一手抓队伍”的指导思想,以解决执法不公、不严、不廉问题为重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不懈地开展队伍整训,严肃查处政法干警腐败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从整体上看,我市政法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忠于党和人民、忠于法律、可以信赖的队伍,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法治环境建设作出了贡献。

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政法队伍中的腐败问题依然存在,少数干警的违法违纪问题还很严重,直接损害了当事群众的利益,影响了经济发展软环境,败坏了政法机关的形象,降低了法治的公信力,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努力加以解决。

一、突出问题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全市政法机关共立案查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180起241人。

其中党纪处分50人,行政处分158人,追究刑事责任47人。

比较突出的问题有如下几个方面:(一)索贿受贿、枉法行使职权案件居高不下。

突出表现在利用刑事侦查、审判等司法权“寻租”,向当事人索贿或接受当事人贿赂。

如20XX年江岸区公安分局一元街派出所民警万玉香及市公安局经侦处民警邓建可、余和平,在侦办一起经济案件中,接受当事人贿赂14万元(3人均被判刑)。

市法院原经二庭副庭长王青利用职务之便涉嫌受贿67万余元(今年4月案发后被捕)。

此外,在办理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减刑、机动车上牌等对当事人利益影响较大的环节,都是索贿受贿案件发生的“重灾区”。

还有部分干警通过插手经济纠纷或利用职务之便充当案件中间人说情、斡旋,从中索贿受贿。

20XX年1月至今年8月,我市共查处政法干警经济类犯罪案件37起,其中索贿受贿案件占89%。

(二)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钱物时有发生。

浅谈权力腐败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浅谈权力腐败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浅谈权力腐败的特点、成因及对策1000字浅谈权力腐败的特点、成因及对策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现代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方面也得到了极大的进步和发展,但是也增加了贪污腐败的风险。

其中,权力腐败是最为严重的,影响深远。

怎样遏制权力腐败,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权力腐败的特点、成因及对策三个方面进行浅谈。

权力腐败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金融性大、隐蔽性高、下手极为狠毒。

首先,由于权力腐败者调动资金的能力较强,因此他们可以在这方面更加肆无忌惮。

其次,腐败的手段多样,涉及面还很广泛,而且资金和账目管理也很复杂,中间人和交易地点难以识别,隐蔽性很高。

最后,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他们不惜天价采买人脉、权利,甚至是行贿、受贿,上至国家高层、下至卑微职位,下手极为狠毒。

引发权力腐败的成因很多,其中最为突出的是权力过大、制度不完善、管理失序、消费文化滥觞等。

首先,权力过大即为权力导致的腐败。

由于某些人在政府、公司、社会组织中的特殊地位,他们会掌握更多的资源,从而滥用权力贪污。

其次,现有的制度并不完善,而且监管机制严重失灵,相关部门不到位,容易导致监管盲区。

其三,匿名行为和不可追溯性使得一些腐败者可以轻松地逃避提取账目发生的记录,从而捞取一些非法利益。

其四,消费文化极其普及,造就了很多虚荣、奢侈的消费者,这些消费者对权力腐败者的行为持短暂的宽容态度,助长了腐败的心态。

要根除权力腐败,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为了减轻对特定人士的极度依赖,应该压缩行政权力,缩小官员自由裁量的空间,让当权者没有多余的自由进行腐败行为。

其次,应该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并制定适当的法规规定,加强司法处罚力度,对腐败者予以严厉打击。

最后,加强对权力腐败的宣传教育氛围,引导人们建立一种正确的价值观,提高公民素质。

综上所述,权力腐败的特点、成因及对策,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

我们需要未雨绸缪,建立一套稳妥、细致的防范、制约与监管机制,以便尽量减少权力腐败对社会和国家的影响。

腐败案件居高不下的原因和对策

腐败案件居高不下的原因和对策

腐败案件居高不下的原因和对策腐败是社会长期以来的顽疾,是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一个深刻问题,因其严重性,一直备受关注和讨论。

在日常生活中,腐败不仅给整个社会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还对国家的稳定与发展造成了威胁。

尽管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打击腐败,但是,每年依然会爆出大量的腐败案件。

本文将从腐败案件居高不下的原因和对策两个方面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腐败案件居高不下的原因1. 金钱观念淡化,道德失范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人们对物质的追逐愈加强烈,个人利益得到越来越高的重视。

许多人的金钱观念逐渐淡化,不再注重道德和良心,纯粹为了个人收益而行事,从而极易产生腐败行为。

2. 监管不力,贪污者的利益驱动监管不力也是腐败的主要原因之一。

在某些政治环境下,一些监管机构常常因为各种原因而无法正常开展工作。

由此,腐败者有机可乘,更容易贪污和腐败,这也间接导致了整个社会的不公平。

3. 腐败案例的绝对严重程度和暴露程度低与国外其他国家的治理方式相比,我国对腐败案件的查处相对不那么严厉,同时,腐败案件的绝对严重程度也不太高,有些案件比较难被发现。

由于这两个原因,我们不能够全面地了解人们的贪污行为,也就无法有效地进行打击。

二、腐败案件居高不下的对策1. 加强教育宣传,强化政治和法规开展应加强对公民的道德教育和意识形态的教育。

政府应采取多种措施,如开展灶台、社区宣传等,提高公民对规则的遵守意识、规范思维能力和文明素质。

2. 推动全面治理,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应继续完善制度,加大对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

如果各部门能够严格实施各项法规,形成有效的监管机制,那么官员的贪欲就会得到控制,社会公正和作为能够有效维护。

3. 健全司法体系,保障司法公正应进一步完善司法体系,健全法律司法体系,保障司法公正。

如果司法体系能够得到完美的补充,那么可能会更加公正而准确地制定腐败处理措施。

4. 推动政治文明建设,建立正义文化政治文明是构筑一个健康稳定宏伟社会的最基本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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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政法机关腐败问题的特点、成因
及对策
政法机关是国家重要的政权机关,掌握并行使司法权和治安行政管理权,对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公正起着决定性作用。

多年来,我市政法机关在市委和各级党委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一手抓稳定、一手抓队伍”的指导思想,以解决执法不公、不严、不廉问题为重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不懈地开展队伍整训,严肃查处政法干警腐败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从整体上看,我市政法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忠于党和人民、忠于法律、可以信赖的队伍,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法治环境建设作出了贡献。

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政法队伍中的腐败问题依然存在,少数干警的违法违纪问题还很严重,直接损害了当事群众的利益,影响了经济发展软环境,败坏了政法机关的形
象,降低了法治的公信力,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努力加以解决。

一、突出问题
2001年1月至2003年6月,全市政法机关共立案查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180起241人。

其中党纪处分50人,行政处分158人,追究刑事责任47人。

比较突出的问题有如下几个方面:
索贿受贿、枉法行使职权案件居高不下。

突出表现在利用刑事侦查、审判等司法权“寻租”,向当事人索贿或接受当事人贿赂。

如2001年江岸区公安分局一元街派出所民
警万玉香及市公安局经侦处民警邓建可、余和平,在侦办一起经济案件中,接受当事人贿赂14万元。

市法院原经二庭副庭长王青
利用职务之便涉嫌受贿67万余元。

此外,
在办理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减刑、机动车上牌等对当事人利益影响较大的环节,都是索贿受贿案件发生的“重灾区”。

还有部分干警通过插手经济纠纷或利用职务之便充
当案件中间人说情、斡旋,从中索贿受贿。

2001年1月至今年8月,我市共查处政法干
警经济类犯罪案件37起,其中索贿受贿案
件占89%。

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钱物时有发生。

政法机关某些岗位如民商事审判部门、执行部门以及财务部门,因工作原因接触钱物方便,数额巨大,贪污挪用公款或当事人钱物的案件时有发生。

1998年至2000年3月间,江汉区法院执行庭书记员陈卫东在办理武
汉百信药业有限公司、武汉市先锋信用社欠款执行案中,贪污执行款10万余元。

市公
安局机关服务中心原副主任孙昌礼在任市
前卫器材保安公司经理期间,与器材公司会计代丽华勾结,将公款100万元私自存入银行,并在1998年4月器材公司整体移交汉
阳区经委时将此款隐瞒。

2000年4月,孙、代二人将其中30万元私分。

滥用职权,损害法治环境。

少数政法干警为了部门利益和个人私欲,违反法律规定乱作为、不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和利益。

2002年4月,洪山区法院王店法庭庭长翁有清违反法律规定,擅自将没有管辖权的香港艺中国际有限公司诉陆氏实业有限公司资
产转让纠纷一案进行了审理,并涉嫌受贿4万元。

2001年,江汉区法院审判员陈胜云在办理官某借款纠纷案时,伪造材料,并未经任何法定程序,做出虚假判决,收取原告诉讼费人民币1万元占为己有。

江夏区法院执行员李立新在办理一起执行案中,制作假民事裁定书,将亩地非法裁定给他人,将收取的万元执行款中的万元据为己有。

2002年4月,武昌区公安分局首义路派出所民警在办理一起卖淫嫖娼案中,滥用警械,违规留置,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今年3月江汉区公安分局民权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到非本所辖区的酒店抓嫖,在没有弄清当事人真实身份的情况下,每人罚款5000元后即放人。

丧失立场,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2001年4月,汉阳分局二桥街派出所民警郭林航为公安机关正在追捕的黑社会性质犯
罪团伙成员李运平通风报信,被判处有期徒刑。

今年3月,在查处一起黑恶势力制售淫秽物品案中发现,公检法司机关的极个别干警及律师相互配合,为主犯策划作伪证,将主犯由复制、出售淫秽物品罪变为侵犯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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