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执业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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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法律风险防范

教师工作法律风险防范

9.教师及其他职工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 的。
案例 教师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 要耐心,在2002年10月的某一天,某 校中学生何某趁陈老师上课在黑板板 书之机,偷偷地在下面抽烟。老师发 现之后,便叫何某交出烟来,但何某 再三否认抽了烟。于是,陈老师怒气 冲冲地骂了他一顿,并打了他两个耳 光,恰好是打在何某的左耳上,致使 何某左耳失聪。后来,陈老师赔偿了 该同学的经济损失。
•几经调解,最后还是大事化小,和平解决:(1)由校方承担医疗费 用;(2)安排有关老师为陈某补课;(3)校方担保此学生在校的安全。
4.学校向学生提供的食品、药品、饮用水、教学用具及其他 物品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
案例一 2001年12月7日下午四点三十分许,桥头镇某学校发生83人中毒事 件。经英德市卫生监督所对呕吐物进行化验,证明是有机磷农药中毒。
11.教师及其他职工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职责期间,发 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 止的。
案例一 某小学二年级的美术老师李某,要求学生下午上手工课时 ,每人带一把剪刀,但没有对学生所带剪刀做任何要求。在上手工 课时,李某正在教室的后面指导学生,坐在教室前面的某甲(8岁 ),因忘记带剪刀,无法完成李某布置的作业,于是向同桌的某乙 (8岁)借,某乙不借,两人争夺起来,不幸,某乙的剪刀扎入某 甲的左眼,由于某乙所持的剪刀既尖又锋利的张小泉剪刀,结果导 致某甲左眼被摘除。某甲的监护人将某乙的监护人和学校告上法庭 ,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法院认定,10岁以下的儿童持剪刀上手工课 ,比一般课程的危险度增大,但李某组织手工课时,没有尽到必要 的注意义务,既没有对学生所携带剪刀做特殊要求,譬如,要求学 生携带圆头的手工剪刀,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防止危险的发生,对 损害的发生具有主观过失。因李某的行为是执行职务的行为,故判 决学校对某甲的损害承担主要责任,赔偿某甲损失8万元。

教师校长法治培训教师工作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多媒体教学详解

教师校长法治培训教师工作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多媒体教学详解

教师校长法治培训教师工作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多媒体教学详解教师校长法治培训:教师工作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多媒体教学详解随着社会的发展,法治意识在教育领域的日益重要,教师校长法治培训也成为当前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在教师工作中,法律风险无可避免地与之伴随,因此教师有必要了解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防范这些风险。

本文将从教师工作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措施以及多媒体教学的详细解释等方面进行探讨。

1. 教师工作的法律风险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1 违法违规行为风险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如果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比如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等,就会面临法律责任。

这些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利益,也可能对个人和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

1.2 侵权纠纷风险在教育过程中,教师可能因为人身伤害、名誉侵权等问题而被学生或家长起诉。

教师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教育行为合法合规,以避免此类纠纷的发生。

1.3 德育处分风险教师在进行德育教育时,如果出现违规违纪的行为,学校可能会对其进行处分。

因此,教师需要对学校的德育政策、纪律要求有深入了解,并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责,以免因违纪行为而受到处分。

2. 教师工作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为了降低教师工作中的法律风险,教师应积极采取以下防范措施:2.1 加强法律意识与法律知识的学习教师应加强对法律意识的培养,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法律对教育工作的要求和限制。

只有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法规,教师才能避免各种法律风险。

2.2 规范教育行为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应规范自己的行为,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德育规范。

在课堂管理、学生评价等方面,都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避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3 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沟通教师要与学生和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学生和家长在教育过程中的需求和意见。

及时沟通,可以减少沟通障碍,在教育过程中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3. 多媒体教学详解随着科技的发展,多媒体教学在教育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教师法律风险案例分享(3篇)

教师法律风险案例分享(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教师队伍不断壮大,教师职业的社会地位日益提高。

然而,在教师职业生涯中,法律风险也日益凸显。

本文将结合实际案例,分析教师法律风险的表现形式、成因及防范措施,以期为教师提供有益的借鉴。

二、教师法律风险案例分享1. 案例一:教师体罚学生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甲老师是一名小学班主任,因学生小明上课不专心听讲,甲老师对其进行了体罚。

事后,小明家长将甲老师及学校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5万元。

经审理,法院判决甲老师及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分析:本案中,甲老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关心、爱护学生,不得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

”教师体罚学生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案例二:教师侵犯学生隐私权引发的纠纷乙老师是一名初中班主任,为了了解学生的家庭背景,未经学生同意,将学生的家庭住址、父母姓名等信息公布于班级群。

学生家长认为乙老师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将乙老师及学校告上法庭。

经审理,法院判决乙老师及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分析:本案中,乙老师未经学生同意,公布学生的个人信息,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乙老师及学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案例三:教师歧视学生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丙老师是一名高中教师,因学生丁学习成绩较差,丙老师经常在课堂上讽刺、挖苦丁,导致丁心理受到极大伤害。

丁家长将丙老师及学校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3万元。

经审理,法院判决丙老师及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分析:本案中,丙老师歧视学生,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关心、爱护学生,不得歧视学生。

丙老师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案例四:教师泄露学生信息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丁老师是一名小学教师,因工作需要,收集了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信息。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中常见的法律风险规避及防范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中常见的法律风险规避及防范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中常见的法律风险规避及防范甘肃兰州市第二十四中学(730000)张华庆[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随着普法的深入,每位公民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

文章通过分析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现状与班主任开展工作所面临的问题,指出了班主任工作中存在的法律风险与规避这些风险的举措,以期更好地保护班主任,保证班主任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键词]中小学班主任;法律风险;规避;防范[中图分类号]G6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6058(2020)03-0084-02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面临的问题越来越多。

随着普法的深入,每位公民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因此,当自己的孩子在学校或者求学过程中受到伤害时,家长就会想起用法律武器来为自己的孩子讨个说法,而这其中被问责的第一人,一定是负责班级管理的班主任。

班主任每天处理着学生的各种问题,开展着各项工作,应对着各种质疑,如何让自己从师生矛盾中解脱,规避教育工作中的法律风险成了班主任最关心的事。

就这一话题,笔者想谈如下几个方面:一、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现状中小学班主任的日常工作是烦琐而且重复的,没有大的波澜,易被人们误认为是舒服而且简单的,同时社会对于中小学班主任的工作普遍持不值一提的态度。

但事实上他们的工作现状是:1.社会要求高社会要求高,,认可度低当今社会对班主任的要求有:政治素养高,道德素养硬,职业操守好,理论水平高,心理素质强,知识面广,能力出众,身体素质好。

可以说,社会对班主任的要求是近乎完美的,每位家长都用极其挑剔的眼光看待自己孩子的班主任,他们总能从班主任的工作中找出一些问题。

曾有人对家长做过调查,“满意自己孩子的班主任”的不超过30%,这足以说明当前家长对班主任工作的认可度很低。

2.涉及面广涉及面广,,求助口窄每一位教育工作者都知道班主任的工作十分复杂且涉及面广,有学生的地方必有班主任。

班主任要落实每个班级学生的思想教育、心理疏导、人际交往调解,各种活动(包括安全教育活动、禁毒教育活动、身心健康教育活动、艺体活动、文体活动等)的组织开展,家校互动,班风学风建设,知识传授等。

教师行业法律风险案例(3篇)

教师行业法律风险案例(3篇)

第1篇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教育行业的法律风险问题日益凸显。

教师作为教育行业的重要参与者,其职业行为涉及的法律风险也日益复杂。

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案例,分析教师行业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案例背景某小学教师李某,因对学生进行体罚,被学生家长投诉至学校。

经调查,李某在课堂上因学生多次违反纪律,情绪失控,对一名学生进行了体罚。

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对李某进行了严肃处理,取消了其教师资格,并给予行政处分。

二、案例分析1. 法律风险点(1)体罚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李某的行为违反了该条规定,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

(2)教师职业道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教师应当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

李某的行为违背了教师职业道德,损害了教师形象。

(3)学校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对违反教育法律法规的教师依法予以处理。

学校在此次事件中,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李某的违法行为,存在管理失职。

2. 法律后果(1)李某被取消教师资格,终身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2)李某被学校给予行政处分。

(3)学校可能面临家长的索赔诉讼。

三、防范措施1.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1)定期开展教师职业道德培训,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素养。

(2)树立教师职业道德典型,发挥榜样作用。

2. 完善学校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明确教师行为规范。

(2)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

(3)建立健全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将教师职业道德纳入考核范围。

3. 提高家长维权意识(1)加强对家长的宣传教育,提高家长对教育法律法规的认识。

(2)设立家长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家长投诉。

(3)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

新形势下,教师职业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新形势下,教师职业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和教师职业有直接关联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侵权责任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自 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辽宁省义务教育条例》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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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教师职业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律师
体罚、变相体罚的法律风险
Hale Waihona Puke 心罚的法律风险未尽保护义务引发的法律风险
未尽安全教育管理职责引发的法律风险
未尽告知义务引发的法律风险
与异性学生交往不当引发的法律风险
如何更好的保护自己
坚持依法执教的思想 永远不冲动永不动手 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 做好必要的保护工作

教师职业的法律风险及预防


1.学校设施、制度和管理带来的法律风险
• 拥挤踩踏 • 食物中毒 • 各类伤害(运动伤害为主)
1.学校设施、制度和管理带来的法律风险
• 拥挤踩踏 • 食物中毒 • 各类伤害(运动伤害为主)
典型事件
• 昆明明通小学踩踏事件
• 2014年9月26日14时30分许,昆明市明通小学发生踩踏事故,造成学生6人死亡、26人受伤,其中两人重伤。
法律链接
• 《教育法》第42条规定:“受教育者享 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 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 设备、图书资料;……”
• 《义务教育法》第5条规定:“各级人民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 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 务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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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种情形 非法搜查学生身体,侵犯人身权
对策
• 1. 对于课堂上的违纪行为,教师应采 取适当方法制止。
• 2.教师必要时报告班主任或政教处, 请求协助。
• 3.班主任应该将常互相打闹的学生座 位调开。
第三种情形 随意停学生的课 • 把学生赶出教室 • 让学生回家拿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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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学生被教师赶出教室后游泳身亡
• 某小学在2002年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五年级 学生庞某在下午第二节音乐课时,多次调皮 捣蛋,违反纪律,经老师批评教育拒不悔改 ,被老师赶出教室。庞某因无聊便邀约另外 一个同学梁某去河里游泳,结果庞某溺水死 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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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校园安全风险
• 安全工程技术 • 安全监督管理 • 校园安全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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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技术
制度
安全三角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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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师行为不当导致的法律风险
• 教师的侵权行为 • 教师违反工作规程或职业道德要求 • 教师不履行保护学生权益的义务

教师法律风险防范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张老师,某小学四年级班主任,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某日,张老师在上语文课时,发现班上的一名学生小明(化名)在座位上突然晕倒。

张老师立即上前询问情况,并通知了学校卫生室的李医生。

李医生到场后,初步判断小明可能是因为低血糖导致的晕倒,随即为学生进行了简单的急救。

在李医生的建议下,张老师联系了小明的家长,并告知其病情。

然而,小明在送往医院的途中,病情恶化,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小明的家属认为,学校在此次事故中存在过错,导致小明死亡。

家属要求学校及张老师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法律风险分析1. 教师责任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教师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责任。

在本案例中,张老师发现小明晕倒后,及时进行了急救并通知了校医,履行了教师的基本职责。

但从严格意义上讲,张老师未立即将小明送往医院,可能存在一定的责任风险。

2. 学校责任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条,学校应当对学生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负责。

在本案例中,学校提供了基本的卫生设施和急救设备,并配备了校医。

但在事故发生后,学校未能及时采取措施将小明送往医院,可能存在一定的责任风险。

3. 法律责任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因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本案例中,如果法院认定学校或张老师存在过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案例分析1. 教师责任:张老师发现小明晕倒后,及时进行了急救并通知了校医,履行了教师的基本职责。

但在事故发生后,张老师未立即将小明送往医院,可能存在一定的责任风险。

然而,考虑到张老师并非专业人士,其处理方式在紧急情况下已属合理。

2. 学校责任:学校提供了基本的卫生设施和急救设备,并配备了校医。

但在事故发生后,学校未能及时采取措施将小明送往医院,可能存在一定的责任风险。

然而,学校已尽到了基本的管理职责,其责任风险相对较小。

教师工作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教学行为不当
教师的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可能存在不当之处,如体罚学生、传播错误知识等,引发学生或家长的不 满和投诉。
管理行为不当
教师在学生管理方面可能存在不当行为,如侵犯学生隐私、歧视学生等,引发学生或家长的不满和投 诉。
教师与学校合同关系的法律风险
合同条款不明确
教师与学校之间的合同条款可能存在不明确之处,导致双方在权利义务方面存在模糊地 带。
定期开展教师法律风险自查, 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法律风 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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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不当
教师或学校在履行合同时可能存在不当行为,如未按时支付工资、未提供必要的工作条 件等,导致合同纠纷。
教师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
知识产权被侵犯
教师在教学和科研过程中创造的知识产 权可能被他人侵犯,如抄袭、盗用等。
VS
知识产权保护不足
教师创造的知识产权可能得不到足够的保 护,如专利申请被驳回、著作权被侵犯等 。
03
教师与学校关系的法律风险
教师权益保障的法律风险
权益保障不足
教师工资待遇、福利保障、职业发展 等方面的权益可能受到侵犯,导致教 师工作积极性下降,影响教学质量。
权益保障不公
教师与学校之间的权益分配可能存在 不公平现象,如职称评定、岗位晋升 等方面的不公,导致教师心理失衡。
教师职务行为的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特点
法律风险具有不确定性、潜在性 和可预防性,通常与教师的工作 行为、决策和外部环境相关。
教师工作中常见的法律风险类型
侵犯学生权益
侵犯知识产权
违反合同约定
如体罚、侮辱、侵犯隐 私等行为,可能导致学
生或家长提起诉讼。
如未经授权使用他人作 品、抄袭等行为,可能 面临知识产权侵权纠纷。

教师职业中的法律风险及如何避免

教师职业中的法律风险及如何避免教师是非常受人尊敬的职业,他们是社会中的重要角色,为下一代的成长与发展负责。

然而,就像任何其他职业一样,教师职业存在很多法律风险。

这些风险可能会导致职业生涯的不幸结束,甚至包括犯罪和民事诉讼的风险。

为了保护自己和自己的职业生涯,教师应该了解这些法律风险,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以避免他们对自己和他们服务的群体造成的不良影响。

法律风险可以是各种各样的,下面我们来看看教师在职业中面临的一些主要法律风险。

1. 性侵犯指控教师容易成为性侵犯的指控对象,尤其是对于那些在学校和场合中与孩子们接触最多的教师。

虽然这可能是假的指控,但对于被控告的人而言,影响可能是灾难性的。

如果一个教师被指控性侵犯,他们可能会失去工作,并可能面临多年的监禁。

如何避免性侵犯指控?首先,教师应该在有监督的环境下与学生交往。

不要单独与学生在一起,特别是在没有其他成人在场的情况下。

其次,教师应该定期参加培训课程,以接受有关如何与学生交往,如何辨别有问题的儿童,以及如何通知相关当局的建议和指导。

此外,教师要了解相关的行为准则,如何规范自己的行为,以避免任何行为引起怀疑。

2. 学术不端学术不端是教学工作中的一个常见问题。

教师在课程设置、教学方式等方面往往会有很大的裁量权。

一些教师可能会通过不当的手段来提高学生的成绩,例如泄露考试答案、让学生抄袭,或者自己填写学生作业等。

如果被发现这些违规行为,教师可能会面临解雇、吊销教师证书的风险。

如何避免学术不端?教师应该遵守职业道德准则,诚实守信,不容忍任何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

教师需要了解自己工作领域的规范,维护一个健康的学术环境,并主张自己的权益。

让学生知晓这些准则,及时发现和打击学术不诚实行为,教师也应该督促学生做好自己的学业,不要作弊或抄袭。

3. 侵权诉讼教师可能会面临的另一个法律风险是发生侵犯他人权益的问题。

例如,如果一个教师发布了未经许可的他人著作或照片,他们可能会违反版权、隐私、肖像权等法律法规,并可能被对方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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ﻪ (二)批评教育学生不当引发的法律风险ﻭﻪ 根据我国《教师法》第7条可知,进行教育与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与实验是教师的权利之一。同时,法律对教师的教育权做了严格的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8条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该法第21条也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可见,学校和教师行使教育权应该耐心教育、帮助,而不能采用体罚或变相体罚等方式。然而,在教育教学实践中不少学生受到教师的体罚或变相体罚,身心健康受到严重伤害,有的甚至导致学生自杀。教师也因此承担了巨大的法律风险。从我国《教师法》第37条规定可知:教师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或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由所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予以行政处分或解聘;情形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ﻭﻪ (三)与异性学生交往不当引发的法律风险ﻭﻪ 我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XX年修订)第3条规定,教师要关爱学生,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这说明,教师应该对全体学生进行一视同仁的关心和爱护,要成为全体学生的良师益友。然而,有少数教师却与异性学生交往过度,或与在读学生谈恋爱,或与在读学生关系暖昧,严重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损害教师的社会形象。不仅如此,这些教师还可能触犯法律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法律虽然没有明确禁止教师与在读学生谈恋爱,但如果男教师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女生谈恋爱并发生性关系的则照样构成强奸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为人不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法释(20XX ) 4号)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已婚教师与在读学生搞暧昧关系,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第4条规定的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若因与学生关系暧昧导致夫妻离婚,教师还有可能要承担赔偿损失、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法律后果。
ﻪ (四)未尽保护学生义务引发的法律风险ﻭﻪ 教师负有保护学生的义务。我国《教师法》第8条规定,教师有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的义务。教师对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未未及时救治,给学生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失的,属于不作为和未尽教育管理职责,根据《侵权行为法》第38条、条、40条规定,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ﻭﻪ (五)外出社会实践引发的法律风险ﻭﻪ 学校或教师组织学生外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由于学生自制力差、好奇心重、安全意识淡薄,往往容易发生事故而受到伤害。学校和教师则容易因存在某方面的过错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学生伤害处理办法》第9条规定: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学校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学校或教师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
ﻪ 三、中小学教师执业法律风险产生的学理分析ﻭﻪ (一)中小学教师执业法律风险产生的社会机理ﻭ 由于工作环境、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中小学教师长期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ca,心理健康问题日益严重,这成为他们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直接或间接伤害学生、置自身于法律风险中的外在诱因。ﻭﻪ 首先,繁重的教学负荷使中小学教师承担巨大的心理压力。虽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转型,中小学课程改革不断推进,但这并未根本改变中小学教育以分数、升学率为衡量指标的办学导向。教师的经济报酬、考核评优等与学生的分数与升学率挂钩。中小学教师为此承担着繁重的教学任务。同时,课程改革对中小学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职业要求,在承担繁重教学任务的同时,周末要参加各种职业培训,以提升自身的职业知识与职业技能,获得职称晋升所需的各种学分,面临着职业发展的巨大压力。ﻭﻪ 其次,师生冲突加剧使中小学教师面临巨大的心理压力。在实践中,和谐共处是师生关系的主流。但为维持必要的教学管理秩序,中小学教师利用成人世界的规则来约束学生自发的天性。师生关系内含管理与被管理的对立关系。在教师权威时,学生服从教师的教学管理,师生关系在对立之中维系着平衡。然而,在课程改革日益深入的今天,教师传统权威逐渐被消解。在地位上,教育理念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重学生、轻教师,以学生的喜好、分数和升学率来评价教师的课堂表现。在教育立法中,片面强调学生权益的维护,而对教师合法权益维护在立法上表述不明确,缺乏操作性,这使得教师在管理违纪学生时如履薄冰。在知识储备方面,信息社会促进了知识更新的速度,有些教师因不能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难以满足学生的信息需求,直接导致教师对学生的权威下降。不少学生对教师的课堂管理置若罔闻。教师为维护自身权威,一旦处理不慎,与学生的冲突在所难免。
中小学教师执业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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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执业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
ﻭﻪ ﻭﻪﻭ 一、中小学教师执业法律风险的含义及特点
中小学教师执业风险是指中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由于不懂法律、疏于法律审查或者无视法律,没有依法履行义务或依法行使权利,导致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制度而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中小学教师执业法律风险具有四个特点:(1)主体的特定性,即中小学教师。中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由于没有履行或消极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种义务,导致中小学生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受到损失而要承担各种法律责任。(2)时空的特定性,即风险产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中小学教师承担的法律风险,是在中小学校园内或教育教学过程中产生的法律风险。若是发生在中小学校园外或非教育教学过程中,则不属于这里所说的中小学教师执业风险。(3)风险产生原因的特定性,即中小学教师没有依法履行义务或依法行使权利,导致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章制度。(4)风险性质的特定性,即中小学教师在执业过程中可能承担的风险是法律风险。ﻭﻪ 二、常见中小学教师执业法律风险类型ﻭﻪ (一)未尽安全教育管理职责引发的法律风险ﻭﻪ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2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学生伤害处理办法》第5条也规定: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可见,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是学校的法定义务。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8条、条和40条规定可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若学校有过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实践中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职责最终落实到参与教育教学的教师身上。若教师在执业中没有尽到安全教育与管理职责,就会构成学校在教育与管理方面的过错,学校就会因此承担相应责任,教师也因此承担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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