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
医务人员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的 防护与处理程序

医务人员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的防护与处理程序医务人员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的防护与处理程序一.医务人员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的定义: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医疗垃圾清运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血源性传染病感染者或携带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的皮肤或粘膜,或被含有血源性传染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还包括被这类病人抓伤.咬伤等,有可能被血源性传染病感染的事件(即意外事件或针刺事件)。
意外事件需按应急程序处理。
二.医务人员:指在医疗机构中可能接触各类感染性病人及各种感染性物质的所有人员,不仅仅指医生和护士,还包括各类检查室如心电图室.内镜室.微生物室.临床病理科等的工作人员.临床药师.实习医师.保洁人员和污物处理人员等。
三.组织管理1.医务人员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防护的组织管理由医教部和护理部负责。
2.医务人员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防护的应急专家小组(同“医务人员 HIV 职业暴露的防护和应急处理” )。
职责:对医务人员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的防护进行技术指导和咨询工作;对针刺事件发生后的处理方案进行论证和指导实施;加强宣传和教育,对医务人员进行职业防护的知识培训。
3.具体执行部门保健科:准备应急药箱,负责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后的处理和随访护理部:护理.中央运输和保洁人员职业暴露后的调查.核实感染管理科:医师.医技及后勤等人员职业暴露后的调查.核实,应急药箱的开启,医务人员职业暴露防护和处理的技术指导实验医学科临床微生物室:意外事件发生接到报告后在24-48 小时内完成当事医务人员和接触源病人血清HIV 和HBsAg 相关检测并在保健科安排下进行血清学随访。
四.医务人员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的防护(一)医务人员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的防护1.防护重点是避免与患者或携带者的血液和体液的直接接触。
2.加强对医务人员防范意识的宣传教育,树立良好的消毒灭菌观念。
3.医务人员应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视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和体液污染的物品为具有传染性的物质,在护理.操作或手术时,必须严格执行正规操作程序,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医务人员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预防、处置及上报制度

医务人员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预防、处置及上报制度
一、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按传播途径分类,主要包括血源性暴露、呼吸道暴露、消化道暴露和接触暴露等。
二、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病原学标本检验、处理医疗废物等过程,中能正确识别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风险,选择适宜防护用品,按照标准预防原则正确操作流程,尽量避免职业暴露发生。
二、预防感染性职业暴露的措施:
(一)血源性职业暴露按“医务人员血源性职业暴露预防、处置及上报制度”执行。
(二)严格专科专治,规范收治患者。
(三)落实标准预防。
提供便利的手卫生设施、洗眼装置、淋浴装置;适宜的个人防护用品;合理安置病人;制定并遵守操作规程。
(四)保持工作场所清洁卫生,当工作台面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及时进行清洁、消毒处理。
(五)损伤性废物处理按规范进行,锐器盒应密闭、防刺破、防渗漏。
三、医务人员发生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立即报告科室负责人(主任或护士长),24h内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节假日、晚上报告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科长,电话:******),
同时填写职业暴露相关登记表。
五、暴露人员及时到感染科门诊(非门诊时间到住院部)就诊检查、用药。
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暴露人员进行后期跟踪随访和咨询。
七、对发生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者,按规定进行处理和上报的,暴露后检测、用药等产生的费用,可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报账。
医务人员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

***人民医院医务人员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防护指导规范(草案)为了维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有效防止血源性传染病对医务人员的伤害.积极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事件,在院部领导高度重视下,制定本规范。
一、“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定义:“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事件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医疗废物收集等工作过程中,高度的暴露于血源性病原体的危险之中,意外被血源性传染病感染者或携带者的血液污染破损的皮肤或粘膜,或被含有血源性传染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还包括被这类病人抓伤、咬伤等等,有可能发生被血源性传染病感染的事件(即意外事件或针刺事件)。
凡是在医疗机构中可能接触到各类感染性病人及各种感染性物质的所有医护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以及后勤人员,同时包括上述人员中的实习生、进修生,都是被“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的对象。
二、发生“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事件后的防护和救治工作程序。
1、医务人员发生“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事件后,主要的防护和救治管理工作,由医院感染控制办公室具体负责。
当事者及时应填写《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登记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签署意见后,报告医院感染控制办公室,同时上报医务科(护理部),由医务科上报到院部进行审批。
2、医院感染控制办公室对医务人员“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发生的情况进行登记,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具体部位、损伤情况以及接触源病人的相关检验结果同时上报,并安排当事者做相关检查,作为“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事件的基础数据。
并且对针刺事件发生后的处理方案进行论证和指导实施,对医务人员定期进行职业防护的知识培训。
三、“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事件的防护措施:(一)临床医务人员的防护措施:1、防护重点是避免与患者或携带者的血液和体液的直接接触。
加强对医务人员防范意识的宣传教育,树立良好的职业防护观念。
2、医务人员应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视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和体液污染的物品为具有传染性的物质,在诊疗、护理和手术时,必须严格执行规范的操作程序,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的预防处理

医务人员因职业暴露而感染疾病,可能影 响其医疗服务质量。
02
预防措施
培训与教育
定期开展血源性传染病职 业暴露的培训和教育工作 ,确保医务人员了解相关 知识。
培训内容包括血源性传染 病的传播途径、危险因素 、防护措施以及应急处理 方法等。
提高医务人员的自我防护 意识和技能,确保他们在 工作中始终保持警惕。
05
总结与建议
提高安全意识与培训
定期开展职业安全培训,确保 医务人员熟悉血源性传染病的 传播途径、预防措施和处理流 程。
加强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医务 人员对职业暴露风险的警觉性 和自我保护意识。
建立安全文化,通过宣传、教 育、培训等多种方式,使安全 意识深入人心。
加强防护措施与设备
配备充足、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如手套、口罩、隔离衣等。
03
处理流程
暴露后紧急处理
立即停止暴露源的接触
一旦发现暴露源,应立即 停止与血液或其他体液的
接触,并保持冷静。
清洗和消毒
尽快用肥皂和水清洗暴露 部位,并使用适当的消毒
剂进行消毒。
记录和报告
详细记录暴露事件,包括 时间、地点、暴露源和暴 露方式等,并及时报告给
相关部门或医疗机构。
暴露后追踪与评估
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的预防 处理
汇报人:文小库
2024-01-05
CONTENTS
• 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概述 • 预防措施 • 处理流程 • 案例分析 • 总结与建议
01
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概述
定义与类型
定义
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地被具 有传染性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黏膜,或者被含有传染性病原体的血液、体 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感染的情况。
医务人员血源性职业暴露与预防

法律责任: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和追究责任
感谢您的观看与聆听
04
眼结膜暴露:医务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眼睛被患者血液、体液等污染
暴露后果
感染疾病:可能导致艾滋病、乙肝、丙肝等疾病
01
心理压力:对医务人员的心理健康造成影响
02
职业风险:增加医务人员的职业风险
03
社会影响:对医疗机构和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04
2
预防措施
加强培训和教育
培训内容涵盖血源性职业暴露的预防、处理和应急措施
01
清洗伤口:用肥皂水或生理盐水清洗伤口,避免感染
02
消毒处理:使用消毒剂对伤口进行消毒处理
03
报告与评估:报告医院相关部门,评估暴露风险,采取相应措施
04
检测和治疗
检测:对暴露人员进行血液检测,了解病毒感染情况
治疗:根据检测结果,进行相应的抗病毒治疗
02
预防:加强个人防护,减少职业暴露风险
心理辅导:对暴露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减轻心理压力
政策支持
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加强对医务人员血源性职业暴露的预防和管理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提供资金支持,用于购买防护设备、培训和宣传教育
加强监管,确保政策法规的实施和执行
责任追究
医疗机构:对医务人员血源性职业暴露负有管理责任
医务人员:对自身职业暴露负有预防和报告责任
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职业暴露进行监督和管理
演讲人
医务人员血源性职业暴露与预防
01.
02.
03.
04.
目录
血源性职业暴露
预防措施
暴露后的处理
政策法规
医务人员血源性职业暴露预防及处置制度

医务人员血源性职业暴露预防及处置制度医务人员血源性职业暴露预防及处置制度是以预防和处置医务人员在工作中接触到患者血液或其他体液所带来的职业暴露,防止传染病的扩散和职业危害的发生。
以下为医务人员血源性职业暴露预防及处置制度1200字以上的详细阐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的传播和职业危害的发生,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
第三条:医务人员应按照培训要求,了解并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职业暴露预防第四条: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包括佩戴口罩、手套、护目镜、防护服等,并按照不同工作环境的要求进行调整。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配备充足的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第六条:医务人员应掌握正确的感染预防操作技巧,如正确穿脱手套、消毒等。
第七条:医务人员应定期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包括病原体检测、免疫学检查等。
第八条:医务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课程,了解最新的感染预防知识和操作技巧。
第三章:职业暴露处置第九条:医务人员在发生血源性职业暴露后,应立即进行自我处置,包括用肥皂清洗伤口,用消毒剂进行冲洗等。
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立血源性职业暴露处置区,提供给医务人员进行进一步处理。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血源性职业暴露后应及时报告危险源相关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血源性职业暴露事件的记录,并定期进行分析和总结,改进预防措施。
第十三条:对于发生血源性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医疗卫生机构应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心理疏导。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应接受艾滋病、乙肝、丙肝等相关病原体检测,并按照结果进行相应的随访和处理。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卫生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本制度的执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规章,确保医务人员的职业健康和安全。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应遵守本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个人防护措施,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医务人员发生血源性传染病疾病职业接触分析及对策
医务人员发生血源性传染病疾病职业接触分析及对策血源性传染病是指由血液传播的疾病,其中包括艾滋病、乙型肝炎、丙型肝炎等。
医务人员在职业过程中,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面临着较高的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接触风险。
为了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本文将对血源性传染病疾病职业接触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血源性传染病疾病职业接触风险1. 锐器伤:医务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容易受到针头、刀片等锐器的伤害。
锐器伤是血源性传染病疾病职业接触的主要途径,约占80%以上。
2. 血液暴露:在手术、注射、拔牙等操作过程中,医务人员可能直接接触到患者的血液。
此外,血液也可能溅落到医务人员的皮肤、眼睛和口腔等部位。
3. 空气传播:部分血源性传染病,如开放性肺结核、麻风病等,可通过空气传播。
医务人员在为这些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时,容易受到感染。
4. 接触传播: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及其物品时,可能间接接触到病原体。
如不注意手卫生,可能导致病原体传播。
二、血源性传染病疾病职业接触对策1. 加强职业培训:医务人员应接受血源性传染病的相关培训,提高对血源性传染病的认识,掌握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法。
2. 完善防护设施:医疗机构应配备完善的防护设施,如手套、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
医务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防护设施。
3.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避免不必要的锐器伤。
如使用安全型注射器、正确处理使用后的锐器等。
4. 血液暴露应急预案:医疗机构应制定血液暴露应急预案,医务人员在发生血液暴露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如清洗伤口、注射免疫球蛋白等。
5. 加强手卫生管理:医务人员应养成良好的手卫生习惯,严格执行手卫生操作规程。
医疗机构应配备充足的手消毒剂,提高手卫生设施的普及率。
6. 定期健康检查:医疗机构应定期为医务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特别是对血源性传染病进行筛查,确保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
7. 建立疫苗接种制度:医疗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为医务人员提供疫苗接种服务,如乙肝疫苗、流感疫苗等。
医院医务人员血源性疾病职业暴露防护制度
医院医务人员血源性疾病职业暴露防护制度一、背景及意义血源性疾病是指由血液传播的疾病,包括病毒性肝炎、艾滋病、梅毒等。
医务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可能因接触患者血液、体液等而发生血源性疾病职业暴露,对医务人员自身及患者安全构成威胁。
为此,建立健全血源性疾病职业暴露防护制度,保障医务人员职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的和原则1. 目的:防止医务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发生血源性疾病职业暴露,确保医务人员职业安全和患者治疗安全。
2. 原则:预防为主,防护结合;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培训到位,意识提高;应急处置,及时报告。
三、组织架构与职责1. 组织架构:成立血源性疾病职业暴露防护领导小组,由医院院长、分管副院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及临床科室负责人组成。
2. 职责:(1)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修订血源性疾病职业暴露防护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血源性疾病职业暴露防护培训,提高医务人员防护意识和技能。
(3)领导小组负责处理血源性疾病职业暴露事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4)相关职能科室负责血源性疾病职业暴露防护制度的落实,如采购防护用品、组织培训等。
(5)临床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血源性疾病职业暴露防护工作的开展,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四、防护措施1. 防护用品配备: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为医务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
2. 操作规范:医务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遵循标准预防原则,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降低血源性疾病职业暴露风险。
3. 培训与教育:定期组织血源性疾病职业暴露防护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防护意识和技能。
4. 职业暴露应急预案:制定血源性疾病职业暴露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人。
5. 暴露后处理:医务人员发生血源性疾病职业暴露后,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如清洗伤口、报告上级、跟踪监测等。
6. 健康检查:定期为医务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特别是对从事高危操作的医务人员。
7. 患者管理:对患者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患者治疗过程中不发生血源性疾病传播。
医务人员血源性职业暴露防范与处置
医务人员血源性职业暴露防范与处置在医疗工作中,医务人员面临着各种各样的职业风险,其中血源性职业暴露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血源性职业暴露指的是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接触到含有病原体的血液、体液等,从而有可能感染疾病。
这不仅对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构成威胁,也会影响到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因此,加强医务人员血源性职业暴露的防范与处置至关重要。
一、血源性职业暴露的危害血源性疾病,如乙肝、丙肝、艾滋病等,通过血液传播,一旦医务人员发生血源性职业暴露,感染的风险极高。
这些疾病可能会对医务人员的身体造成严重损害,甚至危及生命。
同时,感染疾病后可能需要长期的治疗和康复,给个人和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
此外,医务人员感染疾病后,可能会影响工作,导致医疗资源的短缺。
二、血源性职业暴露的常见途径1、针刺伤这是最常见的血源性职业暴露途径。
在进行注射、采血、缝合等操作时,如不慎被针头刺伤,病原体可能会通过伤口进入体内。
2、切割伤使用手术器械、玻璃制品等时,如不小心造成手部或其他部位的切割伤,接触到污染的血液或体液,也会增加感染的风险。
3、黏膜接触在进行口腔检查、眼科检查等操作时,血液或体液溅入医务人员的眼、口、鼻等黏膜部位。
4、皮肤接触破损的皮肤接触到含有病原体的血液或体液。
三、血源性职业暴露的防范措施1、加强培训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参加血源性职业暴露的防护知识培训,让他们了解常见的血源性疾病、传播途径、防护方法等,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2、规范操作医务人员在进行可能接触血液、体液的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例如,使用后的针头应立即放入利器盒,避免双手回套针帽;手术过程中要注意避免锐器划伤等。
3、个人防护根据工作需要,正确佩戴手套、口罩、护目镜、防护面罩等防护用品。
手套如有破损,应及时更换。
4、环境清洁与消毒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卫生,定期对诊疗区域进行消毒,减少病原体的传播。
5、安全注射推广使用安全型注射器、输液器等,降低针刺伤的发生风险。
医院医务人员血源性职业暴露后应急预案
医院医务人员血源性职业暴露后应急预案一、背景介绍血源性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可能有血液等体液与感染源接触的情况。
尽管医院对于防控措施已经做出了很多工作,但仍然无法完全避免发生职业暴露。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应急预案,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医务人员在血源性职业暴露后的风险,有效保障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
二、应急预案的目的1.提供医务人员血源性职业暴露后的应急处理方案,确保医务人员能够及时、正确地应对职业暴露事件。
2.降低医务人员感染传染病的风险,保护其身体健康。
3.提高医务人员对血源性职业暴露防护措施的意识,培养其正确的职业行为习惯。
三、应急预案的具体内容1.发现职业暴露事件后,立即在安全场所停止工作,确保自身安全。
2.尽快报告主管部门,告知暴露的具体情况,并请令其安排相关应急处理。
3.尽快洗净伤口:用流动清水、肥皂等洗净伤口,并用75%酒精消毒。
4.按照伤情严重程度,尽快前往指定的医院急诊科就诊,寻求专业医生的诊断和治疗。
5.医院将血源性职业暴露事件纳入感染预防与控制管理,开展完善的检测和跟踪。
6.医院将对医务人员进行相应的心理疏导,提供必要的帮助与关怀。
7.医院根据血源性职业暴露事件的情况,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给予医务人员相应的补偿和赔偿。
8.医务人员在血源性职业暴露后,应主动接受相关感染病毒的检测,并配合医院进行后续的随访。
9.医院应建立一套完善的医务人员血源性职业暴露事件的记录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
四、应急预案的实施措施1.确保医务人员都具备必要的职业暴露防护知识和技能,开展相关的培训和教育。
2.定期检查和更换医院内的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护目镜等设备。
3.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卫生习惯培养,如勤洗手等。
4.在医院内建立感染预防与控制宣传栏,发布有关血源性职业暴露的防护知识。
5.建立完善的应急处置机制和工作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与权限。
6.开展定期模拟演练,提高医务人员应对职业暴露事件的能力和应急处理水平。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民医院医务人员血源性传染病
职业暴露防护指导规范(草案)
为了维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有效防止血源性传染病对医务人员的伤害.积极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事件,在院部领导高度重视下,制定本规范。
一、“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定义:
“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事件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医疗废物收集等工作过程中,高度的暴露于血源性病原体的危险之中,意外被血源性传染病感染者或携带者的血液污染破损的皮肤或粘膜,或被含有血源性传染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还包括被这类病人抓伤、咬伤等等,有可能发生被血源性传染病感染的事件(即意外事件或针刺事件)。
凡是在医疗机构中可能接触到各类感染性病人及各种感染性物质的所有医护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以及后勤人员,同时包括上述人员中的实习生、进修生,都是被“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的对象.
二、发生“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事件后的防护和救治工作程序 .
1、医务人员发生“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事件后,主要的
防护和救治管理工作,由医院感染控制办公室具体负责。
当事者及时应填写《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登记表》,科室主任或护士
长签署意见后,报告医院感染控制办公室,同时上报医务科(护理部),由医务科上报到院部进行审批。
2、医院感染控制办公室对医务人员“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发生的情况进行登记,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具体部位、损伤情况以及接触源病人的相关检验结果同时上报,并安排当事者做相关检查,作为“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事件的基础数据。
并且对针刺事件发生后的处理方案进行论证和指导实施,对医务人员定期进行职业防护的知识培训。
三、“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事件的防护措施:
(一)临床医务人员的防护措施:
1、防护重点是避免与患者或携带者的血液和体液的直接接触。
加强对医务人员防范意识的宣传教育,树立良好的职业防护观念。
2、医务人员应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视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和体液污染的物品为具有传染性的物质,在诊疗、护理和手术时,必须严格执行规范的操作程序,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3、医务人员在接触病人前后必须洗手,接触任何含病原体的物质时,应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a)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护理及其它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b)医务人员在操作中病人的血液、体液可能溅起时,必须戴手套、防渗透的口罩、护目镜;在操作时若其血液、体液可能发生大面积飞溅或可能污染医务人员身体时,还必须穿防渗透隔离衣或围裙,以提供有效的保护。
(c)医务人员如有伤口、皮炎等应避免参与血源性传染病如艾滋病、乙肝等感染者的护理工作,也不要接触污染的仪器设备。
(d)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和护理操作过程中,应保证充足的光线,规范的操作程序,防止发生意外针刺伤事件。
(e)污染的针头和其他一次性锐器用后立即放入利器盒内或进行安全处置.
(h)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禁止拿着污染的锐器在工作场所走动,避免意外刺伤他人或自伤。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防护措施:
1、实验室应经常保持清洁,工作台面溅有标本液时,应立即消毒。
2、操作时必须穿工作服,防止头发接触标本或培养物,手上有伤口时应戴手套。
3、标本的采集、接收时不能污染容器的外部,运送过程中防止破碎和外溢以防交叉感染。
4、尽量少用注射器针头和其他锐利或机械吸取器,必须使用时,应注意防护意外刺割伤。
5、工作完毕应彻底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三)后勤人员、进修生、实习生的防护措施:
参照临床医务人员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防护措施。
四、“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事件的处理措施:
1、发生针刺伤后立即在伤口旁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伤口后用0。
5%碘伏和75%酒精消毒,如果是黏膜则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通过空心针损伤后经血感染疾病的危险率:丙肝(HBV):6-30%;乙肝(HCV):3-10%;艾滋病(HIV): 0。
3%。
2、我院职工接触HBsAg阳性患者,发生“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事件后,应在24小时内,有抗体的可以肌注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并进行肝病5项检查.最晚不超过48小时,效价200IU/ml,HBIG注射愈早愈好,同时建议没抗体的员工注射乙肝疫苗,每次10μg 肌注(0、1、6个月分别注射乙肝疫苗)并注射高价乙肝免疫球蛋白。
有抗体和没抗体都要做肝病五项化验,对化验结果进行跟踪1-6个月,检疫期45天、在1、3个月各做一次肝病5项检查,,只需对医务人员进行血清学跟踪观察。
3、鉴于丙型肝炎主要的传播途径是输血及血制品,仍有相当比例的感染者感染途径不明,加之丙肝尚无疫苗及特异性免疫球蛋白可供预防,故丙肝的“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防护应主要以避免意外针刺伤为主.如不幸发生“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后,除局部伤口处理外,尚无有效的预防措施,但需对刺伤医务人员进
行肝病五项检查,对化验结果跟踪观察15天—180天(同乙肝)。
4、艾滋病患者污染的体液、血液或含有艾滋病患者的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被当事医务人员接触到皮肤破损或者黏膜部位,处于艾滋病感染高危状态。
应对艾滋病感染的危险性做出评估,尽早使用抗逆转录病毒药物以及局部处置以阻断感染,最好在2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如有伤口,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不要用嘴去吸吮血液,不要将伤口扩大)。
口服拉米夫定3片/次,连续用药28天,6周、3个月、6个月时,分别抽血检验艾滋病抗体,以明确是否发生艾滋病感染者,如不幸发生按着工伤对待。
5、由感染科主任确定是否预防性用药和用药程序,并对“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事件当事者的化验检查结果追踪观察。
6、医务人员(包括进修生、实习生)发生意外事件应在24~48小时内,完成当事医务人员和感染源病人相关化验检查结果,根据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上述情况所发生的化验单和注射疫苗注射票,粘贴在《血源性传染病职业暴露登记表》上,处理本次事件治疗费用的票据一次性报给院长签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