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网上办税服务厅最新纳税事项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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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有关工作的意见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有关工作的意见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有关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7.03.19•【字号】豫国税发[2007]124号•【施行日期】2007.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有关工作的意见(豫国税发〔2007〕124号)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培训中心、局内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国税发[2005]165号)和全省国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转变职能,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方便纳税人依法纳税,现就进一步优化我省纳税服务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1、纳税服务是税收行政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优化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现代税收征管关系的必然选择,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径,对于增进社会经济效益,融洽税收征纳关系,促进税务机关依法治税,增强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2、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纳税服务工作,出台了一系列优化服务的意见、措施,着力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

在办税服务厅推行办税公开、首问负责制等多项服务;优化了征管流程,实行以"一站式"、"一窗式"和"限时制"为主要内容的"纳税服务直通车"制度;取消、下放了一批审批项目,删减、简化一些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的办税程序和环节;开通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网站;积极推行多元化申报及"一城通"业务等等。

通过不断优化服务,既方便了纳税人纳税、降低了纳税成本,又促进了税务机关加强自我约束和行风、廉政建设,赢得了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和认可。

但是,应当看到,当前的纳税服务工作与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与纳税人的服务需求还不相适应。

网上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操作手册

网上办税服务厅税务登记操作手册

网上税务登记若您是非注册用户,可通过本窗口远程办理设立税务登记事项。

若您是注册用户,可通过本窗口远程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个体户停复业登记以及扣缴义务人登记、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存款帐号报告事项。

一.功能按钮及填写状态说明1.1填新表填写新的一张申请表。

1.2保存将数据保存到数据库中。

1.3修改更改保存后的数据,点击【修改】按钮将修改后的数据保存到数据库中。

1.4提交将保存成功的数据,发送到税务端。

1.5打印打印填写的相应表格。

1.6删除删除保存成功后的申请表。

1.7返回退出本窗口。

1.8状态说明保存:表示您已经保存了该申请表,但还未提交至国税机关。

此时,您仍可以对该申请表进行“修改”和“删除”处理。

已提交:表示您已经将该申请表提交至国税机关,请等待国税机关的初审结果。

此时,您不能再对该申请表进行“修改”和“删除”处理。

初审通过:表示您提交至国税机关的申请表已经通过国税机关的初审。

未通过初审:表示您提交至国税机关的申请表没有通过国税机关的初审。

请您按要求重新填写或修改后再提交申请。

已受理:表示国税机关已经受理了您提交的申请事项。

审批终结:表示涉税申请事项已办结。

二.详细操作说明点击【主菜单】的或【纳税人登陆】下方的都可以进入网上税务登记模块。

2.1设立税务登记申请纳税人申请税务登记时不需要进行登录操作,直接点击“设立税务登记申请”按钮即可。

2.1.1填写税务登记申请表点击【设立税务登记申请】按钮,系统弹出《设立税务登记说明》页面:备注:本页面可以了解有关业务规定、政策规定、业务流程的详细说明。

点击【下一步】,弹出如下页面:在【市局】的下拉菜单中选择纳税人所在市的国家税务局,同时在【区县局】的下拉菜单中选择相应市局的所有区县局;在【请选择税务登记表】的下拉菜单中正确选择适用于本单位的《税务登记表》(现税务登记表提供了税务登记表(适用于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表(适用于个体纳税人)、税务登记表(适用于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提醒服务系统》的公告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提醒服务系统》的公告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提醒服务系统》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10.01.01•【字号】•【施行日期】201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提醒服务系统》的公告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工作,针对企业经常发生的由于抵扣凭证逾期未认证导致税款无法抵扣、造成企业无法弥补损失问题,我局研制开发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提醒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经过试运行和修改完善,目前系统已具备全面推行的条件,我局决定在全省推行,为保证该系统顺利推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推行目标通过网站和短信向所有一般纳税人企业免费提供省内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提醒服务(企业可根据需要随时自愿选择定制或取消短信提醒),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因逾期未认证带来的损失,进一步提高税务机关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构建更加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二、系统主要功能系统自动提取超过70天但未超过90天的省内未认证的专用发票信息,每10天在12366门户网站更新一次;对定制提醒短信的企业有上述信息的,在90天认证期内,从70天起,通过12366短信平台发送短信予以提醒,每10天发送一次更新信息。

企业可通过直接登陆网站查询(不需定制短信),或定制短信(根据提醒短信登陆网站查询明细)两种方式获取本单位未认证专用发票详细信息,及时进行认证,避免过期不能抵扣所造成的损失(操作说明见附件)。

(一)12366门户网站提供企业短信定制和发票详细信息查询。

主要提供短信定制、短信取消、手机号码变更和提醒发票明细信息查询等功能。

(二)12366短信平台实现主动向已经定制短信的企业发送提醒短信信息。

三、有关说明(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文件精神,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申报抵扣期限由90日调整为180天,在2010年3月底之前仅提醒2009年开具的省内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局适时对系统进行升级,从2010年6月份开始提醒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省内增值税专用发票,届时系统将修改为自动提取超过160天的省内未认证的专用发票信息,及时向相关纳税人发送。

河南网上申报纳税流程是怎样的纳税人网上申报

河南网上申报纳税流程是怎样的纳税人网上申报

河南网上申报纳税流程是怎样的纳税人网上申报1.注册登录2.选择申报税种登录成功后,纳税人需要根据自己的纳税类别和需要申报缴纳的税种,选择相应的税种进行申报。

河南网上申报系统支持多种税种的申报,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3.填写申报表选择了税种后,纳税人需要根据要求填写相应的申报表格。

申报表格分为主表和附表,主表主要包含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和要申报的税款信息,附表则是用来填写更为详细的信息,如收入、费用等。

4.数据预校验填写完申报表格后,纳税人可以进行数据预校验。

系统会自动对填写的数据进行校验,如果发现错误或不合规的地方,系统会给出相应的提示,并指出错误的地方。

纳税人需要根据系统提示进行修改,直到所有的错误都被修正。

5.确认申报通过数据预校验后,纳税人可以确认申报。

确认申报意味着纳税人对填写的申报表格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愿意按照填写的数据进行缴纳税款。

6.核算与缴款确认申报后,系统会自动核算应缴纳的税款金额。

纳税人根据计算结果,选择合适的缴款方式进行缴纳。

河南网上申报系统支持多种缴款方式,如网银缴款、第三方支付等。

纳税人选择了缴款方式后,需要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操作,完成缴款。

7.打印申报表8.完成申报经过以上步骤,纳税人成功完成了网上申报纳税的流程。

纳税人可以在系统中查看自己的申报记录和缴款情况。

总结:河南网上申报纳税流程可以方便纳税人在线上完成纳税申报和缴款的过程,避免了繁琐的传统纳税方式。

纳税人只需在互联网上填写申报表格,并根据系统指引进行相应的操作,就能够轻松完成纳税事宜。

同时,河南网上申报系统还具备数据自动校验和计算的功能,提高了数据的准确性和申报的便利性。

纳税人只需按照系统的指引进行操作,即可完成申报和缴纳税款,大大节省了时间和精力。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企业电子申报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企业电子申报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企业电子申报河南省国家税务局企业电子申报推行方案去年11月份以来,省局组织开发了集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利息所得税等多税种申报于一体的«河南电子申报纳税服务系统»软件〔以下简称电子申报软件〕。

目前,该软件差不多具备推行的条件,为了更好地做好该软件的推行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治理法»及事实上施细那么为依据,按照信息一体化原那么以及国家税务总局〝一网式〞运行和〝一窗式〞治理的精神,充分发挥信息化的优势,进一步完善纳税申报方法,简化纳税人的办税手续,加快纳税申报速度,减少税务人员接收申报的录入操作,缓解办税服务厅排队拥挤现象,降低税收征纳成本,提高办税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全面提升我省税收治理信息化水平制造条件。

二、推行目标和推行原那么〔一〕推行目标。

在省局总体方案的指导下,在税收信息一体化建设的框架内,与CTAIS相适应,实现纳税人多元化申报,提高税收治理质量和效率。

〔二〕推行原那么。

统一领导,总体规划;积极稳妥,逐步实施;依法应用,效率优先;简便适用,优化服务。

三、组织领导为加强推行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一和谐,保证推行工作的顺利进行,省局成立电子申报软件推行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梁文贤成员:王少华、翟宏范、杨贵荣、庞明星、魏庆芳、崔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推行事宜。

主任:张宗豪副主任:秦应纪、刘剑斌成员:高勇、李钟瑞、常学华、薛飞、韩鹏、陈涛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确保推行工作和谐高效、稳步实施。

四、适用对象和推行方式这次推行的电子申报软件内容涵盖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利息所得税〕所有的纳税申报资料,适用对象要紧是增值税一样纳税人和小规模企业及其他缴纳消费税、所得税的纳税人。

推行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网上申报,一种是软盘申报。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税收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办税)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税收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办税)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税收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办税)(操作手册)2. 主界面操作 (8)2.1布局介绍 (8)2.2功能描述 (8)2.3注意事项 (9)3. 网上申报 (9)3.1通用申报 (9)3.1.1业务描述 (9)3.1.2操作步骤 (9)3.1.2.1 【增加】 (9)3.1.2.2 【删除】 (9)3.1.2.3 【申报】 (9)3.1.2.4 【银行端查询缴款】 (11)3.1.3注意事项 (12)3.2代扣代缴 (13)3.2.1个人所得税 (13)3.2.1.1 业务描述 (13)3.2.1.2 操作步骤 (13)3.2.1.3 注意事项 (16)3.2.2企业所得税 (17)3.2.2.1 业务描述 (17)3.2.2.2 操作步骤 (17)3.2.2.3 注意事项 (19)3.2.3车船税扣缴 (19)3.2.3.1 业务描述 (19)3.2.3.2 操作步骤 (20)3.2.3.3 注意事项 (24)3.2.4其它税种扣缴 (24)3.2.4.1 业务描述 (24)3.2.4.2 操作步骤 (24)3.2.4.3 注意事项 (28)3.3流转类项目申报 (28)3.3.1业务描述 (28)3.3.2操作步骤 (28)3.3.2.1 【查询】 (29)3.3.2.2 【清空】 (29)3.3.2.3 【项目申报】 (29)3.3.3注意事项 (31)3.4财产税项目申报 (31)3.4.1业务描述 (31)3.4.2.1 【查询】 (32)3.4.2.2 【清空】 (32)3.4.2.3 【项目申报】 (32)3.4.2.4 【删除】 (32)3.4.2.5 【申报】 (32)3.4.2.6 【银行端查询缴款】 (33)3.4.3注意事项 (35)3.5完税凭证打印 (35)3.5.1业务描述 (35)3.5.2操作步骤 (35)3.5.2.1 【查询】 (35)3.5.2.2 【清空】 (35)3.5.3注意事项 (35)4. 委托代征 (35)4.1自然人登记 (35)4.1.1业务描述 (35)4.1.2操作步骤 (35)4.1.2.1 【查询】 (36)4.1.2.2 【清空】 (36)4.1.2.3 【查看明细】 (36)4.1.3注意事项 (36)4.2代征对象查询 (36)4.2.1业务描述 (36)4.2.2操作步骤 (36)4.2.2.1 【查询】 (37)4.2.2.2 【清空】 (37)4.2.2.3 【查看明细】 (37)4.2.2.4 【返回】 (37)4.2.3注意事项 (37)4.3代征对象征收开票 (37)4.3.1业务描述 (37)4.3.2操作步骤 (37)4.3.2.1 【查询】 (38)4.3.2.2 【征收开票】 (38)4.3.3注意事项 (39)4.4税票作废重打 (39)4.4.1业务描述 (39)4.4.2操作步骤 (39)4.4.2.1 【查询】 (39)4.4.2.2 【清空】 (40)4.4.2.3 【重打】 (40)4.4.3注意事项 (40)4.5委托代征单位报解 (40)4.5.1业务描述 (40)4.5.2操作步骤 (40)4.5.2.1 【查询】 (41)4.5.2.2 【清空】 (41)4.5.2.3 【申报】 (41)4.5.3注意事项 (43)4.6项目登记 (43)4.6.1业务描述 (43)4.6.2操作步骤 (43)4.6.2.1 【查询】 (43)4.6.2.2 【查看】 (43)4.6.2.3 【返回】 (43)4.6.2.4 【新增】 (43)4.6.3注意事项 (44)5. 网上纳税 (44)5.1网上纳税 (44)5.1.1业务描述 (44)5.1.2操作步骤 (44)5.1.2.1 【缴款】 (44)5.1.2.2 【银行端查询缴款】 (44)5.1.3注意事项 (45)6. 发票开具 (45)6.1发票开具 (45)6.1.1业务描述 (45)6.1.2操作步骤 (45)6.1.2.1 【查询】 (45)6.1.2.2 【填开发票】 (46)6.1.3注意事项 (47)6.2发票作废 (47)6.2.1业务描述 (47)6.2.2操作步骤 (47)6.2.2.1 【查询】 (47)6.2.2.2 【清空】 (47)6.2.2.3 【查看】 (47)6.2.3注意事项 (49)6.3红字冲减 (49)6.4空白发票作废 (49)6.4.2操作步骤 (49)6.4.2.1 【查询】 (49)6.4.2.2 【清空】 (49)6.4.2.3 【查看】 (50)6.4.3注意事项 (50)6.5发票补打 (50)6.5.1业务描述 (50)6.5.2操作步骤 (50)6.5.2.1 【查询】 (50)6.5.2.2 【清空】 (50)6.5.2.3 【查看】 (50)6.5.3注意事项 (51)6.6记账联打印 (51)6.6.1业务描述 (51)6.6.2操作步骤 (51)6.6.2.1 【查询】 (51)6.6.2.2 【清空】 (51)6.6.2.3 【打印】 (52)6.6.3注意事项 (52)7. 统计查询 (52)7.1未申报查询 (52)7.1.1业务描述 (52)7.1.2操作步骤 (52)7.1.3注意事项 (52)7.2纳税信息查询 (52)7.2.1业务描述 (52)7.2.2操作步骤 (53)7.2.2.1 【查询】 (53)7.2.2.2 【清空】 (53)7.2.3注意事项 (53)7.3发票开具查询 (53)7.3.1业务描述 (53)7.3.2操作步骤 (53)7.3.2.1 【查询】 (54)7.3.2.2 【清空】 (54)7.3.3注意事项 (54)7.4银行端缴款凭证查询 (54)7.4.1业务描述 (54)7.4.2操作步骤 (54)7.4.2.1 【查询】 (55)7.4.2.2 【清空】 (55)7.4.3注意事项 (55)7.5清缴税费查询 (55)7.5.1业务描述 (55)7.5.2操作步骤 (55)7.5.2.1 【查询】 (56)7.5.2.2 【清空】 (56)7.5.3注意事项 (56)7.6委托代征流水查询 (56)7.6.1业务描述 (56)7.6.2操作步骤 (56)7.6.2.1 【查询】 (56)7.6.2.2 【清空】 (56)7.6.2.3 【查看】 (56)7.6.3注意事项 (56)8. 更多服务 (57)8.1发票库存维护 (57)8.1.1业务描述 (57)8.1.2操作步骤 (57)8.1.2.1 【库存同步】 (57)8.1.2.2 【查询】 (57)8.1.2.3 【清空】 (57)8.1.2.4 【子用户库存调拨】 (57)8.1.3注意事项 (58)8.2打印测试 (58)8.2.1业务描述 (58)8.2.2操作步骤 (58)8.2.2.1 【保存】 (58)8.2.2.2 【打印】 (58)8.3修改密码 (58)8.3.1业务描述 (59)8.3.2操作步骤 (59)8.3.2.1 【提交】 (59)8.3.3注意事项 (59)8.4操作员维护 (59)8.4.1业务描述 (59)8.4.2操作步骤 (59)8.4.2.1 【添加子用户】 (59)8.4.2.2 【保存子用户】 (59)8.4.2.3 【设置权限】 (60)8.4.2.4 【禁用/启用】 (60)8.4.2.5 【删除】 (60)9. 最新公告 (61)9.1【查询】 (61)9.2【清空】 (61)9.3【返回】 (62)10. 资料下载 (62)10.1【查询】 (62)10.2【清空】 (62)10.3【返回】 (63)1.前言本文档目的:在于指导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税收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办税)用户熟悉税收服务在该系统中的办理流程和具体步骤,提示操作注意事项等,帮助系统操作人员快速掌握本系统的操作方法。

网上申报纳税一体化办税服务厅操作指南

网上申报纳税一体化办税服务厅操作指南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征科便函…2009‟16号关于下发《网上申报纳税一体化办税服务厅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各省辖市国税局:为了更好地推行网上申报纳税一体化工作,提高办税服务厅操作人员操作水平,省局根据全省网上申报纳税一体化推行工作情况,组织编写了《网上申报纳税一体化办税服务厅操作指南》(试行),按照操作流程分为“三方协议签署与验证、大厅实时扣款、网上扣款失败后大厅后续处理、日常监控和维护”等四部分,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附件:《网上申报纳税一体化办税服务厅操作指南》(试行)(只发电子文件)二○○九年九月一日附件:网上申报纳税一体化办税服务厅操作指南(试行)第一节三方协议签署与验证已经签订纸质三方协议的纳税人需在综合征管软件V2.0系统中利用【银税协议维护】模块进行相应信息维护。

一、纸质三方协议书签订流程1.纳税人持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其他缴税账户开户证明材料)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纸质《委托扣款协议书》(一式三份)。

2.税务人员发放《委托扣款协议书》前,应根据纳税人营业执照核对税务综合征管系统内纳税人信息,如不一致应先行按照税务登记管理要求办理纳税人名称变更,待基础信息准确后再签订协议。

3.税务人员发放《委托扣款协议书》前,核对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其他缴税账户开户证明材料)中银行基础信息与税务登记信息是否一致。

核对纳税人名称、账号与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其他缴税账户开户证明材料)中账户名称、账号是否相符。

账户名称不一致需修改一致才能签订协议,账号不一致的,在综合征管系统内变更银行基础信息中的账号。

4.税务人员辅导纳税人填写三方协议号、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号、税务机关代码等协议内容,确保三份内容一致,仅在银行留存的协议上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公章,纳税人在三份协议上加盖公章。

5.纳税人持《委托扣款协议书》到开户银行,在银行工作人员的辅导下,将开户银行名称及行号,付款账号、付款账号名称、清算行行号等填写清楚,并确保三份协议内容一致,确保汉字无误(采用半角方式,中国银行为全角)。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诚信办税 维护自身信用的温馨提示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诚信办税 维护自身信用的温馨提示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诚信办税 维护自身信用的温馨提示【标 签】非正常,身份证,注销
【颁布单位】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文 号】
【发文日期】2014-04-08
【实施时间】2014-04-08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其他
各位企业办税人员:
近期有不少会计人员反映其身份证信息被税务系统“监控”。

经我们了解情况后,发现被“监控”的身份证信息都是“非正常”企业税务登记时使用的身份证。

如果您供职的企业属于非正常注销,您再就职于其他企业,办理税务登记填写您的身份证信息时,系统就会提示您有在非正常注销企业从业的经历。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避免给您造成不便,影响您的自身信用,特作出如下提示:
一、请不要把您的身份证或会计从业资格证借给他人使用。

二、从企业离职时请及时到税务机关变更税务登记信息中的财务负责人或办税人员信息。

三、在企业注销时请督促企业按正常程序注销。

河南省国税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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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网上办税服务厅最新纳税事项的温馨提示【标 签】网上办税厅,网上办税平台,企业所得税申报
【颁布单位】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文 号】
【发文日期】2014-07-09
【实施时间】2014-07-09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其他
尊敬的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对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进行了部分修改,并于7月1日起启用;同时我局7月1日起针对全省网上申报新用户和郑州市老用户开通了新版一体化办税平台(又名:新版网上办税服务厅)。

为方便纳税人了解政策变化,掌握有关系统操作,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所得税申报表问题
(一)什么是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哪些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按20%征收,以及“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的减半征税政策。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填写问题
1.在“网上申报缴税”系统填报本表时,本表第14行为什么会自动带出数据? 以下情况的纳税人在填写本表时,第14行的“本期金额列”和“累计金额列”均会自动带出数据:
(1)上年年报应纳税所得额为0,附表五没有填数据的纳税人及本年新开业纳税人。

本表第10行“实际利润额”的“累计金额”列数据小于等于10万,且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则第14行=第10行“实际利润额”与15%的乘积。

本表第10行“实际利润额”的“累计金额”列数据大于10万且小于等于30万,且不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则第14行=第10行“实际利润额”与5%的乘积。

本表第10行“实际利润额”的“累计金额”列数据大于30万,或纳税人事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则系统强制监控第14行不可填入数据。

(2)上年有年报记录的(上年年报应纳税所得额不为0,附表五正常填写),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且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则第14行=第10行“实际利润额”与15%的乘积。

纳税人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本属期所在年度的上年度申报表中的第25行“应纳税所得额”小于等于10万; 本属期第10行“实际利润额”的“累计金额”列数据小于等于10万。

(3)上年有年报记录的(上年年报应纳税所得额不为0,附表五正常填写),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且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则第14行=第10行“实际利润额”与5%的乘积。

纳税人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本属期所在年度的上年度申报表中的第25行“应纳税所得额”大于10万,但小于30万元,或本表第10行“实际利润额”的“累计金额”列数据大于10万,但小于30万元的。

以上三种情况,如纳税人不符合本提示第一条中的小型微利优惠条件,或虽符合上述条件不想享受优惠的,可手工将第14行数据修改为0。

2.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为什么第14行不允许录入减免税额? 上年年报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为0,附表五45至47行也没填写的纳税人,系统则强制监控不能录入,如果纳税人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可到税务机关补充申报上年度年报,完整填写附表五第45至47行后,系统自动判断,如符合条件,进行小型微利企业信息维护后再申报即可。

3.上年年度申报不是小型微利企业的,本年符合小型微利优惠条件,为什么第14行不允许录入减免税额?
上年年度申报不是小型微利企业的,系统强制监控本表第14行不可录入。

二、增值税申报表填写问题 (一)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新增的附列资料,不涉及的纳税人也需要填写吗?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新增了附列资料《应税服务扣除清单》、《代扣代缴税收通用缴款书抵扣清单》,如果企业不涉及这些扣除和抵扣项目,不点开、不填写这些报表,如果点开,不点击报表上方“保存”的按钮即可,如果误点“保存”按钮,请点击报表上方“删除”按钮自行删除。

另外《增值税农产品核定抵扣进项》表,如果纳税人不涉及该业务,不需要填写这些表,如果误点“保存”按钮,请点击报表上方“删除”按钮自行删除。

(二)一般纳税人必须填写《固定资产进行税额抵扣情况表》吗? 该表为必填项,纳税人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后,点击报表上方的“保存”按钮。

三、一体化办税平台(新版网上办税服务厅)问题 (一)“网上申报缴税”功能模块更换了吗?有什么变化? 目前针对全省网上申报新用户和郑州市老用户开通了新版一体化办税平台。

新版网上办税服务厅较现有河南国税12366纳税服务网上的老版办税服务厅,在外观界面上发生了较大变化,版块设置更清晰,业务操作更便捷,实现了一次登录、多个系统可以同时使用的功能,其中“网上申请审批”目前仅郑州市纳税人使用。

就“网上申报缴税”而言,增加了报表填报顺序提醒,另外增加了打印电子缴款凭证的功能。

(二)网上申报老用户如何登陆一体化平台? 一体化办税平台上线时,包含“网上申报缴税”和“网上申请审批”(目前仅郑州市纳税人使用)两个模块。

对于仅开通“网上申报缴税”的纳税人,密码为默认密
码“111111”;对于开通“网上申请审批”的纳税人,密码为“网上申请审批”的密码。

四、系统业务支持电话 系统登录、申报缴税操作服务电话:4008110006; 个体户银联卡扣款服务电话:95516; 税收政策咨询电话: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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