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报废的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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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报废标准

固定资产报废标准

固定资产报废标准一、总则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的相关规定和标准,旨在规范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

二、报废标准1.使用年限已满: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其设计寿命,且经评估无继续使用价值的,应予以报废。

2.严重损坏无法修复:固定资产因意外事故或长期使用导致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过高的,应予以报废。

3.技术落后无维修价值:固定资产技术性能落后,无改造、维修价值,或维修成本与资产价值相比明显不合理的,应予以报废。

4.报废后不影响生产经营:固定资产报废后,公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可以报废。

5.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固定资产属于国家规定的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且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应予以报废。

6.维护成本过高不经济:固定资产维护成本过高,不经济合理的,可以报废。

7.设备陈旧过时无配件:固定资产因设备陈旧过时,无法获取配件的,应予以报废。

8.替换新设备旧设备需淘汰:为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能耗等原因引进新设备的,旧设备需淘汰报废。

9.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固定资产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淘汰的设备,应予以报废。

10.技术进步需更新换代:为适应技术进步和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固定资产需更新换代的,可以报废。

三、报废程序固定资产报废应遵循规定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申请报废: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说明报废原因和意见。

2.评估鉴定: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评估鉴定,确定是否符合报废标准。

3.审批处理:经评估鉴定符合报废标准的固定资产,应报公司领导审批后进行报废处理。

4.处置回收:固定资产报废后,应按规定进行处置回收,防止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四、附则本标准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资产报废管理制度(四篇)

资产报废管理制度(四篇)

资产报废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规范资产报废与回收,提高资产利用效益,防止医院资产流失,根据《珠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废条件:1、使用年限过长,功能丧失,完全失去使用价值,或不能使用并无修复价值的。

2、设备技术落后,质量差,耗能高,效率低,已属于淘汰且不适于继续使用,或技术指标已达不到使用要求的。

3、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虽能修复,但累计修理费已接近或超过市场价值的。

4、设备主要附件损坏,无法修复,而主体尚可使用的,可作部分报废。

二、报废程序1、固定资产符合报废条件后,须有固定资产使用科室或管理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报废申请表(包括需要报废固定21资产的数量、使用年限、报废理由等),报主管领导审批。

之后报上级部门批准。

2、除期满正常报废的,因使用不当提前报废或其它原因报废固定资产,要说明提前报废的原因,必要时应承担相应责任。

3、资产报废后,财务科及时做帐务处理,固定资产退出医院。

三、报废后处置及残值收回1、国家法规强制报废的如压力容器、车辆、放射性物质及其他安全设施等,为废品交指定回收公司,不得转让。

2、固定资产残值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进行估值,估值在五万元以上的,交由市国有资产交易中心____拍卖,估值不到五万元的,在上级部门监督下,由本院____时行公开拍卖。

3、报废资产残值扣除清运费用,上交区财政局指定专户。

资产报废管理制度(二)目的:为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使用、规范操作,特制定本规定。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报废资产的管理.定义:描述:1职责1.1综合管理部负责办公自动化设备及办公低值易耗品等资产的报废审核、处置1.2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消防器材、呼吸器等资产的报废审核、处置1.3工程管理部负责除综合管理部、健康安全环保部管理外所有资产的报废审核、处置1.4各部门、车间负责本单位资产报废的提出、处置并做好变动登记。

固定资产报废及处理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报废及处理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报废及处理管理办法第一条固定资产的报废条件:1、使用时间已满效用年限,折旧已提完且丧失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2、属技术性淘汰机型,性能已达不到使用要求,且无法恢复性能或论证后改造价值不高的固定资产。

淘汰机型以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目录为依据。

3、因遭受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使用价值者,或因事故造成报废,必须附有灾情和事故处理报告。

4、因规划变更或改造、扩建要拆除的建筑物。

第二条固定资产报废审批程序:1、凡是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由使用单位组织有经验人员参加的技术鉴定小组对其进行技术鉴定,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和《固定资产报废鉴定表》上报生产中心。

2、生产中心对所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应组织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复查和条件评定,签署意见后交财务部审核。

3、财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核、执行董事审批。

4、审批后的报废固定资产材料报财务部做帐务处理,并存档。

第三条报废固定资产的保管:1、生产装置或成套设备拆除报废时,其中可利用部分不作报废,将价值扣除另记帐、卡,继续使用。

2、固定资产报废后,各部门一般不得留用,确因本部门经营所需继续使用的,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生产中心进行鉴定,生产中心总监签字,报总经理审核、执行董事审批后,方能使用,并建帐管理。

留用单位不能自行处理。

3、报废资产中的设备原则上送交生产中心,由生产中心建帐保管。

4、入库报废设备必须保证设施完整、齐全。

对于报废资产中的大型设备可先存放在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必须保证整机和附件的完整性,视实际情况做处理。

第四条报废固定资产的处理:1.对于报废固定资产中确实不能再使用的固定资产,由生产中心提出处理意见,报请总经理审批后,按废旧物资处理。

2.对于报废固定资产的部分设备等,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用在低精度地方。

3、通用性强的报废固定资产,应积极向外联系处理事宜,以便以高于废旧物资处理。

处理价格报总经理审核、执行董事审批。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实施方案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实施方案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在企业经营过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部分固定资产可能会因为老化、损坏或者技术更新等原因变得无法继续使用,这时需要进行固定资产报废处置。

本文将就如何制定和实施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二、资产报废程序1. 审查资产状态: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审查,确认其是否在正常使用中,是否可以继续使用或修复。

对于无法继续使用或修复的资产,需要进行报废处理。

2. 报废评估:对待报废的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其市场价值或处置价值,可以通过专业估价机构进行评估,以保证准确性。

3. 报废申请:由资产领用部门向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报废申请,附上相应的报废评估报告和资产证明文件。

4. 报废审批: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批,确认报废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并进行相应备案。

5. 资产处置:根据报废资产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处置方式,如拍卖、以旧换新、捐赠、报废出售等。

6. 处置记录:对每个报废资产的处置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处置方式、处置单位、处置金额等信息。

三、资产处置方式选择1. 拍卖:对于可以有营销价值的固定资产,可以选择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置。

拍卖可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确保资产能够以市场价值得到处置。

2. 以旧换新:对于需要更新设备的固定资产,可以选择以旧换新的方式进行处置。

通过与供应商协商,将旧资产折价用于购买新资产,并及时更新设备。

3. 捐赠:对于某些报废资产仍然具有社会效益或公益价值的情况,可以选择捐赠给需要的机构或个人,发挥资产的最大价值。

4. 报废出售:对于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处置的报废资产,可以通过与回收公司或废品收购站合作,以报废的方式出售,变废为宝。

四、资产处置风险控制1. 法律合规:在资产处置过程中,需要确保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避免出现违法行为。

2. 信息安全:在处置过程中需要妥善保护企业的隐私信息,避免信息泄露或被滥用的风险。

3. 经济效益:在选择资产处置方式时,需要综合考虑预计的处置收益和处置成本,确保资产报废处置的经济效益最大化。

固定资产报废工作

固定资产报废工作

固定资产报废工作固定资产报废工作是企业日常运营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随着企业发展和业务经营的变化,固定资产报废工作必须得到合理的管理和规范的处理。

本文将探讨固定资产报废工作的定义、流程、管理方法和相关注意事项,以期为企业管理者提供有益的参考和指导。

一、固定资产报废工作的定义固定资产报废指的是企业因技术更新、设备老化、损坏无法修复或其他原因而不再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的相关工作。

固定资产报废工作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和审批,以确保合规性和规范性。

二、固定资产报废流程1. 固定资产清查:企业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确定哪些资产需要报废处理。

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名称、型号、数量、使用部门、使用状况等信息。

2. 报废申请:当发现有固定资产需要报废时,相关部门或责任人应填写报废申请表,详细说明报废资产的情况、原因及报废后的处理方式。

3. 资产评估:对申请报废的资产进行评估,包括资产的残值、报废后的处理方式以及可能的影响等。

评估结果将是企业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4. 报废审批:经过评估后,报废申请需要提交给企业管理层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

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报废处理工作。

5. 报废处理:根据审批结果,对固定资产进行相应的处理。

处理方式包括转让、捐赠、内部调拨、销毁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合适的决策。

6. 记账与档案归档:报废处理完成后,企业应对报废资产进行账务处理,并将相关档案资料进行归档保存,以备查阅和审计需要。

三、固定资产报废管理方法1. 建立健全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报废工作符合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

2. 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延长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减少不必要的报废情况。

3. 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需要报废的资产,规避可能的管理风险。

4. 加强报废申请与审批的管理,建立严格的审批程序和监督机制,确保报废决策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5. 定期对报废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发现问题并改进报废管理的相关措施和方法。

资产报废管理制度(五篇)

资产报废管理制度(五篇)

资产报废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资产管理,使公司资产的报废有据可依,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固定资产的报废2.1、不能继续使用或因继续使用产阁较高费用的固定资产,可提请报废。

2.2、需报废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报废申请单,写明固定资产名称、型号、数量和报废原因,经鉴定小组鉴定,行政部、总经办审批后交财务部门进行帐务处理。

2.3、固定资产的报废若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则由直接责任人按资产余值承担____%损失;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2.4、固定资产的报废损失入营业外支出。

三、库存商品的报废3.1、库存残次品、退货、返修无法进行正常二次销售产品由主管理仓库申请报废3.2、具体由主管仓库提出申请,经鉴定小组鉴定,报物流部、总经办审批后报废3.3、产品的报废若是人为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应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损失由直接责任者承担。

3.4、报废处理完成,报废申请后附其他出库单(出库类型选报损出库)交财务部作相应账务处理,产品的报废损失入管理费用。

四、办公用品的报废4.1、对未到使用期限的办公用品,若因质量原因不能继续使用的或修复费用较高的,可申请报废,具体由使用者提出申请,经部门主管、资产管理部门、总经办审批同意后作报废处理。

4.2、办公用品的报废若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则由直接责任人按资产余值承担____%损失;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资产报废管理制度(二)一、总则为规范和有效管理企业的资产报废事务,保障企业财产安全和经济运行,制定本资产报废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报废管理工作。

三、资产报废程序(一)申请报废1. 资产报废需由资产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

2. 报废申请应包括报废资产的名称、型号、数量、状态、原因、使用部门审批意见等必要信息。

3. 资产使用部门应在报废申请表上签字并报送给资产管理部门。

(二)资产管理部门审核1. 资产管理部门应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核,确保报废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固定资产是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价值较高、使用寿命较长。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使用磨损,固定资产的价值会有所下降,甚至无法继续使用。

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报废管理,合理利用企业资源,提高企业经营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工厂、办公室以及其他固定资产管理。

三、报废标准1.身体破损:固定资产出现严重的物理损坏或身体破损,无法继续使用的;2.技术更新:固定资产在技术上已经陈旧落后,无法满足生产要求和工作效率的;3.超期使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已经达到或超过预定的报废年限的;4.损耗严重:固定资产由于使用时间过长,损耗严重,无法进行修复和翻新的;5.安全隐患:固定资产存在安全隐患,无法修复或保证使用安全的。

四、报废程序1.申请报废:资产管理部门或相关责任人向上级报告资产报废申请,并提交详细的报废资料;2.审批流程:报废申请须经上级领导审批,包括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审批意见;3.延期使用申请:如需延期使用,需要进行实地检查和评估,提交延期使用申请;4.报废通知:经过审批的报废申请将通知资产使用部门及相关责任人;5.资产出库手续:报废资产交由资产管理部门处理,进行出厂手续,并记录在册;6.资产处置:报废资产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置高价格优先级按部门、按照志愿者进行转让,中低价格的按废品销售或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处置;7.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对报废资产进行监督检查和记录;8.报废备案:报废资产处置完成后,需要办理相关报废备案手续,填写报废单,并存档备查。

五、责任划分1.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报废申请、审批、处置以及监督检查等工作;2.相关责任人:负责填写相关报废资料、出库手续和实施报废资产的处置;3.资产使用部门:接受报废资产的通知,并协助资产管理部门进行资产出库等手续。

六、监督检查公司内设监督部门,负责对资产报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报废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报废

一、报废原则1.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实际情况。

2. 坚持从严控制、勤俭节约、程序规范的原则。

3. 确保报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报废条件1. 资产已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无法达到最低使用要求,且无法修复。

2. 资产老化严重,已无法满足日常工作需要。

3. 资产属于必须淘汰或不准再使用的固定资产。

4. 资产因自然灾害、人为因素等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无法继续使用的。

5. 资产因技术落后、能耗高、维修成本高等原因,不符合学校可持续发展要求的。

三、报废范围1. 行政类设备、家具。

2. 教学科研类固定资产,如实验室设备、教学仪器等。

3. 特殊情况下的教学科研类固定资产,需报实验室管理处审批同意后方可申请报废。

四、报废程序1. 使用单位提出报废申请,报公共事务管理处初审。

2. 公共事务管理处组织固定资产报废鉴定小组进行鉴定。

3. 鉴定合格的,提交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4. 审议通过的,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5. 通知使用单位上交报废实物,并提交湖州市财政局备案。

6. 公共事务管理处办理实物明细账核销手续和处置手续。

7. 书面通知学校计划财务处平行办理实物资金总账的核销手续。

8. 对报废实物进行评估并公开拍卖处置。

五、操作流程1. 申报单位根据学校通知,拟定固定资产报废清单,并对列入报废清单的固定资产进行账实核对。

2. 公共事务管理处对报废清单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组织鉴定小组进行鉴定。

3. 鉴定合格的,提交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4. 审议通过的,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5. 通知使用单位上交报废实物,并提交湖州市财政局备案。

6. 公共事务管理处办理实物明细账核销手续和处置手续。

7. 学校计划财务处办理实物资金总账的核销手续。

8. 对报废实物进行评估并公开拍卖处置。

六、监督管理1. 学校成立固定资产报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报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公共事务管理处负责报废工作的具体实施,确保报废程序规范、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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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报废的条件和程序
一、固定资产报废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及存放过程中,出现老化、损坏、淘汰等现象,使其丧失了使用价值或基本功效,在帐面上出现虚值,必须进行产权注销的一种行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固定资产可申请报废:
(一)使用年限过长,功能丧失,完全失去使用价值,或不能使用并无修复价值的;
(二)产品技术落后,质量差,耗能高,效率低,已属淘汰且不适于继续使用,或技术指标已达不到使用要求的;
(三)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或虽能修复,但累计修理费已接近或超过市场价值的;
(四)主要附件损坏,无法修复,而主体尚可使用的,可作部分报废;(五)免税进口的仪器设备应当在监管期满,向海关申请解除监管并获得批准之后才能提出报废申请。

二、固定资产报废的废旧物资是国有资产的一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处理。

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由资产管理处按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处理。

三、待报废的固定资产每半年集中办理报废,报废申请应在每年的6月1日和12月1日前提出,报废的程序具体如下:
(一)申请固定资产报废的使用部门的资产管理员,从高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上填写、打印、提交处置报告单,由使用部门组成鉴定小组
进行技术鉴定,认真负责地写出技术鉴定意见,说明报废理由,并在鉴定表上签名送达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使用部门鉴定小组的组成: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副高以上职称1-2人、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实验人员)。

(二)通过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的固定资产审核员审核后,资产的单位价值低于5万元,由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会同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处人员组成鉴定小组共同核对实物和数量,资产的单位价值高于5万元的,由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会同监察、审计、财务、资产管理处、使用部门人员组成鉴定小组共同核对实物和数量,并在处置报告单上签名(处置单1式4份,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其中使用部门、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各留存1份)。

(三)经鉴定小组确定报废的固定资产,资产管理处办理报批手续。

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需要进行报废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由学校资产管理处按省教育厅规定权限审批或报省教育厅审批;固定资产未达到规定使用年限需要提前进行报废的,且单位价值(原价)20万元以下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由学校资产管理处按省教育厅规定权限审批或报省教育厅审批;固定资产未达到规定使用年限需要提前进行报废的,且单位价值(原价)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经省教育厅审核后报省财政厅审批。

(四)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财务处的固定资产财务审核员在网上审核处置报告单,按系统的提示填写入帐日期、凭证号等信息项,办理在处置报告单上签字等相关手续。

四、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必须保持其完整性,使用单位不得自行拆除部件。

确需拆除有用部件,须经归口管理部门同意并报资产管理处备案,对所拆部件,应办理有关登记手续,说明用途。

五、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资产管理处提交财务处办理固定资产销帐手续,并通知申请报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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