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
民政部门的社会治理与社会建设

民政部门的社会治理与社会建设社会治理与社会建设是一个强调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的综合性概念。
民政部门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建设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民政部门在社会治理与社会建设中的重要性和作用。
一、社会治理的定义与意义社会治理是指通过各种社会主体之间的协调与互动,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公平,提高社会发展效益的过程。
社会治理的核心是解决社会问题,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民政部门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1. 维护社会稳定。
民政部门通过加强社会组织建设,调解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
2. 保障社会安全。
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对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提供保障,减轻社会负担,提高社会安全感。
3. 推动社会公平与公正。
民政部门承担着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职责,关注贫困问题,努力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4. 加强社会组织建设。
民政部门通过培育和管理非营利组织,推进社会组织发展,增强社会动力和创新能力,推动社会建设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三、民政部门的社会治理实践1. 加强社会组织建设。
民政部门通过设立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构,规范社会组织的发展和管理,促进社会组织的多元化发展和有效运作。
2.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民政部门通过建立完善的社会救助制度和政策,确保困难群体得到及时救助和帮助,提高社会保障的可持续性。
3. 推进社会服务创新。
民政部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服务创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等方式,提供多样化的社会服务。
4. 实施社会福利政策。
民政部门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重点,推动社会福利事业向全覆盖、综合化、普惠化方向发展,提高国民生活水平和幸福感。
四、民政部门的社会建设作用1. 促进社会道德建设。
民政部门加强对社会道德建设的引导和监督,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的培养和践行。
2. 建设社会信用体系。
民政部门通过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公民诚信意识的培育,提高社会诚信水平,促进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
社会建设与社会治理

社会建设与社会治理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非常快速的时期。
许多社会问题都在逐步浮现,比如说物质日益丰富但人际关系却越来越淡漠,城市化进程让城市民众面临着缺乏安全感的问题,老龄化越来越严重,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不足等等。
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社会建设与社会治理的不断深入发展。
社会建设,是指社会各个方面的发展,包括经济建设、文化建设、人才建设、环境建设、民生建设等等。
其中,环境建设非常重要。
现代社会的发展,已经让环境问题成为了人们越来越关注和重视的问题。
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生态失衡等问题都有待治理和改善。
国家和地方政府应该加强环境保护,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缓解环境问题。
同时,人们也应该从自身做起,从生活中的点滴入手,关注环保,减少浪费,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除此之外,民生建设也应该成为社会建设重点之一。
民生建设包括医疗、教育、养老、住房等方面。
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广大群众、社会组织以及政府等多方合作,注重财政的公共投入,落实各项政策和措施,保障人民的基本权益。
其中,教育建设是治理民生的重中之重。
教育不仅是知识性的学习,更是人格的塑造和生活的指导,能够影响整个社会的人文素质和人才的质量。
因此,应该加强对教育的重视,提高教育质量,推动教育改革,促进人力资源的优化与升级。
社会治理,是指通过制度化建设及其运作来引导、规范、管理人们的行为,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目前,我国正面临着一些突出的社会治理问题,如治安问题、社会管理问题、公共服务问题等。
这些问题的产生,往往与制度和体制机制的不完善有关。
因此,应该进一步完善我国现有的社会管理制度、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等,以强化对国家、社会、家庭及个人的全面治理。
同时,要注重创新,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媒体、新社会组织等手段,顺应时代发展的需求,不断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而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
总的来说,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是密不可分的两个概念。
只有加强社会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才能更好地推进社会治理。
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是一个多方参与、共同协作的过程。
在现代社会中,社会治理体系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为了建设一个和谐、稳定、安全的社会,必须加强社会治理体系的建设,维护社会的稳定。
本文将就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性、主要内容以及相应的措施进行探讨。
一、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性社会治理体系是指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体等各方面共同参与社会管理的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
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具有以下重要性:1. 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理体系的健全可以提高社会的管理效能,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发生,从而维护社会稳定。
2. 促进社会发展:社会治理体系的完善可以更好地发挥各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3. 保障社会公平:社会治理体系的健全可以有效地保障社会公平,减少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发生。
4. 提升社会管理水平:社会治理体系的建设可以提高社会各方面的管理水平,推动社会管理工作的现代化。
二、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需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需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各方面的职责与义务,为社会治理提供法律依据。
2. 增强基层组织能力:基层组织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加强基层组织的能力,提高能够应对社会管理挑战的能力。
3. 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加强社会组织的建设,增强其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4. 构建信息化社会治理体系: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社会治理的信息化建设,提高社会治理的效能。
5. 推动多元化参与机制: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需要鼓励和促进各方面的多元化参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为了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可以采取以下具体措施:1. 推进政府治理创新:加强政府的科学决策和精细化管理,提高政府治理水平。
2. 加强社会组织建设:培育发展社会组织,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发挥其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

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是一个国家和社会运行的重要方面。
社会建设指的是通过各种措施和手段来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包括经济、文化、教育、环境等方面的建设。
社会治理则是指通过制度、法律和各种社会组织来管理和调控社会秩序,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宁。
这两者是相互依存、互相促进的关系,共同推动着社会的健康发展。
社会建设的核心目标是提高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
这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努力。
首先,经济建设是社会建设的基础。
经济的发展不仅可以提供物质财富,还可以提供就业机会,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
其次,文化建设是社会建设的灵魂。
文化的传承和创新能够丰富人民的精神生活,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
此外,教育和科技也是社会建设的重要方面。
教育的普及和提高可以培养优秀人才,推动社会的进步。
科技的进步可以促进生产力的提高,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
与此同时,社会治理也是社会建设的重要保障。
社会治理需要依靠各种制度和法律,以及各种社会组织来维护社会秩序。
首先,建设健全的法律制度是社会治理的基础。
法律可以规范人们的行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其次,政府在社会治理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政府需要通过制定政策和措施来引导社会的发展,同时承担起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责任。
此外,各种社会组织也在社会治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社会组织可以代表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提出诉求并推动社会的进步。
它们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参与社会管理,为社会建设和治理提供专业和有效的支持。
为了促进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的深入发展,还需进一步加强对相关问题的研究和探索。
例如,通过制定更加具体和有针对性的政策,推动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加强教育和文化体制改革,提高人民的文化素质和科学素养;加强社会组织建设,提升其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社会创新,培育新的社会治理模式和实践等。
同时,也需要加强公民的责任意识和社会参与,推动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共同建设。
总之,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是推动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加强社会治理、建设法治社会

加强社会治理、建设法治社会社会治理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和措施,对社会生活各方面进行管理和调控,以实现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目标。
建设法治社会是指依法管理国家事务,依法保障公民权益,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加强社会治理、建设法治社会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途径。
本文将从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完善基层自治机制、推进依法行政以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四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公共安全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维护国家稳定和发展的基础。
要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就需要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首先,在制度层面上,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应当修订并完善刑事诉讼法、刑事执行法等相关立法,在保护人权的同时,对犯罪行为进行有效打击。
同时,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也要注重预防为主,并通过立足于科技手段的预防措施,提高公共安全水平。
其次,要加强公共安全管理的机制建设。
建立健全的公共安全管理机制,形成多部门协同工作的局面。
加强公安、消防、交通等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此外,还要加强与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的合作,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二、完善基层自治机制基层自治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关键。
要完善基层自治机制,就需要注重发挥居民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首先,在法律法规方面,应当明确和规范居民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的权力与职责,并为其提供必要支持和保障。
同时,在选举产生方面也应当注重程序公正和民主性原则,并通过培训等方式提高其管理能力。
其次,在实践中需要注重加强与领导部门之间的合作与沟通。
领导应当积极支持并引导居民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发挥积极作用,并在落实上给予必要支持。
三、推进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推进依法行政,就需要加强领导部门的法治意识,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首先,要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通过加强公务员培训,提高其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
同时,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考核制度,激励公务员依法履职。
社区建设与社会治理的关系

社区建设与社会治理的关系社区是人们生活的地方,是现代城市中最基本的组织形式,其建设和发展关系到全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社区建设与社会治理的关系日益紧密,如何优化社区建设与社会治理,成为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社区建设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社会治理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它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各个方面利益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社区建设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居民生活质量提高、促进社区和谐发展的基础。
社区建设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社区经济发展、社区文化建设、社区环境建设等方面,为社会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社会治理需要有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社区建设就是为实现这一目标提供了必要的保障,通过建立规范、协调、和谐的社区环境,有效地提高社区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同时,社区建设也为社会治理提供了利用组织和运用力量的平台,通过有效的组织和实施,实现社区组织与管理的规范化、效果化、市场化等目标。
二、社区建设与社会治理相互促进社区建设与社会治理是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关系,社区建设既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
社会治理需要有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而社区建设恰恰可以提供这样的环境,促进社区居民对社会事务的监督和参与,增强社区管理和服务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从而促进社会治理的良性循环和长期稳定。
在具体实施中,社区建设可以通过优化社区的基础设施、改善社区居住环境、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加强法制建设等方面,促进社区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增强社区的参与感和认同感,进一步提高社区的治理效能。
同时,有效的社区治理也需要依赖社区建设提供的公共资源和服务,使社区成为培育和塑造社区文化、社会文明的重要载体,为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提供一个保障。
三、社区建设和社会治理的问题与挑战尽管社区建设和社会治理的相互促进发展渐趋明显,但是在实践过程中也有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我们继续努力和解决。
城市社区建设与社会治理的创新与发展

城市社区建设与社会治理的创新与发展城市社区是现代城市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与社会治理的创新与发展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居民的生活质量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分十个小节探讨城市社区建设与社会治理的创新与发展。
第一部分:城市社区建设的必要性城市社区是居民居住、工作和生活的基本单元,承载着城市文化、社会关系的传承和融合。
良好的城市社区建设能够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舒适的环境和丰富的社交资源,满足居民的多样化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部分:城市社区建设的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社区建设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的完善,以及公共场所、休闲设施、停车场等公共设施的建设。
这些设施的合理布局和有效运营能够为社区居民提供便利的生活条件。
第三部分:城市社区治理的创新之处城市社区治理的创新主要包括以居民为中心的管理理念的引入,强化居民自治的意识和能力,通过居民参与、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来提升社区的整体治理水平。
同时,引入数字化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提高社区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第四部分:居民参与的重要性居民是城市社区的主体,他们的参与是城市社区建设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保障。
居民参与不仅能够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和积极性,还能够借助居民的专业知识和资源,为社区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第五部分:社区服务的创新社区服务是城市社区建设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它不仅包括基本的公共服务,还应该满足居民多样化的需求。
通过创新社区服务方式,提供个性化、专业化和综合化的服务,能够更好地满足居民的需求。
第六部分:社区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城市社区的文化建设是城市社区建设与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保护和传承社区的历史文化遗产,挖掘和利用社区的文化资源,培育和发展社区的文化氛围,可以增强社区居民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第七部分:社区网络治理的创新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社区网络治理逐渐成为城市社区建设与社会治理的创新方向。
通过建立社区网络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互动交流,居民可以更方便地参与社区管理和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社会治理与社会建设的相互影响

社会治理与社会建设的相互影响社会治理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共同管理和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的一种方式。
而社会建设则是指在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努力下,改善社会物质文化生活条件,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一种行为。
两者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和影响。
社会治理的有效性对社会建设具有重要影响。
政府的职责是保障社会治理的正常运作,为社会建设提供安定有序的环境。
相反,社会建设的发展也为社会治理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比如,一个经济相对发达、文化高度繁荣的社会,更容易落实各项规定并处理各种矛盾,从而使社会治理更加有效。
在现代社会,由于人口红利的散发,城市化的不断推进,资本的不断投入以及科技的发展等多种因素,社会治理和社会建设呈现出越来越密切的联系。
以城市管理为例,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张,城市人口和交通流量的增多,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的难度也相应升高。
这时,城市建设的需求便成为城市管理的基础,同时,城市管理的有效性也会对城市建设产生重要的影响。
城市的社会治理与社会建设的密切关系对保障城市的繁荣稳定至关重要。
除了城市管理,从教育、文化、医疗等各个方面来看,社会治理和社会建设也是相互关联的。
比如,通过加强青少年关爱、推广先进教育理念等教育行政工作,可以培养高素质人才;通过落实文化遗产保护等方案,可促进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通过提升医疗卫生系统的服务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可以增强社会对健康的保障。
这些方面的改进也为社会治理的正常化运作打下基础。
社会治理与社会建设也会相互影响,从而实现自我发展。
通过集思广益、多元之争等方法,提高社会治理的民主化水平是促进社会建设的关键性措施。
民主的主体是人民群众,民主是让人民群众参与治理的核心手段。
在实施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作用,让民众参与到治理中来,这不仅能够提高民众对社会治理的满意度和责任感,而且还能够推动社会建设的进一步完善。
总之,社会治理和社会建设是社会发展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二者相互关联、相互促进。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
和谐社会建设已经作为一种政治话语和政治实践成为当前中国社会改革的关键问题。
其实,和谐社会建设最核心的要务是打破原有的政府管理社会的一元化社会治理模式,建立起以政府管理为主导,社会各部门、各群体参与,民众自我约束和管理的一种多元化社会治理结构。
在这样的治理结构中,实现国家权力和社会团体、个人权利的和谐共生,从而促进社会整体及其各部分之间的可协调发展。
1迈向一种新社会公共性
中国社会原有的社会治理模式是一种政府管理社会的一元化模式,这个模式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因为,中国社会传统上是一个以自我为中心而形成的“伦理本位”的社会结构,人与人之间形成的是“差序格局”的交往纽带。
在这样的社会结构中,人们主要关心的是血亲关系网络,而对于血亲之外的社会公共领域内的事情缺少足够的参与。
但是,一个社会的构建最需要的恰恰是这种超越了简单血亲关系的交往格局,政府便承担起了维系社会生活公共领域的职责,即政府是社会公共性的最重要的承担者。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成为了养老、医疗、教育等社会公共领域的唯一承担者。
一方面,政府财政面临巨大的压力,使得养老、医疗、教育等领域的改革面临经费不足,管理缺位等诸多难题;另一方面,政府在这些领域获得了过多的控制权,不利于相关社会组织群体充分发挥能动性,参与更为广泛的社会实践,降低了管理的效率和针对性,甚至造成了一种政府管理越位的情况。
种种情况汇集到一起,就构成了现实中不和谐的情况。
因此,和谐社会建设必须打破原有的社会一元治理模式,打破政府作为社会公共性唯一承担者的地位,广泛吸收社会群体参与社会公共性建设,充分发挥各群体的积极潜能,使得社会公共性的主体朝着多元化的方向发展。
在具体事务中,政府要主动的、有选择地逐步退出一些领域,引导相关的社会群体积极地进行自我治理。
具体而言,新公共性有以下基本的内涵:1、公共性是一种描述现代政府活动基本性质的重要分析工具。
政府作为人民权力的授予者和委托权力的执行者,应按照社会的共同利益和人民的意志,从保证公民利益的基本点出发,制定与执行公共政策。
2、公共性是一种现代行政公共精神。
它包括民主的精神、法的精神、公正的精神、公共服务的精神四个方面。
3、公共性是一种现代价值理念。
它强调了政务公开和公民参与,强调公共部门运作要体现人民主权和政府行为合法性,克服追求私人利益和部门利益,强调政府行为的制度公正性。
4、公共性是一种公平与正义的社会理想。
它要求政府尽量响应公众要求,负有社会责任感,让公民有平等的参与权与机会,体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5、公共性代表着一种社会理性与法制。
把公共性作为一种理性和道德,强调公共舆论的监督和批判作用。
可见,新公共性建设的核心要求是政府对自身进行准确定位,建立一种新的“政府—社会”关系格局。
政府不能直接掌控社会群体和个人的利益和命运,要进行合理放权。
在财政权、人事权、决策权等方面给予社会更高的主体地位,政府更多的是承担起服务保障的职责,将目标集中在公共服务和社会基本建设等方面,破除原有的政治统治模式,全力打造新型的公共服务型政府模式。
2强而小的政府模式
中国改革开放取得巨大成功有一个重要的基本经验:一个强有力的政府对于提高改革效率、抵御改革带来的风险、维护社会公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东欧国家在转轨过程中曾经出现
了经济发展的严重滑坡,在社会领域也导致了民众生活水平的大幅下降,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东欧国家所实施的“休克疗法”严重损害了政府在改革中的地位,造成了社会公共性的真空,从而影响了改革的稳定进行。
而中国在改革的过程中,在面对诸如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2003年SARS等突发事件等各种危机的挑战过程中,政府从操作层面予以强有力地了回应。
而政府回应危机的最重要手段就是传统的“国家—社会”动员模式。
一方面,从中央到地方的垂直的行政系统被最大程度地调动起来;另一方面,作为国家与国民之间的最重要的连接点——单位社会更是发挥了关键作用,所有的单位都动员一切人力、物力和财力,共同应对危机给社会整体稳定和发展带来冲击。
在一个更长远的框架内来看,中国社会传统上是一种“政—商—学”一体的社会形态。
在这样的制度框架内,政府是社会治理的主导者,拥有调动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组织资源的权力;商界是社会经济事务的行为者,为社会创造大量的物质财富,维护了政治统治的稳定性;而学界则以一种入世参与的姿态成为了社会思想的源泉,同时学者还在一定程度保持了和“政—商”进行角色身份转化的通道。
三者的紧密结合形成了中国社会的精英阶层,并通过引导民众而对社会发展方向产生了明显的主导作用。
可以说,这样的制度框架是中国社会保持稳定与发展的基本结构之一,因此,建设和谐社会的多元治理结构仍然需要在一定程度内保持这个框架的延续性。
而且,建设和谐社会的多元治理结构仍然需要维持一个强有力的主导型政府。
尤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建立起主导型的强政府模式并不意味着恢复原有的政府一元化治理结构。
实际上,在“十一五”期间,中国政治改革最重要的方向就是要努力建立起“小政府——大社会”的现代政治改革框架。
一方面,政府要回归公共职能本位,即全力实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管理、社会服务”等四大职能;另一方面,要提升社会的主体地位,强调社会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义。
在全球化、信息化日益深入的今天,政府主动寻求自身改革的突破,显示了政府的一种积极进取的姿态,放弃原有的那种政府统治的传统思维模式,寻求一种具备高度灵活性又能够保证稳定性和效率的新管理方式。
小政府的改革进程实际上早已启动,在经济改革领域所出现的企业股份制改革等现象被人们形象地称为是一个“国退民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已经放弃了全权管理的大政府思维模式,很大程度上突出了市场调节的意义,实际上就是一个建设经济领域的“小政府—大市场”过程。
如今,这样的过程扩展到了更为广泛的社会领域,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改革等多领域都开始出现了改革的迹象。
这样,势必会使得整个社会的治理结构发生一次深刻的改变,即由一元化治理模式转变为多元化治理模式。
中国和谐社会建设必须拥有强政府的支持,以政府为主导,调动社会群体和个人的主动参与,这样才能建立起多元化的社会治理结构。
在这样的背景下,强政府和小政府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选择。
强政府要求改革同原有的政治传统保持必要的连贯性,小政府要求改革具有足够的灵活性甚至必要的突破。
权利对权力的监督与制衡
围绕和谐社会建设打造一个强而小的政府,凸显社会自我管理的地位,这实际上是对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了一个极为重要而又艰难的管理挑战。
这需要我们从更本质的层面理解和谐社会,理解多元社会治理结构的根本意义。
多元社会治理结构最根本的意义是调整公权力和私权利的关系。
在传统的一元化社会治理结构中,政府拥有的公权力完全控制了社会领域中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取向,最终变成了一种僵化的社会控制方式,失去了必要的灵活性。
而在多元化社会治理结构下,政府充分尊重社会团体和个人所拥有各项合法权利,利用社会法的约束和道德自律完成社会的基础性整合,禁止公权力侵犯私权利领域,保护社会不同主体的合法行为。
这样,一方面可以提高社会整体的运行效率;另一方面,可以实现社会最多数成员的自由和人权。
4、实现多元的社会治理结构要完成两个重要的工作。
第一,完善社会三大部门的平衡发展。
三大部门包括:1、政府组织,此为第一部门,又被称作公共权力领域、政治领域;2、市场或赢利组织,这是第二部门,也叫私人领域、经济领域;3、社会公益组织或非赢利性组织是第三部门,也称社会组织、公共组织。
建立多元化社会治理结构就是在政府部门外,大力发展作为市场领域的第二部门和作为狭义社会群体的第三部门,如NGO、NPO等社会组织,提高其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机制和能力。
第二,要逐步完善权力监督制约体系,在制度上减少公权力侵犯私权利的行为,建立起权力制衡的政治领导体制及公共权力结构体系。
前现代时期,公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具有高度的同一性,二者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政治国家就是公民社会,公民社会就是政治国家。
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及其所导致的社会结构的分化,公民社会逐渐获得独立存在和发展的意义,公民社会开始同政治国家相分离。
在此过程中,市场经济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市场经济造就了市民社会的主体,拓展了市民社会的活动空间,塑造了市民社会的意识形态,塑造了市民社会的自治体制,促进了适合于市民社会的法律理念和制度的形成。
但是,政府部门作为公权力的掌有者,对社会其它部门和领域始终具有扩大其权力的能力和倾向,因此只有赋予社会其它领域更多的权力,对政府的公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实现“以社会权力制约国家权力”,这样才能够更好的保障社会其它部门的发展,最终实现社会整体的和谐发展。
和谐社会的多元化社会治理的道路最终需要走向的是一种权利本位社会,而不是原有的政治权力本位社会,即最后要建立的是公民社会形态。
权利对权力的制约是公民社会的关键特征,和谐社会的多元社会治理结构为其实现提供了结构性基础。
只要能够从基本结构方面理顺确定了社会各组成部分的职责和权利,并逐步加以制度化,和谐社会的实现就指日可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