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分钟逻辑学随堂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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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师范生《逻辑学》课程课堂笔记(第二章第八节)

大学师范生《逻辑学》课程课堂笔记(第二章第八节)

第八节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一)——概念的限制与概括1.概念的限制法(书P35)它是指通过增加概念内涵以缩小概念外延,由属概念过渡到种概念的逻辑方法。

例如,阮老师课堂的拓展例子:普遍概念(大类)普遍概念(小类)单独概念女人→大学毕业的女人→能两情相悦的大学毕业的女人→最终与我结婚的能两情相悦的大学毕业的女人(结论:内涵愈多,外延愈小。

)注意:(1)概念的限制是思维重点由一般转向特殊的过程。

(2)在使用限制法时,常犯的逻辑错误有:缺少限制、多余限制、限制不当等。

限制不当的例子:大树归大队,小树归个人。

此“树”概念的限制不当,未限制其详实的大小尺寸,容易被人钻掉空子。

2.概念的概括法(书P38)它是指通过减少概念的内涵,以扩大概念的外延,由种概念过渡到属概念的逻辑方法。

例子:文学包括小说、诗歌、散文、戏剧四大类。

小说→文学→艺术→社会意识形态→社会的上层建筑注:概念的概括是思维的重点由特殊转向一般,由具体转向概括的过程,以便更深刻地认识事物的共性。

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二)——概念的定义法1.定义(书P39)(1)定义的含义:它是指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

其中,被定义项:是指被揭示内涵的概念。

记作“Ds”。

定义项:是指用以揭示被定义项内涵的概念。

记作“Dp”。

定义联项:是指联结定义项和被定义项之间的词项。

例如:等腰三角形就是有两条边相等的三角形。

其中,“等腰三角形”为被定义项;“就是”为定义联项;“有两条边相等的三角形”为定义项。

因此,我们可以把定义抽象为如右形式:Ds就是Dp2.常用的定义方法——属加种差法(书P40)即:被定义项=种差+邻近的属分析:被定义项即如“等腰三角形”,种差即如“两边相等”,邻近的属即如“三角形”。

3.定义的种类(书P41)(1)实质定义1.种类①性质定义:以对象的性质作种差的定义。

例如阮老师的课堂例子:“人”是“能够制造工具并利用工具进行生产制造的高级动物。

普通逻辑学笔记(哲学专业课程)

普通逻辑学笔记(哲学专业课程)

普通逻辑学笔记(哲学专业课程)引论第一节普通逻辑学的研究对象一、逻辑与思维逻辑:原意是指思想、理性、规律。

由于“逻辑”一词有多种词义,所以我们在读书或谈话中遇到“逻辑”一词,就要辨认它是在哪种词义上被使用。

在本书中,除个别地方特殊说明外,逻辑是指: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规律和简单逻辑方法的普通逻辑学。

形式逻辑是研究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

思维的基本形式:概念、判断、推理思维的基本特征:间接性、抽象概括性、同语言的不可分割性思维就是人脑借助于语言对客观事物间接的和抽象概括的反映。

(重要)二、普通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普通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逻辑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和一些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

研究普通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必须理解以下三方面知识思维的逻辑形式:人们的思维过程都要概念、判断和推理来承担和表现。

概念、判断和推理是思维的基本形式。

反映在概念、判断、推理中的特定对象及其属性就是思维的具体内容。

思维的具体内容各个组成部分之间赖以联系的构造方式就是思维的逻辑形式。

思维逻辑形式的基本规律:也就是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即同一律、有矛盾律、排中律。

它反映普通逻辑学所研究的全部对象的基本特征。

普通逻辑学笔记简单的逻辑方法:是反映对象的抽象同一性、确定性和单一性的逻辑方法。

普通逻辑学笔记(哲学专业课程)第二章概念(在本章节中,对于概念的理解最为重要)概念:是反映思维对象的本质属性和分子范围的思维形式。

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根据处延数量的不同区分)P24 单独概念:是反映只有一个分子的对象的概念,其外延所反映的是独一无二的对象。

普遍概念:是反映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子的对象的概念,它的外延反映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子对象组成的类。

空概念:它所反映的对象是空类,它的外延为零的概念。

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根据概念是否把对象作为集合体来反映)集合概念:是把对象作为集合体来反映的概念。

非集合概念:反映的则是一个个的人所组成的类。

正概念和负概念:(根据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否具有某种属性,来预以区分)P26 正概念:又叫肯定概念,它是反映对象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

大学师范生《逻辑学》课程课堂笔记(第三章第一节)

大学师范生《逻辑学》课程课堂笔记(第三章第一节)

第三章命题与推理概述第一节命题概述一、命题及其逻辑特征(书P59)1.命题的含义:命题是反映思维对象情况的思维形态。

例如:(1)“一切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

”此命题放映“事物”具有“一分为二的”性质。

(2)“司马迁和司马光不是同朝代人。

”此命题反映“司马迁和司马光”不具有“同朝代人”的关系。

(3)“数是量的规定性的一种抽象。

”此命题反映“数”具有“规定性的一种抽象”的性质。

2.命题有两大特征:第一,命题对思维对象情况必须有所反映,特别是肯定或否定的反映。

如上述例(1)和例(3)就是从肯定方面对思维对象作出的反映,例(2)是从否定方面作出的反映。

第二,命题对思维对象情况的反映是有真有假的。

分析:既然命题对思维对象情况必须有所反映,自然也就存在所反映的情况是否合乎实际的问题,即命题是有真有假的。

因此,凡合乎实际的命题是真命题,否则为假命题。

注:(1)命题的真、假,统称为命题的逻辑值,简称为命题的真值。

(2)“真、假”是认识论的范畴,也是逻辑学的重要范畴。

但,认识论是从主客体间的关系角度研究命题的真假,而逻辑学则只研究不同命题形式之间的真假关系,以及命题形式上的真假特征。

例如,“当S“所有S是P”与P全同或S真包含于P时”,为真;当S与P是相容关系时,“所有S不是P”假。

这便是命题在形式上的真假关系与真假特征。

二、命题与语句(书P60)注意:命题与语句是被表现者和表现者之间的关系。

语句是命题的物质外壳,命题是语句的思想内容。

命题与语句的区别在于:命题属于思维范畴,是逻辑学的研究对象;语句属于语言范畴,是语言学的研究对象。

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首先,命题是由语句表达,但并非任何语句都能表达命题。

例如,陈述句能直接表达命题,而感叹句旨在抒发某种情感,不能直接表达命题。

其次,同一命题可用不同语句来表达。

最后,不同命题可用同一语句来表达。

例如,“我想挪挪位置。

”一句既能理解为“人近视,想坐前面一点。

”也能理解为“我想从副局长升为正局长。

逻辑学笔记

逻辑学笔记

逻辑第一章绪论一、什么是逻辑:1、将“Logic”译为“逻辑”一词的是近代学者严复。

2、“逻辑”在汉语中的含义:(1)客观事物发生、发展的规律。

(2)思维的规则、规律。

(3)某种理论、观点。

(4)逻辑学或逻辑学知识。

二、逻辑简史:1、逻辑学的三大源头:(1)古希腊的形式逻辑。

(2)中国先秦时期的名辩学。

(3)印度佛教中的因明。

2、逻辑学已经或正在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逻辑学科体系,并在整个现代科学中发挥着基础学科的作用。

3、现代逻辑的科学体系:4、逻辑之父:亚里士多德:奠定以三段论为主体的词项逻辑。

5、逻辑学在近代的发展:(1)培根、弥尔:古典归纳逻辑学说。

(2)布莱尼茨:数理逻辑。

(3)康德、黑格尔。

6、中国古代逻辑:名辩学(1)邓析:“两可之说”。

(2)惠施与庄周:“濠梁之辩”。

(3)孔子:“正名论”。

(4)公孙龙:“白马非马”。

(5)韩非:“矛盾之说”。

(6)《墨经》:“名辨说”。

三、逻辑学的研究对象:1、思维的形式:(1)思维的形式,又称“思维的逻辑形式”,是指思维内容的存在方式、联系方式。

(2)思维是认识的理性阶段,具体表现形式为概念、判断、推理。

(3)思维的逻辑形式、存在方式、联系方式包括逻辑常项与逻辑变项两部分:①逻辑常项是指在某种逻辑形式中,不随思维具体内容的变化而发生变化的部分。

②逻辑变项是指在某种逻辑形式中,随着思维具体内容的变化而发生变化的部分。

③逻辑常项决定逻辑形式的性质,是区分不同逻辑形式的依据。

(4)逻辑学从真假值角度研究逻辑形式:①真假性质:一个形式在任何情况下为真,何种情况下为假的性质。

②真假关系:当一个形式为真(或假)时,另一个形式为真或假的关系。

2、逻辑规律。

3、逻辑方法。

四、逻辑学的作用:1、有助于人们准确、严密地表达和交流思想,进行有效的交际。

2、有助于培养和提高人们认识事物、把握事物规律的思维能力,运用逻辑推理,从而获得间接知识。

3、有助于识别、驳斥谬误和诡辩。

大学师范生《逻辑学》课程课堂笔记(第四章第一节一、二、)

大学师范生《逻辑学》课程课堂笔记(第四章第一节一、二、)

第四章简单命题及其推理第一节直言命题一、直言命题及其逻辑结构直言命题是直接地无条件地反映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命题。

例如:(1)所有的语言都是交流思想的工具。

(也可以是手势、眼神)(2)有的桥不是拱形的。

(3)北京是中国的首都。

(4)这个故事是生动的。

知识点梳理:1.从语言表达方式上说,上述所举的四个命题都是直来直去的陈述,因此称为直言命题。

2.从内容上说,上述所举的四个命题都是对某类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反映,所以又可叫作性质命题。

3.从结构上说,上述所举的四个命题都是对一类事物情况的反映,也称一个主项的命题。

4.每个直言命题都是由主项、谓项、联项、量项四部分组成。

在命题形式中,主、谓项是逻辑变项,联项、量项是逻辑常项。

(1)命题的主项是表示命题对象的概念,如例(1)中的“语言”,通常用“S”表示。

命题的谓项是表示命题对象具有或不具有的性质的概念,如例(1)中的“交流思想的工具”,通常用“P”来表示。

(单独概念、普遍概念,集合概念、非集合概念,正概念、负概念均可充当主项和谓项。

)主项和谓项,统称词项,也叫变项。

(2)命题的联项是联结主、谓项的概念。

联项决定命题的质。

例(1)中的“是”和例(2)中的“不是”都是联项。

“是”为肯定联项,“不是”为否定联项。

(3)命题的量项是表示命题中的主项所反映对象的数量或范围的概念。

量项决定命题的量,有全称、特称和单称之分。

例(1)中的“所有”为全称量项,例(2)中的“有的”为特称量项,例(4)中的“这个”为单称量项。

例(3)中的“北京”是个单独概念,不必加量项限制,其量项实则为单称。

综上分析,可得:例(1)是全称肯定命题,逻辑形式:“所有的S都是P。

”P S例(2)是特称否定命题,逻辑形式:“有的S不是P。

”例(3)是单称肯定命题,逻辑形式:“某个S是P。

”例(4)是单称肯定命题,逻辑形式:“某个S是P。

”5.在日常语言中,直言命题用单句中的主谓式表达。

大学师范生《逻辑学》课程课堂笔记(第四章第一节三四)

大学师范生《逻辑学》课程课堂笔记(第四章第一节三四)

大学师范生《逻辑学》课程课堂笔记(第四章第一节三四)《逻辑学》第四章简单命题及其推理三、直言命题的主、谓项周延性问题所谓直言命题的主、谓项周延性问题,是指一个命题对它的主项、谓项的外延反映情况。

一个命题的主项或谓项是周延的,是指这个命题确定地陈述了主项或谓项的全部外延;一个命题的主项或谓项是不周延的,是指这个命题没有确定地陈述主项或谓项的全部外延。

逻辑并不研究某个具体命题的内容及其主谓项是否周延,而是研究命题的一般形式,确定一些关于主谓项周延性的一般原则,以便在推理中正确使用。

下面,我们分别考察一下A、E、I、O四种命题的主谓项的周延性。

(书P75)(一)全称肯定命题的主项周延,谓项不周延。

(二)全称否定命题的主项、谓项都周延。

(三)特称肯定命题的主谓项都不周延。

(四)特称否定命题的主项不周延,谓项周延。

综上四点,列表如下:【此表考试,占四分】命题的类型 SAP SEP SIP SOP 主项周延周延不周延不周延谓项不周延周延不周延周延 SAP的周延性问题的例子:所有的等边三角形都是等角三角形。

S和P全同,主项S周延,谓项P 不周延。

S P关于直言命题的主谓项的周延性,要注意的三点:①一个脱离了具体命题的孤立概念,无所谓周延不周延。

因为前提是只在直言命题中。

②▲好好区分:要把命题对概念外延的不同陈述情况与客观事物的实际情况区分开来。

③周延性是直言命题在量的方面的基本逻辑特征。

四、主谓项分别相同的直言命题间的——对当关系(一)A、E、I、O的真假情况直言命题是直接地无条件地反映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命题。

由于任何性质总是属于一定的对象,因此,直言命题实际上反映两类客观对象之间的关系,即A、E、I、O是对现实中S类对象和P类对象之间的关系的概括反映。

实际中,S类对象和P类对象之间的关系有且仅有如下五种:全同关系、真包含于关系、真包含关系、交叉关系、全异关系。

S P PS S P S P S P 图4.1 图4.2 图4.3 图4.4 图4.5根据这些图形所表示的S与P两类对象之间的关系,我们可以确定A、E、I、O四种命题的真假情况列表如下: SAP SEP SIP SOP 全同关系真假真假真包含于关系真包含关系假假真真交叉关系假假真真全异关系假真假真真假真假(二)A、E、I、O之间的真假关系由上面A、E、I、O的真假情况表,可以看出A、E、I、O四种命题形式之间有如下四种真假关系:1.反对关系A与E之间是不能同真、可以同假的反对关系。

逻辑学课堂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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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课堂笔记逻辑学课堂笔记logic郝云青Hao Yunqing 第⼀章绪论1、“逻辑”⼀词来源于英⽂的“logic”的⾳译,源⾃希腊语(逻各斯),理性、规律之义。

2、逻辑学三⼤源流:古希腊、古中国、古印度客观规律3、逻辑三中意思思维规律形式逻辑通常“逻辑”或“逻辑学”仅仅指形式逻辑4、形式逻辑:(1)、是研究思维的形式及其规律以及简单逻辑⽅法的科学。

(2)、研究对象:⼈的理性认识。

思维通过语⾔表达,但逻辑学不是语⾔学。

(3)、基本形式:概念、判断、推理(4)、性质:⼯具性、普遍性、抽象性、⾮政治性(5)、意义:a、培养批判性思维习惯与能⼒b、思维创新的前提c、理解、论说的基础⼯具备注:1、所有的“s”都是“p”:其中“所有”和“是”是逻辑常项,s和p 是逻辑变项。

2、如果p那么q=除⾮p否则⾮q=只要p就q3、或者p或者q4、只要p才q5、“要么p要么q”不等于“或者p或者q”:前者是不相容的,后者是相容的。

第⼆章概念第⼀节概述1、对象的属性:是指对象的性质的对象间的关系的统称。

(1)、本质属性:是⼀类对象共同具有,且仅为该类对象所具有的属性。

(2)、偶有属性:仅为其中部分成员所具有的属性。

(3)、固有属性:是该类对象全部成员所具有的属性。

2、概念与语词的关系:(1)、区别: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容,是抽象的思想形态;语词是概念的存在形式,是具体的物质形态。

(2)、联系:任何概念都由语词表达,但有的语词不表达概念;在不同的语境下,同⼀概念可由不同的语词表达,同⼀语词也可表达不同的概念。

1抽象的(是什么样的):质2、外延:概念对事物范围的反应:量3第⼆节概念的种类1、普遍概念:概念外延包含的分⼦多于⼀个。

(例:⾃然数、国家)2、单独概念:概念外延包含⼀个分⼦。

(可以是专名表⽰:中国;也可以是摹状词:世界上⼈⼝最多的国家)3、空概念:概念外延布不包含分⼦。

(例:永动机、孙悟空)1、实体概念:概念反映的对象是实体。

十五分钟逻辑学系列之二——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

十五分钟逻辑学系列之二——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

⼗五分钟逻辑学系列之⼆——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1.概述思维具有三种基本⼼时:概念、判断、推理。

三种基本的形式有共性也有特性。

共性就是这三种基本形式都存在这共同的思维规则,即同⼀律、⽭盾律、排中律。

2.同⼀律同⼀律在逻辑学中尤为重要。

同⼀律是地基的第⼀块砖,⽭盾律和排中律都是从同⼀律中得出来的。

同⼀律:在同⼀个思维中,每⼀思想与其⾃⾝必须保持同⼀(内涵和外延必须保持⼀致)。

通俗地讲,同⼀律就是说话不能含糊其辞,必须⼀是⼀,⼆是⼆;必须丁是丁,卯是卯。

不能把不同的东西当成同⼀个东西看待,也不能把同⼀个东西当成不同的东西对待。

对同⼀个东西有不同的理解。

将⼀个字、⼀个词、⼀段话、⼀篇⽂章有着不同的理解,违反了同⼀律。

我的理解:同⼀律本质上就是要求确定性。

逻辑追求的是确定性。

正是同⼀律保证了思维的确定性。

⼈的情感系统、理性思维系统追求的都是确定性,确定性能给⼈带来安全感。

-------------------------------------------------------------------违反同⼀律的⾏为,如果是⽆意的,就是混淆概念;如果是有意的,就是偷换概念。

直觉和常识与科学相冲突的时候,科学总是⿎励⼈们抛弃直觉和常识,去相信科学。

时⾄今⽇,科学依然是⼈们所找到的认识事物的最好⼯具。

⽽科学是基于逻辑学的,逻辑学作为整个现代社会认识事物的⽅法论的基础地位,⾄今不能动摇。

为什么说逻辑是思维的规律?逻辑仅仅是⼈的思维中存在的规律,客观事物本⾝不存在着什么同⼀律。

【笛卡尔——“⼼⽆⼆物” 王阳明——“⼼⽆外物”】唯物和唯⼼3.⽭盾律3.1 什么是⽭盾律?在同⼀思维过程中,⼀个思想及其否定不能都是真的,必有⼀假。

通俗地讲,在同⼀确定的前提下,⼀个⼈的⾔⾏不能既表达⼀种肯定,⼜否定了这种肯定,⼆者只能只能选择⼀个。

⽭盾律 = 不允许⾃相⽭盾⽭盾律是思维的规律,与事实如何⽆关(也就是说,客观事物⽆所谓⽭盾),与动机如何⽆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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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钟逻辑学随堂笔记
第一章
●矛盾研究的对象:人类的思维—揭示人脑四维的规律(这个过程叫推理)—研究思维的
规律的学科
●逻辑学的语言模式:因为...所以;只要...就;如果...那么;只要...才(语句结构)
●将语句结构与内容分开来看,逻辑学只判断语言结构是否正确,不判断内容的正确性。

这点很重要!
●逻辑追求的是确定性:①从确定的前提②得出确定的结果重点!
●循环定义是无效定义,犯的错误从不确定得出确定。

第二章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
1.概述
∙逻辑的基本形式:概念、判断、推理。

共性: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
∙逻辑学三种基本规律: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
2.同一律: A就是A 或者A等于A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与其自身必须保持一致(说话不能含糊其词)不能把不同的东西看成同一个东西,也不能把同一个东西看成不同的东西。

3. 矛盾律
3.1 ①直接判定导致的矛盾:这是苹果,这不是苹果。

违反了逻辑学的矛盾律。

即肯定了一个东西,又否定了这种肯定。

②简介推论导致的矛盾:比如,关于上帝是万能的。

例子。

(由一个前提,推导出两个矛盾的结论。

)这也是错误的。

上帝是万能的,推导出自相矛盾的结论。

3.2 前后句的两词意义相反,后句没有名词。

例:人的认识是有限的,又是无限的。

这句话就违反矛盾律。

不能对同一事物即进行了一个肯定,同时又否定了这种肯定。

3.3 辩证法是与逻辑学相悖的。

辩证法是判断、假设、如果,这些不确定的前提去推导出主观想要的结果。

违反逻辑学
3.4 中国人看问题把情感体验放在第一位。

追求情感体验的一致性,强调调和、折中、中庸。

有易经的影响。

中国文化注重:相符相融、相反相成、指端取中、过犹不及的辩证理性。

③悖论:由这一判断的真,得出他是假的;或,由这一判断的假,得出他是真的。

存在前提和结果的互为因果,悖论就出现了。

“我将被绞死”or"我将被砍头"。

的例子。

前提的具体内容,也包括评判的标准,也必须在下结论之前是确定的。

矛盾追求的是确定性。

矛盾路要求在同一前提下不能自我否定,这个前提也同样必须是确定的。

前提不同,没有理由就认为两个想法的结论就违反了矛盾律。

可以由两个不同的前提推导出两个不同的结论,这是正确的。

例,我昨天说不去北京,(那是基于昨天的情况作出的判断)今天,情况变了,我打算去北京了。

这不是悖论。

①-③,矛盾的三种错误语句形式
4.排中律
A与非A 总有一个条件是正确的。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为矛盾的思想不能同假,必有一真。

A或者非A。

鬼这个东西说有也不对,说没有也对。

这句话是正确的。

例:鬼这个东西说有也对,说没有也也对。

违反排中律!
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
排中律针对的两个观点是矛盾的,这两个观点不能都否定,而是必选其一。

不能都否定掉。

三者的关系:三者等价,公式:同一律A=A;矛盾律A不等于非A;排中律公式:A或者非A。

5.充足律
充足理由律,因果律叫充足律。

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有其充足的根据,任何事物都不能自我解释,没有什么事物是其自身存在的原因。

在语句上表现为:“因为......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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