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儿童的现状及救助措施
社会实践报告了解城市流浪儿童的生活现状与保护措施

社会实践报告了解城市流浪儿童的生活现状与保护措施社会实践报告:了解城市流浪儿童的生活现状与保护措施摘要:本报告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深入了解了城市流浪儿童的生活现状与面临的困境。
结合相关数据和真实案例,探讨了流浪儿童保护的重要性,并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案。
通过这次实践活动,我们希望引起社会各界对流浪儿童问题的关注,并推动相关机构和个人采取积极行动,共同保护这些弱势群体的权益。
引言:城市流浪儿童是指因家庭问题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得到正常照顾和教育的儿童,他们被迫在城市的大街小巷流连忘返,面临着无家可归、失学、饥寒交迫、被虐待等种种困境。
对于这个社会问题的深入调查和了解,对于保障儿童权益和社会稳定至关重要。
一、流浪儿童的生活现状根据我所参加的实践活动以及与流浪儿童进行的访谈,我了解到了以下生活现状:1. 日常生活困境:流浪儿童生活在艰苦的环境中,无家可归,过着流浪的生活。
他们面临着缺乏稳定的住所、饮食不足、缺乏适当的卫生条件以及良好的医疗保健等问题。
2. 教育问题:由于没有固定的居住地和家庭背景的限制,流浪儿童很难接受正规的教育。
他们缺乏学习机会和适当的学习环境,这对他们未来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3. 心理健康:流浪儿童长期处于边缘化状态,缺乏安全感和情感支持。
面对各种困难和压力,他们容易出现心理问题,如焦虑、抑郁和自卑等。
4. 社会边缘化:缺乏正常的家庭和社会支持,流浪儿童容易陷入不良习惯和社会问题的泥淖,比如青少年犯罪、吸毒和卖淫等。
二、流浪儿童保护的重要性流浪儿童是社会中最脆弱的群体之一,他们是社会进步与平等的重要标志。
保护流浪儿童的权益具有以下重要性:1. 人权保护:流浪儿童同样享有基本的人权,包括生存权、教育权和健康权等。
保障他们的权益,符合人道主义和社会公正的原则。
2. 社会稳定:流浪儿童问题的存在容易导致社会不稳定,他们易受社会问题和犯罪的影响,如果不加以保护和救助,可能成为社会的危险因素。
3. 国家发展:培养和保护新一代是国家发展的基础,流浪儿童作为未来社会的一部分,他们的健康成长和教育问题是国家未来发展的重要因素。
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救助问题及对策

政策执行不到位
在一些地区,生活救助政策的执行 力度不够,导致政策效果不佳。
社会力量参与不足
民间组织和社会力量的参与程度还 有待提高,以便更广泛地帮助留守 儿童。
03
对策一:完善政策体系
制定专门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救助政策
政策目标
确保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 生活需求得到满足,提高 其生活水平。
政策内容
详细描述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家长的文化素质和家庭教育 观念,增强他们在家庭教育中应对各种问题的能力。
开展社会教育,提高农村留守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总结词
开展社会教育,提高农村留守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是 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救助问题的必要手段。
详细描述
通过开展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等方面的社会教育 ,提高农村留守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增强他们在面 对各种问题时的应对能力。
• 现有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救助问题的现状和原因分析上,而对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途径和政策 效果评估方面的研究相对较少。
• 在研究方法和数据方面,需要更加严谨和科学的研究设计,以提高研究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 在政策制定和实践方面,需要更加注重实际效果和可持续性,避免政策和实践的脱节。 • 在未来研究中,需要更加注重农村留守儿童生活救助问题的复杂性和长期性,从多个角度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
招募志愿者
通过媒体、社交平台等途径招募热心公益的志愿 者,为留守儿童提供关心和帮助。
培训志愿者
为志愿者提供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服务能力和 素质,确保服务质量。
志愿服务内容
组织志愿者为留守儿童提供心理疏导、学业辅导 、家庭访问等服务。
开展多样化的志愿服务活动
关心关爱留守儿童残疾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具体措施

关心关爱留守儿童残疾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具体措施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是社会责任的一部分,在面对留守儿童、残疾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时,我们可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首先,加强政府扶持。
政府应设立专门的部门或机构,负责特殊群体的关怀和救助工作。
建立完善的政策体系,制定法律法规,确保特殊群体的基本权益。
增加财政投入,提供充足的经费支持,用于改善特殊儿童的生活条件、教育和医疗条件等。
同时,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确保政策的落实和效果。
其次,加强公共服务体系。
完善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和流浪儿童的公共服务机构和设施,例如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中心、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和流浪儿童收容所等。
提供全面的服务,包括心理辅导、教育培训、医疗救助和社会融入等,确保他们得到全方位的关爱和照顾。
此外,加强社会组织参与。
鼓励社会各界组织和机构参与特殊儿童的关爱工作,在经济和资源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
例如,鼓励企事业单位设立专项基金,用于特殊儿童教育援助和生活救助。
同时,联合家庭、学校、社区等力量,形成多元化的关爱网络,共同为特殊儿童提供支持和帮助。
此外,加强社会意识和宣传教育。
通过广告、宣传报道等渠道,引起广大公众对特殊儿童的关注和关心。
举办相关的主题活动和论坛,促进社会舆论的引导和共识形成。
推动媒体、学校等教育机构普及特殊儿童的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培养社会成员对特殊儿童的尊重和关爱意识。
最后,加强家庭教育和关爱。
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学校,父母应增强责任感,关注特殊儿童的个性发展和心理健康。
提供温暖和稳定的家庭环境,建立亲密的亲子关系。
与学校和社区配合,共同培养特殊儿童的学习能力和社交能力。
总之,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标志。
政府、社会组织、家庭和个人都应该发挥积极的作用,共同关注特殊儿童的需求和权益。
通过政策扶持、公共服务、社会参与和教育宣传等多种手段,以确保特殊儿童获得平等的机会和尊重的人权。
只有社会大家庭的每一个成员都能够参与其中,特殊儿童才能实现真正的幸福和成长。
2023年救助流浪青少年实施方案

2023年救助流浪青少年实施方案救助流浪青少年是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的重大问题。
流浪青少年无家可归,生活在艰难的环境中,缺乏基本的生活保障和教育机会,容易陷入犯罪等不良行为中。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特制定2023年救助流浪青少年实施方案,以期提供全面的援助与支持,帮助这些青少年重新回归社会,并在未来的发展中获得良好的机会和条件。
一、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对于无家可归的流浪青少年,首要任务是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在2023年实施方案中,我们将建立流浪青少年救助站,为他们提供食宿等基本生活保障,确保他们能够过上相对稳定和安全的生活。
救助站将提供丰富的膳食计划,并提供基本的床位、洗澡和卫生设施,以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
二、提供心理和情感支持流浪青少年在长时间的孤独和困境中往往心理承受能力较弱,很容易产生自卑、沮丧、焦虑等心理问题。
因此,在实施方案中,我们将设立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团队,为这些青少年提供心理辅导和情感支持。
通过开展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活动,帮助他们重建自信,树立积极的心态,积极应对生活中的困难和挫折。
三、提供教育机会与职业培训教育是流浪青少年重新融入社会的关键环节。
我们将提供多种形式的教育机会,包括基础教育、职业培训等。
对于年龄在适龄教育范围内的流浪青少年,我们将推动他们重新进入学校学习,提供学费和学杂费的资助。
对于已经超龄的流浪青少年,我们将提供职业培训,培养他们的技能和能力,帮助他们就业创业,并为他们提供就业的机会。
四、加强家庭帮扶和重建家庭是青少年成长发展的最重要支持系统。
在流浪青少年救助过程中,我们将重视家庭帮扶和家庭重建工作。
通过建立家庭援助中心,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社会援助、心理咨询、法律咨询等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和问题,重建健康和和谐的家庭环境。
同时,我们也将加强流浪青少年与家庭之间的联系和沟通,以促进家庭关系的重建和修复。
五、加强社会各界合作与参与救助流浪青少年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界力量的共同参与与合作。
流浪儿童的现状及救助措施

小议流浪儿童的现状及救助措施(一)流浪儿童的现状都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但并不是所有的花朵都幸福地生活在阳光雨露下,如今游荡在城市之中、出没于街头巷尾的流浪儿童便是一例。
所谓流浪儿童,是指年龄在18岁以下,脱离了家庭和离开监护人的看护,流落到社会上超过24小时,失去基本生存和可靠保障而陷入困境的少年和儿童。
近几年来,中国城市流浪儿童日益增多。
据民政部门统计,目前全国约有15万人次的流浪儿童,加上随父母外出打工的街童,实际人数可能远远超过30万人。
他们绝大部分是文盲或只有小学文化程度。
年龄多在10岁至15岁,大多数来自经济落后的地区,尤其是农村。
这些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儿童,离开家庭或监护人,流落社会。
他们中的大多数生活没有保障,更无法享受义务教育和计划免疫。
疾病、饥饿给他们的身心健康和生存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孩子还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代表伍德琛博士说,从世界范围来看,导致儿童流浪街头的突出原因是贫穷、家庭的解体和暴力。
在中国,近年来经济的迅速发展推动了社会不断进步,但迅速转型的社会给家庭和个体也带来巨大的压力,比如不断拉大的贫富差距、持续攀升的离婚率,这些都不断把孩子由家庭推向街头。
从我国目前的现状来看,家庭、教育、社会等是导致儿童出外流浪的主要原因。
家庭因素排第一位,其中包括家庭解体和家庭教育失当或虐待儿童等。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社会工作与管理系教师薛在兴认为,短视行为导致父母不想让孩子读书。
尽管教育部三令五申,可各地还有不同程度的对外来儿童加收借读费等违规行为,这也是把随父母外出务工的儿童变成流浪儿童的重要因素。
对于如何解决流浪儿童的救助问题,最近几年我国在流浪儿童救助方面也探索出了一系列新的途径和方法。
专家建议,要从生活救助、心理矫治、针对性进行文化与技能教育以及改变现行救助制度4方面着手,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流浪儿童救助问题。
目前,我国的救助机构主要是从生活生存保障方面做工作。
留守儿童帮扶措施

留守儿童帮扶措施留守儿童是指由于父母长期在外地务工或其他原因导致长期独自留在农村家中的儿童。
他们缺乏家庭关爱和监护,容易在心理和行为上出现问题,亟需社会帮助和关爱。
为了保障这些留守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政府和社会应该采取一系列帮扶措施,帮助他们融入社会生活,拥有更好的未来。
一、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要有效帮扶留守儿童,首先需要建立健全的社区服务体系。
政府可以加大对社区服务中心的投入力度,提供更多的课后辅导、心理咨询、文体活动等服务,让留守儿童有一个可以信赖和依靠的地方。
此外,社会各界也可以积极参与志愿活动,为留守儿童提供更多的关爱和帮助。
二、加强学校支持和关怀学校是留守儿童学习和成长的重要场所,应该加强学校对留守儿童的支持和关怀。
学校可以设立专门的留守儿童辅导员,建立留守儿童关爱小组,定期进行关爱和教育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促进他们身心健康的发展。
三、加强家庭教育和家庭支持留守儿童的家庭状况往往较为薄弱,缺乏父母的爱和教育。
因此,政府和社会应该加强对这些留守儿童家庭的支持和帮助。
可以通过开展家庭教育培训、提供家庭经济援助等方式,帮助留守儿童的父母更好地履行教育、监护和关爱责任,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四、建立留守儿童信息记录和帮扶机制为了更好地了解留守儿童的基本信息和需求,可以建立健全的信息记录和帮扶机制。
政府可以建立统一的留守儿童信息数据库,定期对留守儿童进行摸底排查,并根据他们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帮扶计划,全面关爱他们的成长。
五、加强跨部门合作和社会资源整合留守儿童问题需要政府、学校、社会组织等多方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留守儿童帮扶工作取得更好的效果。
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合作机制建设,充分整合社会资源,共同为留守儿童提供更为全面和有效的支持和帮助。
在中国,留守儿童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共同为留守儿童提供更多的帮扶和关爱。
希望政府、学校、社会组织和广大志愿者积极参与其中,共同创造一个更加美好、和谐的未来,让每一个留守儿童都能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和关爱。
中国流浪儿童社会救助现状和优化措施

中国流浪儿童社会救助现状和优化措施中国流浪儿童社会救助现状和优化措施本文关键词:中国,社会救助,现状,流浪,优化中国流浪儿童社会救助现状和优化措施本文简介:摘要:随着我国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流浪儿童社会救助问题成为当下政府及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但由于资金、人力等方面的短缺使流浪儿童无法得以真正的回归,社会救助也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当前出现的诸多难题使找到相应的解决方案刻不容缓。
流浪儿童救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给予高度重视并联手做中国流浪儿童社会救助现状和优化措施本文内容:摘要:随着我国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 流浪儿童社会救助问题成为当下政府及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但由于资金、人力等方面的短缺使流浪儿童无法得以真正的回归, 社会救助也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当前出现的诸多难题使找到相应的解决方案刻不容缓。
流浪儿童救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需要全社会给予高度重视并联手做出努力, 故本文通过对1990年至20xx年间我国出台的有关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的政策的研究及对我国流浪儿童社会救助现状的分析, 深入研究了我国在流浪儿童社会救助方面的问题及其原因, 随即从我国法律、政策以及多元化救助体系 (政府、NGO和社区救助) 等多个领域进行了仔细研究以得出实效性的对策, 力求以此为我国的流浪儿童社会救助献出一份力量。
这不仅对践行我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重要意义, 而且有利于进一步实现我国在20xx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关键词:流浪儿童; 社会救助;改革开放以来, 农民工进城以及人口迁徙等情况的增加, 使其子女被动成为留守儿童或流动儿童, 这在一定程度导致了流浪儿童数量的增加。
另外, 经济贫困、社会不法分子的诱拐等多种因素导致流浪儿童现象的产生。
流浪儿童问题日渐凸显, 逐渐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据民政部门统计, 全世界共有1000万流浪儿童, 我国大概是100万---150万。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的六大对策建议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的六大对策建议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生活于社会的最底层,他们风餐露宿、缺少关爱,时刻面临各种疾病和安全的威胁,甚至沦为乞讨的工具,其生存权、受教育权与发展权遭到漠视,这表明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救助与权益保护问题的严重性和任务的艰巨性,客观上需要政府和社会力量对这类人员进行分类救助和干预,在公民权利和社会秩序中寻找某种平衡。
对此,应采取预防和救助相结合的方针。
一方面从源头治理,减少未成年人外出流浪;一方面加强救助保护工作,努力实现应救尽救。
统一认识,增强紧迫性现在减少一名流浪儿,将来就可能多一名合格公民;现在建一所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中心,将来就可能少建一座监狱。
各级领导应转变观念,站在关心祖国未来、体现执政为民、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预防未成年人外出流浪和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守土安民的责任,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切实做好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
外出流浪未成年人较多的地方政府应以预防为主,明确各方面的责任,建立必要的通报、检查、督办制度,重点做好集中外出流浪地区和多次外出流浪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工作,有效防止未成年人外出流浪。
中心城市应以大局为重,多承担一些社会责任和社会管理成本,以救助保护为主。
要对救助工作进行整体规划和部署,建立以救助中心为平台,以社区救助网点为依托,以社会联动救助为补充的救助体系,形成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的长效机制。
完善法律制度,保障未成年人权益要以立法形式对未成年乞讨者实行“强制性”救助。
《救助管理办法》规定,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采取“自愿原则”;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明确指出:公安机关、公共场所管理人员等发现未成年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引导、护送到临时救助场所,但规定流浪乞讨儿童只有在单独乞讨的情况下才会被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送往未成年人救助场所。
而对于以家庭为组织、以亲人为名义控制未成人乞讨的行为,目前从法律上难以进行有效的鉴别与控制,这是当前对未成年乞讨者实施救助与权益保障的法律盲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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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流浪儿童的现状及救助措施
(一)流浪儿童的现状
都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但并不是所有的花朵都幸福地生活在阳光雨露下,如今游荡在城市之中、出没于街头巷尾的流浪儿童便是一例。
所谓流浪儿童,是指年龄在18岁以下,脱离了家庭和离开监护人的看护,流落到社会上超过24小时,失去基本生存和可靠保障而陷入困境的少年和儿童。
近几年来,中国城市流浪儿童日益增多。
据民政部门统计,目前全国约有15万人次的流浪儿童,加上随父母外出打工的街童,实际人数可能远远超过30万人。
他们绝大部分是文盲或只有小学文化程度。
年龄多在10岁至15岁,大多数来自经济落后的地区,尤其是农村。
这些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儿童,离开家庭或监护人,流落社会。
他们中的大多数生活没有保障,更无法享受义务教育和计划免疫。
疾病、饥饿给他们的身心健康和生存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孩子还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代表伍德琛博士说,从世界范围来看,导致儿童流浪街头的突出原因是贫穷、家庭的解体和暴力。
在中国,近年来经济的迅速发展推动了社会不断进步,但迅速转型的社会给家庭和个体也带来巨大的压力,比如不断拉大的贫富差距、持续攀升的离婚率,这些都不断把孩子由家庭推向街头。
从我国目前的现状来看,家庭、教育、社会等是导致儿童出外流浪的主要原因。
家庭因素排第一位,其中包括家庭解体和家庭教育失当或虐待儿童等。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社会工作与管理系教师薛在兴认为,短视行为导致父母不想让孩子读书。
尽管教育部三令五申,可各地还有不同程度的对外来儿童加收借读费等违规行为,这也是把随父母外出务工的儿童变成流浪儿童的重要因素。
对于如何解决流浪儿童的救助问题,最近几年我国在流浪儿童救助方面也探索出了一系列新的途径和方法。
专家建议,要从生活救助、心理矫治、针对性进行文化与技能教育以及改变现行救助制度4方面着手,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流浪儿童救助问题。
目前,我国的救助机构主要是从生活生存保障方面做工作。
此种救助的局限性已被注意到,近几年儿童救助机构探索出的“类家庭”、“大房子”,即把流浪儿童集于一处,安排专职“父母”照顾等救助办法,注重从生活到行为习惯到心理上各方面着手使流浪儿童回归主流社会。
但由于流浪儿童救助牵涉司法、公安、民政、教育等多个部门,各方各自为政,无法形成合力。
因此,笔者认为成立集儿童救助机构、儿童福利院、工读学校等功能于一身的流浪儿童救助机构非常有必要。
对流浪儿童进行救助保护是政府、家庭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为救助保护流浪儿童提供了新的理念。
这一办法改变了以往的收容遣送制度,取而代之的是建立在自愿基础上的救助。
在实践过程中各地也探索了一些新的方法,并收到了积极效果。
但是,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也表明,必须从法律制度建设的高度去认识和面对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问题,以使救助保护工作有章可循,更好地达到救助、保护、教育的目的。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的王思斌认为,要达到此目的,必须在流浪儿童救助保护领域引入社会工作专业制度。
(二)救助措施
在救助流浪儿童方面,笔者收集了专家们的五种建议:
1、现在,在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方面遇到的问题包括:如何尽快接触流浪儿童并对其实施救助,如何对不同类型的流动儿童进行甄别并实施与之相适应的
救助,如何立足流浪儿童的长远生活将他们转移出救助机构,等等。
尽快接触流浪儿童,使他们自愿地接受救助是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第一个环节。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规定:救助工作要体现自愿原则,这当然包括儿童。
可是,从流浪儿童的一般情况来看,他们缺少社会知识,缺少与政府机构(包括救助管理机构)打交道的经验,多数并没有认真思考过自己今后的生活问题,再加上他们多数受到不良家庭关系的伤害,所以他们主动求助的观念并不强。
这就引发了问题:如果只是遵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式化地去处理流浪儿童的救助问题,那么,执行该项政策的机构的行为就主要是为流浪儿童接受救助提供条件和坐等在机构内实施救助。
显然,这种对成年人适宜的救助办法,适用于未成年人就有明显不足之处。
如何弥补这一不足?需要新的制度化的方法。
面对我国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系统的能力建设。
除了制定针对流浪儿童的更具体的法律和政策,完善救助保护系统之外,重要的是要将社会工作制度引入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领域。
因为现在主要针对成年人的救助管理办法并不完全符合对流浪儿童进行救助保护的要求。
为了保护儿童、帮助他们走上健康发展之路,现有的救助管理工作需要向前、向后延伸,在机构之内则要向纵深发展。
这包括不是坐等流浪儿童自愿上门求助,而应该到社会上去寻找那些流浪儿童;不是简单地劝说流浪儿童要他们进入救助站,而是要让流浪儿童信任工作人员,主动地、也可以是尝试性地到救助站接受救助服务和保护;在服务机构内,不是简单地为了尽快把流浪儿童转移出去(包括送还给其父母和监护人)而把在救助站期间作为等待转送的时间,而是要用服务真正去帮助他们、感化他们、促进他们转化和成长。
在国际上,对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基本上属于社会工作,在救助保护流浪儿童领域开展社会工作,或者将社会工作制度引入该领域,是当今我国救助保护流浪儿童工作的要求。
实际上,部分国内机构已取得的成功经验正是引入社会工作的有效性的显示。
2、目前,我国对流浪儿童的救助还是以寻找到他的家庭并帮助其返家为主。
这种做法对有的家庭(孩子不慎走失或者在家里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拐卖)是有效的,但对大多数家庭(孩子受虐待出走或者家庭支持下的流浪乞讨)而言,要么结果是流浪儿童从“自由而艰难的外部世界”回到“痛苦无边的火炕”,要么是流浪儿童再次逃跑。
所以,在帮助流浪儿童返家的时候,首先要调查清楚儿童家庭的状况,只有确定家庭对儿童来说安全的时候,才可以将他送回家;对于那些不适宜流浪儿童继续生活在其中的家庭,则应该剥夺其抚养权。
3、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中,虽然有对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相关条款,但这些条款只对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有关救助保护流浪儿童的具体规定,操作性也不强。
要做好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当务之急,就是要出台一部针对流浪儿童的特点,能对流浪儿童实施有效救助保护的法律法规。
这一法律法规应明确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的性质与功能,同时要对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的管理以及对流浪儿童的监护、教育、医疗、送返、安置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4、要从源头上解决流浪儿童问题,就要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保护行政执法监督系统,依法监督家庭、社区和学校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情况。
一旦发现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现象,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如:家庭中止孩子学业,要依据义务教育法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罚,如罚款;因家庭暴力对未成年人造成伤害,并迫使其离家外出流浪的,对施暴者必须绳之以法;学校违反义务教育
法,因体罚、歧视、侮辱学生造成学生被迫辍学并外出流浪的,学校上级行政管理机构必须对其进行干预,责令其改正,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5、目前对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重点之一就是在保证流浪儿童能吃饱穿暖的同时,还要解决他们的教育问题,这是解决流浪儿童问题的治本之法。
只有接受教育,孩子们将来才有出路,也才能避免再次流浪。
流浪儿童和其他孩子一样,也是祖国的未来。
帮助他们拥有更美好的未来是社会各界特别是我们这些社会工作者的责任。
相信在法律日益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逐步完善、社会各方面高度重视之后,流浪儿童问题最终将得以解决。
每一朵祖国的花朵都会沐浴在爱的阳光下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