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现行有效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目录(2014年7月)》
公安部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01.04.05•【文号】公通字[2001]16号•【施行日期】2001.04.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公安部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公通字[200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安:公安部经对现行有关规范性文件认真清理,并征得有关文件联签单位同意,现决定对79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二○○一年四月五日附件: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一、治安管理1、公安部关于转业军人落户问题的通知([53]公治字第85号1953年5月26日)2、公安部复未领迁移证迁出的居民是否补办迁移问题([54]公治字5号1954年1月12日)3、公安部关于地方人民委员会成立后户口薄、册、章、证的使用问题的通知([55]公治字91号1955年5月3日)4、公安部为启用新的户口专用章及迁移证的通知([56]公治字第7号1956年2月6日)5、公安部关于当前建立与健全农村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问题的通知([56]公治字第297号1956年12月22日)6、公安部关于解决临时工、预约工户口问题的补充通知([57]公治字第192号1957年7月8日)7、公安部关于规定农业合作社户口薄项目的通知(1958年1月18日)8、公安部关于解决紧缩城市人口和动员职工家属还乡生产工作中的户口迁移问题的通知([58]公治字第32号1958年1月31日)9、公安部关于结合普选建立、健全户口登记工作的通知((58)公治字第61号1958年2月28日)10、公安部关于贯彻中央有关制止农村劳动力盲目外流的指示的紧急通知((59)公治字第092号1959年3月26日)11、公安部关于严肃对待和认真处理户口迁移问题的通知(公发(61)55号1961年5月6日)12、公安部关于各地清理出来的三类人员不要放回上海的通知(公发(61)91号1961年8月21日)13、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问题的通知(公发(62)37号1962年4月17日)14、公安部关于在人口普查结束后加强户口管理工作的通知((64)公发(治)419号1964年7月15日)15、公安部关于因公出国人员注销和恢复户口问题的复函(公发[1972]45号1972年10月30日)16、公安部关于取消户口迁移证收工本费的通知(公发[1975]32号1975年9月15日)17、公安部关于加强内部保卫工作的通知(公发[1978]72号1978年9月25日)18、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内保机构的通知(公发[1979]40号1979年3月10日)19、公安部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1981年2月15日)20、公安部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及其人员办理枪支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81]公发(治)68号1981年5月9日)21、公安部关于建立经济民警管理机构的通知([81]公发(经)117号1981年7月31日)22、公安部关于对《户口登记簿》、《户口簿》改革的通知([81]公发(治)105号1981年8月20日)23、公安部关于入出境人员携带枪支、弹药管理规则(试行)([82]公发(边)95号1982年7月7日)24、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的通知([84]公发(治)177号1984年11月3日)25、公安部关于查破和处理治安案件的通知([84]公发(治)186号1984年11月22日)26、公安部关于做好企事业公安机构组建工作的通知([85]公(保)字84号1985年6月4日)27、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不再干预麻将、纸牌的制造、销售问题的通知([85]公(治)字186号1985年10月16日)28、公安部关于全部销毁淫秽物品的通知([85]公(治)字209号1985年12月30日)29、公安部关于全国经济民警统一佩戴人民警察新式帽徽的通知([87]公(保)字1号1987年1月2日)30、公安部关于设在企事业单位的公安机构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几个问题的通知([87]公发19号1987年3月14日)31、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和保卫部门枪支管理规定》的通知([87]公发33号1987年8月22日)32、公安部关于执行《公安机关和保卫部门枪支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87]公(治)字76号1987年8月27日)33、公安部关于给保卫干部、经济民警配备电警棍的批复([88]公(保)字3号1988年1月12日)34、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的通知([88]公(治)字111号1988年11月7日)35、公安部转发北京市公安局《关于控制外地人员携带抢支弹药进京的报告》的通知([89]公(治)字43号1989年4月20日)36、公安部关于加强经济民警臂章管理的通知(公保[1990]66号1990年9月20日)37、公安部关于对查禁淫药工作有关问题的批复(公治[1992]221号1992年4月3日)38、公安部关于各地不要出台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公治[1993]0985号1993年12月24日)39、关于以营利为目的的手淫、口淫等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批复(公复字[1995]6号1995年8月10日)40、公安部关于继续抓好清理整顿保安服务公司工作的紧急通知(公治[1998]914号1998年10月14日)二、消防管理41、消防器材生产行业技术引进项目管理暂行办法(1987年11月1日公安部印发)42、消防器材生产行业新产品开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1987年11月1日公安部印发)43、消防器材生产行业技术改造项目管理暂行办法(1987年11月1日公安部印发)44、公安部关于加强固定灭火系统设备和零部件、灭火剂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的通知(公通字[1990]109号1990年1月19日)45、公安部关于公安部中国消防器材公司改为公安部消防器材管理办公室的通知(公通字[1991]15号1991年1月26日)46、公安部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共消防安全的通告》的通知(公通字[1995]27号1995年3月24日)三、计算机管理47、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利用计算机技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公通字[1995]31号1995年4月5日)48、公安部关于对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备案工作的通知(公通字[1996]8号1996年1月29日)49、公安部关于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的通知(公算[1998]95号1998年4月10日)四、监所管理50、公安部关于地辖市和县看守所配发五功能四功能控制台的补充通知([84]公发(审)74号1984年5月8日)五、交通管理51、交通警察执勤规定(试行)([88]公(交管)字第84号印发1988年9月19日)52、公安部关于巡警在巡逻中能否纠正交通违章的批复(公复字[1993]8号1993年8月25日)六、劳动教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53、公安部关于劳教分子外逃时间是否计入劳教期限之内等问题的答复([63]公发(劳)字第124号1963年2月21日)54、公安部关于劳教分子在公安机关被收容审查的时间应折抵劳教期限的通知(公发[1979]90号 1979年6月23日)55、公安部关于县、镇收容劳动教养和地区举办劳动教养场所问题的批复([80]公发(教)137号 1980年7月31日)56、公安部关于对有轻微犯罪行为、不够刑事处分的劳改犯刑满释放时可否直接送劳动教养问题的批复([81]公发(劳)109号 1981年7月20日)57、公安部关于收容劳动教养人员年龄问题的通知([81]公发(教)168号 1981年11月30日)58、公安部关于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中有关劳教方面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81]公发(教)172号 1981年12月9日)59、公安部关于北京市公安机关公开处理向外国人强行兑换外汇券案的通报([85]公(刑)字81号 1985年6月3日)60、公安部对陕西省公安厅《关于在集中打击破坏水利电力设施犯罪的斗争中拟对一批农村犯罪分子实行劳动教养的请示》的批复([85]公(研)字158号 1985年9月3日)61、公安部关于对非法倒卖各种票证而又屡教不改的违法分子给予收容劳动教养的批复([88]公(刑)字119号 1988年12月9日)62、公安部对劳教案件中损害赔偿问题的复函(公五发[89]0324号 1989年3月16日)63、公安部关于消防监督机构是否具有行政诉讼主体资格及有关问题的批复(公复字[1990]15号 1990年11月9日)64、公安部转发山东省公安厅《关于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中应当注意和掌握的几个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公通字[1991]63号 1991年8月14日)65、公安部关于复议治安申诉案件有关程序问题的批复(公复字[1992]4号 1992年6月11日)66、公安部关于取缔同性恋文化沙龙“男人的世界”的情况通报(公通字[1993]62号 1993年7月5日)67、公安部对陕公法发(1993)19号请示的答复(公法[1993]97号 1993年10月20日)68、公安部关于审批劳动教养案件有关程序问题的批复(公法[1995]15号 1995年2月20日)69、公安部关于对多次贩卖少量毒品行为人能否实行劳动教养的批复(公复字[1996]2号 1996年2月14日)七、联合会签文件70、公安部、财政部、商业部关于颁发《经济民警着装暂行规定》和《经济民警枪支配发暂行规定》的通知([81]公发(经)7号 1981年4月27日)71、公安部、全国供销总社关于经济民警着装用棉的通知([81]公发(经)139号 1981年9月29日)72、公安部、外交部关于因公出国人员办理出境手续的若干规定([82]公发(边)69号 1982年5月10日)73、公安部、国家标准局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暂行管理办法([83]公发(消)26号 1983年3月2日)74、公安部、轻工业部、农牧渔业部、商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烟花炮竹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83]公发(治)146号 1983年12月10日)75、公安部、财政部关于改变经济民警服装颜色的通知([86]公(保)字39号 1986年5月2日)76、公安部、国家标准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强对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的通知((86)公发39号 1986年11月25日)77、公安部、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关于整顿消防器材生产企业的通知([87]公(消器)字114号 1987年12月16日)78、公安部、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核准制发临时身份证工本费的通知([89]公(治)字98号 1989年11月10日)79、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121免检通行证使用和管理规定》的通知(公通字[1995]92号 1995年12月15日)。
省公安厅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SDPR-2020-00800002
2020年11月21日2022年10源自20日鲁公通〔2019〕65号
SDPR-2019-00800005
2019年7月1日
2022年6月30日
21
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山东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鲁公通〔2020〕116号
SDPR-2020-00800001
2020年11月1日
2025年10月31日
22
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网约房信息登记办法(试行)》
鲁公通〔2018〕50号
SDPR-2018-0080001
2018年3月14日
2022年12月24日
9
关于印发《山东省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和《山东省黄赌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鲁公通〔2018〕74号
SDPR-2018-0080004
2018年4月28日
2023年4月28日
10
山东省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细则
鲁公通〔2018〕88号
SDPR-2018-0080005
2018年7月3日
2023年7月2日
11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扎实推进“一次办好”的通知
鲁公通〔2018〕137号
SDPR-2018-0080006
2018年8月20日
2021年8月31日
12
山东省道路测速取证工作规范(试行)
鲁公通〔2018〕168号
省公安厅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三统一登记号
施行日期
有效期
备注
1
关于印发《山东省营业性射击场安全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行政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启动要件探析

随着现代行政的发展,积极行政的驱动,众多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指导社会生活层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尽管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整个法律体系中位阶较低,但是其在数量上远超行政法规和规章,在行政管理中起到的作用也是巨大的,仅以公安机关为例,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多达412件,①这一方面凸显了行政管理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强大需求,一方面也为行政机关影响甚至损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留下了隐患。
[1]在部分学者看来行政规范性文件纯属于行政的领域,司法的干预如果不把握好度,很可能造成司法逾越,过度干预行政。
但是如今的行政行为与法已经不是相互对立的存在,一切行政都应该建立在法规范的基础上,[2]行政制度控制成效的有限性和统一规范的缺失使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制定上体现出较大的随意性,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司法审查是规范行政执法的有效途径,也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联的法律文件,国外有不同的称谓,在德国称为“行政规则”或者“规范”,美国称为“解释性法规”,日本称为“规制规范”或者“行政规则”,台湾称为“命令”。
②尽管称谓不同,但是对于此类文件基本具有一个共识,就是可以进行司法审查。
弗里德赫尔穆·胡芬指出,一个法律规范是违法的,并且也是自始无效的…只要规范性文件客观上是违法的,审查就具备理由,无须检查主观上的权利侵害存在与否。
[3]2014年我国行政诉讼法修订后亦明确了行政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
但是实务应用中法院受“上下一致”传统模式影响,加之审查启动条件规定不够明晰,导致法院审查热情并不高,部分法院利用关联性、时限等因【收稿日期】2019-06-21【基金项目】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警察裁量权司法审查标准研究(编号:2019SJA0511)以及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公安业务改革与创新研究团队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高洁(1989-)女,土家族,湖北恩施人,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讲师,南京大学法学博士,研究方向:行政法。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信访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信访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14.06.24•【文号】公通字[2014]24号•【施行日期】2014.06.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信访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公通字[2014]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根据中央政法委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要求,公安部修订了《公安信访法律文书(式样)》,现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05年8月公安部印发的《公安信访专用法律文书(式样)》同时废止。
办理信访事项中需要的其他法律文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制定。
公安部2014年6月24日公安信访法律文书制作与使用说明一般要求1.本说明中所称文书,是指公安机关按《信访条例》、《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处理信访事项时使用的文书。
2.文书的电子模版将集成在公安信访信息系统中,相关信息内容可导入文书,应尽可能通过信息系统打印,无条件打印的可填写,并做到字迹清晰、可长期保存、内容完整。
需要印制的由省级公安机关信访工作部门自行监制。
3.文书用纸幅面尺寸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文书页边与版心尺寸:文书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5mm±1mm;文书用纸订口(左白边)为30mm±1mm;版心尺寸为150mm×230mm(不含页码)。
4.在少数民族地区可以使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制作,但应附有汉语文本;对外国人应当使用中文。
5.文书的“公安机关名称”为小三号仿宋字,标题均为小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文书的“说明”均为小四号宋体字;接收信访事项登记表的各栏均为小三号仿宋字,其他文书的正文均为三号仿宋字。
6.文书文号,即“×公( )字[ ]号”,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填写:“×”处填写制作法律文书的公安机关代字;“()”处填写信访部门的简称,一般简称为“信”或“信访”,未单设信访部门的可按业务归属部门分别填写其名称的简称;“[]”处填写年度;“号”处填写该文书的顺序编号。
公安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修改和废⽌部分部门规章及规范性⽂件的通知⽂号:公通字[2006]11号颁布⽇期:2006-01-20执⾏⽇期:2006-03-01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各省、⾃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产建设兵团公安局:2005年8⽉28⽇第⼗届全国⼈⼤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06年3⽉1⽇起施⾏。
为确保该法正确有效贯彻实施,公安部对此前制定的有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件进⾏了认真清理,现决定废⽌11件、修改11件(详见附件)。
各地公安机关要认真了解、准确掌握废⽌、修改的与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的公安部规章和规范性⽂件。
对决定废⽌的,⾃2006年3⽉1⽇起⼀律不再执⾏;对决定修改的,公安部有关业务局要抓紧研究修改,其中不符合《中华⼈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2006年3⽉1⽇起停⽌执⾏。
各地在执⾏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公安部。
附件:公安部废⽌、修改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件⽬录公安部⼆00六年⼀⽉⼆⼗⽇附件:公安部废⽌、修改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件⽬录⼀、决定废⽌的规范性⽂件┌───┬────────────────────┬────────┬─────────┐│序号│规范性⽂件名称│发布⽇期│发⽂字号││││││├───┼────────────────────┼────────┼─────────┤││公安部关于铁道、交通、民航⼆、决定修改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件┌───┬────────────────────┬────────┬─────────┐│序号│部门规章和规范性⽂件名称│发布⽇期│发⽂字号│├───┼────────────────────┼────────┼─────────┤│ 1 │印铸刻字业暂⾏管理规则│ 1951年8⽉15⽇│ -备注:本条例⽣效时间为:2006.03.01,截⾄2022年仍然有效最近更新:2021.01.19。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的通知(2018年修订)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的通知(2018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18.08.23•【文号】公通字〔2018〕26号•【施行日期】2018.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18〕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为适应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和“放管服”改革新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执法公开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执法信息和方便办事,公安部对《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公通字〔2012〕38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部。
公安部2018年8月23日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行为,促进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执法信息,实现便民利民,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主动公开执法信息,以及开展网上公开办事。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执法信息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办理。
第三条执法公开应当遵循合法有序、及时准确、便民利民的原则。
第四条公安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使社会广为知晓执法公开的范围、期限和途径,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执法信息。
第五条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普遍关注、需要社会知晓的执法信息,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对不宜向社会公开,但涉及特定对象权利义务、需要特定对象知悉的执法信息,应当主动向特定对象告知或者提供查询服务。
第六条公安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或者警务工作秘密,以及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或者妨害执法活动的执法信息。
公安机关不得向权利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执法信息。
公安部关于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以及港澳台居民采取留置措施有关问题的批复

公安部关于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以及港澳台居民采取留置措施有关问题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01.10.18•【文号】公复字[2001]16号•【施行日期】2001.10.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公安部公告--《公安部现行有效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公安部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发布日期:2011年1月18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18日)废止公安部关于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以及港澳台居民采取留置措施有关问题的批复(公复字[2001]16号2001年10月18日)四川省公安厅:你厅《关于对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和港、澳、台居民可否采取留置盘查措施的请示》(川公明发(2001)547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既包括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居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对于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以及无国籍人、港澳台居民符合留置条件的,可以依法采取留置措施,但必须报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并严格遵守法定条件和时限。
二、对外国人、无国籍人和港澳台居民采取留置措施,应当贯彻慎用的原则,原则上不用。
不得已采取时,应当在设施较好的留置室进行。
三、对外国人、无国籍人采取留置措施的,有关省级公安机关应当在采取留置措施后的48小时以内将有关案情、处理情况等报告公安部,同时通报同级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四、对外国人采取留置措施的,有关省级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将被留置的外国人的姓名、性别、入境时间、护照或证件号码、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有关情况以及涉嫌违法犯罪的主要事实、采取留置的法律依据等,通知该外国人所属国家驻华使、领馆,同时报告公安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1年第1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1年第1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1.06.30
•【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1年第13号
•【施行日期】2011.06.3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11年第13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我们对2010年6月30日前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商国务院相关部门同意,保留规章146件、规范性文件1581件。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保留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2、国家发展改革委拟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3、国家发展改革委已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4、国家发展改革委因职能划转暂时保留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1
国家发展改革委保留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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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
公通字 2004年3月24日 „2004‟27号 公通字 2004年6月15日 „2004‟41号 公通字 „2004‟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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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7月2日
22
公安部
公通字 2004年7月27日 „2004‟60号 公通字 2004年8月19日 „2004‟71号 公通字 „2004‟64号
公安部
公通字 2000年2月23日 „2000‟11号 公政治 „2000‟138 号
7
关于印发•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 公安部、 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的 教育部 通知
2000年4月3日
- 11 -
8
关于印发•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公安部、 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法制建设的 决定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部科学技术 奖励办法‣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废止部分联合会签文件 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 通知 公安部关于•人民警察法‣第十四 条规定的“保护性约束措施”是否 包括使用警械的批复
商业部 公安部、劳
„83‟公发 (劳)51号
1983年5月4日
11
„83‟公发 (劳)47号
1983年5月5日
12
公安部关于收管处理淫秽物品的 通知 公安部关于改革和加强特种行业管 理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印发•关于加强国防工业保 卫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公安部
„83‟公发 1983年12月22日 (治)165号 „85‟公发 21号 „85‟公发 37号
14
公传发 关于对部分有关收容教养的涉密文 公安部办 „2002‟1947 2002年6月28日 件予以解密的通知 公厅 号 公安部关于废止部分有关劳动教养 的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废止有关收容遣送的规 范性文件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刑事拘留时间可否折抵 行政拘留时间问题的批复 公安部 公通字 2002年9月20日 „2002‟49号 公通字 2003年7月11日 „2003‟50号 公通字 2003年12月18日 „2003‟80号 公复字 „2004‟1号
13
公安部
1985年3月21日
14
公安部
1985年6月3日
15
公安部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 公安部、 „86‟公 国家民族 居民身份证使用民族文字和民族成 事务委员 (治)字14号 份填写问题的通知 会
1986年2月1日
- 16 -
16
公安部关于不得随意更改户口簿出 生年月日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组建保安服 务公司的报告‣的通知 公安部转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城 乡治保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公安部印发•关于继续加强群众性 治安联防工作的请示‣的通知
37
公安部印发•关于企业事业单位公 安机构体制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28
公安部
1992年7月24日
29
公安部
公通字 1993年4月26日 „1993‟39号 公通字 1993年5月17日 „1993‟44号 公通字 „1993‟91号
30
公安部
31
公安部
1993年9月7日
32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 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铁 院、最高人 公发 1993年12月1日 路、油田、电力、通讯等器材设备 民检察院、 „1993‟10号 公安部 的犯罪活动的通知 关于印发•核材料国际运输实物保 公安部、国 公通字 家原子能机 1994年7月12日 护规定‣的通知 „1994‟60号 构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 公安部、财 公发 于坚决制止继续出卖非农业户口的 政部、中国 人民银行 „1994‟13号 通知
„81‟公发 1981年10月21日 (政)154号 „82‟公发 (治)36号
8
1982年2月27日
9
公安部
1982年6月3日
10
公安部 劳动人事部关于刑满留场 公安部、 (厂)就业人员有关待遇问题的 劳动人事 通知 部 公安部 劳动人事部 农牧渔业部 动人事部、 教育部 商业部关于犯人刑满释放 农牧渔业部 、教育部、 后落户和安置的联合通知
发文单位
文号
发布时间
1
公安部
„56‟公治字 第1号
1956年1月7日
2
公安部
„58‟公治字 1958年1月10日 第8号 公发 1976年7月14日 „1976‟26号 公发 1977年11月22日 „1977‟47号 公发 „1979‟ 102号
3
公安部
4
公安部
5
公安部
1979年7月5日
- 15 -
公政治 „2000‟137 号 公发 „2000‟6号
2000年4月3日
9
公安部
2000年6月3日
10
公安部
公通字 2000年10月11日 „2000‟85号 公通字 2000年10月13日 „2000‟90号 公通字 „2001‟16号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11
公安部
12
公安部
2001年4月5日
13
公安部
公法 2002年2月22日 „2002‟32号
23
公安部
1989年5月25日
24
公安部
„89‟公 1989年11月6日 (治)字90号 „89‟公 1989年11月7日 (治)字94号 公通字 1990年3月14日 „1990‟30号
25
公安部
26
公安部
- 17 -
27
公安部 商业部关于被收养子女户 公安部、 公通字 1992年5月16日 口和粮食供应关系迁移问题的通知 商业部 „1992‟59号 公安部关于对外国人、华侨、港澳 台人员卖淫嫖娼实行收容教育问题 的批复 公安部关于对不满十四岁的少年犯 罪人员收容教养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加强治安联防队伍建设 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禁止开设“私人侦探 所”性质的民间机构的通知 公复字 „1992‟7号
33
34
1994年8月2日
35
中央社会治 印发•关于加强农村治保会工作的 安综合治理 公发 委员会、公 1994年11月21日 意见‣的通知 安部、民政 „1994‟18号 部、农业部
36
公安部 人事部 劳动部关于干 公安部、 公通字 部、工人调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有 人事部、 1994年12月10日 „1994‟97号 关问题的通知 劳动部 - 18 -
公安部
公信传 „86‟594号 „88‟ 公发14号 „88‟ 公发21号 „88‟ 公发22号
1986年9月2日
17
公安部
1988年7月2日
18
公安部
1988年9月30日
19
公安部
1988年10月24日
20
„88‟公 公安部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 公安部、国 家计划生育 (治)字106 1988年10月25日 加强出生登记工作的通知 委员会 号 公安部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研 究打击取缔卖淫嫖娼活动的会议纪 要‣的通知 „89‟公 1989年2月14日 (治)字20号
6
公安部关于台胞回归大陆定居落户 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
公一发 „1981‟ 1142号
1981年4月28日
7
公安部 粮食部转发广东省公安 公安部、 厅、粮食厅关于台湾回归定居人员 粮食部 户口和粮食供应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重新统一内河•船舶户 口簿‣、•船民证‣、•临时船民 证‣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整顿非公安部门成立的 “派出所”、“民警队”、“专业 警察”的通知 公安部
28
29
公安部
- 13 -
30
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 公安队伍法律素质的指导意见‣的 通知
公安部
公通字 2006年12月29日 „2006‟86号
31
最高人民法 关于办理海上发生的违法犯罪案件 院、最高人 公通字 民检察院、 „2007‟60号 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
2007年9月17日
32
二、规范性文件
(截至2013年2月)
综合类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发文单位
文号
发布时间
1
公安部印发关于公安机关执行•人 民警察法‣有关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人民警察使 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是否申领地方 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问 题的批复 对•关于鉴定淫秽物品有关问题的 请示‣的批复
公安部
公通字 2009年11月25日 „2009‟54号 公通字 2010年8月10日 „2010‟36号 公法 2010年9月10日 „2010‟661号
33
公安部
34
公安部
35
公安部
公通字 2010年10月21日 „2010‟53号 公通字 2010年11月4日 „2010‟57号 公通字 2010年11月4日 „2010‟58号 公通字 2010年12月27日 „2010‟72号 注:规章、规 范性文件清理 2011年1月18日 公告 公通字 2012年7月31日 „2012‟36号
15
16
公安部
17
公安部
18
公安部
2004年3月4日
- 12 -
19
公安部关于深入学习和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解决执法突 出问题推进公安执法制度建设的工 作计划‣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贯彻实 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的意见‣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继续盘问法律文 书格式‣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保留修改废止部门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公安机关适 用继续盘问规定‣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缉私警察如何适用继续 盘问有关问题的批复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领导干 部法律学习培训规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