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党内法规制定质量和执行力
党内法规宣传实施方案

党内法规宣传实施方案一、背景。
党内法规是党组织内部制定和执行的规范性文件,是保证党内活动正常进行、维护党内团结统一、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重要法规。
党内法规宣传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进行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素质的重要途径。
二、宣传目标。
1. 提高党员干部对党内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增强遵守党内法规的自觉性和自律性;2. 促进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内法规,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组织纪律;3. 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党内法规的执行力和监督力。
三、宣传内容。
1. 宣传党内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调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约束力;2. 宣传党内法规的主要内容和要求,重点介绍党章、党内规定等党内法规的核心内容;3. 宣传党内法规的执行情况和效果,通过典型案例和事例来说明党内法规的实施成效。
四、宣传方式。
1. 制定宣传计划,确定宣传内容和对象,包括党员大会、党课、党内刊物等多种形式;2. 制作宣传资料,包括宣传海报、宣传手册、宣传视频等多种形式,以便于党员干部学习和宣传;3. 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包括微信公众号、微博、短视频等多种方式;4. 加强宣传培训,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党内法规的培训班、讲座等活动,提高党员干部的宣传能力和水平。
五、宣传效果。
1. 提高党员干部对党内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增强遵守党内法规的自觉性和自律性;2. 促进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内法规,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组织纪律;3. 增强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党内法规的执行力和监督力。
六、总结。
党内法规宣传实施方案的落实,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素质,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和组织纪律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内法规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同时,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党内法规,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为党的事业发展和党内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有效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法纪经纬2019.03上有效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充分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和治本功能,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当前,党内法规制度重制定、轻落实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甚至引发“破窗”效应,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牢固树立党规党纪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
党员干部只有牢固树立党规党纪意识,才能将党规党纪内化于心,才能在实际的执行中外化于行。
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条例以及相关纪律规定,熟知每一项纪律规定、每一条具体要求,真正做到心中有畏、行有底线。
要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分析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本职岗位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制定有效应对措施,积极解决问题,着力防范风险。
要加大党内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力度,坚持主题宣传与联动宣传并重,正面宣传与问题导向并重,采取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相融合的方式,通过访谈、新闻综述、刊发专栏文章等方式,有效宣传法规制度,提高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增强党内法规制度的制定水平,确保党内法规制度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
要着力提高党内法规制度制定的科学性,在立法环节上狠下功夫,统筹谋划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计划、规划和方案,既要接“天线”,充分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制度精神,又要接“地气”,从解决制约纪检监察事业发展的最突出的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和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提高党内法规制度制定的满意度。
要着力提高党内法规制度制定的系统性,注重具体法规与党章总体要求,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各项法规间、整体法规同国家法律体系相配套和衔接,确保相互补充、相互贯通、相互统一。
要着力提高党内法规制度制定的可行性,把论证作为提高党内法规制度制定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的必备环节,在每一项制度出台前,组织法律顾问、专家学者座谈会,进行专题论证,必要时也可以选取部分地区、部门和单位先行先试,通过实践论证,增强党内法规制度制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提升基层党组织党内法规执行力的思考

党的建设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19年第6期(总第162期)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Zhengzhou Municipal Committee No.6,2019(Sum ,162)摘要:当前,虽然党内的法规体系逐渐成熟,但基层党组织党内法规执行力的建设依然任重道远。
基层党组织作为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必须切实提升党内法规的执行力。
基层党组织的党内法规执行力不强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既有共性问题,也有个性问题;既有显性问题,也有隐性问题。
提升基层党组织党内法规的执行力,必须以定规立规为基础、以学规守规为根本、以监督追责为保障、以领导专家为关键,从而确保党内法规落地生根,真正让铁规生威。
关键词:基层党组织;党内法规;执行力中图分类号:D26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1-6701(2019)06-0024-05提升基层党组织党内法规执行力的思考杨曼(中共南通市通州区委党校办公室,江苏南通226300)党的十八大之后,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步入快车道,形成了以党章为根本,以党内法规为主干,以党的组织、党的领导、党的自身建设和党的监督为主要框架的党内法规体系。
当前,虽然党内的法规体系逐渐成熟,但基层党组织党内法规执行力的建设依然任重道远。
基层党组织作为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必须切实提升党内法规的执行力。
一、基层党组织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的意义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权威也在于实施。
党内法规的有效落实亦是如此。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党规党纪成了摆设,就会形成‘破窗效应’,使党的章程、原则、制度、部署丧失严肃性和权威性,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
”[1]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应不断提升党内法规的执行力,从而保证党内法规权威的体现,规范基层党员干部的行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1.基层党组织提升党内法规执行力有利于保证党内法规权威的体现。
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19年第3期DOI :10.16029/j. cnki. 1008-410X. 2019. 03. 001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收稿日期:2018-12-05作者简介:谢忠平(1976%),男,江)九江人,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7)党建研究所研究员,博士,天津300191*本文系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7)科研课题"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思想的理论创新与实践路径研究”(批准号DXWTKT1801)和天津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习近平总韦记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思想研究"(批准号TJDJ18-00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谢忠平[摘要]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t 保各项党内法规制度落地生根,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的根本保障。
党内法规自身的质量、党内抓落实的本领、制度执行的外部环境以及基层党建质量等方面还存在制约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的诸多因素。
新时代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 力,应从树立制度意识、提高党内法规制度质量、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加强制度的督促检查以及强化实施保障等方面着力,使党内法规制度能真正做到“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
[关键词]党内法规制度;制度执行;制度意识;制度文化;制度质量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900-419X (2019) 03-0003-00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纵深发展,必 须“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 (P16),制定制度是基础,执行制度是关键。
只有坚持多管齐 下、全面从严的原则,通过牢固树立制度意识、提高制度供给的自身质量、发挥领导干部的带 头作用、加强制度落实的监督机制等举措切实 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才能确保管党治党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制度执行的重要性要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就必须提高制度执行力。
所谓制度的执行力,通常指人实现制度目标的能力,就是“人在执行的时候的力 量、速度、效果等”⑵。
党员领导干部党内法规执行力提升:现状、梗阻及进路

党员领导干部党内法规执行力提升:现状、梗阻及进路作者:宋超来源:《理论导刊》2022年第04期摘要:党内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党员领导干部是党内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关键少数”,也是推动党内法规执行落地的主体力量。
提升党员领导干部“党内法规执行力”这一概念理应涵盖“思想维度牢固树立规法意识”和“实践维度自觉遵循依规导向”两个层面目标指向。
当前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党内法规执行存在的问题大体上可以归纳为“理论基础薄弱”“实用主义执规”“执规责任推诿”“层层加码执行”等类型。
为此,新时代提升党员领导干部党内法规执行力,可以通过做好党内法规宣传公开工作、科学构建党内法规学习教育机制、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要求、发挥高级领导干部执规表率作用等加以实现。
关键词:党员领导干部;党内法规执行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中图分类号:D26文獻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22)04-0018-08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政治自信视阈下党内政治生态优化研究”(16XDJ01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时代党内法规建设的实践及基本经验研究”(21BDJ047)。
作者简介:宋超(1994-),男,山西左权人,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党建部党建专业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党内法规、国企党建。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庄严宣布,我们党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1]。
这一彪炳史册制度硕果的取得,既是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总体目标的有力践行,同时也为新时代接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实践奠定了基础性制度支撑。
2021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其中第22条指出“把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摆在更加突出位置”[2]。
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实施不仅关乎全面从严治党实际成效,更直接影响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提升的困境和路径选择

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提升的困境和路径选择作者:熊辉吴晓来源:《法制与社会》2020年第27期关键词党内法规执行力党建党的领导与执政的能力的重要标准就看能否切实落实党内法规,党内法规执行力关乎党内法规的权威和尊严、关乎党内法规的生命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的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虽然党内法规执行力现在有了不小进步,但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相比仍然大力提升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亟待解决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方面的一系列问题,从而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将党内法规制度的内在价值通过有效路径和手段转化成管党治党的效力。
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的提升,不仅是可以有效检验党内法规制定环节的可行性与合理性,也是改善党依规依法治党管党方式、实现党的执政目标的关键所在。
党内法规体现了党执政能力和巩固执政地位的要求,提升党内法规的执行力的根本目的不仅在于巩固党在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地位,而且在于提升党的执政能力、稳固党的执政地位。
第一,运用党内法规彰显党内法规权威性的必然逻辑。
党内法规制度作为我国法治体系重要部分和具体化的规范形式,是中国共产党政治权威性来源。
党内法规是党内“法”的方式体现党的意志和全体党员的意志,以制度的形态,紧紧围绕党的工作将党的意志、党的行为方式、党的政治观点、党的主张、党的思想、党的工作方式等,以党的意志体现出来并以党的纪律这种强制方式保障实施,其权威性在黨内其他规范性文件难以企及的,因此,党内法规执行力是实现其内在价值转换为现实效力的必然选择,对彰显党内法规的权威性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如果执行党内法规不力或执行中变相执行、选择执行甚至只是口头执行,这不仅危害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造成是对党内法规权威性的漠视,更会引发对党的领导权威和执政能力的质疑,危及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
第二,提升党内法规执行力是保障党内法规效果的必然要求。
运行党内法规体系是执行者根据党的实际工作的需要统筹安排、协调调度、组织实施、保障评估的过程,其运行的复杂性、程序性和规范性的要求,都需要执行者具备相当的能力和执行力,具备从抽象理念层面到具体实践层面转化的能力和水平,其执行过程是从静态的制度层面实现向实践层面转化的动态的党内法规体系的能力。
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的新思考
198党建园地DANG JIN YUAN DI党内法规制度的建设是适应党的执政使命的需求,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是党建设现代化的必要条件。
但是在实践中普遍存在重制度、轻执行的问题,从而导致加之党内法规制定不能适应党的建设实践需要。
所以,有效执行和落实党内法规制度,是促进党内制度建设的重点。
本文作者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对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进行简单的思考,为党内制度的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一、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的内涵1、党内法规与作用。
对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的新思路,首先应来了解党内法规及其作用,进一步促进党内关系走上正轨。
同时详细高质量的党内法规制度,可以统一各级领导机关的行为。
随着党十九大的顺利召开,进一步提升了依据法规和制度治党的战略目标,并下将依法治国和依法规和制度治党有机统一起来,使党的建设和发展步入新阶段,同时促进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
2、内涵。
党内法规制度是维护党内正常秩序的基础,是凝聚中国共产党力量,是实现党的宗旨和目标的核心。
为了实现中国伟大复兴,应全面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发展,建立科学合理执行机制,促进党内各组织、成员行为有章可循、有条不紊。
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党的症指权力滥用,可以使党的政治权利运行规范化、制度化、有序化。
二、当前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存在的问题在党内法规制度执行过程中,部分党员干部因为缺乏党内法规制度意识,存在中规定轻执行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充分发挥,制约了党和国家事业的更大发展。
具体表现有:部分党员干部党内法规意识淡薄,在执行上打折扣;部分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的新思考◎张美美党内法规制定明显落后于时代,不符合党的建设实践需要;有的党内法规质量不高、可操作性不强等,导致部分党内法规落实不到位、执行力不强。
为了有效要解决这些问题,要不断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
三、增强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的方法1、增强党内法规制度制定的有效性。
为了增强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必须提高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可行性和系统性,这样才可以确保党内法规的有效性,从而将党内法规制度落到实处,真正意义上发挥其作用。
党内法规执行力的提升路径
党内法规执行力的提升路径作者:来源:《人民周刊》2017年第18期着力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决不让党内法规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指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事关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
现在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不强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需要进一步认清党内法规执行的重大意义,探索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路径。
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建设不断取得成绩,为全面从严治党打下了制度基础。
立规的进步、修改与完善,只是构建出了一个科学、良善、符合实际和法治精神的制度体系,仅仅解决了党内有法可依的问题。
要真正展示党内法规的生命力,就不能只做到“有法可依”。
比之党内立法的进步,目前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等方面的问题显得比较突出,这也是民众普遍关注、各方面反应强烈的问题。
如一些党员党内法规意识淡漠,甚至无视法规尊严,庸政懒政不作为;有的拥有实权的党政官员,成为党内法规的主要破坏者,在面对政治规矩时缺乏必要的谦卑,随意挑战制度权威,致使党内法规的执行遭遇挫折,带出了一个非常不好的头。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弹性追究等情形的存在,大大损伤了党内法规的权威。
一个社会,如果党内没有清明的法治,就不会有良好的政治生态,就不会有社会真正的公平与正义。
回顾过往,党内法规执行的经验教训,尤其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使我们更加认识到从以下路径强化党内法规的实施,直接关乎未来党的建设的成效。
一是高度重视党内法规执行力建设。
中国共产党一贯重视党内法规的执行。
1921年党的一大选举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名称就是“中央执行委员会”,地方党代会选举出的委员会名称是“地方执行委员会”,以强调党代会之后的贯彻执行。
孟子说:“徒法不足以自行。
”意思是法规制订了,并不代表它就能自动发挥作用。
党内法规如果得不到执行,如同废纸。
提升党内法规执行力的困境与出路
提升党内法规执行力的困境与出路作者:仲伟通来源:《湖南行政学院学报》 2021年第2期收稿日期:2020-12-20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一般项目“中国共产党党内治理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FKSB010)作者简介:仲伟通,男,山东微山人,聊城大学廉政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博士,研究方向:党的建设。
仲伟通(聊城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山东聊城 252059)摘要:党内法规执行力是党内法规条款付诸实施的效力,乃强制性的他执行力和意愿性的自执行力的有机统一,它以若干执行机制为动力来源。
当前,提升党内法规执行力的困境主要表现为党内法规质量不硬影响党内法规的落地生根,执行主体能力欠缺导致党内法规的执行变味,执行生态局部恶化侵蚀党内法规的生存空间,执行机制建构不善消解党内法规的执行效力。
为此,新时代依规治党应从提高党内法规自身质量、增强党员干部执行能力、重构党内法规执行生态、完善党内法规执行机制四个方面着手,切实解决好党内法规执行不力难题。
关键词:党内法规;执行力;依规治党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3605(2021)02-0075-09党内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强调:“党内法规不少,主要问题在于执行不力,有的是缺乏执行能力,有的是缺乏执行底气。
要强化法规制度执行,不能打折扣。
”[1]为了推动党内法规全面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
[2]在此背景下,科学阐释党内法规执行力的基本意涵,深度检视提升党内法规执行力的现实困境,系统谋划提升党内法规执行力的有效路径,对深化党内法规研究、推进依规治党方略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党内法规执行力的内涵厘清概念是探讨提升党内法规执行力问题的前置性基础。
只有准确理解党内法规执行力的科学内涵与深层内蕴,才能为切实解决党内法规执行不力难题提供必要的思维导向与范式支撑。
地方党委党内法规执行力的提升路径
CBMAG 中国商人 | 29地方党委党内法规执行力的提升路径文/孙明媚 中共石狮市委党校2021年初,中共中央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强调要从党的组织、领导、自身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完善党内法规体系。
“规划”高度重视提升党内法规执行力,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9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其中确立了执规责任制,要求“统分结合、各司其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地方各级党委对本地区党内法规执行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应当认真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党内法规执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党内法规制定机关可以视情对党内法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开展评估,督促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执规责任,推动党内法规实施。
2012年5月中共中央批准发布,2019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就其职权范围内有关事项制定党内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党内法规,由其自行组织起草。
即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情况开展党内法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评估的活动。
从实际情况来看,地方党委党内法规制定权的设置有助于提升党章和中央党内法规的执行力。
党内法规的执行困境及原因党内法规执行遭遇党内法规公开力度不足、党内法规执行难等困境,严重影响党内法规的权威性、统一性和规范性。
部分党内法规立规质量需要提高1、重复立规。
部分地方党委在制定中央党内法规的配套法规时有重复立规的现象。
重复立规属于低效立规,不仅脱离地情,背离配套立规初衷,还违背“坚持便利管用,防止繁琐重复”的党内法规制定工作原则。
重复立规势必造成立规资源浪费,进而损害上位党内法规的权威性、统一性和规范性。
比如,《河北省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第十八条与《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第十七条一模一样。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制定配套党内法规,不得超出上位党内法规规定的范围,作出的规定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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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党内法规制定质量和执行力
作者:中共天津市委党校课题组
来源:《求知》2015年第05期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的一贯要求。
依照党内法规从严治党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新时期提高管党治党能力和水平的迫切需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把形成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依法治国的工作大局。
这凸显了依规治党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意义。
当前,提高党内法规制定质量和执行力是实施依规管党治党的重点。
一、提高党内法规制定质量
依规治党,立规先行。
党内法规制定质量直接关系到依规治党的质量。
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必须紧紧抓住提高立规质量这个关键,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党内法规制定工作,加快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体系,使党内生活更加规范化、程序化。
提高党内法规制定质量的根本途径在于深入推进科学立规、民主立规和依法立规。
科学立规的核心,在于制定党内法规要尊重和体现党的制度建设规律,妥善处理数量与质量、前瞻性与现实性等关系,确保党内法规适应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需要,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考验。
提高党内法规制定的科学化水平:一是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
着眼于构建系统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立体式、全方位地推进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维护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统一性。
把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按照急用先立原则,抓住核心、关键和亟需制定的党内法规项目,集中力量推进,努力在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
二是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
在总结吸取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借鉴国外政党的有益做法,注重把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和规律性认识上升为党内法规,及时修改同实践要求不相适应的党内法规,使党内法规建设始终随着实践的发展与时代的进步不断向前推进。
三是要严谨规范、有效管用。
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提高党内法规制定水平,做到内容详实、措施管用,逻辑严密、表述准确,文字精练、格式规范,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民主立规的核心,在于制定党内法规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体现广大党员和干部的意愿,得到广大党员和干部的拥护。
提高党内法规制定的民主化水平:一是要搞好党内法规制定前的民主规划。
毋庸讳言,由于长期以来对构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缺乏通盘考虑和统筹安排,往往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出台的诸多党内法规不仅呈现出阶段性、临时性的特点,而且还支离破碎、体系不完整。
究其原因,是因为发扬民主、集中民智不够。
制定党内法规规划应当群策群力,统筹进行,科学编制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和年
度计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逐步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二是要搞好党内法规制定中的民主起草与讨论。
以往有的党内法规制定既不重视深入调查研究,也不重视广泛征求意见,存在“闭门造车”现象,这样制定出来的党内法规是很难有生命力的。
要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进行调研,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切实做到集思广益。
三是要搞好党内法规制定后的民主评估。
在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中,之所以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与长期以来缺乏立法后的评估以及评估的民主化程度不高有密切关系。
没有民主保障的评估,就不能及时修改、废除不适应形势发展的党内法规。
评估是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的延续,是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重要方式,其目的就是通过评估检验党内法规在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效果,检验制定工作中各项制度和程序是否合理可行,发现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相关法规制度作出较为客观的评价,为法规制度的立、改、废、释提供依据。
依法立规的核心,在于宪法为上,党章为本,严格依照程序对党内法规进行立、改、废、释。
一是要以宪法为遵循,保证党内法规体现宪法和法律的精神和要求,保证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内在统一,确保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认真履行党内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二是要以党章为根本,按照党章确定的基本原则、要求和任务,推进党内法规制定工作。
三是要认真履行制定程序。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是中国共产党的党内“立法法”。
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规划计划、组织起草、前置审核、审议批准、审核签批、公开发布等环节的工作。
要加强前置审核,重要党内法规应在经过党内法规工作机构初步审核后再报请审议审批,确保及时发现和消除党内法规草案中存在的问题。
四是要依规做好党内法规解释工作,保证党内法规的制定意图和条文含义得到准确的理解。
五是要完善党内法规备案制度,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协调统一。
六是要健全清理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党内法规制度中存在的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的问题。
二、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
党内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党内法规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如果有了党内法规而不实施,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做表面文章,那制定再多的党内法规也无济于事。
全面推进依规治党的重点应该是保证党内法规的严格实施,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
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知规是前提。
执行好党内法规,需要加大党内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让广大党员及时了解党内法规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深刻认识到党内法规是党组织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基本遵循,遵守党内法规是每个党员的应尽义务,强化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崇规意识、守规意识和执规意识。
提高党内法规的知晓度:一是要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做好党内法规及时公开工作。
让出台的每一项党内法规尽量公之于众。
凡是能公开的就不定密,能解密的就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提高文件的公开透明度,以便
于党员群众广为知晓,避免党内法规被锁在“保险柜”。
二是要完善宣传教育机制,让党内法规进入党校、干部学院的培训教材,深入课堂和学员的头脑,主动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依规办事、依规用权、依规施政。
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执规是关键。
党内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要坚持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加大党内法规执行力度,使刚性约束得到严格遵循,切实做到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坚决防止出现“破窗效应”,切实增强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使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到,党内法规不只是一种学习材料,更是一种硬约束,它同自己的精神生活、日常行为息息相关,必须严格遵守,绝不能让党内法规束之高阁、成为摆设。
健全党内法规执行机制:一是要强化督促检查机制。
“徒法不足以自行”,党内法规制定出来后,更重要的是加强督促检查。
应当通过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等形式,推动每项法规都能落到实处,对执行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切实形成提升执行效果的倒逼机制,推动解决实践中存在的不愿、不会、不敢执行党内法规的问题。
二是要完善惩处追责机制。
对于那些凌驾于法规之上或者超越于法规之外的违规行为,特别是具有警示效果的典型案例,应当在一定范围内严肃通报查处情况,以儆效尤。
三是要优化评估机制。
党内法规实施一段时间后,应当开展实施后的评估工作,了解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根据反馈情况完善相关措施,更好地推动法规的贯彻实施。
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守规是根本。
党内法规权威要靠广大党员维护。
必须增强全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党员都成为党内法规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提高党员遵守党内法规的自觉性:一是要加强党内法规教育,使党员不想违规。
要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守规、遇事找规、解决党内问题靠规。
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规、模范守规作为树立法规意识的关键,完善党员干部学规用规制度,把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的必修课。
二是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党纪,使党员不敢违规。
党的纪律是党内规矩。
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坚决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对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须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
三是要营造守规光荣、违规可耻的党内氛围。
要把遵守党内法规情况作为衡量党员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的指标体系。
把能不能遵守党内法规、依规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自觉守规、使用依规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对特权思想严重、法规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不改正的要调离领导岗位。
(执笔人:钟龙彪;课题组成员:杨升祥钟龙彪)
责任编辑:双艳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