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政水资源管理职责
水利部门工作职责

水利部门工作职责主要职责1、研究制定全省水利工作的目标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有关地方性法例和规章并督查实行。
2、一致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制定全省和跨市、州水长久供求计划、水量分派方案并监督实行;组织有关公民经济整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要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行取水允许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制定节俭用水政策、编制节俭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督查全省节俭用水工作;公布全省水资源信息;指导全省水文工作。
3、依据国家和我省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例和标准,制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区分;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判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不一样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控制建议。
4、组织、指导水政督查和水行政执行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市、州间的水事纠葛。
5、制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理举措;负责水利行业的国有财产保值的看管,对水利资本的使用进行宏观调理和看管;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钱、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理建议。
6、负责全省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
组织编制和负责审察大中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重要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行;组织制定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并督查实行。
7、组织、指导水利设备、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湖泊、水库、河囗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指导管理拥有控制性的或跨市、州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安全看管。
8、肩负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平时工作,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全省防汛抗旱工作,对洞庭湖和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实行防汛抗旱调动。
9、指导乡村水利工作。
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乡村水电电气化和乡镇供水工作;指导节水浇灌和乡村饮水工作;对大中型水电站建设的选址、库容规划提出建议。
10、组织全省水土保持工作。
研究拟定水土保持工程举措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水资源管理职责

一、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组织拟定相关政策,编制相关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县范围内河道、调水工程、蓄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制定乡镇、街道办事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下达年度用水计划并监督实施。
九、负责全县引黄灌区用水计量工作。统一调度簸箕李、小开河引黄灌区引黄供水,做好测水量水工作,提供供水收费依据。
十、对幸福河、小开河、引黄灌区内支流河道、堤防、涵闸、渡槽、其他配套水工建筑物及水土资源实行统一管理;负责所辖河道工程的岁修、维修养护和安全运行。
十一、组织进行水文地质勘察、水资源科研、调查,评价和推广水资源新技术;组织协调水资源科研工作。
水资源管理科职责
统一管理水资源,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拟订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分和水资源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城乡供水的水源规划;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工作;发布水资源公报;负责承办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水政、渔政监察和水务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河道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审查重要涉河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采砂管理;负责对临时占用中心城区河道、河堤通道的监督管理。
三、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负责县管理权限内取水许可审批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
四、组织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负责全县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五、承担水资源保护责任。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上传时间:2021-9-16 16:26:23 作者:环保局阅读581次(1993年12月29日江苏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通过 1993年12月29日发布通过)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下简称《水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保护、管理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国家对水资源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保护和监督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一) 贯彻执行《水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二) 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水资源综合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三)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开发利用、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综合规划,制定水长期供求计划和水量分配、调度方案,并对上述规划和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四) 管理和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五) 负责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开发取水许可证;(六) 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管理和监督;(七) 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授权处水事纠纷,依法查处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政案件;(八) 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其他有关部门按照下列职责分工,协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有关的水资源管理工作:(一) 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镇供水、城市节约用水、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二) 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参与水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协同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地下水资源,进行地下水的普查、戡探、监测、统计、分析和开发利用监督管理;(三)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除前款部门外的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分工,协同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有关的水资源管理工作。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政机构的管理,完善水政监察制度。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水事活动必须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发放取水许可证的部门的检查监督。
水政水资源科科长述职报告

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我是水政水资源科的科长,今天我来给大家述职报告。
一、工作概况本科室是市水务局的下属科室,主要工作是负责对本市各类水资源的管理、调度、利用和保护。
我科下设三个小组,分别负责地下水、地表水和水文监测的工作。
近年来,我科在水资源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也面临着一些难题。
二、工作成绩(一)科研攻关在科研攻关方面,我科积极参加全国水利科技论文评选,并在此次评选中获得了一个二等奖和两个三等奖的好成绩。
同时,我科也与市教育局合作,组织了一次水资源科普知识竞赛,得到了广大师生的积极参与。
还有,在节水领域,我科研发了一种新型的水资源利用技术,这种技术可以实现在不影响人们正常用水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对水资源进行回收利用。
该技术的推广可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减轻水资源的紧缺状况,对于我市的水资源管理工作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水文监测在水文监测方面,我科一直秉承着严谨、科学、公正的原则,确保水文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可靠。
我科采取现场监测和远程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水文数据每日汇报和同步,使相关部门能够第一时间了解水资源的状况以及作出相应的决策。
(三)服务社会服务社会是我科一直以来的宗旨,我们不仅要做好水资源管理,也要为社会人民提供优质的服务。
去年的暴雨造成了我市许多地方的水灾,我科联合市水务局向受灾群众提供饮用水,并把各类水资源分配到受灾地区,努力为受灾群众解决基本的生活所需。
三、存在问题(一)薄弱环节在水资源管理工作中,我科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加强。
其中,人员流动较大,新人较多,导致经验积累不足;水资源调度方面缺乏专门的软件支持,难以对水资源进行全面的调度和利用;在应对突发情况方面,应急处理措施还不完善。
(二)人员短缺目前我科的人员配置还是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大招聘力度。
加强人员的素质教育培训,提升员工的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在各个方面做到优秀、合格和有担当的员工。
四、未来工作方向(一)推进水资源数字化管理面对和数字化技术的快速发展,我科要加强数字化管理能力,推动我市水资源管理走向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方向。
成都市水资源管理条例

成都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充分发挥水资源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水资源,是指地表水和地下水。
凡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保护、管理水资源,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水资源的管理,实行计划用水,厉行节约用水。
第四条成都市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下级管理服从上级管理,部门管理服从统一管理。
第五条市、区(市)、县水利电力局是同级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工作。
市、区(市)、县城市建设、环境保护、交通、林业、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协同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有关的水资源管理工作。
第二章水资源管理机构的职责第六条成都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水资源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有关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进行全市水资源的综合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制定全市和跨区(市)、县的水中长期供求计划和水分配方案;(三)组织编制全市和主要江河流域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综合规划,组织或参与有关水资源专业规划;(四)负责全市水资源保护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五)负责全市水资源的合理调配,协调部门和地区之间的水事矛盾,处理重大水事纠纷;(六)负责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征收水资源费的管理工作。
区(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水资源的主要职责参照本条执行。
第七条市和区(市)、县有关部门协同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水资源的职责是: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公用部门,下同),负责管理城市节约用水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水体污染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价,对水污染防治实旅监督管理;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源涵养林的规划和监督;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航运规划和航道管理;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同级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水政水资源管理暂行规定(试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水政水资源管理暂行规定(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4.04.04•【字号】新政函[1994]40号•【施行日期】1994.04.04•【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水政水资源管理暂行规定(试行)(1994年4月4日新政函〔1994〕4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防止水土流失和水资源污染,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向塔里木河下游应急输水挽救绿色走廊的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水法〉办法》及塔里木河流域规划,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塔里木河流域的水资源属国家所有,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方法侵占或破坏。
第三条对塔里木河流域坚持统一规划,综合治理的方针;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范围:塔里木河干流区、和田河流域、叶尔羌河流域、阿克苏河流域、渭干河流域、开都河、孔雀河流域及其所涉及的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农二师、农三师、兵团和田农场管理局、塔里木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等地区、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坚持国有水资源有偿使用原则,凡用水或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交纳水费或水资源费。
第六条正确处理好地区与地区、地方与兵团、部门与部门、国家与个人之间的用水关系;处理好源流与干流及上、中、下游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关系;处理好水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
第七条对水资源的争议和水事纠纷,实行依法公开调解和处理的原则。
第八条对于在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治理塔里木河,挽救“绿色走廊”、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防洪抗旱、计划用水、节约用水以及进行有关的科学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水利局岗位职责说明

##x水利局岗位职责第一部分市水利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水利工作的规性文件、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水利和小水电工作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和年度计划、主要江河的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统一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拟订全市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与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负责管理全市水文工作;归口管理节约用水工作。
(四)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订水资源保护规划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五)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各县(市、区)间的水事纠纷。
(六)配合市有关部门制订水利和小水电的财务管理规定与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调节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行业的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七)编制、审查上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拟订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并监督实施。
(八)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江河水域与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江河的综合治理和开发;归口管理河道清障、采砂等工作。
(九)主管水土保持、农田水利、机电排灌、城市和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工作。
(十)对水利和小水电工程进行行业管理;指导水利队伍建设;负责管理市局直属单位。
(十)负责水利系统的科技、教育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十二)承当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主管水库移民安置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领导岗位职责一、##x水利局局长、党组书记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拟订水利工作的规性文件、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市水利局的全面工作;领导全市水利系统依法开展水利水电工程与机电排灌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水政水资源科述职报告

水政水资源科述职报告尊敬的领导、各位评委,大家好!今天我来介绍一下关于水政水资源科的职业报告。
水政水资源科,是指水政部门负责管理水资源的科室,主要承担水资源调查、水资源评估、水资源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等任务。
下面,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详细介绍水政水资源科的职业特点和工作内容。
一、职业特点1.专业性强水政水资源科属于专业性强的科室,需要具备丰富的水文水资源学、环境科学、水利工程、地质学等相关专业知识,能够开展水资源评估、水资源规划、水环境治理等方面的工作。
2.高度责任心由于水资源属于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水源管理不当往往会对环境和社会带来负面影响,因此水政水资源科的工作需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需要始终坚持经济、社会和环境协同发展,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需具备优秀的沟通技巧作为水政部门的一员,水政水资源科的职业涉及到政府部门、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多方面的合作与沟通。
因此,水政水资源科的工作人员需要具备优秀的沟通技巧、公关能力和协调能力。
二、工作内容1.水资源调查和评估水资源调查和评估是水政水资源科的重要工作之一。
包括水资源现状调查、水资源勘探、水资源量和质量评估等方面,有效掌握水资源情况,为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提供依据。
2.水资源规划水政水资源科需要开展水资源规划工作,制定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科学合理规划水资源的利用方式,探索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方式和途径。
3.水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是水政水资源科的重要职责,需要开展水污染的管理与治理工作,提高水污染监测的能力,规范水污染排放标准,加强对水污染源的管理和监督,合理利用水资源。
4.水生态保护水环境的生态保护是水资源科的一项重要工作,科学理论水生态保护,制定长期的水环境保护战略,有效保护水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实现从根本上促进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以上就是关于水政水资源科的职业特点和工作内容的详细介绍。
水资源是重要的自然资源之一,水政水资源科的工作是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环境友好型发展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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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政水资源管理职责
水政执法主要职责【1】
一、贯彻执行水政监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二、配合局办公室做好水法规宣传普及工作,协助水政水资源
管理所、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所做好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监督等工作。
三、制订水政执法巡查、水事案件查处等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依法查处各类涉水违法违章行为,依法保护河道、水工程、水资源、水文和防汛等设施。
五、负责审查中队查处的涉水违法、违章案件并提出处理意见;组织较大违章建筑的拆除和河道清障,负责水行政案件强制执行工作。
六、负责受理及办结涉水违法违章的各种举报,并做好处理工作。
七、参与水事纠纷的调查、调解、协调工作,参与县(市)际水
事纠纷调处。
八、负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九、加强水政监察队伍建设,监督、指导各水政监察中队依法
行政工作,促进文明执法,规范办案。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河道建设项目监督检查【2】
按照黄委会实施最严格的河道管理制度的要求,天水局水政人
员认真履行水行政管理职责,加强河道巡查,加大重点河段监管力度,开展水行政专项执法检查,积极预防违法水事活动的发生。
近年来,先后完成辖区内青海省阿什贡黄河大桥、阿(岱)李(家峡)公路黄河大桥、兰青铁路复线跨黄河桥梁工程、兰渝铁路兰州枢纽黄河大桥、西格二线铁路跨湟水河桥梁工程、涩宁兰输气管道复线穿越工程等280多项特大型、大中型河道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水行政执法工作。
同时落实国家审计署专项审计意见,配合水利部、黄委会多次对甘肃省境内黄河兰州段的“龙源”公园一期、“龙源”公园二期、白塔山黄河索道、银滩湿地公园、兰州水车博览园以及天水渭河河道内27座临时建筑、宝鸡都市高尔夫球场等7项违规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根据授权,天水局对内甘川、甘青、甘宁和甘陕466km(其中以黄河为界的7段319.7km,大通河2段46.8km、湟水河1段31.5km、渭河1段68km)省际界河进行水事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及时掌握省际界河水事活动基本情况,积极预防省际水事纠纷的发生。
近年来,配合上级完成渭河干流凤阁岭河段水事纠纷调处任务,现场监督拆除了全部违章工程,恢复了河道原貌,凤阁岭河段水事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协调大通河干流金沙峡、珠岔峡水电站和引大入秦灌溉局之间的用水矛盾,使该河段长期存在的水事纠纷隐患得到初步解决。
水资源管理
以“三条红线”为控制,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按照
黄委会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以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为控制。
强化取水许可管理,积极配合上级完成辖区内甘肃、青海两省
限额以上4个农业取水口、4个工业取水口、1个城市生活取水口、19个水电站共28个取用水单位的年度核验、现场检查、用水量抄录、月报表统计和日常监管工作。
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对辖区内黄委会批复的黄河班多水电站、黄
河羊曲水电站、酒钢自备电厂能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2×300MW)工程、引大济湟调水总干渠工程等10项水资源论证项目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掌握各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
普法宣传与立法调研
加强普法宣传,积极开展水行政立法调研工作。
近年来,天水局通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结合“五五”、“六五”普法和水行政执法,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不断加强对水政管理工作跟踪报道,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水政管理工作的支持与配合,提高了涉河建设单位、取用水单位依法建设、取水、节水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为促进管理辖区社会经济发展奠定了稳固的基础。
与此同时,积极配合黄委会开展水行政管理立法调研工作,参
加完成了《黄河源区管理办法立法调查研究报告》、《黄河流域水事超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编写工作。
工作成效
全力推进授权河段水政监察工作,以辖区内大中型河道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为主,维护正常的黄河水事秩序,为黄河沿黄省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通过调处纠纷,化解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加强取用水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提高取水许可监督管理水平。
水政水资源管理工作深入推进,有效维护了黄河流域上游地区正常的水事秩序。
天水局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地方水行政管理部门的肯定,也受到有关取用水单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一致好评。
先后荣获黄河上中游管理局“水政管理先进集体”和“黄河上中游流域取水许可管理先进集体”称号,多名人员受到黄委会和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的表彰(天水站水政科董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