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具结保证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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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公积金承诺书模板

恩施公积金承诺书模板

恩施公积金承诺书模板
尊敬的恩施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姓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现就本人在
恩施市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和管理作出以下承诺:
1. 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所有公积金缴存信息真实、准确,无任何虚假陈
述或隐瞒。

2. 本人承诺按照恩施市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规定,合理使用公积金,不
用于非法用途或违反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3. 本人承诺在申请提取公积金时,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符合提取
条件,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本人承诺在公积金贷款期间,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不逾期、不
拖欠。

5. 本人承诺在离职、退休或符合其他提取条件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公积金提取手续。

6. 本人承诺在公积金账户发生变动时,及时通知恩施公积金管理中心,并配合完成相关手续。

7. 本人承诺遵守恩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

本人对以上承诺负有法律责任,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恩施公积金管理
中心的处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

公积金相关承诺书范文参考

公积金相关承诺书范文参考

公积金相关承诺书范文参考篇一:公积金承诺书承诺书至: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全称)本人_________(身份证号:)于年月日入职贵司,本人已经明确认可并同意贵公司关于试用期间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的相关条件与规定。

本人在试用期期间按照贵司规定(详见《公司手册》2021年第一版)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若本人在试用期间离职或者本人在试用期间因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本人同意返还贵司公积金公司缴纳部分,返还的公积金费用可在贵司与本人结算的工资里直接扣除,工资不足以扣除的,本人将于最后工资结算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特此承诺!承诺人:年月日篇二:停止缴纳社保、公积金承诺书.个人要求单位停止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承诺书北京飞华领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人,性别,年龄,于年__月日入职到公司,本人入司后,公司一直为我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

现本人因要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事宜,要求公司停止为我缴纳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望公司批准。

本人在此承诺:一、因停止为我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二、本人保证以后不以诉讼或其它非诉讼方式就参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问题向政府和单位提出任何权利主张;三、本人承诺以上内容是本人真实意愿,本人有能力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停缴日期:社保20xx年5月份,公积金20xx年6月份;承诺人:身份证号码:身份证住址:日期:年月日篇三:提取公积金承诺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我叫 ___________,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的职工,因______________ 1购建房屋;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3自住房屋房租超过家庭月收入15%以上部分的;4家庭成员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5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并承诺所提供资料完全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具结保证书常用精选3篇

具结保证书常用精选3篇

具结保证书常用(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市国土资源局:******本单位(个人)坐落于********土地证书号****甬国用[**]字第**号的房地产,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抵押□改制□********手续,因************************缘由,特对下列事项作具结保证,并愿担当交易过程中或今后涉此次交易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与他人无关:******□1、对所涉交易中********************************(单位、人个)无法供应的法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身份证)签章材料,我愿担当相关的全部法律责任;□2、参与交易的房、地产权源清晰,无债权债务纠纷和遗留问题;□3、地面无合法建筑或未取得房屋全部权证,状况属实;□4、********************************************************************************************************具结单位(个人)盖章:*托付人代理人(签名):******具结保证书常用(第二篇)具结保证书摘要: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规制定的。

保证人愿意为被保证人执行合同中的义务提供担保,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本合同的签署将确保被保证人能够履行其合同义务,从而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中文:甲方(被保证人):地址:联系人:电话:乙方(保证人):地址:联系人:电话:鉴于:甲方与丙方即_______(合同相对方)签订了一份名为__________(合同名称)的合同,并同意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保证人愿意为被保证人履行上述合同中的义务提供担保,保证以下事项:1. 保证人无条件和无保留地承担与甲方履行合同所涉及的支付义务相关的一切责任;2. 在合同紧急情况下,保证人同意在被通知后立即履行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3. 若甲方未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保证人同意立即偿还甲方所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款项、滞纳金及其他相关费用;4. 本保证书自________(日期)生效,并自________(日期)终止。

公积金按时还款保证书范文

公积金按时还款保证书范文

尊敬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我,(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现居住于(居住地址),在此郑重地向贵中心提交一份关于按时还款的保证书。

首先,我要感谢贵中心对我的公积金贷款的支持与帮助,让我能够顺利地购买到心仪的房子。

我深知公积金贷款是国家为了解决广大人民群众住房问题而设立的一项优惠政策,我深感荣幸能够享受到这一政策带来的福利。

作为一名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我深知按时还款的重要性。

按时还款不仅是对贵中心的尊重,也是对自己信用记录的维护。

我承诺,从贷款发放之日起,我将严格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按时足额还款。

在此,我向贵中心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按时足额还款,不逾期、不拖欠。

二、在贷款期间,如有还款能力发生变化,我将及时与贵中心沟通,协商调整还款计划。

三、在贷款期间,我将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不参与任何影响信用形象的活动。

四、在贷款期间,我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五、在贷款到期后,我将按时还清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

我深知,按时还款是我作为借款人的基本义务,也是我对贵中心的尊重和信任的体现。

我将以实际行动,维护自己的信用,也为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出一份力。

在此,我再次向贵中心表达我对按时还款的决心和信心。

我相信,在贵中心的监督和帮助下,我一定能够按时还款,履行我的义务。

最后,我再次感谢贵中心对我的支持与帮助,我将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福利,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为我国的住房事业做出贡献。

此致
敬礼!
借款人:(签名)
日期:(签字日期)。

恩施公积金承诺书范文

恩施公积金承诺书范文

恩施公积金承诺书范文
兹有本人(以下简称“承诺人”),根据恩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规定,就本人在恩施市范围内的
住房公积金缴存及使用事宜,特此作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人保证按照恩施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规定,及时足额缴存住房
公积金,不拖欠、不挪用。

二、承诺人承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申请
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承诺人承诺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
还贷款本息,不逾期、不拖欠。

四、承诺人承诺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不将贷款资金用于非法用途,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规定。

五、承诺人承诺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如有工作变动、联系方式变
更等情况,将及时通知公积金中心,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六、承诺人承诺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按照公积金中心的规定,
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贷款结清的合法性。

七、承诺人承诺在住房公积金使用过程中,遵守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公积金中心的处理决定。

八、承诺人承诺在住房公积金使用过程中,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
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规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承诺人对本承诺书内容负有完全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承诺书范文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

具结保证书范文4篇

具结保证书范文4篇

具结保证书范文4篇「具结保证书一」本人_________,份证号码为_________,出生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现婚姻状况为:1、未婚;2、离异后未婚;3、丧偶后未婚。

上述情况均为属实,如有不实,本人愿自负法律责任。

申明人:_____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具结保证书二」本人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国籍:_______出生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民族:______职业: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身份证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常住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婚姻状况:_______(未婚/离婚/丧偶)。

上述情况完全真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具结。

具结人:(签)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法律具结保证书吉安市国土资源局:申办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年月日(2.66kb)遗失说明具结保证书范文遗失说明具结保证书一某某县国土资源局:遗失说明具结保证书二某某市国土资源管理局:_________单位(个人)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路_________号土地证书(土地使用证、土地所有权证、土地他项权证),证号为_________,因_________原因遗失,所提供的原证书复印件(或原证书存根复印件)与原件无异,如有隐瞒欺骗,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具结。

附:遗失声明报纸。

具结人(单位)签章: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具结保证人:________20____年____月____日遗失说明具结保证书模板_________国土资源管理局:_________单位(个人)位于_________区_________街_________路_________号土地证书(土地使用证、土地所有权证、土地他项权证),证号为_________,因_________原因遗失,所提供的原证书复印件(或原证书存根复印件)与原件无异,如有隐瞒欺骗,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具结。

做具结保证书

具结保证书尊敬的XX单位:我,(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现为(所在单位名称)的(所在职位),特向贵单位作出如下具结保证:一、我保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件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无任何虚假、隐瞒、伪造、变造等行为。

如因个人信息、证件及材料不实而给贵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我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我保证在此次(事项名称)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单位的规章制度。

如因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规章制度给贵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我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我保证在此次(事项名称)中,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如因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政策和社会公德给贵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我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我保证在此次(事项名称)中,积极参与、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为贵单位的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如因工作失职、渎职、拖延等行为给贵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我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我保证在此次(事项名称)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保持清正廉洁。

如因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给贵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我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我保证在此次(事项名称)中,尊重他人权益,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构建和谐社会尽一份绵薄之力。

如因侵犯他人权益、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等行为给贵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我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我保证在此次(事项名称)中,自觉接受贵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积极配合各项工作,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如因不配合、不如实提供信息等行为给贵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我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具结保证,系我真实意愿,特此声明。

具结人:(签名)具结日期:(年月日)注:本具结保证书一式两份,具结人和贵单位各执一份。

公积金保证书

公积金保证书公积金保证书致: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银苑支行经xx-x一致同意。

购买位于中山市xx镇xx大街xx花园2期b16幢505房的房屋,并以此房屋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额为人民币元整,期限年,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编号: )。

主申请人:xx,身份证号码:4xx-x,共同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共同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双(三)方保证此项借款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保证人:年月日住房公积金交付首期房款保证书为了积极配合《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提高职工购建住房能力的通知》(z公积金委【2015】1号)的实施,确保所预提的住房公积金合规使用,切实用于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有效提高认购人购买住房能力,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健康平稳发展,现就职工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提取使用其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交付首期房款作出如下保证:一、本公司所提供的.楼盘预售款监控帐户的证明文件(或房地产权证明和楼盘收款帐户)真实合法;二、本公司与_____________(认购人姓名)签订的普通商品住房认购书真实有效;三、本公司收到_____________(认购人姓名)用住房公积金交付首期房款后,购预售房的,在10个工作日内为认购人办理完成有关购房手续(购已确权现房的,在15个工作日内为认购人办理完成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有关购房手续)。

四、若认购人未能按以上第三点的承诺办理完成购房手续,并按规定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建立完善档案,或由于某种原因取消购房,本公司将按住房公积金的有关管理要求,在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来的函件3个工作日内,将认购人预提取并转到本公司预售款监控帐户(或售楼款收款帐户)的住房公积金如数划转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保证不提现给个人,不为个人骗(套)取住房公积金提供机会。

以上保证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

保证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日期:联系电话:公积金具结保证书范文_____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_____管理部:本人姓名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单位账号_________,个人账号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本人已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未再就业,现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等证明材料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并销户,并按有关规定承诺在此后两年内不再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具结保证书15篇

具结保证书15篇具结保证书1___国土资源局:本单位坐落在_____路_____ 号的土地,于_____年___月竞买取得,面积为_____亩(以实际丈量为准),土地用途为_____,土地权属来源为出让方式,土地性质为国有。

土地权属来源资料__________。

该宗地界址清楚,四邻无争议,请贵局给予确权,并办理土地登记,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上述反映的情况与本单位提交的其他原件或复印件资料及内容是真实的。

如有虚假,贵局可注销已登记的土地权利,因虚假引致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概由本单位承担。

上级主管部门意见:________(盖章)申请土地登记的单位: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具结保证书2___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_____管理部:本人姓名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单位账号_________,个人账号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本人已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未再就业,现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等证明材料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并销户,并按有关规定承诺在此后两年内不再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保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提取住房公积相关知识一、提取条件职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六)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七)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八)无房职工租赁本市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用于支付房租的;(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十)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连续失业满二年且未重新就业的;(十一)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十二)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劳办〔1999〕72号)和《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甲类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劳社〔20某某〕442号)所列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十三)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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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厦门具结保证书篇一:厦门职工申办提取住房公积金须知职工申办提取住房公积金须知201X-04-30一、办理程序:1、申请人到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柜台领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2、填表后,由所在单位核实并盖公章;3、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综合服务大厅公积金业务窗口办理审核;4、凭审核同意提取的材料、身份证到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提取或转账。

二、提取条件及提供的材料:(一)《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单位盖公章);(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三)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结婚证或居民户口簿,夫妻如不在同一户口簿内,可由所在居委会出具夫妻关系证明);(四)根据不同提取原因,分别提供下述材料(所需材料查验原件,留复印件一份):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已办理按揭贷款的,须提供按揭借款合同原件,购房合同、发票复印件须贷款银行盖章确认。

土地房屋权证能体现购房时间和金额的,可用土地房屋权证代替购房合同和发票(土地房屋权证未能体现购房时间和金额的,应提供土地房屋权证和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1)新建商品房:①经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合同属网上登记的,提供购房合同和备案证明单);②购房全额发票。

购买新建商品房支付首付款,凭经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合同属网上登记的,提供购房合同和备案证明单)、房地产开发商的售房专户账号,将住房公积金转账给售房单位支付首期款(对同一套住房,只能选择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期款或全部付清房款后提取现金,两者取其一)。

(2)经济适用房、统建解困房、房改房、危改房、落实侨房:①购房合同;②购房全额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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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具结保证书范文_____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_____管理部:本人姓名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单位账号_________,个人账号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本人已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未再就业,现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等证明材料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并销户,并按有关规定承诺在此后两年内不再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保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附:提取住房公积相关知识一、提取条件职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六)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七)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八)无房职工租赁本市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用于支付房租的;(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十)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连续失业满二年且未重新就业的;(十一)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十二)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劳办〔1999〕72号)和《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甲类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劳社〔XX〕442号)所列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十三)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具有第(一)、(七)、(八)、(九)、(十二)项情形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具有第(九)、(十)、(十一)、(十二)项情形的,职工在本市如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二、提取额度职工具有第(一)项情形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提取额度为截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发生之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但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款总额或者建造、翻建、大修工程预(决)算金额。

购买自住住房发生之日时间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或以购房发票(不含补交超面积房款)开具时间为准。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发生之日时间以批准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时间为准。

职工具有第(二)、(三)、(四)、(五)、(六)、(十)、(十一)项情形的,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及结息。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注销。

职工具有第(七)项情形申请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冲抵住房贷款本金余额的,提取金额转入借款人的贷款账户用于提前全部或部分还款。

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贷款余额。

职工具有第(七)项情形申请办理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的,提取额度为借款人截止上月末的应还款本息额。

职工具有第(八)项情形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提取额度为上一年度至申请之日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比例的部分,上一年度已提取的,不累计计算提取额。

职工具有第(十二)项情形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为上一年度至申请之日实际发生的自费支付医疗费用总额。

上一年度已提取的,不累计计算提取额。

职工具有第(十三)项情形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金额及结息。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注销。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除按规定注销的外,其账户内最低应保留10元(含)以下的全部余额。

三、提取材料职工具有所列提取情形,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以下基本材料:(一)《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二)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三)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交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四)职工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不同情形,职工还应分别提交以下材料:(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1、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现金的,应提交下列材料之一,所提交的材料应足以证明购房事实,且能体现购房时间和购房金额:(1)土地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2)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3)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交易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4)按揭借款合同原件和经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购房合同、全额发票的复印件。

2、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转账给房地产开发商或建设主管部门支付购房首期款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与建设主管部门签订的购房合同及房号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3、建造自住住房的,应提交县级(含)以上建设(房管)、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企业出具的工程预(决)算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交县级(含)以上建设(房管)、规划部门出具的土地房屋权证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企业出具的工程预(决)算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交土地房屋权证、县级(含)以上建设(房管)部门出具的需大修的危房鉴定证明及施工企业出具的工程预(决)算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离休、退休的,应提交离休证或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残疾人证(1-4级)或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出境定居的,应提交出境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申请提取现金的,应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或已迁入的当地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申请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应提交调动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接收证明原件。

(六)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申请提取现金的,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2、外地户籍证明;3、外地工作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

未提交外地就业证明的,职工本人应现场签署《具结保证书》;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签署《具结保证书》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该职工在此后两年内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应提交调动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接收证明原件。

(七)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可以申请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冲抵住房贷款本金余额或申请办理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1、职工申请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冲抵住房贷款本金余额的,应提交按揭借款合同及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信息证明的原2、职工购买本市自住住房,在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受托银行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并已偿还首月应还款本息且没有逾期的,可申请办理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应提交以下材料到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受托银行提出申请:(1)《厦门市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还款代扣账户(卡或存折)原件;(5)贷款银行盖章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土地房屋权证》复印件;(6)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缴交不在同一银行的,申请人须提供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出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单原件;(7)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八)无房职工租赁本市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租住公房的,应提交租赁合同、上一年度至申请之日的房租支付凭证、单位出具的承租人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失业的,提交失业证);2、租住私房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地税部门开具的上一年度至申请之日的房租发票、单位出具的承租人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失业的,提交失业证)。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应提交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连续失业满二年且未重新就业的,应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劳动保障主管部门发放的《厦门市居民失业证》或《厦门市居民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证(5-10级)或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十二)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劳办〔1999〕72号)和《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甲类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劳社〔XX〕442号)所列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2、上一年或当年自费支付医疗费用证明;3、申请人与患者的夫妻(父母或子女)关系证明。

(十三)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应提交继承或受遗赠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提取程序职工具有第(一)、(二)、(三)、(四)、(五)、(六)、(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项和第(七)项且申请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冲抵住房贷款本金余额的,按以下程序办理:(一)单位核实。

职工持规定的提取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在《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相应栏内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财务章。

单位拒绝为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核实盖章的,由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拒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直接受理职工申请,核实有关材料后,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手续。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已转入托管户的,职工持规定材料,直接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二)管理中心审核。

职工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三)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经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职工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并盖章的《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到受托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第十九条职工办理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应持规定的材料到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受托银行提出申请;经受托银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受托银行与申请人当场签订委托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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