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大纲详解——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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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考研法学宪法重点知识点精讲

2025考研法学宪法重点知识点精讲

2025考研法学宪法重点知识点精讲宪法作为法学考研中的重要科目,涵盖了众多关键知识点。

以下将为您详细梳理其中的重点内容。

一、宪法的概念与特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基本原则、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最基本的问题。

其特征主要包括: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这体现在宪法规定的内容具有根本性,效力具有最高性,制定和修改程序具有严格性。

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宪法的核心价值在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宪法是对民主事实的确认和保障,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

二、宪法的历史发展了解宪法的历史发展,对于深入理解宪法的本质和特点具有重要意义。

1、世界宪法的产生和发展近代宪法的产生有着深刻的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背景。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产生宪法性文件的国家,其《大宪章》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对后来各国宪法的制定产生了深远影响。

法国宪法则以其丰富的人权保障内容和鲜明的政治色彩而著称。

2、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了四部宪法,即 1954 年宪法、1975 年宪法、1978 年宪法和 1982 年宪法。

1982 年宪法是我国现行宪法,经过了多次修改和完善,以适应国家发展的需要。

三、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宪法始终,对宪法的制定、修改、实施等具有指导作用的基本准则。

1、人民主权原则人民主权原则是指国家的权力属于人民。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通过选举等方式行使国家权力。

2、基本人权原则人权是指人作为人所应当享有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一系列基本权利和自由,如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等。

3、权力制约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权力的正常行使和公民权利的实现。

在我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行政监督制度等实现权力的制约和平衡。

研究生考试考研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398)试题及解答参考(2024年)

研究生考试考研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398)试题及解答参考(2024年)

2024年研究生考试考研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398)模拟试题(答案在后面)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有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1、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个机构拥有全国最高立法权?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 国务院常务会议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D. 最高人民法院2、以下哪项不属于法律关系的三要素?()A. 法律主体B. 法律行为C. 法律事实D. 法律权利与义务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哪项职权?()A. 修改宪法B. 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C. 决定战争和和平问题D. 选举和罢免国家主席4、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哪种情形下,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A、行为人因过失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B、行为人在正当防卫过程中误伤他人;C、行为人在紧急避险过程中不得已损害他人财产;D、行为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依照法律法规采取的行为。

5、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修正案,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 宪法修正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B. 宪法修正案通过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C. 宪法修正案与宪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D. 宪法修正案的内容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6、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民事主体享有的人格权?A. 生命权B. 健康权C. 荣誉权D. 继承权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哪项行为构成侵权责任?A. 甲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影响了他人的正常休息B. 乙在网络上散布虚假信息,损害了他人名誉C. 丙在公共场所合法拍照,未经他人同意使用了他人肖像D. 丁在紧急情况下,为救助他人而损坏了他人财产8、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A. 遗嘱B. 债务免除C. 授予代理权D. 合同的订立9、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个机构不享有国家立法权?A、国务院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D、最高人民法院10、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哪种情形下,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A、甲在公园散步时,其宠物狗咬伤了乙,但甲能够证明乙故意挑衅狗导致受伤。

2024法硕非法学考试大纲

2024法硕非法学考试大纲

2024法硕非法学考试大纲
2024年法律硕士(非法学)考试大纲如下:
•招生计划和专业。

我校2024年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文件确定。

专业名称(代码)考试方式学制学习形式法律(非法学)(035101)法硕(非法学)联考三年全日制法律(法学)(035102)法硕(法学)联考二年。

•报考条件。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1。

2017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宪法部分真题答案及解

2017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宪法部分真题答案及解

2017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宪法部分真题答案及解一、单选题25.下列选项中,违反我国宪法平等权要求的情形是A.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公民担任B.某大学将具有博士学位作为招聘教师条件C.某民营饭店在门口贴出通告:本店谢绝公款消费D.某中央国家机关将具有北京户口作为招录公务员条件答案:D解析: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因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的不同而受到国家歧视。

26.2017年两会召开前夕,公安机关以涉嫌参与一年前的非法集资为由,逮捕了全国人大代表甲。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表述正确的。

A.非经全国人大主席团许可,公安机关无权逮捕甲B.非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许可,公安机关无权逮捕甲C.公安机关可以拘留甲,但须立即向全国人大主席团报告D.公安机关可以拘留甲,但须立即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答案:B解析:宪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如果因为全国人大代表是现行犯而被拘留的,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必须立即向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或者立即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召开前夕,说明是闭会期间,一年前,说明不是现行犯。

27.我国法律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此项规定体现的宪法权利是A.劳动权B.财产权C.社会保障权D.休息权答案:C解析: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28.下列关于中央国家机关职权或相互间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A.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大负责B.中央军委主席须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C.国务院制定行政法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D.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省级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答案:A解析:宪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2025法硕非法学考试大纲

2025法硕非法学考试大纲

2025法硕非法学考试大纲一、考试性质与目标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是为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招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全国联考科目。

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以及综合运用法律知识和原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1、考试形式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满分为 150 分,考试时间为 180 分钟。

2、试卷结构(1)专业基础课包括刑法学和民法学,分值各 75 分。

(2)综合课包括法理学、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分值分别为 60 分、50 分和 40 分。

三、专业基础课考试内容1、刑法学(1)刑法总则包括刑法的概念和性质、刑法的体系和解释、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正当化事由、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共同犯罪、罪数形态、刑事责任、刑罚的概念和种类、量刑、刑罚执行制度、刑罚消灭制度等。

(2)刑法分则重点考查各类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以及对各类犯罪的认定和处罚。

涵盖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等。

2、民法学(1)民法总则包括民法概述、民事法律关系、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与期间等。

(2)物权涵盖物权概述、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等。

(3)债权包括债的概述、合同、侵权责任等。

(4)人身权涉及人身权概述、人格权、身份权等。

(5)婚姻家庭与继承包含婚姻家庭法概述、结婚、夫妻关系、离婚、收养、继承概述、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遗产的处理等。

(6)知识产权涵盖知识产权概述、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四、综合课考试内容1、法理学(1)法的本体包括法的概念、法的本质与特征、法的作用、法的价值、法的要素、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法的渊源、法律效力、法律关系、法律责任等。

法硕(非法学)考研科目知识点总结

法硕(非法学)考研科目知识点总结

法硕(非法学)考研科目知识点总结一、民法学对于学生来说,民法学学习的时候看《指南》是主要的,但理解的成分较之法理学要多得多,也相对容易的多,要系统理解各种民事法律制度。

但是民法理论性较强,仅仅看书很难理解一些东西,比如善意取得,原始取得,抗辩权,缔约过失、预期违约、无过错原则、效力待定合同、定金原则、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生活中不常见的概念与制度,需要结合一些案例来加深理解。

要学好民法,在看书理解的前提下,要多分析案例题,并且把案例与具体的制度和理论结合起来,平时需要多看看民法的一些经典小案例,多观察生活中的一些细节,对学习这科都有很大帮助。

二、刑法学刑法的学习可以分为总则与分则两部分:总则(刑法理论部分)与分则(中国刑法具体罪名剖析)复习方法也不同。

总则对分则的理论指导作用非常明显,没有总则的整体把握分则就很容易断章取义,分则对总则具体化使得理论性较强的总则更容易理解,设计出来的法硕题目都既要用到总则的理论分析,又要用到分则的具体罪名的4大犯罪构成要件,缺一不可。

考试题目不仅要求牢记分则法条,而且要求能灵活运用总则的刑法理论,缺一不可。

另外,刑法案例题目大量的强化训练也是必不可少的,二要通过具体的案例来不断理解,修正原有的错误思维,三可以通过网络收集一些相关资料与案例,加深理解与辨析。

三、法制史学生在学习的时候,要学会记忆重点知识点知识点多而杂,要有耐心,最好自己整理、对比。

法制史看的可以迟一些,因为主要是记忆,记得早也会忘记的。

而且看得迟些,你的法律知识基础更好些,理解法制史难度会小很多。

关键知道什么该记,什么不该记,没有什么理论性,可以借助辅导书知道。

对于几个重要朝代的法律制度要加强理解,重点比较集中:秦朝法治;唐朝法律;特有法律制度的首次引入等等。

四、法理学学法理,以看《指南》为主,难在多选题与案例题,学好了法理学可指导民、刑、宪三个部门法的学习,一般先复习。

反过来,学好了民法、刑法、宪法,也可以更好的有助于你理解抽象而枯燥的法理学概念的内涵与外延。

法律硕士宪法法条全解析(十七-十八

法律硕士宪法法条全解析(十七-十八)重点法条十七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

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

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相关法条」《宪法》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详解」本条和其相关法条构成了我国宪法中关于公民社会经济权利的规定,其内容包括:公民财产权(第13条);劳动权(第42条);劳动者的休息权(第43条);获得社会物质帮助权(第45条)。

请注意法条中的一些特殊规定:公民的财产权保护在2004年宪法修正案中作了重大改变,应予特别注意;第42条中的劳动权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第43条中休息权的主体只是“劳动者”;第45条中的物质帮助权的享有者必须是“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公民。

「例题」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护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A一切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宪法规定了对华侨、归侨权益的保护,但没有规定对侨眷权益的保护C宪法对建立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未加以规定D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私有财产的继承权规定在宪法“总纲”部分[答案]D重点法条十八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025年法律(非法学)专业考研解析

2025考研|法硕(非法学)专业考研解析:初试科目、课程内容、就业方向、考试题型、分数线、参考书1.法硕(非法学)是什么?①专业概况:法律硕士(非法学),代码035101,主要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

②要求本科不是法学专业同学报考,专业课全国联考,统一命题。

③法学硕士(即法硕),初试专业课是对应院校自主命题;法律硕士(即专硕),又可分为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初试专业课为全国统一命题。

2.法硕(非法学)考什么?初试一共包含4门科目:分别是政治、外语、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硕联考综合。

都是全国统考,法硕(非法学)两门专业课又称为法硕联考。

复试则是由各院校自行组织分值均为150分,分别是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和498法硕联考综合。

3.两门课程包含内容及分值:①398法硕联考(非法学):专业考核民法和刑法的知识点,民法、刑法分值各占一半,均为75分。

②498法硕联考(非法学):专业攻宪法、法理学和法制史的知识点,其中分值法理学60分左右,宪法学50分左右,法制史40分左右。

4.哪些人适合考法硕(非法学)?①跨考生(本科主修非法学生)②不想考高数,相对擅长背诵记忆③将来有考公考编想法,或想从事法律相关的职业④对法学知识有需求,希望能够在自己已有的专业的基础上融合法学专业知识提高薪资⑤不喜欢本专业,想跨考,想毕业之后薪资待遇还可以5.法硕(非法学)的就业方向有哪些?①检察官、法官、行政机关公务员;②律师;③公司法务人员;④供职于政府的法律事务部门;⑤复合型:人力资源管理、审计师、证券业人员、环境评估、司法鉴定、职业中介、房地产咨询等;6.考试题型①398专业基础课联考(非法本):满分150分考试科目:民法75分;刑法75分考试题型:单项选择题: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多项选择题: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简答题: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法条分析题: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案例分析题: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②498专业综合课联考满分:150分考试科目:法理学60分;宪法50分;法制史40分考试题型:单项选择题: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多项选择题: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分析题: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论述题: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7.近五年国家线8.教材类《考试分析》《刑法一本通》《民法一本全》《宪法一本通》《法制史一本通》《基础配套练习》《历年真题》9.学习任务①了解考情,熟悉法律术语②全面了解考试内容,初步建立法律思维③形成学科完整知识框架形成知识导图④配合相关的课程学习,结合历年真题及课程拓展内容⑤将抽象内容具体化,把知识转化为解题能力,全真模拟,查缺补漏10.考研院校梯队院校具体复试要求可见研晟考研官网。

2024年非法学法硕考试大纲

2024年非法学法硕考试大纲
1. 法律基础:包括法律的基本概念、法律体系、法律渊源、法律效力等。

2. 宪法学:主要研究宪法的基本原理、国家制度、公民权利和义务等。

3. 刑法学:涉及犯罪构成要件、刑罚理论、刑事责任等内容。

4. 民法学:包括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法、亲属法、继承法等。

5. 行政法学:主要研究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救济等内容。

6. 商法学:涵盖公司法、合同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等内容。

7. 经济法学:主要包括经济法的基础理论、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等内容。

8. 知识产权法学:涉及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内容。

9. 国际法学:主要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内容。

2017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宪法部分真题答案及解

2017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宪法部分真题答案及解一、单选题25.下列选项中,违反我国宪法平等权要求的情形是A.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公民担任B.某大学将具有博士学位作为招聘教师条件C.某民营饭店在门口贴出通告:本店谢绝公款消费D.某中央国家机关将具有北京户口作为招录公务员条件答案:D解析: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因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的不同而受到国家歧视。

26.2017年两会召开前夕,公安机关以涉嫌参与一年前的非法集资为由,逮捕了全国人大代表甲。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表述正确的。

A.非经全国人大主席团许可,公安机关无权逮捕甲B.非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许可,公安机关无权逮捕甲C.公安机关可以拘留甲,但须立即向全国人大主席团报告D.公安机关可以拘留甲,但须立即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答案:B解析:宪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如果因为全国人大代表是现行犯而被拘留的,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必须立即向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或者立即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召开前夕,说明是闭会期间,一年前,说明不是现行犯。

27.我国法律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此项规定体现的宪法权利是A.劳动权B.财产权C.社会保障权D.休息权答案:C解析: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28.下列关于中央国家机关职权或相互间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A.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大负责B.中央军委主席须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C.国务院制定行政法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D.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省级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答案:A解析:宪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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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大纲详解——宪法一、宪法考查目标宪法学是专业综合课中考[微博]查的科目之一,在法律硕士的考试中占据重要的地位。

它所研究的是宪法的本质和它的运动规律,国家的本质和形式,国家机构的组织、职权和工作制度,以及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

因此,要求考生能够比较系统地掌握宪法学课程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认识宪法产生和发展的一般规律,领会和掌握我国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规范。

二、大纲变化考点解析2014年的考试大纲中,宪法学是唯一发生变化的。

主要表现在一下几点:1、第一章中删除了“宪法关系及其特点”;2、第二章删除“违宪审查的对象”。

3、第三章中删除“选举制度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2014大纲单独列出“选举的组织机构”和“选举委员会的职责”这两个知识点,2013大纲是把这两个知识点含在“选举的民主程序”当中的,这种变化的目的在于重点强调这个两个知识点,复习的过程中要特别关注。

针对这些变化,对于删除的地方考生不必去看了,对于变化的内容,主要掌握。

三、大纲解析重要知识点(一)宪法的基本理论问题宪法的基本理论问题即宪法学的基本原理,包括宪法的概念和特征、宪法的本质、宪法的历史发展和分类、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规范、宪法和宪政、宪法解释、宪法修改、宪法的实施等内容。

这一部分内容非常重要,是进一步学习宪法学的基础。

1.宪法作为特定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有与一般法律相同的特征,也有自身的基本特征,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决定宪法根本法地位的三个因素,即内容的根本性、法律效力的最高性、制定和修改程序的严格性。

2.宪法一词虽然在古代典籍中就已经出现,但是近代意义的宪法则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

其产生有着深刻的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背景。

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快速发展是宪法产生的经济原因;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的建立和以普选制、议会制为核心的民主制度的形成是宪法产生的政治条件;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的民主、自由、平等、人权和法治等理论,是宪法产生的思想原因。

考生应当掌握早期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如英国、美国、法国等国家宪法产生的基本情况。

对其中的世界宪法史上占有非常重要地位的宪法性文件及其产生的年代必须记住。

3.自1949年以来我国共通过了5部宪法性文件,即1949年9月制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现行宪法即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届全国人大[微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

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对现行宪法所进行的四次修正的主要内容是考生背记和理解的重点。

4.宪法分类是指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宪法所进行的归纳和划分类别的活动。

考生应当重点掌握资产阶级学者对宪法所进行的形式上的分类,包括分类的标准(如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的分类标准,其主要是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的分类标准,其主要是制定,修改宪法的机关和程序;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的分类标准为制定宪法的机关)、依据不同的标准所进行的宪法分类的含义(即成文宪法、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柔性宪法、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协定宪法的含义)、不同国家的宪法或宪法性文件依据不同的标准应当归入哪一类。

这种形式上的分类虽然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但它不能揭示出宪法的阶级本质,马克思主义学者以国家的类型和宪法的阶级本质为标准将宪法分为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和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5.宪法的基本原则是制定宪法与实施宪法的基本准则和精神。

从世界各国的宪法和宪政实践来看,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和法治原则。

考生应当掌握这几个原则的来源、基本内容、在宪法中的具体表现形式以及宪法的基本原则在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中的不同的表现形态和本质上的差异。

6.宪法规范的含义主要特点必须掌握。

宪法规范是宪法最基本的要素和构成单位,是宪法的载体。

宪法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即宪法关系具有两大特点,一是所调整的对象非常广泛,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二是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一方为国家和国家机关。

宪法规范具有根本性、最高权威性、原则性、纲领性和相对稳定性的特点。

7.宪政是宪法学理论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是宪法的生命所在,没有宪政,宪法就是一纸空文。

考生必须掌握宪政的含义、特征以及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在我国,实行宪政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目标和首要标志。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政应当具备的五个条件,考生应当了解和掌握。

8.宪法的实施是宪法得以真正落实的重要环节。

考生应当掌握宪法实施的含义及基本构成。

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是宪法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方面,考生必须掌握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的含义,知晓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并非是随意进行的,而是由有权机关依照严格的法定程序所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活动。

考生应当知道我国宪法中关于宪法解释和宪法修改的机关和程序。

对于违宪审查制度,主要有三种,一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司法机关的违宪审查体制,二是以英国和绝大多数社会主义国家为代表的立法机关审查体制,三是以法国为代表的专门机关审查机制。

这里涉及一些宪法史上的年代、事件需要考生牢记。

(二)我国的国家制度考生应当重点掌握我国宪法和法律中有关国家性质和国家形式的基本制度。

主要包括国体--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选举制度和地方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和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

1.国体也称为国家性质,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

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是马克思国家理论的精髓所在。

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过程中,将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同中国国情相结合,是对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是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在中国具体历史条件下的产物。

人民民主专政在国家领导权、阶级基础、国家职能和历史使命方面与无产阶级专政是一致的。

人民民主专政是人民民主和人民对极少数敌对分子专政的有机统一和结合。

其中,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是实现对敌人专政的前提和基础,对敌人实行专政是人民民主的有力保障。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色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以及爱国统一战线的存在和发展。

在上述内容中,考生应当明确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国家性质,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产生和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这些是考生理解的难点所在。

考生应掌握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色。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一项根本的政治制度,属于政体的范畴。

这一部分内容是重点,也是难点。

考生应当掌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特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什么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哪些优越性,怎样坚持和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3.选举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基础性环节。

选举制度的民主与否,直接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落实。

考生应当理解和掌握选举制度的概念和作用。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是这一部分内容的重点。

考生应当明确选举制度的四个基本原则的确切含义和内容,以及法律确定该原则的意义所在和未来应如何完善这些原则。

我国选举制度与资本主义国家选举制度相比,在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方面有着重大差别。

我国《选举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

同时对公民的选举权利有着严格而充分的法律保障。

这一点内容考生应当掌握。

选举的民主程序是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得以真正实现的关键,因此,选举的民主程序非常重要,考生应用心掌握。

选举的民主程序一般包括:选举的组织、划分选区和选民登记、代表候选人的提出、投票选举以及对代表的罢免和补选等。

4.国家结构形式与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一起体现了国家政权体系。

如果说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从横向体现了国家政权体系的话,那么,国家结构形式就是从纵向体现了国家政权的体系。

现代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有单一制和联邦制两种,我国是典型的单一制国家。

考生应当掌握单一制和联邦制的含义,决定一国采取何种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主要是历史原因和民族原因。

考生应当了解我国实行多民族的单一制国家的历史原因和民族原因。

5.我国是多民族的国家,在多民族国家中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而又能够很好地解决民族问题,从我国的历史和现实情况来看,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考生应当掌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和内容。

了解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必要性,记住宪法所规定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内容以及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的内容。

6.特别行政区制度是"一国两制"方针的具体贯彻。

考生应当掌握特别行政区的概念和特点,重点掌握中央和特别行政区的关系,了解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

7.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里主要掌握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

(三)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在宪法学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宪法学研究的核心内容之一。

因此,考生必须重点掌握。

在学习和理解时应当和国家性质、国家形式、选举制度等内容结合起来,有助于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从总体上说,这一部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有关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理论,包括公民、国籍、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的基本义务的含义,"公民"和"人民"的区别、人权与宪法权利的关系以及我国现行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确切含义,以及我国现行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的新发展。

考生重点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公民的基本义务的新发展。

二是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主要特点,这也是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社会主义本质的重要体现,这是重点问题。

三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内容,其内容十分广泛,考生应重点掌握,细心体会。

四是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的内容,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考生应对此予以了解。

(四)我国的中央国家机关中央国家机关是国家权力的中心,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央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原则主要是民主集中制原则、法治原则、责任制原则等。

考生应当掌握全国人大的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职权以及全国人大的各个专门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以及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性质和地位、产生和任期以及职权。

国务院的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领导体制以及职权。

中央军委的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以及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的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以及职权和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地位、组成和任期以及职权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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