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独资企业章程(最新版)
外商独资企业章程范本

外商独资企业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外商独资企业(以下简称“独资企业”)为独立经济实体,实行统一管理、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原则。
第三条独资企业的企业名称为__________(名称)。
第四条独资企业的所在地为__________(地址)。
第五条独资企业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具体经营范围)。
第六条独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注册资本数额),币种为人民币。
第七条独资企业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经营期限),自__________(日期)开始,自__________(日期)终止。
第八条独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
第二章经营管理机构第九条独资企业设董事会,由三名以上五名以下董事组成。
第十条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
第十一条董事会对企业的决策和重要事项做出决策,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决策按照出席董事的多数意见。
第十二条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第十三条董事应按时参加董事会会议,并对企业负责。
第十四条董事在履行职责时应坚持公正、诚实、勤勉、谨慎的原则。
第十五条董事会负责制定企业发展方向和业务发展战略,制定并监督执行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独资企业可设立其他管理机构或工作小组,根据需要聘请管理人员或工作人员。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七条独资企业设股东会,由股东担任。
第十八条股东会议由董事长召集,至少每年召开一次,由与独资企业投资占比较大的股东提议。
第十九条股东会议决策按照股东出席会议的占比决定,但需占整个独资企业股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能决策通过。
第二十条股东有权参加股东会议,如无法亲自出席可委托他人代表。
第二十一条股东会决策应做到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第四章营业年度与财务报告第二十二条独资企业的营业年度为日历年,即自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二十三条独资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
第二十四条财务报告应告知股东、投资人以及其他相关方,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外商独资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外商独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条企业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五条企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六条企业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七条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对企业承担有限责任。
第二章投资与注册资本第八条投资者:____________________第九条投资者出资总额: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第十条投资者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一条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第十二条投资者出资期限: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______个月内。
第十三条投资者出资后,应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四条企业设立董事会,负责企业的重大决策。
第十五条董事会成员: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由投资者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七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八条企业设立总经理,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九条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二十条企业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第二十二条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章利润分配与税务第二十三条企业实现的利润,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分配。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依法纳税,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税款。
第六章职工权益第二十五条企业应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尊重职工的人格尊严。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外商独资公司章程

外商独资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公司注册地址: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为XXX。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XXX。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XXX万元人民币。
第五条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注册资本以货币出资,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出资比例出资。
第六条公司注册登记机关:本公司依法在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册登记手续。
第七条公司的投资方:本公司由外国自然人、外国法人或其他外国组织作为外商投资方发起设立。
第八条公司的企业类型: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九条公司所属行业:本公司所属行业为XXX。
第十条公司的章程有效期:本公司章程自注册登记机关颁发营业执照之日起生效,并有效30年。
第二章注册资本与出资第十一条公司注册资本的构成:本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外商投资方出资。
第十三条注册资金出资进度和方式:外商投资方应按照约定的出资进度和方式将注册资金出资到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十四条注册资本的出资凭证和登记:外商投资方应向公司提供出资凭证,并由公司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注册资本的变动:公司注册资本的变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未足额认缴的责任:对于未足额认缴的注册资本,依法不得行使股东的权利。
第三章公司组织结构第十七条公司经营决策机构:本公司经营决策机构为董事会。
第十八条董事会的组成与职责:董事会由外商投资方指定的董事组成,负责监督和决策公司经营事项,由董事长主持董事会的工作。
第十九条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召开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在发布通知后举行,董事长应当主持会议并保证决议的合法有效。
第二十条总经理:本公司设立总经理职位,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公司治理第二十二条公司财务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循国家的财务规定,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二十三条公司利润的分配:公司利润的分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外商独资企业章程

外商独资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中国其它有关法律、法规,X国XX公司(或者个人)设立独资经营企业XXX公司(下称公司)。
为此,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中文名称为:XXXXXXX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法定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投资方:X国XX公司(或者个人);法定住所为:;第四条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方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
第五条公司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的规定,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宗旨和经营范第六条公司为商业贸易公司第七条公司的宗旨是:客户第一,信誉至上,诚信、优质、服务、进取,公司将以优良的品牌,齐全的品种,多元的服务,为广大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食品、办公用品、百货用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建筑材料的批发、进出口业务。
第三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第九条公司的投资总额为XX万美元;注册资本为XX万美元。
第十条公司出资方式为现金。
第十一条投资方将按以下方式出缴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缴齐。
出资均按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
第十二条公司缴付出资额后三十日内,由本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公司在收取验资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出资方出具出资证明书,并报原审批机关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公司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调整,应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经营管理机构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 1 人,副总经理2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投资者聘任。
总经理、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外资公司章程(外商独资)(参考样本)

第一章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地区)注册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者),决定在市设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章程。
第一条投资者名称:法定地址(住所):法定代表人:国籍:联系电话:第二章外资公司第二条公司名称: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国籍:联系电话: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者以其出资额对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为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不得伤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公司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和管理,不受干涉。
第三章宗旨、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本公司的宗旨是使用国内外先进设备和技术,以及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生产经营,满足国内外市场需求,使企业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
第五条第六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规模: (视具体情况写,如年产XX XX 万件等)第四章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七条公司投资总额为,注册资本为。
公司注册资本由投资者以出资,(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个月内投入 20%,其余在两年内分期缴付完毕) 或者(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六个月内一次性缴清)。
外汇与人民币的折算按投入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汇率折算。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差额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自行筹措。
)第八条注册资本全部缴清后,公司礼聘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由公司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 据此发给出资证明书,未经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 一致允许,不得将出资证明书向外抵押或者作其他有损公司利益的用途。
第五章股东第九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行使职权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条股东的职权范围如下: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 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及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六章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第十一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由人组成(或者设执行董事一人)。
外商独资企业章程样本

外商独资企业章程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章程是外商独资企业的基本规范,它是外商独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的补充和具体化,是外商独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在本企业的具体实施规则,是外商独资企业内部管理的基本准则,对全体投资者和本企业及其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本章程是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制定的,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性质和特点,依法实施的。
第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全球范围内的投资者。
第五条本章程的修改或废止,必须经全体投资者的代表会议通过。
第六条对于本章程未尽事宜,其解释权归本企业的投资者代表会议。
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第七条本企业的企业名称为华东外商独资企业。
(简称“华东独资企业”)第八条本企业的住所设在上海市。
第三章经营范围第四章组织形式第十条本企业以有限责任为组织形式。
第十一条本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为ABC国籍的个人。
第五章企业的注册资本和投资方式第十二条本企业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本企业的投资主体全球范围内的投资者以外商直接投资者法律认定的行为为基础。
第十四条投资方式包括货币出资和实物出资。
第六章投资者的权益与义务第十五条投资者享有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分享利润的权益。
第十六条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与其在本企业的投资比例一致。
第十七条投资者应履行诚信义务,按照企业经营决策、分配利润、关于企业管理等决议的规定,按期足额履行企业行为。
第七章企业的管理和决策机构第十八条本企业的管理和决策机构分为投资者代表会议、董事会和总经理。
第十九条投资者代表会议是本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投资者组成。
第二十条董事会是本企业的执行机构,由投资者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全权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八章企业的财务决算第九章企业的年度报告第二十三条本企业应每年制定并报送年度报告,内容包括企业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社会责任等。
第十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对于投资者未按规定履行义务或者违反本章程规定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外商独资企业有限公司章程

外商独资企业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企业名称本企业的名称为X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性质及目的(一)本公司为外商独资企业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第四条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本章程是本公司的法律依据。
公司全体股东应根据本章程规定,依法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公司的追溯效力第二章股东和股权第六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一)股东在公司通过合法手续登记后,享有按照其持有的股权比例分享公司盈利的权利。
(二)股东有权根据《公司法》和本章程的规定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并在股东会议上行使监督权和决策权。
(三)股东有义务按照本章程的规定向公司缴纳注册资本的款项,并按照确定的比例对公司进行补充投资。
第七条股东会议(一)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会议。
(二)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股东会议,重要事项由股东会议通过。
(三)股东会议必须事先让每个股东至少提前XX天接到通知。
(四)股东会议的召开方式可以是线下会议,也可以是线上会议。
(五)股东会议的决议应由股东中大部分所持股份出席或委托其他股东出席的人持有的股份进行表决。
第八条股权转让(一)股东可以进行股权的转让,但必须事先向公司提出书面通知并征得公司的同意。
(二)转让后的股权转移手续必须依据本章程的规定办理。
(三)公司有权拒绝未经认可的股权转让。
第九条股东离职和继承(一)股东离职或死亡的情况下,其股权应依法继承。
(二)继承人如果不具备公司股东资格,应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三)公司有权选择是否承认继承人的资格。
第三章公司经营管理第十条公司董事会(一)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决策和监督公司的具体运营。
(二)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为XXX年。
(三)公司董事会的成员必须是公司股东。
(四)公司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重要事项由董事会通过。
第十一条公司总经理(一)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为XXX年。
(二)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运营和管理。
外商独资企业章程(最新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合同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YB-HT-029702外商独资企业章程(最新版)外商独资企业章程(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法》,投资方有限公司(或个人)决定在_____投资设立外资独资有限公司。
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二条本公司的名称为:中文:_____英文:_____法定地址: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第三条投资方名称_____;法定地址_____;法定代表_____。
第四条本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令和_____市的条例、规定并遵守。
第二章经营范围与规模第五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_____。
(法律、法规和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和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政策限制经营的项目,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专项审批且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政策未限制经营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六条本公司的生产规模:_____。
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七条本公司投资总额为_____人民币。
第八条本公司注册资本_____人民币。
第九条公司出资方式为_____。
第十条公司在经营期间,不得减少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投资方缴资计划:第一期_____元,公司成立后3个月内缴齐,全部注册资本在_____年内缴齐。
缴足出资后,经会计师事物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十二条投资方增资,或本公司吸收其它方参资,或以公司自身积累部分用于再投资等形式来扩大注册资本时,须经董事会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司若要转让资本,不论全部或部分,须经投资方书面同意,并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四条经投资方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本公司可与国外其它经济组织建立合资、合作公司以及在国内其它地方设立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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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独资企业章程
(标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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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章
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和中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投资设立外资企业,特订立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中文):;
公司名称(英文):;
公司注册地址:。
第三条股东名称/姓名:,
注册国家(地区)/所属国别(地区) ,
法定地址。
第四条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公司。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投资总额为,注册资本为。
股东认缴出资额为,出资方式为:。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缴付期限:。
第八条股东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
第四章股东
第九条公司不设股东会,由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和更换董事(或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或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十二)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第五章执行董事
第十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任期三年,由股东委派。
任期届满,经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五章董事会
第十条公司设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委派可以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股东委派。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须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十一条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六章监事
第十二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名,由股东委派。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经委派可以连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章监事会
第十二条公司设监事会,成员共人,包括股东代表和
名公司职工代表。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三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五条监事会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十六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任期年。
经理对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或执行董事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章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