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独资企业管理制度
外商独资企业管理制度

外商独资企业管理制度一、概述外商独资企业是指由外国投资者独资或合资设立,与中国境内其他企业一样,需要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本文旨在介绍外商独资企业应建立的管理制度。
二、组织架构及职责外商独资企业应成立适宜的组织架构,确保企业顺利运行。
其组织架构应包括董事会、管理层和各部门,职责划分清晰,各司其职。
具体职责如下:1.董事会:负责企业的全面管理和决策。
成员包括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应独立于投资者和经营者,对企业运行提出建议和监督。
2.管理层:负责企业的日常运营管理。
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等,应按照董事会的决策和指示,执行企业的经营计划和管理决策。
3.各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和任务,完成企业的各项工作,互相协调配合,确保企业高效运行。
三、财务管理制度外商独资企业应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企业的合规经营和经济效益。
具体制度内容包括:1.财务预算制度:每年制定财务预算,分解到部门并明确绩效目标和指标,实现费用和收入的控制与优化。
2.核算和报表制度:按照会计准则和税法要求,规定会计核算和报表制度,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3.财务审批制度:建立财务审批制度,根据权责分配,规定各级审批权限,保证各项费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4.税务管理制度:按照税法规定,建立税务管理制度,包括申报、缴款、抵扣、退税等,确保企业合规经营。
四、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外商独资企业应建立合理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和企业运行稳定。
具体制度内容包括:1.招聘和用工制度:招聘和用工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明确招聘条件和聘用程序,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培训和晋升制度:制定培训和晋升计划,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实现人才流动和梯队建设。
3.考核和奖惩制度:按照企业的绩效目标和管理规定,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采取奖励和处罚措施,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业精神。
五、生产运营管理制度外商独资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生产运营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外资企业管理制度

外资企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为规范外资企业的管理,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竞争力,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外资企业及其员工,包含外资控股企业、外资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
第二条定义1.外资企业:指由外国投资者或跨国公司控股、投资或独资设立的企业。
2.外国投资者:指以居住在外国的自然人、外国公司或者其他外国经济组织为投资主体。
3.员工:指与外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为其供应劳动的个人。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三条企业领导层1.外资企业应设立一套科学合理的领导层,包含董事会、执行委员会等机构。
2.董事会是外资企业最高决策机构,负责订立企业的重点事项决策,并对执行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3.执行委员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策,管理企业日常运营,对各部门进行协调和监督。
第四条部门设置1.外资企业依据业务需要,设立部门进行专业化管理,包含市场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
2.各部门应设立负责人,负责部门运营管理和员工考核工作。
第五条员工代表会议1.外资企业应设立员工代表会议,代表员工参加企业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2.员工代表会议由员工选举产生,每年召开一次,会议议题包含企业发展规划、员工福利待遇等。
第三章招聘与录用第六条招聘渠道1.外资企业可以通过报纸、网络、人才市场等多种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吸引优秀人才。
2.招聘信息应真实准确,不得鄙视性别、民族、宗教等个人身份,公平对待全部应聘者。
第七条录用程序1.外资企业的录用程序包含面试、考核、背景调查等环节。
2.面试应重视应聘者的专业本领、工作经验和综合素养。
3.考核过程应公正公平,依据事先设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评估。
4.背景调查应确保应聘者供应的个人信息真实可靠。
第八条员工合同1.外资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2.劳动合同内容应包含工作岗位、薪资待遇、工作时间、休假等紧要条款。
第四章员工福利第九条工资和福利待遇1.外资企业应依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业绩表现,合理确定工资水平。
外商独资企业法细则(6篇)

外商独资企业法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____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法》,投资方有限公司(或个人)决定在____投资设立外资独资有限公司。
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二条本公司的名称为:中文:____英文:____法定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第三条投资方名称____;法定地址____;法定代表____。
第四条本公司为中国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____的法律、法令和____市的条例、规定并遵守。
第二章经营范围与规模第五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____。
(法律、法规和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和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政策限制经营的项目,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专项审批且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政策未限制经营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六条本公司的生产规模。
____。
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七条本公司投资总额为____人民币。
第八条本公司注册资本____人民币。
第九条公司出资方式为____。
第十条公司在经营期间,不得减少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投资方缴资计划。
第一期____元,公司成立后____个月内缴齐,全部注册资本在____年内缴齐。
缴足出资后,经会计师事物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第十二条投资方增资,或本公司吸收其它方参资,或以公司自身积累部分用于再投资等形式来扩大注册资本时,须经董事会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司若要转让资本,不论全部或部分,须经投资方书面同意,并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十四条经投资方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本公司可与国外其它经济____建立合资、合作公司以及在国内其它地方设立分支机构。
第四章董事会第十五条本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日。
第十六条董事会由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乙方委派____名,董事长一名,由____方指定,副董事长____名,由____方指定。
第十七条董事任期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外商独资企业法细则(5篇)

外商独资企业法细则(以下简称《法细则》)是为了贯彻执行《外商投资法》有关外商独资企业的规定,规范外商独资企业的设立、运营和改革等事项而制定的法规。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吸引外商投资,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健全与国际经济贸易规则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根据《外商投资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外商独资企业是指外国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建立并完全控制的企业。
第三条外商独资企业的设立、运营和改革等事项,适用《外商投资法》和本细则的规定。
第四条外商独资企业享受与中国境内企业相同的权益和待遇,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第五条外商独资企业应当依法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履行社会责任。
第六条外商独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第七条外商独资企业的设立、运营、改革等事项,应当依法履行报告、审批、备案等程序。
第八条国家对外商独资企业进行管理,应当依法保护外商独资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第九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外商独资企业提供便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外商投资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设立外商独资企业第十条外商独资企业的设立,应当符合《外商投资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规定。
第十一条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前,应当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申请、投资许可申请等。
第十二条外商独资企业设立的投资金额、投资方式、投资领域和设立条件,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外商独资企业设立的审批程序应当依法进行,不得设置不合理的审批条件和程序。
第十四条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应当依托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投资主体,不得违反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十五条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前,应当经过审查核准,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
第十六条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后,应当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的程序进行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
第十七条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后,应当依法履行报告备案等程序。
外资安全管理制度

外资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资企业在我国的安全管理,防范和应对各类安全风险,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外资企业,包括外商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的企业。
第三条外资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制,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企业稳定经营,维护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
第四条外资企业应当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市场规则,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企业应当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活动。
第五条外资企业的安全管理应当实行科学管理、综合防控、全员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体系。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第六条外资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第七条安全管理机构应当由具备相关从业背景和经验的专业人士组成,负责企业安全管理和维护。
第八条外资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培训和专业知识更新,提高其应对各类安全风险的能力。
第九条外资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管理机构日常工作记录和制度文件,做好相关记录和档案管理。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十条外资企业应当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责任主体。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二)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安全培训和教育制度;(五)安全检查和监督制度;(六)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
第十二条外资企业应当建立规范的安全管理档案和记录系统,及时更新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信息。
第十三条外资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纠正和改进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安全风险评估和防范第十四条外资企业应当对可能影响企业安全的各类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十五条外资企业应当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组织机构,确保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一、概述外商投资企业是指投资主体为外商,与中方合作经营的企业形式。
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的发展受到法律制度的约束和指导,以保障外商投资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竞争。
二、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一系列阶段。
1. 初期制度20世纪70年代,中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吸引外商投资。
当时,外商投资以合资企业为主要形式,法律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这一阶段的法律制度相对简单,重点在于规定外方投资的比例、股权、利润分配等基本事项。
2. 完善和开放制度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外商投资的规模和领域不断扩大,法律制度也逐渐完善。
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将外商投资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允许外商独资经营,同时确立了外商投资平等待遇的原则。
此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包括《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等,为外商投资提供了更多的保护和支持。
3. 法律制度的现代化进程进入21世纪,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中国加强与国际经济法律和规则的对接,进一步完善了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例如,2019年颁布的《外商投资法》将中外投资制度融合为一,通过明确中外投资中的一致性原则、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制度等,推动了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现代化。
三、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1. 准入管理准入管理是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基础。
根据中国的负面清单制度,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不涉及限制领域的情况下自由进行投资。
准入管理主要包括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制度,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登记程序等。
2. 经营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需要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包括劳动合同法、环境保护法、税法等。
同时,外商投资企业还需要履行报税、审计和年度报告等管理义务。
3. 交易和竞争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在交易和竞争过程中需要遵守中国的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
外商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外商独资公司章程范本请注意,我将为您提供一个关于外商独资公司章程的大致范本,但是由于您所提供的字数限制,我将无法提供全文。
以下是一个简要的外商独资公司章程范本,供参考: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为外商独资公司,由外国投资者独立投资及运营。
第四条公司坚持市场化、法制化原则,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履行企业公民责任。
第五条公司注册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经营范围和业务规划第六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公司的业务规划如下:1. 实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
3. 开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参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投资和合作。
5. 从事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合法经营活动。
第三章资本与股东第八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九条本公司的股东为外商独资企业,以下简称“股东”。
第十条股东的出资比例如下: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____%;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股东依据其出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分配权以及其他权益。
第十二条股东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其股权,但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符合规定的股权转让。
第四章公司治理结构第十三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行使对公司的最高决策权,由股东会选聘董事组成。
外商(港澳台)独资公司章程

外商(港澳台)独资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格式)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组织形式第三章公司宗旨、经营范围第四章公司投资总额、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情况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六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七章经营限期、解散与清算第八章财务、会计及审计的原则和制度第九章劳动管理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别或地区)(公司或自然人)拟在(住所)设立(外商、港澳)独资经营的)(公司名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组织形式第三条公司名称:。
英文名称为:。
第四条住所:。
第五条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章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的宗旨是: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生产产品,发展新产品,并促进产品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投产后生产规模为。
第八条公司外销比例为:。
本公司自产的产品可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自行决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销售。
(注:以上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第四章公司投资总额、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情况第九条公司的投资总额为: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注:币种为公司约定的可自由兑换,如美元、港币等)第十条股东及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情况如下:投资方:名称为:____ ______;系依_________国法律在___________ 国合法注册的法人,法定地址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
以相当于万人民币的美元现汇认缴出资。
第十一条注册资本分期出资,第一期在企业成立之日起三个月合营各方出资各自认缴额的15%,其余在成立之日起二年内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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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独资企业章程(不设董事会) 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四章经营管理机构第五章税务、财务和外汇第六章利润分配第七章职工第八章工会第九章保险第十章期限、终止与清算第十一章规章制度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中国其它有关法律、法规,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拟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独资经营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为此,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中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条投资方:系依_________国法律在___________ 国合法注册的法人,其法定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方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
第五条公司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的规定,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宗旨和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的宗旨是: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生产____________产品,发展新产品,并促进产品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八条公司投产后生产规模为。
第九条公司外销比例为:。
第三章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的投资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公司出资方式为现金__________________;实物折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投资方将按以下方式出缴注册资本:(任选一种)1. 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一次性全部缴清。
2. 注册资金分______期缴付,第一期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缴付____________,占出资额的______%, 其余部分在_____ 个月内缴齐。
(注: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认缴出资额的15%)出资均按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
以实物等形式出资的,其到资日为公司取得权利证书之日。
第十三条公司缴付任一期出资额后三十日内,由本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公司在收取验资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出资方出具出资证明书,并报原审批机关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公司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调整,应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经营管理机构第十五条公司不设董事会,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___人,副总经理___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投资者聘任。
总经理、副总经理任期______年。
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六条总经理直接对投资方负责,执行投资方各项决议;组织和领导本公司的全面生产。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
第十七条经营管理机构可设若干部门经理,分别负责企业各部门的工作,办理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交办的事项,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第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其他所有经理均应认真履行其职责,不得兼任其他公司的经理或其他形式的雇员。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投资方可随时撤换。
第五章税务、财务和外汇管理第十九条公司依照中国法律和有关税收的规定缴纳各种税金。
第二十条本公司职工收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会计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财会管理制度执行。
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
第二十二条公司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制,即公历一月一日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一个会计年度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十三条公司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应用中文书写,用外文书写的,应加注中文。
第二十四条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同其它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中间价计算。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根据中国适用的法律法规在境内银行开立外汇账户和人民币的账户。
第二十六条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投资者审查。
公司的财会审计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审查、稽核。
第二十七条公司的外汇事宜,依照中国有关外汇管理的法规办理。
第六章利润分配第二十八条公司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具体比例根据《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和中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第二十九条法缴纳公司所得税并提取第二十八的各项基金后剩余的利润,根据投资者的决定进行分配使用。
第三十条公司的利润每年分配一次。
以往年度亏损尚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
以往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与本会计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一并分配。
第七章职工第三十一条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辞职、福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宜,按照中国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规定办理。
公司不得雇用童工。
第三十二条公司与录用员工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公司有权对违犯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给予警告、记过、降薪的处分,情节严重可予以开除。
开除职工须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公司职工的工资待遇,参照中国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由投资方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具体规定。
第八章工会组织第三十五条公司的职工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
第三十六条公司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
它的任务是: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协助公司合理安排和使用职工福利、奖励基金;组织职工学习政治、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开展文艺、体育活动;教育职工遵守劳动纪律,努力完成公司的各项经济任务。
第三十七条公司工会可以代表职工同公司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并监督劳动合同的执行。
第三十八条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奖惩、工资制度、生活福利、劳动保护和保险问题,工会代表有权列席会议,公司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取得工会的合作。
第三十九条公司应当积极支持本企业工会的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为工会组织提供必要的房屋和设备,用于办公、会议、举办职工集体福利、文化、体育事业。
第四十条公司每月按企业职工实发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交工会经费。
由本企业工会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使用。
第九章保险第四十一条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由投资方决定办理。
第十章限期、终止与清算第四十二条公司的经营期限为_____年,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三条若投资方决定延长经营期限,应在经营期满前并至少提前六个月,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经审批机构批准并在原登记机构办完登记手续后方能延长期限。
第四十四条除经营期满外,因下列原因投资方可决定提前终止公司:1.经营不善,严重亏损;2.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遭受严重损失,无法继续经营;3.破产;4.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撤销;5.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已经出现。
第四十五条公司经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公司应制定清算程序和原则,组织清算委员会。
清算委员会至少由三人组成。
第四十六条清算委员会依据《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对公司进行清算。
清算委员会的任务是对公司的资产、债权和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目录、制定清算方案,并在投资者通过后执行该清算方案。
第四十七条在清算期间,清算委员会代表公司起诉或应诉。
第四十八条清算费用从企业现存财产中优先支付。
第四十九条公司清算结束后的资产,在清偿债务之后分配给投资方。
第五十条本公司清算结束,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并将清算对外公告。
第十一章规章制度第五十一条公司应制订下列规章制度:1、经营管理制度,包括所属各个管理部门的职权与工作程序;2、职工守则;3、劳动工资制度;4、职工考勤、升级与奖惩制度;5、职工福利制度;6、财务制度;7、公司解散时的清算程序;8、其他必要的规章制度。
第十二章附则第五十二条本章程用(1)中文写成。
(2)中文和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为准。
(注:任选一种)本章程一式份,投资方执一份,审批部门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及其附件的订立、效力、履行和解释适用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
如果对某一特定事宜,中国未颁布法律,则须参照国际惯例。
第五十四条本章程须经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才能生效。
其修改时同。
第五十五条本章程由投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_______ 年___月 ___日在____________签字。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