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城绿地系统专项规划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5.09.12•【字号】东府办〔2005〕64号•【施行日期】2005.09.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东府办〔2005〕64号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五年九月十二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意见(市城市管理局)近年来,我市围绕“一年一大步,五年见新城”的战略目标和“一城三创五争先”的工作思路,致力于“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城市环境,市容市貌不断改观,人居环境日益改善,先后荣获“广东省文明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最佳魅力城市”等称号。
但与目前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期望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现代化水准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为进一步加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创卫”成果,构建和谐东莞,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一、建立健全三级市容环卫管理机构针对目前各级市容环卫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职能弱化、人员配备不足、管理效能低下等问题,全面建立市、镇(区)、村(社区)三级管理网络,切实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执法工作。
各镇区要逐步将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和执法职能归口其市政办(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管理。
二、科学编制市容环境卫生及绿地专项规划在完成镇(区)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各镇区(含松山湖和虎门港管委会)要高度重视、集中力量、全面兼顾、科学协调,邀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单位于2006年6月前完成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及绿地专项规划的编制。
《东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东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城市绿化的质量和管理水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优美、清洁、文明的现代化城市,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东莞市城市规划区和各镇规划区范围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城市园林绿地,包括以下5类:(一)公共绿地:指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及公共小游园、街道和广场的绿地、人行道林带、花坛、绿岛等;(二)专用绿地:指工厂、机关、学校、医院、部队、团体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区内的绿地;(三)生产绿地:指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四)防护绿地:指城市中用于隔离、卫生、安全等防护目的的林带和绿地;(五)城市及郊区的革命纪念地、风景名胜区。
第四条各镇(区)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东莞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是我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绿化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履行下列管理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市绿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会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城市绿化规划;(三)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资质的验证;(四)临时占用绿地申请的审批;(五)砍伐、迁移城市绿化植物或拆除花坛、花带、花坪申请的审批;(六)城市绿化规划和设计方案的审批以及城市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七)依法查处违反城市绿化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六条各镇(区)人民政府依照本办法负责辖区内的城市绿化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
市建设、规划、国土、环保、工商、交通、电力、电信及公安等有关部门应依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绿化管理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七条鼓励和支持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说明书范本(doc 83页)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说明书范本(doc 83页)万江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规划说明书东莞市万江区办事处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2008.12前言2006年7月,我市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把“创园”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城市产业升级的重要实践。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目的是打造宜居生态城市,建设和谐幸福家圆。
借此契机,结合环境“五整治”活动,全市各镇街结合各自发展特征开展绿地系统规划。
万江区位于东莞市区的西部,是市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万江区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未来万江按照“一城、两区、三河、四带、五组团”的发展格局,提高城市建设的质量和优化城市环境,大力推进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工程,建设宜居、宜业万江,打造“水岸新城、和谐万江”的城市形象。
2007年3月,受万江区办事处的委托,我院承担了万江区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工作。
随后项目组着手进场踏勘、收集基础资料、确立构思原则,5月份形成了规划初步方案,与规划所多次交流后于9月份正式向区领导汇报,规划方案的整体构思和空间布局得到充分的肯定,于2007年11月份召开并通过了专家评审会。
会后,项目组针对各专家提出的相关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同时邀请了东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科技股股长刘颂颂高级农艺师作为项目顾问,形成了本规划的最终成果。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得到万江区办事处的重视和支持,使本次规划能够顺利的开展,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万江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说明书目录第一部分规划背景篇 (1)一、规划背景与规划意义 (1)(一)规划背景 (1)(二)规划目的与意义 (2)二、工作阶段划分与技术路线 (3)(一)工作阶段划分 (3)(二)技术路线 (4)第二部分万江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5)一、概况及现状分析 (5)(一)概况 (5)(二)城市绿化现状调查分析 (9)二、万江区规模确定 (25)(一)万江区与东莞市对比分析 (25)(二)相关规划指引与万江区未来规模确定 (27)三、重点问题思考 (30)(一)如何确定合理的绿化建设指标30(二)充分体现滨水地区建设的特点.. 30(三)充分考虑滨水地区和全区的关系 (30)(四)注重历史文化传统的发扬 (31)(五)滨水地区的城市设计和景观特色 (31)(六)滨水地区用地功能的重组 (31)(七)滨水地区的交通组织 (32)(八)滨水地区开发和防洪设施的关系 (32)(九)重视渐进式开发与可操作性 (33)四、规划总则 (33)(一)规划范围 (33)(二)规划年限 (33)(三)规划依据与原则 (33)(四)规划理念 (36)(五)规划目标与规划指标 (37)五、城市绿地空间结构 (41)(一)规划结构 (41)(二)城市绿地系统的文化意义 (43)六、城市绿地系统布局 (45)七、城市绿地分类规划 (46)(一)规划手段 (46)(二)城市绿地分类 (46)(三)公园绿地(G1)规划 (53)(四)生产绿地(G2)规划 (66)(五)防护绿地(G3)规划 (68)(六)附属绿地(G4)规划 (70)(七)其他绿地(G5)规划 (77)八、园林绿化植物规划 (77)(一)园林植物种植与生长现状 (77)(二)植物资源与生长环境分析 (92)(三)规划原则 (94)(四)园林植物规划 (94)九、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117)(一)总体现状分析 (117)(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建设的目标 (117)(三)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层次与规划 117(四)保护措施与对策 (119)(五)珍稀濒危植物的保护与对策 (119)十、古树名木保护规划 (120)(一)古树名木范畴及分级标准 (120)(二)古树名木分布、数量及树种 (120)(三)古树名木保护规划 (137)十一、分期建设规划 (138)(一)近期建设规划(2007-2010) .. 138(二)中期建设规划(2011-2015) (142)(三)远期建设规划(2016-2020) .. 142十二、实施措施 (144)(一)法制保障措施 (144)(二)行政管理措施 (144)(三)资金保证措施 (145)(四)舆论宣传措施 (145)第一部分规划背景篇一、规划背景与规划意义(一)规划背景1、国家和省对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与建设的要求近几年来,东莞市的园林绿化建设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说明书范本(doc 83页)_New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说明书范本(doc 83页)万江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规划说明书东莞市万江区办事处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2008.12万江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说明书目录第一部分规划背景篇 (1)一、规划背景与规划意义 (1)(一)规划背景 (1)(二)规划目的与意义 (2)二、工作阶段划分与技术路线 (3)(一)工作阶段划分 (3)(二)技术路线 (4)第二部分万江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5)一、概况及现状分析 (5)(一)概况 (5)(二)城市绿化现状调查分析 (9)二、万江区规模确定 (25)(一)万江区与东莞市对比分析 (25)(二)相关规划指引与万江区未来规模确定 (27)三、重点问题思考 (30)(一)如何确定合理的绿化建设指标30(二)充分体现滨水地区建设的特点.. 30(三)充分考虑滨水地区和全区的关系 (30)(四)注重历史文化传统的发扬 (31)(五)滨水地区的城市设计和景观特色 (31)(六)滨水地区用地功能的重组 (31)(七)滨水地区的交通组织 (32)(八)滨水地区开发和防洪设施的关系 (32)(九)重视渐进式开发与可操作性 (33)四、规划总则 (33)(一)规划范围 (33)(二)规划年限 (33)(三)规划依据与原则 (33)(四)规划理念 (36)(五)规划目标与规划指标 (37)五、城市绿地空间结构 (41)(一)规划结构 (41)(二)城市绿地系统的文化意义 (43)六、城市绿地系统布局 (45)七、城市绿地分类规划 (46)(一)规划手段 (46)(二)城市绿地分类 (46)(三)公园绿地(G1)规划 (53)(四)生产绿地(G2)规划 (66)(五)防护绿地(G3)规划 (68)(六)附属绿地(G4)规划 (70)(七)其他绿地(G5)规划 (77)八、园林绿化植物规划 (77)(一)园林植物种植与生长现状 (77)(二)植物资源与生长环境分析 (92)(三)规划原则 (94)(四)园林植物规划 (94)九、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117)(一)总体现状分析 (117)(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建设的目标 (117)(三)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层次与规划 117(四)保护措施与对策 (119)(五)珍稀濒危植物的保护与对策 (119)十、古树名木保护规划 (120)(一)古树名木范畴及分级标准 (120)(二)古树名木分布、数量及树种 (120)(三)古树名木保护规划 (137)十一、分期建设规划 (138)(一)近期建设规划(2007-2010) .. 138(二)中期建设规划(2011-2015) (142)(三)远期建设规划(2016-2020) .. 142十二、实施措施 (144)(一)法制保障措施 (144)(二)行政管理措施 (144)(三)资金保证措施 (145)(四)舆论宣传措施 (145)第一部分规划背景篇一、规划背景与规划意义(一)规划背景1、国家和省对城市园林绿化规划与建设的要求近几年来,东莞市的园林绿化建设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马河流域绿化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马河流域绿化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1.11.08•【字号】东府办〔2011〕133号•【施行日期】2011.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马河流域绿化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1〕133号有关镇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石马河流域绿化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石马河流域绿化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珠三角规划纲要》)和《石马河污染整治工作座谈会纪要》(省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0〕101号)的有关精神,切实推进石马河污染整治工作,保护石马河流域的生态环境,按照《关于印发石马河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环发〔2010〕86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绿化整治的必要性森林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水质、吸烟降尘、调节气候、美化景观等功能。
加强石马河流域绿化整治,是恢复河流生态功能、实现流域“青山常在、碧水长流”的有效途径,也是构筑区域生态屏障、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
(一)加强石马河流域绿化整治是贯彻《珠三角规划纲要》实现“四年大发展”的需要“加强森林经营,提高森林质量和功能,维持生态系统结构的完整性。
加强珠江流域水源涵养林建设和保护,综合治理水土流失”是《珠三角规划纲要》明确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是实现“四年大发展”的具体要求。
目前,石马河两岸的部分林地树种单一、群落结构简单、树龄老化,抗病虫害、抗污能力差,亟需进行绿化改造,促进林分向地带性植被演替,增加乔木覆盖率,增大生物总量,构筑稳定、完善的流域生态体系。
(二)加强石马河流域绿化整治是改善流域水质的需要石马河流经东莞凤岗、塘厦、清溪、樟木头、常平、谢岗和桥头等镇,是东莞人民的重要用水来源之一,其水质好坏直接关系到东莞经济社会的发展。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6.30•【字号】东府[2006]66号•【施行日期】2006.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爱国卫生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2006〕6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东莞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二○○六年六月三十日东莞市整治环境卫生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农村整治环境卫生工作,是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央、省委和省政府有关精神提出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着力改善东莞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大举措。
为深入推进该项工作,结合我市农村环境卫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和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精神,围绕市“十一五”规划要求,切实整治农村环境卫生,改善农村人居条件,优化农村发展环境,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环卫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推进我市城市升级,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通过环境卫生整治,至2007年6月底,全市环境卫生明显改善,环卫管理机构进一步健全,环卫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环卫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保洁范围全覆盖,力争使大部分村的环境卫生达到卫生村的标准。
三、整治范围在全市32个镇(街)596个村(社区)范围内全面开展整治环境卫生工作。
四、整治内容整治环境卫生,主要整治镇村“脏、乱、差”现象,建立健全环卫管理机构,规范镇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加强镇村环卫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构建镇村环卫管理长效机制。
具体内容是:(一)保洁范围全面覆盖。
建立健全镇(街)、村(社区)、村(居)民小组三级环卫管理机构,落实属地负责制,使农村环卫从村内到村外、从厂区到社区、从大街到小巷、从道路到农田、从陆地到水面,都有人负责,不留卫生死角。
绿地系统规划

华南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论文《城市绿地规划》课程论文东莞生态园规划分析完成时间:2016年6月30日摘要简介总则城市定位、目标与策略区位图与中心区结构图协调区用地规划与系统图土地利用现状与空间结构图用地规划图与交通规划图水体景观与绿地系统图绿地系统规划生态功能分区与景观系统规划生态规划水体整治规划规划措施与建议生态优先、以水为源。
东莞生态园是东莞市级湿地生态园,高端产业配套服务区,将建成以生态为主的综合园区,打造成松山湖科技产业园的配套园区,成为东莞未来新的经济增长点。
东莞生态园总体规划是在“东莞市东部快速路沿线(六镇)土地统筹协调规划”(以下简称六镇协调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修改完成。
六镇协调规划主要从东莞市域甚至更大区域层面上,初步确定生态园的定位及“生态优先、以水为源”的规划构想,同时通过对六镇生态安全、用地布局、道路交通、市政配套等的深入研究,重点解决生态园同周边镇区的衔接与协调发展问题。
东莞生态园不是孤立地建设东部的“第七个镇” ,而是统筹和集约六镇镇区各种发展资源,实现土地的高效和高质利用,实现东莞镇区高标准的城市化目标。
东莞生态园应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节能减排” 、“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指导下的新型的、深度城市化发展模式的示范项目。
因此,坚持生态优先、治水为前、以绿为基、以水为源的原则,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实施大项目带动策略。
东莞生态园的规划建设将以全新的社会资源观,梳理、重组东莞东部地区的城市服务链和产业链,以生态环境整治为抓手,城市空间整合为手段,产业优化提升为目标,成为东莞社会经济双转型的示范项目。
总则为加快东莞市中心城区城市结构的优化调整,促进“四位一体”的中心城区格局形成,统筹协调区域发展,建立区域生态安全格局,促进生态园健康有序的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与要求,特编制《东莞生态园总体规划( 2007-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 。
东莞市公园管理办法(2010)

东莞市公园管理办法(2010)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20•【字号】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118号•【施行日期】2010.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118号)《东莞市公园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发布。
市长李毓全二○一○年三月二十日东莞市公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园的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增进公民身心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园属公益性的城市基础设施,是改善区域性生态环境的公共绿地及供公众休憩、观赏、进行文化娱乐和科学普及活动的场所。
具体的公园名单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外公布。
森林公园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市、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公园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经费上保障和支持公园的建设、维护、管理和科研工作,鼓励推广应用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按照建设生态型、节约型园林以及保护文化、自然遗产的要求,加强对公园文化、自然资源的有效保护和科学利用。
公园建设和管理可以通过市场化、社会化运作模式多层次、多渠道进行,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园或者以捐赠、资助、认养等方式参与公园建设。
第四条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是我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园的管理工作和组织实施本办法。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所属公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各公园设立的管理机构负责本公园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市国土、规划、建设、林业、环保、卫生、财政、物价、公安、交通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本市辖区内的公园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
各公园附设的停车场、公园内的景点、游乐项目、设施等需要收费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经市物价部门批准或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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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16-2035)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9年3月一、规划总则1.1规划目的为贯彻落实《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以优化城市环境为着力点,大力推进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工程,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和形象,建设宜居宜业东莞;以人居环境优化、园林城市建设为目标,重新制定与自然人文资源保护相协调、与城市空间结构相适应、与城市产业发展相契合、与宜居生活相统一的绿地系统,并整合海绵城市建设、山体公园建设、城市绿道建设,打造富有特色的东莞绿地系统。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并结合东莞实际情况,编制《东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6-2035)》(以下简称本规划)。
1.2规划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住建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确定本次规划期限为2016~2035年。
其中,规划近期至2020年,规划远期至2035年。
1.3规划范围与规划层次本次规划包括研究范围和规划范围两个编研层次。
(1)研究范围:指东莞市行政辖区范围,面积2465平方公里。
(2)规划范围:包括总体规划所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包括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和松山湖管委会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312.37平方公里。
园林绿地系统的各项指标在规划范围(即四个街道和管委会)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统计。
二、规划目标2.1规划目标建立科学合理的城市绿地系统,形成生态健全、功能完善、环境优良、自然与城市紧密结合、地域文化特色鲜明的岭南生态宜居水乡名城和现代生态都市,进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名录。
(1)市域层次:粤港澳大湾区生态屏障、深莞惠经济圈生态腹地有效保育以东江及其支流、莲花山脉、狮子洋近岸海域滨海湿地等大尺度水系、山脉、湿地景观为特色的全域绿地生态格局,实现水系统空间格局持续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系统科学、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乡一体游憩系统完善、城市环境安全有效保障的目标,充分发挥服务珠江口东岸地区的区域生态改善、文化展示和游憩服务的综合功能,充分引领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环境领域创新突破。
(2)规划区层次:岭南生态宜居水乡名城,现代生态都市全面实现格局清晰、功能完善、古今辉映的中心城区园林绿地系统。
滨水绿色开放空间体系逐步建成,公园总量达标、层级完善、布局合理,成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2.2近期目标(2016-2020)增强城市生态功能,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充分利用规划区的水网、山体自然景观和森林资源优势,通过科学布局、合理规划,融人文景观和自然风景为一体,打造现代生态都市,创建成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公园、街头绿地等公共绿地要求300米见绿,500米见园。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6.0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3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
2.3远期目标(2021-2035)完善和巩固城市园林绿地系统及其山水园林特色,全面建成符合多元化需求的城市生态绿地系统。
城市绿化与城市文化、环境建设高度协调,城乡绿化和谐一体,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城市与自然的和谐共存。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6.0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40%,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2%。
2.4规划指标体系规划区绿地系统指标体系详见附表1。
三、市域绿地系统规划3.1市域生态空间结构规划东莞市域的生态空间结构划分为“核心+廊道+基质”的复合生态空间结构。
(1)生态核心:形成五处生态核心:银瓶山生态核、大屏山-黄甫山生态核、大岭山-水濂山-同沙生态核、黄唇鱼-威远岛生态核、东莞城市湿地生态核。
(2)生态廊道:形成“2+3”的生态廊道结构:莲花山脉区域生态主廊道、珠江-东江生态主廊道,以及西、中、东三条生态副廊道。
“2+3”的生态廊道系统具有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止水土流失、调控洪水等功能,同时串连各个生态区,形成全市域完整的、连续性的生态系统。
(3)生态基质:市域内的“农田-林地”网络形成市域的绿色生态基质。
市域内的河网水系形成市域的蓝色生态基质。
3.2市域生态要素控制(1)自然保护区东莞市市域内自然保护区共有6处:东莞市自然生态保护区、灯心塘自然保护区、马山自然保护区、莲花山自然保护区、银瓶山自然保护区和黄唇鱼自然保护区。
(2)森林公园东莞市域范围内共有森林公园14处,其中有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为观音山森林公园,市级森林公园13个。
(3)水源保护区东莞市域内水源保护区分为河流型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水库型饮用水源保护区。
其中,河流型饮用水源保护区4处,水库型饮用水源保护区15处。
(4)湿地东莞市湿地类型包括3种湿地类、9种湿地型。
湿地公园建设以湿地生态保护区、湿地公园为主体,乡村小型湿地为补充的湿地保护体系,依托湿地修复功能,逐步改善水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
(5)生态要素管控要求生态要素管控要求列表详见附表2.3.3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1)生态控制线划定以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为基础,将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山地、森林、河流湖泊等现状生态用地和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法定保护空间、禁、限建区划入生态控制线。
(2)生态控制线管控生态控制线分两级管控:一级管制区为禁止建设区,总面积为175.91平方公里。
一级管制区实施最严格保护,由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监管,市人民政府开展日常管理。
生态保护红线区在一级管制区内划定。
二级管制区包括限制建设区,以及适宜建设区中的连片农林用地、重要交通市政廊道防护绿地、大型城市公园绿地以及其它需要管控的区域等,严格控制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管控。
一级管制区和二级管制区的管控要求参照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相关规定以及《广东省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草案)和《广东省城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指引》等要求,结合东莞市实际情况在生态控制线专项规划中制定,通过分级管理,提高生态线管理的精细度和可操作性。
3.4规划区生态绿地结构布局规划构成“绿核——廊道——斑块”生态空间结构网络:绿核:由水濂山生态公园-东莞市自然生态保护区-同沙水库共同构建绿地核心,形成城中心绿肺。
绿色生态廊道:分别基于河流湿地、自然山体山脉构建两条绿色生态廊道,作为城市空间发展的生态屏障和绿色通廊。
斑块:由农业斑块、森林斑块、河滨滩涂湿地斑块等构建生态保护控制型斑块。
四、规划区绿地系统规划4.1城市绿地规划指标规划通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对绿地进行指标控制。
城市绿地规划指标表详见附表3. 4.2规划区绿地结构规划在落实总规的基础上,打造“一主两次三轴,多园点缀,绿脉织网,山水环城”的绿地系统格局。
一主两次:打造以黄旗山城市公园、水濂山森林公园和同沙生态园组成的绿地主核心,突出自然山水特色并与城市功能相融合,形成集休闲娱乐、观光游赏等多功能复合的城市活力中心。
分别打造以松山湖、东莞城市湿地公园为依托的绿地景观节点,构成城市公共开放空间的核心,满足居民对城市公园的需求。
三轴:(1)山水人文景观轴——由西向东串联汾溪河、东莞水道、可园、人民公园、黄旗山城市公园等重要的滨水、绿地、历史文化节点,打造具有地域特色和人文特色的山水人文景观风貌轴。
(2)生态都市景观轴:沿东莞大道串联城市主体功能轴,打造体现东莞生态都市特色的景观轴。
(3)绿色转型示范轴:串联松山湖绿色转型示范平台,探索绿地建设与产业协调发展之路。
多园:合理布局城市内部公园绿地,形成完善的绿地服务功能,与道路绿网、带状公园共同构建城市绿地网络。
绿脉:由城市内部的河流水系、生态绿道、带状公园,构成。
绿脉连接各级公园,融入休闲健身理念,突出山水园林特色,形成具有一定密度的网络覆盖城市,在城市植入绿色景观的同时,方便居民休闲游憩和通勤出行。
山水环城:城市组团外部构造滨水-郊野公园环,由城市外围河流水系、郊野公园、山地公园、综合园及生态绿廊构成。
结合城市带状公园及城市交通绿道形成完善的区域休闲游憩体系,同时构筑城市组团外的风景环和生态屏障。
4.3公园绿地(G1)规划规划区内的公园绿地分四种类型:综合公园、社区公园、游园和专类公园。
规划区内的公园绿地总面积3462.37公顷。
其中,综合公园19处,面积2018.08公顷;社区公园120处,面积414.07公顷;游园共计237处,总面积212.49公顷;专类公园19个,面积817.73公顷。
(1)综合公园(G11)规划规划综合公园19处,9处现状保留,分别是元美公园、黄旗山城市公园、山泉水钓鱼场公园、人民公园、榴花公园、中央岛群公园、月湖公园、月荷湖公园、松山湖中心公园。
规划升级7处,分别为汾溪河公园、龙湾湿地公园、神仙灶公园、温塘公园、迎宾公园、雅园公园、松山湖城市公园。
规划新增3处,分别为垄山公园、东城公园、三角洲公园。
其中东城公园为结合“三旧”改造图斑新增的综合公园。
综合公园规划一览表见附表4.(2)社区公园(G12)规划本次规划建设开放式的社区公园共120处,面积约414.07公顷;规划新增78处,现状提升29处,现状保留13处。
(3)专类公园(G13)规划规划区设置专类公园19处,面积817.73公顷,现状保留11处,规划新增8处。
(4)游园(G14)规划至2035年,规划游园237处,总面积212.49公顷,主要分布在居住用地集中的区域,结合道路街旁、零星空地、小山小湖设置。
4.4防护绿地(G2)规划至2035年,规划防护绿地总面积1438.00公顷。
包括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卫生隔离带、滨水防护绿带等。
4.5广场用地规划(G3)规划广场用地15个,其中现状保留4个,规划新增11个,总面积为137.24公顷。
4.6附属绿地(XG)规划根据《东莞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各类用地的绿地率控制指标。
4.7区域绿地(EG)规划区域绿地分为4个中类:风景游憩绿地(EG1)、生态保育绿地(EG2)、区域设施防护绿地(EG3)、生产绿地(EG4)。
区域绿地规划一览表详见附表5。
4.8城市绿线的划定本次规划严格落实东莞城市总体规划的绿线划定,规划区范围内划定市级绿线管控面积3175.21公顷。
附表附表1规划指标体系一览表附表2生态要素管控要求列表附表3城市绿地规划指标一览表附表4综合公园规划一览表附表5规划区区域绿地规划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