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会章程
学院学生会章程范文

学院学生会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学院内的学生事务,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增强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学院学生会的基本组织法规,所有学生会成员都必须遵守。
第三条:学院学生会是学生自治组织,代表全体学生的利益,负责协调和处理与学生工作相关的事务。
第四条:学院学生会的宗旨是服务学生,反映学生意见,代表学生权益,促进学院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与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一条:学院学生会的组织结构包括主席团和部门。
第二条:主席团由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日常事务管理。
第三条:部门包括学术部、宣传部、文体部、外联部、组织部、志愿者服务部等,各部门负责具体的职能和工作。
第四条:主席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由全体学生通过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五条:学院学生会设立学生代表大会,由各班级选举出的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学院学生会的重大问题和决策。
第六条:学院学生会设立监督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学生会各成员的工作,保障学生会工作的透明和公正。
第三章:权力与职责第一条:学院学生会有权代表学生提出课程的建议和意见,促进学习科研环境的改善。
第二条:学院学生会有权组织并策划学生文化节、迎新晚会等各类活动,提高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和体验多元文化。
第三条:学院学生会有责任收集和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诉求,为学生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学院学生会有义务促进学生会与其他院系学生会和学校学生会的交流与合作,扩大学生间的交流和合作空间。
第四章:会费与经费管理第一条:学院学生会会员每学年需交纳一定数额的会费,用于学院学生会的正常运作和活动筹备。
第三条:学院学生会应制定明确的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透明管理。
第五章:选举与任期第一条:学院学生会的主席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选举应进行公开、公平和公正的选举程序,确保选举结果的合法性与公正性。
学院学生会章程范本

学院学生会章程范本学院学生会章程范本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明志学院学生会是明志书院全体学生的群众组织。
它在明志书院党总支领导下,在明志书院团总支和坊学院学生会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在院领导、老师与全院学生之间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
它的工作宗旨是,实现并完善所联系全体会员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依据《坊学院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会的主要内容是:1.团结带领明志书院全体学生,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认真、迅速地贯彻落实上级党团组织的号召、决定、指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引导学生成为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勇于实践,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2.倡导和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围绕校、院中心工作,或根据组织安排,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学习宣传、文体竞技、能力建设、德育和校园文明建设等适合青年特点且有益身心健康的丰富多彩的活动;3.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反映学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在上级组织和广大学生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同时协助党团组织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4.积极开展与其它校、院学生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取长补短,共同进步;5.组织或督促全体会员学习、宣传、维护本《章程》,并依照本《章程》开展工作。
第二章本会成员资格及其权利和义务第三条凡承认本《章程》的明志书院在籍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年龄、专业、年级,均可自动成为明志书院学生会成员。
第四条本会成员的权利是:1.享受本《章程》规定的权力;2.参与本会组织的活动;3.有权对学生会干部及其工作表现进行监督和批评。
批评无效时,有权向上级组织提出处理建议;4.受到不公平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5.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
第五条本会成员的义务是: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章程》;2.积极参与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推选;3.支持本会的工作,执行本会的决议,维护本会的荣誉;4.学生会干部还必须做到入会为公,作风民主,品学兼优,热心为同学服务。
学院学生会章程

学院学生会章程总则一、性质:XX学院学生会是XX学院学生自发组成的群众性组织,在XX学院支部和团总支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
二、目的 :“为XX学院的全体师生服务,促进XX学院的和谐发展”。
三、宗旨: “全心全意为XX学院师生服务”。
四、精神:“脚踏实地、团结合作、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学生会基本任务一、遵循和贯彻教育方针政策,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带领同学努力学习、勇于实践,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桥梁和纽带作用,疏通学院政与广大同学之间的民主渠道,及时传达贯彻院总支、院团总支及上级部门的有关精神,收集和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在维护利益、学院利益的同时 , 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利益;三、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开展健康友谊、丰富多彩的学习竞赛、文娱体育、暑期调查等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院风、学风,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生活环境,配合学院做好学生管理工作,检查学生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如早操、课堂纪律等,并定期向有关组织汇报;五、加强与院内各有关单位的联系,争取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密切与院学生会、各院学生会的联系,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加强合作;六、加强学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加强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加强形势政策教育,不断提高学生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
细则一、组织机构设置XX学院团委学生会设置团委副书记、团及办公室、宣传部、生活部、学习部、体育部、文艺部、实践部、记者团、心理部、生活部等十四个部门。
二、学生会各部职能团委副书记主要职能1.协助团委书记做好团委的日常工作,召开团委会议、团支书会议和团员大会,布置、检查、总结工作。
向团员宣传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团员学习学校及上级团委的指示、决议。
2.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健全团员的管理制度,具体负责团员的档案管理工作。
3.加强团的思想建设,经常了解团员的思想动态、意见、要求,指导团支部抓好组织生活,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院学生会的规章制度

院学生会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会的活动,发挥学生会在学生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加强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教育,提高全院学生素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是全院学生的群众组织,也是全院学生政治依据和工作领导机构,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组织。
第三条学生会工作以服务全院学生为宗旨,以维护学生权益为根本目的,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以团结全院学生为根本任务。
第四条学生会具有独立管理权力、独立经费支配权力,依照《学生自治管理办法》及本章程进行组织和活动。
第五条学生会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服从党组织领导,保证全院学生在思想上政治上、学习上和生活上常常与党和国家、学校发展同步。
第六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依据多数决定、少数服从;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群众路线,群众路线。
第七条学生会中的各种组织和成员,都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制度,维护学校声誉,严格自律,绝对忠诚。
第八条学生会干部和代表的选拔、管理、使用应当坚持公正、公平、评价,反对二元化,发挥优秀人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一般干事参与学生会活动。
第九条学生会中的干部应当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廉洁自律观,加强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积极倡导学生干部作风建设。
第十条学生会的活动要强调实效,注重民主参与,强调团结合作,使学生会活动更加深入细致,真正成为关心同学、爱护同学、服务同学的奉献力量。
第十一条学生会应当加强与团委、学工工委、院校领导之间的联系和协调,密切关心学校教育、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后勤生活等工作,与广大同学一起积极参与思想道德建设和文明发展。
第十二条正确处理学生会与学生交流的关系,促进学生会公开主管,畅通工作渠道,密切连接同学心声,发挥学生会在促进学生发展上的重要作用。
第十三条坚决反对学生会任何形式的腐败,严肃处理学生会腐败问题,建设风清气朗的学生会。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学生会干部违法违纪的行为,应及时向学生会纪检部门反映,接受调查处理。
最新学生会章程范本

最新学生会章程最新学生会章程范本学生会的基本任务是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最新学生会章程范本,供大家阅读参考。
最新学生会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对xxxx学院各学生组织机构进行职权界定,旨在建立一个民主化、规范化、效率化的机制。
第二条xxxx学院学生会是校党委领导下的xxxx学院全体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和专科生的群众团体。
第三条xxxx学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一)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二)担当学校各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表达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三)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四)参与学校的各项建设。
第四条xxxx学院学生会接受河南省学生联合会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在此基础上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五条xxxx学院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凡取得我校学籍的在校本科生、专科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权利:(一)会员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会员有讨论本会工作的权利,有权通过各种正常途径和采取适当形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及工作人员提出建议、监督和批评并要求答复;(三)会员享有申请参加本会各种团体和本会各项活动的权利;(四)会员在遇到困难,受到侵权或不公正的对待时,有权请求本会的帮助和保护;(五)会员有权要求本会各级组织如实向有关部门转达建议、要求及意见。
第八条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会章程;(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三)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武昌理工学院学生会章程及工作制度【模板】

**学院学生会章程及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学院学生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学院全体在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和专科生的群众性组织,是全校学生利益的忠实代表,是学校联系泛博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本会作为团体味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二条本会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并接受来自其他各方面的支持和匡助。
第三条本会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构建“一心双环”组织格局,以团委为核心和枢纽,以本会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主体组织,以学生社团及相关学生组织为外围延伸手臂。
第四条本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五条本会的会训:服务他人,锻炼自我。
第六条本会的基本任务:(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三)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四)沟通学校党政与泛博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预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五)规范学生干部的产生和配备,强化学生干部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泛博同学的表率;(六)密切保持与各兄弟高校学生会的联系,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加强合作,切实增强我校学生会的综合实力和影响力;(七)积极负责地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
第七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学生会的各级组织都要执行学生会决议,坚持个人服从集体,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
全校各级学生会组织对同级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并接受上级学生会组织的领导。
学院学生会章程

学院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XX学院学生会是在XX学院委的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的群众组织,在、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规定内独立开展工作。
第二条学生会基本任务1、坚持基本路线,引导同学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引导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素质。
2、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密切学校政机关与广大同学的关系,在维护利益、学校利益和学生利益的同时积极参与学院对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学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加强学院政领导和广大同学的联系,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3、倡导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广泛开展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和文体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促进同学们身心健康,为培养适合建设事业需要的合格人才服务。
4、注重加强与我院各系学生会及兄弟学校学生会之间的友好往来。
第三条本会承认《学生联合会章程》,为XX省学生联合会团体会员,接受XX省学联的指导。
第二章会员第四条凡取得XX学院学籍的在校学生,承认本会章程者,均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会员的基本权利1、在本会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有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的权利;3、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重大事务的权利;4、有参加本会举行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第六条会员的基本义务:1、遵守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本会章程;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进取,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3、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搞好本会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4、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委托和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第八条学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XX学院委的领导和团委的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九条学生会干部包括、副、办公室正、副主任、各部正、副部长和各部(室)委员。
学生会干部实行聘任制。
机电学院学生会章程

机电学院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机电学院全体学生。
第三条机电学院学生会是机电学院学生自治组织,在大学党委和学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开展活动。
第五条机电学院学生会的宗旨是:以增强学生意识和组织能力为目标,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靠学院教职工和学生,发动广大学生自动参与学生自治,充分调动学生在学院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机电学院的繁荣和发展。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结构第六条机电学院学生会由全体会员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各部门及其他有关组织构成。
第七条全体会员大会是机电学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全体会员大会由机电学院学生会全体会员组成,每学期召开一次,主要职责是听取学生会、学院和各部门工作报告,讨论并决定学生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学生代表大会是高级代表机构,由各班学生代表组成,代表会员行使学生会的决策权和监督权,每学期召开一次。
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第九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全体会员大会和学生代表大会之间的执行机构,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等组成。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中常规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代表学生会向上级党委、学院汇报工作,并执行学生会决议。
第十条学生会根据学生的状况和工作需要,设立各种必要的部门,如学术科技部、文化部、体育部、宣传部、生活事务部等,部门负责人由主席团任命。
第十一条学生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立其他有关组织,如学生会办公室、学生社团等,由主席团负责管理和指导。
第三章学生会会员权益第十二条所有在校的机电学院学生都是学生会的会员,享有在学院内参加和进行学术、文化、体育和社团活动的权益。
第十三条学生会对会员有权利和义务,包括:(一)有权利参加全体会员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并参与学生会的选举和决策;(二)有权利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学生会的工作;(三)有权利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并享受相关待遇;(四)有义务积极参与学生会的活动,遵守学生会的章程和组织纪律,维护学院学风和校园秩序;第四章学生会的职责和权限第十四条机电学院学生会的职责和权限包括但不限于:(一)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活动,如学术科技活动、文化艺术活动、体育竞赛活动等;(二)维护学生权益,反映学生意见和建议,为学生提供各类服务;(三)学院内外宣传学生会事务,积极参与学生会的对外交流和合作;(四)推动学院学风建设,协助学院党委和院务委员会进行学院管理;(五)承办学生会各类活动经费的申请和管理;(六)检查和督促学生组织的活动执行情况,加强学生会的自身建设;第五章学生会的经费和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学生会的财务管理由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定期向学院党委和学生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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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院学生会是在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在院团委具体指导下,依照法律,遵循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依靠全校学生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学生群众性组织,是我院党政部门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宗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服务同学,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建设校园精神文明,为使同学们成为具有时代感和责任感、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而努力。
第三条基本任务:(一)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方针,广泛开展各种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同学的成长成才服务。
(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切实关心同学的学习和生活,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前提下,表达和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
(三)沟通学院党政部门与同学之间的联系,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积极参与学院民主管理。
(四)加强同兄弟院系及其他学生组织的联系与交往,达到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广阔知识视野之目的。
第四条学生会的工作实行负责制,即干事对副部或部长负责、副部对部长负责、部长对副主席或主席负责、副主席对主席负责、主席对学院团委负责。
第五条学生会的工作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批评与指正,广泛吸收同学的建议与意见。
第二章成员第六条学生会是学生的群众组织,凡取得**大学学籍的**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分民族、性别;只要承认本会章程,均有机会成为学生会成员。
第七条成员的基本权利:(一)通过符合本章程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四)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工作进行建议、批评和监督;(五)受到处分的本会成员,在处分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规章制度;(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所交办的任务;(三)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会荣誉;(四)密切联系同学,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五)在学习、工作上做同学的表率,接受同学的监督;(六)团结互助、尊敬师长、诚实守信,主动维护学校、学院荣誉,在各项科技、文化、体育活动中树立先锋模范作用。
第九条成员的基本素质:(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坚定的政治立场。
(二)作风正派,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努力学习,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在全班平均成绩以上,无不及格现象。
(四)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乐于为同学服务的思想。
(五)按时参加有关会议,积极讨论并提出工作建议,接受所分配的工作。
(六)经常深入基层,狠抓工作落实,并向同学宣传学生会的工作。
(七)具有较强的责任感、竞争意识、创新意识、成才意识;(八)学生请求帮助时,必须认真对待,热心服务。
(一)组织管理能力;(二)宣传发动能力;(三)社会交往能力。
第十一条成员的纪律:(一)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积极完成学院领导及主席团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认真完成学生会分配的工作,三次未能完成任务的主动退出学生会。
(三)参加会议或活动不得迟到、早退,有特殊事由要提前请假。
无故缺席的,第一次点名批评,第二次通报,第三次自动退出学生会。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能第十二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拥有决策权、人事权等权利,其主要职责为:(一)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活动,对工作及各项事务进行决策与指导,并督促相关部门成员执行;(二)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宏观把握以及统一协调;(三)对学生会的人事及财务状况进行宏观掌握,并对相关问题进行最终决定。
第十三条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二至三名(一般情况下)。
第十四条学生会现设秘书处、宣传部、学习部、生活部、实践部、新闻网络部、文艺部、体育部、女生部共九个部处,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组建工作组。
各部处设部长(或主任)一名,新闻网络部设副部三名,其它部处设副部(或副主任)两名。
第十五条学生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新的职能部门进行设置,对原有部门进行撤出或合并。
第十六条学生会各部处的主要职责如下:(一)秘书处:(1)及时向各部传递主席团有关部署,及时向主席团传达各部处反映汇报上来的有关工作情况;(2)起草学生会学期工件计划和总结,定期起草学生会各项工作汇报、总结、负责制定学生会工作制度;(3)整理、管理各部成员及工作的档案,负责各项会议的记录工作,提供考评资料。
(二)宣传部(1)定期制作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学院橱窗、板报;(2)负责全院大型活动的各类宣传活动,并协助其他各部做好各项活动的海报、展板等宣传工作;(3)组织我院学生参加学校、院级、社团相关方面的竞赛活动。
(三)学习部(1)营造良好的学风,活跃文化气氛;(2) 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经验交流会;(3) 邀请著名教授、学者举办学习学术讲座和报告;(4)组织院内辩论赛,负责院辩队的人员选拔和培训。
(四)生活部(1)深入调查了解全院同学的生活状况,积极地并有针对性为全院同学提供生活方面的服务和帮助,处理一些力所能及的有关同学生活方面的问题;(2)定期对全院学生宿舍卫生进行检查和评比;(3)指导各班生活委员的工作,全力配合院各项活动的开展,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五)实践部(1)组织同学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募捐等公益活动;(2)负责落实、调查、总结假期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援助活动;(3)热心于同学的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同学参与社会的意识;(4)为广大同学,尤其是家庭困难的同学联系勤工俭学的机会。
(六)文艺部(1)开展各项文艺活动,丰富广大同学业余生活,激发广大同学参与艺术活动的兴趣和热情;(2)组织重大节日的文艺活动,负责组织或参与组织迎新、毕业晚会;(3)领导院艺术团,不断挖掘院文艺人才扩充院文艺队伍。
(七)体育部(1)积极开展各项群众性体育活动,发掘全院体育人才,提高广大同学的身体素质;(2)组建各类体育活动的院代表队,组织和训练代表队参加校内各类体育比赛;(3)组织院系间、师生间各项体育交流活动,加深同学之间友谊团结。
(八)女生部(1)在全院女生中大力宣传和倡导“自尊、自重、自爱、自强”的精神,为全院女生的健康成长服务。
(2)积极组织开展适合女生特点的各项活动,关心女生的学习和生活,及时帮助她们解决力所能及的实际问题。
(3)负责**学院礼仪队,协助生活部参与校、院卫生检查,后勤服务等。
(九)新闻网络部(1)负责我院网站的建设、更新和维护。
(2)充分利用网络宣传我院的工作,公布院内最新动向。
(3)组织培训我院学生参加学校、院级网络方面的竞赛活动。
第十七条班委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其主要职能是:(一)根据院学生会的工作安排,制定班级的实施计划,并组织全班同学贯彻落实。
(二)协助辅导员组织全班同学养成良好的学风。
及时向教育部门反映学生对教学效果、课程设置的意见和建议。
(三)组织好全班同学的各类评定工作,带领全班同学创文明班集体。
(四)关心同学的的学习和生活,了解同学的思想状况,并尽可能地为全班同学提供服务。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八条学生会实行例会制度。
部长、副部长例会每周一次,作本周工作总结,并讨论下周活动计划;各部每周至少一次部门例会,会上对上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并公布下一阶段工作计划;涉及到两个或以上部门开会要先向主席或副主席申请。
每次会议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主要内容、发言人、记录人等。
第十九条会议实行签到制度,由专人负责记录。
主席、部长、干事均不得无故迟到。
第二十条每学年初各部须制订本学期计划,主席综合各部计划以及学校有关部门工作计划制定本学年总体工作计划。
年终主席对各部工作进行总评,进行成员考核。
第二十一条每项活动开始之前应有书面申请计划,写明活动内容、目的、花费预算等,并至少提前一周上交分管副主席,经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开展活动应提前与相关部门(如宣传、新网)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期达到相互配合、相互协调,使活动更好的开展;在活动结束以后,召开一次总结会,并于一周内将工作总结交由秘书处存档。
活动总结应包括对活动过程和结果的记录,注明参加人员姓名以及对此项活动经验教训的总结。
第二十二条大型活动前需召开一次部长级准备会,制订详细的计划书,交由主席讨论审核,计划书应详细注明每次活动的时间、规模、经费预算、涉及部门、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等事宜。
第二十三条办公室值班制度,由秘书处制定值班表,轮值部处安排人员准时到学生会办公室值班,协助团委、学办及学生会的工作,反映同学们的思想状况,及时传达信息,加强学生与学院老师的沟通;不得在办公室喧哗、打闹,文明礼貌,保持办公室整洁与卫生,主席团定期检查实施。
第二十四条每次活动之前,相关各部须对活动中经费支出状况做出预估,并将具体金额及用途写入活动计划书内,经批准后方可支出。
第二十五条活动结束后,各部由专人将经费实际支出状况报告,并提供正式发票。
如无法提供正式发票,需提供收据或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报销。
第二十六条所有单据均不得随意涂改,如确需改动,须用不同颜色的笔在一旁注明改动原因并签字。
第二十七条活动中经费支出以节俭为本,不得奢侈浪费,严禁弄虚作假。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二十八条为规范学生会运作,加强学生会内部人事结构的管理,进一步加快工作效率,提高全体成员的责任意识以及工作热情,特订立奖惩制度。
第二十九条奖惩制度细则:(一)以每一学年为评定范围,综合考察个人在这一阶段工作情况及为学生会所做贡献的大小。
(二)评定采取各部成员自评,主席综合评决的方式。
(三)学生会成员均可以在奖学金测评过程中得到一定的加分,加分以《**大学学生手册》中的有关条款为基本依据。
(四)如成员工作出现严重失误,对学院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者;或工作长期不积极,对工作玩忽职守者,将酌情扣除10%—50%的加分,情节严重者,将不予以加分。
第三十条其他奖惩措施:学生会成员按规定、按要求出席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和各项会议,负责任地完成各项任务,并注意态度,选择恰当的工作方法。
对于无故缺席者或缺席理由不当者、对于累计迟到次数较多者、对于办事拖沓或办事不力而耽误工作者、对于对同学态度无理或不端正者、以及违反相关规定者,学生会军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对于工作得力者、对于有突出贡献者,学生会均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三十一条学生会奖励包括表扬、部门内奖励、升职、学生会奖励、院团委奖励。
学生会处罚包括批评、学生会内处罚、除名、学院通报批评。
第六章学生会与其他学生组织第二十二条**学院各班班委是学生会主要的合作力量和团结力量,负责本班内部事务,学生会尊重其独立性,不干涉其内部事务,但在全院性的大型活动中,各班必须服从学生会的安排与协调。
第三十三条各班班委有权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反映同学的心声、提出建议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