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规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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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
1、学生会是学校学生在党的领导下,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的学生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教育自己的学生组织。

凡是在校学生都是学生会的当然成员。

在中等学校分校学生会和班学生会即班委会两级。

学生会接受学校党政部门的领导,接受团委的指导。

2、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二至三名,下辖学习、宣传、文娱、体育、劳动、卫生、纪检保卫等部和一个广播站或报刊。

每部设正部长一名,副部长二至三名。

各部设若干干事。

每部设部属会议,其成员由班级相应的委员组成;主席部属会议由各班班长组成。

学生会各部工作通过部属会议贯彻执行。

学生会每部聘请指导老师一名,其人选由学校行政会推荐,原则上考虑相关部门的教师;学生会总指导教师一名一般由校团委书记兼任。

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是各班班委会。

班委会设正、副班长,相应设学习、宣传、文娱、体育、卫生劳动委员和纪检委员。

学生会候选人由各班同学和班主任推荐,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或通过民主竞选产生。

3、学生会的任务是:在学校党组织、行政和上级学联领导下,在团组织的帮助下,团结全体同学,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育人为宗旨,以学习为中心,积极开展学习、科技、文体、公益劳动等各种活动,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4、建立健全学生组织,对发扬学生民主,培养学生自己管理自己的能力,开展自我教育,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观念和自觉守纪意识,提高学生思想觉悟,反映学生意愿,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学生会这规章制度

学生会这规章制度

学生会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挥学生会在学校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进一步增强学生的自律性和自觉服务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学生会的性质和任务第二条学生会是学校最高权利机构,是学校团结师生,服务师生,联系校外的桥梁,是推进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重要力量。

第三条学生会的任务是:1.代表全体学生的利益,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2.组织开展各项学生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3.开展学生自律教育,引导学生参与学校管理。

4.联系校内外社会资源,服务校园发展。

第三章学生会的组织结构第四条学生会由全体学生组成,学生会实行常设机构,分为主席团、部门调研组、学术科技组、文体娱乐组、宣传策划组和实践服务组。

第五条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领导机构。

部门调研组、学术科技组、文体娱乐组、宣传策划组和实践服务组分别负责学生会下设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四章学生会的选举第六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全体学生通过投票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在校内享有一人一票的选举权。

第七条其他机构成员由主席团成员提名产生,并经全体学生投票选举产生。

第五章学生会的活动第八条学生会组织各种形式、多样化的活动,包括学术讲座、志愿活动、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旨在提高同学们的综合素质。

第六章学生会的纪律第九条学生会成员要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学生会规章制度,服从学生会领导安排,不得违背学生会行为规范。

第十条学生会成员要保护学生会的声誉,维护学校的形象,在校园中做出成绩的同时,要注意品行端正,保持虚心好学的态度。

第七章学生会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学生会有制订本章程和内部管理办法的权利。

学生会有提出对学校管理和服务的建议的权利。

第十二条学生会要为学校和同学服务,认真履行每一项工作任务,不得懈怠。

第八章学生会的监督和评议第十三条全体同学有权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学生会要认真接受,并加以改正。

学生会要定期向全体同学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学校学生会章程(2篇)

学校学生会章程(2篇)

学校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是在学校政教处、校团委直接领导下的学生组织。

凡本校学生承认校学生会章程,经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均可加入。

第二条学生会的一切活动以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为准则。

第三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1、遵循和贯彻学校的办学方针。

组织学生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全面和谐地发展。

2、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维护校纪校规。

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

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4、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学生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民主管理。

在维护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第二章组织和职权第一条学生会干部由校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不超过二学年。

第二条学生会组织机构。

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各部设部(站)长一人,委员若干。

学生会下设学习部、宣传部、纪检部、卫生部、体育部、文艺部、广播站。

(根据需要会增设部门和增加人选)第三条学生会分工1、主席:负责全面工作。

主持学生会召开的各种会议,制定计划和检查工作,抓好各班团支部、班委会工作。

2、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主持工作。

3、学习部:负责与各班学习委员共同研究、学习经验介绍、学习展览及知识竞赛等。

4、宣传部:负责与各班团支部做好宣传工作,主抓广播、报栏、橱窗、黑板报。

5、纪检部:负责检查学生的出勤及违纪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6、体育部:督查晨跑及大课间情况、组织开展各类体育活动。

7、文艺部: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汇演。

8、卫生部:全面负责督查、检查学校卫生工作,配合学校医务室做好卫生预防工作。

9、广播站:组织学校的播音工作及大型活动的主持工作。

第四条学生会向学校负责并定期向学校报告工作。

第五条学生会职权1、召集学生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本会的方针、任务和其它重大事项。

学生会模板章程

学生会模板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学生会组织建设,明确学生会职能,规范学生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学生联合会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团委指导下,由全体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校与广大学生之间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下设办公室、宣传部、文体部、社会实践部、权益部、社团联合会等部门。

第五条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由学生会主席提名,经学生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

第六条学生会全体会议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选举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决定学生会重大事项。

第七条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学生会日常事务的协调和处理,协调各部门工作,组织学生会内部活动。

第八条学生会宣传部负责学生会对外宣传,包括制作海报、编辑新闻稿、管理学生会网站等。

第九条学生会文体部负责组织校园文化活动,如文艺晚会、体育比赛等,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第十条学生会社会实践部负责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第十一条学生会权益部负责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反映学生意见,解决学生困难。

第十二条学生会社团联合会负责管理、指导、服务学生社团,促进社团发展。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三条学生会主席职责:1. 领导学生会全体成员,执行学生会全体会议决议;2. 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学生会工作有序开展;3. 代表学生会参加学校各类活动,维护学生利益;4. 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提高学生会工作水平。

第十四条学生会副主席职责:1. 协助主席开展工作;2. 负责分管部门的工作;3. 协调各部门关系,确保学生会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各部门职责:1. 办公室:负责学生会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组织学生会内部活动;2. 宣传部:负责学生会对外宣传、制作海报、编辑新闻稿、管理学生会网站等;3. 文体部:负责组织校园文化活动,如文艺晚会、体育比赛等;4. 社会实践部:负责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5. 权益部:负责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反映学生意见,解决学生困难;6. 社团联合会:负责管理、指导、服务学生社团,促进社团发展。

学生会章程总则[合集5篇]

学生会章程总则[合集5篇]

学生会章程总则[合集5篇]第一篇:学生会章程总则学生会章程第一章、学生会性质学生会是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每所学校不可或缺的部门,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是学校进行德育工作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的一支生力军。

是联系学校与学生的纽带,是学校了解学生情况的主要途径和方式。

学生会坚决拥护学校党团组织,校委会的各项决议,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向上,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全县一流的文明集体而奋斗。

学生会基本任务是:坚定不移的执行学校,学生科的指示。

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并在学生科的领导下,不断发展壮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活动。

关注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切实为学生服务。

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学生的人格尊严和各项合法权益,坚持独立自主,相互学习,互相帮助的工作作风。

同时站在学校管理工作的前沿,为落实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学生思想素质,充分发挥组织的作用,通过积极有效、内容丰富、生动有趣的活动使学生在活动中学习知识,锻炼能力,增强自信心,树立远大理想并能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学生会要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定期组织学生学习课外知识,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

增强学生的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

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

努力帮助学生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吸取和借鉴一切文明成果,抵御一切不良思想侵蚀,不断提高广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

把学生会建设成为我校工作的得力助手。

第二章、学生会组织机构学生会设主席一名,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设副主席一名,协助主席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学生会内设学习部,文体部,生活部等部门,分管内部工作,各部设部长一名,根据工作需要设成员若干名。

第三章、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一、学生会全体成员要做学生的表率、楷模,认真发行学生干部的各项职责。

须具备以下条件:立场坚定,积极进取,敢于斗争,品行高尚,团结同学,诚实谦虚,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工作勤奋,勤于思考,真抓实干,作风扎实,实事求是,以身作则,口才出众,表达清晰,举止文明,服务至上。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学生会的组织和活动,加强学生自治,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大学学生会是由全体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是联系学校和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大学学生会的任务是代表并维护学生的权益,组织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提供学术、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服务,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和道德建设。

第四条大学学生会遵循学校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的稳定和谐。

第五条大学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公正、公开、透明。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大学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部门委员会和学生代表大会。

第七条主席团是大学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负责召集和主持学生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部门委员会的会议,决定重大事项,指导学生会的工作。

第八条常务委员会是大学学生会的执行机构,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主席组成。

常务委员会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制定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预算。

第九条部门委员会是大学学生会的职能部门,包括学术科技部、文化娱乐部、体育部、社会实践部等。

各部门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开展相应的学术、文化、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

第十条学生代表大会是大学学生会的决策机构,由各班级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

学生代表大会每学年召开一次,负责审议并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选举主席团成员和常务委员会成员。

第三章选举和任免第十一条大学学生会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各部门主席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一年。

第十二条主席团成员和部门主席在任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工作失职的情况,学生代表大会有权予以罢免。

第十三条大学学生会的选举和任免工作应当公开、公正、公平进行,遵循民主选举原则。

第十四条大学学生会的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应当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能力,热爱学生事业,具备一定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十五条大学学生会的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整体工作,代表学生向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学生参与学校的决策和管理。

学生会规章制度十条规定

学生会规章制度十条规定

学生会规章制度十条规定第一条:学生会宗旨学生会是学校团组织的助手,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重要组织,是联系学校和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学生会工作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方针,全心全意为全体学生服务,努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条:学生会组织原则学生会组织工作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学生会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学生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三条:学生会机构设置学生会机构设置要精简高效,遵循合理分工和协作原则。

学生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设立若干职能部门,职能部门设负责人一人,工作人员若干。

学生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项工作小组。

第四条:学生会选举制度学生会委员会成员的选举要充分体现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

候选人应当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学习成绩,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社会活动经验。

选举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学生会领导机构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第五条:学生会会议制度学生会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委员会会议和职能部门会议。

会议内容要充实,形式要灵活。

会议记录要详细,决定要落实。

会议要注重效率,防止形式主义。

第六条:学生会工作制度学生会工作要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学生会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文化活动,开展学生自主教育和管理活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七条: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学生会财务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学生会经费来源限于会费、赞助和其他合法收入。

学生会经费使用要合理、透明,接受学生代表大会和学校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八条: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学生会干部要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学习成绩,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社会活动经验。

学生会干部选拔要公开、公平、公正,注重培养和选拔优秀学生干部。

学生会干部要严格遵守学校纪律,不得利用学生会职务谋取私利。

学生会章程规章制度

学生会章程规章制度

学生会章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会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提高学生自治意识,促进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是由全体学生自愿结成的群众性组织,是联系、团结、教育和管理学生的组织。

第三条学生会的根本任务是维护学生的权益,服务学生的利益,发扬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增进同学之间的友谊和团结。

第四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平等、自治、协商和团结。

第五条学生会遵守国家法律、校规、学校纪律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得组织和参与任何破坏性、暴力性活动,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学生会由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主席团和其它部门组成。

第七条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学生选举产生,代表全体学生行使最高权力。

第八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常设机构,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学生会的其它部门包括宣传部、文体部、学习部、社团部等,各部门的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条学生会设立监督机构,对学生会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保障学生会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学生享有加入学生会、参加学生会组织的权利。

第十二条学生有向学生会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权利,学生会应当认真听取并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学生会有保护学生权益、维护学生利益的义务,有义务向学生传达学校的政策、信息和活动。

第十四条学生会有积极参与学生组织的义务,有义务支持和配合学校的工作和活动。

第十五条学生会干部要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和声誉。

第十六条学生会所有成员要遵纪守法,遵守学生会章程和规定,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章选举和换届第十七条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团和各部门干部。

第十八条学生代表大会每三年换届一次,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和各部门干部。

第十九条选举方式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代表投票的形式,确保选举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十条选举结果经学校确认并公布后方可生效,选举结果若有异议,可提出申诉,由学校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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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旅游与资源环境学院学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和院团委指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

为保障学生会工作有序进行,使学生会成为充满活力和竞争力的学生组织,同时,也为了保证学生会的高度集中统一,加强制度化、程序化、正规化建设,根据国家宪法、法律、校纪校规及学生会章程,并结合本会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会的基本任务;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成员提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2、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积极开展同学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样的学术、科技、文体等活动,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3、做学院联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学生参与社会事务和社会监督,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与管理事务,维护校规校纪,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优雅的学习及生活环境、积极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同学和学生干部的正当权益;4、热情为同学服务,组织其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积极投身青年志愿者活动,提高广大同学与实践结合、服务社会的自觉性,协助学院和部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引导同学踏入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成才之路;5、倡导良好的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院和部的管理工作;6、积极配合院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坚决服从院领导和院团委的各项指示和安排。

发展与兄弟院部的友好关,加强与其他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联,使同学扩大视野;第三条各部门基本任务;一、秘书部:(1).负责学生会日常公文的起草及处理工作。

以学生会的名义发布通知和公告。

组织安排学生会各类会议的通知,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及会议考勤工作。

及时汇总会议考勤情况,并备案;(2).拟定学生会的计划总结,收发各种文书并负责学生会各类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

做好“学生会大事记”;(3).定期收集并汇总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处理好内部日常行政事务及协调好其他相关工作,向主席团汇报;提出工作建议,向各部传达有关工作要求、会议精神;(4).做好上传下达、内通外联等各项事务,安排好学生会各项值班事宜;(5).做好学生会公有财物的记录、保管工作;(6).做好本网站的维护,内容更新等工作;(7).做好本的报工作,内容充实,丰富多彩并及时发送到同学们的手中;(8). 迅速及时地做好学生会各项活动后的新闻稿编写及上报工作;(9). 配合院学生会及兄弟学生会秘书部的各项工作;(10). 做好老师及(副)主席安排的其它工作;各项工作;(7). 配合院学生会及兄弟学生会学习部的各项工作;(8). 做好老师及(副)主席安排的其它工作;第四条学生会的纪律,是建立在自觉基础上的严格的纪律,是学生会团结自己、树立形象和完成一切任务的保证。

全体学生会干部及成员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允许有任何违反纪律的现象存在;第五条学生会成员要在全同学中要起表率作用,不仅在生活作风上作为广大同学的模范,还要在学习上起带头作用;第八条主席团:1、本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2、对本重大活动及学生会人事变更,主席团必须协商讨论,达成共识;第三章人事第十条为了加强学生会的组织建设,提高工作效率,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确实履行学生会宗旨,使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统化、正规化方向发展,引导和组织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优化成才氛围,从而进一步增强新形势下学生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特制定本制度如下:第十一条关于非学生会成员要求加入学生会的同学必须通过学生会统一面试或老师强力推荐;进入考察期间的成员须经部长提请,主席团协商同意后,方可成为学生会的正式成员(优秀学生也可由老师强力推荐入会);第十二条对成员的素质要求:1、部门成员应做到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及学生会的声誉,有较强组织概念、全局思想和时间观念;2、对所从事的工作应具有高度的热情、正义感和责任感及为同学服务的意识,甘于奉献,努力学习,成绩良好,并能恰当协调好学习与工作间的关;3、清楚地了解自己所在部门的工作,积极主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做到保质高效、听从指挥、奋力进取、勇于创新,并能积极配合其他各部工作,最重要的是要有自己的见解和想法,并勇于同上级交流自己的见解和想法,用于实践。

学生干部之间要做到互相尊重,以礼相待,要特别重视团队协作精神;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学生会经费由学院财务处统一管理,学生会各部所支出经费必需有相应的收据和正规发票作为报销依据,无此依据不能报销;第十七条各部门要建立本部门的财政支出账目,由各部长管理,每次支出后,部长需将账目支出情况向主管副主席作详细汇报。

并将报销依据(发票和收据单位都须注明:旅游与资源环境学院;注明清单数目、单价及总和;必须有公章)交给秘书部财务专管人员,双方都需做好报账记录(需详细)。

财务专管人员再将所有报销依据交给主席,同样双方都需做好报账记录(需详细)。

每月各部长将财务记录与秘书部报账记录核实一次,秘书部对相关记录做好整理,并统计出本月支出总数,让主席审阅后归档;第十八条各部的账务本上,必需对每一笔支出做好详细记录,购物清单上必须注明品名、单价、数量、总额及时间;无发票以及不合理的账务支出,都不予报销,且一切费用自理;第十九条对于学生会的费用支出,所有成员都需有从省意识。

若有铺张浪费者被查出,将案情节严重,罚取一定金额(按50元、80元、150元)作活动费;第二十条学生会成员负有爱护、正确使用并妥善保管学生会财物的义务,任何人不得将学生会的财物据为己有。

否则,严惩不怠;第六章例会、考勤第二十一条学生会实行全体会议、部长例会、各部例会制度;第二十二条部长例会每周召开一次,具体时间为周日晚6:30(若有特殊情况可另行安排)在408会议室举行,具体事项如下:1、与会人员: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长、副部长;2、主要内容:各部负责人汇报近两周工作的开展情况及下两周的工作安排,听取其他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相互交流,促进提高;主席对本次会议做简短的小结,发布相应通知,安排相应工作;第二十三条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事先请假。

以书面形式将假条交到秘书部。

秘书部负责把假条留档,并向主管副主席或主席汇报,未请假者视为缺席;若不在学校的可在会前向主席团电话请假,事后补交书面假条;会议进行中或会后请假均为无效,均视为缺席。

缺席人员,须及时向与会者了解会议内容,若因不知情而造成工作失误,须承担责任;第二十四条学生会全体成员实行量化管理,各成员的基础分为80分,按会议考勤、工作积极性、学习情况、早操出勤及参与活动情况还有宿舍卫生情况等进行评分,其最终成绩评定与其优秀学生会干部评比直接挂钩(扣分形式以干部考核表为准);第二十五条例会请假3次按旷会1次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各干部连续请假不得超过3次,一学期请假累计不能超过4次,否则取消其评优资格。

无故旷会1次将在会内通报批评,旷会2次将张榜公示通报批评,无故旷会3次者将降职使用或视为自动辞职;第二十六条考勤登记以学期为单位,第二学期不再累计;第二十七条每次例会由秘书部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整理,并让学生会主管老师及主席过目审阅,之后存档,并上报一份到院学生会;第二十八条秘书部定期对例会考勤加以整理、存档,并作为学生会干部考核的主要依据(各部门则作为干事考核依据);第二十九条为增强学生会的凝聚力,各部门要召开本部门例会,每月至少一次,并把例会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做好记录,并交秘书部归档;第七章奖励第三十条奖励是维护纪律的积极手段,其目的在于鼓励先进,调动学生会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保证学习、工作和其他各项任务的完成,更好地为学校和同学服务;第三十一条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个人,由学生会给予相应奖励(如会内通报表扬,公示通报表扬及物资奖励等等);对成绩突出的部门,由学生会给予相应奖励;对符合国家、省(部)、市(局)、学校奖励标准的,按有关规定上报奖励;第三十二条对个人实施奖励的权限及对委员、考察成员实施的通报表扬由学生委员会批准,荣誉称号由领导批准;对副部长以上干部的各项奖励,由领导协商批准;第三十三条要及时宣扬受奖者的先进事迹,在情况允许时,可召开授奖大会,以资鼓励和教育。

要教育受奖者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不断前进;第三十四条学生会(副)部长均从干事中选出,学生会主席从(副)部长中选出。

对于平时表现积极、工作较为认真的(副)主席、(副)部长及干事,学生会会从中选择出优秀者推荐入党。

学生会所有成员每学年的工作表现也会作为每年评奖评优的参考标准。

对于在学生会工作满一届的学生会所有成员,在学生会交接大会上将向其发放工作聘书,以资奖励。

第八章处罚第三十五条处罚是维护纪律的辅助手段,其目的在于严明纪律,增强团结,加强集中统一,巩固和提高学生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第三十六条对个人的处罚项目,由低到高依次为:会内批评、公示通报批评、撤销会内职务、开除出学生会;第三十七条有紧急情况时,不理不睬或逃避者;以权谋私,不以集体利益为重者;不注意工作方法,不能以正确的态度工作者;将公示通报批评。

对自由散慢,无工作责任心的干部而又履劝不听者;撤销会内职务或开除出学生会。

期末考试成绩挂科一门者进行会内通报批评并给予思想教育;挂科两门者进行公示通报批评并给予思想教育;两门以上挂科及考试作弊者开除出学生会。

所受处分的同学,将其处分记录入档,并作为是否可以评优的依据;第三十八条严重违反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学生手册条例的,经核实后,开除出学生会;第三十九条本会实行主席领导下的部长负责制,各干部不履行职责或不能按时完成任务(除特殊情况外),一次进行教育引导,两次将会内批评并进行教育引导,三次公示通报批评,四次将彻销职务;第九章附则第四十条对在各项群众性活动中涌现的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成绩突出的,可按本条例规定的奖励项目给予奖励;第四十一条本条例从今日起正式生效,其修改权与解释权属于旅游与资源环境学院学生会。

华夏大学学生会二零一二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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