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章程范文
学院学生会章程范文

学院学生会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学院内的学生事务,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增强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学院学生会的基本组织法规,所有学生会成员都必须遵守。
第三条:学院学生会是学生自治组织,代表全体学生的利益,负责协调和处理与学生工作相关的事务。
第四条:学院学生会的宗旨是服务学生,反映学生意见,代表学生权益,促进学院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与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一条:学院学生会的组织结构包括主席团和部门。
第二条:主席团由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日常事务管理。
第三条:部门包括学术部、宣传部、文体部、外联部、组织部、志愿者服务部等,各部门负责具体的职能和工作。
第四条:主席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由全体学生通过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第五条:学院学生会设立学生代表大会,由各班级选举出的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学院学生会的重大问题和决策。
第六条:学院学生会设立监督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学生会各成员的工作,保障学生会工作的透明和公正。
第三章:权力与职责第一条:学院学生会有权代表学生提出课程的建议和意见,促进学习科研环境的改善。
第二条:学院学生会有权组织并策划学生文化节、迎新晚会等各类活动,提高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和体验多元文化。
第三条:学院学生会有责任收集和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诉求,为学生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学院学生会有义务促进学生会与其他院系学生会和学校学生会的交流与合作,扩大学生间的交流和合作空间。
第四章:会费与经费管理第一条:学院学生会会员每学年需交纳一定数额的会费,用于学院学生会的正常运作和活动筹备。
第三条:学院学生会应制定明确的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透明管理。
第五章:选举与任期第一条:学院学生会的主席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选举应进行公开、公平和公正的选举程序,确保选举结果的合法性与公正性。
材料学院学生会章程

材料学院学生会章程工作理念:精干高效精品一流工作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工作方针: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热情服务开拓创新工作目旳:创立一流大学学生会工作口号:有困难请找学生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中国计量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委员会,简称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
第二条组织性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是中国计量学院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旳二级分院性学生群众组织。
第三条基本任务:(一)遵照和贯彻党旳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开展学生工作,增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旳合格人才;(二)作为学校和二级学院党委和行政部门联络同学旳桥梁和纽带。
亲密配合学校和二级分院中心工作,代表和维护同学旳详细利益;(三)组织学生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学习活动、丰富多彩旳文娱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努力为同学服务,增进同学全面发展;(四)维护院规院纪,倡导良好旳院风,学风,增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工之间旳团结,协助学院建设良好旳教学秩序和整洁优雅旳学习环境;(五)加强和发展同各二级分院学生组织旳联络,增进学生会工作旳开展;(六)本会承认全国学联和浙江省学联章程,参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浙江省学生联合会和中国计量学院学生联合会,为其团体会员。
第二章会员第四条凡获得中国计量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籍旳本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员。
第五条会员旳基本权利(一)根据本会章程规定旳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旳重大事务;(二)对本会工作提议、批评和实行监督;(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四)会员有权参与本会举行旳活动,享有章程所规定旳权利;(五)学生会会员有退会旳权利。
第六条会员旳基本义务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策,完毕本会交给旳任务。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第七条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学校和二级分院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根据国家法律及本组织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学生会规章制度总则

学生会规章制度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是由本校全体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的群众自治性组织,是联系学校和学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学生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循民主集中、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原则,开展各项活动。
第三条学生会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任务和学生的实际需要,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团结友爱、勤奋好学的各项活动。
第四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学生,为服务校园、促进学生发展而努力奋斗。
第五条学生会的工作任务是:团结全体学生,积极配合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维护学生的权益和利益,为学校和学生提供服务。
第六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为指导,以学生的利益为中心,以学生的思想动向为基础,以学生的切身利益和整体利益为依据。
第七条学生会的工作时间为每学期的工作日,暑、寒假期间休息,遇特殊情况学生会主席团有权紧急召集会议。
第八条学生会的财务管理遵循公开、公正、节俭的原则,确保财务收支的合理、规范和透明。
第九条学生会的人员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任用队员,严格按照学生会工作职责和要求进行管理。
第十条学生会成员应当勤奋好学、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积极奉献,为学校和同学服务,维护学校的声誉和形象。
第十一条学生会成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严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对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学生会主席团,新的变更修订由学生会全体成员讨论通过并报学校批准。
以上是学生会规章制度的总则,明确了学生会的宗旨、工作任务、组织原则、工作时间、财务管理、人员管理、成员要求等内容,并强调了学生会成员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的相关规定。
希望全体学生会成员能够遵守本制度,共同致力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学生会规章制度总章程

学生会规章制度总章程第一章学生会的宗旨和任务第一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学生,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为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学校发展作出努力。
第二条学生会的任务是:贯彻落实学校的教育方针,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问题,促进学生积极参与学校建设,服务师生,增强学生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
第三条学生会要紧密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并参与学校各项活动,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第二章学生会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第四条学生会的组织机构包括主席团、常务理事会、各部门和办事机构。
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组成。
常务理事会主要负责学生会的日常事务工作,由各副主席、各部部长和办事机构主任组成。
第五条学生会的主席、副主席由全体学生代表选举产生,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各部部长、办事机构主任由主席团提名,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任命。
第三章学生会的职责和权利第六条学生会有权对学生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反映、表达,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第七条学生会有权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志愿者活动、公益活动等,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八条学生会有权进行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确保学生会的工作正常、高效进行。
第四章学生会的活动规范第九条学生会在组织各项活动时,应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听取学生的意见,做好前期调研和沟通工作,确保活动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学生会组织活动时应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学生会应妥善保管活动资料和财务收支情况,做到公开透明,接受学生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章学生会的奖惩制度第十二条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表现突出、为学生会作出贡献的成员,学生会可以给予奖励,包括表彰、奖金、荣誉证书等形式。
第十三条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失职、渎职、违反规定的成员,学生会可以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降职、撤职等形式。
第六章学生会的改进和发展第十四条学生会在工作中应不断完善自身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不断创新,促进学生会的健康发展。
学生会规章制度草稿

学生会规章制度草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会的内部管理,发挥学生会在学校内的重要作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生会是由全体学生代表组成的组织,代表学生群体的利益,维护学生权益,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学生,服务学生,倡导积极向上的学习生活方式。
第四条学生会的任务是:组织和开展各类学生活动,参与学校的重要事件决策,服务学生群体,维护学生权益。
第五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依法管理,自主管理,民主管理,务实管理。
第二章学生会的组织形式第六条学生会设主席团、常务理事会、部门和干事团队。
第七条主席团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会日常事务的管理和决策。
第八条常务理事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学生会的重大事务协调和决策。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特定类别的工作,如生活服务部、宣传部、文艺部等。
第十条干事团队由各部门的干事组成,负责具体事务的执行。
第三章学生会的工作内容第十一条学生会主要工作包括:组织各类学生活动,开展学习辅导,宣传学校文化,收集和反映学生意见。
第十二条学生会要积极倡导学风建设,促进同学之间的交流和合作,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十三条学生会要组织各类文体比赛和文艺活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培养同学们的兴趣爱好。
第十四条学生会要定期组织各类志愿活动,帮助贫困学生,关爱孤寡老人,传递正能量。
第四章学生会的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学生会要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保障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第十六条学生会要建立健全的干事考核制度,激励干事团队的积极工作。
第十七条学生会要建立健全的纪律管理制度,规范干事的行为,保障学生会的正常运作。
第十八条学生会要加强与学校领导的沟通合作,及时向学校汇报学生工作情况。
第五章学生会的监督机制第十九条学生会要建立监督机制,接受学生群众的监督,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条学生会要定期向学校领导和全体学生代表汇报工作情况,接受评议。
第二十一条学生会的财务情况要及时公开,接受全体学生代表的监督。
学生会志愿者章程范文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会志愿者活动,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促进学生会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志愿者是指在学生会组织下,自愿参与学生会各项活动,为学生会及学校师生提供志愿服务的学生。
第三条学生会志愿者活动应遵循“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学生会志愿者组织机构由学生会主席团领导,下设志愿者工作部,负责志愿者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学生会志愿者工作部职责:(一)制定志愿者工作计划,组织志愿者开展各项活动;(二)招募、培训、考核志愿者,建立健全志愿者档案;(三)协调志愿者与其他部门的关系,确保志愿者活动顺利进行;(四)宣传志愿者工作,扩大志愿者影响力;(五)对志愿者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学生会志愿者职责:(一)热爱志愿服务,积极参与各项志愿者活动;(二)遵守志愿者工作纪律,服从组织安排;(三)尊重师生,热心服务,树立良好的志愿者形象;(四)保护志愿者权益,维护志愿者队伍的团结;(五)及时反馈志愿者活动中的问题和建议。
第三章招募与培训第七条学生会志愿者招募:(一)面向全校学生公开招募,选拔具备良好思想品质、热心公益、有志愿服务经历的学生;(二)通过面试、笔试等方式,选拔优秀志愿者;(三)志愿者招募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八条学生会志愿者培训:(一)对新招募的志愿者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志愿者精神、服务规范、安全知识等;(二)定期组织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志愿者服务能力;(三)鼓励志愿者参加各类志愿服务培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第四章活动与考核第九条学生会志愿者活动:(一)组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二)协助学校举办各类大型活动,提供志愿服务;(三)开展志愿服务项目,服务学校师生和社会。
第十条学生会志愿者考核:(一)志愿者工作部对志愿者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志愿者参与活动情况、服务质量、团队合作等方面;(二)考核结果作为志愿者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的依据。
学校学生会章程范文(讨论稿)学生会章程

《学校学生会章程范文(讨论稿)|学生会章程》摘要:(五)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维护学校荣誉的义务,(二)讨论和决定学生会工作任务,(四)讨论、决定应由高中部学生干部大会决议的其它重大事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北京新东方扬州外国语学校高中部学生会是在学校团委指导下依照法律、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学生群众性组织。
是学校团委、学部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宗旨和任务(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拥护党的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积极贡献。
(二)代表和维护同学利益。
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切实关心同学的学习和生活。
(三)活跃高中部校园文化,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学生各项活动的开展。
(四)积极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做到上下沟通。
参与学部有关决策与管理。
第二章成员第一条凡有北京新东方扬州外国语学校高中部学籍,承认本会章程,维护学生会利益的优秀学生,都可成为高中部学生会成员。
第二条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一)有权参加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出席学生会有关会议。
(二)有权通过正当途径,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四)有维护本会荣誉,促进本会发展的义务。
(五)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维护学校荣誉的义务。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第一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条本会权力机关是高中部学生会干部大会,干部大会每星期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学生会主席决定,并经学校领导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进行,干部大会期间,其职权由学生会成员执行。
学生干部大会的职权:(一)审议和批准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学生会工作任务。
(三)修改和通过学生会章程。
(四)讨论、决定应由高中部学生干部大会决议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三条学生会是高中部工作的常设机构。
高中学生会管理制度范文

高中学生会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高中学生会是一个由学生自己组织、管理和服务全体学生的组织,旨在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高中学生会的成员必须具备良好的品德、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和较高的学业成绩。
学生会成员应当诚信、尊重他人,并具备良好的组织和沟通能力。
第三条学校将为学生会提供必要的场所、设备和资源,并保证学生会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高中学生会的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学生会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组成与职责第五条高中学生会由学生会全体成员组成,全体成员选举学生会主席团和各类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学生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全体成员投票选举产生。
第七条学生会设立宣传部、文体部、生活部和学习部等部门,各部门负责人由全体成员投票选举产生。
第八条宣传部负责学校内外的宣传工作,包括校内宣传活动的策划和组织,校外联络和交流等。
第九条文体部负责学校内外的文化和体育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包括礼仪培训、才艺展示、体育比赛等。
第十条生活部负责学生的生活服务工作,包括学生宿舍管理、饮食卫生、心理辅导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一条学习部负责学校学习环境的改善和学习资源的优化,包括图书馆管理、学科辅导、学术科研等。
第三章选举与管理第十二条学生会成员的选举由全体学生参与。
每年年初举行一次选举,任期为一年,可连任一次。
第十三条学生会成员应当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工作。
学生会领导层应当定期召开例会和座谈会,总结工作经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十四条学生会成员在工作过程中应当互相协作,形成合力。
对于不履行职责的成员,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可依规定对其进行警告、撤职等处理。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第十五条学生会成员享有参与学生会工作的权利,有权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学生会应当认真对待、及时回应。
第十六条学生会成员应当服从学校和学生会的管理,自觉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和声誉。
第十七条学生会成员应当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学校的纪律和规定,引领全体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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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章程范文
沙河市综合职教中心学生会章程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学生会成员行为,明确各部责任,高效,合理的提高学生会干部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2、学生会干部应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全体学生会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4、学生会内部各成员之间地位一律平等,一视同仁。
但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上必须服从组织,服从学生会管理体系结构。
学生会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学生会工作方针:分工明确、团结合作。
二、学生会各部门及其职能
主席团:贯彻执行学校政教处各项有关学生工作决议。
对全校各类活动进行决策、布置和协调。
学生会主席职责:
l、主持全校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2、制定本届学生会工作计划,指导、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3、定期召开学生会部长会议、扩大会议,讨论、决定学生会的重大问题;
4、维护学生会团结,营造良好的工作风气;
5、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自觉接受政教处的指导;
6、加强学生会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
7、协调与学校其它部门的关系,不断拓展工作空间。
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有关工作;
2、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权;
3、向主席团汇报自己分管的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其它的工作任务。
纪检部工作职责:
1、
卫生部工作职责:
1、调动每个成员的积极性,提倡校园主人翁的奉献精神。
2、将每一个任务细化,清洁区分到人,保证结果准确无误。
3、严格要求每一个成员,集合开会准时不迟到。
生活部工作职责:
1关心同学生活,与后勤部门取得密切联系,反映并监督解决同学生活中住宿,饮食,医疗,购物,通讯等方面的问题。
2开展各类卫生评比的系内活动,加强同学生活的自律管理。
组织各类形式的系内活动,提高同学生活质量。
3联合宣传部经过板报,海报等宣传形式,进行生活常识宣传,引导同学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4关心经济困难的学生的生活,即使向上级反映她们的困难和要求。
5组织公益活动和各种服务性活动。
生活部工作职责:
1.与学校后勤总公司建立和保持联系,了解学校膳食、宿舍等后勤工作的动态,配合学校的后勤工作,反映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促进我校后勤工作的进步和同学生活品质的提高。
2. 促进团员与校团委、各院团委与校团委以及学生与校学生会的交流沟通。
3. 规划和实施有关同学生活的服务工作,为同学们提供便利,解决
文艺部工作职责:
1、组织联欢会、校园歌会、元旦晚会等各类文艺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2、发现和培养文艺骨干,做好学生艺术团建设,组织健康、有益的文艺演出和文娱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