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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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奖助学金

云南师范大学奖助学金

学校设立以下集体奖:校级先进班集体。
二、政府及社会设置:
1、国家奖学金;
2、省政府奖学金;
3、西南联大奖学金;
4、朱德祥奖学金;
5、伍集成奖学金
6、伍达观奖学金
7、西南联大纽约校友育才奖学金;
云南师范大学助学金共分两类:
一、学校设置:校级助困奖学金
二、社会设置:
1、 广东东莞台商育苗云南少数民族助学金;
2、 世界宣明会奖助学金;
3、 新长城自强助学金;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4、 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助学金;
5、 伍达观助学金;
6、 云彩教育及文化交流协会勤工助学金;
7、 中国建设银行爱心基金;
云南师范大学奖学金共分两类:
一、学校设置:
学校设立以下若干个人奖:
1、 三好学生标兵;
2、 三好学生;
3、 优秀学生干部;
4、 创新能力奖;
5、 品德素质奖;
6、 专业素质奖;
7、 实践能力奖;
8、 职业技能奖;
9、 优秀毕业生。
8、 德国赛德尔奖学金;
9、 西部少数民族助学金;
10、 冯燊均奖学金;
11、 应善良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研究生思想道德、科研能力、业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特别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以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突出,德智体全面发展、表现优秀的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审范围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定向(有固定工资收入除外)研究生。

第三条获得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可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但申请其他奖学金时所提供的科研成果等佐证材料不能与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重复使用。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评选条件第四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

第五条评选条件1、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读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记录;(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突出;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突出。

2、学习成绩(1)研究生各科课程的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且无补考记录;(2)研究生的课题研究取得重要进展;(3)硕士研究生CET-4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以上,博士研究生CET-6考试成绩须达到425分以上,其他语种须有国家认可相当水平的合格证书。

3、科研能力(申请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XXXXXX大学为第一单位,研究生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国家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的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论文内容须和导师或本人学位论文研究方向一致,或撰写的论文入选国家一、二级学会主办的国际或国内学术会议(含“中俄生物医药论坛”)的论文集;(2)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奖励应为一等奖前9名,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5名;(3)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以XXXXXX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本人或导师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博士生为第三发明人以上名次,硕士生为第五发明人以上名次;(4)取得“暑期学校”、“创新学校”或其他国际、全国性研究生论坛的参会资格;(5)获得“XXX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立项资助;(6)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度考核和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或在各级各类技能竞赛或技能考核等级考试中获得相应名次。

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综合评定实施细则

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综合评定实施细则

附件1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综合评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我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建立有利于激励研究生创新实践的培养机制和奖励机制,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研究生奖学金包含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校内外各级各类奖学金。

第三条研究生奖学金综合评定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量化评价与专业内排名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校在籍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各级各类奖学金的评定。

第二章评定标准第五条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计分办法和评定标准:研究生奖学金的个人综合评定总分按照“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学研究”和“服务与实践”四个方面的表现确定。

计算公式为:其中,为研究生奖学金个人综合评定总分,分别为“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学研究”和“服务与实践”的评定分。

分别为“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学研究”和“服务与实践”的权重。

上述四个方面的考核参考权重如下表所示,除思想品德及学习成绩部分,培养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超过5%的比例调整权重。

表1: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综合评定实施细则表考核项目权重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学研究服务与实践研究生培养类别学术学位研究生 15% 25% 35-40% 20-25%专业学位研究生 15% 25% 25-30% 30-35% (一)计分说明1.思想品德()计分说明满分100分,计算公式:,其中,为培养单位研究生团学干部代表评价分,为导师评价分,为培养单位研究生思政工作领导小组评价分。

(1)培养单位研究生代表评价分()最高25分,由培养单位研究生代表评定小组(不少于5人)进行评价,主要考察研究生在校期间政治思想素质综合表现,包括日常表现、积极参与校院集体活动、社会公益活动、遵守校纪校规情况、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几个方面。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一、总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为鼓励、奖励优秀研究生学习成绩和科研创新能力的成果,提供资助和资助学习的上等学位生学费。

本规程是根据《国家教育部劈颇》(第641号)和《国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劈狄l4商各项规定》(教学[2024]99号)制定。

二、资格要求1.申请人必须是中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无违法的学术不端行为。

2.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学习和研究制度,学业成绩优秀,且有一定创新能力。

3.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学门知识,有较好的科研素质和能力。

三、奖学金的评选1.奖学金的评选委员会由学校成立,由领导和教授组成,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评估。

2.申请人必须提交个人简历、学业成绩单和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评审委员会根据这些材料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奖学金的评选名单。

3.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以及个人素质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得分最高者将获得国家奖学金。

4.评审委员会的评定结果必须经过学校领导的审查和批准,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学生和教师的监督。

四、奖学金的评定标准1.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是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重要指标。

学业成绩优秀的申请人将得到更高的分数。

2.科研成果:科研成果是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发表的论文、获得的专利以及参与的科研项目等将得到相应的分数。

3.个人素质:个人素质也是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包括综合素质、团队合作能力、创新意识等。

申请人在社会活动和学术交流中的表现将对评审结果产生影响。

五、奖学金的发放1.奖学金的发放在每学期末进行,学校会按照规定的金额将奖学金直接发放给获奖者。

2.获奖者需要按照学校的规定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确保奖学金的发放准确无误。

3.获奖者享受奖学金资助的期限为两学年。

如果获奖者在资助期间出现严重违纪行为,将会取消奖学金的资格。

六、评审结果的申诉如果申请人不同意评审结果,可以向学校的学术部门提出申诉。

云南师范大学学科英语奖学金评选细则

云南师范大学学科英语奖学金评选细则

云南师范大学学科英语奖学金评选细则一、评选对象云南师范大学全日制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二)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道德品质优良;(三)勤奋好学、成绩优良、身心健康;(四)符合各项奖助学金、荣誉称号的评选条件及相关要求,服从奖助学金和荣誉称号管理部门的管理。

三、奖助学金种类(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其中,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0000元/人·年(按国家标准执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人·年(按国家标准执行)。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名额指标以教育厅当年实际下达计划为准。

(二)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由省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其中,博士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人年,硕士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年。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名额指标以教育厅当年实际下达计划为准。

(三)校长奖学金:由学校拨款设立,每学年评选研究生2人,奖励标准为6000元/人年,且研究生在校期间只能获得本奖励一次。

(四)学业奖学金:由学校拨款设立,每学年评审一次。

有资格申报的博士研究生全覆盖,等级和标准为:一等奖15000元/人·年、二等奖10000元/人年、三等奖6000元/人年;有资格申报的硕士研究生覆盖面不低于60%,等级和标准为:一等奖8000元/年人、二等奖5000元/年人、老生三等奖3000元/年人、新生三等奖2000元/年人。

被免试推荐或入学考试综合成绩进入学科专业前10%(原则上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排序,且第一志愿录取研究生和调剂录取研究生分开排序)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可享受二等奖学金;其他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硕士研究生,符合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的,第一学年可享受新生三等奖学金2000元/人年。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行为,保证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依法依章开展,确保评审质量和评审结果的权威性,根据《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省财政厅、教育厅监管,专门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AA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奖励人数根据国家下达指标确定。

第二章名额分配与预算下达第四条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教育部门、财政按程序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我校。

学校根据各单位符合参评条件的二、三年级在校生人数,按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所占比例分别确定评奖指标(以下简称“院评指标”)。

考虑到各二级学院(中心)研究生整体科研工作的差异,为保证评奖的公平公正,使优秀“拔尖”研究生得到表彰,在按比例确定“院评指标”时,不采取“四舍五入”法,而通过“取整”方式核定“院评指标"数,因“取整”余出的硕士评奖名额和全部博士评奖名额(以下简称“校评指标”)均由学校统一组织评选。

硕士研究生“校评指标”一般不超过10名,主要用于学术型研究生。

第五条有条件的情况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向重点学科倾斜。

第三章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第六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第七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要求进步,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无违规、违纪或处分已解除;(四)学风端正,学习刻苦;(五)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具有较强的学术创新意识,科研成果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六)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其中委培生、定向生、休学、保留学籍、人事档案没有转入我校的和超出学制期限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研究生国家级奖学金评选条件

研究生国家级奖学金评选条件

研究生国家级奖学金评选条件研究生国家级奖学金是以表彰优秀研究生的学术、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为基础的竞争性奖励。

评选条件主要涉及研究生的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综合素质等方面。

下面将从这些方面详细讨论研究生国家级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首先,学术成绩是评选研究生国家级奖学金的重要依据之一。

研究生需要在各门课程中取得优秀的成绩,包括学期成绩和学年成绩。

学期成绩是指研究生在每个学期末所获得的成绩,而学年成绩则是指研究生在整个学年中所取得的综合成绩。

学术成绩的优秀程度将直接影响研究生是否具有获得国家级奖学金的资格。

其次,科研成果也是评选研究生国家级奖学金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研究生需要在科研项目中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包括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得专利或获得国家级科研资助等。

论文的质量和数量、专利的创新性和实用性以及科研资助的创新性和重要性,将对研究生是否能够获得国家级奖学金产生直接的影响。

此外,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和学术潜质也是评选研究生国家级奖学金的重要参考因素。

综合素质包括研究生的学术道德、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社会实践等。

学术潜质则是指研究生在具备一定的学术基础上是否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对于综合素质和学术潜质的评估通常通过面试、答辩、推荐信和个人陈述等方式进行。

最后,研究生国家级奖学金的评选条件还包括学生的身份条件和奖学金相关政策规定。

例如,研究生需要具备正式注册在校的研究生身份,不能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并且需要符合国家奖学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如奖学金的总人数、年度名额等。

综上所述,研究生国家级奖学金的评选条件主要包括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综合素质、学术潜质、身份条件和奖学金政策规定等方面。

研究生需要在这些方面表现出色,才能够有机会获得国家级奖学金的荣誉和奖励。

云南师范大学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云南师范大学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云南师范大学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根据《云南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云南师范大学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云南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和《云南师范大学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的具体要求,在各学院认真组织评选的基础上,经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共初评出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52名,省政府奖学金71名,国家励志奖学金961名,省政府励志奖学金218名。

现将初评结果张榜公布,如有异议,请于10月28日前与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5911678)。

云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3年10月23日国家奖学金(52人)教管学院孔德柱陈雨霞胡雯静能环学院宋乔刚生科学院李艳闫俊梅李雪松数学学院贾文娇张素婷彭文婷外语学院金亚群董学敏范星星物电学院黎亚楠潘金银王大鑫体育学院刘禹张恒周敏化工学院纳敏张红梅经管学院陈丹萍常密密谭金秀赵建华史政学院仓睿陈正林沈聪燕文学院龚元妍杜茜严淑宏信息学院陈明生沈杰哲政学院吴登艳罗碧莹和智梅职教学院郭效丞何英辉柴红娇华文国语赵鹏飞吴忧陈维莲学院传媒学院王雪张若玉旅地学院任荣光刘清玲左文君艺术学院汤佳佳樊晓然晋家伸肖思沁王琦省政府奖学金(71人)教管学院王梦文陈红燕刘爽谭海艳能环学院朱洁娜邓春芳生科学院杨从举吴晨李娜数学学院朱佩珍陈倩王蕴萍高萌外语学院罗宇希杨雯张建菲槐媛媛物电学院王淑娟张选顺杨洪富张永跃体育学院杜泽美王伟俊陈红梅王丽娜化工学院魏艳郭敏杨建梅经管学院汪玲李悦董瑞云林晓丹杨文睿史政学院高旭段春羽张玲瑜文学院李云峰李欣晏芳马野信息学院李镇江余诗佳黄忠建哲政学院高娇沙晓芸赵朵丽周敏职教学院乔思瑜陈贝魏维安树杨艺梅段晓丹华文国语彭欢杨雪陶艳红张孟段应佳学院传媒学院李丽莎孙文杰吴迪旅地学院李君韩璐龚思思徐巧芝艺术学院王恩琴左宝牛玉婷李艺璇王韵寒杨婷国家励志奖学金(961人)教管学院郭婷黄新新胡鹏余霜鑫胡艺段利红赵佳丽马金枝杨楠詹云虹苏琳胡兴凤杨艳娇杨丽矣晓飞陈立丁咏春孙悦张丽萍邹小燕李慧玲杨红梅袁李兰史晓婷马丽谭阳梅吴雄张艳芳白蕊杨冬青茶宏翠苏彦芬范志刘娅苹李红彭圆圆高飞燕苏俊美崔晨胡育英李瑶张惠梅杨姣张娇高宇王林珍梁敏陈露胡燕张嫣能环学院田品董国俊彭竹夏思坤陈春燕朱妤婷崔红敖选赵秀英潘向川张文丽李娅男刘恋杨倪张继平张艳君贾梦涵曾锦杨淑娟郭任君何文萍李娟生科学院邓梦黄奕仁代媛乔焦周云奇杨忠芹赵德利孙淙南杨丽熊林涛李丹月赵思俊黄丽光唐梦益高建梅夏眴黄坤李应林陶雪梅杜江林王晓芸李银娥李慧敏杨曙关亚斌窦桢琦陈李梅娄建娣赵红梅李观燕文韵钱富明龚立新陶锦华杨贤英李开敬刘寅梅范娜唐梦灵王兴喜李顺昌张会如吴姣娇魏秀丽郑青霞常品珍黄升品数学学院杨新鹏赵孟娜罗天张林曹云霞刘晓旭段如甜高丙乾梁洪石云霞杨学娴杨云春闫玲朵玲红徐志志周梦玲邓伍丹孙雪斌黄雨虹赵云凤马艳娟王丽娜陆小凤付荣欢张蕾朱红桃张福艳高丹凤曹凤唐桂香蔺左翠陈艳敏罗金斗马仲江刘冉宋刚张利橙李雪艳解延红段寒金杨周荣麟杨林平杨芳灵周浩李青松陶鑫唐明超贾孟孟陈恭润邓隆江唐凡寓刀建凤李成仙武洋洋俞静外语学院余海婷唐林李林丽张瑜刘映清陈俊秀范秋月王艳杨朝艳龚方丽罗娜王艳平李昕罗音李思霖施丽芳孔令媛赵吉霞杨滢芬杨蕊朱敏董晓红刘成凤蔺越罗蕊王凤徐甜甜陈佳媛胡腾飞阮春兰宋德群邓悦花艳双康弘王书屏张兴兰武孔英袁麒张忠凤郭玉玉孙秋白严镭杨巧平李燚方连会石蕊杨云花严丽娇段薇黄玲秦春平王婷杨美仙黄雁杨超燕杨芳王明珠尹涛王梅物电学院杨鹰倪红艳母斌续奇冲汤杰杨从锋陈燕燕李玲陈何超李佳文罗丹邱羽蔡和玲黄昌繁刘德归甘化国杨金万李树娟李希才字崇德杨欢宋芳王祥委杜静美杨国强马进平王静王翔杨润李巧玲岳宏伟李华富王浩吴丹赵艳婷张馨瑜刘娜罗朝斌郝玉君陈桃平李春燕李俊吴乾超王加鹏赵润年李琼胡润周华琼窦双团体育学院李祝甜杨跃菊刘昆焦彩和印鹏罗永强娄俊杨世友黄顺福王刚剑瞿祥省陈邦荣罗艳翠李治霖陆全芬姜云权施梦欢段乐罗文丽洪振兴王德杏吴少松刘金凤陈可丹朱丹丹曾国艳刘真璇杨熊超张春路罗云马鹤文张书杰廖俊杰赵欢苏志芬胡万香林园园李咸志施润蔡浩猛曾帅帅夏凉业永俊白艳芳何号陈姗姗李晓捷张燕杞濛赵嘉睿刘元猛杨美玲赵智威王红方聂恒岳化工学院温永平刁娅林李琼熊丽梅段俊蓉王勤陈跃超杨春琼吴玉萍白秀花徐飞云速小雨刘光姣陶映江业薇丽耿绍娟彭伟范浦漫吴焕曹慧杨爱美李银莹李成季李能丽方争荣刘伍宇苏莉武文红胡义考刘朝庆李成燕孟阳吴叶香陈云鹏任明丽郑贤丽迟宇前万银根杨碧娟杨明菊尹秀萍邹琳杨佛艳邓秀平经管学院欧阳清伟陈静涵崔红茶姜玉华蒋宣琴张福琴张莅黎陈美蓉马新宝曾维仙黄进洪解健跃李建香王永杰黄芹佐李天露李金娥王金花何粉张东梅叶小柳陈娇徐慧娟刘杰朱德秀盛天宇郁开云岩应满刘小媚许媛周迪朱玲玲尹冰洁郑艳君孟东波曹苑任定丽王珍爱李焕美李雪君张建婷尹文燕骆熙陈映霞王丽丽吕宇翔谭兆何陈瑞芳周元媛史瑢任正会杨建英万冬青解婵邓菊琼吕旭周学芳车东波高广飞董学礼刘雯娟成雪盈拉茸追玛李美旭魏云子郭亚辉史政学院吴李映罗书惠白小燕张艳丽谭密熊秋香郭丹杨永秋朱婷李江梅杨靖雯何菲菲陈云高乐华叶国欢张传娟张芝芝陈娅娜余俊颖龚芮杨志英贺伟马丽梅陈英尹国姣杨晓丽张仁秀杨慧芳罗玉英陈成金海瑞徐鑫昌张娜刘德萍段彦帆高乙群杨宏双张学赢杨勇贺德菲梁亚菲胡蕊马洪沙徐婧妍段子艳樊秀丽姚希仙文学院丁涛李金金向淑琴刘恋李诗白杨斌岳占响段晓静吴晓岚张月容李浩邹丽娟陈雪梅杨妍郑娅楠李穴峰周莎龙莎莎张艳梅陈丽仙杨春美刘佳常建争李学青米美琼金山许林李梦瑶阮淼淼白芳计娟王力冉李彦开刘美林王婵桂云美田武环吴玲玲卢晓倩苏有莲张仕龙汤越媚崔庆会陈蓉罗梅芳王馨翌凡克玉张天怡黄冬依巴菁邱瑞雪王自芬秦盼云段光润王宁李琦祁娜王萍信息学院普于航陈允珠唐曦妍付道丽彭正琼肖丽英邓荣黄金炳杨永苹杨军强朱红梅陈慧玉刘娇茶瑞东雷燕蓉王莲赵凤林付靖玲冯加方孔德毅席亚林伍微微张战春潘安宁李小朋王晓仙陈元祥彭兴阳王程磊游艳菊沈路秀王伟鲍桐王飘冯敏何静胡正琴浦珏施春蕾姜兴琼付小兵放茂荣刘梅刘义李平富哲政学院李绍仙陈蓉刘佳欣谭林杰文耀卿段凯烨梁晓露杨雁飞曾惟段生梅陶梅兰袁溪晨张晓元周道坤常有利方艳梅高旭芳刘敏张晓艳周权朱莉马宛儿段利炜李雅敏姚江萍杜航玉鲁桂莲熊志坤胡舰心陈蓉张雅洁袁菜琼杨应润陈玫黄文红黄雪黄娜董桂枝钱梅李燕贺传雯潘坤萍杨杰玉马力密徐敏慧欧伶俐高文园周梅梅刘姗李丽莉王康宇李顺云唐年李蓉许磊李超超职教学院陈路梅李双芹王正晞龚安如肖恒兴刘利荣孙平胡群余瑞娟王菁蒋弘卜尹俊熙凌瑞婕王菊梅柴玲杨嘉圆钟汝凤李芬张艳玄许三涛周平王梓晔常欢梁大飞周江黎杨天海潘瑞萍罗菲邓长庆胡秦铭李梅菊孙成何家伟刘淑华余婷李云鹏李仙钇马永仙曾天翠李银江谢函珂郭应芹张银棠熊义花胡雨张霞李超云袁虹杰张洁张云丽牟宏俐张思娅杨凤霞张翠萍岳秋菊金玲矣亚莉李瑜刘玉艳张凤清杨思娟夏永辉杨开华梁彩萍马国兰李亚华文国语杨素菁杜若伊杨喜娟吕珊罗正婷段裕萍徐丹学院赵莲王在敏朱兴舒姚海燕袁丽芳刘栩吟丁月坤李林波杨玉成许玲阳孔迪邱进蓉马文迪李慧明孙启超李锦梅刘印翠陶思琪杨春丽孙庭波虎燕秋董静马兵保春霞何元锐段丽萍尹红雪玉布嫩高露江涛严乔良张敏白纯李丹婷李超梅杨佳睿杨蕊桧丁晓梅杨红琼白秀兰陈洁龚谦楚刘灵桂李慧彭礼燕周一凡黃佑群穆玉娇凌静饶倩楠彭瑾汐杨家钰王思瑶崔强传媒学院马玮玮王瑞强庄梦君李璐辛姣姣郭浪栈沈宇李嘉睿陈诗涵李萌高安达王倩陈绍琪郑迪王星华徐思胡筱怡王鑫何敏祖航张润杉杨庆霖和蕾李成燕孙珩瑜郭炳辰廖巧蒋好著张明丽杨佳楠郑嘉嫄高兆琴乔茜马欣王紫燕臣熊浚亦李晓丹郭静李莎米丰刘璇旅地学院张江燕周凡力廖倩王崇应段彦芬廖君许云娜杨晓燕张林赵艺淞杨灿平李莉于海利李洪敏李万英郭汝军李天艳刘瑾吕檬王艳李平刘永梅张蓉李丹王娟刁冉郭雅萍陈礼玉刘坤朱叶莎肖茜成饶周柯彤刘艳慧段钰杉孙世万李瑞华阮雪玲兰银香李秋艳邓文佳安洪磊曹叶婷袁加芬邓召叶陈新波吴晓月邵本东陈文艳曹雨薇孙梦竹李娜娜谭玉涛陈静张蝶艺术学院徐江张娅萍蒋桂民杨容魏亚楠高亚云冯娜娜王亚娜张春兰杨继婷黄浩吴忠亮鲁效东董凯丽曹春洋杨双凤刀晓芳叶楚霞王君琳杨小丽周宇吴强李能记臧盈王登科常赵秀李志谷佳姗蔡文娇丁文圆杨贵仙贾曼莉王茹鹏周云云顾秀娜史凯丽张思良张亚南杨凯利刘卫龙王雅婷茶天泉顾进雪李武江王茹霞李春晓岳超陈丽刘梓璇何娟刘萍谢冬林井征佳李珊何胜婷高应斯程丹周翠唯许婷史瑞杰马万坤段娅娟张丹丹史国伟廖俊琴揭婧颖郭立清谢江敏王誉烨韩海涛张婷赵云央刘佳怡黄瑞李函宸田鑫绞凤玉杨姣王林博代晴张寒李松玲肖晓云舒继媛张思雨省政府励志奖学金(218人)教管学院后永庆王思懿袁丽萍陈朝香李萌杨娟王文冬游梦柔吕启辰杨玲玲邹海娴能环学院杨敏张春霜郭贵琴秦云美杜亚楠生科学院彭婷张晓娇李小珍郭先燕赵桂刚张接义王压凤姜祥春余艳萍王海霞张莉数学学院李娅楠谭映虹易帆吕雨桧王敏雪字利竹顾光泽肖丽娟母江艳张丽春王家见许永德王艳外语学院李园徐国娅赵晓果杨文英郑丽娟高亚鹅樊艳方其丽胡艳芳饶菊徐晓倩祁晓艳欧阳晓另物电学院缪通保段明亚杨夕叶苏建梅刘贵丹张晓晓洪焕灼郭丽君郭助伦刘艳张瑛体育学院华艳玲周宏思顾雪莲李文果陈姝颖李传猛韩晋峰彭瑶杨丽芳李丽红杨国栋马玉杰王克健化工学院马雪梅孔令怀曲云峰杨亚丹赵锦芝徐素蕊杨雪微母福荣杨开明张海燕经管学院成益粼钱丽云杨海霞邓虹刘馨愉水丹陶红何娇代光宇张江评何关潮刘丹高歌侯俊男张祥史政学院陆阅陈仔佳金丽丽李仕娟郑春林蒋红权刘秀芬浦丽红苏梦佳徐雪云曾兰兰文学院彭闯张艳丽余伟陈凤徐哲歆张应林罗如玉宋欣盈王婷何青蔓李王东邵惠珍杨丽佳信息学院杨萍许腾丹邓丽君段婷婷王雪洋高欢戈云霞候翠莲冯云黎青楠哲政学院赵仲月董素梅李明衡李雪杨琼赵有思龚海月杜进蝶杨晓雨岑珑娇王维攀刘洋杜林职教学院王千常红梅马金敏赵芳李卫平李素芹熊跃史佳佳徐丹王文君李志仙袁明丽何天龙徐文龙华文国语陶凤刘学杨金廷叶张磊史庆仙熊云凤宋友春学院朱慧梅陶宇凡赵建蓉雷羽杨友青莫唯高婷传媒学院刘锐唐瑾何梦馨和春婷张恒付静萍张辰成唐芝艳李睿思旅地学院崔雯波李春良杨建波王贵华金小叶张花蔡莹普艳李鹏孙成聪王星田维俊杨璐艺术学院张娅芳彭雪娇安忆赵东森朱玉琴徐亚芳张发萍郭雯斐万芳许旭宫加新施鑫陈信武赵艳陈磊罗文莉徐元婷陈秋艳黄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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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的文件精神,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为做好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云南师范大学学籍,并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校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在读研究生。

同一学年内,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属于同一类型、不同层次的奖学金,二者不可兼得。

二、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按国家标准执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按国家标准执行)。

三、评选条件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能力突出。

(二)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参评学年内有课程考试不及格、取消考试资格情况者;
5.在提交的申请资料中,提供不实信息或者隐瞒不利信息者;
6.未按期足额缴纳学费者。

四、评选组织、程序和要求
(一)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国家奖学金评审的统筹领导、协调、具体制度的制定、名额分配、审核、监督及申诉处理等工作。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和初步评审等工作。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须由本人向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按照《云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综合评定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原件及获奖证书等材料。

经本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初选名单,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天。

公示期间内有异议者,由本单位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最终按当年分配名额上报学校。

(三)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各培养单位申报情况进行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

公示内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申请裁决;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报上一级组织,待批准后学校对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表彰,并发放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四)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

(五)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在校期间国家奖学金评审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若研究生培养单位弄虚作假,学校将对该培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相应处理并进行全校通报。

(六)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一般在9—10月评选,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七)研究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超出学制期限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八)在学制期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五、资金管理与监督
(一)学校于每年按要求将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将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二次分配,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六、其他
本办法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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