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医院评审专项工作绩效考核方案

等级医院评审专项工作绩效考核方案
等级医院评审专项工作绩效考核方案

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等级医院评审专项工作绩效考核方案

针对等级医院评审工作的复杂性、高强度性,结合医疗工作本身的特点,为激励全院职工参与复评工作的积极性,以优绩优得、多劳多得为原则,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质量优先

三甲复评条款要求的文件资料及条款对应要求的工作落实质量作为评价复评工作的优先考量部分,同时也作为绩效考核的重点。

(二)兼顾效率

对分配的条款、任务要按时间节点布置工作,按规定的时限要求按期完成,体现效率原则。

(三)点面结合

考核采取点面结合,即全员考核基础上兼顾专项工作考核,一般考核基础上兼顾重点工作考核。区别不同工作的难度、重要性及对评审工作的贡献度。

(四)强化考核

绩效考核与三甲复评工作要紧密结合,强化考核培训工作,特别是培训效果,应急工作落实,应知应会知晓,以及评审办布置的任务按时完成、督办整改任务按时落实情况等。

二、考核标准

(一)日常考核

1、根据评审工作任务量、条款任务工作量及条款工作难易程度进行综合评定。对中层干部采取分级标准设置(具体见表1)。A级:条款任务≥22条(必备条件),或核心条款任务≥4条;B级:条款任务≥5条且核心条款任务≥1条;C级:低于上述B级标准;无条款任务部门人员参照普通员工标准。

表1 绩效考核基数分类

2、分类标准

绩效考核基数分类:(1)领导干部参考A级院办标准(2)有任务部门负责人基数(表1),副职、护士长取基数70%(3)无条款任务部门干部及普通员工基数200元/月。

3、考核细则

(二)专项考核

专项考核是指针对领导小组布置的由相应部门负责的涉及部门

多、面广、时间跨度紧的各项重点、难点工作。

1、绩效额度

原则上每项专项工作绩效总量设定1000~5000元。

2、审批流程

由相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评审办,评审办结合工作内容按照专项工作标准进行初审,报领导小组审批。

3、专项工作立项审核标准

4、考核标准

评审办考核专项工作牵头部门与专项工作负责人考核参与人员相结合。

表2 评审办专项工作考核表

三、考核方法

考核对象为医院在职在岗员工。

评审办负责制定考核细则及考核,每月一次。专项考核根据专项工作完成的实际周期进行考核。

四、发放流程

日常考核:

评审办按照考核细则对部门进行考核:

1、根据人事科提供当月在职在岗人员名单,按标准核算部门理论绩效,详见附件;

2、结合考核细则核算部门实际绩效;

3、部门根据实际绩效考核员工,将考核结果报评审办(员工姓名、工号、绩效);

4、考核结果报评审办汇总。

评审办将考核结果报领导小组审核,报经管科执行。

专项考核:

项目牵头部门于项目完成后将部门考核结果报评审办,评审办结合专项考核结果,报领导小组审核,报经管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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