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特约服务收费标准
物业公司特约服务收费标准

1元/㎡
庭院维护
面议
洒水车
时
50
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
拖拉机
趟
40
园区内
趟
60
园区外
割草机草坪修整
元/㎡
含清运
油锯
时
100
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
高杆喷雾器
时
50
不含药剂、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
普通喷雾器
时
20
不含药剂、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
50
暗线
检查线路排除故障
处
20
明线
换水龙头
个
5
换金属软管
根
10
换冷暖水嘴
套
15
换坐便器洁具
套
30
修排水管道
处
50
修给水管暗管渗漏
处
50
修给水管明管渗漏
处
30
疏通下水道
处
50
主
疏通下水道
处
30
次
安装座便器
套
50
修马桶漏水
次
20
明线敷设
米
5
暗线敷设
米
20
布电话线明装
米
5
布网络线明装
米
5
零星搬家服务
时
5元/人
物业公司特约服务收费标准
物 业 公 司 特 约 服 务 收 费 标 准
项目
单位
价格元
备注
修日光灯
只
10
以下均不含材料费
换开关插座
个
10
修小吸顶灯
个
10
安装日光灯
套
30
更换空气开关
广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参考标准1级

1.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养 维修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 服装、加班等费用;2.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保养、维修和配 件费用(不包括保修期内应由建 设单位履行保修责任而支出的维 修费和应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 出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3.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产生的水电费用,以及部分设施 设备运行但不可分摊的水电费用 。
(二) 物业 共用 部位 和共 一级 用设 施设 备维 护
0.9
0.3
1. 建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 理、巡查、维修保养制度及巡查维修档案记 录;2. 建立共用设施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紧急处理预案等规章制度;建立各类共用设 施设备的运行档案,记录齐全;3. 对小区 内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识或 维护设施;4. 共用设施设备有国家规范 的,应达到规定的保养标准;5. 共用设施 设备配有专人管理;6. 各类设施设备的标 志清晰明确、规范齐全;7. 小区道路、场 地保持基本平整,不积水;8. 窖井不漫 溢,保证排水管道通畅;9. 告知业主或使 用人装修须知,监督装修过程,对违规装修 、违章搭建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
广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参考标准 服务内容参考 分级服务 收费构成参考
1. 设置管理处,办公地点有专门的业主或使用人接待场所,办公设施 及办公用品配置完备; 2. 周一至周日每天不少于12小时在管理处或专门的接待场所进行业务 接待,并提供24小时热线电话服务; 3. 对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求助、咨询即时处理,对业主或非业主使 用人的投诉在24小时内答复; 4. 物业服务经理具备上岗资格,并有2年以上物业服务经理任职经历; 5. 能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特约服务和便民服务; 6. 节假日有专题布置,每年组织不少于4次社区活动。
有电梯
保利物业特约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48
49 序号
50
更换空气开关
疏通排水管
维修座便器 维修升降晾衣杆
数据线、电话线压接头
给水试压装置出租 电器调试
电话、宽带网故障检查
粉刷外墙涂料 漆刷花园铁艺栏杆
项目 电话留言转达
人工、技术
人工、技术
人工、技术 人工、技术 人工、技术 人工、技术 人工、技术 故障检查 人工、材料
0.5 元/㎡
环境部
清除天沟内的污物并冲洗 施肥
清除污物,疏通天沟排水
建面 300 ㎡,160 元/ 次,建面超过 300 ㎡每 增加 100 ㎡总价增加 20 元
为私家花园施肥
12 元/人/小时
环境部 环境部
喷洒药物
为私家花园植物喷洒药物 12 元/人/小时
环境部
双方签署委托服务协 议
根据季节、天气施肥 (肥料费另计)
17
石材地面结晶 天然大理石、人造大理石
地面光亮、无痕迹
3 元/㎡ 8 元/扇/次 23 元/㎡/次
环境部 环境部 环境部
玻璃高度不超过 3 米,每增 加一楼层增加 20 元
大小不论(包挂取)
18
地面地砖清洗
19 木地板、家具打蜡 20
外墙清洗
21
地面文化石处理
22
洗车
室内外地面 室内的木地板、家具
3 米以下(基数:5 元/次·只) ;3 米以上(基数:12 元/次·只)每增加
一个灯泡,增加 2 元
人工费 12 元/小时·人
工程部 工程部 工程部
工程部 工程部
不含材料费 不含材料费 不含材料费
不含材料费
不含材料费
南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

8
车辆疏导 通畅;
2 对大件物品搬出进行登记;
1 安护人员手持巡更采集器,按设定的路线每小时巡
更器,夜间巡逻时二人一组;
巡逻岗 9
巡逻要求 2 重点部位小区道路、单元出入口、地下停车场等应
更记录;
3 接受业主使用人求助,回答住户的询问;
1 接到火警、警情后 8 分钟内到达现场,协助保护现场
10
应急处理
与警方; 2 在遇到异常情况或住户紧急求助时,8 分钟内赶到现
施;
1 小区的监控中心 24 小时有人值守,对所有监控点实
11 技防设施 2 技术防范设施如安防监控、楼宇对讲、周界报警、
监控岗
智能卡等能有效使用,对所反应的信息实施管理; 1 监控中心接到报警信号后,安护人员五分钟内到达
12 应急处理 2 小区有火警、警情等应急预案,并在监控中心上墙;
7
制度公示
服务场所公示办事制度、办事规章、服务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急 修服务内容、投诉渠道;
8
报修、投诉 受理
124 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的报修;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查看处理,小修 二天内修复;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2 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 24 小时内答复处理;
日常管理 与服务
9
12
小区业主活 动
每年组织一次以上的小区宣传、文化活动;
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小区物业管理档案包括物业竣工验收档案、
13 档案管理 设备管理档案、业主或使用人资料档案含业主或使用人房屋装修档案、物
业租赁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
14
财务管理
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管 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物业公司有偿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一览表

物业公司有偿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一览表
类别序号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操作规程备注
家政服务类1 拆洗抽油烟机25元/次13.维修工作完毕后,应向业主说;“我已修好,请您
检查一下是否满意”;业主满意,请其在《有偿服务凭证》
上再次签字确认。
14.维修人员按照《有偿服务凭证》的费用金额,向业
主收取。
.
15.离开前,应将所有的工具、材料、换下的零件和垃
圾收拾干净,如地板上有脏痕,应负责打扫干净,并说:
“我已修理完了,若有什么问题需要我们处理的,可随时
与服务中心联系”。
16.工作期间不得收取业主送的财物,不得借用业主的工
具,不得与业主达成私下交易。
17.服务中心对维修服务情况24小时之内进行电话回访。
2 清洗排风扇20—25元/次
3 清洗空调过滤网5-20元/次
4 清洗玻璃20—25元/次
5 清洁房屋10元/小时
6 常年定期房屋保洁50元/次
7 其它面议
物业管理服务费1 小高层 1.20 元\㎡
2 多层0.80元\㎡
3 独栋别墅 1.60元\㎡
4 叠加别墅 1.20元\㎡
5 连排别墅 1.20元\㎡
6 叠加商铺 1.20元\㎡
7 商铺 2.00元\㎡
8 车库 1.00元\㎡
9 储藏间0.40元\㎡。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

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柳价字[2009]18号)各有关单位:为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规范我市物业服务行为和收费行为,建立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现将《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并就实施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凡从试行之日起未交付使用且未取得收费批文的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应按照《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在规定的价格浮动范围内,确定本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服务等级、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报市物价局、市建委备案。
二、在本通知实施前,已实行物业服务的住宅物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尚未到期的;或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已满,但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或者业主大会已成立但尚未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在本通知实施后其物业服务及收费标准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三、本通知实施后,凡由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物业,其物业服务可按《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选择服务项目、服务等级、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但业主大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本通知自2009年3月1日起试行两年。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柳州市物价局柳州市建设委员会二〇〇九年二月六日《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使用说明1.本标准适用于柳州市市区内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公共性服务及收费,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本标准实施。
2.对配套不全、设施设备老化的旧住宅小区,可参照本标准选择五项服务中的若干项目及服务等级,并根据实际成本确定价格,由业主大会委托原房屋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等提供服务。
3.在本标准实施前,已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物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尚未到期的;或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已满,但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或者业主大会已成立但尚未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在本标准实施后其物业服务及收费标准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物业服务五级三类收费标准(2020年整理).pdf

《南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 试行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南京市物价局《南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使用说明1、本《标准》适用于南京市行政区域内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及收费,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按照本《标准》实施。
各类别墅、酒店式公寓、商住楼及其他由市发改委、建委立项为高档住宅的物业服务收费按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与收费标准由当事人合同约定。
对1998年12月1日前建成、配套不全、设施设备老化的旧住宅小区,可参照本《标准》选择五项服务中的若干项目及服务等级,并根据实际成本确定价格,委托社区、专业公司或原管房单位等提供服务。
2、本《标准》将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项目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分为五项,分别是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
《标准》前四项分别划分为五个服务等级(从一级至五级,服务标准从低到高),每个等级对应一个收费标准;第五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分为9个子项,各子项根据具体情况分为三类(从一类至三类,服务标准从低到高)或不分类,每一个类别对应一个收费标准。
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逐项选择并组合确定。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各物业服务分项目收费标准的总和。
3、本《标准》五大服务项目分等组合(菜单选择)的原则为:以维修保养为基础、安全护卫为重点、综合管理为保障、保洁和绿化可挑选。
综合管理、秩序维护服务标准应选择同等级别,维修保养服务标准应选择相应类别,保洁、绿化服务标准可选择向上或向下浮动一个等级。
凡综合管理、秩序维护服务标准选择一或二级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应在一类中选择,但其中高层(含小高层)的供水系统及消防系统应在二类中选择;凡综合管理、秩序维护服务标准选择三级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应在二类中选择;凡综合管理、秩序维护服务标准选择四或五级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应在三类中选择。
江西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

《江西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赣计商价字[2003]76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建立物业管理优质优价的竞争机制,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加强房地产价格调控加快住房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发(1998)34号)精神和《江西省城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已获得省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物业管理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在本省范围内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并收取费用的,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相关设施、设备、场地等。
本办法所称业主,是指居住小区物业的所有权人。
本办法所称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接受业主委员会(或物业业主)、使用人委托,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或协议对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相关设施、设备、场地等进行公共性服务、专项性服务以及提供其它与使用人生活相关的公众代办性服务、特约服务及多种经营服务时按规定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主管机关。
各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协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第二章物业管理服务规定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的范围主要有:(一)公共性服务。
主要包括:物业管理范围内的房屋建筑与装修管理、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与维护、交通管理、消防管理、安全秩序管理、绿化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公共停车场管理等。
(二)专项性服务。
主要包括:电梯、转供电、二次供水和中央空调等房屋设备运行服务。
(三)其它特约性服务。
主要包括代办性服务、特约服务和多种经营性服务。
第六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共用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费用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中列支,维修基金的筹集、使用按《江西省城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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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7页长江投资广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1)日常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盛智物业投资广场管理处
2003年7月1日编制
签署:
(本标准由业主签署后即生效)
第2页,共7页长江投资广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2)
代收费服务项目
*注:自来水公司2003年7月起将投资广场自来水费收费标准调整为经营性用水,因此物业管理处代收水费价格从即日起执行新价格。
(附:自来水公司调整水价通知单)
盛智物业投资广场管理处
2003年7月1日编制
签署:
(本标准由业主签署后即生效)
第3页,共7页
第3页,共7页长江投资广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3)保洁服务项目
盛智物业投资广场管理处
2003年7月1日编制
签署:
(本标准由业主签署后即生效)
第4页,共7页长江投资广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4)特色服务项目
盛智物业投资广场管理处
2003年7月1日编制
签署:
(本标准由业主签署后即生效)
第5页,共7页长江投资广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5)物业维修服务项目(非公共区域或对外服务)
第7页,共7页
盛智物业投资广场管理处
2003年7月1日编制
签署:
(本标准由业主签署后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