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风电场工作许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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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 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风电场工作许可制度

公司名称:XXXX 风电有限公司

批 准 人:XXXX 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批准依据:《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文号:XXXX-1

发布日期:XXXX 年XX 月XX 日

生效日期:XXXX 年XX 月XX 日

版 本:XXXX-1 发布范围:普 发

体系名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编 码:ZD-11

风电场工作许可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风电场运行维护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保障作业中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规范作业许可审批程序,特制定本制度。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业许可制度,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风电场的运行维护工作的管理。

3 编制依据

3.1 《变电站管理规范》,2006,国家电网公司

3.2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DL/409-1991,1991,国家能源部

4 主要应对风险

防止工作许可制度实施不彻底导致生产无序进行,造成人员伤害已经经济损失。

5 职责分工

5.1 场长

5.1.1 场长作为许可证签发人,负责项目管理范围内作业许可制度的落实并负责作业许可证的二级审批;

5.1.2 负责对作业方案和安全环保措施进行审查,听取作业申请人对作业的描述,提出控制措施;

5.1.3 负责对施工单位与相关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查;

指定一名现场监督具体管理此项作业;

5.1.4 对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指导;

5.1.5 负责确认现场安全监督对施工现场施工前的检查工作,无现场安全监督签字确认的作业许可证不得签发;

5.1.6 负责险情或事故的上报和现场处理。

5.2 现场安全监督职责

5.2.1 接受许可证签发人的直接领导,是现场安全工作的直接负责人;

5.2.2 对作业申请人提交的作业程序正确性,危险辨识的充分性,安全控制措

施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审核合格方可批准;

5.2.3 负责对作业设备、设施及作业人员进行检查,落实许可证上的各项工作要求和安全措施;

5.2.4 指定作业监护人,并对其进行必要指导和培训,确保监护人对设施的安全状态和人员的安全作业实施全程监控,并做好记录;

5.2.5 确认许可证上所有检测项目达到作业要求后,向作业申请人发出指令;

5.2.6 对作业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当作业出现不安全隐患或情况时,要终止或暂停作业,并收回作业许可证;

5.2.7 定期向场长报告作业的安全状态,发现危急情况时,按规定的应急部署指挥应急处理。

5.3 作业申请人职责

5.3.1 针对施工内容填写作业许可证申请表;

5.3.2 对作业的安全负责,负责落实施工辅助机具、材料、设备、人员,按许可证的要求做好作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认无误后方可提出申请;

5.3.3 把所有的危害及安全预防措施告知所有与此项作业相关的员工,负责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

5.3.4 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持使用工具和设备的安全性能;

5.3.5 督促、检查、指导相关作业人员严格按照许可证要求进行作业;

5.3.6 向安全监督报告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状况;

5.3.7将施工中的危险因素告诉员工,并向安全监督汇报;

6 管理内容

6.1 工作许可制度是工作许可人(当值值班电工)根据低压工作票或低压安全措施票的内容在做设备停电安全技术措施后,向工作负责人发出工作许可的命令;工作负责人方可开始工作;在检修工作中,工作间断、转移,以及工作终结,必须由工作许可人的许可,所有这些组织程序规定都叫工作许可制度。履行工作许可手续的目的,是为了在完成安全措施以后,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感。确保万无一失所采取的一种必不可少的"把关"措施。因此,必须在完成各项安全措施之后再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许可人(值班员)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用相应规格的验电器

对已停电的设备测试,以证明设备确无电压(这一举动是工作许可人向检修人员交待安全措施的一种最好的、直观的表达方式,使工作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亲眼看到,检修的设备确实已无电。);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发放工作票;完成上述许可手续后,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6.2 工作许可制度是工作许可人(当值值班电工)根据低压工作票或低压

安全措施票的内容在做设备停电安全技术措施后,向工作负责人发出工作许可的命令;工作负责人方可开始工作;在检修工作中,工作间断、转移,以及工作终结,必须由工作许可人的许可,所有这些组织程序规定都叫工作许可制度。

6.3 电力线路工作许可制度

6.3.1 对于填用第一种电力线路工作票的工作,工作负责人必须在得到值班调度员或工区值班员的许可后,方可开始工作。

6.3.2 线路停电检修,值班调度员必须在发电厂、变电所将线路可能受电的各方面都拉闸停电,并挂好接地线后,将工作班、组数目,工作负责人的姓名,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记入记录簿内,才能发出许可工作的命令。6.3.3 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必须通知到工作负责人,其方法可采用:6.3.3.1 当面通知;

6.3.3.2 电话传达;

6.3.3.3派人传达。

6.4 对于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在值班调度员或工区值班员不能和工作负责人用电话直接联系时,可经中间变电所用电话传达。中间变电所值班员应将命令全文记入操作记录簿,并向工作负责人直接传达。电话传达时,上述三方必须认真记录,清楚明确,并复诵核对无误。

6.4.1 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

6.4.2 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

6.4.3 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6.4.4 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

6.4.5 完成上述许可手续后,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6.4.6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运行值班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事先取得对方的同意。变更情况应及时记录在值班日志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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