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新城区河东片区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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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定西市本级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定西市本级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定西市本级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定西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3.25•【字号】定政发〔2021〕13号•【施行日期】2021.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定西市本级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安定区人民政府,定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定西市本级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落实。

定西市人民政府2021年3月25日定西市本级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2021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重要的一年,也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观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一年。

为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严格保护土地资源,高效保障经济发展,本着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保持各业用地供应稳定,促进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相关规划,参考老城区、新城区、开发区上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基本原则(一)控制总量,节约集约的原则。

严格执行相关规划,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有效保障各业用地,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二)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

结合城市发展定位,优先保障教育、医卫慈善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全力保障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及部分工业项目用地。

住宅用地结合当地房地产市场现状,在上年度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目标基础上,确定2021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三)增存挂钩,盘活存量的原则。

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合理确定建设用地总量,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数量,加大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力度,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利用和存量土地潜力挖掘力度,进一步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本级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本级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本级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09•【字号】定政办发〔2024〕21号•【施行日期】2024.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本级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定政办发〔2024〕21号安定区人民政府,定西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定西市本级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4月9日定西市本级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为贯彻落实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要求,深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提高土地市场调控能力,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原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国土资发〔2010〕117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4号),结合相关规划和土地储备计划,参考上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立足于我市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按照规划引领、科学配置、集约利用与土地要素保障的工作思路,统筹推进全市土地供应,全力稳投资、保增长,引导和稳定市场预期,做好2024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

二、编制原则1.节约集约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用地标准和供地政策,合理预测建设用地总量,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数量,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机制,深入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定西市“十三五”水土保持发展规划

定西市“十三五”水土保持发展规划

定西市“十三五”水土保持发展规划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定西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9.28•【字号】•【施行日期】2018.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土保持正文定西市“十三五”水土保持发展规划一、基本情况定西市位于甘肃省中部,地处黄土高原、甘南高原、陇南山地的交汇地带,属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

区内气候属南温带半湿润——中温带半干旱区,年均气温5.7~7.7℃,无霜期122~160天,海拔1420~3941米;年均降雨量425~596毫米,主要集中在7、8、9三个月,且多以暴雨形式出现,而蒸发量高达1400毫米以上。

全市水土流失面积16726.6平方公里,占总土地面积19609.24平方公里的85.3%;年均径流模数81346立方米/平方公里,土壤侵蚀模数5252.7吨/ 平方公里,严重地方达12000吨/平方公里以上;年均流失泥沙8786万吨,占全省年入黄泥沙总量5.04亿吨的17.4%,占黄河年均输沙量16亿吨的5.5%;年均剥蚀土壤3.9毫米,流失氮、磷、钾养分190多万吨。

水土流失严重,水资源短缺,生态环境酷劣,农业基础脆弱,成为长期制约当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主要“瓶颈”。

二、发展现状长期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立足市情,全面树立和贯彻科学发展观,从全局的、政治的、战略的高度,真正确立了水土保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将水土保持列入农村经济管理目标的重要考核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全面推行目标管理,发扬领导苦抓、社会苦帮、群众苦干的“三苦”精神,以“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坚强毅力,认真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针,坚持以梯田建设为主体,以小流域为单元,科学运用防治技术,对位配置各类措施,山、水、田、林、路、村合理配套,综合治理,走出了一条通过大搞水土保持、控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解决“三农”问题、促进经济发展的成功之路,成为定西乃至全省对外宣传的一个窗口和全国水土保持战线的一面旗帜,曾得到历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全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定西市市区规划管理规定

定西市市区规划管理规定

定西市市区规划管理方法〔试行〕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加强市区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协调城市空间布局,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居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和城乡建立部?建立用地容积率管理方法?、冶肃省城乡规划条例?、?甘肃省建立工程规划许可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定西市区规划区内制定、实施城市规划和城市建立,必须遵守本方法。

第三条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为总体规划中划定的范围。

第四条城市规划是进展城市建立和规划管理的依据。

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使用和各项建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城市规划一经依法制定,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或废止。

第五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第二章规划的制定第六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根据城市所在区域位置、城市性质、开展目标以及资源承载能力,统筹城乡开展和区域开展,兼顾旅游功能协调相关关系,并对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作出规定。

其中,规定空间管制的强制性要求应当在规划成果中明确标示并独立成篇。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编制总体规划前,市人民政府应当委托相关职能部门或者有关机构对空间开展战略、人口与建立用地规模、综合交通、资源环境承载力等重大问题进展专题研究。

专题研究报告经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方可作为规划编制的依据。

编制总体规划,应领先编制总体规划纲要。

总体规划纲要经市人民政府、市人大或其常委会审查后,报省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前方可组织编制总体规划。

第八条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后,经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复前方可组织实施。

第九条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开展需要,对已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进展局部调整的,要报市人大常委员会和省规划主管部门备案;凡涉及城市性质、规模、开展方向和总体布局等重大变更的,须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城市规划区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定西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定西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定西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定西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9.01•【字号】定政发〔2020〕46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定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定西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定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切实做好全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实施工作,依法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等有关规定,市政府组织制定了定西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随文予以公布。

现就标准实施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定西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2020年1月1日以来,已组织征收报批的,按新标准征收;在此之前已取得用地批复但尚未开展征收工作的,亦按新标准征收。

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构成比例为4:6,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

三、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对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严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做好听证、公告等工作,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

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截留、拖欠、挪用征收补偿费用的问题发生。

市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各县区实施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严格建设用地报批。

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和情况,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附件:定西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定西市人民政府2020年9月1日。

定西市城区总体规划

定西市城区总体规划

第一章总则1.0.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是定西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建设指导性文件。

1.0.2条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建设管理和规划需要控制的区域。

本次规划确定规划区范围包括:安定区区域范围内的南部至景家店,北部至赵家铺,东部包括包家湾、郭川、响河、梁家岔、甘林,西部包括厘金局、义安、大柏林、梁家坪,城市规划区范围约200平方公里。

1.0.3条定西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规划、设计和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1.0.4条本次规划期限确定为:近期2004年~2010年,中期2011年~2015年,远期2016年~2020年。

1.0.5条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规划附件(规划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基础资料汇编)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2.0.1条近期(至2010年)奠定实现小康基础,中期(至2015年)基本实现小康社会,远期(至2020年)初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

2.0.2条定西市全市人口规划:近期(至2010年)308万人,中期(至2015年)317.5万人,远期(至2020年)326万人。

2.0.3条经济发展指标:经济结构优化,经济发展后劲明显增强。

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较大进展,一、二、三产业增加值的比例,现状为41.91:24.46:33.63近期(至2010年)大致为28.5:28.5:43,中期(至2015年)大致为25:30:45,远期(至2020年)大致为18:40:42。

人均GDP近期(至2015年)达3500元人民币,中期(2015年)为5000元人民币,远期(2020年)为7500~10000元人民币。

全市国内生产总值(GDP)近期(至2010年)105亿元,中期(至2015年)162亿元,远期(至2020年)238亿元。

2.0.4条产业结构调整战略:加快产业多元化进程,建立新的支柱产业群,提高抗风险能力。

定西市城市规划实施办法(试行)-定西市人民政府令第44号

定西市城市规划实施办法(试行)-定西市人民政府令第44号

定西市城市规划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7.05.31施行日期2007.06.01文号定西市人民政府令第44号主题类别城乡规划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定西市人民政府令(第44号)《定西市城市规划实施办法(试行)》已经2007年4月21日市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6月1日施行。

二○○七年五月三十一日定西市城市规划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建设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甘肃省定西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建设必须贯彻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方针,促进生产力和人口的合理布局,推动城市经济发展,逐步形成本市市区、各县县城、中心镇和其他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市域城镇体系。

城市规划必须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的关系。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贯彻勤俭建国的方针,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四条城市规划应依据本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自然条件、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和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分步实施。

定西市“十四五”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

定西市“十四五”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

定西市“十四五”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定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1.25•【字号】•【施行日期】2022.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定西市“十四五”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大健康产业是以优美生态环境为基础,以健康产品制造业为支撑,以健康服务业为核心,通过产业融合发展满足社会健康需求的全产业链活动,是传统医药产业从单一治疗模式转变为“防—治—养”一体发展的产业模式。

当前,发展大健康产业高度契合新阶段中国发展趋势,特别是在全面推进“健康中国”战略背景下,大健康产业加快发展、创新发展、融合发展、集聚发展的趋势更加明显。

预计到2025年,中国健康产业的规模可望突破10万亿。

地处陇原腹地的定西气候适宜,自然环境种类丰富、保护良好,污染指数低,自古就以“千年药乡”著称,加快发展大健康产业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

为全面贯彻《“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及《定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精神,准确把握大健康产业发展的趋势特点,科学规划我市“十四五”大健康产业发展的目标、内涵和路径,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增加健康服务和产品供给,以全民健康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追赶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规划期为2021-2025年。

第一章规划背景一、发展优势定西位于甘肃中部,通称“陇中”,地处黄土高原、青藏高原和西秦岭交汇地带,总面积1.96万平方公里,自战国秦置陇西郡以来,已有2200多年的历史,是中华民族黄河文明的重要发祥地,是举世闻名的马家窑文化命名地,天下李氏寻根祭祖地,齐家、寺洼、辛店等史前文化交汇地和全国重要的书画作品集散地,绵延300公里的战国秦长城西起定西市临洮县。

独特的区位优势让定西发展大健康产业集聚了多方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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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新城区河东片区规划第一章总则第1条定西市新城区分区是定西市总体规划四大片区之一,新城区河东片区是新城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河东片区的开发建设对于定西市的城市空间结构完善有重要的作用。

第2条为了拉大定西城市骨架、缓解现有城市中心的压力,在定西市总体规划中,将城市中心北移、形成双心结构。

其中,河西的行政中心规划设计方案业已确定,现正处于实施阶段;为了配合行政中心功能,打造城市中心区和城市出入口形象,特开展对河东、高速路出入口地段的城市设计工作并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内容。

第3条规划依据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3.2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和技术要求3.3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3.4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95)3.5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7 《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3.8 《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设部)3.9《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3.10《定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3.11《兰州都市圈规划》3.12《定西市城镇体系规划》3.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3.14《定西市城市总体规划》3.15《甘肃省城乡规划制定管制办法》(甘建规【2010】19号)第4条规划原则与目标4.1 建立合理的空间结构和土地利用模式,使城市建设合理、有序、健康发展。

4.2 贯彻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一体化发展。

4.3 建立完善的居住社区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整合、改善、提高片区的综合服务功能。

4.4 建立完善的交通体系,形成高效、便捷的对外和对内交通网络。

4.5 营造高品质的空间环境,整体提升片区的城市空间形象。

4.6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城市规划与管理的需要,有效整合政府调控与市场投资的关系。

阐述及对规划文本的解释和补充说明。

第6条本规划的行政主管部门为定西市人民政府。

第7条本规划由定西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委员会负责实施。

第8条本规划如需修改,应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进行。

第二章规划编制规模和规划布局第9条本次规划区位于定西市关川河以东,定西东山以西,东依群山,西邻碧水。

范围南起城北九路,北至城北二路,东至交通路,西至关川河,南北长3011米,东西宽592.7米,总占地面积约144.7公顷(2175亩)。

第10条规划结构确定为:“三区、两带、三轴、一心”:10.1三区—分别为南北两片现代居住生活区和中央商贸综合生活区。

10.2两带—为沿关川河东岸滨河景观带及沿高速公路的现代门户景观带。

10.3三轴—“一横两纵”,其中:“一横”为南北向的沿地块中心的商业轴。

“两纵”为纵向的沿政府北路形成的商业景观轴和沿政府南路形成的商业景观轴。

10.4一心—三大片区的中心:商业金融中心。

第11条土地使用(1)居住用地:居住用地分布于地块的南北两侧,均为二类居住用地。

用地面积为64.62ha.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44.68%。

(2)公共设施用地:商业金融用地在片区中部。

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为34.47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23.83%。

其中商住综合用地面积为21.48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14.85%。

(3)规划道路广场:用地面积29.85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20.64%。

(4)规划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面积5.6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3.87%。

(5)规划绿地:面积为10.17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7.03%。

第12条土地使用性质的变更在开发过程中,由于现实原因或特殊要求,确需变更规划用地性质时,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大类性质禁止变更。

中类性质变更需要满足地块建设项目的适建性规定,经专家评审和规划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变更。

小类性质变更必须并经规划主管部门核准。

第13条土地使用控制要求土地使用控制即是对建设用地上的建设内容、位置、面积和边界范围等方面做出的规定。

使具体内容包括土地使用性质、用地使用相容性和用地边界、用地面积规定了建设用地的范围大小;该用地的使用性质按《城市用地分类和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规定建设用地上的建筑内容,第14条土地使用控制内容14.1北片区北片区既城北二路以南,城北五路以北,城东一路以东,交通路以西的地块,该地块以居住为主,兼有公共交通用地U21,以及街头绿地G12。

街坊按照穿过地块的两条15米宽的车行道划分为六个街坊,解放内部按用地性质及其地块大小划分为20个地块。

规划用地编号为1-1、1-2、2-2、3-1、3-4、4-1、4-2、4-3、5-1、5-3、6-1、6-2、6-3、6-4,居住用地地块编号为1-2、1-3、2-1、2-2、3-1、3-2、3-3、3-4、4-1、4-3、5-1、5-2、6-1、6-2、6-3、6-4,可以容纳19475人,占地面积为41.82ha;小区内部公共设施用地4-2、5-3分别为幼儿园和小学,占地面积4.79公顷;防护绿地编号为1-3、2-1、3-2、3-3、5-2,占地面积1.04公顷;公共交通用地编号为1-1,占地面积3.14公顷。

14.2南片区南片区位于政府南路以南,城北九路以北,滨河东路以东,交通路以西的用地,该用地以居住为主,兼有行政办公用地C11、卫生防疫用地C52与公共交通用地U21,以及街头绿地G12。

街坊按照穿过用地的两条12米宽的车行道划分为五个街坊,街坊按内部用地性质及其地块大小划分为15个地块。

居住用地地块编号为11-2、12-1、13-2、13-3、14-2、15-1、15-2,片区可以容纳10655人,占地面积为22.76公顷;小区内部公共设施用地编号为14-1、14-3,占地面积为1.32公顷;街头绿地编号为11-1、13-1、15-6,占地面积为0.86公顷;公共交通用地编号为15-3,占地面积为2.46公顷;保留建筑用地分别为编号15-4的红十字协会中心血站,占地面积0.62公顷,与编号15-5的定西市运输管理处,占地面积为0.7公顷。

14.3中心片区中心片区位于滨河东路以东、交通路以西,政府南路与城北二路之间,该用地以商业、商住、绿地为主,兼有行政办公用地C11、广场用地S2。

该处街坊按照城市级别道路划分,分为四个街坊,街坊内不按照用地性质及其地块大小划分为17个地块。

商业用地地块编号为7-1、7-2、8-1、10-1,占地面积10.54公顷;商住用地编号为7-3、9-2、9-3、9-4、9-6、10-3、10-4,占地面积为21.44公顷;防护绿地与公共绿地编号为8-3、9-5、10-2,占地面积为8.34公顷;行政办公用地编号为8-2,占地面积为1.1公顷;广场用地编号为7-4、9-1,占地面积为0.9公顷。

第15条居住用地规划15.1 规划目标(1)建构社区单元—合理控制社区面积,理顺社区内在关系,建立社区网络,增强社区凝聚力。

(2)美化居住环境—美化社区环境,为居民提供美好的生活环境。

(3)营造交往空间—以人为本,增加社区开敞空间、为居民提供充足的户外活动空间。

15.2规划布局规划区居住用地位于片区的两翼,背山面水,环境优美。

住区内部建筑以板式为主,呈组团式布置,沿交通路有点式高层布置,打开了空间视廊,山水一体;沿着交通路与滨河路两侧布置结合住宅的低层商业建筑。

15.3 空间景观整合居住建筑和公共开放空间设计上,在满足城市整体风貌的要求下,适当采用不同风格的建筑形式,形成具有可识别性和归属感的社区氛围和空间景观。

在新建居住区中规划开敞绿地、场院空间,小品以及户外活动设施,形成良好的居住环境。

15.4小学幼儿园规划规划在政府北路与城东一路交叉口出建设小学一处(3.89公顷);小学操场临滨河路,兼做小区居民休闲康体的活动场所。

南北两住区内部各设一处幼儿园,结合小区公共绿地作为幼儿活动场地。

第16条公共设施用地布局公共设施用地主要由行政办公用地(C1)、商业金融业用地(C2)、文化娱乐用地(C3)、医疗卫生用地(C5)等构成,规划公共设施用地37.21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25.73%。

1、行政办公用地:规划行政办公用地设于03地块和06地块。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4.33公顷。

2、商业服务用地:商业金融用地包括商业用地(C21)、旅馆业(C25),规划商业服务总用地10.72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7.41%。

商业服务用地主要沿城北二路在规划区的中心地段规划设置,在居住用地北侧和西侧沿道路合理配置商业金融用地。

规划1个专业市场。

3、医疗卫生用地:在06地块东南角有现状保留的红十字协会中心血站。

规划医疗卫生用地0.66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0.47%。

第17条道路广场用地布局道路广场用地包括道路用地(S1)、游憩集会广场用地(S2),规划道路广场总用地27.12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0.72%。

在04地块的商住用地中心设置人民广场,正对关川河西的市政府办公楼。

第18条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布局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主要由城北二路以南的公交总站和城北九路以北的长途客运站组成,用地面积5.71ha.第19条绿地布局绿地由公园绿地(G2)、街头绿地(G12)、防护绿地(G22)组成。

规划在04地块集中布置规划区的中心公园广场。

防护绿地主要包括沿交通路和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置的防护绿地。

规划绿地8.27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5.7%。

第三章道路交通规划北路来组织,河东片区中心区与南北两片居住区的联系主要靠城东二路来组织。

第21条道路系统规划21.1结合各用地功能,规划由主干道和次干道及支路共同形成“方格网”的路网结构。

21.2片区道路宽度分为60、40米、36米、26、18米几个等级;道路断面形式为:一块板的形式与三块板形式。

21.3片区内40米及36米宽度的道路,设计车速为50公里/小时。

分别是交通路、政府南路和政府北路。

21.4片区内所有人行道和步行广场均设置盲道、人行横道与人行道以及步行广场均作无障碍设计。

21.5 根据就近停放的原则,在大型公共建筑和公共活动空间等人、车流量相对集中处设置停车场,社会集中停车场用地为1.62公顷。

21.6在街坊、地块开发建设时,因条件限制无法满足配建停车场(库)时,应由开发单位申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异地统一安排,具体办法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21.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占规划道路和交通设施用地。

第四章景观规划及城市设计导引第22条片区的景观设计以营造空间结构的景观要素和开放空间之间的联系为目的,并且着重对原有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新环境的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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