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经营合同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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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法律规定2024年通用

最新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法律规定2024年通用

最新企业承包经营合同法律规定2024年通用合同编号:__________甲方(承包方):__________乙方(发包方):__________一、承包范围1.1 甲方承包乙方的企业经营权,承包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1.2 甲方承包期间,享有企业经营管理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经营风险。

1.3 甲方承包的企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生产、销售、服务、技术研发等。

二、承包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3)具备相应的资金和人力资源;(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提供完整的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2)提供企业经营所需的场地、设备、原材料等资源;(3)提供企业经营所需的相关证照和手续;(4)提供甲方经营期间所需的培训、技术支持等。

三、承包经营收益分配(1)扣除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税费等必要支出后的净利润,作为甲方的承包收益;(2)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净利润的分配比例;(3)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承包收益。

3.2 甲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要求,按时足额支付税费、员工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

四、合同的履行和终止4.1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4.2 合同终止条件如下:(1)承包期满,双方未续签;(2)一方违反合同约定,严重损害另一方利益,对方有权解除合同;(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条件。

4.3 合同终止后,甲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剩余的承包收益,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五、违约责任5.1 甲乙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5.2 甲方在承包期间,若经营不善导致企业亏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3 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必要的支持,导致甲方无法正常经营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争议解决6.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企业承包经营法律规定

企业承包经营法律规定

企业承包经营法律规定企业承包经营法是我国专门规定企业承包经营行为的法律法规,于1997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首先,企业承包经营法明确了企业承包经营的概念和主体。

企业承包经营是指国家授权在独立经营的基础上经营、管理和使用国有资产或者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出资方授权使用其出资的劳动成果的一种形式。

企业承包经营主要由国有企业、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出资方与经营者等主体实施。

其次,企业承包经营法对企业承包经营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规定。

企业承包经营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注册登记,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承包经营的土地使用要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并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此外,企业承包经营必须具备专业知识和一定的经济实力。

再次,企业承包经营法对承包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进行了规定。

承包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

合同应当包括承包方式、期限、定额、价格、质量要求等内容,保证了主体权益的平等和合法性。

同时,承包者承包后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经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最后,企业承包经营法还规定了承包者的权益和义务。

承包者有权在承包经营范围内经营、管理和使用国有资产,享有经营决策权、收益权和剩余资产权益。

他们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承包费用并履行承包义务,负责维护国有财产和劳动保护权益,合理、合法开展经营活动。

总之,企业承包经营法为企业承包经营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定,保护了承包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

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承包经营法并不适用于所有行业,具体适用的范围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具体解释和规定。

承包经营合同民法典条文

承包经营合同民法典条文

承包经营合同民法典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文精释与实务指南:合同编(上下册)》中包含了关于承包经营合同的相关条文。

以下是一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为基础,结合实务指南编写的一篇承包经营合同的条文:【承包经营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法所称承包经营合同,是指承包人承担经营任务,发包人提供生产资料和经营场所等条件,双方约定按照约定的方式、范围、期限和条件,由承包人经营发包人所有的或者发包人经营管理的生产资料和经营场所,并支付承包金或者按照约定的方式分配经营收益的合同。

第二条承包经营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承包经营合同的承包人应当具备生产经营能力和相应的资金、技术、管理经验等条件。

第四条承包经营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

第二章承包经营合同的订立第五条承包经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六条承包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承包经营的标的;(二)承包经营的期限;(三)承包经营的条件和方式;(四)承包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五)经营收益的分配方式和期限;(六)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条件;(七)违约责任;(八)其他双方约定的内容。

第七条承包经营合同的订立,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

第三章承包经营合同的履行第八条承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范围、期限和条件经营承包的标的。

第九条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生产资料和经营场所等条件,并保证生产资料和经营场所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十条承包人应当合理利用承包的生产资料和经营场所,不得损坏或者浪费。

第十一条承包人应当依法缴纳税费,并按照约定的方式支付承包金或者分配经营收益。

第四章承包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二条承包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十三条承包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承包经营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承包经营合同法律规定

承包经营合同法律规定

承包经营合同法律规定
承包经营合同是指承包方将自己的经营管理权和经营风险让渡给承包方,由承包方按照约定的条件和期限经营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分成或支付一定的承包费用的一种合同。

在我国,承包经营合同是一种常见的经济合同,其法律规定对于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合同的正常履行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包经营合同应当符合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合法性、自愿性、平等性、公平性和诚实信用原则。

承包经营合同的签订应当是双方自愿的,不存在强迫、欺骗等违法行为。

合同双方应当在平等的地位上进行协商,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他人利益,也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其次,承包经营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承包方的经营管理范围、期限、承包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标准等内容。

合同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合同双方应当在合同期限内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合同的履行。

最后,对于承包经营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等事项,合同法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当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依法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另外,如果合同的履行受到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合同法也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解决方式。

总之,承包经营合同法律规定的出台,为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也为促进经济合作、推动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合同双方应当严格依法履行合同,共同维护合同的正常履行,实现合同的双赢和共赢。

承包经营合同法律规定

承包经营合同法律规定

承包经营合同法律规定
合同范本专家提供的承包经营合同范本应当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根据《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承包经营合同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 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承包方和被承包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信息。

2. 合同的目的和内容,明确承包方承包的经营项目或业务范围,被承包方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3. 合同期限,规定承包经营的期限,包括合同的开始日期和结
束日期。

4. 报酬和结算方式,约定承包方的报酬标准、支付方式和结算
周期。

5. 经营管理方式,规定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方式,包括经营计划、市场营销策略、质量管理要求等。

6. 履行监督和考核,约定被承包方对承包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考核的方式和标准。

7.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明确双方违约的责任和后果,以及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

8. 其他约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包括其他必要的内容,如保密协议、技术支持、合同变更和解除等条款。

承包经营合同的法律规定较为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的规定和约定。

合同范本专家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定制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范本,并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和建议,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公司承包经营(合同)法律规定

公司承包经营(合同)法律规定

公司承包经营合同法律规定引言合同签署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签署是合同成立的第一步。

在签署合同之前,双方应明确合同目的、内容和条款。

双方签署合同时,应注意几点:1.合同形式:公司承包经营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

然而,为了证明合同的存在和内容,建议双方选择书面合同,并且在合同上加盖公章。

2.合同条款:合同条款应明确合同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包括承包经营的期限、经营范围、利润分配、违约责任等内容。

双方应通过充分的协商确定条款,避免模糊不清或有利于一方的条款。

3.双方权益保障:合同签署前,应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确保合同双方的信用和资质。

双方可以通过查询企业信用等方式了解合作方的经营情况,以降低合作风险。

合同履行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履行是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进行经营活动的过程。

为有效履行合同,双方应遵守规定:1.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双方应保持密切的沟通,及时交流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问题,并共同努力解决。

2.经营范围限制:承包经营合同中通常会规定受托方的经营范围。

双方应确保在约定的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这可以避免违反法律法规或侵犯第三方权益。

3.利润分享:合同中一般会规定双方对经营利润的分享比例。

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确保权益平等。

同时,双方应及时结算经营利润,避免纠纷的产生。

4.违约责任:合同中通常会规定违约责任的条款。

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维护自身的权益。

因此,在经营合同中应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通知、赔偿等具体内容。

合同变更和解除由于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因素,公司承包经营合同有时需要进行变更或解除。

是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法律规定:1.变更协议:如果双方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应通过书面协议进行。

变更协议应明确变更的事项、时间、方式等内容,并由双方签署确认。

变更协议的签署应依法生效。

2.协商解除:如果双方认为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以通过协商解除合同。

承包经营合同的法律规定

承包经营合同的法律规定

承包经营合同的法律规定一、引言承包经营合同是企业之间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它规定了一方将特定的经营权委托给另一方,以实现生产经营的目的。

在承包经营合同中,双方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顺利履行。

本文将详细介绍承包经营合同的法律规定。

二、承包经营合同的定义承包经营合同是指合同的一方(委托人)将特定的生产经营权委托给另一方(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一定的约束和责任,进行合同约定的经营活动,并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向委托人支付约定的费用。

三、承包经营合同的主要内容1.合同的当事人信息承包经营合同应当明确标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2.经营权的具体内容承包经营合同应明确约定委托人将特定的经营权委托给承包人,并详细描述具体的经营范围、经营对象、经营地点等相关细节。

3.承包期限和费用承包经营合同应当明确约定经营的期限,包括起始日期和结束日期。

同时,合同还应当明确约定承包人向委托人支付的费用和支付方式。

4.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承包经营合同应明确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支付标准。

此外,当双方发生争议时,应明确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提交仲裁、诉讼等。

四、承包经营合同的法律规定1.合同法的适用承包经营合同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订立、履行、修改、解除、违约等事项。

2.经营许可证的要求承包经营合同涉及经营活动,承包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经营许可证或相关手续,以合法经营。

3.合同的公平性原则承包经营合同应当遵守合同法的公平性原则,双方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平等协商,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应当公平合理。

4.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当承包经营合同发生解除、终止情况时,双方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5.法律管辖和争议解决承包经营合同涉及的法律问题,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双方在合同中应明确选择合适的争议解决方式,如仲裁、诉讼等。

承包经营合同法律规定

承包经营合同法律规定

承包经营合同法律规定承包经营合同是指双方约定,承包方以自己的资金、技术、管理能力等为对方提供一定期限内经营、管理、维护、开发等一定项目的服务,实现经济效益的合同。

承包经营合同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合同的成立和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包经营合同应当符合合同的基本要件,即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真实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内容合法、合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只有符合这些基本要件,承包经营合同才能成立并产生效力。

二、双方权利义务:承包经营合同中,包工方享有从事经营、管理、维护等活动的权利,并享有出资人的收益权;发包方则享有经营成果的分配权,有权要求包工方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三、费用支付和分配:承包经营合同中,费用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一般来说,包工方应当按照约定向发包方支付履约保证金或者合同约定的费用,并按照约定分配经营成果。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当承包经营合同的履行出现困难或者发生不可抗力情况时,双方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除合同。

变更和解除合同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

五、违约责任:对于违反合同约定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方式和程度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六、争议解决:承包经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争议。

当发生争议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进行解决;如果协商、调解均无法解决争议,双方可以根据约定选择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总之,承包经营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商业合同,其实行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

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应当仔细研究承包经营合同的法律规定,明确权利义务,充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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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经营合同法律规定【案情】xx年8月25日,南宁某军用供应站(下称军用供应站)与广西某酒店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投资公司)签订了《南宁军供服务大厦经营承包合同书》,约定军用供应站将军供接待楼的相关相关场所及附属设备发包给投资公司使用,经营期为十二年零四个月,双方还约定视情况可允许与他人合作。

xx年3月1日,南宁某商贸有限公司(下称商贸公司)与投资公司签订了《经营承包合同书》,双方约定:投资公司将取得的南宁军供大厦xx年的承包经营权转租给商贸公司经营使用;商贸公司承包军供酒楼后,所有设施要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和义务(含每年军供新兵接待、老兵接待、员工餐厅的工作,以军供任务优先)。

此外,合同中还约定投资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情形是:1、商贸公司无故不经营超过三天或不按双方约定时间交足承包金的;2、发生火灾等重大责任事故,经消防部门确认为商贸公司责任的;3、商贸公司中途无故终止合同。

在承包合同签订的当日双方还签订了一份《租房协议》,约定:投资公司将一间房出租给商贸公司作办公室用,租期由xx年3月1日至xx年3月1日。

商贸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租金交付方式是通过结算后抵交。

xx年8月28日,投资公司向商贸公司送达《关于商贸公司承包军供餐厅相关事项商定函》,要求商贸公司承包金按月支付,时间不能超过当月。

商贸公司同意该函的内容,并补充,在商贸公司正常支付租金的情况下,投资公司不能扣留转入的账款,并在三天内将转入资金转给商贸公司。

双方对补充的约定没有异议。

在双方按照该函内容执行后,租金也是从结算款结余中抵交。

而在xx年10月后,双方没有进行结算,租金也无法抵交。

xx年12月10日,军用供应站向投资公司下发通知,要求其承包的餐厅暂时停止对外经营,暂由军用供应站员工自行进场制作军供食品,时间为xx年12月11日至20日。

同年12月11日投资公司向商贸公司发出通知,终止双方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书》,自此军供酒楼由投资公司自行接管经营。

xx年2月2日,商贸公司将投资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投资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投资公司辩称,商贸公司不能完成军供保障任务,构成根本性违约,致使合同的根本目的不能实现,而且商贸公司仍拖欠投资公司的租金等费用构成根本性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因此投资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裁判】兴宁区法院在审理后认为,《经营承包合同书》签订后,商贸公司按约定交付了租金,在经营过程中租金的交付方式是通过结算后抵交,双方同意按《关于商贸公司承包军供餐厅相关事项商定函》内容执行后,租金也是从结算款结余中抵交,而在10月份后双方没有进行结算,因此租金也无法抵交,投资公司也无法将结余款转给商贸公司。

由于商贸公司与投资公司没有进行结算导致租金无法抵交的原因并不能归责于商贸公司、投资公司任何一方,故投资公司以商贸公司拒交租金构成根本性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理由不成立,不予支持。

各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证实,商贸公司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开展了军队接待新兵、老兵用餐等军供工作,积极履行了合同约定义务,并不构成根本性违约。

投资公司擅自解除合同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评析】本案是一起合同纠纷。

原告是否存在违约,被告是否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是本案的争议焦点。

围绕此争点,需要解析两个问题,一、合同解除的条件是什么;二、如何才构成根本违约;一、关于合同解除的条件解除为根据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终了的制度。

合同解除权分为两类: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

(一)约定解除权。

是根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而发生的解除权。

约定解除权既可约定由一方享有,也可约定由双方享有,既可在订立合同时约定,也可以另外订立一个合同约定。

只有当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才能行使解除权。

约定解除权在合同法第93条中有相关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的条件。

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法定解除权。

法定解除权是由法律规定而发生的解除权,即法律在一定情况下赋予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权利。

《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当事人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的情形有五种: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案中,商贸公司与投资公司在经营合同中约定了投资公司对合同的单方解除权,然而在xx年10月之后,双方没有进行结算抵交租金,投资公司也无法将结余款转给商贸荣公司,并不是商贸公司故意不按双方约定时间交承包金。

因此,投资公司不能按照约定解除合同。

投资公司在诉辩中主要主张法定解除权,至于其有无法定解除权,以下将主要分析。

二、关于根本违约并非所有的违约行为均发生解除权,原则上是要考虑违约的严重程度,这是合同严守原则的当然要求。

只有在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即根本违约时,另一方才享有解除权。

根本违约一般有以下几种类型:1、迟延履行场合的根本违约。

迟延履行并非必然发生根本违约,但如果合同对履行期有明确的约定,而且履行期之约定在合同中显然处于重要地位时,则迟延履行通常会构成根本违约。

对于并非特别强调履行期的合同,在迟延履行的情况下,只要迟延方当事人未在允许的额外期限届满前履行合同,亦可以此作为根本违约,非违约方当事人可解除合同。

2、履行不能场合的根本违约。

履行不能得分为原始不能与嗣后不能,区分当事人是否有可归责性而分别可能发生合同无效或债务不履行责任。

在当事人具有可归责性的场合,具有可归责性的当事人要承担履行不能之责任,又由于履行不能已使合同的整个目的落空,这种违约行为无疑应作为根本违约,非违约方当事人自得解除合同。

3、不完全履行场合的根本违约。

在不完全履行场合,通常债务人已履行给付义务,只不过是由于履行义务不完全,或者是由于附随义务的不履行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

检验的标准仍然要看是否因此而使债权人的合同目的落空,无法简单地一概而论;在债权人合同目的落空场合,或者说危及作为合同关系之基础的信赖关系时,则应作为根本违约,允许债权人解除合同;否则即不能作为根本违约。

4、先期违约场合的根本违约。

在先期违约场合,如债务人已先期明确表示届时不履行合同,此时即可以不待履行期的到来,以其拒绝履行作为根本违约,可以因此解除合同。

如果债务人没有明示拒绝履行,但由于债务人的信用状况恶化而致履行不可期待,此时的合同目的也就无法期待能够实现,自然也应作为根本违约,允许债权人解除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

本案中,判断投资公司有无法定解除权主要是看商贸公司有没有相关的违约行为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商贸公司的义务是对其承包的军供酒楼的所有设施进行管理,并且要完成好军供保障任务,包括军供新兵接待、老兵接待、员工餐厅的工作。

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商贸公司积极履行了合同约定义务,并不存在未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根本违约的情形。

此外,商贸公司交付租金的方式一直是通过结算后抵交,而在xx年10月之后,双方没有进行结算,租金也无法抵交。

租金没有抵交并不必然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xx年10月、11月,双方虽未结算抵交租金,但是商贸公司仍然在经营,在履行合同义务,所以合同目的在租金无法抵交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实现,再者,租金未能抵交的原因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因此,商贸公司没有构成根本违约。

故投资公司在无合同约定解除权与法定解除权的情况下,擅自解除合同,构成了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承包经营合同法律规定所谓公司承包经营,即承包人根据承包合同,以向发包人支付约定的承包费为对价,取得公司一定时期的经营控制权,并由承包人享有企业经营收益,承担经营风险的一种特殊够公司经营方式。

公司承包经营究其性质,应为合同之债。

从私法的"法不禁止即自由"原则出发,强调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尊重,公司可以选择适合自身情况的经营模式,当事人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订立的承包经营合同,并不会损害他人或者社会利益,故其效力自应得到法律的承认。

公司法关于公司治理机制的规定,完全是为保障公司的有效运作,使公司经营者的行为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而不涉及他人和社会利益。

因此,在公司及全体股东基于自愿通过承包经营合同方式,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下,对其内部经营控制权进行相应安排,并不违背公司治理机制的根本目的。

承包人所取得的公司经营权实际上是通过合同由公司授权而取得,授权人所享有的权利并不因为授权而消灭,而只是受合同的限制而已。

对于这种授权,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

除根据公司性质必须由股东会行使的,如修改章程、合并、分立、增减资本、解散、清算等重大事项不得授权他人行使外,其余经营权均可由公司授权给承包人。

在公司承包经营情况下,公司治理机构仍需存在并维持运作。

不仅公司的承包经营决策和执行是由公司机关按各自的职权做出,即使在承包经营期间,公司治理机关仍需存在并维持运作,只是一方面需要受到承包经营合同约束,另一方面,需要根据承包经营合同的实际需要,改变其执行职责的内容和方式:(1)股东会仍然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有权做出有关决议,但是不能侵害或干涉承包人依合同享有的经营权,否则公司需承担违约责任。

(2)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仍有权行使未授权给承包人的职权,但应受到承包合同的限制,其职责由原来的直接负责公司的经营,转变为监督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公司预期利益的实现。

(3)监事会或监事的职权受公司承包经营合同的影响较小,仍有权对公司管理层进行监督,但同样需受承包合同的约束,不能干扰或者干涉承包人的经营活动。

由此可见,公司承包经营并没有颠覆公司的基本治理结构以及公司制度的崩溃,而仅是改变了其运行的形式而已。

效力方面其他注意因素以几个股东或全体股东的名义与承包人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效力方面存在瑕疵,因为公司是独立的商法人,股东虽为公司成员,但公司是独立的商法人,股东仅仅是公司成员,并不享有公司的经营权,仅依照法律和章程享有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权利。

股东虽然可以在股东会上以投票的形式参与公司承包经营的决策,但这并不意味着股东是公司承包合同的适格主体。

但全体股东认可承包经营合同的意思,必然可以并且应当转化为公司的意思。

仅因为合同主体形式上的不适格并不能否认合同的效力,可以通过变更合同主体的方式予以完全,或者可将公司对这种承包经营合同的执行看作是对这种无权处分行为的追认。

承包经营合同法律规定一、关于公司承包经营合同效力认定问题公司承包经营作为一种可选择的公司经营模式,在现实操作中,为许多中小公司所热衷。

公司自治是现代公司法的灵魂,而公司承包经营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在公司法领域的体现和具体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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