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桥梁管理办法

农村公路桥梁管理办法
农村公路桥梁管理办法

农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确保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部《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交公路发…2007?336号)、结合我州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农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切实提高桥梁结构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农村公路桥梁的管理单位要认真执行有关桥梁检查、养护的标准和规定,加强辖区内公路桥梁养护、维修管理的领导和检查工作。

第六条农村公路桥梁的管理单位应重视开展公路桥梁养护、维修的科研工作,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提高桥梁养护水平和公路安全通行水平。

第二章养护管理责任划分和职责第七条农村公路桥梁的管理单位和监管单位应合理确定自身工作职责。

第八条农村公路桥梁的管理单位是指具体承担养护管理任务的县农村公路管理所、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和行政村公路管理组。

第九条农村公路桥梁的监管单位是指依照有关规定,农村公路桥梁所辖地的县、乡两级人民政府。

第十条农村公路桥梁管理单位疏于养护管理,不按相关规定准确掌握桥梁技术状况,或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而导致的桥梁安全事故,由管理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监管单位承担监管责任。

负责农村公路桥梁养护经费的投资决策单位(县、乡人民政府和村委会)未根据桥梁技术状况和管养要求安排相应投资而造成的桥梁安全事故,由投资决策单位和具体管理单位共同承担主要责任,监管单位承担监管责任。

第十一条农村公路桥梁管理单位和监管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分管行政领导和具体技术人员,保证农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各项职责得以贯彻实

施。

第十二条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管理职责

(一)指导、督促、检查全县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考核桥梁养护管理质量。负责县道公路桥梁的养护管理、维修等工作。

(二)组织制定全县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核实三类以上公路桥梁的技术状况评定工作。

(四)制定特殊结构桥梁的定期检查计划,做好需特殊检查桥梁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公路桥梁技术档案卡片的采集、填写、整理和补充工作,桥梁病害照片拍摄、录入工作。

(六)负责公路桥梁养护大中修工程项目的技术指导工作,每年年底前对桥梁养护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总结。

(七)督促做好公路桥梁的水毁预防和抢修工作,及时上报损失和修复情况。

(八)组织桥梁养护管理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

(九)组织公路桥梁维修、加固或改造实施。

(十)督促检查桥梁养护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管理职责

(一)负责本辖区内乡(镇)道、村道桥梁的养护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各监管责任人对桥梁的具体养护管

理和经常性检查工作。

(二)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乡(镇)道、村道桥梁的定期检查与评定工作,对检查发现的早期破损、显著病害和其它异常情况进行记录,若遇到需紧急加固、抢修的情况,应按有关程序上报。

(三)根据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结果编制并上报养护维修建议计划,提出桥梁特殊检查申请。

(四)负责编制本辖区内乡(镇)道、村道桥梁年度养护管理计划。

(五)负责本辖区内乡(镇)道、村道公路桥梁养护大中修工程的组织实施,并对养护维修后,处治效果进行观察、监测和评价。

(六)负责雨季、汛期前后本辖区内乡(镇)道、村道公路桥梁的全面检查,组织抗灾抢险工作,并及时上报辖区的桥梁受灾和其他因素损坏的情况。组织实施超重车辆通过的有关技术工作。

(七)负责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公路桥梁区域内河道河床的稳定性,禁止在规定范围内挖砂、取土、采石、倾倒废弃物以及爆破作业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活动。

(八)负责本辖区内乡(镇)道、村道公路桥梁技术档案卡片的采集、填写、整理和补充工作,桥梁病害照片拍摄、录入工作,每年年终将公路桥梁养护管理情况、桥梁经常性

检查记录表、桥梁定期检查表、三类以上桥梁照片等相关资料报送县农村公路管理所。

第三章桥梁检查与评定

第十四条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和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要认真贯彻执行交通部《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等有关桥梁检查、养护的标准和规定。

第十五条桥梁检查分为经常检查、定期检查、特殊检查三种方式。

(一)经常检查主要对桥面设施和桥台附属构造的技术状况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及时发现缺损进行小修保养工作,确定桥梁结构功能是否正常。

经常检查以目测方式进行,其周期为每月一次,汛期应增加检查频率;技术状况为四类的桥梁每半月检查一次。

经常检查中发现桥梁重要构件存在明显缺陷,出现三类以上技术状况的,应立即安排定期检查。

(二)定期检查主要按照规定周期,对桥梁主体结构及其附属构造物的技术状况进行定期跟踪的全面检查,评定桥梁技术状况等级。县道桥梁定期检查周期一般不低于每年一次,三类以上桥梁应每半年一次。

定期检查一般采用相应的仪器和量具对各部位进行检查和量测。

(三)特殊检查指在特定情况下对桥梁技术状况进行鉴定,判定桥梁承载能力,以采取加固、改造措施。公路桥梁的三种特定情况:

1.桥梁遭受洪水冲刷、漂流物撞击,地震、滑坡、风灾或超重车辆通过后对桥梁造成严重损坏的;

2.定期检查中桥梁技术状况被评为四类或病害原因及程度难以判明的;

3.桥梁要求提高荷载等级的。

第十六条桥梁鉴定方法

公路桥梁技术状况的鉴定可通过专家现场调查评估、承载能力验算和荷载试验等方法进行。若采用荷载试验方法鉴定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桥梁检测单位承担。

第十七条依据检查、检测、鉴定结果,公路桥梁技术状况等级评定分为一至五类。

一类桥梁:技术状况处于完好或良好状态,仅需对桥梁进行保养维护。

二类桥梁:技术状况处于良好或较好状态,仅需对桥梁进行小修或保养。

三类桥梁:技术状况处于较差状态,个别重要构件有轻微缺损或部分次要构件有较严重缺损,但桥梁尚能维持正常使用功能。

四类桥梁:技术状况处于差的状态,部分重要构件有较

严重缺损或部分次要构件有严重缺损,桥梁正常使用功能明显降低,桥梁承载能力降低但尚未直接危及桥梁安全。

五类桥梁:技术状况处于危险状态,部分重要构件出现严重缺损,桥梁承载能力明显降低并直接危及桥梁安全。

第四章桥梁养护管理

第十八条公路桥梁经鉴定承载能力达不到原设计标准要求,应采取下列措施:

(一)及时调整限载标志。

(二)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维修、加固或改造。

第十九条五类病危公路桥梁的应急处理

公路桥梁经鉴定为五类病危桥梁,应采取下列应急处臵:

(一)设立醒目的禁止通行标志,及时告知交警等有关部门,协助做好封锁交通的配合工作。

(二)加强现场管理,禁止行人及车辆通行,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条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对辖区内存在安全隐患的桥梁必须及时向县农村公路管理所报告。

第二十一条公路桥梁的加固改造必须视其规模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个别技术难度大、需短时间抢修的工程除外。

第五章桥梁养护维修的资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县道公路桥梁日常维修经费在正常性养护经费中列支,大中修经费向市交通局、县财政专项申请。

第二十三条乡(镇)、村道公路桥梁养护维修经费在县下拨的公路养护专项资金列支,不足部分地方配套,涉及改造项目的向县财政申请补助。

第二十四条各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结构应将公路桥梁养护经费列入年度养护计划预算。

第二十五条公路桥梁养护维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对在公路桥梁养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领导不力、玩忽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县交通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桥梁定期检查记录表

2、桥梁定期检查附录说明

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篇一:农村公路养护实施方案 红安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促进农 村社会和经济发展,根据《红安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办法》(红政办 [20xx]3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机构与职责 一)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交通局 监督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 二)县交通局设立长常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乡镇设立农村公路养 护管理站(挂牌)。 1、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具体行使农村公路养护 管理职能,其 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公路建设 和养护技术规范、标准。 2)负责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 3)负责编制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年度计划,检查考核年度计划的 执行情况,审定并报送农村公路养护技术方案和资金预算、拨付方案。 4)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工作,推广公路 养护管理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 5)依法行政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职能,指导各乡镇、行政村做好乡村 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 2、各乡镇(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站(挂牌),负责辖区内农村公 路的养护与管理,站长由乡镇指派干部兼任,具体负责辖区内乡道、村道 养护的组织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法规、政策,执行公路养护规范及 技术标准,保持公路及附属设施完好、畅通。

2)制定、编制本乡镇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年度计划,定期检查乡村公 路养护质量及养护计划的执行情况,定期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及县农村公 路管理部门通报乡村公路养护情况。 3)组织公路养护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培训和乡镇辖区内的乡村公 路养护。 二、养护计划及人员配备 1、养护计划按养护项目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1)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由各乡镇确定的兼职管理干部具体组织实施。 县乡村公路管理段每年10月底之前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次年度养护 计划,待审批后分解下达执行。 2)农村公路的大中修和路面改善工程项目,由县乡村公路管理段上 报项目计划和预(概)算,按公路基本建设程序履行立项、设计、审批等 手续,并具体组织实施。 2、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招、投标由县乡村

农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制度

XX市农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保证公路畅通和桥梁运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原交通部《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湖南省公路管理局《湖南省普通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农村公路桥梁养护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桥梁养护管理应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加强养护管理,努力提高桥 梁结构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管理责任划分 第三条根据“事权一致、责任清晰”的原则,农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实行管养单位和监管单位分级负责制。 农村公路桥梁管养单位疏于养护管理,不按相关规定准确掌握桥梁技术状况,或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导致的桥梁安全事故,由管养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监管单位承担监管责任。 第四条管养单位是指具体承担公路桥梁养护管理任务的管理单位。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编制、上报、桥梁维修及危桥改造工程的计 划与规划。 (二)负责桥梁经常性检查工作,及时上报桥梁受自然灾害和其他因素损坏的情况。 (三)负责桥梁定期检查工作与桥梁技术状况评定工作。 (四)负责桥梁养护工程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养护。 (五)负责超重车辆通过桥梁的有关工作。 (六)负责桥梁技术档案的补充、完善和保密工作,以及桥梁养护管理信息数据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七)负责桥梁养护技术人员等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第五条监管单位是指依据有关规定,主管县道、乡道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单位。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编制、上报所辖公路危桥改造总体规划。 (二)负责制定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监督、考核管养单位工作。 (三)负责组织对四类、五类桥梁进行复核检查。组织实施桥梁特殊检查工作。 (四)负责监督检查桥梁养护工程的组织实施。 (五)负责桥梁技术档案的补充、完善和保密工作。 (六)负责对桥梁养护技术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工作。

桥梁安全及养护管理制度

桥梁安全及养护管理制度 为加强金城江公路管理局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保持桥梁处于完好工作状态并延长其试用寿命,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设置专职桥梁养护工程师(或技术员)一人,保持桥梁养护技术人员的相对稳定,认真执行《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H-2004)中桥梁检查、养护的标准和规定,切实掌握桥梁的技术 状况,保障桥梁正常使用。 第二条桥梁养护工程师(或技术员)职责: 1.主持辖段桥梁(涵、隧道)的经常检查,并详尽记录检查结果。 2.根据经常检查结果,负责向上一级桥梁养护工程师和本机构主管领导报告三类以上桥梁的病 害状况。 3.负责主持辖区内桥梁(涵、隧道)小修保养和抗灾抢险工作,考核桥梁养护质量,及时上报辖区内桥梁(涵、隧道)受自然灾害和其他因素损坏的情况。并根据上级审定的超重车辆通过桥梁方案,组织和指导超重车辆通过,其后详细检查有无破损,同时记录在案。 4.提出辖区内桥梁(涵、隧道)小修保养年(月)度工作计划。 5.参与辖区内桥梁养护大、中修、改善工程的竣工验收。 6.组织养护技术管理人员对辖区内桥梁作定期检查。 7.主持桥梁安全及日常养护检查工作,每季度检查一次,汛期加强检查,并详细记录检查结果,负责向上一级部门报告桥梁病害情况和处理意见。

8.桥梁养护技术管理人员应及时指导所属公路桥梁养护管理人员,进行桥梁安全和日常养护检查工作,每检月至少查一次,特别加强雨季和汛期及灾后的巡查,对病害要做好记录,建立档案。 第三条对一般评定划定的各类桥梁,分别采取不同的养护措施: 一类桥梁进行正常保养;二类桥梁需进行小修;三类桥梁进行中修,酌情进行交通管制;四类桥梁需进行大修或改造,及时进行交通管制,如限载、限速通过,当缺损严重时应关闭交通;五类桥梁需进行改建或重建,及时关闭交通。 第四条桥梁检查分为经常检查、定期捡查和特殊检查。 经常检查:主要指对桥面设施、上部结构、下部结构及附属构造物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 1.检查方式:采用目测为主,结合简单工具测量; 2.检查周期:根据桥梁技术状况而定,一般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汛期加强不定期检查。 3.主要工作:当场填写“桥梁经常检查记录表”,现场要登记所检查项目的缺损类型,估计缺损范围及养护工作量,提出相应的小修保养措施,为编制辖区内的桥梁养护(小修保养)计划提供依据。 4.检查内容:执行《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第五条定期检查:为评定桥梁使用功能,制定管理养护计划提供基本数据,对桥梁主体结构及其附属构造物的技术状况进行的全面检查,它为桥梁养护管理系统收集结构技术状态数据。

路政大队管理制度

路政大队管理制度 为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发挥公路综合效益,按照“建管并重、以管理为主、保障畅通”的方针,经研究决定,特制定路政管理办法。 一、组织机构 路政大队根据工作需要,下设三个中队,内勤二名。 二、管理职责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河南省农村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辖区内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决定; 2.保护路产、路权,无堆积物,保护路标、路牌、路树等附属设施齐全无缺失; 3.维护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施工作业的正常秩序,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4.实施路政巡查,依法制止和查处各类损害路产路权的行为,加强农村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各类; 5.审批(跨)越农村公路的事宜,对特殊情况下挖掘、占用、利用、搭接农村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设施、超限等通过农村公路的案件进行审批;

6.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目标任务 1.履行管理职责; 2.确保管理路段无障碍物、无安全事故、安全畅通; 3.确保公路各种标志、桥涵、路树、附属设施等齐全,无丢失、无损坏; 4.及时认真按上级有关法律、法规查处各种违法案件,下达路政管理计划,落实所下达的路政管理计划,严格奖罚制度; 5.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处理各种违法案件; 6.及时完成所里下达的其他临时性任务,保证政令畅通。 一中队任务 主要负责区域:士何线、前石路东段(安良至冢头大李楼) ①保护路产路权不受侵害,保持管理线路无堆积物、无违章占道,附属设施完好; ②及时完成所管理线路的清障及损坏公路案件的处理; ③管理线路无安全事故; ④及时完成大队交办的各项临时性任务,保证政令畅通; 目标任务负责人:李朝阳 二中的任务 主要负责区域:中薛路、前石路西段(西黄道路口至郏县汝州交界)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细则

长沙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维护农村公路的使用功能,延长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根据《湖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和长沙市交通运输局、长沙市财政局和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长交办[2009]173号文件(关于印发《长沙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细则》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此细则。 第二条考核范围和对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统计口径内的县道、乡道和村道,管理养护工作包括日常保养、小修、中修、大修、绿化和灾害性防治、危旧桥梁改造、安全保障及路政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市农村公路局成立考核小组,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养护的副局长任副组长,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县乡科。考核小组全面负责对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考核,按100分制进行计算,考核分五个方面:养护质量考评(40分)、养护规章制度(10分)、养护工程管理(20分)、资金和计划管理(15分)、路政管理(15分)。 第二章养护质量考评 第四条农村公路养护质量的基本要求是:保持路面整洁、横坡适度;路肩平整坚实、边坡稳定、排水畅通;桥涵、构造物完好;交通标志、防护设施完好;绿化协调美观。逐步实施GBM(文明路)工程,力争构成畅、洁、绿、美的农村公路交通环境。 第五条农村公路日常保养要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 H10-2009)、《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H20-2007)及其他相关规定、操作规程组织实施,按照路面、路基、桥涵构造物和沿线设施四项养护质量内容评定分等。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路况评定县、乡道以优良率为考核指标,村道以好路率为考核指标。市级实行目标考核,县级实行量化考核。 一、各县(市)、区按要求上报公路技术状况自检评定表(5分) 二、县道和乡道按优良率评定(25分) 三、村道按好路率评定(10分) 县乡道优良率低于目标值不得分,达目标值得20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5分;村道达目标值得7分,每增加3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3分。年终优良率抽查与上报结果不一致,等级下降的,每发现1公里扣1分,扣完为止。各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应确保本级农村公路优良率目标值全面完成。 第三章养护规章制度 第六条各县(市、区)对现有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进行规范,对机构级别、人员编

农村公路桥梁建设管理

农村公路桥梁建设管理 摘要:我国的农村公路桥梁建设是直接服务于广大农民和农村的基础性设施建设,是农村信息沟通的重要载体。然而现在我国的广大农村地区,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还存在诸多问题,不能适应当前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社会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求。文章结合当前农村公路的发展和建设实况, 对农村公路桥梁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提出了农村公路桥梁问题的一些解决措施。 关键词:农村;公路桥梁;建设管理;措施 1、我国农村公路桥梁的现状和常见病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公路桥梁的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农村公路的规模不断扩大,通达深度也在逐步提高,布局也日趋合理,技术状况逐年改善,总体服务水平也有了明显提高。在贫困地区的农村,农村公路是对其社会经济发展影响最大的因素。在农村经济社会活动和农民生产生活中,公路交通是农村不可或缺的公共基础设施,正是由于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具有广泛的外部效应,公路建设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带动性的作用,因此我国的各级政府已经把农村公路交通的改善作为重点和突破口。农村公路桥梁建设的步伐较大,但是我国农村公路桥梁总体上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不能完全适应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农民生活质量提高的要求。当前农村公路桥梁有以下常见病害: 1.1桥面不洁,不平整。沿线村民利用桥面打场晒粮、堆积河沙及杂物,运输车辆抛洒情况严重等污染公路桥梁。致使桥梁泄水孔堵塞,桥面雨天积水,冬天结冰,不但造成桥面颠簸,还直接危害桥面铺装和桥梁伸缩缝。在车辆轮胎的不断作用下,桥面铺装出现破损和坑槽,伸缩缝损坏,从而造成桥面跳车现象。当车辆行驶时,会引起板梁部位振动,增加构件疲劳。 1.2桥头跳车。由于桥头填料在行车作用下产生不均匀沉降,致使桥面与引道路面衔接处不够平整。从而使车辆驶过桥头时产生跳车。如不及时修复,桥头跳车还会加剧,不但影响车速,还会影响桥梁使用寿命。 1.3桥梁栏杆破损。由于运输车辆在桥上随意超车、调头、超速行驶,且桥面雨天有水,冬天结冰,易引发交通事故,致使桥栏杆被撞坏,少数桥梁的栏杆是人为破坏或盗窃所致,有的因缺乏必要的养护致使桥栏杆风化、锈蚀损坏。 1.4桥梁构件。由于施工或交付使用后,出现的砼微裂缝、麻面等缺陷,在日常维修养护中,缺乏经常检查和及时维修,致使钢筋锈蚀、小裂缝发展成大裂缝,活动支座失去活动能力,混凝土发生脱落等现象。

关于印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

关于印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 交公路发[2007]3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为适应公路桥梁养护发展需要,规范和加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公路桥梁养护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部对1991年颁布的《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1991年颁布的《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保证公路畅通和桥梁运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道(含国家高速公路网,下同)、省道的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其他公路桥梁的养护管理参照执行。 第三条桥梁养护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努力提高桥梁结构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含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指定的高速公路行业管理机构,下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高度重视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严格执

行桥梁养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对所管辖的公路桥梁及时组织实施检查、检测和养护维修,确保公路畅通和桥梁安全。 第五条桥梁养护管理的技术工作实行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 桥梁养护工程师和有关技术人员应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的要求和规定,及时、全面掌握桥梁技术状况,保障桥梁安全运行。 第六条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行业管理与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据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对国道和省道的管理职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具体组织工作。 收费公路的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保证桥梁安全运营。 国道、省道的桥梁养护管理经费在公路养路费中列支,其中收费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经费在车辆通行费中列支。县道及其他公路上的桥梁养护管理经费筹集渠道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明确规定。 第二章管理责任划分 第八条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根据“事权一致、责任清晰”的原则,明确本辖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管养单位和监管单位,并合理确定各自的工作职责。 第九条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管养单位是指具体承担公路桥梁养护管理任务的有关公路管理机构、专门的桥梁养护管理单位或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第十条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监管单位是指依照有关规定,主管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及受其委托承担监管职责的公路管理机构。 第十一条公路桥梁管养单位疏于养护管理,不按相关规定准确掌握桥梁技术状况,或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而导致的桥梁安全事故,由管养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监管单位承担监管责任。

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养护计划管理办法

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养护计划管理办法 2.1养护计划的分类 养护计划按其编制的内容、作用和时间长短,分为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 2.2养护计划的定义 2.2.1年度计划 年度计划指项目公司(营运公司)当年养护生产实施的计划。是按照中长期计划所确定的养护目标,根据高速公路现状,落实生产任务,有效地指导养护生产活动的计划。 2.2.2季度计划 季度计划指养护单位根据经批复的年度计划,结合季度特点进行分解的季度养护工作目标,所编制的季度养护计划。 2.2.3月度计划 月度计划指养护单位根据经批复的季度计划,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细化的月度具体养护工作实施计划。 2.3养护计划的编制与审批 2.3.1养护计划的编制原则 项目公司(营运公司)高速公路养护计划的编制,应贯彻全寿命周期理念,积极采取预防性养护措施,力求在高速公路经营期间,以最少的养护投入,达到最佳的路况效果,机电设施应同时统筹考虑升级更新等提升管理效能所产生

的社会经济效益,达到设施最佳运行效果。高速公路养护计划的编制应以1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高速公路日常养护清单为 依据 232年度养护计划的编制与审批 年度计划由项目公司(营运公司)进行编制,报投资公司审批。养护年度计划需先通过项目公司(营运公司)内部审核,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下一年度的养护计划上报投资公司审批。 年度计划应紧密结合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等结构物的技术状况和中长期养护计划,贯彻以路面养护为中心、桥涵隧道等结构物安全为重点、预防性养护为指导思想。

1. 【项目公 相关职能部1/单位= 养护工程部 ^1 司或营运公 司养护管理 岗】编制计划 前, 对路况进 行调 查,并以 经常性检查、 定期检查、系 统生 产的养 护分析 报告, 形成编制依 据; 2. 【养护管 理岗】编制年 度计划方案; 3. 【部门副 :疋计划财务部审核T 分管领导审核 -f 上报 Y.投资公司审批“ 省交通集团审批 开始 路况调查及 数据分析 *编制年度计划方:案 ■■部门副经理审址 r [Y 又、 .部门经理审核一 分管领导审核 总经理审核 卜结束 经理】审核年

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XX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提高公路通行质量,保障公路建设成果,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办公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XX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县级公路、乡级公路、村级公路,包括公路桥梁、公路涵洞、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管理养护是指公路的日常维护,附属设施管护,受灾工程恢复,小修保养,中修、大修工程,道路安全维护及路产路权保护等。 第四条农村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设施受国家法律保护,包括路基、路面、边沟、边坡、桥梁、涵洞及其他辅助建筑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破坏,公民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等行为。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按照“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管理养护机制。县人民政府为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县交通运输局及所

属相关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和行政村共同承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县交通运输局对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职能,负责编制全县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养护计划及大中修方案,争取上级资金,协助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管理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二)县公路管理局是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实施单位,具体承担全县县道及乡镇人民政府委托管养的县通乡公路的管养工作,拟定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和大中修方案,并按照批复的计划组织实施,同时负责对乡村道公路养护业务的指导和技术培训等工作。 (三)县农村公路规划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各乡镇交通管理站的业务指导、培训和检查;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的初步勘测设计和工程质量监管指导;负责全县农村公路管养的资料汇总统计和上报等工作。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承担本辖区乡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应建立相关机构,健全相关制度,明确人员和责任,强化对辖区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监督考核。乡镇交通管理站作为乡镇人民政府具体承担本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工作机构,要切实承担起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具体工作,保护好受委托管养的县通乡公路上的交通安全标志标牌、站亭站台、防护栏等公路附属设施;受县路政大队的委托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公路路政执法工作,维护好路产路权。负责辖区内乡、村公路安保工程的实施,并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受县交管所、海事处委托配

强化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及其维护技术

强化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及其维护技术 发表时间:2019-07-01T14:51:49.570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9期作者:马玲1 雷丹2 孙婧3 [导读] 摘要:公路桥梁在交通运输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使得我国的交通运输行业飞速发展。 1.陕西通宇公路研究所有限公司陕西西安 710077 2.西安公路研究院陕西西安 710065 3.浙江公路技师学院浙江杭州 310012 摘要:公路桥梁在交通运输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使得我国的交通运输行业飞速发展。但是由于农村的地理环境往往比较偏僻,导致很多农村的公路桥梁存在一些问题。而且由于农村的互联网普及率比较低,所以公路桥梁在对外交流中就显得格外重要,公路的便利程度甚至直接决定了村庄的经济发展情况。为了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我国也在不断加强农村地区的道路交通建设。本文就强化农村公路桥梁的建设及其维护技术进行探究。 关键词:公路桥梁;建设技术;维护技术 1.引言 道路桥梁工程的不断发展,给农村地区带来了发展机遇,但是一系列的问题也暴露了出来。因此我们要保证农村地区道路桥梁的建设的质量和后期维护的质量,只有保障农村地区的交通顺畅,才能让农村经济搭上发展的顺风车。 2.农村公路桥梁存在的问题 1.1公路桥梁建设时期存在的问题 (1)施工材料与工程要求标准不符 一些农村的施工队伍在施工时候,为了节省开支,在购买建筑材料时,往往会选择那些价格较为低廉的材料,生产这些材料的厂家一般不具备生产资质,生产的建筑材料的质量得不到保证。这会导致在施工的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这会增加施工时的成本,也会增加时间成本,甚至延误工程工期,工人在施工时也会无形的增大安全隐患,最终导致工程成为豆腐渣工程。这对农村的经济不仅不能够推动,反而还有可能阻碍农村的经济发展,公路桥梁的施工反而成为一件有弊端的活动。 (2)施工时的管理不够规范。 在公路桥梁施工的阶段没有规范的制定施工方案,对现场的设备布置没有进行安排,工程中使用的材料也没有进行严格的检查和审验,施工的技术也没有合理的安排和规划。这会导致施工的时候,施工现场比较杂乱,设备随意摆放,对于比较危险的施工区域也没有相应的警示牌等等。这些问题会降低施工的效率,施工人员的工作危险系数也会增加。 2.2对公路桥梁维护时遇到的问题 (1)日常的维护不到位 农村的公路桥梁大多数都没有日常维护的概念,只是将重心放在公路桥梁的建设方面,对于日常的养护工作缺乏重视。而且农村的公路桥梁有很多都是建设时间比较长的,再加上平时没有养护,所以很多都需要进行维修,有的桥梁甚至需要重建或者改造。这些问题更是增加了农村公路桥梁的维护工作。 (2)养护费用不足 农村的公路桥梁的维护存在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养护费用的短缺。公路桥梁的养护费用通常是由当地的县、乡政府支付,费用的筹集一般也由当地政府对当地的村民进行征集,最后将征集到的资金交付给相应的部门。但是大多数农村的经济条件还比较低,这就导致在公路桥梁养护方面的资金受到限制,从而导致了公路桥梁维护的不足。 (3)存在超载问题 农村地区的交通关系相对城市较为宽松,这就导致了很多道路违法现象的发生,超载就是其中一种,超载对公路桥梁的危害是非常大的。并且受我国的经济快速发展等影响,也致使公路上超载车辆不断增多。一些超过服役年限的公路桥梁出现的超载车辆更是给农村的公路桥梁增加了安全隐患。 3.加强道路桥梁建设的方法 3.1公路桥梁建设时期的优化 (1)对前期的准备工作进行优化 首先的工作就是对施工前准备的工作进行优化,这对提高公路桥梁的施工质量是必要的,要先制定一个合理的施工进程,在对材料的选取过程中,要选择具有生产资质的厂家,严格的对施工材料进行检测,对人员也要进行详细的安排。只有施工前进行充分地准备,才能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2)培养团队的技术能力 承担建设的单位要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保证员工的知识技能水平,以此来提高施工人员的专业素养。在招聘的时候,也应当优先招聘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人员。对于已经在团队内的员工,也要加强培训工作,并且建立奖惩规则,对施工质量符合标准的员工进行奖励,施工不符合要求的员工也要给予一定的惩罚。长此以往,可以提高施工团队的整体施工水平,提高农村公路桥梁建设的质量水平。 3.2加强公路桥梁的养护工作方法 公路桥梁的养护工作同样重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可以对公路桥梁养护工作进行提升。 (1)对养护意识的提高 要想提高养护行为,首先要提高养护意识。施工人员要提高自己对公路桥梁的养护意识,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公路桥梁工作的进行。政府要加大对道路桥梁养护的宣传工作,明确道路桥梁养护的重要性。还要对当地的村民进行道路宣传保护工作,增强当地人的道路保护意识。政府还要对施工团队进行监督,不定期的检查等工作同样可以从根本上提高施工团队的养护意识。养护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也是同样重要的,这可以提高养护管理人员的养护技能素质。 (2)适当加大对农村地区养护管理基金的投入 地方财政部门要合理的加大对农村地区公路桥梁养护资金的投入。公路桥梁的养护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养护资金增加,是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进行的基本保障。可以成立相应的管理资金,对资金进行合理的分配,保证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还要鼓励更多的公路桥

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

桥梁养护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太佳高速公路东段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确保高速公路畅通和桥梁安全运行,依据《山西省高速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结合太佳高速东段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速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努力提高桥梁结构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第三条各养护单位(养护工区)应高度重视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桥梁养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对所管辖的高速公路桥梁及时组织实施检查、检测和养护维修等,确保高速公路畅通和桥梁安全运行。 第四条各桥梁养护管理有关技术人员应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的要求和规定,及时、全面掌握桥梁技术状况,保障桥梁安全运行。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太佳高速公路东段的桥梁养护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高速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事权一致,责任清晰”的原则。 (一)省高管局是全省高速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管单位,

负责对全省高速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行业监管责任。 (二)建设管理处是高速公路桥梁(含主线桥、匝道桥、跨线桥等)养护管理工作的管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所管辖高速公路的桥梁养护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三)养护工区是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的派出机构,负责按照《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具体组织所管辖高速公路的桥梁养护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七条建管处第一行政负责人同时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行政负责人,对高速公路桥梁养护管理负总责;分管养护工程副处长为桥梁养护工程师,对高速公路桥梁养护管理负技术管理责任。 第八条桥梁养护工程师实行定期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具体事项按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建管处桥梁养护工程师主要职责: (一)主持所管辖桥梁的经常检查与评定,负责组织桥梁定期检查与评定。并根据检查结果编制、上报养护维修建议计划,提出须进行特殊检查的桥梁的申请报告,组织编制桥梁养护、维修、改建方案和对策措施。 (二)主持所管辖桥梁的小修保养和抗灾抢险工作,考核桥梁养护质量,并及时上报辖区桥梁受自然灾害和其他因素损坏的情

2018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提高养护质量和效益,部对《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01〕327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 2018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提高养护质量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规定的公路养护工程是指在一段时间内集中实施并按照项目进行管理的公路养护作业,不包括日常养护和公路改扩建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道、省道的养护工程管理工作。县道、乡道、村道和专用公路的养护工程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养护工程应当遵循决策科学、管理规范、技术先进、优质高效、绿色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养护工程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养护工程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依据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对国道和省道的管理职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养护工程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和从事公路养护作业的单位应当根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的养护管理目标,按照标准规范、有关规定及本办法要求组织实施养护工程,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筹措必要的资金用于养护工程,确保公路保持良好技术状况。 非收费公路养护工程资金以财政保障为主,主要通过各级财政资金解决。收费公路养护工程资金主要从车辆通行费中解决。 第八条养护工程资金使用范围包括公路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养护决策咨询、养护设计、养护施工、工程管理及质量控制、工程验收、项目后评估、监理咨询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者挪用养护工程资金。 第九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加强信息技术在养护工程中的应用。 第二章养护工程分类 第十条养护工程按照养护目的和养护对象,分为预防养护、修复养护、专项养护和应急养护。 第十一条预防养护是指公路整体性能良好但有轻微病害,为延缓性能过快衰减、延长使用寿命而预先采取的主动防护工程。 第十二条修复养护是指公路出现明显病害或部分丧失服务功能,为恢复技术状况而进行的功能性、结构性修复或定期更换,包括大修、中修、小修。 第十三条专项养护是指为恢复、保持或提升公路服务功能而集中实施的完善增设、加固改造、拆除重建、灾后恢复等工程。 第十四条应急养护是指在突发情况下造成公路损毁、中断、产生重大安全隐患等,为较快恢复公路安全通行能力而实施的应急性抢通、保通、抢修。 第十五条组织实施各类养护工程所涉及的技术服务与工程施工等相关作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式选择具备相应技术能力和资格条件的单位承担。 应急养护,可以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直接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专业队伍实施。 第十六条养护工程应当按照前期工作、计划编制、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验收等程序组织实施。应急养护除外。 第三章前期工作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201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5年第22号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1月3日经第2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 2015年11月11日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国务院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村道及其所属设施,包括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统计年报里程的农村公路。公路包括公路桥梁、隧道和渡口。 县道是指除国道、省道以外的县际间公路以及连接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和主要商品生产、集散地的公路。 乡道是指除县道及县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乡际间公路以及连接乡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与建制村的公路。 村道是指除乡道及乡道以上等级公路以外的连接建制村与建制村、建制村与自然村、建制村与外部的公路,但不包括村内街巷和农田间的机耕

道。 县道、乡道和村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农村公路规划的审批权限在规划中予以确定,其命名和编号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应当遵循以县为主、分级负责、群众参与、保障畅通的原则,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保持路基、边坡稳定,路面、构造物完好,保证农村公路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四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履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落实县、乡(镇)、建制村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机构和人员,完善养护管理资金财政预算保障机制。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机制,执行和落实各项养护管理任务,指导乡道、村道的养护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完善对下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目标考核机制。 第五条鼓励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 第二章养护资金 第六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应当坚持“政府主导、多元筹资、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强化监管、绩效考核”的原则。 第七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主要来源包括: (一)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安排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财政预算资金;省级安排的成品油消费税改革新增收入补助资金;地市、县安排的成品油消费税改革新增收入资金(替代摩托车、拖拉机养路费的基数和增

加强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和维护的措施 李朝阳

加强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和维护的措施李朝阳 发表时间:2019-11-06T12:10:32.250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23期作者:李朝阳 [导读] 摘要:农村公路桥梁作为乡村道路咽喉,直接关乎到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与经济发展。 张家界市道路桥梁开发建设总公司湖南张家界 427000 摘要:农村公路桥梁作为乡村道路咽喉,直接关乎到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与经济发展。 关键词:农村公路桥梁;建设;维护措施 引言 我国农村公路桥梁呈现数量多、分布广、以中小跨径桥梁为主、建设年限久远、安全等级低、管理养护制度不完善等一系列特点,导致交通频发堵塞、中断等问题,严重束缚了农村经济发展。 1造成农村公路桥梁病害的原因 1.1技术力量薄弱 我国人口众多,地大物博,很多少数民族都生活在距离城市较远的农村地区。从我国目前农村公路桥梁的使用情况来看,桥梁技术手段还是很薄弱,一些地区甚至没有专业的桥梁养护人员。即便是有桥梁养护人员的区域,在对桥梁进行常规检测的时候也都是靠目测和自身的经验来进行养护。这种养护方法很难发现真正的病害,导致桥梁养护缺乏科学性。加之公路桥梁养护部门缺乏专业技术人才,很难客观的对桥梁病害及运行状况进行检测。 1.2对桥梁养护的重视力度不够 现在,在我国的广大农村地区仍有很多公路部门存在养路不养桥的错误认识,而且公路桥梁养护管理部门也忽视对桥梁的日常养护。对桥梁养护环节的资金投入非常少,这些因素严重地影响了桥梁的日常维护,在这种状态下,没有进行维护的桥梁如果继续使用下去,必然会加重公路桥梁的损坏程度,为人车出行留下安全隐患。 1.3超载超限车辆对桥梁的损坏 超载超限车辆绕行农村公路这一现象几乎大部分地区都存在,超载超限车辆本身的冲击力、车辆对桥面的磨损等都会对桥梁造成极大的危害,而且,随着超载车辆的不断增多,间接地增加了桥梁本身的负荷,进而加快了桥梁损害的速度。 2加强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和维护的措施 2.1加强公路桥梁的监督与管理 地方政府要结合农村地区公路桥梁的实际使用情况,不断完善桥梁管理制度,加强公路桥梁的实时监督及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制定一个科学高效的农村公路安全养护体系,并采取有效措施对农村的公路桥梁进行保护,保证农村公路桥梁的安全运行。农村公路桥梁养护工程师要根据公路桥梁的实际运行情况,建立科学完善的养护管理机构,安排专业管理人员对乡村道路进行定期管理及养护,不断强化养护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乡村道路养护监督的监管力度,一旦发现有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必须及时进行处理,以消除监管隐患。除此之外,还要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积极协调公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活动,提高农村公路桥梁的安全运行。 2.2系统排查桥梁安全隐患 及时掌握公路桥梁技术的真实状况,对桥梁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要监督管理人员对农村公路路面、排水、标志的安全排查,及时上报排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对公路桥梁病害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登记处理,并进一步完善桥梁管理档案。除此之外,相关的技术人员要根据道路病害的实际情况落实好各项分工,有序推进农村地区公路桥梁的整治工作。制订维修方案,并将最终的方案发放至各乡镇,督促其执行。 2.3建立专业化的养护队伍 监督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桥梁的养护和管理工作。对公路桥梁的养护和管理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所以,在养护资金上要落实好统筹工作,实施体制改革,并适当引入竞争机制,从公路桥梁的养护入手,降低公路桥梁的养护成本。积极引进高技术高水平人才,提高桥梁养护的整体技术水平,提高养护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及最终的养护质量。由于一些人员都是新加入到桥梁养护这一领域中的,自身并没有什么经验,所以,对其进行技术以及养护常识等方面的培训非常有必要。除加强技术培训以外,还要加强技术人员对公路桥梁养护的责任感,使其将养护工作落到实处。一些有条件的养护团队,还可以成立检查技术队伍,分阶段对农村公路桥梁进行技术维护,保证桥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在一定程度上延长桥梁的使用寿命。为了做好农村区域的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农村公路桥梁管理部门要做好以下工作。第一,做到政府对公路桥梁的管理常态化,对各个养护路段的工作人员进行技能培训,交通运输局还要不定期的抽查路桥管理人员的上岗情况,对公路桥梁路面、桥涵以及相关附属设施的养护质量进行监督,从源头上制止公路桥梁安全隐患的发生。第二,重点加强对桥梁的结构检查,与路桥管理相关的技术人员要在第一时间掌握桥梁病害的发展趋势,根据病害的严重程度采取针对性的解决措施。第三,加强农村区域公路桥梁危险段落的排查治理工作,做到及时排查,及时处理,将公路桥梁养护工作落到实处。 2.4加大超限超载处罚力度 为给超限超载形成威慑,减少超新超载行为的发生,交管部门应加大处罚力度。相关部门需要构建健全的法律法规,制定多部门综合执法制度,制定完善的治理超载超限的公路安全,借助完善的法律制度和体系,强化行政处罚措施。法规体系的构建中,制定明确的惩罚标准,对驾驶员、运输车主和非法改装人员按照标准给予惩罚,充分可以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超限超载问题的有效治理。一方面,常规化超限超载检查工作。交管部门应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作为日常工作来抓,采取专项检查、不定期突查、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手段,加强对公路超限超载检查。另一方面,积极完善相关规范内容,制定详细的超限超载处罚标准,要求执法人员本着对社会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除此之外,做好相关的教育宣传。为提高公路运输单位及相关人员认识,交管部门应做好相关的教育宣传,例如,为广大运输人员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发放相关的宣传资料等,使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开展运输工作。 2.5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通常来说,公路桥梁建设工程在正式开展相关工作之前就应该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管机制,并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也就是设想施工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或者情况,然后综合考虑之后采取最佳的预防和控制措施,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整个施工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水准。第一,要采用最好的施工方案,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之后选择最佳的方案进行施工工作。第二,施工建设需要制定完善且有效的施工监

公路养护桥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公路养护桥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为有效防范桥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桥梁使用安全和公路畅通,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桥梁安全事故指辖区内的桥梁因监管单位、责任单位管理不到位或责任人失职,造成桥梁垮塌的事故。 第三条公路管理机构桥梁养护工程师应当严格执行《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对辖区内的桥梁实行养护管理,保障桥梁使用安全,积极防范桥梁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桥梁加固和改造工程的从业单位应严格执行《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有关设计规范等,严把质量关,有效防范桥梁安全事故,保障桥梁施工安全和使用安全。 第五条公路管理机构及其主管领导、桥梁养护工程师、桥梁加固和改造工程的从业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对桥梁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制度追究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的监管责任、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第六条公路总段应当针对桥梁安全状况召开防范桥梁安全事故专题会议,由单位主管领导或委托分管领导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地区防范桥梁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应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第七条公路总段、桥梁加固和改造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

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对辖区内的危桥、加固和改造桥梁安全事故进行防范。 第八条公路总段、公路段应对辖区桥梁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立即米取措施,确保交通安全。 第九条公路段应确保辖区内桥梁安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未履行相应职责,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1、公路段桥梁养护工程师没有对辖区内的桥梁进行经常性检查,没有检查记录。 2、公路段桥梁养护工程师对桥梁突然出现的较严重病害或明显加剧的病害没有及时发现,或没有及时上报公路段主管领导。 3、公路段对桥梁养护工程师上报的情形未组织人员到现场进一步调查、观测。 4、公路段未将有安全隐患的桥梁上报公路总段。 5、公路段未对四、五类桥梁按相关规定设置限载、限速标志 6、经过公路管理机构审批同意上路行驶的超重车辆通过桥梁时,公路段未按要求安排桥梁养护工程师到现场跟踪观测,或主管领导安排后桥梁养护工程师未到现场跟踪观测。 桥梁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公路段主管领导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公路段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按有关规定,对公路总段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桥梁养护工程师,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监管连带责任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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