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测绘法律法规要点
测绘师考试法律法规-必背知识点

注册测绘师学习知识汇编 (测绘法律法规要点)目 录第一篇 测绘法律法规 (2)第1章 法律法规概述 (2)第2章 测绘资质管理 (7)第3章测绘项目承发包 (16)第4章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 (19)第5章基础测绘 (24)第6章测绘标准化 (26)第7章测绘成果管理 (29)第8章界线测绘和其他测绘管理 (35)法律法规可归类知识点 (40)《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41)《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 (4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42)知识点重点回顾 (47)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 (51)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53)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57)第一篇测绘法律法规第1章法律法规概述一、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政府规章、重要规范性文件等共同组成的测绘法律法规体系,为测绘管理提供了依据,为从事测绘活动提供了基本准则。
二、现行测绘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于1992年12月28日经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993年7月1日起实施。
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修订通过,江泽民主席签署第75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三、测绘行政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和《基础测绘条例》。
[1]《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2]《测量标志保护条例》,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3]《测绘成果管理条例》,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4]《基础测绘条例》,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对基础测绘的分级管理、规划和计划制定、经费来源、组织实施、成果更新、信息共享等作出了规定。
四、部门规章和重要规范性文件[1]《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房产面积测绘审核工作要点及注意事项

房产面积测绘审核工作要点及注意事项房产面积测绘审核工作是房地产行业中的重要环节,它涉及到房屋面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直接关系到购房者的权益和开发商的信誉。
为了保证测绘审核工作的质量,以下是一些要点和注意事项。
测绘审核工作要点之一是确保测绘数据的准确性。
审核人员应仔细核对测绘报告中的数据,包括房屋的长、宽、高等尺寸数据,确保其与实际情况一致。
同时,还应核对相关图纸和设计文件,确保测绘结果与设计要求相符合。
在此过程中,审核人员应尽量避免使用模糊的语言或术语,而是要使用准确的中文来描述,以避免歧义或误导信息的出现。
测绘审核工作要点之二是确保测绘过程的合法性。
审核人员应仔细核对测绘报告中的相关手续,包括测绘单位的资质证书、测绘人员的执业证书等。
同时,还应核对测绘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测绘过程的合法性。
在审核过程中,审核人员应注意避免重复提出同一个问题,以免浪费时间和精力。
测绘审核工作要点之三是确保测绘结果的可信性。
审核人员应仔细核对测绘报告中的各项数据和图纸,确保其与实际情况相符合。
同时,还应与开发商或测绘单位进行沟通,了解测绘过程中的具体细节,以便更好地判断测绘结果的可信性。
在此过程中,审核人员应尽量避免过多的自我介绍,以免影响工作的进行。
测绘审核工作要点之四是确保审核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审核人员应以中立的立场进行审核,不偏不倚地对待测绘报告中的各项数据和信息。
在审核过程中,审核人员应尽量避免使用图片链接或依赖图像的语句,而是要使用丰富多样的词汇来表达,以增强文章的流畅性和可读性。
房产面积测绘审核工作是一项关键性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购房者的权益和开发商的信誉。
在进行测绘审核工作时,我们需要确保测绘数据的准确性、测绘过程的合法性、测绘结果的可信性,以及审核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同时,我们还需要注意避免在文章中插入网络地址、数学公式或计算公式,避免重复出现相同的内容,以及避免使用依赖图像的语句。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全文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全⽂ 为加强房产测绘管理,规范房产测绘⾏为,保护房屋权利⼈的合法权益,制定了《房产测绘管理办法》,下⾯是办法详细内容,欢迎⼤家阅读。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全⽂ 第⼀章总则 第⼀条为加强房产测绘管理,规范房产测绘⾏为,保护房屋权利⼈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中华⼈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条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产测绘活动、实施房产测绘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房产测绘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国家房产测量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对其完成的房产测绘成果质量负责。
第五条房产测绘单位应当采⽤先进技术和设备,提⾼测绘技术⽔平,接受房地产⾏政主管部门和测绘⾏政主管部门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监督。
第四条房产测绘从业⼈员应当保证测绘成果的完整、准确,不得违规测绘、弄虚作假,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合法权益。
第五条国务院测绘⾏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确定的职责分⼯负责房产测绘及成果应⽤的监督管理。
省、⾃治区、直辖市测绘⾏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测绘⾏政主管部门)和省、⾃治区建设⾏政主管部门、直辖市房地产⾏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房地产⾏政主管部门)根据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分⼯负责房产测绘及成果应⽤的监督管理。
第⼆章房产测绘的委托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的,房屋权利申请⼈、房屋权利⼈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应当委托房产测绘单位进⾏房产测绘: (⼀)申请产权初始登记的房屋; (⼆)⾃然状况发⽣变化的`房屋; (三)房屋权利⼈或者其他利害关系⼈要求测绘的房屋。
房产管理中需要的房产测绘,由房地产⾏政主管部门委托房产测绘单位进⾏。
第七条房产测绘成果资料应当与房产⾃然状况保持⼀致。
房产⾃然状况发⽣变化时,应当及时实施房产变更测量。
第⼋条委托房产测绘的,委托⼈与房产测绘单位应当签订书⾯房产测绘合同。
房地产测绘管理办法

房地产测绘管理办法在房地产领域,测绘工作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它对于保障房地产交易的公平、公正,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了加强房地产测绘管理,规范房地产测绘行为,保障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_____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测绘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二)管理部门_____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测绘的监督管理工作。
_____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资质的管理工作。
(三)测绘原则房地产测绘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准确、及时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
二、测绘资质管理(一)资质要求从事房地产测绘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二)资质申请申请房地产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向_____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技术人员情况、仪器设备情况等。
(三)资质审查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实地核查。
审查合格的,颁发测绘资质证书;审查不合格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资质变更测绘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测绘业务范围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向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测绘资质证书。
(五)资质注销测绘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注销其测绘资质证书:1、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2、测绘单位依法终止的;3、测绘资质被依法撤销、吊销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测绘资质的其他情形。
三、测绘成果管理(一)成果要求房地产测绘成果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格式规范。
(二)成果审核房地产测绘成果应当由测绘单位进行自查,自查合格后提交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
审核通过的,方可作为房地产交易、登记等的依据。
(三)成果备案测绘单位应当在测绘成果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房产测绘知识点总结

房产测绘知识点总结一、房地产测绘的基本概念房地产测绘是指根据房地产管理、开发、交易的需要,利用地图制图、大地测量、摄影测量和遥感技术对房地产及其周围环境进行测量、监测、分析和保存的一项工作。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取房地产的准确位置、大小、形状和周围环境等信息,为房地产管理和开发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二、房地产测绘的意义1. 保证权益:房地产测绘可以确保房地产权益的合法性和准确性,为房产买卖、转让、继承等行为提供必要的依据。
2. 规划开发:房地产测绘可以为城市规划和土地开发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持,有助于合理规划土地利用和开发。
3. 管理监测:房地产测绘可以对房地产进行管理和监测,及时发现并解决房地产利用中的问题,保障其合法、合理和安全利用。
4. 知识产权:在房地产开发中,测绘可以记录并保护知识产权,确保开发成果的合法性和权益。
三、房地产测绘的主要内容1. 土地测量:包括土地界址测量、土地面积测量、土地权属测量等内容。
2. 房屋测量:包括房屋位置、结构、面积、高度等信息的测量。
3. 地下管线测绘:包括地下管道、电缆、通信线路等地下设施的测绘。
4. 土地利用规划:包括土地用途划分、土地规划等内容。
5. 土地变更调查:包括土地用途变更、土地权属变更等内容。
6. 空中摄影测量:利用航空摄影、遥感卫星等技术进行地面测绘。
7. 测绘数据管理:对测绘数据进行管理、整理、存档、备份等工作。
四、房地产测绘的技术手段1. 地图制图技术:地图是重要的测绘成果之一,地图制图技术包括地形地貌测绘、地图绘制、地名标注等内容。
2. 大地测量技术:大地测量是基础的地理测量工作,包括精密水准测量、三角测量、GPS 测量等。
3. 摄影测量技术:现代的摄影测量技术是测绘的重要手段之一,包括航空摄影测量、摄影测量仪器等。
4. 遥感技术:遥感技术是通过人造卫星或航空器获取地表、大气、水体等信息的技术手段,包括遥感数据的获取、处理和应用等内容。
5. 地理信息系统(GIS):GIS是地理信息系统的简称,是一种利用计算机设备进行地理信息采集、存储、管理、分析和显示的一种综合性技术系统。
房地产测绘管理办法

房地产测绘管理办法房地产测绘是房地产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房地产的开发、交易、产权管理等提供了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持。
为了规范房地产测绘工作,确保测绘成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各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房地产测绘管理办法。
一、测绘机构的资质管理从事房地产测绘的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测绘机构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资质,并在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房地产测绘业务。
资质的审批和管理由相关的主管部门负责。
主管部门应定期对测绘机构的资质进行审查和监督,对不符合资质要求的机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吊销其资质证书。
二、测绘人员的资格管理房地产测绘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测绘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规范,确保测绘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测绘人员的资格考试和认定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对违反规定的测绘人员,主管部门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暂停执业、吊销资格证书等处罚。
三、测绘项目的委托与受理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产权人等有权委托具有资质的测绘机构进行房地产测绘。
委托方应与测绘机构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测绘机构在受理测绘项目时,应审查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准确。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资料,应要求委托方补充完善。
四、测绘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房地产测绘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制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
这些标准和规范包括测绘的精度要求、测量方法、数据处理、成果表达等方面的内容。
测绘机构应定期对测绘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其掌握最新的测绘技术和标准。
同时,要加强对测绘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精度和性能符合要求。
五、测绘成果的质量控制测绘机构应建立健全测绘成果质量管理制度,对测绘过程进行全程质量控制。
在测绘成果完成后,应进行内部审核和质量检查,确保成果的质量符合要求。
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测绘成果的质量监督检查。
对质量不合格的测绘成果,责令测绘机构重新测绘,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房产测绘行为,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测绘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房产测绘活动。
第二章测绘单位的资质管理
第三条从事房产测绘活动的测绘单位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测绘资质,才能开展相关工作。
第四条测绘单位在开展房产测绘活动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确保测绘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房产测绘项目管理
第五条房产测绘项目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测绘范围和精度要求,制定详细的测绘方案,并报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在进行房产测绘项目前,测绘单位应当与相关权益人进行充分沟通,确保测绘过程中不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章测绘成果管理
第七条完成房产测绘项目后,测绘单位应当提交符合要求的测绘成果,包括测绘数据、报告和图件等,经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
方可交付甲方使用。
第八条房产测绘成果应当依法保护,并按照规定保存备案,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篡改或传播测绘成果。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九条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房产测绘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处理并追究责任。
第十条对于不符合法定要求的测绘活动和成果,监管部门有权责令其整改,直至吊销资质。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房产测绘活动中的其他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如有争议,依法处理。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以上就是关于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希望各位相关单位和个人遵守以上规定,共同维护房产测绘市场秩序,保障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房产测绘工作,保障房产权益,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房产测绘的范围与管理第二条房产测绘范围包括以下内容:1. 土地测绘;2. 房产边界界定测绘;3. 房产基本测量;4. 房产设计测量;5. 房产施工测绘。
第三条房产测绘工作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进行,确保测绘数据的真实性;2. 严格执行技术标准,确保测绘质量;3. 加强监督管理,保障房产测绘工作的合规操作;4. 加强信息共享,提高行业整体水平。
第三章房产测绘工作的主体与职责第四条房产测绘工作的主体包括以下部门和机构:1.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土地测绘工作;2. 房地产开发商和相关企业负责房产边界界定测绘;3. 测绘机构和专业测绘人员负责房产基本测量、设计测量和施工测绘。
第五条房产测绘工作的职责如下:1. 土地测绘:负责土地面积和边界的测量与确定;2. 房产边界界定测绘:负责房产边界的标定与界定;3. 房产基本测量:负责房产的地形图、平面图等基本测绘工作;4. 房产设计测量:负责房产的设计图纸的测量工作;5. 房产施工测绘:负责房产施工过程中的测绘工作。
第六条房产边界界定测绘应依据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房产的权益范围,并通过公示和登记等方式进行备案。
第七章房产测绘数据的管理与使用第七条房产测绘数据的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确保测绘数据的安全可靠。
第八条房产测绘数据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使用,不得超出合理范围;2. 不得伪造、篡改、非法传播测绘数据;3. 未经测绘数据所有者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披露、出售、转让测绘数据。
第九章法律责任与监督第九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房产测绘工作的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及时公开通报。
附件:房产测绘相关法规和规范标准法律名词及注释:1. 房产测绘:指对土地和房产进行测量和绘图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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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测绘法律法规要点
1、测绘是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2、测绘工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保障作用、服务作用
3、保障作用是由测绘是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所决定的
服务作用是由测绘本身所具有的功能和国家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不断扩大的需求所要求的。
4、法律的适用原则
1)下位法违反上位法,应适用上位法。
下位法不能违反上位法,位阶高的法律效力高于位阶低的法律。
2)同级同类的法律,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3)同级同类的法律,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规定。
4、房产测绘成果的二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
5、测绘人员职业道德要求:
(一)爱岗敬业,不断提高素质和技能;
(二)真实、合法、准确、精益求精、力减偏差;
(三)杜绝私利、杜绝虚假、杜绝违法违规操作。
6、房产测绘的管理规范和测量规范(主要表现在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和房产测量规范中强制性标准)
7、房产测绘人员应知应会的房产、测绘方面的若干具体法律知识:
1)测绘的管理体制与房产测绘的管理体制。
2)基础测绘制:度:
3)非基础测绘制度:
4)测绘资质资格制度:5
)测绘成果制度:
6)测量标志保护制度:Array
7)罚则制度:
8、有关房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从狭义上讲):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4、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6房屋登记办法、7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8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9有关房产方面的司法解释、10其他有关房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9、有关测绘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2)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4)测绘资质管理规定
5)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6)房产测绘管理办法
7)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2000)
8)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9)有关测绘方面的司法解释
10)其他有关测绘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
《房地产测绘在房屋登记中的应用及规范》复习要点
1、房地产测绘的目的:
1)为房地产管理服务(房地产管理包括产权产籍管理、开发管理、交易管理和拆迁管理服务),以及为评估、征税、收费、仲裁、鉴定等活动提供基础图、表、数字、资料和相关的信息;
2)为委托人从事房地产交易、申请房地产产权登记、建设项目拆迁等活动提供房地产测绘数据;
3)为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数字城市提供基础数据和信息。
4)为城市规划建筑提供基础数据和资料。
2、初始登记:在受理房屋初始登记时,登记人员对单位(个人)自建房屋和商品房的审查侧重点各有不同。
单位(个人)自建房屋一般侧重于是否按规划审批的位置和层数建设,墙体关系是否清晰或双方协议是否一致,界址点测量是否准确,有无违章情况等;商品房初始登记审查的重点则放在红线核位图是否与实际相符,公用面积和公用房是否与规划审批图一致,房屋各部位的尺寸是否与审批图一致,使用功能是否与规划设计功能一致,实测面积与规划验收面积是否一致等方面重点审查。
转移登记:在受理转移登记时,本次测绘成果与申请资料中旧房产证及图幅、地号、结构、层次、面积等方面与其作比较,如果原证没有附图,甚至没有旧房产证,则要尽可能查找档案资料,必要时至实地校核,如发现现状与测绘成果不符的,应按测绘变更程序变更后再登
记。
一般情况下成套房屋发生转移时直接在系统查找原档案配分户图即可。
变更登记:在受理变更登记时,用本次测绘成果与申请资料中旧房产证及图幅、地号、结
构、层次、面积等方面与其作比较,如果为现状变更,除应核对上述要素外,应着重对其现
状变更是否符合规划审批资料中对于房屋分割形式、功能用途要求、是否取得相关权利人全部同意、是否影响其他权利人等进行审查。
3、那房屋登记就是基本上就是做两件事(什么是房屋登记):1、核准建筑物是否合法;2、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是否合法。
4、实测与规划、土地不符的处理规范
(1)测绘报告与规划许可证尺寸误差在正负10厘米以内的,可以受理;
(2)土地使用权证与规划有出入的按照以下执行:不超出国有土地10平方米或者不超出集体土地使用权面积的5%的,予以受理;
5、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一章第二条:“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简单的讲就是:依法将某个合法的建筑物登记在某个合法的人名下。
6、房屋地址的确认:
(1)私产:规划证、土地使用权证及申请地址三者房屋地址一致的按申请地址确认,如规划证、土地使用权证及申请地址三者房屋地址表述不一致的按以下规范确认:
A、已由公安部门核定门牌号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地址证明;(集体土地上房屋,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薄上住址与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屋地址一致的,可由申请人所在社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地址证明);
B、未核定门牌号的,由社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地址证明。
(2)单位产:门牌号部分按公安机关核准的门牌证明确认;小区名称按地名办的地名确认书确定;小区内具体的栋号编排由申请单位确定(商品房可参考总平图编排)。
7、房屋四至及墙体归属问题:(1)私产:房屋审核中要求:核清房屋的四至、四面墙界、墙体归属,除在土地证范围内自墙的其他情况要求四邻签章,并将房屋四至、墙体归属问题在申请表的“产权来源及有关说明”的“其他应说明情况”一栏中注明清楚。
所以要求在私产的测绘报告中的“房屋结构调查表”中注明清楚房屋的四墙情况,是自墙、共墙还是借墙;是砖墙、泥砖墙、片石墙还是其他墙体;墙体的具体尺寸,是12、18、24、40还是有其他的组合务必写清楚,这些情况对使用报告的人很重要,根据尺寸大概可以看出是否超土地,若超土地可以在第一时间判断是否要求业主进行四邻签章。
(2)单位产:在房屋概况中注明清楚墙厚、墙体单位(米)、是中轴线尺寸还是外尺寸;方便实测备及审核人员核对尺寸。
(注:可编辑下载,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