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1999 ] 278 号《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
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

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第二章合理和节省用地旳基本规定公路建设项目,应根据公路建设发展旳需要,综合考虑环境资源、资金等技术经济条件,本着科学、合理和节省用地旳原则,确定经济合理旳建设规模。
公路建设项目用地应符合国家土地运用总体规划,重视农业生产旳需要,应尽量运用荒地、劣地,少占用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保护区旳土地。
公路建设项目用地,,应统筹规划,采用改地、造地、复垦等综合措施节省用地。
在路线方案比选中,应从技术经济方面论证项目用地旳合理性,严格农用地转用。
路线应尽量绕避基本农田。
靠近都市或通过基本农田及经济作物区旳高填路堤地段,应在技术经济比较旳基础上,尽量考虑设置防护设施等,节省用地。
路基、交叉工程土石方调配,应在技术经济比较旳基础上,尽量移挖作填和集中取弃土,并与改田、造地相结合,以减少施工方和取土坑、弃土堆用地。
宜采用新型桥梁构造,减少桥头引线长度和填土高度。
为保护耕地,在技术经济比较旳基础上,应优先考虑采用吹(填)砂或粉煤灰等填料填筑路堤,减少取土占地。
在环境与技术条件也许旳状况下,应尽量减少路堤高度。
对集中取弃土旳取土场、坑和弃土场、堆,隧道弃渣,给排水管网及其他地下工程用地,如仍能恢复使用旳,可列为临时用地,并按国家用关规定进行复垦,恢复运用;不能恢复使用旳,可按本指标第八章旳规定另行计算。
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充足运用原有旳场地和设施,尽量减少新增用地面积。
公路工程通讯、监控、供电系统旳管线,在符合技术、经济和安全旳条件下,宜共沟假设,并应尽量在公路用地范围内不止。
第三章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总体指标3.0.1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总体指标为公路用地范围内旳路基、桥涵、隧道、交叉、防护、沿线设施等用地面积,但不包括辅道、支线旳用地面积;辅道、支线旳用地面积按其公路等级采用本章对应旳项目另计。
3.0.2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总体指标以公路公里为计量单位,以公路建设项目主线起点至终点旳长度(若有隧道工程,应扣除隧道两洞口间旳长度)乘以对应旳用地指标,即为该建设项目旳总体用地面积。
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条文说明

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条文说明附录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条文说明一、执行本建设项目用地指标条文时,对于要求严格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区别对待: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作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作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指明必须按其他有关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
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和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
附件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条文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 . 0 .1 条土地是有限的、不可替代的自然资源,是农业的基本生产资料,是国家建设的重要物质基础。
我国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
目前土地问题,形势十分严峻,已成为一项十分紧迫而重要的社会问题,特别是耕地数量大量减少,不仅严重影响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且也严重威胁着子孙后代的生存,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公路建设用地较多,编制既满足设计要求,又节约用地的指标,对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和落实“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都是十分必要的。
第1 . 0 . 2条本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的作用是为了宏观控制建设用地,既是编审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建设项目用地规模的依据;同时又是编审初步设计文件,核定和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的尺度。
一个建设项目的实际用地面积,因建设条件各有差异,应以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为准,但应按编制本建设项目用地指标规定的建设条件与之对照,比较其建设用地指标值,衡量其用地合理性。
凡建设条件基本相同的,则不宜超过规定的用地指标值;某些条件不同的,则可按不同部分具体核算后予以增减。
本建设项目用地指标不能作为确认土地使用权的依据。
第1 . 0 . 3 条本条主要是对建设项目用地指标中土地的含义进行解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78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乡用地评定标准》的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78号--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乡用地评定标准》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布日期】2009.04.20
•【文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278号
•【施行日期】2009.09.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
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278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乡用地评定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城乡用地评定标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132-2009,自2009年9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0.3、3.0.4、4.1.3、4.2.1、4.2.2、4.2.3、4.2.5、5.1.5、5.1.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同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最新版隧道机电监控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隧道机电监控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目录1 施工组织设计依据 (7)2工程概况 (9)2.1总概述 (9)2.2机电工程概况 (10)2.2.1通风设施 (11)2.2.2照明设施 (11)2.2.3消防设施 (11)2.2.4供配电设施 (11)2.2.5火灾检测与报警设施 (12)2.2.6交通检测控制与诱导设施 (12)2.2.7有线广播系统 (12)2.2.8紧急呼救设施 (12)2.2.9通风及照明控制设施 (12)2.2.10闭路电视监视设施 (12)2.2.1l中央控制室 (13)2.2.12防雷及接地系统 (13)2.3机电工程的特点 (13)2.3.1 质量要求高 (13)2.3.2 工期紧迫 (13)2.3.3技术要求高 (14)3 施工组织措施 (14)3.1 设备、人员动员周期 (14)3.2设备、人员、材料运到施工现场的方法 (14)3.3 项目经理部管理职责 (15)3.4项目经理部管理系统 (15)3.4.1 管理机构设置图 (15)3.4.2管理人员及设备的配置 (17)4进度计划管理 (18)4.1概述 (18)4.2机电工程进度计划 (18)4.2.1机电工程工期 (18)4.2.2工期设定依据 (18)4.2.3分专业安装进度计划 (19)4.3施工进度月计划的编制 (19)4.4施工进度计划的控制 (20)4.4.1进度计划的控制方法 (20)4.4.2进度计划的过程控制 (20)5 施工技术管理 (21)5.1施工图的自审和会审 (21)5.1.1 分专业自审 (21)5.1.2专业综合自审 (21)5.1.3施工图交底 (22)5.1.4二次设计和优化 (22)5.2做好技术交底 (23)5.2.l施工技术交底形式 (23)5.2.2技术交底的重要性 (23)5.2.3技术交底的层次 (23)5.2.4技术资料与施工进度的同步 (24)6 质量保证措施 (24)6.1机电工程质量目标 (24)6.2质量保证体系 (24)6.3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26)6.3.1设备、材料供应及运输 (26)6.3.2机电工程安装项目 (26)6.3.3工程质量控制流程图 (27)6.3.4重复性作业 (30)6.4施工过程中的五大因素控制 (30)6.4.1人的控制 (30)6.4.2材料的控制 (31)6.4.3机械的控制 (31)6.4.4方法的控制 (31)6.4.5环境的控制 (31)6.5施工过程质量的自控自评 (32)6.5.1过程质量的三检 (32)6.5.2过程质量的三评 (32)6.6关键部位的过程质量控制 (33)6.7施工质量检验方法 (33)6.8不合格品控制 (35)7 创优夺杯的措施 (35)7.1组织落实 (35)7.2制度落实 (35)7.3措施落实 (35)8 劳动力和施工机具的组织 (36)8.1劳动力的组织 (36)8.2施工机具的组织 (36)9 安全生产的管理 (41)9.1保证安全生产措施 (41)9.2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41)9.3安全生产的措施 (42)10文明施工措施 (44)10.1文明施工目标 (44)10.2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44)11成品保护 (45)11.1施工顺序 (45)11.2成品保护的措施 (46)12安装工程施工方案 (46)12.1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方案 (46)12.1.1工程概况 (46)12.1.2设备安装程序 (46)12.1.3设备施工方案 (47)12.1.4劳动力及施工机具、测量仪器计划 (49)12.2管道安装工程施工方案 (50)12.2.1工程概况 (50)12.2.2管道安装程序 (50)12.2.3施工方法 (51)12.2.4劳动力及施工机具、测量仪器计划 (53)12.3电气安装工程施工方案 (55)12.3.1电气安装内容 (55)12.3.2电气安装施工程序 (55)12.3.3电气安装施工方法 (57)12.3.4电气调试的方法 (61)12.3.5劳动力及施工机具、测量仪器计划 (63)12.4监控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方案 (65)12.4.1工程概况 (65)12.4.2监控设备安装程序 (65)12.4.3监控设备安装施工方法 (65)12.4.4监控设备的调试 (66)12.4.5劳动力及施工机具、测量仪器计划 (67)12.5附属土建施工方案 (69)12.5.1工程概况 (69)12.5.2土建工程施工程序 (70)12.5.3土建工程施工方案 (70)12.5.4 劳动力及施工机具、测量仪器计划 (72)12.6完工测试和验收 (74)12.6.1完工测试 (74)12.6.2试运转 (75)12.6.3可靠性测试和验收 (75)12.6.4缺陷责任期 (76)13工程资料管理 (76)13.1概述 (76)13.2工程资料体系 (77)13.3工程资料的主要内容 (77)14 工程项目成本管理 (77)14.1概述 (78)14.2工程成本管理责任制 (78)15附表 (78)施工组织设计1 施工组织设计依据1). 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2). 招标图纸3). 施工执行的主要标准、规范及图集一、总体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1996)2、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部分修订)(1998)3、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4、《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建标【1999】第 278 号5、交通部《快线公路联网收费暂行技术要求》(交公路发[2000]463 号)6、中国公路协会编制的《交通工程手册》7、交通部《公路隧道交通工程设计规范》(JTG/T D71-2004)8、国家现行的建筑、结构、电气专业设计规范。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

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一、引言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是指在规划、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对于公路工程建设所需的用地范围、类型和数量的规定。
合理、科学地确定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对于保障公路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提高交通运输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概念和作用、指标确定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指标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等方面进行阐述,以期为公路工程建设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
二、概念和作用1. 概念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是指在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根据工程的规模、功能和设计要求等因素,确定的用地范围、类型和数量的规定。
2. 作用合理确定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能够确保公路工程建设的合理布局和顺利进行。
具体作用包括:- 为公路工程项目的选址提供科学依据;- 保障公路工程建设的经济性和可行性;- 提高公路工程的运输能力和交通运输效率;- 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
三、指标确定的基本原则和方法1. 基本原则- 合理性原则:指标确定应符合公路工程建设的规模和需求,保证公路工程的安全和经济合理性。
- 适度原则:指标确定应根据具体情况合理控制用地规模,避免过度用地现象。
- 可行性原则:指标确定应具备可行性,能够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效果。
- 环保原则:指标确定应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减少对自然资源的影响,实现可持续发展。
2. 方法- 调研分析法:通过对公路工程建设所在地区的地形地貌、气候条件、交通需求等进行调研和分析,确定合理的用地指标。
- 数据统计法:根据历史数据和统计分析,确定公路工程建设用地指标,以便满足相应的交通运输需求。
- 经济评价法:通过经济评价指标,如投资回报率、成本效益比等,综合考量公路工程建设用地指标的合理性。
- 专家咨询法:依托相关领域专家的经验和知识,进行专门咨询,确定公路工程建设用地指标。
四、指标的具体内容和要求1. 用地范围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应包括施工区、边坡区、荫盖带和沿线绿化景观带等,同时还应考虑到日后对公路进行维护和追加建设的需要。
G311鲁山至尧山镇段改建工程工可新版

第一章概述G311徐西线,东起于江苏徐州,途经商丘、安徽毫州、周口、许昌、平顶山、叶县、鲁山、洛阳,止于南阳西峡,平顶山境内长180公里,它是我省“米”字型干线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平顶山市的主要经济要道。
G311徐西线鲁山县八里仓至尧山镇段公路改造工程,位于鲁山县西北部,起点为鲁山县董周乡八里仓,与向北的S242庙洪线成T型相交处,向西经殷庄、康庄、康庄桥、小集、杨树底、黑山头,向西南经库区乡至杨家岭大桥,再向西北经东许庄南侧跨越沙河,从下汤镇环镇路过,沿沙河北岸经马庄至十亩地洼。
由十亩地洼向西沿沙河二道河北岸至朱家坟北侧,向西北沿河岸经宋庄、过中汤街,经新店街南至小尔城,从小尔城向西北经宽布口、小窄渠,再折向西南从赵村街至张家庄南,再向西北至太平庄南侧,向西经马公店、胡家庄、向西北经想马河至尧山镇,路线全长53.9公里(K495+510~K549+415)。
该项目为平顶山市2011年~2015年公路建设总体规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平顶山市乃至河南省交通路网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1.1项目背景及编制依据1.1.1项目背景平顶山地处河南省中部,西接古都洛阳,南临南阳,东部与许昌、漯河、驻马店三市相接,是豫中区域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在我省干线公路网中占着重要的位置。
经平顶山的公路主要有G311、G207、S103线等重要干线公路,其在辖区内形成较为完善的公路网。
G311线是贯穿我国东西的一条重要国道,它穿越平顶山二县一市,是河南省乃至全国的公路网主骨架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通东西的一条能源和原材料运输的重要干线公路,也是国家运输网络中沟通国道、省道,调节区域交通运输的重要公路,对沿线地方经济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支柱作用。
该项目是G311的一条重要经济路线,在鲁山县境内向西与G207线、S239线、太(原)澳(门)高速公路、郑石高速相交,向西北到达鲁山县与洛阳市嵩县交界处的我省名胜游览点之一石人山风景区。
道路设计说明书

云南省有色地质局综合经营公司厂区道路改造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说明第一篇总说明一、测设主要依据1、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9;2、部颁《公路工程名词术语》JTJ002-87;3、部颁《公路自然区划标准》JTJ003-86;4、部颁《公路抗震设计规范》JTJ004-89;5、部颁《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J/T006-98;6、部颁《公路桥位勘测设计规范》JTJ062-91;7、部颁《公路水文勘测设计规范》JTG C30-2002;8、部颁《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069、部颁《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D30-2004;10、部颁《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06;11、部颁《公路勘测规范》JTG C10-2007;12、部颁《公路排水设计技术规范》JTJ018-96;13、部颁《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14、部颁《公路砖石与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J022-85;15、部颁《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J024-85;16、部颁《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 D62-2004;17、《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18、《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B06-02-2007;19、《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B06-03-200720、《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建标[1999]278号;21、《公路基本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概(预)算编制的规定》公社设字[2000]285号;24、其他相关规范、手册。
二、主要技术指标1、公路等级:四级及以下;2、设计速度:10公里/小时;3、路基宽度:6米(8米);4、平曲线极限最小半径:6米,一般最小半径30米;5、最大纵坡:10%,最大合成纵坡一般路段10%,最大超高横坡度:8%;6、最小缓和段长度:10米,最小平曲线长:20米;7、最小坡长:一般路段60米,困难路段40米;8、两平曲线间直线段最小长度:两同向曲线间一般最小长度:40米,特殊路段极限最小长度30米,两反向曲线间一般最小长度:20米,特殊路段极限最小长度15米(平曲线间直线段长度是按《路线设计规范》7.2.2条的规定执行,对于特殊路段,按《规范》“设计速度小于等于40km/h的可参照执行”的规定执行的);9、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路面。
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

隧道进出口最大挖深在20m以上的可采用高值。
第4 . 2 . 4条隧道工程进(出)口连接线路段用地指标不宜超过表4 . 2 . 4的规定。
注:围岩类别的划分应按《公路隧道设计规范》(了口026一90)的规定执行。
第4 . 2 . 5条隧道工程分离式路基及分离式路基间三角区路段用地指标分高、中、低三个层次,其适用条件同本指标第3 . 0 . 4条。
第5 . 1 . 5条山岭重丘区互通式立体交叉的用地指标,可按平原微丘区的1 . 1一1 . 3倍计算,地形困难程度较大者,取其高限。
第5 . 1 . 6条互通式立体交叉的主线和被交叉公路的长度和宽度与本指标采用的标准和规模不同时,可对用地指标进行调整。主线或被交叉公路可按长度和宽度两个部分进行调整。
第三章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总体指标
第3 . 0 . 1条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总体指标为公路用地范围内的路基、桥涵、隧道、交叉、防护、沿线设施等用地面积,但不包括辅道、支线的用地面积;辅道、支线的用地面积按其公路等级采用本章相应的项目另计。
第3 . 0 . 2条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总体指标以公路公里为计量单位,以公路建设项目主线起点至终点的长度(若有隧道工程,应扣除隧道两洞口间的长度)乘以相应的用地指标,即为该建设项目的总体用地面积。
②表中四肢交叉的单喇叭型不包括主线、被交叉公路和匝道之间的三角区用地,当实际需要征用时按表5 . 1 . 4一2中的数量增加互通式立交的用地数量。
③五肢及五肢以上多肢交叉的枢纽型立交,可参照使用四肢交叉枢纽型立交的用地指标,每增加一肢交叉,用地数量可增加巧%一25 %,增加的交叉公路等级越高,越靠近高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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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2008-06-16 | 作者: | 来源:国土资源部 | 【大中小】【打印】【关闭】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关于批准发布《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的通知建标[1999 ] 278 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委(计经委)、土地(国土)管理局(厅),计划单列市建委、计委、土地(国土)管理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根据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1987 」国土[建〕字第144 号和建设部、国家土地管理局【1989 ]国土[建〕字第169 号文的要求,按照国家计委《一九八八年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制订修订计划》(计综〔1987 〕2390 号)的安排,由交通部负责编制的《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全国统一的建设用地指标予以发布,自2000 年1 月l 日起施行。
本建设用地指标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土资源部负责;其具体解释工作,由交通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八日编制说明根据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指标的几点意见》(【1987】国土[建」字第144 号)和建设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编制工作暂行办法》(【1989】国土[建]字第169 号)的要求,按照交通部《关于编制<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的通知》(【90 】交函工字212 号),成立了《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编写组。
在编制过程中,编写组以国家及交通部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从我国国情及公路建设实际情况出发,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科学、合理利用土地的经验,对收集的五百余条公路、五百余座互通式立体交叉、近两万公里公路的用地资料,进行了统计分析,在广泛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并进行模拟设计后,提出了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
《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共分八章和一个附录。
其主要内容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原则性规定,包括总则、合理和节约用地的基本规定;第二部分,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总体指标;第三部分,单项指标,包括路基工程用地指标、交叉工程用地指标、大桥工程用地指标、沿线设施用地指标;第四部分,用地指标的调整。
为使本指标更能符合我国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请各有关单位在使用中注意总结经验,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及时函告交通部公路工程定额站(联系电话:010 一 65 126093 ) ,以便修订时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1. . 0 .1条为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强对公路建设项目用地的科学管理,适应公路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制定本建设项目用地指标。
第1 . 0 . 2 条本建设项目用地指标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建设项目用地规模的依据;是编审初步设计文件,核定和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的尺度。
第1 . 0 . 3 条本建设项目用地指标所指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
第1 . 0 . 4 条本建设项目用地指标适用于新建的除等外公路以外的各级公路建设项目。
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等外公路的用地指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本指标的编制原则和方法另行制定。
公路建设项目用地包括公路主体工程本身及其沿线设施工程,其他项目用地未包含在本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内。
第1 . 0 . 5 条本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分为总体指标和单项指标两个层次。
总体指标适用于编制土地利用计划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单项指标适用于初步设计阶段,也可用于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第1 . 0. 6 条本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的用地面积是指水平投影面积。
实际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应按不同的地面自然横坡计算。
第1 . 0 . 7 条本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的建设规模按设计交通量确定,如需预留发展用地,可根据具体建设项目确定。
第1. 0 . 8 条公路建设项目用地,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处理公路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的关系,切实做到科学、合理、节约用地。
第1 . 0 . 9 条公路建设项目用地,除执行本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合理和节约用地的基本规定第2.0 . 1 条公路建设项目,应根据公路建设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环境资源、资金等技术经济条件,本着科学、合理和节约用地的原则,确定经济合理的建设规模。
第2 . 0 . 2 条公路建设项目用地应符合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视农业生产的需要,应尽量利用荒地、劣地,少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土地。
第2 . 0 . 3 条公路建设项目用地,应统筹规划,采取改地、造地、复垦等综合措施节约用地。
第2 . 0 . 4 条在线路方案比选中,应从技术经济方面论证项目用地的合理性,严格农用地转用。
第2 . 0 . 5 条路线应尽量绕避基本农田。
靠近城市或通过基本农田及经济作物区的高填路堤地段,应在技术经济比较的基础上,尽量考虑设置防护设施等,节约用地。
第2 . 0 . 6 条路基、交叉工程土石方调配,应在技术经济比较的基础上,尽量移挖作填和集中取弃土,并与改田、造地相结合,以减少施工方和取土坑、弃土堆用地。
第2 . 0 . 7 条宜采用新型桥梁结构,降低桥头引线长度和填土高度。
第2 . 0 . 8 条为保护耕地,在技术经济比较的基础上,应优先考虑采用吹(填)砂或粉煤灰等填料填筑路堤,减少取土占地。
第2 . 0 . 9 条在环境与技术条件可能的情况下,应尽量降低路堤高度。
第2 . 0 . 10 条对集中取弃土的取土场、坑和弃土场、堆,隧道弃碴,给排水管网及其他地下工程用地,如仍能恢复使用的,可列为临时用地,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垦,恢复利用;不能恢复使用的,可按本指标第八章的规定另行计算。
第2 . 0 . 11 条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的场地和设施,尽量减少新增用地面积。
第2 . 0 . 12 条公路工程通讯、监控、供电系统的管线,在符合技术、经济和安全的条件下,宜共沟架设,并应尽可能在公路用地范围内布置。
第三章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总体指标第3 . 0 . 1 条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总体指标为公路用地范围内的路基、桥涵、隧道、交叉、防护、沿线设施等用地面积,但不包括辅道、支线的用地面积;辅道、支线的用地面积按其公路等级采用本章相应的项目另计。
第3 . 0 . 2 条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总体指标以公路公里为计量单位,以公路建设项目主线起点至终点的长度(若有隧道工程,应扣除隧道两洞口间的长度)乘以相应的用地指标,即为该建设项目的总体用地面积。
第3 . 0 . 3 条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总体指标,地形的划分按以下原则执行;平原区指地形平坦,无明显起伏,地面自然坡度小于或等于3?的地区;微丘区指起伏不大的丘陵,地面自然坡度为3 ?(不含3?)一20? (含20?) ,相对高差在 200m以内的地区;山岭重丘区指地面自然坡度大于20? ,相对高差为200 一1000m 的地区。
本条地形划分的原则同样适用于其他章节。
第3 . 0 . 4 条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总体指标分高、中、低三个层次,其适用条件为:平原微丘区西北干早地区可采用低值;水网密集地区可采用高值;其他地区采用中值。
山岭重丘区微风化或弱风化基岩地区可采用低值;强风化基岩,第四纪松散地层覆盖厚的地区可采用高值;其他地区采用中值。
第3 . 05 条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总体指标,系按下列条件编制:1 .公路等级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
2 .地形类别平原区、微丘区、山岭重丘区。
3 .路基标准宽度计算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总体指标采用的路基标准宽度见表3 . 0 .5 。
风沙、雪害、多年冻土、地震等地区,应据建设项目的具体位置、防护宽度、抗震措施等,按本指标第八章的有关规定另增用地数量。
第3 . 0 . 6 条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总体指标,不应超过表3 . 0 . 6 一1 和3 . 0 . 6 一2 的规定。
注:代征地在公路建成后移交有关部门使用管理,在设计文件中应单独列出。
第3 . 0 .7 条路基标准宽度与指标采用的标准不同时,可按表3 . 0 . 7 进行调整。
第3 . 0 . 8 条公路建设项目用地总体指标中,不包括取土坑、弃土场用地,经技术经济论证后必须设置取土坑、弃土场时,按本指标第八章的有关规定予以增加。
第3 . 0 . 9 条使用本建设项目用地指标时,应结合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公路等级、地形及特殊自然地理区等情况,选用相应的指标。
如公路同时通过风沙和雪害地区,其另增用地只增加数量较大的一项。
第四章路基工程用地指标4 . 1 路基工程第4 . 1 . 1 条路基工程用地指标由路基、护道、排水系统、中小桥、涵洞、防护设施等用地组成。
线外排水设施的用地和代征地未计入本指标中。
代征地指标可按表3 . 0 .6 一2 采用。
第4 . 1 . 2 条路基工程用地指标以路基公里为计量单位,指公路路基的实际长度,不包括大桥(含特大桥)、隧道和互通式立体交叉主线等的长度。
第4 . 1 . 3 条本指标中路基工程用地宽度,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按路堤两侧排水沟外边缘(无排水沟时为路堤或护坡道坡脚)以外或路堑坡顶截水沟外边缘(无截水沟为坡顶)以外 2m计算,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按两侧排水沟或截水沟外边缘以外lm 计算。
当遇有特殊地质、地形需增加路侧用地时,用地宽度应经专门设计和计算确定。
种植多行林带等特殊情况的路段,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用地宽度。
第4 . 1 . 4 条计算平原微丘区路基工程用地指标采用的路基平均计算填挖高度见表4 .1 . 4。
第4 . 1. 5 条路基工程用地指标不应超过表4 . 1 . 5 一1 一4 . 1 .5 一4 的规定。
高、中、低值的适用条件应符合本指标第3 . 0 . 4 条。
第4 . 1 . 6 条当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路基平均计算填挖高度与指标采用值不同时,可按表 4 . 1 . 6对用地指标进行调整。
第4 . 1 . 7 条路基标准宽度与指标采用的标准不同时,可按表4 . 1 . 7 进行调整。
第4 . 1 . 8 条路基工程用地指标中,未含取土坑、弃土场用地。
需设置取土坑、弃土场时,按本指标第八章的有关规定予以增加。
4 . 2 隧道工程第4 . 2 . 1 条隧道工程用地指标,主要由隧道洞口的连接线路段路基、隧道洞门仰坡、分离式路基及分离式路基间三角区等用地组成。
隧道洞内部分不作为工程用地计算。
第 4 . 2 . 2条隧道工程用地指标适用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的分离式路基处于同一坡面,上、下行隧道平行布设的情况。
第4 . 2 , 3 条隧道工程进(出)口连接线路段用地指标分高、中、低三个层次,其适用条件为:隧道进出口最大挖深在10m 以内的可采用低值;隧道进出口最大挖深在10 ~ 20m 的可采用中值;隧道进出口最大挖深在20m 以上的可采用高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