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协会-非上市公司股权估值指引及案例分享-201810-32页
中基协发布《非上市股权投资估值指引》

中基协发布《非上市股权投资估值指引》为引导私募投资基金非上市股权投资专业化估值,完善资产管理行业估值标准体系,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托管与运营专业委员会估值核算小组制定了《私募投资基金非上市股权投资估值指引(试行)》,于2018年3月5日经协会第二届理事会表决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现予发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私募投资基金非上市股权投资估值指引(试行)一、总则(一)为引导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专业化估值,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企业会计准则》、《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服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等自律规则,制定本指引。
(二)本指引所称的私募基金,包括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管理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以及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
(三)本指引所称的非上市股权投资,是指私募基金对未上市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
对于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但交易不活跃的企业,其股权估值参考本指引执行。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服务机构对私募基金持有的非上市股权进行估值时,参照本指引执行。
其他类型的投资基金在对其持有的非上市股权进行估值时,参考本指引执行。
(五)如果基金管理人未按照第(三)、(四)条进行估值,应当在相关的合同或协议中进行约定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及自律规则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基金管理人作为估值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对估值方法和估值参数等承担最终责任,并定期对估值结论进行检验,防范可能出现的重大偏差。
(七)本指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非上市企业如何进行估值分析

非上市企业如何进行估值分析非上市企业如何进行估值分析非上市的企业是怎么进行估值的呢?非上市企业的估值一般是有什么方法的?小编为你带来了“非上市企业如何估值”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非上市公司如何估值最流行方法:相对估值法相对估值法又称为市场法、市场比较法等,主要将企业价值与企业的某一项财务指标相联系,得到两者之间的相应比率。
以市盈率为例,市盈率(市净率)取决于贴现率、企业的增长率、分红率或盈利能力。
由于贴现率在一定时期内是比较固定的,因此对于两家成长性、分红率或盈利能力都类似的企业来说,其市盈率或市净率也应当是类似的。
这样,就可以利用同类上市公司的有关财务数据和比率,对非上市公司的企业价值进行评估。
实际上,只将市场价值主要归因为一个因素是不太合理的,就目前计量经济学、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很多崭新的方法也开始归为相对估值法。
例如支持向量机方法、神经网络、回归分析、因子分析、模糊贴近度等技术,这些方法的原理都是通过将可比上市公司与待评估公司进行对比,寻找最为可比的上市公司,总结影响估值的因素。
根据评估企业所经营的业务及所处的行业具体分析,对重资产的行业,如钢铁、公共事业、银行等企业就适合用市净率,处于成熟期的、具有稳定现金流的企业适合用EV/EBITDA、市盈率等,成长型企业比较适合使用PEG乘数及PERG乘数,属于初创期未盈利的、或者带有明显行业特征的一些企业就要特别分析了,例如APP类的用活跃用户(用户规模)、网站用点击量等。
使用以上乘数进行估值时需要注意的点非常多,尤其要注意一点就是乘数的分母及分子应该保持一致性,是属于公司估值乘数还是股权估值乘数需要分清楚。
最受质疑的方法:收益估值法收益估值法又称自由现金流法,这种方法更多考虑了企业未来能够取得的成绩,对于控股股东来说,企业的价值更多的来自于企业的未来盈利能力,而并不一定需要通过分红直接取得投资收益,自由现金流法规避了分红政策对企业价值的影响,而将企业的现金流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指标,更加符合企业控股股东的需要。
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估值方法

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估值方法示例文章篇一:《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估值方法:一场有趣的探索之旅》嗨,小伙伴们!今天咱们来聊聊一个超酷但又有点复杂的事儿——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时的估值方法。
这就像是一场神秘的寻宝游戏,要找出非上市公司到底值多少钱呢。
我先给大家讲个小故事吧。
我有个叔叔,他在一家上市公司工作。
有一次,他们公司想要收购一家小的非上市公司。
这时候啊,大家就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为啥呢?因为不知道该给那家小公司定个啥价。
这就好比你去市场买东西,可你不知道这东西到底该值多少钱,是不是很头疼?那到底有哪些方法可以给非上市公司估值呢?一种方法是可比公司法。
这就像是找小伙伴来做比较。
比如说,非上市公司是做玩具的。
那咱们就去找那些已经上市的玩具公司。
看看那些上市的玩具公司的股价呀,利润呀,销售额啥的。
如果上市的玩具公司A,它的销售额是100万的时候,市值是500万。
而非上市公司B的销售额是50万,那是不是可以大概推测出B公司的价值可能是250万呢?不过这里面可大有讲究。
就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性一样,每个公司也有自己的特殊之处。
也许B公司虽然销售额少,但是它有超级厉害的专利技术,这就像B公司手里握着一张王牌,那可就不能简单地这么比了。
这时候可能B公司的价值就不止250万啦。
还有收益法呢。
这就像是预测这个非上市公司未来能赚多少钱。
我来打个比方哈。
假如有个非上市公司是开蛋糕店的。
我们得先看看它现在的蛋糕卖得怎么样,每个月能赚多少钱。
然后呢,我们还要预测它未来的生意会怎么样。
要是这个蛋糕店现在每个月能赚1万块,而且我们觉得它以后会越做越好,因为它在一个新的小区旁边,小区的人会越来越多,那它未来的利润可能就会像气球一样膨胀起来。
比如说,我们预测它明年每个月能赚1万2,后年每个月能赚1万5。
那我们就把这些未来能赚的钱都加起来,然后算出一个现在的价值。
这就好像我们在算这个蛋糕店未来能给我们带来多少甜蜜的回报,然后根据这个回报算出它现在值多少钱。
针对非上市企业估值问题的研究

【摘要】私募股权投资中,对目标企业估值是投资过程中关键的一环,直接决定投资的质量。
非上市企业与二级市场的上市公司有较大不同,因企业股权流通度低,相比而言股权价值透明度低。
文章针对非上市企业股权价值评估的方法展开分析,提出在对企业估值时的综合考虑因素及方法。
【关键词】股权融资;非上市;股权价值;估值方法【中图分类号】F275;F83一、我国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基本情况2013年6月《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发布,明确由中国证监会统一行使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职责。
2014年8月,证监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私募基金实行统一监管。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规模增长迅速,目前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股权投资市场,私募股权投资行业高速发展。
在此情况下,非上市企业股权估值方式千差万别,缺乏统一标准,估值结果差异较大。
非上市股权投资的估值是指私募基金对未上市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私募投资基金非上市股权投资估值指引(试行)》要求的估值方法执行,但应当在相关的合同或协议中进行约定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及自律规则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企业估值的行业要求根据国际财务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允价值的评估标准按优先次序分为三层:第一层级是交易处于活跃的市场中,此时公允价值就是活跃市场中的市场价格;第二层级是交易处于不活跃的市场中,此时公允价值的确定需参考同类产品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或应采用有客观参考支持的价值模型;第三层级是不存在或很少存在公开市场价格信息,此时,公允价值需要某些主观判断和市场假设来确定。
由于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不存在公开市场交易,且个体差异明显,其公允价值的评估标准大多处于第二和第三层级,估值难度较大。
2018年,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公布《私募投资基金非上市股权投资估值指引(试行)》,前言中提到:“估值能力是资产管理行业的核心竞争力,资产管理机构应持续关注投资标的估值变化,将估值工作贯穿于募投管退环节,努力提升标的估值,为投资者发现价值、创造价值。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案例分析

非上市公司民营企业股权激励案例分析案例:H网络公司(以下简称H公司)于2000年底决定建立长期激励机制,实行股票增值权激励方案。
H公司创建于1999年,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合计1000万股,2000年底税前利润为800万元,净资产为2000万元,每股净资产为2元,预计每股净资产年增长率为100%。
为实现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公司董事会决定接受某咨询公司的建议,自2001年开始实施股票增值权计划。
具体实施办法概括为:定人:包括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在内的5人核心层被授予股票增值权。
定价:按照2000年度每股净资产确定行权价格。
定量:按照总股本的10%,即100万股授予。
定时:采取滚动授予,即每年授予的方式;规定认股权的有效期为五年,股权增值权授予后满一年即可获得首期行权权力,行权权力将分三年获得,比例分别为3:3:4。
请问以上股票增值权方案是否能够充分满足企业发展的要求?还有哪些不足?分析:企业在提高一个国家的国际竞争力、推进经济结构转化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而中小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制度不仅可以降低企业代理成本、提高公司业绩,更重要的是通过股权激励,聚集一批优秀的人才,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实现持续、快速、稳定发展。
一、该方案更富现实性和操作性比较其他实行股票增值权的公司,H公司的激励方案主要有以下特点:1、方案使用每股净资产的增加值来激励其高层管理人员及董事,由于使用的是虚拟股票的概念,轻易解决了股票期权激励机制中的股票来源问题,绕开了当前我国法律、政策上的诸多障碍。
这种方案无需报财政部、证监会等机构的审批,只要经股东大会通过即可实施,具体操作起来方便、快捷。
2、方案把公司的董事也考虑了进去,按照国外惯例,董事一般都直接拥有公司的股份,作为出资方和委托人参与企业治理,一般不参与期权激励计划。
而在中国内地,大多数董事都仅仅作为国有出资方的代表,而个人并不拥有企业的股份,实质上,他们作为代理方出现在治理结构中,是比较符合我国实际国情的。
非上市股权估值指引

非上市股权估值指引
本指引旨在为非上市股权估值提供标准化的方法和指导,以确保估值结果准确、可靠、可比和透明。
指引包括如下内容:
1. 估值对象的定义和范围;
2. 估值方法和技术,包括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
3. 估值过程中的重要假设和参数,如折现率、增长率等;
4. 估值报告的要求和标准,包括估值方法的说明、数据来源、前提条件、敏感性分析等;
5. 估值师的资质和责任,包括资格认证、估值报告的独立性、保密协议等。
本指引适用于所有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估值,包括私募股权投资、股份转让、资产重组等。
估值师应当遵循本指引进行估值工作,以确保估值结果具有可靠性和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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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市公司估值方法大全(完整版)

未上市公司估值方法大全(完整版)未上市公司估值方法一、何为公司估值?公司估值是指着眼于公司本身,对公司的内在价值进行评估。
公司内在价值决定于公司的资产及其获利能力。
公司估值是投融资、交易的前提。
一家投资机构将一笔资金注入企业,应该占有的权益首先取决于企业的价值。
公司估值有利于我们对公司或其业务的内在价值(intrinsic value)进行正确评价,从而确立对各种交易进行订价的基础。
公司估值是证券研究最重要、最关键的环节,估值是一种对公司的综合判定,无论宏观分析、资本市场分析、行业分析还是财务分析等,估值都是其最终落脚点,投资者最终都要依据估值做出投资建议与决策。
基本逻辑 --“基本面决定价值,价值决定价格”二、公司估值的方法(一)公司估值的基础基于公司是否持续经营,公司估值的基础可分为两类:1.破产的公司(Bankrupt Business) 公司处于财务困境,已经或将要破产,主要考虑出售公司资产的可能价格。
2.持续经营的公司(On-going Business)(PE投资的对象)假定公司将在可预见的未来持续经营,可使用以下估值方法。
(二)公司估值的方法公司估值方法通常分为两类:一类是相对估值方法,特点是主要采用乘数方法,较为简便,如P/E估值法、P/B估值法、EV/EBITDA 估值法、PEG估值法、市销率估值法、EV/销售收入估值法、RNAV估值法;另一类是绝对估值方法,特点是主要采用折现方法,较为复杂,如股利贴现模型、自由现金流量贴现模型和期权定价法等。
相对估值法反映的是市场供求决定的股票价格,绝对估值法体现的是内在价值决定价格,即通过对企业估值,而后计算每股价值,从而估算股票的价值。
它们的计算公式分别如下:1、相对估值方法相对估值法(Relative Valuation or Comparative Valuation)亦称可比公司分析法,通过寻找可比资产或公司,依据某些共同价值驱动因素,如收入、现金流量、盈余等变量,借用可比资产或公司价值来估计标的资产或公司价值。
未上市公司估值方法

未上市公司估值方法第一篇:未上市公司估值方法小论未上市公司估值方法一、何为公司估值?公司估值是指着眼于公司本身,对公司的内在价值进行评估。
公司内在价值决定于公司的资产及其获利能力。
公司估值是投融资、交易的前提。
一家投资机构将一笔资金注入企业,应该占有的权益首先取决于企业的价值。
公司估值有利于我们对公司或其业务的内在价值(intrinsic value)进行正确评价,从而确立对各种交易进行订价的基础。
公司估值是证券研究最重要、最关键的环节,估值是一种对公司的综合判定,无论宏观分析、资本市场分析、行业分析还是财务分析等,估值都是其最终落脚点,投资者最终都要依据估值做出投资建议与决策。
基本逻辑--“基本面决定价值,价值决定价格”二、公司估值的方法(一)公司估值的基础基于公司是否持续经营,公司估值的基础可分为两类:1.破产的公司(Bankrupt Business)公司处于财务困境,已经或将要破产,主要考虑出售公司资产的可能价格。
2.持续经营的公司(On-going Business)(PE投资的对象)假定公司将在可预见的未来持续经营,可使用以下估值方法。
(二)公司估值的方法公司估值方法通常分为两类:一类是相对估值方法,特点是主要/ 20 采用乘数方法,较为简便,如P/E估值法、P/B估值法、EV/EBITDA估值法、PEG估值法、市销率估值法、EV/销售收入估值法、RNAV估值法;另一类是绝对估值方法,特点是主要采用折现方法,较为复杂,如股利贴现模型、自由现金流量贴现模型和期权定价法等。
相对估值法反映的是市场供求决定的股票价格,绝对估值法体现的是内在价值决定价格,即通过对企业估值,而后计算每股价值,从而估算股票的价值。
它们的计算公式分别如下:1、相对估值方法相对估值法(Relative Valuation or Comparative Valuation)亦称可比公司分析法,通过寻找可比资产或公司,依据某些共同价值驱动因素,如收入、现金流量、盈余等变量,借用可比资产或公司价值来估计标的资产或公司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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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可比公司乘数取算数平均值,用于估值对象估值
市场乘数及可比公司一经选定,原则上应保持不变。但由于市场环境、估值对象自身或可比公司变化, 导致前期估值方法不再适用或可比公司不再可比时,须视具体情况调整市场乘数或可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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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场法 – 市场乘数法(续)
案例:
背景介绍:
成都XX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药品的研发、生产、营销于一体的综合性医药企业,成立于2009 年,注册资本9000万元,主要从事化学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的生产和经营,是依据欧盟和FDA GMP 标准建立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17 年度持续经营净利润为 75,198,657 元。 A 公司对其持股比例为 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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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场法 – 最近融资价格法
最近融资价格法(指引第九条):
定义:
以企业最近一期融资价格为基础评估公允价值的方法。采用最近融资价格法评估非上市公司股权公允价 值时,需充分考虑时间因素,一般可接受半年内的融资价格,若市场环境及企业自身均无重大变化, 可以考虑延长到一年
可能导致最近融资价格不能代表公允价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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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场法 – 行业指标法
行业指标法(指引第十条)
定义:
行业指标法是指某些行业中存在特定的与公允价值直接相关的行业指标,此指标可作为被投资企业公允 价值的参考依据。
适用范围:
行业指标法适用于行业发展比较成熟及行业内各企业差别较小的情况,一般被用于检验其他估值方法得 出的估值结论是否相对合理,而不作为主要的估值方法单独运用。如采矿业的可开采储量,互联网公司 的月活跃用户量等
适用范围:
市场乘数法适用于存在多家上市公司与被评估企业在业务性质与构成、企业规模、企业所处经营阶段、 盈利水平等方面相似的情形,或同行业近期存在类似交易案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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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场法 – 市场乘数法
步骤:
选取可比公司或交易案例。
对所选择可比公司的业务和财务情况进行分析,与估值对象 的情况进行比较。
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权的估值=被评估企业整体股权价值*持股比例*流动性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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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上市公司股权估值的一般性原则(续)
主要估值技术:
非上市股权的常用估值技术包括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 根据被评估企业实际情况、市场交易情况及其他可获得的信息,采用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并选取 在当前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指引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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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上市公司股权估值的一般性原则(续)
其中一种估值技术得到的估值结果区间是否在其他估值技术的估值结果区间内;通常会使用多种估
值方法来相互验证,并最终确定一个价值区间。
多种估值技术的估值结果存在较大差异的,进一步分析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估值技术可能使用不 当,或者输入值可能不恰当等。
二、市场法
定义(指引第六条) :
市场法是利用相同或类似的资产、负债或资产和负债组合的价格以及其他相关市场交易信息进行估值 的技术,常用方法包括市场乘数法、最近融资价格法、行业指标法等。
市场乘数法(指引第七条第八条):
值的方法,包括市盈率法、市净率法、企业价值 倍数法等。
误区:
估值具有不确定性,主要由于被评估企业本身的不确定性及估值技术、财务判断的局限性;好的估 值模型加上细致的研究未必能得出绝对准确的估值
估值结果一定是准确的
估值结果是完全客观的
估值技术及参数的选取均带有很大的主观性,因此估值结果也并非完全客观
估值结果是最重要的 估值的过程远比结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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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场法 – 市场乘数法(续)
通过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净利润等分析,初步筛选了以下6只股票作为可比公司:
公司代码 002020.SZ 000739.SZ 000756.SZ 002365.SZ 600276.SH 300630.SZ 公司名称 京新药业 普洛药业 新华制药 永安药业 恒瑞医药 普利制药 P/E 32.30 32.89 23.55 31.85 86.73 135.14
宗旨和目标:
为规范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估值方法,制定本指引 (指引第一条)
适用范围:
证券公司及相关境内子公司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权的估值(指引第二条);且非上市公司将在可预 见的未来持续经营
估值原则:
被评估企业整体股权价值的基础上,考虑持股比例并结合流动性折扣等因素评估确定(指引第三 条);估值方法需根据公司价值的决定因素选取
从价值比率中选取适合的乘数,计算其数值。
将价值乘数运用到估值对象所对应的近期财务数据,得到企业每股价值或 企业价值。运用企业价值倍数法计算得出的企业价值后,还需扣除负债, 并考虑是否存在非运营资产/负债,得到企业股权价值。
在企业每股价值或企业股权价值的基础上,考虑持股情况、流动性折扣 等因素得出非上市公司股权公允价值。
企业价值倍数:适用范围有限,如EV/EBITDA、EV/EBIT、EV/Sales
行业大类 行业小类 银行 保险 金融业 证券 基金 采掘业 房地产业 制造业 基础建设业 贸易业 信息技术业 批发 零售 钢铁行业 消费品制造业 机械制造业 生物制药业 通常选用的价值乘数 P/B、P/E 财险:P/B 寿险:P/EV 经纪:P/E、营业部数量、交易活跃账户数量 自营:P/B P/AUM(管理资产规模) EV/Reserve(储量)、EV/Resource(资源量)、EV/Annual Capability(年开 采能力) P/NAV(净资产价值)、P/FCFE P/B、EV/钢铁量 P/E P/E PEG(PE/企业年盈利增长率) P/B、EV/EBITDA(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 P/E EV/S 初创阶段:EV/S、P/B 成长阶段:P/E、PEG(PE/企业年盈利增长率) 成熟阶段:P/E
估值方法的选择需要考虑的因素(指引第五条):
其中一种估值技术是否比其他估值技术更恰当; 没有一种估值方法是绝对正确的。每种方法都有其优缺点,应该根据企业价值的核心决定因素、经
验积累、行业惯例选择合适的估值方法
其中一种估值技术所使用的输入值是否更容易在市场上观察到或者只需作更少的调整; 39号准则:第十九条 企业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应当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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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场法 – 市场乘数法(续)
注意事项:
估值对象与可比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需保持一致; 不同市场(中美差异等)会计政策、会计年度的一致性;如估值对象只能获得上一会计年度的财务 数据,则可比公司乘数需用估值时点市价P 和上一会计年度财务数据计算 需去除可比公司利润中的不可持续项; 估值对象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不再参与乘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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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益法
定义(指引第十一条):
将未来预期收益转换成现值的估值技术,常用方法包括自由现金流折现法、股利折现法等。
步骤(指引第十二条) :
分析历史财务报表。对历史财务报表进行分析,了解评估对象各项收入、费用、资产、负债的构成 状况,判断影响评估对象历史收益的各类因素及其影响方式和程度,同时对历史财务报表进行必要 的调整。 预测未来收益。根据评估对象特征,结合宏观政策、行业周期及其他可比企业进入稳定期的所需时 间,合理确定预测期。 确定折现率。综合考虑估值日利率水平、市场投资收益率等资本市场相关信息和所在行业、估值对 象的特定风险等因素。 计算评估对象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价值。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价值 = 预测期收益现值 + 永续期收益现值 如果被评估企业在评估基准日拥有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和溢余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应恰当 考虑这些项目的影响,并采用合适的方法单独予以评估 根据上述步骤计算得出企业整体价值后,减去企业负债价值得到企业股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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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场法 – 市场乘数法(续)
可比公司的选择:
市场法计算非上市股权估值时,可比公司的选择直接关系到最终的估值结果,可比公司选择的恰当能很 大程度上提高估值结果可靠性及信服力。
步骤 具体方法
确定范围
聚焦估值对象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确定估值对象所处行业,在上市公司中将所 有同行业或类似行业公司筛选出来; 常用行业分类有证监会行业类、申万行业类、中信行业类,并根据公司主营业务进 行复核; 可选取海外上市公司
估值方法及可比公司选择: 医药是细分行业非常多的市场,不同的药企并非是直接竞争关系,不能简单的把规模(销售额)作为 衡量药企价值的指标(不适用EV/S 估值);医药企业的核心都是看批文、看销售力、看管理层等, 与机器设备厂房等资产关系不大(不适用P/B 估值),因此我们选择P/E倍数估值。 成都XX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属于申万二级“制药-化学制剂”行业 ,沪深股票中该行业共有88家上市公 司。
考虑可比公司的业务性质与构成、盈利水平等,选取适当的业务指标和财务指标进 行相似度排名,业务指标如矿产企业的资源可开采数量,财务指标如营业收入、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等 根据相似度选取可比公司,5家为最佳,若少于3家则应考虑其他的估值方法; 在计算过程中如发现有可比公司的倍数明显异常,应将其剔除并重新选择可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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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场法 – 最近融资价格法(续)
案例:
背景介绍: 深圳XX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份,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3D传感技术高科技企 业。公司总部位于深圳,在上海、广州、西安、美国设有分部。作为全球领先的3D传感方案提供商, 该公司是继苹果、微软、英特尔之后,第四家能够量产消费级3D传感器的公司。目前,全球近2000家 客户采购该公司生产的3D传感器,包括国内外500家机器人公司,惠普、支付宝等超10家世界500强企 业。 2016年10月,A公司作为投资方之一,参与了该公司的B轮融资,共投资5000万元。由于该公司掌握 3D传感的核心技术,公司前景被看好,在此之后又进行了两轮融资。最近一笔融资发生在2018年5月 份,增资金额为7.33亿,持股比例为10%。经稀释后,A公司的最新持股比例为1.5%。 估值: 通过分析最新一轮的增资条款,确定了新老股东是同股同权。在此基础上计算出相应的增发价格作为估 值。 2018年6月30日企业估值=7.33/10%=73.30亿 2018年6月30日A公司持有股权价值=73.30*1.5%=1.10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