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投资管理制度汇编
社会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社会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汇编社会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会投资项目管理,保障社会投资项目顺利开展,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或机构接受社会投资的各项项目。
第三条社会投资项目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促进行业协同发展。
第四条社会投资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制,项目经理对项目实施过程全权负责并对外代表组织。
第五条本制度由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章项目管理机构和人员第六条项目管理机构设立项目管理办公室,由专职的项目管理人员负责。
第七条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项目管理经验,并参加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项目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项目实施。
第九条项目管理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法规,保守商业机密。
第三章项目管理流程第十条项目策划阶段,项目经理应做好项目情况调研、分析、评估、规划等工作。
第十一条项目实施阶段,项目经理应做好项目进度控制、资源协调、质量管理等工作,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第十二条项目验收阶段,项目经理应根据相关标准和合同要求,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和验收。
第十三条项目完结阶段,项目经理应做好项目总结、结算、档案归档等工作,完成项目交接。
第四章项目管理制度第十四条项目经理应按照职责和权限,制定项目管理计划、实施方案、进度控制表、风险管理计划等相关制度。
第十五条项目经理应按照与社会投资方的合同约定或协议,保证项目的风险控制、安全管理和质量保障。
第十六条项目经理应完成每周、每月、每季度的项目管理报告。
第十七条项目经理应定期召开项目管理会议,听取各不同部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项目管理中的问题。
第五章项目资产管理第十八条项目经理应负责对项目的设备、材料、资金等进行合理配置和管理,并建立清晰的资产档案。
第十九条对项目资产进行定期检修和保养,确保资产的正常使用功能和寿命。
第二十条项目资产处置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执行。
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制度

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投资管理行为,提高项目投资效益,加强项目投资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投资活动,包括公司独资、合资、合作的项目,统称为项目投资。
第三条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应遵守诚实信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效益最大、审计透明、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应当严格按照公司的战略规划和财务预算进行,确保项目投资的合理性和风险可控性。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项目投资决策机制,明确决策程序和权限,规范投资决策过程。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项目投资风险评估和管理体系,全面评估项目的投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资监督管理制度,对项目投资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评估,确保项目投资过程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资收益评估和监督机制,对投资项目的回报情况进行评估和监控,及时调整投资策略。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项目投资风险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风险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项目投资信息披露机制,保障相关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项目投资评价制度,确保项目投资的绩效评价真实、客观、公正。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项目投资决策和执行过程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项目投资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项目投资管理的绩效考核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考核标准和指标。
第二章投资决策与审批第十四条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和《投资决策程序》,建立健全项目投资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确保投资决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第十五条项目投资决策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财务预算,依据项目投资评估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
第十六条项目投资决策应当由项目投资评审委员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投资协议。
第十七条对于涉及重大资金的项目投资,公司应当组织独立的审计机构对项目进行专项审计,确保项目投资的风险可控性。
项目投资管理制度四篇.doc

项目投资管理制度四篇第1条项目投资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投资管理制度第三章项目投资的基本原则和决策程序第四章项目投资的前期工作和决策第五章项目准备阶段工作第六章项目运行阶段工作第七章补充规定第二十章集团项目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是规范XX集团项目投资行为,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完善项目投资后续管理,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于XX集团的所有投资项目。
第三条职责:在项目前期工作阶段,项目开发部经理是项目负责人。
(2)在项目准备阶段,公司确定的准备机构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
(3)投资项目投产后,公司委派到项目公司管理岗位的人员为项目经理;如果派出两人以上,公司应指定主要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第四条定义(1)项目投资项目投资是指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资本运营、以盈利为目的的资产管理等活动,以及与其他投资者合作开发或建设、技术持有人等活动;(2)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是指公司单独投资于项目或与其他人共同设立的经营实体。
包括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和股权联合公司(3)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全资拥有并由公司直接管理的非法人经营实体、财务独立核算(4)控股子公司是指直接投资或与其控股子公司的联合投资占股东权益的50%以上的企业法人(5)股权联合公司是指直接投资或与其控股子公司的联合投资占股东权益的50%以下的企业法人。
第二章项目投资管理制度第五条公司对项目投资实行限额授权和计划管理。
年初,总裁将组织制定公司的项目投资计划和控制指标,经董事会研究批准后实施。
行长应组织编制1亿元以下主项目投资和3000万元以下非主项目投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项目投资管理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项目前期工作阶段,从项目立项之日起,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实施之日止。
(二)从项目批准实施之日起,至项目公司工商登记或项目竣工投产之日止,为项目的准备阶段;(3)项目公司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依法取得经营资格后、未注册项目依法成立或项目完成投产,为项目运营阶段。
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项目投资管理制度项目投资是企业实施战略目标的基础,是企业未来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了规范项目投资决策和管理,我公司制定了项目投资管理制度,以确保项目投资的合理性、科学性和风险控制。
一、项目投资决策流程1. 项目提出:项目提出人通过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项目申请,包括项目名称、投资金额、预期收益等基本信息。
2. 项目形成:公司成立项目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评估项目的市场前景、风险程度等,并形成评审报告。
3. 项目决策:项目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报告,进行投资决策,并报请公司领导层审批。
其中,投资金额超过一定限额的项目需报请董事会审议。
4. 项目实施:项目立项后,成立项目组进行项目的实施,包括项目计划制定、资源配置、进度控制等。
5. 项目审查:项目组按照项目计划进行实施,同时不断进行项目审查,对项目的进展、投资效益等进行评估和分析。
6. 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进行项目验收,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目标并获得预期效益。
二、项目投资决策的原则1. 合法合规:项目投资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循市场经济原则。
2. 经济可行:项目在经济效益上要有可行性,确保其能够带来良好的投资回报。
3. 风险可控:项目投资需对其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避免过大、过高风险的项目投资。
4. 综合考虑:项目投资决策要综合考虑公司的战略目标、资金状况、资源配置等因素,确保项目与公司整体发展相适应。
三、项目投资管理的职责和权限1. 项目提出人:负责项目的具体申请和申请材料的准备。
2. 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对项目进行评审和决策,形成评审报告,并报请公司领导审批。
3. 公司领导层:负责对项目投资决策进行审批和批准,对超过一定限额的项目需报请董事会审议。
4. 项目组:负责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包括项目计划制定、资源配置、进度控制等。
5.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项目的审查,对项目的进展、投资效益等进行评估和分析。
通过制定和执行项目投资管理制度,我公司能够明确项目投资决策的流程和原则,确保项目投资的合理性和风险可控性。
工程项目资金投资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资金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资金投资管理行为,保障项目投资效益,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资金投资管理。
第三条工程项目资金投资管理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加强对资金的保护和管理。
第二章投资预算管理第四条工程项目资金投资应在项目的前期进行充分的投资预算编制工作,确保资金投入和使用合理、科学。
第五条投资预算应根据工程项目计划、设计、施工等各个阶段的具体情况编制,包括预算审批流程和审核程序。
第六条投资预算编制应根据项目的现金流量情况和资金需求,明确资金的来源和用途,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投资预算应经公司领导审批,确保资金投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资金使用管理第八条工程项目资金应按照投资计划和预算进行合理分配和使用,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率性。
第九条资金使用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安全和有效。
第十条对于资金的使用情况应进行记录和核查,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合理。
第四章资金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对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
第十二条对于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应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和人员,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十三条对于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应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率性。
第五章资金回收管理第十四条工程项目资金回收管理应按照相关合同和法律法规进行,确保项目的投资回报率。
第十五条对于项目资金回收情况应建立专门的回收机构和人员,确保资金回收的安全和有效。
第六章资金管理责任第十六条工程项目资金管理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负有监督责任。
第十七条对于因资金管理不当导致的损失,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对于因资金管理不当导致的损失和责任,应依法进行处罚和追究。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对于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中的其他事项,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项目投资管理制度四篇

项目投资管理制度四篇篇一:项目投资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投资的管理体系第三章项目投资的基本原则与决策程序第四章项目投资的前期工作与决策第五章项目筹建阶段工作第六章项目运营阶段工作第七章附则XX集团项目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XX集团项目投资行为,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完善项目投资的后续管理,保障公司资产安全和增值,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适用于XX集团所有投资项目。
第三条职责:(一)项目前期工作阶段,项目发展部经理为项目负责人。
(二)项目筹建阶段,本公司确定的筹建机构负责人为项目负责人。
(三)投资项目运营以后,本公司派往项目公司管理岗位的人员为项目负责人;派出二人以上的,由本公司指定负主要责任的人员为项目负责人。
第四条定义:(一)项目投资项目投资是指本公司以赢利为目的,独资或与他人合资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活动,以及与其他投资人、技术持有人合作开发或建设的活动(二)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是指本公司以项目投资方式独资或与他人合资设立的经营实体,包括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三)分公司分公司是指本公司全资设立,由本公司直接管理、财务独立核算的非法人经营实体(四)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是指本公司直接投资或与其控股子公司合并投资占股东权益超过50%的企业法人(五)参股公司参股公司是指本公司直接投资或与其控股子公司合并投资占股东权益不足50%的企业法人第二章项目投资的管理体系第五条公司对项目投资实行额度授权和计划管理。
年初由总裁组织拟定公司项目投资计划和控制额度,经董事会研究通过后批准执行。
单项1亿元以下的主营项目投资和3,000万元以下的非主营项目投资由总裁组织拟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报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批准实施;第六条项目投资的管理分为以下三个阶段:(一)自筛选项目被批准立项,至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研究通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批准实施为止,为项目前期工作阶段;(二)自项目被批准实施,至完成项目公司的工商登记注册或项目工程建成投产,为项目筹建阶段;(三)自项目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依法取得经营资格、非法人项目依法成立或项目工程竣工投产后,为项目运营阶段。
项目投资管理制度模板

项目投资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目的:为规范公司项目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降低投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投资活动。
3. 原则:项目投资应遵循合法性、审慎性、效益性和风险控制原则。
二、投资决策管理1. 投资决策机构:成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项目投资的审批和监督。
2. 投资决策程序:包括项目筛选、可行性分析、风险评估、投资决策和决策执行。
3. 投资决策标准:明确投资项目的财务标准、市场前景、技术可行性和战略符合度。
三、项目评估与选择1. 项目评估:对潜在投资项目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市场分析、财务分析、技术评估和法律审查。
2. 项目选择:基于评估结果,选择符合公司战略和投资标准的项目。
四、投资执行1. 投资协议:与项目方签订投资协议,明确投资金额、方式、条件和退出机制。
2. 资金管理:确保投资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并进行有效监控。
3. 项目管理: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包括项目进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表现。
五、风险管理1. 风险识别:定期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
2. 风险控制: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包括风险预防、风险分散和风险转移。
3.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的风险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
六、投资退出1. 退出策略:根据项目发展和市场状况,制定投资退出策略。
2. 退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股份回购、上市退出等。
3. 退出执行:按照既定策略和方式,执行投资退出操作。
七、信息披露与报告1. 信息披露:确保投资信息的透明性,对内外部相关方进行适时披露。
2. 定期报告: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公司高层报告投资项目进展和绩效。
八、监督与考核1. 监督机制:建立投资项目监督机制,确保投资活动合规性。
2. 考核指标:设定投资项目的绩效考核指标,包括财务回报率、市场表现等。
3. 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作为投资团队和个人绩效评价的依据。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投资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项目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投资行为,提高项目投资管理水平,保障项目资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本公司或公司投资的所有项目。
第三条项目投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风险管理,追求稳健的投资回报。
第四条项目投资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内部规定,并接受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与指导。
第五条本制度将定期进行修订,确保其与公司运营环境保持一致。
第二章项目投资决策第六条项目立项申请,须在项目可行性分析、风险评估、资金需求以及回报预测等方面提供详尽的资料。
第七条项目立项申请须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并按照公司内部审批流程递交相关部门批准。
第八条公司内部审批流程应遵循合规审批,确保决策的公平、公开、公正。
第九条项目立项后,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成立项目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项目评审委员会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可邀请专家、律师、财务顾问等参加评审,制定评审报告。
第三章项目投资管理机构第十一条公司设立项目投资管理机构,负责项目的策划、实施、监督等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项目投资管理机构由公司高层领导和相关部门主管组成,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项目投资管理规定,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二)制定项目投资审批流程,确保决策的公平、公开、公正;(三)组织项目的评审和论证工作,提出项目绩效评估报告;(四)监督和检查项目执行情况,确保投资的合规性和风险管控;(五)与内外部相关部门协作,提供咨询与支持。
第四章项目投资管理流程第十三条项目投资管理流程分为立项、评审、审批、实施、监督与评估五个阶段。
第十四条项目立项阶段,需要完成项目的可行性分析、风险评估、资金需求和回报预测。
第十五条项目评审阶段,需要进行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得出评审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项目审批阶段,根据评审意见和建议,完成相关部门的审批程序,确保决策的公平、公开、公正。
第十七条项目实施阶段,需要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时间表,明确各环节的责任和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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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制度贵州中财福鑫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创投部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投资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原则 (3)第三章投资决策机构 (4)第四章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 (6)第五章投资业务流程 (7)第六章投资业务档案管理 (10)第七章附则 (11)附件一:工作流程图..................................................... .. (11)附件二:业务档案参考..................................................... (12)附件三:项目阶段性工作报告 (2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防范投资风险,促进公司及投资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相关决议,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运用公司自有资产或管理的资产对外进行的股权投资以及其他类型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投资管理制度体系是指公司为了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和有效开展,在充分考虑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办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
投资管理制度体系包括本制度、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中有关投资管理的内容及公司关于投资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参与投资管理业务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第五条公司投资管理业务采用集中领导、科学决策、分级管理、及时反馈的投资管理模式。
第二章投资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原则第六条投资管理制度的总体目标:(一)保证公司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二)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第七条公司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一)健全性原则。
投资管理须覆盖公司投资相关的各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投资业务的全过程,涵盖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二)有效性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适用的投资决策流程,并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维护投资决策的有效执行;(三)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投资管理成本实现最大的投资产出。
第三章投资决策机构第八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对投资项目及投资方案进行评审与决策的非常设机构,根据股东会的授权,负责公司投资业务的决策,以及投资策略、投资政策的确定等。
第九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11名成员组成,成员由股东会决定,应当包含法律、财务方面的专业人士,可以聘请公司外人士参与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可以根据项目进行调整。
第十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应当选举一名主任委员和一名副主任委员,负责会议的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主任委员临时有事不能参加时,由副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就以下事项行使职权:1、制定创投产品方案;2、决定报请董事会审议的投资项目;3、制定投资的方案;4、制定投资项目的风险控制方案;5、决定项目投资经理的人选;6、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会议表决方式进行决策,因故未能参加现场会议的委员,可以通过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方式参加。
投资决策委员会议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有书面全权委托人代为出席亦为出席)的情况下方为有效。
投资决策委员会8票(含)以上赞同可直接投资,6票同意需汇总反对意见修正方案后重新发起投票,5票(含)同意以下项目不再上会讨论,主任务员和副主任委员享有一票否决权。
各委员收到项目资料后需做到不通气,不试探,不串联。
第十三条项目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项目的可行性、预期收益及风险进行审查并形成文字报告,供总裁决策是否对项目启动进一步调查研究。
第十四条项目风险控制委员会由创投部总经理牵头,由创投部副总经理、集团风控部总监、集团财务总监和律师组成。
总经理可在必要时决定公司其他人员或外聘专业人士参加项目风险控制委员会。
项目资料和尽调简报与会前一周发放各委员,4票(含)以上赞同通过,3票需汇总反对意见修正方案后重新发起投票,2票(含)以下项目不再上会讨论,各委员收到项目资料后需做到不通气,不试探,不串联。
第四章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第十五条投资潜在的投资项目一般应具备如下(但并非必须全部具备)特征:1、较高的成长性;2、先进的技术;3、较高的进入壁垒;4、优秀的管理团队;5、领先的市场地位;6、有利的投资价格;7、很强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第十六条未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不得从事以下投资行为1、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上市交易的证券;2、用民间借贷资金投资;3、向其他人提供贷款或担保(购买投资组合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除外);4、投资于公司限制涉足的行业的项目;5、投资于可能会损害公司商誉的产业、产品或领域。
第五章投资业务流程第十七条项目搜集公司应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获取项目:1、与国内外股权投资机构结为策略联盟,互通信息,联合投资;2、派出专门人员跟踪和研究国内新技术以及资本市场的新热点,通过项目洽谈、寄送资料、报刊资料、电话查询、项目库推荐、访问企业或网上搜索等方式寻找项目信息,作好项目储备。
3、公司平台以及自身的广泛网络资源和人脉关系,建立有效的信息收集渠道。
第十八条项目初审项目投资经理在接到商业计划书或项目介绍的七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进行初步调查,提出可否投资的初审意见并填制《项目概况表》。
项目经过初选后分类、编号、入库。
第十九条签署保密协议在要求提供完整的商业计划书之前,项目投资经理应主动与企业签署保密协议。
若企业一开始提供的就是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则在接受对方的商业计划书之后就可与之签署保密协议。
第二十条立项申请与立项项目初审后认为需要对企业做进一步调查研究的,项目投资经理填写《项目立项审批表》,报公司项目风险控制委员会批准立项。
立项批准一般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批准的项目可以进行进一步的详细尽职调查工作。
第二十一条尽职调查立项批准后,项目投资经理到项目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并填写完成企业《尽职调查报告》。
尽职调查认为可以投资的企业与项目,项目投资经理编写完整的《投资建议书》或《投资报告》。
尽职调查一般应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二十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项目投资经理的《尽职调查报告》、《投资建议书》或《投资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内部审查。
所有内部审查工作应当自接到项目投资经理提交完整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形成《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意见表》。
在项目投资具体实施的过程中,若遇到因客观原因导致发生与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之相关投资决策不符的情况,项目投资经理应撰写书面报告并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重新审查。
第二十三条签订投资协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同意进行投资的企业或项目,经公司法律顾问审核相关合同协议后,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与合作对方签署《投资协议》。
第二十四条对项目企业的跟踪管理在投资协议生效,实施投资后,项目投资经理具体负责项目的跟踪管理,除了监控企业经营进展外,还应为企业提供战略性或策略性咨询等增值服务,使企业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快速增值。
跟踪管理的具体内容有:1、定期(每月或每季,视项目企业具体情况而定)取得企业财务报表、生产经营进度表、重要销售合同等,并分析整理为《企业情况月(季)度分析表》;2、参加企业重要会议,包括股东会、董事会、上市工作项目协调会以及《投资协议》中规定公司拥有知情权的相关会议并形成会议纪录;3、每季度对企业进行至少一次访谈,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咨询意见并形成《项目投后管理报告》。
第二十五条投资的退出在项目立项之初,项目投资经理即要为项目设计退出手段,然后随着项目进展及时修订。
具体的退出方式包括:股权回购、IPO(首次公开发行)、出售、清算或破产。
首次公开发行包括国内主板上市、二板上市、创业板上市、国外主板上市以及新三板挂牌等;出售分为向管理层出售和向其他公司出售;当风险公司经营状况不好且难以扭转时,解散或破产并进行清算是可选择的退出方式。
股权回购、IPO及出售将是本公司主要的退出渠道。
第二十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退出方案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项目投资经理的《投资退出方案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内部审查。
所有内部审查工作应当自接到项目投资经理提交完整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形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退出决策意见表》。
在退出方案具体实施的过程中,若遇到因客观原因导致发生与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之相关投资决策不符的情况,项目投资经理应撰写书面报告并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重新决策。
第二十七条项目总结项目退出后,项目投资经理应当书写项目总结报告,对项目投资中的经验教训予以总结,以资参考。
第六章投资业务档案管理第二十八条本制度所称投资业务档案是指公司在投资活动中形成的、作为历史记录保存起来以备考察的文字及以其他方式和载体记录的材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所称业务档案包括项目投资考查及决策阶段档案、项目跟踪管理阶段档案、项目投资退出阶段档案三部分。
第三十条项目投资决策阶段档案包括项目资料、项目概况表、尽职调查报告、阶段性工作报告、立项审批表、投资建议书、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意见表、投资协议以及企业所提供的相关资料。
第三十一条项目跟踪管理阶段档案包括企业月度、年度财务报表、投后管理报告、重要会议纪录等。
第三十二条项目投资退出阶段档案包括投资退出方案书、项目总结报告。
第三十三条业务档案按项目立卷,文件之间建立相应索引。
项目概况表除按项目立卷外,还应作为独立资料统一立卷。
第三十四条业务部门应做好业务档案的日常整理工作,于不同业务阶段结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按公司行政管理部的要求填写《档案移交清单》,并将业务档案移交归档。
第三十五条业务档案一式两份,一份交行政管理部,一份部门留存。
第七章附则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制定和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工作流程图图1:项目投资业务流程附件二:业务档案参考项目概况表项目投资经理:日期: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资料提纲一、公司基本情况、历史沿革、股东结构1.公司设立时间、注册资本、股东名单、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比例;2.公司历次股权变更情况、目前的注册资本、股东结构;3.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复印件,如设立或变更时经政府部门批准,提供批准文件;二、公司资产及经营状况1. 公司主要产品及业务;2. 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3. 公司主要资产状况:土地、房产、主要设备等的数量、购置价格;4. 土地、房产、商标、专利等的产权证明文件及生产许可、技术质量认证、GMP5. 认证等文件(复印件);6. 公司最近两年及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7. 公司主要债务人、债权人及担保抵押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