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领域中的性别歧视问题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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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与就业歧视中国就业市场中的性别歧视问题分析

性别与就业歧视中国就业市场中的性别歧视问题分析

性别与就业歧视中国就业市场中的性别歧视问题分析性别与就业歧视:中国就业市场中的性别歧视问题分析在当代社会中,性别平等一直都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尽管人们在努力争取性别平等的进展,但性别歧视问题在职场中仍然十分普遍,特别是在中国就业市场中。

本文将探究中国就业市场中存在的性别歧视问题,并分析其原因和对社会的影响。

一、性别歧视的存在性别歧视在中国就业市场中广泛存在,表现得十分明显。

首先,女性在招聘过程中经常面临到歧视。

许多雇主倾向于招聘男性,认为男性在职场中更有竞争力。

这导致了男性在就业数量上的相对优势,而女性则面临较大的就业难题。

其次,女性在职场晋升方面也面临不公平对待。

虽然女性在教育和工作能力上与男性并无差别,但男性晋升和薪酬上升的机会更多。

还有一些行业对女性存在一定限制,例如工程和高科技领域往往对女性不友好。

二、性别歧视的原因性别歧视问题的存在源于多方面原因,以下是其中几个主要的原因:文化观念、家庭角色和企业心态。

首先,中国传统的文化观念对性别的刻板印象影响深远。

按照传统观念,男性被认为更适合在职场中发展,而女性被期望在家庭中扮演主要角色。

这种观念限制了女性在就业市场中的发展。

其次,家庭角色在性别歧视中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女性在婚后需要承担更多的家庭责任,这使得她们在事业上更难有所突破。

最后,企业心态也是性别歧视问题的原因之一。

一些企业更倾向于招聘和提拔男性,这可能是因为他们更偏爱男性在职场中的所谓"冷酷"形象,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职场中的性别偏见。

三、性别歧视的影响性别歧视在中国就业市场中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首先,这种歧视造成了女性在就业市场上的失业和就业难问题。

由于女性在招聘中更容易受到歧视,她们在找工作方面面临更大的困难。

其次,性别歧视限制了女性的职业发展。

女性在晋升和薪酬增长上的机会减少,使得她们很难在职业生涯中有所突破。

此外,性别歧视会导致女性自身的自信心和自尊心受到伤害,影响她们的自我价值感和幸福感。

性别平等与职场就业歧视

性别平等与职场就业歧视

性别平等与职场就业歧视性别平等一直是社会不可忽视的问题之一。

尽管在现代社会,我们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职场就业歧视仍然是制约性别平等的主要障碍之一。

本文将探讨性别平等与职场就业歧视的现状和挑战,以及如何推动性别平等的措施。

首先,性别平等在职场就业方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女性的机会和待遇上。

尽管女性在某些职业领域取得了显著的进步,但依然存在许多难以逾越的壁垒。

例如,在某些行业,女性仍然面临着较低的薪资、晋升机会有限以及更少的领导职位。

这是由于许多传统观念和偏见的影响,使得雇主往往认为女性不适合担任某些高级职位,或者认为女性在家庭和职业之间无法兼顾。

同时,性别歧视可能导致女性难以进入一些行业,例如科技和工程领域,从而进一步加剧了职场的性别不平等。

其次,解决职场就业歧视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综合和全面的措施。

首先,政府和立法机构应该通过法律明确禁止性别歧视,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惩罚。

同时,监管机构应加强对雇主的监督,确保他们公平对待各种性别。

此外,建立更加灵活的工作制度也是推动性别平等的关键之一。

给予女性更多的休产假权益、灵活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选择将有助于减少家庭和职业之间的冲突,提高女性参与职场的意愿。

此外,教育也是解决职场就业歧视问题的重要一环。

教育应该旨在消除性别偏见和刻板印象,培养男女平等的意识。

学校和家庭应该鼓励女学生选择科学、工程和技术等男性主导的学科,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资源。

同时,鼓励男学生在养育孩子和家庭中承担更多的责任,以打破传统性别角色的限制。

最后,职场就业歧视问题也需要企业和组织的积极参与和努力。

公司应该建立公平的职业晋升和薪酬体系,确保性别不会成为晋升和薪酬的障碍。

同时,提供职业培训和发展机会,以帮助女性提高专业技能和领导能力,创造更多的上升空间。

综上所述,性别平等与职场就业歧视是一个复杂而严重的问题。

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政府、教育机构、企业和个人都应该摆脱性别偏见和刻板印象,为实现性别平等而努力。

性别与职业选择中的性别歧视与机会平等

性别与职业选择中的性别歧视与机会平等

性别与职业选择中的性别歧视与机会平等在现代社会中,性别问题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性别歧视是指对某一性别的人在职业、教育、政治、经济等方面的不公平对待。

在职业选择中,性别歧视常常影响着人们的机会平等。

本文将探讨性别与职业选择中的性别歧视与机会平等问题,并探究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一、性别歧视在职业选择中的影响职场中存在着许多性别歧视现象,包括:1.就业机会歧视。

女性在求职时受到歧视,尤其是在传统男性占主导地位的行业和领域。

例如,IT、金融、法律等行业。

2.薪酬不平等。

即使在同样的职位上工作,女性的薪酬也比男性低。

3.性别偏见,好比认为女性不如男性有领导能力,不适合担任管理职位。

这些歧视性质的根源主要是文化观念中的性别刻板印象。

传统上,男性被认为更适合从事要求身体力量、技术能力或采取冒险精神的职业,而女性则主要从事照顾家庭、优于社交关系的职业。

这些偏见不仅限制了女性的职业选择,而且限制了男性。

例如,在社会心理学这一领域,女性占据了大多数研究岗位。

二、职业平等的意义尽管在现代社会中已经有了女性解放和权利保障,但职业平等仍然是非常重要的。

拥有职业平等带来的好处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减少歧视。

致力于实现职业平等可以促进性别意识的转变。

2.促进社会进步。

当平等的机会提供给每个人时,社会将拥有更多的才能和智慧。

这将引领社会走向正义和繁荣。

3.提高经济效益。

平等的机会在经济效益方面具有巨大潜力。

有性别平等意识的顾客和消费者更倾向于选择那些重视平等的品牌。

三、实现职业平等的解决方案要推动平等的机会,需要不断的努力,需要广泛的从各个角度来思考解决问题的方式。

以下是一些可以采用的方案:1.宣传教育。

应该积极地推进宣传教育工作,为人们正确的正视性别歧视,并努力培养社会进步的观念。

2.权利保障。

应该通过法律手段来保障公民的权利。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需要一些规范,或许是基于职场的平等法令,保护公民的权利。

3.倡导职业自由选择。

大学生就业中的性别歧视论文

大学生就业中的性别歧视论文

大学生就业中的性别歧视论文第一篇:大学生就业中的性别歧视论文大学生就业中的性别歧视论文摘要:随着我国大学教育从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过渡,大学生就业环境日趋激烈。

就业中的性别歧视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

探讨和分析大学生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不仅仅是回答大学生何以就业难的问题,而且对营造两性平等竞争、就业机会平等的劳动力市场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大学生就业中性别歧视的表现以及影响(一)大学生就业中性别歧视的表现从职位因素、年龄因素、婚姻生育等因素综合分析,得出在大学生就业中性别歧视现象确实普遍存在,主要表现在:1.用人单位在录用名额中明确规定录用男性。

一些国家政府部门、银行、高校、医院、报社及国有大中型企业在招聘条件中明确提出“只要男生”,由此就见,“只要男生”的性别歧视,使同样具备应聘资格的大量女生失去竞争机会,宁可岗位空缺也不招聘女性。

[2.用人单位在招聘中隐性歧视女生。

与有的用人单位在招聘启事中直接打出“限招男生”的字样不同,有的用人单位不写明招收人员的性别,但以种种理由拒招女生或以“名额已满”为由拒绝女生。

3.招聘单位提高录用女生的标准。

一些招聘单位对女生的要求近乎百般挑剔,对女生提出了除职业要求外的一些额外要求,如身高、体重、容貌的要求,甚至还在有无恋爱上做文章的。

2003湖南省在录用公务员的过程中,竟把“女性第二性征发育是否正常,乳房对称无包快”列入招聘的体检标准中,使20%的通过笔试和面试的女考生因这一条而不能进入国家机关工作。

4.在劳动合约中限制女生的基本权利。

在就业过程中,即使有女生能够过关斩将通过面试,但单位在签约时规定三五年内不得结婚或生育。

(二)大学生就业中性别歧视的影响1.对女大学生自身素质的影响。

随着大学生就业中歧视女性现象的增多及女大学生自身对这一现象的切身体验,使得越来越多的女大学生对自己的前途不抱希望,如果用人单位不招收女性劳动者,就会造成社会对女性在教育、培训、提拔等方面的投入不足,认为女性接受高等教育是没有用处的,那么势必会对女性的整体素质的提高产生不利影响。

2023年劳动力市场性别歧视现象分析报告

2023年劳动力市场性别歧视现象分析报告

2023年劳动力市场性别歧视现象分析报告一、引言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劳动力市场对性别平等的关注逐渐增加。

然而,在2023年的劳动力市场中,性别歧视现象仍然存在,并对女性的职业发展和就业机会造成了一定的限制和不公平。

本文将对2023年劳动力市场中的性别歧视现象进行全面的分析和探讨。

二、职业选择性别偏差首先,我们来看2023年劳动力市场中的职业选择性别偏差。

尽管女性在教育水平、技能和能力上与男性不相上下,但在某些行业和职位上,女性的参与度仍然较低。

例如,在科技和工程领域,男性依然占据着主导地位,而女性的比例相对较低。

这种性别偏差不仅限制了女性在相关行业的就业机会,也影响了她们的职业发展空间。

三、薪酬差距问题另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是2023年劳动力市场中的薪酬差距。

尽管女性在职业上展现出与男性相当的能力和成就,但她们的平均工资通常还是低于男性。

这一现象主要是由于性别歧视以及对女性职业的低估所导致的。

而这种薪酬差距不仅对女性个体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也反映了整个社会对女性价值的不公平认知。

四、晋升机会不平等性别歧视在晋升机会上也表现得尤为明显。

尽管女性在工作中表现出色,但升职机会却远不如男性。

这主要是因为劳动力市场存在一种思维定势,即认为男性更加适合担任高级职位。

因此,女性往往受到职业发展上的壁垒和歧视。

这种情况既限制了女性在职业生涯中的成长,也削弱了她们在工作中的动力。

五、家庭与职业冲突问题此外,在2023年劳动力市场上,家庭与职业之间的冲突问题也对女性造成了不小的困扰。

尽管女性在家庭和工作之间取得了良好的平衡,但仍然存在一种观念,即女性更应该承担起家庭责任。

这导致了许多女性在升职时被视为“缺乏工作上的责任感”,从而错失了许多机会。

六、解决性别歧视问题的建议针对上述性别歧视现象,我们提出以下建议来促进劳动力市场的性别平等:1. 加强性别平等教育:通过教育,提高人们对性别平等的意识,改变传统的性别观念。

毕业生就业市场中的性别歧视与平等问题

毕业生就业市场中的性别歧视与平等问题

毕业生就业市场中的性别歧视与平等问题在当前就业市场中,性别歧视仍然是一项严重的问题。

毕业生们意识到,尽管他们具备相同的能力和素质,但由于性别的不同,他们面临着不同的就业机会和待遇。

这种性别歧视对于性别平等的追求构成了挑战。

本文将探讨毕业生就业市场中的性别歧视问题,并提出解决这一问题的建议。

一、性别歧视带来的问题性别歧视对毕业生就业市场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首先,女性毕业生在找工作时往往面临着更多的困难。

许多招聘企业更倾向于雇佣男性员工,认为他们在某些领域具有更强的能力和竞争力。

这种偏见导致了女性就业机会的减少,让她们感到无法公平地参与就业竞争。

其次,性别歧视导致就业市场中的薪资差距。

尽管毕业生的学历和能力相当,但男性往往能够获得更高的起薪和晋升机会。

这种不公平的薪资待遇导致女性毕业生的经济独立性受到限制,同时也影响了她们的职业发展。

此外,性别歧视还会影响毕业生的职业选择。

由于社会对性别角色的刻板印象,女性往往更倾向于选择传统的女性职业,如教育、护理等。

而男性则更容易获得技术、科学等领域的机会。

这种局限性职业选择限制了毕业生的发展空间和个人潜力的发挥。

二、解决性别歧视的措施为了解决毕业生就业市场中的性别歧视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推动性别平等。

首先,政府应该出台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来保护毕业生的就业权益。

这些法律和政策应严格禁止性别歧视行为,并建立相应的监管机构来监督执行。

同时,政府可以通过税收和奖励等手段来鼓励企业实施性别平等的就业政策,推动企业改变对性别的歧视观念。

其次,学校应该加强对学生的性别教育和职业引导。

通过开展性别平等的教育活动,学生可以更好地了解性别平等的重要性,并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同时,学校还应该提供多样化的职业选择,打破传统的性别界限,让毕业生能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做出更自由的选择。

此外,企业也应该发挥积极作用,推动性别平等的就业环境。

企业应该建立公平的招聘机制,消除性别歧视的面试问题,并提供公平的晋升机会。

《2024年妇女就业性别歧视劳动法规制问题研究》范文

《妇女就业性别歧视劳动法规制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妇女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就业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然而,尽管现代社会已经取得了显著的进步,妇女在就业过程中仍面临着性别歧视的问题。

这种歧视不仅影响了妇女的职业发展,也阻碍了社会的公平与进步。

因此,对妇女就业性别歧视劳动法规制问题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的现状、原因及影响,并就相关劳动法规的制定与实施提出建议。

二、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的现状妇女在就业过程中面临的性别歧视问题主要表现为招聘歧视、晋升歧视、薪酬歧视等。

这些歧视现象在各个行业和地区都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了妇女的职业发展。

具体表现为:1. 招聘歧视:企业在招聘过程中往往对女性求职者设置更高的门槛,甚至明确表示不招聘女性员工。

2. 晋升歧视:妇女在职业生涯中往往因为性别而受到限制,晋升机会远不如男性。

3. 薪酬歧视:妇女的平均工资普遍低于男性,即使从事相同的工作,女性员工的薪酬也往往低于男性。

三、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的原因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的产生源于多种因素,包括社会观念、法律法规、企业文化等。

1. 社会观念:传统观念认为女性应该以家庭为重,导致社会对妇女的职业期望值较低。

2. 法律法规: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反性别歧视的法律法规,但仍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

3. 企业文化:部分企业存在性别歧视的企业文化,导致妇女在就业过程中受到不公平待遇。

四、劳动法规对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的规制为了保障妇女的就业权益,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劳动法规。

我国在《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了反性别歧视的内容。

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1. 法律法规不完善:部分条款过于笼统,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导致执行难度较大。

2. 执法力度不够:部分地区执法部门对性别歧视的打击力度不够,导致违法成本较低。

3. 缺乏有效监督机制:缺乏独立的监督机构对劳动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导致违规行为得不到及时纠正。

女性就业性别歧视的问题 毕业论文

女性就业性别歧视的问题第1章绪论1.1 研究背景女性参与有酬社会劳动无论是对女性本身还是对整个社会而言都具有积极意义。

对女性本身而言,它是女性参与社会生活、实现经济独立和迈向与男性平等的第一步;对整个社会而言,它是构建先进性别文化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

然而广泛存在于人力资源市场中的性别歧视现象却使女性在就业时遭遇了种种的艰难和困境。

尽管男女两性的先天差异不容置疑,但是人力资源市场上针对女性的歧视却也不容忽视。

如果不分析人力资源市场性别歧视的成因并采取相关的措施,那么女性在劳动力市场的遭遇将极有可能影响到家庭及个人对女性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意愿,近年来流行的学的好不如嫁得好的观点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

而由于女性天然要承担母亲的角色,女性人力资本投资降低所造成的女性综合素质的降低,或者由于就业困难而造成的贫困,将不仅会影响到受歧视的女性本人,还有可能会产生代际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和集体企业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企业有了越来越多的经营自主权。

通过新增资源的重新配置而形成的新的产业部门也在改革后异军突起,不断成长和壮大。

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过程中越来越发挥着主导作用,政府对人力资源市场的干预越来越少,企业越来越意识到人力资本和生产率、工资和生产率之间的密切关系。

在以追求利润为目标的前提下,企业在人员雇佣和工资决定上开始偏向于“效率优先”的考虑,越来越重视人力资本的作用,即根据企业对劳动力的需求以及符合需要的人力资源市场供给老决定就业和工资的水平。

在这种情况下,女性由于自身的生理特点以及由于歧视所受教育的有限等原因,被雇主视为生产率低的劳动群体而在就业中遭遇歧视,导致女性就业存在以下主要问题:女性就业难;女性就业质量差;从总量上讲,女性失业人数比重较大;再就业困难;女性劳动权益问题凸显。

本文正是基于这一背景,对就业过程中的性别歧视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希望对于消除人力资源市场中性别歧视现象产生一定的促进作用。

《2024年妇女就业性别歧视劳动法规制问题研究》范文

《妇女就业性别歧视劳动法规制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妇女在劳动市场上的地位与权益保护一直是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

然而,现实中仍存在着性别歧视的问题,尤其在就业方面,妇女的机会与待遇往往不如男性。

为了保护妇女的劳动权益,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劳动法规定来遏制性别歧视的现象。

本文旨在研究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的现状、问题及其在劳动法规制方面的对策,以期为妇女劳动权益保护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的现状及问题(一)现状尽管社会在性别平等观念上有了很大的进步,但妇女在就业过程中仍面临着诸多困难。

性别歧视在招聘、晋升、薪资、福利待遇等方面均有体现。

许多企业倾向于雇佣男性员工,或在同等条件下对女性求职者设置更高的门槛。

此外,职场中的性别歧视还表现在对女性职工的权益保护不足,如孕期、产期等特殊时期的权益保障。

(二)问题1. 法律制度不完善:当前劳动法中关于性别歧视的规定较为笼统,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惩罚措施,导致执法难度大。

2. 执法力度不足:部分地区在执行劳动法时,对性别歧视问题的重视程度不够,执法力度有待提高。

3. 思想观念的根深蒂固:性别歧视观念在某些地区和人群中仍然存在,这影响了妇女的就业机会和待遇。

三、劳动法规制对策(一)完善法律法规1. 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对劳动法中关于性别歧视的规定进行细化,明确界定性别歧视的范畴、类型和程度。

2. 加大惩罚力度:对违反劳动法中关于性别歧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处罚,以起到震慑作用。

3. 设立专门机构:成立专门负责妇女劳动权益保护的机构,负责监督劳动法的执行情况,并处理相关投诉和纠纷。

(二)提高执法力度1.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使其能够准确判断和处理性别歧视问题。

2. 严格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劳动法得到严格执行。

3. 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媒体、公众等社会力量对劳动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性别歧视问题。

(三)改变思想观念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媒体、教育等途径,加强对性别平等观念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妇女劳动权益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现象及其对策研究

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现象及其对策研究引言:由于社会文化背景和性别观念的局限,女性在就业市场上遭遇性别歧视的问题较为突出。

尤其是在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女性面临着一系列的歧视现象。

本文将对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现象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为实现性别平等就业提供参考。

一、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现象的主要表现1. 工资待遇方面:女大学生在同等劳动条件下,往往面临着较低的薪资待遇。

这一现象主要源于用人单位对女性的贬低,认为她们在家庭责任和职业发展间做出选择时,更容易为家庭妥协,故在薪资待遇上不予公平对待。

2. 晋升机会方面:女大学生相对于男性来说,获得升职机会的几率较低。

一方面是因为用人单位对问题解决和领导才能的容忍程度相对低,而女性常常被认为管理和决策能力不足;另一方面是因为某些行业和职业中性别歧视的思维观念还根深蒂固,“男主外,女主内”的观念仍然存在。

3. 职业选择方面:女大学生在工作岗位的选择面临更多限制。

某些传统行业和部分技术岗位普遍存在男女工作性别称谓,女性很难进入这些行业,或仅被安排在无晋升空间的职务上。

4. 性别偏见方面:就业面试过程中,女大学生更容易受到性别偏见的影响。

用人单位可能认为女性在怀孕、生育和照顾家庭等方面存在风险,亦或是担心她们因此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

二、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现象的影响1. 经济影响:女大学生在薪资待遇较低和晋升机会不足的情况下,势必造成就业收入的差距,进而影响到个人和家庭的经济状况。

2. 社会参与度下降:女大学生面对性别歧视,可能会心生劣势感和自卑心理,从而降低其参与社会和职业发展的热情。

3. 培养优秀人才的失败:对女大学生的性别歧视,有可能导致许多有潜力和才华的女性放弃或被拒绝进入一些重要领域,无形之中降低了我国培养优秀人才的效果。

三、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对策研究1. 创造公平的工作环境:用人单位应确保公平的招聘和晋升机制,对女性和男性应一视同仁,避免性别偏见影响决策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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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领域中的性别歧视问题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就业领域中的性别歧视问题一、引言(一)就业中性别歧视的概述(二)探索就业中性别歧视的意义二、当前我国就业中性歧视的现状(一)女性社会就业机会不平等(二)女性就业职业范围选择少(三)工作待遇不平等。

三、就业性别歧视引发的问题(一)就业性别歧视现象普遍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制约因素(二)就业性别歧视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四、就业中存在性别歧视的原因(一)社会文化因素1、性别分工不同2、双重角色冲突(二)经济形势因素1、社会经济转型的劳动力需求2、企业追求高的效益(三)个人因素1、女性生理因素2、教育程度的不同五、缓解就业中性别歧视的对策(一)消除性别偏见(二)加快性别文化发展(三)提高以身素质和文化修养(四)改变就业环境和就业机会六、结语摘要“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这句话很早就被人们提了出来,意思是说男人和女人是一样的,没有差别的,女性劳动者应当享有与男性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男性劳动者能完成的工作,女性劳动者也能完成。

然而在劳动力市场上任然是以卖方市场为主导的今天,就业性别的歧视任然十分常见,这极大规模的影响了社会公平的推进,也对劳动力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就目前存在的这种巨大的就业性别歧视,损害了两性之间的平等关系和平等价值观念,不利于社会文明的发展。

也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

本文将通过对我国女性面临的就业歧视现状进行分析和解读,从而探索我国在保障女性合法权益,反歧视方面制度的建立。

以及如何消减这种就业性别歧视。

并再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我过反就业性别歧视的建议和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的对策。

一、引言(一)就业中性别歧视的概述1975年第一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墨西哥宣言》第一条规定,“男女平等应当包括男女两性在人格尊严,价值,权利和机会的平等”,即男女平等的概念,包括两层意思,一方面男女平等是价值观的体现,指男女两性作为人在社会和家庭中应该受到同样的尊重和对待,另一方面男女平等是指男女两性作为,人在社会和家庭中各个领域中,应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歧视,是指人对人就某个缺陷,能力,出生等不平等的眼光对待,使这个人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歧视是直接针对某个特殊群体的行为,由偏见引起,往往从带有感情色彩的表现,转化为行为中的故意回避,直至发展成为暴力行为。

就业歧视指没有法律规定上的合法目的和原因,基于种族,肤色,民族,年龄,性别,残障等原因,采取区别对待,排斥,或给予一定的好处等任何违反平等权的措施,侵害劳动者权利的行为,而大部分学者则认为,就业歧视是指具有相同生产特征的,人,仅仅因为他们所属的人群不同,而受到不同的待遇,或者说是在劳动力市场上对工人与劳动生产率无关的个人评价。

学者们将歧视的表现形式总结为就业歧视,工资歧视,和职业歧视三类。

歧视具有排斥性和广泛性的特征,所以就业歧视通常表现出的是正式的制度规则下,运用着非正式方式来实施某个工作。

2010年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开展第三期中国妇女的社会地位调查,数据显示超过72%的女性对“因性别而不被录用或提拔”,歧视有明确认知,并且女性的认知程度在各个年龄,各个教育程度几乎都高于男性,同为80后女性,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比仅为初中和初中以下教育程度女性,对“因性别而不被录用或提拔”歧视的认知程度分别高14%和12%,既年龄越小,受教育程度越高,对就业性别歧视和认知程度越高,就业歧视存在城镇女性认知优于农村女性认知。

高学历女性认知高于低学历女性认知,年龄小的认知高于年龄大的认知的特点。

同时未结婚的女性就业者,相比于已经结婚的女性就业者,对“因性别而不被录用或提拔”歧视的认知程度要高12%左右,根据调查显示,未婚女性就业者,对歧视的认知程度要高于男性就业者,但已婚女性就业者要低于男性就业者,并且随着生育孩子数量的增多,认知歧视的程度会快速的下降,男女性别之间的差距不断扩大,婚姻使女性就业者对就业性别歧视的认知程度发生了偏移,降低了他们的认知率。

就同等职位来比较,女性就业者的人数仅为男性就业者的70%左右,而工资和收入也仅有男性就业者的70%到80%,因此可见这个社会对女性就业者多少都存在着一些歧视,但这些歧视却是隐形的,不常被人发现的,是人类心中潜移默化的,在表面上看起来是十分正常的。

歧视的隐形化,也是就业歧视的一个重大特点。

《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都提出了;“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可见国家也从法律等方面来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

国家也在很努力的抑制歧视现象的发生,也支持那些受歧视的女性积极维权,但维权的效果却甚微,主要原因就是就业者的性别歧视,认定十分艰难,我们虽然有各种权益和保护法,但没有对性别歧视的标准作出具体规定,更加没有涉及到已经凸显出来的隐性就业歧视,举证责任由谁负责的问题,迫使一些权利被损害的妇女无法维权。

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在用人简章中公开歧视女性就业者所面临的处罚,往往在现场只是简单的收集就业者的简历,而在事后却不通知该女性就业者进行下一项面试,或者是在面试完成后再由内部进行淘汰。

在一些已经录用女性就业者的单位,仍然会采用将女性调到一个条件异常恶劣或者超级困难的工作岗位上,迫使其离职,要么就是以工资属于个人私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外泄的虚假霸王条款,来掩盖同工不同酬的目的,而我国在法律法规方面并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的责任,也没有一个部门去实施和执行已经制定的保护女性就业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

这就使得女性无法维权,同时也难以界定就业中的性别歧视。

对女性的权利有了很大的损害。

(二)探索就业性别歧视的意义女性就业者难以就业的问题,长期以来影响着和阻碍者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运行,两性平等就业是女性就业者经济独立和个人发展前进的基础,扩大女性就业者的就业比例,提高女性就业者的就业层次和就业水平,提升女性就业者的社会地位,使女性就业者获得经济资源,是当前我国经济现代化和社会发展下的必然要求,也是新时代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隐性歧视使得女性就业问题一年比一年严重,如何通过相应的对策来消减,消除女性就业者被歧视的问题,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也是值得我们不断探索和探究的。

我们要通过探索就业的性别歧视,来找寻改变这种现状的方式,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二、当前我国就业歧视的现状就业性别歧视是就业市场上普遍存在的现象,许多的用人单位会根据自身的效益出发,进行区别对待,设置一些条款来迫使女性就业者落选,从而达到用人目的,当前我国就业市场上的性别歧视现象广泛存在,不容乐观,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了解一下,我国当前女性就业者所面临的歧视和当前就业的现状。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全国人口中男性为67309万人,占人口总数的%,女性为63319万人,占总人口数的%,而城镇就业人口中,女性就业比重仅占总数的37%,明显低于男性就业率,且低于女性的自然人口比。

同样在失业率方面,全国人口中女性失业率普遍高于男性失业率,2015年男性失业者下岗率约为%,而女性的失业下岗率约为%,我国政府一贯主张男女要同工同酬,反对女性就业歧视,但在现实生活中,男女不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却普遍存在,2016年的妇女社会地位调查中显示,在一些服务行业的一线中女性收入占男性收入的56%左右,而在管理、教育、等技术行业中,该比例约为77%左右。

这就说明我国就业市场存在很严重的性别歧视现象。

企业在市场上追求利润最大化,是性别歧视产生的经济原因,一般来说,在社会生活中,女性承担着人类自身生产的社会责任。

所以存在就业上的歧视,主要表现为:(一)工作机会不平等工作机会的不平等,指的是女性劳动者在其他条件与男性劳动者相同的条件下,甚至部分女性具有更优秀的劳动力供给的条件下,由于性别的原因而遭受到雇主的拒绝,因而承受着不适当的失业比重率,江苏省妇联曾针对本省《妇女权益保护法》实施十周年情况进行的专题调查研究表明,有80%的女大学生在求职找工作的过程中,遭到了用人单位的性别歧视,有%的女性就业者,在求职过程中遭到过多次拒绝,同时有很多的求职者表示,在求职过程中遇到过只要男性,或同等条件下男生优先的招聘要求。

目前很多企事业单位在就业的招聘中,多多少少都存在一些不同程度上的性别歧视,只招男生似乎成为了一些用人单位招聘的最基本条件,正是有这些不平等条件的限制和束缚,使得女性的就业被拒绝率,远远的高于男性就业者,竞争上岗的方式,使得劳动力市场,竞争十分激烈,文化素质低和年龄较大,成为女性就业者再就业的拦路虎,下岗以后能再就业的女性劳动力是女性劳动力总人数中极少的一部分,党和政府虽然十分重视下岗女工女工再就业的问题,但因为在就业面临着工资低、医疗保障不全面,老板骚扰等问题,使很大一部分下岗女性就业者陷入苦恼和困惑之中,甚至不会在选择就业,从数据上看,女性劳动力在智力型职业中占的比例十分小,领导岗位上几乎没有女性领导,女性劳动力再就业者存在很大的不平等性。

(二)女性职业范围选择少男性劳动者和女性劳动者的职业选择天生就存在着各自的生物特征,加上自古以来就有男耕女织,男的打猎女的负责持家的分工,再加上男性本身就代表了力量和理性,而女性则是柔弱、感性的象征,这就决定了男性和女性天然的社会分工和事业工作上的差距,女性的职业范围很小,比如搬运、传送、国防等,靠力量的适合男性的工作是女性无法适应的。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保姆,护士,纺织等工作,被看作是女性特有的职业,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男性也加入到了这些行列之中,这无疑对女性的就业造成了很大的竞争压力,以前女性劳动者只要和女性劳动者竞争就行了,现在不仅要和女性劳动者竞争,还有和男性劳动者竞争,极大的压制了女性的就业选择。

很多行业中,女性劳动者的比例开始大幅度的下降,甚至出现根本不要女性的局面,IT行业,土木工程,水利水电等理工科的专业大多部分是男性劳动力,一个部门除了前台,公关和销售等部门会有零星的几个女性外,很多时候都根本看不到女性的身影。

这些行业虽然没有明确说明不招女性,但是男性的逻辑思维方式,身体素质等条件,更加适合企业的胃口,所以,这些个行业里,招女性劳动力的机会就少得可怜。

最后女性因为身体素质原因和生理特征,只能被迫选择一些服务类的行业,加上面对高强度的工作压力时,女性劳动力可能会出现坚持不住等现象,使得用人单位很少选择女性,这就极大的限制了女性劳动力的职业选择。

(三)工作待遇不公平工作待遇的不公平,也就是说两性具有相近似的劳动生产率,但其获得的劳动报酬却大相径庭,自从我国进入市场经济以来,用人单位在市场为主导的今天,拥有着确定劳动力数量和特点的自主权,在经济效益的促使下,用人单位开始对女性劳动力进行区别对待,实施同工不同酬的方式,随着经济发展,我国居民的收入也开始有了很大的发展和增长,1990年我国城镇女性工资收入相当于男性的%,到1999年,城镇女性的工资收入相当于男性的%,降低了个百分点,经济的迅速发展并没有缩小男女收入之间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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