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各市 (地)体育局系统电话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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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体办字〔2015〕78号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体办字〔2015〕78号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体办字〔2015〕78号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工作规则》、《国家体育总局公文处理工作办法》修订颁行以来,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公文处理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但仍存在行文不规范、公文格式不正确、文件运转不顺畅等问题。

近来,中办、国办对公文处理工作也有一些新的要求和规定,为进一步规范体育总局系统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公文质量和效率,经总局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直属单位向体育总局报送公文,除总局领导直接交办事项外,应当以单位名义向体育总局报送公文,不得以单位或单位负责人名义向总局领导个人报送公文,不得在向体育总局报送公文的同时并列主送或抄送总局领导。

二、各直属单位向体育总局报送公文,应当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公文格式细则》的要求,对公文格式作规范编排。

上报公文应标注签发人,涉密公文应标注份号,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应正确编排,公文应加盖印章,版记应编排在附件之后。

三、各直属单位应当加强工作的计划性,向体育总局报送请示性公文,要给办理部门和总局领导预留足够的研究、决策时间,避免“立等可取”、“立等审批”。

四、各省(区、市)报送体育总局的公文,内容涉及相关直属单位职能的,办公厅先分送相关直属单位提出意见,由相关直属单位正式行文按程序报体育总局审批。

有关部委或相关单位(组织)送交体育总局的公文,由办公厅根据公文内容和体育总局各部门(单位)的职责进行分办;公文内容涉及多个部门(单位)职责或公文所涉及的职责暂时无法界定的,由办公厅根据业务对口原则提出主办部门(单位),主办部门(单位)应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及时办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产业项目库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产业项目库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产业项目库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公布日期】2017.01.03•【字号】•【施行日期】2017.0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关于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产业项目库的通知各市体育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5〕34号)精神,摸清我区体育产业项目情况和底数,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和服务工作。

经研究决定,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产业项目库,请各市体育局认真做好相关组织、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纳入项目库相关要求(一)投资额为300万元以上的体育产业相关项目,项目类别如下:(1)体育竞赛表演活动;(2)体育健身休闲活动;(3)体育场馆服务;(4)体育中介服务;(5)体育培训与教育;(6)体育传媒与信息服务;(7)体育用品及相关产业制造;(8)体育场地设施建设;(9)体育旅游、体育健康、体育彩票、体育金融与资产管理等与体育相关的服务;(10)其他与体育产业相关项目。

(二)项目实施主体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必须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体育产业活动的企业、社会组织;(2)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依法纳税,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3)项目符合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体育产业发展规划。

项目发展目标明确,具有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对推动体育产业发展,拉动体育消费、促进经济增长,具有积极作用;(4)诚实守信,近两年无不良记录。

(5)项目具备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项目土地、规划等建设条件要符合国家的政策要求,确保项目可在近3年内切实可推进。

二、填报组织工作(一)各市体育局负责组织各项目单位填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产业项目库登记表》(加盖企业公章,详见附件1);(二)各市体育局汇总填报《各市体育产业项目库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2)。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报送《国家体育总局电话号码簿》变动情况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报送《国家体育总局电话号码簿》变动情况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报送《国家体育总局电话号码簿》变动情况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14.06.05•【文号】•【施行日期】2014.06.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报送《国家体育总局电话号码簿》变动情况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有关体育院校,各行业体协,各司、局,各直属单位,相关单位:2013年体育总局办公厅编印了《国家体育总局电话号码簿》,并印发全国体育系统。

经过一年时间,有些部门和单位在人员、机构设置、电话号码等方面都发生了变化。

为便于日常工作使用,请各部门各单位对照2013版《电话号码簿》,将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电话号码的变动情况进行填报(无变化不填报),于6月30日前将变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可在总局政府网站办公厅子站内下载)报送体育总局办公厅(逾期没有报送视为无变化)。

《电话号码簿》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变动情况截至2014年6月30日。

联系人:肖淼、梁斌电话:(010)87182143、87182838传真:(010)67131907电子邮箱:*************.cn附件:1.2013年国家体育总局电话号码统计表(总局机关适用)2.2013年国家体育总局电话号码统计表(其它单位适用)3.2013年国家体育总局电话号码统计表(行业体协适用)体育总局办公厅2014年6月5日附件1:《国家体育总局电话号码簿》变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国家体育总局电话号码簿》变动情况统计表附件3:《国家体育总局电话号码簿》变动情况统计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公布日期】2019.01.31•【文号】•【施行日期】2019.01.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金融体协、煤矿体协、前卫体协、中建体协:国民体质监测是国家为系统掌握国民体质状况,以抽样调查的方式,按照国家颁布的国民体质监测指标,在全国范围内定期对监测对象进行统一测试和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研究的工作。

我国迄今已进行了4次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的国民体质监测,建立了中国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掌握了我国国民体质基本变化规律,为国家科学制定发展群众体育事业、增强国民体质的相关政策提供了重要依据,国民体质监测结果已经成为制定和评估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效果、评价健康中国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数据来源。

根据《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有关规定,按照国民体质监测周期,今年将开展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

为做好本次监测工作,结合新时代的形势发展变化和群众健身需求,体育总局制定了《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幼儿、成年人、老年人部分)》(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

请接此通知后,认真按照《工作方案》的规定,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本次监测工作的顺利实施。

为便于工作联系,保证监测工作顺利开展,请各省(区、市)体育局和相关体协于2019年2月28日前将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联络人信息(附件2)报送至国家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报送邮箱地址:********************)。

联系人:国家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王晶晶,范超群电话:(010)87182588附件:1、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方案(幼儿、成年人、老年人部分)2、第五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联络人信息国家体育总局2019年1月31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体育局•【公布日期】2019.01.22•【字号】冀财教〔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冀财教〔2019〕1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体育局(文广新局),雄安新区管委会: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2016年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15〕69号)和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群字〔2019〕1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省财政厅、省体育局组织开展我省2019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市(省直管县)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对辖区范围内所申报的场馆类型、归属、座位数及竣工时间等基本情况认真审核,对2018年对外开放时间、服务内容等严格把关,并将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场馆名录对外公示。

不符合补助要求的场馆不得汇总报送。

二、报送要求(一)根据《通知》规定,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申报工作通过“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补助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开展,并与纸质文件申报同步进行。

登陆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首页,点击“专项服务”、“快速导航”、“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补助申报管理系统”。

登录用户名、密码及操作手册可联系省体育局获取。

(二)各市(省直管县)体育部门对通过“管理系统”申报的场馆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后,于1月28日前将电子数据上报至省体育局审核。

泉州市体育局关于报送2023年度竞技体育教练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泉州市体育局关于报送2023年度竞技体育教练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泉州市体育局关于报送2023年度竞技体育教练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泉州市体育局•【公布日期】2024.03.27•【字号】泉体〔2024〕23号•【施行日期】2024.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泉州市体育局关于报送2023年度竞技体育教练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泉体〔2024〕23号各县(市、区)文体旅局、晋江市体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泉州体育运动学校、泉州市体工队:为做好2023年度竞技体育教练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福建省竞技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闽体〔2022〕2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报送2023年度竞技体育教练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送材料(一)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汇总上报本地区体育教练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除提交《关于报送2023年度竞技体育教练员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闽体职改〔2024〕1号)和《关于报送2023年度竞技体育教练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闽体职改〔2024〕2号)所要求报送的材料外,还应对本地区申报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和公示,形成个人鉴定材料(不少于300字)、公示情况说明和推荐意见,同时填报《申报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

(二)泉州体育运动学校、泉州市体工队须根据本单位教练员职数配置情况,按照职称聘任方案要求对拟申报人员开展量化考核、民主测评、公示等程序,并上报相关材料。

二、有关要求(一)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泉州体育运动学校、泉州市体工队负责对材料进行审查,加盖印章,填写项目不要漏项或涂改。

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且2年内不得申报体育教练员职务评审,已评审确认任职资格的,按有关规定撤销其任职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语言文字工作总结和年度统计报表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语言文字工作总结和年度统计报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2.26•【字号】•【施行日期】2024.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语言文字工作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语言文字工作总结和年度统计报表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语委,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语委,韩城市教育局、语委,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语委,各高等学校:按照教育部语用司《关于做好2023年语言文字工作年度统计的通知》安排,现就做好我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年度统计语言文字工作年度统计是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对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为政府部门全面掌握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状况、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请各地、各高校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相关资料整理、数据汇总统计工作,确保内容详实、准确,各市区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填写附件1,各高等院校填写附件2。

数据统计周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报送语言文字工作年度报告各市、各高校要认真总结2023年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意见建议;研究制定2024年语言文字工作计划,对照省语委办《关于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报告的通知》(陕语办〔2021〕1号)有关要求形成年度报告(2500字左右)。

年度报告须经分管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市、区语委主任或校语委主任)签字同意,以正式文件报省教育厅。

请于2024年3月8日(星期五)前将年度报告和统计报表(盖章Pdf版和Word版)报送至省教育厅语工处邮箱**************。

联系人:曹军平电话:************附件: 1. 2023年市(区)语言文字工作统计报表 2. 2023年高校语言文字工作统计报表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2024年2月26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黑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黑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31•【字号】黑政办发[2011]45号•【施行日期】2011.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黑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黑政办发〔2011〕45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中国·黑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各级政府和部门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的重要平台,内容保障工作是其发展的重要基础,自2005年改版以来,各级政府、各部门对其内容保障工作日益重视,在丰富网站内容、促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为适应新形势要求,进一步做好“十二五”期间《中国·黑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省委、省政府建设“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战略决策,坚持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依托,着重围绕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和公众互动三大类功能导向,满足公众和企业日益增长的服务要求,把《中国·黑龙江》省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成为宣传黑龙江、展示黑龙江、服务黑龙江的窗口。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

坚持以公众为中心,凸显“面向公众发布政府信息、开展网上公共服务、听取社情民意、接受公众监督”的功能定位,把为公众和企业提供网上办事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做好“网上咨询”、“政务访谈”、“新闻发布会”等互动交流栏目内容保障工作,解答公众和企业的办事疑难,倾听公众的呼声和诉求,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批评,提高政府公信力。

河北省体育局关于2010年度河北省体育系统信息工作情况的通报

河北省体育局关于2010年度河北省体育系统信息工作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体育局•【公布日期】2011.02.15•【字号】冀体督字[2011]1号•【施行日期】2011.0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北省体育局关于2010年度河北省体育系统信息工作情况的通报(冀体督字〔2011〕1号)各市体育局(华油体委),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2010年,全省体育系统广大信息工作者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坚持以推进沿海体育强省建设为主线,在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推进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参加第十六届亚运会、举办河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加快“环京津体育健身休闲圈”建设等工作中,广泛搜集、深入挖掘,撰写了大量优质信息。

河北省体育局门户网站、《河北体育信息》、河北省政府门户网站等全年共编发信息947条,为宣传河北体育、树立河北体育良好形象作出了积极贡献。

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锐意进取、务实创新、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省体育局决定对邢台市体育局办公室等16个单位和张侃等16名个人予以表彰,分别授予“2010年度河北省体育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2010年度河北省体育系统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我省体育信息工作再立新功。

广大信息员要以他们为榜样,紧紧围绕省体育局重大决策部署和既定的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善学善思,善作善成,不断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信息服务水平,努力开创我省体育信息工作新局面。

附:1、2010年度河北省体育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2、2010年度河北省体育系统信息采用编发情况河北省体育局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五日附1:2010年度河北省体育体系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名单(16个)邢台市体育局办公室秦皇岛市体育局办公室石家庄市体育局办公室张家口市体育局办公室群众体育处竞技体育处法规产业处体育生活报社编辑部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办公室省体育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办公室省体育局摔跤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办公室省体育局射击运动管理中心办公室河北体育学院办公室省体育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办公室省体育总会办公室综合科河北体育馆办公室2010年度河北省体育系统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名单(16名)张侃邢台市体育局办公室董浩秦皇岛市体育局办公室路鸣石家庄市体育局办公室刘文仲张家口市体育局办公室赵敏群众体育处张路峰竞技体育处安全红法规产业处王丽娜体育生活报社编辑部赵昕颖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办公室赵昀光省体育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办公室丁叶华省体育局摔跤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办公室鲍玉芹省体育局射击运动管理中心办公室张永河北体育学院办公室顾立强省体育局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办公室陈立明省体育总会办公室综合科史闯河北体育馆办公室附2:2010年度河北省体育系统信息采用编发情况2010年,各市体育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共报送信息1215条,采用编发947条,分别是2009年的2.6倍和3.13倍。

《贵州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稿)》

附件:贵州省初中毕业生学业 (升学) 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修订稿)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提出的“全面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并逐步加大体育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和中考成绩中的分量”的要求,逐步完善我省初中毕业生学业 (升学) 体育考试 ( 以下简称“体育考试”) 评价制度,根据“2008 年全省中考体育考试工作总结会议”精神和体育考试改革发展的需要,省教育厅对考试方案和评分标准进行了修订。

为切实做好 2009 年体育考试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 一 ) 实施时间从 2009 年开始,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全面实施体育考试。

( 二 ) 实施对象凡报考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和五年制大专的初中毕业生。

( 三 ) 组织领导体育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各市 (州、地 ) 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统一安排部署,具体考试则由各县( 区、市、特区) 组织进行,学校负责过程管理评价的成绩评定。

( 四 ) 考试内容体育考试实行综合性结构评价。

考试内容分为过程管理评价 ( 即平时成绩) 和目标效果测试 ( 即终结性评价成绩) 两个部分,两部分成绩相加计入升学总分。

其中过程管理评价为初中学段《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以下简称“《标准》”) 的测试成绩,目标效果测试含身体素质、身体机能和运动技能。

1.过程管理评价过程管理评价内容:初中学段《标准》的测试成绩,按《标准》及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先进行等级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然后按优秀 10 分、良好 8 分、及格 6 分、不及格 5分进行换算,计入体育考试总分。

注: 2009 年的过程管理评价以考生初二、三学年度《标准》测试成绩 (各占 50%) 之和进行评定;从 2010 年起,过程管理评价涵盖整个初中三年,按考生毕业当年的《标准》测试成绩 ( 占 50%) 和其他学年平均成绩 ( 占 50%) 之和进行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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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移动手机
注:县(市)体育局请分表格填写。
附表七
七、各县(市)文体局办公室负责人姓名及电话
单位名称
办公室主任姓名
办公电话
移动手机
单位名称办公室主Βιβλιοθήκη 姓名办公电话移动手机
单位名称
办公室主任姓名
办公电话
移动手机
办公电话
主要负责人
移动手机
附表五
五、各市(地)体育局直属单位
单位名称
科室名称
办公电话
主要负责人
移动手机
单位名称
科室名称
办公电话
主要负责人
移动手机
单位名称
科室名称
办公电话
主要负责人
移动手机
注:直属单位请分表格填写。
附表六
六、各县(市)文体局领导
单位名称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移动手机
单位名称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移动手机
附表一: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单位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单位网址:
一、各市(地)分管体育市长、秘书长及市长秘书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宅电
附表二
二、各市(地)体育局领导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宅电
附表三
三、各市(地)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宅电
附表四
四、各市(地)体育局科室
科室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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