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省非煤地下矿山提升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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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省非煤地下矿山提升运输

关于加强我省非煤地下矿山提升运输

系统

安全管理指导意见

为认真落实“隐患治理年”和“安全基础管理年”工作任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非煤地下矿山提升运输安全管理,提升非煤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保护非煤矿山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有效遏制提升运输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江西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法》、《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1990)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以下简称《规程》)等法律标准规定,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则

1.1非煤地下矿山提升运输系统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

1.2非煤地下矿山提升运输系统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严格把好设计、施工、验收关。

非煤地下矿山新建、改建、扩建提升运输系统,必须委托有设计资质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1.3非煤地下矿山提升运输系统须经取得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资质安全检测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安全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1.4非煤地下矿山企业(以下简称矿山企业)要加大提升运输系统安全投入,提高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和安全管理水平。

二、提升运输系统安全管理总体要求

2.1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提升运输系统安全责任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提升运输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对提升运输安全工作具体负责。

2.2矿山企业应加强提升运输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明确提升运输安全管理机构和主管负责人,配备相应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负责提升运输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2.3矿山企业必须按照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87号)规定依法提取安全费用,并由提升运输系统安全管理部门安排使用提升运输系统安全专项费用,不得挪用。

2.4矿山企业在编制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时,要同时编制提升运输技措、技改、大修计划;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评”安全生产工作时,应把提升运输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

2.5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并落实提升运输系统设备设施、材料等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入矿检验、安装交接验收、日常管理、巡回检查、定期检测检验、维护保养、检修以及报废淘汰等制度,并记录建档。

2.6矿山企业要加强对提升运输系统设备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检修要制定检修计划和措施,明确检修任务和范围,详细记录检修内容、规格质量及检修人员等内容,并指定专人或质量检查员负责检查验收。在拆装、搬运井下大型机电设备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明确规定拆装工艺、运送方式、搬运路线和设备等内容,安排相关专业人员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2.7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并落实提升运输系统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规程》,加强设备维修检查和运行状况动态管理。要严格岗位责任考核,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三违”处罚与教育规定,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2.8矿山企业应对从事提升运输系统作业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具备必要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应接受专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持证上岗。

2.9矿山企业应当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努力使提升运输系统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做到先进、节能、环保,不断提高提升运输系统装备水平和本质安全水平。

2.10矿山企业应当按照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检测检验工作指导意见〉通知》(赣安监管一字〔2008〕178号)要求,定期组织开展提升运输系统安全检查及安全检测检验工作,并委托有资质安全检测检验机构定期对提升运输系统设备设施进行检测检验。对安全检测检验工作中发现隐患和问题,必须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落实整改责任部门和人员、落实整改期限,及时整改。

2.11矿山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提升运输系统灾害预防内容。2.12矿山企业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提升运输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台账和技术资料档案;档案资料应专人或兼职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三、提升系统安全技术基本要求

3.1天轮与井架

3.1.1竖井井架应进行施工设计,符合《规程》和有关规范要求。能安全承担施工、生产载荷,保证足够过卷高度;满足天轮布局、下放长料、悬吊设备及其他特殊要求。

3.1.2竖井井架应有以下安全设施:避雷设施、过卷挡罐梁、楔形罐道、检修起重梁、罐道梁、过卷开关和上、下人行梯等。

3.1.2过卷高度应按照《规程》6.3.3.21确定。过卷开关应设置在不高于正常停车终端位置0.5m处。

3.1.3斜井井架应能安全承担施工、生产载荷;满足提升设计各种参数要求。

3.1.4井架必须按设计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3.1.5对钢井架应进行防腐处理。

3.1.6天轮应符合《规程》6.3.3.13和6.3.5.7及设计规范要求,天轮最小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及与钢丝绳中最粗钢丝最大直径之比应符合《规程》6.3.5.1和6.3.5.2要求。

3.2井筒、井口、中段车场设施与装备

3.2.1井筒支护、断面和装备必须符合经审查通过设计要求。

3.2.2竖井罐笼提升时,井口、各中段车场必须配置以下设施:

(1)井口设总信号房,所有信号都必须经井口总信号工转发。

(2)矿车运输进车侧必须设置复式阻车器;如用单式阻车器,必须与罐笼停止位置连锁;罐笼不在,不得打开阻车器。

(3)井口和马头门必须设置安全门,罐笼和安全门必须闭锁。

(4)摇台或自动托台,必须与罐笼停止位置闭锁。手动托台禁止用于多中段提升中部中段。

3.2.3竖井井筒设施与装备

(1)刚性罐道其安装及使用磨损应符合《规程》中6.3.3.8和6.3.3.9所规定数值范围。

(2)刚性罐道应安装在符合设计要求罐道梁上。

(3)使用刚性罐道,应设置梯子间。

3.2.4井底设施

(1)罐笼提升及箕斗提升最终中段以下必须留有符合《规程》中6.3.3.21所规定过卷高度(过放距离),并安装罐道梁、楔形罐道和过卷挡梁(缓冲平台)。

(2)在过卷(过放)挡梁以下应设置与涌水量相匹配井底水窝和排水设备、设施。

(5)多绳磨擦提升平衡尾绳应有以下保护设施:

①下端离粉矿仓顶面应不小于5m,以防尾绳环接触粉矿堆。

②应安装尾绳旋转装置和监视保护装置,以防尾绳扭结。

③在平衡尾绳之间均应在井底过卷距离以下设木挡梁隔离装置。

3.2.5斜井井口、井筒安全设施及要求

(1)提升矿车斜井,应设常闭式防跑车装置,并经常保持完好。

(2)斜井井口和中间车场,应设逆向阻车器和挡车栏。挡车栏应在车辆通过时打开,其他时间处于关闭状态。

(3)斜井井筒每隔30m及井底必须设一躲避硐。

(4)行人提升斜井应设人行道,人行道应符合《规程》有关要求。

3.2.6其他有关设施装备应符合《规程》和有关规范要求。

3.3提升容器

3.3.1凡用于升降人员容器(人车、罐笼)必须是有资质专业生产厂家生产,并附有生产许可证或安全标志和产品检测检验报告及合格证。

3.3.2提升容器(人车、罐笼、箕斗等)选用,必须符合经审查通过设计要求,必须在满足安全要求条件下进行使用。

3.3.3凡用于升降人员容器(人车、罐笼)必须具备以下安全要求:

3.3.3.1竖井提升罐笼必须符合《罐笼安全技术要求》(GB16542)规定,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升降人员罐笼,必须装设安全可靠防坠器。

(2)罐笼两端出入口,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罐门或罐帘。罐门或罐帘下部距罐底不得超过250mm,罐帘横杆间距,不得大于200mm。罐门不得向外开启,罐内应安设扶手。(3)罐笼内须设阻车器。

3.3.3.2用于斜井升降人员人车必须具备以下基本要求:(1)专用人车应设置金属顶棚。

(2)专用人车每节车厢应设置断绳保险器,并应能相互连接。断绳保险器应既能自动,也能手动。新安装断绳保险器应进行脱钩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各节车厢之间,除连接装置外,还应附挂保险链。连接装置和保险链,应经常检查,定期更换。

(4)专用人车应设置能在行车途中向提升司机发出紧急停车声、光信号装置。

3.4提升设备

3.4.1矿山提升设备选用,必须符合经审查通过设计要求,满足《矿井提升机和矿用提升绞车安全要求》(GB20181-2006)规定。选用矿用提升设备,必须是有资质专业生产厂家生产,并附有生产许可证或安全标志和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及合格证,在满足安全要求条件下进行使用。严禁选用非矿用提升设备。

3.4.2矿山提升设备机电控制系统必须具有《规程》

6.3.5.10,6.3.5.11和《矿井提升机和矿用提升绞车安全要求》(GB20181-20064.5.4)所规定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并符合其相关规定。

3.4.3矿山提升设备机电控制系统应具有以下基本安全保护装置:

(1)工作制动和安全制动。安全制动除司机操纵外,还应能自动抱闸。(2)限速保护装置(提升速度在3m/s以下除外)。

(3)过卷保护装置。应安装在井架和深度指示器上;当过卷时,提升设备能自动停止运转,同时实现安全制动;并应设置不能再向过卷方向接通电动机电源联锁装置。

(4)过速保护装置。当提升速度超过规定速度15%时,提升机能自动停止运转,实现安全制动(卷筒直径小于1.2m并专用于提升物料除外)。

(5)过负荷及欠电压保护装置。

(6)提升机操纵手柄与安全制动之间联锁保护。

(7)闸瓦磨损保护装置。当闸瓦磨损超过允许值时,应能自动报警或自动断电。

(8)提升机控制系统与信号系统之间闭锁保护。

(9)提升机和提升绞车应设松绳保护装置,当钢丝绳松弛时能自动报警或自动断电。

(10)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卷筒直径小于1.2m并专用于提升物料除外)。当深度指示器失效时,能自动断电并实施安全制动。

(11)满仓保护装置。箕斗提升井口料仓仓满时能自动报警和自动断电。

(12)减速功能保护装置。当提升容器或平衡锤到达设计减速位置时,应能报警并开始减速。

3.5提升钢丝绳及连接装置

3.5.1提升钢丝绳应选用重要用途钢丝绳,符合《重要用途钢丝绳》

(GB8918-2006)标准要求,钢丝绳生产厂商应具有相应专业生产资质,并附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及合格证。

3.5.2提升钢丝绳应符合《规程》和设计规范要求,并在满足安全要求条件下进行使用:

(1)提升钢丝绳缠绕层数应符合《规程》中6.3.5.3及

6.3.5.4规定。

(2)缠绕两层或多层钢丝绳,卷筒上应装设带螺旋槽衬垫,卷筒两端应设有过渡块。

(3)提升钢丝绳固定应按《规程》中6.3.5.6所规定要求进行。卷筒上保留钢丝绳,应不少于三圈,以减轻钢丝绳与卷筒连接处张力;用作定期试验用补充绳,可保留在卷筒之内或缠绕在卷筒上。

(4)安全系数等指标必须符合《规程》6.3.4.3和6.3.4.5规定。

(5)采用钢丝绳罐道单绳提升系统,主提升钢丝绳应采用不旋转钢丝绳。

(6)平衡钢丝绳(尾绳)长度,应满足罐笼或箕斗过卷需要。

使用圆形平衡钢丝绳时,应有避免平衡钢丝绳扭结装置。平衡钢丝绳(尾绳)最低处,不应被水淹或渣埋。

3.5.3连接装置安全系数必须符合《规程》中6.3.

4.13和

6.3.4.15所规定数值范围。

3.6提升机房、设备安装和使用

3.6.1提升机房(硐室)必须符合设计规范要求。主机突出部位与墙之间净距离:提升机卷筒直径1m以下不小于1m;卷筒直径1.2—1.6m不小于1.2m;2m以上不小于1.5m。高度应满足起吊、出绳要求。

3.6.2提升机房(硐室)应设符合规范要求(变)配电间(配电硐室)。卷筒直径小于1.2m以下可不单独设置,但应有满足安装、检修空间位置。

3.6.3提升设备、设施安装后,必须进行试运转,在各项指标均达到要求后,履行安装验收手续。

3.7竖井提升信号系统

3.7.1提升信号必须符合《规程》6.3.3.25至6.3.3.27和《竖井提升信号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16541)规定。

3.7.2井口总信号房、提升机房、各中段信号房必须有独立直通电话。

3.8斜井提升信号系统

3.8.1提升机房与装载站、卸载站和上、下车场之间应有声光信号联系和设置对讲电话。

3.8.2用于提升矿车组和台车斜井信号,提升机房与上、下车场之间声光信号应有连锁装置,只有当上、下车场都发出开车信号后,卷扬机司机才能开车启动。

3.9提升供电电源

3.9.1提升系统供电,应符合《矿山电力设计规范》(GB50070)和《规程》有关规定。

3.9.2承担人员上、下竖井提升系统应采用双回路供电或采用单回路供电另配备用电源。

四、提升系统安全管理

4.1矿井主要提升装置必须严格按照《规程》和相关标准规定,装设保险装置和后备保护装置,运行时严禁甩掉保护装置。

各种保险装置必须动作灵敏、性能可靠;提升机电控系统、液压及机械制动系统必须可靠;各种闭锁关系正确,制动能力满足安全控制要求。

4.2提升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和职责

4.2.1矿山企业主管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要认真抓好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检查落实。

4.2.2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以下提升系统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提升钢丝绳管理制度;检修制度;维护保养润滑制度;设备运行管理和交接班制度;奖惩制度;职工培训制度;乘罐、乘车管理制度;主要设备、设施安全检测检验制度;供电、电控、信号装置管理制度;图纸资料管理制度;各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4.2.3安全检查制度应严格规范,并明确:检查负责人、参加人员、记录员、检查部位、重点检查内容和周期、存在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整改经费、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复查人员、复查时间和复查结果等。

4.2.4提升钢丝绳使用管理

4.2.4.1提升钢丝绳须定期加油润滑、检查,并作好记录,不符合要求应及时更换。提升钢丝绳检验应符合《规程》6.3.4.1和6.3.4.2要求。经过检验钢丝绳,贮存期应不超过六个月。

4.2.4.2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到卡罐或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应立即停止运转,进行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将受力段切除或更换全绳:

(1)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

(2)断丝或直径减小量超过本规程6.3.4.6规定;(3)受到猛烈拉力一段长度伸长0.5%以上。

4.2.4.3钢丝绳使用期间,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更换:

(1)断丝数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加快;

(2)钢丝绳锈蚀严重,或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多少或绳径是否变化);

(3)多绳摩擦提升机首绳,使用中有一根不合格;(4)钢丝绳使用中,定期检测数据超出《规程》6.3.4.4和6.3.4.5规定数值时。

4.2.4.4钢丝绳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应用于升降人员。

4.2.5提升机房、配电房、信号房应配备消防器材,并对职工进行消防教育和知识培训。

4.2.6设备检修时,应停止设备运转,关闭启动装置、切断动力电源。切断电源开关应加锁或设专人监护,并挂“有人作业,严禁送电”警示牌。

4.2.7提升系统必须具备以下图纸资料并存档管理:(1)提升机安装使用说明书;

(2)提升机总装配图和备件图;

(3)制动装置结构图和制动系统图;

(4)电气控制原理系统图;

(5)提升系统图;

(6)设备运转记录;

(7)钢丝绳检查、检验和更换记录;

(8)大、中修记录;

(9)故障和事故记录;

(10)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

(11)司机班中检查、交接班记录;

(12)提升系统定期检查及整改记录。

提升系统图、制动系统图、电气控制原理图、润滑系统图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等,应悬挂上墙。

4.3竖井提升日常安全管理

4.3.1矿山企业应加强日常检查、维护、保养、润滑,使提升系统设备、设施保持完整可靠。

4.3.2竖井提升系统中防过卷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调绳定车装置、传动装置、连接装置、提升容器、防坠器、导向装置、摇台、阻车器、安全门、天轮、钢丝绳、机电连锁保护装置等应纳入定期检查内容。

4.3.3井口和井下提升中段马头门,应设专职信号工管理。

4.3.4罐笼最大载重和最大载人数量,应在井口公布。

4.3.5竖井井口及各中段码头门必须设安全门;乘罐人员应在距离井筒5m 以外候罐,严格遵守乘罐制度,听从信号工或安全员指挥。

4.3.6罐笼防坠器新安装或大修后必须进行脱钩试验,不合格不准使用。正常使用期,每半年应进行一次清洗和不脱钩试验,每年进行一次脱钩试验。

4.3.7提升机司机应经常检查《规程》6.3.

5.10~11中所规定机电控制系统保护和闭锁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4.3.8矿山竖井口、中段码头门、斜井口、井底车场、高低压电气开关(峒)室等危险区域,应有良好照明,并应根据其可能出现事故模式,设置相应、符合《矿山安全标志》(GB14161)要求安全警示标志。

4.4斜井提升日常安全管理

4.4.1矿山企业应加强日常检查、维护、保养、润滑,使提升系统设备、设施保持完整可靠。

4.4.2无全封闭人行隔栏斜井,提升时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

4.4.3斜井禁止人货混合串车提升。

4.4.4斜井运送人员,应有专人负责;应设随车安全员。随车安全员应坐在装有断绳保险器操纵杆第一节车内。

4.4.5斜井运送人员时,乘车人员应听从随车安全员指挥,按指定地点上下车,运行前应挂好车链。

4.4.6斜井人车断绳保险器,应每日进行一次手动落闸试验,每月进行一次静止松绳落闸试验。

4.4.7斜井串车提升时,应加强对链环、插销、矿车连接部位安全检查确认。

五、矿山运输安全技术及管理基本要求

5.1架线、蓄电池电机车运输

5.1.1机车(1)矿山企业购置机车必须是有资质专业生产厂家生产,并附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及合格证,符合JB/Z/117-75系列标准要求。

(2)机车必须具备机械制动,3吨以上机车还应有动力(电气)制动,并有容易区分声光信号。

(3)有爆炸性气体和高硫自燃发火危险矿井,不应使用架线式电机车,应使用防爆型蓄电池电机车。

(4)机车制动距离:

①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m。

②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m(14t以上大型电机车或双机牵引运输,可根据条件确定,但不得超过80m)。

5.1.2运输线路

(1)运输水平巷道设人行道宽度和高度应符合《规程》

6.1.1.8和6.1.1.10规定。

(2)平巷轨道曲线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行驶速度1.5m/s以下时,不小于车辆最大轴距7倍;②行驶速度大于

1.5m/s时,不小于车辆最大轴距l0倍;③轨道转弯角度大于90°时,不小于车辆最大轴距10~15倍;

④对于带转向架大型车辆(如梭车、底卸式矿车等),应不小于车辆技术文件要求。

(3)平巷曲线段轨道加宽和外轨超高,应符合运输技术条件要求。直线段轨道轨距误差应不超过+5mm和-2mm,平面误差应不大于5mm,钢轨接头间隙宜不大于5mm。

(4)运输巷道拐弯处应有良好照明,废弃巷道应封闭隔离,并设置相应、符合GB14161要求安全警示标志。

(5)在运输巷道内,人员应沿人行道行走。双轨巷道有列车错车时,人员不应在两轨道之间停留。在调车场内,人员不应横跨列车。

5.1.3供电

(1)运输巷道、车场照明电压不应高于220V;检修行灯或移动式照明电压应不高于36V;手持式电气设备电压应不高于127V;电机车直流牵引网络电压应不超过550V。

(2)牵引变流所容量应满足连续运行负荷和短时最大负荷要求。

(3)轨道连接处应有可靠回流线连接。平行钢轨之间、道岔各部分都必须用导线连接。

(4)不回电轨道与回电轨道连接处必须两点绝缘,两点距离必须大于一列车长度,绝缘点必须经常检查,保持绝缘可靠。

(5)井下架线式电机车运输滑触线悬挂高度(由轨面算起),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主要运输巷道:线路电压低于500V时,不低于1.8m;线路电压高于500V时,不低于2.0m;

②井下调车场、架线式电机车道与人行道交叉点:线路电压低于500V 时,不低于2.0m;线路电压高于500V时,不低于2.2m;

③井底车场(至运送人员车站),不低于2.2m。

(7)井下架线式电机车运输滑触线架设,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滑触线悬挂点间距,在直线段内应不超过5m;在曲线段内应不超过3m;

②滑触线线夹两侧横拉线,应用瓷瓶绝缘;线夹与瓷瓶距离不超过0.2m;线夹与巷道顶板或支架横梁间距离,不小于

0.2m;

③滑触线与管线外缘距离不小于0.2m;

④滑触线与金属管线交叉处,应用绝缘物隔开;

⑤滑触线应设分段开关,分段距离应不超过500m。一条支线也应设分段开关。

5.1.4使用与维修

(1)维修线路时,应在修理地点前后80m处设置临时信号,维修结束后,才能撤除。

(2)使用专用人车应遵守《规程》6.3.1.2~3规定。

(3)爆破器材运送应使用专用车运送。

(4)架线式电机车运输工作中断时间超过一个班时,非工作地区内电机车线路电源应切断。修整电机车线路,应先切断电源,并将线路接地,接地点应设在工作地段电源侧可见部位。

(5)使用电机车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同一水平使用3台以上电机车时,应使用带有电气闭锁信号装置;行驶机车台数大于5台时,必须使用“信、集、闭”系统。

②严禁提升运输设备超负荷或带病运转。

③每班应检查电机车闸、警示灯、警铃、连接器和过电流保护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均不应使用。

④电机车司机不应擅离工作岗位;司机离开机车时,应切断电动机电源,拉下控制器把手,取下车钥匙,扳紧车闸将机车刹住。

(6)电机车运行,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司机不应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

②采用电机车运输主要运输道上,非机动车辆应经调度人员同意方可行驶。

③单机牵引列车正常行车时,机车应在列车前端牵引(调车或处理事故时不在此限)。

④双机牵引列车允许l台机车在前端牵引,1台机车在后端推动。

⑤列车通过风门、巷道口、弯道、道岔和坡度较大区段,以及前方有车辆或视线有障碍时,应减速并发出警告信号。

⑥在列车运行前方,任何人发现有碍列车行进情况时,应以矿灯、声响或其他方式向司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司机发现运行前方有异常情况或信号时,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

⑦电机车停稳之前,不应摘挂钩。

⑧不应无连接装置顶车和长距离顶车倒退行驶;若需短距离倒行,应减速慢行,且有专人在倒行前方观察监护。

⑨电机车牵引列车运输时,矿车应采用不能自行脱钩连接装置。不能自动摘挂钩车辆,其两端碰头或缓冲器伸出长度,应不小于l00mm。

⑩在能自动滑行坡道上一般不能停放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要停放车辆时,必须用制动装置或木楔可靠地稳住。

5.2人工推车运输

5.2.1有轨人力推车

(1)有轨人力推车巷道人行道有效宽度不小于1m,高度不小于1.9 m。

(2)矿车轮轴完好,润滑良好,轴盖紧密。

(3)翻斗车两端卡板,不得缺损或变形失效。

(4)推车人员应携带矿灯。

(5)在照明不良区段,不应人力推车。

(6)每人只允许推一辆车。

(7)同方向行驶车辆,轨道坡度不大于5‰,车辆间距不小于10m,坡度大于5‰,不小于30m。

(8)在能够自动滑行线路上运行,应有可靠制动装置,行车速度应不超过3m/s;推车人员不应骑跨车辆滑行或放飞车。

(9)矿车通过道岔、巷道口、风门、弯道和坡度较大区段,以及出现两车相遇、前面有人或障碍物、脱轨、停车等情况时,推车人应及时发出警号并采取减速停车措施。

5.2.2人力板车运输

(1)巷道人行道有效宽度应不小于700mm,高度应不小于1.9 m。

(2)巷道路面应平整,坡度不超过8‰,板车应有刹车杠。

(3)使用提升设备进行提升运输时,提升设备、井筒设施、信号及安全管理,应参照斜井提升系统管理。

(4)斜坡提升板车时,应设导向轮槽(或其它导向装置)。

(5)严禁提升时人员跟车行走。

5.3架空索道运输

5.3.1使用架空索道运输,必须符合经依法审查通过施工设计,严格按施工要求进行施工验收,在满足安全要求条件下才能投入使用。

5.3.2使用架空索道运输,必须遵守《规程》5.3.5规定。

5.3.3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检修规程。

5.4皮带运输

5.4.1皮带运输应遵守《规程》5.3.4和

6.3.1.16有关规定。

5.4.2人员需跨越皮带必须通过跨线桥,未设跨线桥禁止随意跨越皮带。

5.4.3皮带运行过程中,不准用锹铲、撬棍等处理大块、皮带跑偏、托滚脱落等故障,必须停车处理。

5.5汽车运输

5.5.1地下矿山采用汽车运输,应选用外形尺寸小,高度低,宽度窄,功率大,有尾气净化装置,符合尾气排放标准自卸式车辆。

5.5.2地下矿山使用柴油发动机,其尾气净化后废气有害物质浓度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第二部分《物理有害因素》((GBZ2.2-2007)排放标准。

5.5.3地下矿山汽车运输道路,斜坡线路应尽量减少弯道。

直线段坡度不大于8°(14%),每隔200~300m应设坡度不大于3%、长度不小于20m能满足错车要求缓坡段;弯道段须减缓坡度,外侧应加高和加宽。拐弯半径一般为25~40m。

5.5.4斜坡道路应有良好混凝土、沥青或级配均匀碎石路面。

5.5.5斜坡巷道高度应离汽车顶部(或装载物件最高部位)距离不小于

0.6m。

5.5.6单车斜坡巷道断面应符合以下规定:

(1)人行道净高不小于1.9m。

(2)有人行道最小宽度为:运输设备最大宽度+1800mm。

(3)无人行道最小宽度为:运输设备最大宽度+1200mm。

(4)无人行道应设置躲避硐室,躲避硐室间距直线段小于30m,弯道小于15m。

5.5.7矿山企业应加强矿区车辆运输安全管理,并根据井下运输特点(道路狭窄、光线较差、视野不宽、空气质量不高,连续上、下坡、拐弯半径相对较小,弯度大等),采取以下相应具体措施:

(1)各错车道应设相应信号控制,以免在行车道会车。

(2)运输道路应有显目路标,巷道两侧墙面直线段每隔30m,弯道每隔15m应涂刷萤光标示。

(3)井下运输道每隔20-30m应安装不刺眼灯光照明(可用日光灯);

(4)加强通风管理,确保运输道通风良好。

(5)加强车辆维修、保养,确保车辆性能完好。

(6)下坡车辆禁止熄火下滑。

(7)斜坡停车时,应设可靠挡车措施。(8)路面干燥时,应撒水降尘。

5.5.8矿山企业应加强汽车刹车装置检查、维修和保养,及时排除故障。严禁使用刹车不灵汽车。

地下非煤矿山企业处罚标准

地下非煤矿山企业处罚标准 序号问题描述违反依据处罚依据关键性证据 1 从业人员培训学时不符合要求的。国家局3号令第 13条第(二)款 国家局44号令第 36条第(一)项 营业执照,法律 文书,安全培训 档案,询问笔录 及有关人员身份 证明等。 2 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五条第四款 《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四条第 (四)项 营业执照、安全 培训档案、有关 人员询问笔录及 有关人员身份证 明等。 3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 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安全生产法》第 二十七第一款 《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四条第 (七)项 营业执照、单位 花名册、有关人 员身份证明,现 场照片、询问笔 录等。

序号问题描述违反依据处罚依据关键性证据 4 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国家局30号令第 34条 国家局30号令第 38条 营业执照、单位 花名册、特种作 业人员操作证、 有关人员身份证 明,询问笔录等。 5 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 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安全生产法》第 四十二条 《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六条(四) 项 证照,劳动防护 用品配备标准, 购买记录,发放 记录,有关人员 身份证明,作业 人员现场作业照 片,询问笔录等。 6 非煤矿山企业未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 产管理协议的。 国家局62号令第 8条 国家局62号令第 33条 证照、外包工程 合同、有关人员 身份证明,现场 照片、询问笔录 等。

序号问题描述违反依据处罚依据关键性证据 7 未对承包单位实施安全生产考核的。国家局62号令第 14条 国家局62号令第 34条第(一)项 营业执照,工程 承包合同,询问 笔录等 8 承包单位跨省从事施工作业未按规定向 作业所在地安监部门进行书面报告的。 国家局62号令第 27条 国家局62号令第 39条 工程承包合同, 现场照片,询问 笔录,人员身份 证明等。 9 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 备的。 《安全生产法》第 三十五条第三款 《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六条(六) 项 证照、有关人员 身份证明,照片、 询问笔录等。 10 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 期检测的。 《安全生产法》第 三十三条第二款 《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六条(三) 项 证照、有关人员 身份证明,安全 设备未检测或超 期检测的证明材 料,照片、询问 笔录等。 1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未按照规定进行 应急预案备案的。 国家局88号令第 26条 国家局88号令第 45条第(三)项 证照、有关人员 身份证明,询问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套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矿长的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执行标准、规范,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形成完整有效的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经常对行政管理人员和班组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安全及生产责任教育。 3、将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季、年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讨论安全生产动态和发展趋势,分析事故教训和重大事故隐患,制定防范措施,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重大问题。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有效实施,专款专用,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经常检查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使用情况。 5、将懂专业、懂技术、热心安全管理工作的青年知识分子充实到安全管理队伍中,支持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发挥安全检查监督人员的权威性和管理的科学性。 6、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认真研究分析事故隐患,制定出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切实掌握救援方法,克服事故救援工作的盲目性,减少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本着依法治理企业的原则,严格奖惩制度,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者给予重处,评比先进时,严格把关,凡在违章行为的班组、俱均不得评选先进。在安全生产方面有新创新、新成果、新成绩者及进缎子奖励。 二、生产矿长的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的指示、决议。结合企业生产情况,制定贯彻实施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对于生产领域的安全员有领导责任,必须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 3、组织编制和审查生产计划时,应首先考虑到安全技术措施,并将其作为指导安全生产的依据。 4、每季度主持召开一次全场的安全生产动态分析会,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难题,布置下季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不断改善劳动条件,的把安全措施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 6、在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工程等项目时,认真落实“三同时”的规定。 7、经常对所属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其执行情况,主动布置、检查、支持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当他们的工作受阻时,要为他们排除障碍。 8、每季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对查出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限期解决,并令其制订不再重复发生问题的措施。 9、发生死亡事故及恶性未遂事故,应立即亲临现场组织在有关人员按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进行抢救,并向调查组提供有关事故的情况。 10、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经验交流总结与交流会,表彰奖励安全生产有成绩的班组的先进个人,对违章指挥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要及时召开现场会议,共同吸取教训,并对主要责任人给予重处。 三、专职安全的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标准、规范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做好安全生产管理荼,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3、经常深入基层、现场,检查安全管理与安全技术状况,及时发现危险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督促实施。 4、参加企业生产规划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工作,并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搞好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做好考核和发证工作。 6、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专业安全检查,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7、参加伤亡事故(轻、重伤)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进行伤亡事故综合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管理规定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管理规 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非煤露天矿 山 安 全 管 理 制 度目录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岗位职责 2、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3、安全例会制度 4、安全检查制度 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6、设备管理制度 7、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8、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9、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0、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1、应急管理制度 12、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13、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 14、安全奖惩制度 15、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6、各岗位操作规程 17、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及职责 18、安全管理台帐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全面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云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本单位依法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依法取

得安全生产许可;依法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2、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队伍,按规定配备符合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制定规章制度和建立档案责任。建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为从业人员建立违规操作、安全事故、职业病和不良嗜好等个人档案。 4、安全投入责任。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达到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按照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金投入;保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符合“三同时”的规定;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 5、教育培训责任。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 6、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和相关信息,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7、建立健全层级清楚、职责明确、权责对等、奖惩分明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班组长及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非煤矿山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安全操作规程目录 一、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 ..3 二、扒装运输工安全操作规程 .................... ?. (8) 三、空压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 .10 四、井下水泵工安全操作规程 ............... (11) 五、井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 .11 六、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 (17) 七、卷扬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 ... (19) 八、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20 九、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20 十、放矿工安全操作规程 (23) 十一、排险工安全操作规程 (24) 十二、凿岩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25) 十三、测尘和测风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26) 十四、通风防尘工安全操作规程 ................. ..27十五、地测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 (27) 十六、尾矿工安全操作规程 ....................... (28) 十七、铲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 (29) 十八、汽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 (30) 十九、外线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 (32) 二十、风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 ... (37) 二十一、采样工安全操作规程............. (38) 二十二、浮选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 . (38)

非煤地下矿山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试卷(含答案)

普洱锦茂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宁洱分公司 井下员工三级安全培训试卷 姓名:岗位:得分: 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20分) 1、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同时施工、同时投入。 2、地下矿山至少有个独立的能够行人并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出口的间距不得小于30m。 3、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一般规定,炮响完后,井下爆破不少于分钟的机械通风(经过通风吹散炮烟后),才准爆破工作人员进入爆破作业地点。 4、需要停电检修设备时,必须在切断电源处悬挂,设人监护,停电牌必须,非工作人员禁止合闸。 5、新员工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这三级安全教育分别是:、 、。 6、斜井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的规定。 7、各班组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先检查设备运转,所使用的劳动工具 ,同时,要对工作面进行后方可作业。 8、爆破器材不得提前班次领取,领取后应直接送到,不得携带爆破器材在人群聚集地停留,禁止乱丢乱放。当班用剩余的爆破器材应及时,严禁自行销毁或私人保管。 9、公司安全作业、操作规程规定,入坑必须做到“三戴”,即、、戴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五禁止”即:禁止班前饮酒、、禁止在坑内打闹、和禁止做私活。 10、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 新进矿山的职工,矿山企业应当组织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地下矿山从业人员在上岗前至少必须接受()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 A、72 B、60 C、40 D、20 2. 地下矿山的井口标高应在历年最高洪水位的()以上。 A、1m B、2m C、3m D、4m 3、《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 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B、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 C、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D、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4、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保证上岗的从业人员都经过(),否则,生产经营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 A、生产技术培训 B、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C、安全生产技能培训 5、斜井内人行道一侧,每隔()设一躲避硐。 A、30-50m B、40-60m C、50-70m 6、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苗头,应立即向()报告并撤出不安全的现场。 A、保卫人员 B、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C、公安部门 D、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 7、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 A、违章作业 B、工作安排 C、强令冒险作业 D、合理的工作安排 8、井下掘进工作面采用压入式通风时,风筒口与工作面的距离(D)。 A、大于20米 B、20~15米 C、15~10米 D、小于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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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直接领导企业的安全机构和全体员工开展 安全工作。 2、负责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和规章制度以 及技术标准的执行。 3、监督制定、修订和审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奖 惩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长远规划。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构和组织,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批准落实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6、组织非煤矿山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 7、严格执行《企业职工伤亡事做报告和处理规定?的管理程序,协助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8、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及时研究并落实整改。 二、安全员责任 1、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进行具体 的监督检查工作,企业负责人不在作业现场时负责企业安全 工作。做好生产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培训。 2、自觉努力学习,积极宣传,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

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以及企 业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在履行监督检查工作时,必须凭证上岗,必须带头 遵守和执行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4、深入生产班组,对安全管理、机械设备、变压器、 配电线路、设施、尘毒危害进行安全检查,检查作业记录, 对出现重大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6、在履行监督检查工作中,有权对违章行为按照规定 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和罚款的处理,对特别严重的隐患有权 停止生产,向矿长报告。 7、对发生工伤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要及时按规定上报, 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参加事故调查。 8、对劳动保护用品及安全设施的购买、验收、发放、 使用、更换、报废,做好监督检查。 9、必须认真做好上报规定的各种安全方面记录、报表, 收集、汇总管理安全方面的相关资料,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 三、作业人员安全责任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 的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自觉遵守安全生 产的各项制度,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做到不违章冒险作业。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 规定 Coca-cola standardization office【ZZ5AB-ZZSYT-ZZ2C-ZZ682T-ZZT18】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直接领导企业的安全机构和全体员工开展安全工作。 2、负责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和规章制度以及技术标准的执行。 3、监督制定、修订和审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长远规划。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构和组织,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批准落实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6、组织非煤矿山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 7、严格执行《企业职工伤亡事做报告和处理规定?的管理程序,协助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8、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及时研究并落实整改。 二、安全员责任 1、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进行具体的监督检查工作,企业负责人不在作业现场时负责企业安全工作。做好生产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培训。

2、自觉努力学习,积极宣传,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以及企业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在履行监督检查工作时,必须凭证上岗,必须带头遵守和执行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4、深入生产班组,对安全管理、机械设备、变压器、配电线路、设施、尘毒危害进行安全检查,检查作业记录,对出现重大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6、在履行监督检查工作中,有权对违章行为按照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和罚款的处理,对特别严重的隐患有权停止生产,向矿长报告。 7、对发生工伤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要及时按规定上报,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参加事故调查。 8、对劳动保护用品及安全设施的购买、验收、发放、使用、更换、报废,做好监督检查。 9、必须认真做好上报规定的各种安全方面记录、报表,收集、汇总管理安全方面的相关资料,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 三、作业人员安全责任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非煤矿山空压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编号:CZ-GC-01316 ( 操作规程)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非煤矿山空压机工安全操作规 程 Safety operation regulations for non coal mine air compressor workers

非煤矿山空压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操作备注:安全操作规程是要求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必须遵照执行的一种保证安全的规定程序。忽视操作规程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就有可能导致出现各类安全事故,给公司和员工带来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严重的会危及生命安全,造成终身无法弥补遗憾。 一、开车时必须先通知周围人员。 二、开车前必须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检查通向大气阀门是否畅开,风包闸门是否关闭。 2、低压盘送电刀闸是否已送电,各种仪表是否在正常位置。 3、用测油杆测量曲轴箱中的油量是否足够,松动油箱底部的螺 栓防水油泵加油。 4、用手盘车,察看机器的运转是否正常.2.3开车操作要遵守下列 操作规定顺序: 三、对好水门时,开动水泵,使水泵正常运行,检查水量是否足够. 四、按启动按钮,注意电流表是否正常,无问题后,将减荷阀手逐 渐打开,使机器全速运转. 五、待设备正常运转后开风包闸门送风 六、停车操作:

1、接到停车通知后,先关掉减荷阀手轮,使设备在无负荷状态下运行. 2、按停车电钮,再按高压要求拉下段路器. 3、放泄冷却器的余油,放净风包内的油和水,停下水泵关闭水门(如长时间停车必须放净各部分冷却水). 七、电机运转不得超过额定电流,电压不得低于额定电流的10%。 八、检修时,禁用汽油清洗汽缸、汽阀室和气阀、储气罐等。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管理制度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岗位职责 2、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3、安全例会制度 4、安全检查制度 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6、设备管理制度 7、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8、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9、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0、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1、应急管理制度 12、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13、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 14、安全奖惩制度 15、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6、各岗位操作规程 17、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及职责 18、安全管理台帐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全面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云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本单位依法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依法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2、机构设臵和人员配备责任。依法设臵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队伍,按规定配备符合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制定规章制度和建立档案责任。建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为从业人员建立违规操作、安全事故、职业病和不良嗜好等个人档案。 4、安全投入责任。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达到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按照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按时足额

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管理

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管理 一、当前情势: 1、问责严。发生一般死亡事故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一律追究监管部门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2、基础差。一是员工素质差;二是矿山先期投入严重不足,导致系统不不完善,设施设备存在缺陷;三是安全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四是安全生产管理粗放,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不切实际,没有落地生根;五是未形成安全监管、技术指挥、施工作业三方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机制,导致安全责任制难以真正落地。 3、安全监管力量不足,执法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导致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4、2017年,省局牵头开展市州交叉执法,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严格按照执法手则规范执法,当前全市矿山企业都将面临高额的处罚和打入“黑名单”的危险。 2017年我局将以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精准监管,强化执法,全力倒逼、激发企业抓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推动企业精细化管理和安全标准化建设提质升级,夯实矿山本质安全。实现一个总目标,即杜绝较大及较大以上

事故、遏制一般事故,消灭采石场事故、严控事故死亡人数在2 人以内。 二、企业安全法定主体责任 (一)机构建设 1、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履行法定安全职责。地下矿山安全管理部门应不少于3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露天矿山安全管理部门应不少于2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尾矿库应不少于2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设立专门的生产技术管理机构,配齐专职技术人员,履行法定技术规范职责。地下矿山必须设立专门的生产技术部门,配齐采矿、机电、地测等专职工程技术人员,其中三个中段及以上同时采掘作业的地下矿山其安全生产技术部门必须下设采矿组、机电组和地测组且每个组人员不少于2人。露天矿山和尾矿库必须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采矿量超过50万吨的露天矿山必须配备一名专职采矿技术人员。 3、设立矿山生产调度室。实现对矿山生产运行的实时、科学、有效调度和应急处置。露天矿山调度室应公示一图一表一说明;地下矿山调度室应公示季度更新的实测采掘工程图、通风系统图、供电系统图、避灾路线图(厚矿体半年一次更新)。。 以上机构不能与矿山施工单位重叠,企业必须建立健全

【措施】非煤矿山开采安全技术

【关键字】措施 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1. 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 2. 存在的主要有害因素 3. 防范措施 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 ? 1.采场边坡不稳定 ? 2.爆破 ? 3.高空坠落 ? 4.触电 ? 5.机械伤害 一采场边坡不稳定 (一)由于开采方式与方法不当,造成边坡过高、过陡,危石、浮石没有及时清除而道致宕面上存在险石、危石和浮石。(二)由于采石场未按规范实施由上而下的分层开采,台阶开采台阶高度超高、宽度不够、台阶分层不够明显,部分采石场为节约成本,挖掘和破坏原来已形成比较规范的台阶。 一采场边坡不稳定 (三)由于界桩和资源问题,导致少数采石场宕面开采坡度超过75度,致使宕面坡陡峭或采取从台阶下“掏采”现象造成巨大的伞檐和“老鹰嘴”现象 (四)由于矿石稳固性差或地质结构变化,在凿岩、爆破震动、雨水冲刷、强劲风流等外力作用下,引起边坡垮塌、滑坡等危及工作人员生命和设备财产安全的危险因素。 二爆破 (一)由于炸药本身的易爆性、炸药在爆炸作业过程中的不确定性,以及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炸药、雷管等爆破器材的领取和使用,由于导火索火雷管起爆、爆破后处理不当、警戒

不严、信号不明、安全距离不够、飞石伤人、违章或人为失误等原因,危及人员生命和设备财产安全的危险因素。(二)由于不少采石场为了节省爆破器材用量,采用过短导火索,也是导致爆破事故的主要原因。 二爆破 (三)由于不少采石场为了减少凿岩量,仍然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扩炮时缩短扩炮时间,药包和孔壁发生摩擦撞击、孔内温度过高等原因而早爆危险因素 (四)由于爆破作业人员进行二次爆破时不规范操作,往往产生大量的飞石,造成更多爆破事故的发生。 三高空坠落 (一)在高处开采作业面上进行开采无防备措施、防备措施不完备或损坏等原因,造成作业人员坠落、 (二)爆破前穿孔、装药、点炮起爆等作业中,由于无防备措施、防备措施不完备或损坏等原因,造成作业人员坠落等危及人员身体和生命安全的危险因素、 四触电 (一)在电气设备设施运行、操作和 检修过程中,作业人员缺乏安全用电 知识、违反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二)电压、电气设备等方面选用与 所处的环境条件不相符 四触电 (三)使用了安全性能不合格的设备、器具,缺乏必要的保护装置 (四)设备使用不当、超载运行 (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不合格、检查、维修不善,带病运行

非煤矿山安全管理规定

非煤矿山安全管理规定 基础管理 1.管理机构:矿山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立即处理,检查及处理的情况应记录在案。 2.管理制度: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 3.教育培训:矿山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至少接受20 学时的在职安全教育。 新进露天矿山的作业人员应接受不少于72 学时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应记录存档。 4.安全警示:矿山企业的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及危险区域,应根据其可能出现的事故模式,设置相应的的安全警示标志。 5.应急救援:矿山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对预案及时进行修改。 矿山企业应使每个职工熟悉应急预案,并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矿山救灾演习。 矿山企业应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生产规模较小不必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援协议。

非煤矿山安全操作规程

非煤矿山安全操作 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目录 一、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 二、扒装运输工安全操作规程 (7) 三、空压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9) 四、电工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0) 五、凿岩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12) 六、铲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4) 七、汽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5) 八、外线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7) 九、颚式破碎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22) 十、皮带运输工安全操作规程 (23) 十一、振动筛工安全操作规程 (24)

一、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爆破工必须经过专门训练,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爆破证(爆破公司)。 二、炮孔验收完后,方才去爆破公司申请爆破。 三、炮孔未经验收或不能满足爆破要求的不准装药爆破。 四、不应使用电机车或铲运机运送爆破材料,应用专用的火药车或矿车搬运,起爆材料应专人背送。禁止炸药与起爆材料同车装运。 五、搬运炸药和加工起炸药包时禁止吸烟。 六、装卸爆破材料时,要轻拿轻放,不准摔打碰撞。 七、爆破材料运到现场应放在安全地点,要加强保管,起爆材料与炸药应分开堆放。 八、剩余爆破材料及时交回爆破公司,不得遗失、自存或移交下班。 九、装药时,工作面应有良好照明,检查并处理好顶、帮及工作面的安全问题后方能开始作业。 十、装药前,应检查装药器的各部位是否完好,风管接头是否

牢固,装药时缸内气压应保持在3-4Kg/cm2,输药管必须用半导体性的塑料管。 十一、孔内装完药后,在抽出输药管时.注意不得用力过猛,防止返粉过多。 十二、在矿(岩)石有下滑(掉落)危险的地方,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装药、爆破。 十三、导爆索固定在炮孔中后,应立即切断。不应等整个炮孔的药量装完后再行切断。 十四、切割导爆索要用锋利的快刀,一刀切断,不得多刀切割,禁止用卡线钳剪切或用石块等砸断。 十五、导爆索联接搭头应用黑胶布缠结实,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厘米。 十六、当导爆索的支线联接到干线上时,必须使支线的传爆方向与主线的传爆方向一致。 十七、在敷设导爆索网路时,不应将其绕成环状或结成扣,在有交叉的导爆索部分,两者间应衬以厚度不小于10厘米的隔离衬垫。 十八、电力起爆注意事项 1、距爆区边界50米范围内不应有电缆经过或存留电器设备。放主线时,不应经过电缆线,若必须经过时,要用木板或绝缘物品垫好。爆破施工前应对杂散电流进行测试,对高压电、射频电等进行调查,存在危险立即采取预防和排除措施。

江苏省地下开采矿山(非煤)

江苏省地下开采矿山(非煤) 储量动态监测指南 1 总则 1.1 前言 为建立健全矿山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制度,加强矿山储量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87号)以及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07]202号),结合我省地下开采矿山储量监测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南。 1.2 适用范围 1.2.1本指南适用于指导矿山企业和地质测量机构开展江苏省境内地下开采(非煤)矿山储量的地质测量工作、矿山储量年报的编制、审查和验收。 1.2.2本指南要求不替代矿产地质勘查、矿山生产地质勘查及储量核实技术要求。 1.3 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的基本要求 1.3.1储量动态监测工作应以经过评审、备案的矿山地质勘查报告、储量核实报告、储量检测报告或上一年经审查验收的矿山储量年报为基础。对于资源储量家底不清的矿山,需由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补做地质工作,核实矿山资源储量,履行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手续。 1.3.2地质测量工作应由具有矿山地质测量资质的地测机构进行。矿山企业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选择矿山地质测量机构,双方

签订并严格履行地质测量工作合同。 1.3.3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矿山开采、消耗、损失的资源储量的地质测量工作,建立矿山技术档案和资源储量台帐,编写矿山储量年报。 1.3.4矿山储量年报内容包括:矿山累计查明和保有资源储量;当年开采和损失的资源储量;当年勘查、估算变化的资源储量;矿石质量的变化情况;当年开采技术条件的变化情况;下一年拟开采动用资源储量等 1.3.5 在动态监测过程中,当矿山形成的采准矿量与相应的勘查资源储量相对误差超过允许范围时,矿山企业需编制储量核实报告,经评审备案后,变更矿山储量登记统计库数据。 1.3.6矿山采准矿量与相应的勘查资源储量相对误差计算以采准矿量为基数,一般允许范围如下: a)矿山采准矿量与相应的勘查可采储量(111)的相对误差:10%; b)矿山采准矿量与相应的勘查预可采储量(122)的相对误差:20%; c)矿山采准矿量与相应的勘查推断资源量(333×开采系数)的相对误差:30~40%。 1.3.7 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应采用地质、测绘、资源储量估算等方面先进技术,鼓励矿山利用计算机技术和国土资源部认定的软件进行矿山生产及资源储量的管理。 2 引用标准或技术规范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操作规程

全矿各岗位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四不放过”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新职工进厂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与岗前培训,在师傅或带班长的正确带领下能够达到单独熟练操作后方可上岗顶班。 三、上岗前要穿戴好本工种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女职工要把发辫盘入帽内,不准带小孩上班,不准穿高跟鞋、裙子、拖鞋。 四、工作中严禁饮酒,严禁酒后上岗,严禁脱岗、串岗、睡岗或在工作岗位上打闹。 五、电气设备出事故时,岗位工应立即通知电工,不得自行处理,以免扩大故障或发生触电事故。 六、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严禁投掷工具、材料等。 七、上下楼梯一定要扶好扶手,以免滑倒摔伤,上下班要注意交通安全,骑摩托车在矿内行驶,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 八、严禁湿手操作电气设备,禁止往电气设备上洒水和用湿布擦洗电气设备。 九、特殊工程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禁止上岗操作。 十、机电设备检修和电工处理事故进,需挂好“有人作业,禁止合闸”警示牌。 十一、禁止触摸转动部件和通电线路,禁止跨越皮带。 十二、认真遵守、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开展反“三违”及各种安全生产活动,认真学习国家、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班前班后安全会,听从指挥,服从分配,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好各种记录,认真遵守执行矿、厂及车间

各项制度及规程。 一、铲运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铲运机司机必须按出矿指令出矿。 二、作业前首先检查顶盘及两帮浮石,以防止落盘伤人。 三、作业前必须检查各部传动系统、油路系统和电器系统,防止采场有异常情况时因铲车突然损坏,造成埋车、埋人事故的发生。 四、铲车启动时,铲车前、后及铰接处不得站人。铲车运行过程中,随时注意电缆两侧的行人,避免绊人、伤人。 五、铲矿时,禁止铲因爆破效果不好造成挤压、棚顶的采场。严禁铲运机进入空区铲矿,以防埋车、埋人。 六、铲矿时随时注意采场变化。采场悬顶,出现黄土、卵石或水时,立即停止铲矿,将铲车停放在安全地带,并向有关安全、技术部门汇报。 七、检查、观察采场,或在采场崩大块时,铲运机必须停放在下盘巷,不得停放在正在铲矿的出矿川内。以防止出现采场滚石泥石流时,人员不能及时撤离。 八、铲矿时,禁止用铲运机铲超过铲斗容积的特大块,以免损坏车辆。 九、接电缆时,应首先切断电源方可作业。并应有专人看护开关。 十、铲运机在井前5米范围内必须减速慢行,防止铲运机制动失灵滑入溜井。 十一、检查铲运机铰接或换油管时,必须用专用支撑工具将大臂支稳后方可进入大臂下检查。 十二、停车加油或检查车辆时,必须熄火(停电),防止误碰操

非煤矿山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非煤矿山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非煤矿山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1、通风组在生产技术组的配合下,结合矿井的实际情况,计算全矿及各分区的风量,并将风量合理分配到各工作点,并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及时有效地调节风量。 2、通风组要对矿井风量和风速进行检查,掌握矿井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3、对矿井通风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修和管理,定期测定主要通风机的工况点;检查局部通风机的工作状况。 4、组织通风安全各项检查工作。包括测定矿井空气成分、温度和矿井气候条件、有害气体含量、空气含尘量等。 5、按要求填写各种通风安全报表,并对各报表研究和分析。 6、负责绘制并补充通风系统图,及时掌握通风网路的变化情况,在生产条件变化的情况下及时调整矿井通风。 7、进行矿井井巷维护与管理,制定井巷维修计划及安全措施。 8、负责对通风安全仪表进行检查、维修和管理。 9、负责矿井通风构筑物的维修与管理。 10、负责定期对矿井通风阻力进行检查与测掌握矿井通风阻力情况,对阻力过大的区域制定相应措施。 11、测风时要选择合适的测风地点,根据测量风速的大小选用合适的风

表。测风时,应先将风表计数器指数回零,或记下数,待风表叶轮转动30秒左右后,再同时启动风表计数器和秒表测定,测定结束时同时关闭。在每个测风断面测风应至少测3次,取其平均值。 12、测风时,风表不能距人体及巷道顶、帮、底部太近,应保持200 毫米以上的距离;在倾斜巷道内测风时,要注意使叶轮流方向始终保 持垂直;在遇到车辆和行人通过或风门开启等情况要等待一定时间,待风流稳定后再进行测风。 13、局部通风 (1) 、当独头巷道长度大于10m后,必须采取局部通风措施(用高压风吹或安装局扇)。 (2) 、当独头巷道长度大于20m后,必须安装局扇。 (3) 、压入式通风时,吸风口应设在贯穿巷道距独头巷道口不小于10m 的上风侧;抽出式通风时,排风口应设在贯穿巷道距独头巷道不小于 10m的下风侧;混合式通风时,抽出式风机吸风口的位置应比吸入式 风机吸风口的位置更靠近工作面,二者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0m。 (4) 、压入式通风时,风筒布距掌子面应不大于10m,抽出式通风时, 风筒布距掌子面不大于5m。 (5) 、风筒吊挂应平直,不要挤压,且必须保持完好无损,有漏风处 务必及时补好。 (6) 、爆破后,必须保证足够的通风时间。

非煤矿山采购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最新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非煤矿山采购员岗位安全操作 规程(最新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非煤矿山采购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最新 版) 1、采购员在接到物次工作的指令任务后,要分清物资的类别、性质及技术要求。 2、采购员在领车往返途中有责任帮助司机了望,不允许同司机饮酒,不搞非驾驶,并封好车。 3、装卸车时采购员要根据物资的类别、性质的不同,指导装卸人员轻装轻卸,存放于适当位置。 4、采购员在押运途中,根据不同种类物资,敦促司机适速运行,要时常停车检查是否有隐患。 5、押运危险品和化学用品时,采购员要起到安全监督作用,车上人员不得吸烟,路宿时要安排专人看管。 6、在物资运输途中,不允许客货混载。

7、采购员在与验收员、保管员交接货物时,要将该物资的性质、性能及危险性交待清楚,以便妥善装卸和保管。 8、在涉及有关机械设备装卸货物时,采购员应遵守有关规定,做到我要安全。 9、乘车时要把牢坐稳。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非煤地下矿山存在问题

非煤地下矿山 重大隐患及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非煤地下矿山重大隐患 1.1采空区隐患 矿产资源地下开采留下了大量的采空区,特别是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矿业开采秩序较为混乱,非法、无规划的乱采滥挖在一些国有矿山周边留下了大量的不明采空区是影响矿山安全生产的最主要的危害源之一。 1.1.1金属矿采空区隐患 邯邢局西石门矿区、沙河綦村矿等许多矿山因民采矿点大量无序开采留下大量的采空区,致使矿山开采条件恶化,造成矿柱变形破坏,相邻作业区采场和巷道维护困难等地压现象,同时引发大面积冒落和岩移,引起地表塌陷,空区突然垮塌的高速气浪和冲击波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破坏,采空区老窿的积水,形成突水隐患等,给矿山生产和安全带来严重影响。采空区的治理难度大、费用高,往往涉及到重新征地、拆迁建构筑物及公路、铁路甚至河流改道等问题。对现在公共安全和矿山开采仍然产生巨大影响。 1.1.2非金属矿采空区隐患 隆尧双碑及邢台县石膏矿区经过长期大规模开采,形成了大量的采空区未作处理,有的矿山采空区达数万平方米。大面积采空区给矿山生产带来极大地安全隐患,采空区顶板一旦大规模突然垮塌,有的会迅速波及地表,造成井上井下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会带来灾难性事故。比较典型的有:2003年11月10日晚9时左右,河北隆尧县邢

隆石膏矿发生采空区塌陷事故,地表塌陷面积估算约6万m2,导致5人被埋;2005年11月6日19时40分,河北邢台县会宁镇尚汪庄康立石膏矿发生采空区坍塌事故,直接塌陷区直径约60m,波及范围约600m×800m,造成33人死亡,4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800万元的特大事故。 个别石膏矿地表围岩错动范围内,存在建筑物和水坑。在没有修改设计情况下,改变采矿方法和生产工艺。对新采矿方法缺少论证依据。已经危及矿山生产和周边公共安全。 1.2水害隐患 1.3坍塌、片帮冒顶隐患 2. 矿山企业层面存在的安全生产管理问题 2.1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方面 多数矿山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但没有形成从上到下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安全管理人员专业知识匮乏,不懂矿山专业知识和如何避灾。 有的甚至没有班组建制,造成无序管理。 2.2安全生产目标、计划方面 多数矿山没有自己的安全生产方针,没有年度计划、没有目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随意性。 2.3安全生产制度体系方面 制度很多,执行起来可操作的少。多数矿山三项制度不系统、不完善不健全,安全管理缺乏系统性、时效性、全面性。多数束之高阁,员工无法获取,基层员工一问三不知。安全管理缺少针对性。没有针对所有的作业活动制定具体的岗位作业标准、流程和安全措施,没有

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一、安全生产方针管理制度 (1) 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3) 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管理制度 (7) 四、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8) 五、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任命管理制度 (10) 六、员工参与管理制度 (11) 七、文件与资料控制管理制度 (12) 八、安全检查制度 (15) 九、职业卫生(危害)管理制度 (21) 十、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3) 十一、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26)

十二、安全生产事故、事件调查制度 (28) 十三、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管理制度 (29) 十四、安全生产事故、事件回顾管理制度 (31) 十五、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32) 十六、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33) 十七、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38) 十八、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40) 十九、升降人员、物料罐笼管理规定 (42) 二十、危险物品和材料管理制度 (43) 二十一、特殊作业现场管理与审批制度 (45) 二十二、特殊工种管理制度 (46)

二十三、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47) 二十四、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48) 二十五、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49) 二十六、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度 (50) 二十七、安全例会制度 (51) 二十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2) 二十九、地面工业建构筑物管理制度 (53) 三十、外部联系、内部沟通及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 (54) 三十一、供应商与承包商管理制度 (56) 三十二、施工队管理制度 (58) 三十三、管理评审制度 (61)

三十四、安全认可与奖励制度 (62) 三十五、工余安全管理制度 (63) 三十六、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64) 三十七、关键任务识别、分析与观察管理制度 (67) 三十八、设计管理制度 (70) 三十九、“三同时”管理制度 (72) 四十、采矿工工艺管理制度 (73) 四十一、生产保障系统管理制度 (74) 四十二、提升运输系统管理制度 (76) 四十三、电机车运输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79) 四十四、供配电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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