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低压配电设备及导线的选择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低压配电设计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
做到保障人身安全、配电可靠、电能质量合格、节约电能、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安装维护方便,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扩建工程的交流、工频500V 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第1.0.3条低压配电设计应节约有色金属,合理地选用铜铝材质的导体。
第1.0.4条低压配电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第一节电器的选择第2.1.1条低压配电设计所选用的电器,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器的额定电压应与所在回路标称电压相适应;二、电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所在回路的计算电流;三、电器的额定频率应与所在回路的频率相适应;四、电器应适应所在场所的环境条件;五、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
用于断开短路电流的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
第2.1.2条验算电器在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应采用安装处预期短路电流周期分量的有效值,当短路点附近所接电动机额定电流之和超过短路电流的1%时,应计入电动机反馈电流的影响。
第2.1.3条当维护、测试和检修设备需断开电源时,应设置隔离电器。
第2.1.4条隔离电器应使所在回路与带电部分隔离,当隔离电器误操作会造成严重事故时,应采取防止误操作的措施。
第2.1.5条隔离电器宜采用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开关或彼此靠近的单极开关。
第2.1.6条隔离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一、单极或多极隔离开关、隔离插头;二、插头与插座;三、连接片四、不需要拆除导线的特殊端子;五、熔断器。
第2.1.7条半导体电器严禁作隔离电器第2.1.8条通断电流的操作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一、负荷开关及断路器;二、继电器、接触器;三、半导体电器;四、10A及以下的插头与插座。
第二节导体的选择第2.2.1条导体的类型应按敷设方式及环境条件选择。
低压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低压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目录第一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第一节电器的选择第二节导体的选择第二章配电设备的布置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配电设备布置中的安全措施第三章配电线路的保护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短路保护第三节过负载保护第四节接地故障保护第五节保护电器的装设位置第四章配电线路的敷设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绝缘导线布线第三节电缆布线第四节竖井布线对销售公司设计电气图纸的一些建议共 14 页第1页第一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第一节电器的选择第1条空调低压配电设计所选用的电器,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电器的额定电压应与所在回路标称电压相适应;二、电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所在回路的计算电流;三、电器的额定频率应与所在回路的频率相适应;四、电器应适应所在场所的环境条件;五、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
用于断开短路电流的电器,应满足空调机组设备或导线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
第2条当维护、测试和检修设备需断开电源时,应设置隔离电器。
第3条隔离电器应使所在回路与带电部分隔离,当隔离电器误操作会造成严重事故时,应采取防止误操作的措施。
第4条隔离电器宜采用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开关或彼此靠近的单极开关。
第5条隔离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一、单极或多极隔离开关、隔离插头;二、插头与插座;三、连接片;四、不需要拆除导线的特殊端子;五、熔断器。
第6条半导体电器严禁作隔离电器。
第7条通断电流的操作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一、负荷开关及断路器;二、继电器、接触器;三、半导体电器;四、10A及以下的插头与插座。
第二节导体的选择第1条导体的类型应按敷设方式及环境条件选择。
绝缘导体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尚应符合工作电压的要求。
第2条选择导体截面,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线路电压损失应满足用电设备正常工作及起动时端电压的要求;二、按敷设方式及环境条件确定的导体载流量,不应小于计算电流;三、导体应满足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四、导体最小截面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固定敷设的导线最小芯线截面应符合表2的规定。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95

二、配电线路电源侧装有额定电流为20A及以下的保护电器;
三、架空配电线路的电源侧装有短路保护电器。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95第4.2.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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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接地故障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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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接地故障保护时,在建筑物内应将下列导电体作总等电位联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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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一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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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线路应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载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作用于切断供电电源或发出报警信号。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95第4.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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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线路采用的上下级保护电器,其动作应具有选择性;各级之间应能协调配合。但对于非重要负荷的保护电器,可采用无选择性切断。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95第4.1.2条
二、裸带电体布置在有人活动的侧面或下方时,裸带电体与平台边缘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1.25m;
三、当裸带电体具有防护等级低于IP2x级的遮护物时,伸臂范围应从遮护物算起。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95第3.2.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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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室通道上方裸带电体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一、屏前通道为2.5m;当低于2.5m时应加遮护,遮护后的护网高度不应低于2.2m;
隔离电器应使所在回路与带电部分隔离, 当隔离电器误操作会造成严重事故时,应采取防止误操作的措施。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95第2.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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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导体电器严禁作隔离电器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第2.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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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配电设备的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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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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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95)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低压配电设计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保障人身安全、配电可靠、电能质量合格、节约电能、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和安装维护方便,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扩建工程的交流、工频 500V以下的低压配电设计。
第1.0.3条低压配电设计应节约有色金属,合理地选用铜铝材质的导体。
第1.0.4条低压配电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电器和导体的选择第一节电器的选择第2.1.1条低压配电设计所选用的电器,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电器的额定电压应与所在回路标称电压相适应;二、电器的额定电流不应小于所在回路的计算电流;三、电器的额定频率应与所在回路的频率相适应;四、电器应适应所在场所的环境条件;五、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动稳定与热稳定的要求。
用于断开短路电流的电器,应满足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
第2.1.2条验算电器在短路条件下的通断能力,应采用安装处预期短路电流周期分量的有效值,当短路点附近所接电动机额定电流之和超过短路电流的 1%时,应计入电动机反馈电流的影响。
第2.1.3条当维护、测试和检修设备需断开电源时,应设置隔离电器。
第2.1.4条隔离电器应使所在回路与带电部分隔离,当隔离电器误操作会造成严重事故时,应采取防止误操作的措施。
第2.1.5条隔离电器宜采用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开关或彼此靠近的单极开关。
第2.1.6条隔离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一、单极或多极隔离开关、隔离插头;二、插头与插座;三、连接片;四、不需要拆除导线的特殊端子;五、熔断器。
第2.1.7条半导体电器严禁作隔离电器。
第2.1.8条通断电流的操作电器可采用下列电器:一、负荷开关及断路器;二、继电器、接触器;三、半导体电器;四、10A及以下的插头与插座。
第二节导体的选择第2.2.1条导体的类型应按敷设方式及环境条件选择。
配电线路规范要求详解

一线路装置要求1. 线路装置应有足够的绝缘强度,能满足相间和相对地的绝缘要求。
2. 导线和电缆安装敷设应根据《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范》(DGJ08-93-2002)的规定。
3. 低压线路在敷设完工以后接电之前,应进行绝缘电阻测量:用500V摇表测量线路装置的每一分路以及总熔断器和熔断器之间的线段导线间和导线对大地间绝缘电阻,对新建线路装置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0.5MΩ。
对运行中的线路可适当降低绝缘电阻,但不应小于下列数值:相对零或地≥0.22MΩ;相对相≥0.38MΩ;对于36V安全低压线路,绝缘电阻也不应小于0.22MΩ。
4. 线路装置必须按规程装设,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布线合理、安装牢固、便于维修、还要美观整齐。
5. 低压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通常是采用测量绝缘电阻和进行耐压试验来判断。
6. 选择导线,一般要考虑三个因素:长期工作允许电流,机械强度和线路电压降在允许范围内,还要和断路器相配合。
低压供电线路导线选择1. 对于照明及电热负荷,导线安全载流量(A)≥所有电具的额定电流之和。
2. 对于动力负荷,当使用一台电动机时,导线安全载流量(A)≥电动机的额定电流。
3. 当使用多台电动机时,导线安全载流量(A)≥容量最大的一台电动机额定电流+其余电动机的计算负荷电流。
4. 三相四线制中性线的载流量应为相线载流量的50%及以上,当用电负荷大部分为单相设备时或二相三线以及单相线路的中性线载面与相线相同。
5. 采用可控硅调光的三相四线或二相三线配电线路,其N线或PE线的截面不应小于相线截面的2倍。
6. 对于配电线路还应考虑在负荷电流通过线路时要产生的电压损耗或电压降落。
低压配电线路的电压损耗,一般不宜超过4%。
7. 在采用多相供电时,同一建筑物的导线绝缘层颜色选择应一致,即保护导线(PE)应为绿/黄双色线,中性线(N)线为淡蓝色;相线为L1-黄色、L2-绿色、L3-红色。
单相供电开关线为红色,开关后一般采用白色或黄色。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一般规定(5篇)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一般规定1、配电系统设计应根据工程规模、设备布置、负荷容量及性质等综合考虑确定。
2、确定低压配电系统时,应符合以下要求:(1)供电可靠和保证电压质量;(2)系统接线简单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3)操作安全、检修方便;(4)节省有色金属消耗、减少电能损耗。
3、自变压器二次侧至用电设备之间的低压配电级数不宜超过三级,但对非重要负荷供电时,可超过三级。
4、各级低压配电屏或低压配电箱,应根据发展的可能性留有适当的备用回路。
5、变电所的低压配电系统之间,在下列情况下宜设联络线;(1)为节日、假日节电和检修的需要。
(2)有较大容量的季节性负荷。
(3)周期性用电的科研单位和实验室等。
(4)由于供电可靠性的要求。
6、由公用电网引入建筑物内的电源线路,应在屋内靠近进线点便于操作维护的地方装设电源开关和保护电器。
如由本单位配变电所引人建筑物内的专用电源线路,可装设不带保护的隔离电器。
由放射式线路供电的配电箱,其进线开关宜采用不带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的隔离电器。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低压配电一般规定(2)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关于低压配电,一般有以下规定:1. 低压配电系统的额定电压一般为220V或380V,频率为50Hz。
2. 低压配电线路的导线采用铜导线,导线截面积根据负荷计算确定。
3. 低压配电系统应满足用电设备的需求,根据建筑面积、建筑用途和用电设备负荷等因素进行设计。
4. 低压配电系统应设有总配电箱或总配电柜,用于接收进线电源并分配给各个子回路。
5. 低压配电系统中,应设有漏电保护装置,用于自动监测电流的不平衡和漏电情况,确保人身安全。
6. 低压配电线路应采用电缆或电线槽进行布线,需符合国家相关的电线电缆标准和安装要求。
7. 低压配电系统应设置过载保护和短路保护设备,以确保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全运行。
8. 低压配电系统应设有照明配电系统和动力配电系统,分别用于供应照明设备和动力设备的电力需求。
中低压配电设备技术规范及选用原则

中低压配电设备技术规范及选用原则深圳电网中低压配电设备技术规范及选用原则(Q/3SG-1.03.01-2001)目录1.范围、2.引用标准及规范、3.总则、4.中压配电设备、5.低压配电设备、6.计量装置、附录A:本标准用词说明前言为规范深圳电网中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设备选型及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深圳电网中压配电设备、低压配电设备及计量装置的主要技术参数、功能及选用原则。
本标准的制定参照了有关的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并考虑了深圳中低压配电网的现状及发展方向。
1、范围1.1本标准适用于深圳电网中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设备选型及运行工作。
1.2本标准所指的中低压配电设备是指所有进入深圳电网的中压配电设备、低压配电设备及计量装置。
1.3本标准规范的配电设备包括以下内容:1)中压配电设备:断路器开关柜、环网开关柜、柱上断路器、电缆分接箱、配电变压器、箱式变电站、避雷器、电缆、架空导线。
2)低压配电设备:配电柜、框架断路器、塑壳断路器等。
3)计量装置:计量电流互感器、计量电压互感器电能表等。
2.引用标准及规范2.1下列标准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构成本技术原则的条文。
本标准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在被引用标准被修订后,应重新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靠性。
“城市电网规划设计导则”能源电[1993]228号;“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原则”DL/T559-1996;“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户内交流高压开关柜订货技术条件”D L./T 404-1997;“交流高压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GB16926-1997;“三相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GB/T6451-1995;“干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GB/T10228-1997;“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7251-1997。
3.总则3.1深圳电网中低压配电设备由架空导线、电缆、配电变压器、中压开关(柜)、电缆分接箱、避雷器、箱式变电站、低压开关(柜)、计量装置及配电自动化装置等构成。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23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23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23》是中国的国家标准,旨在规范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和施工,确保其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该规范适用于工业、商业建筑、民用建筑等各种低压配电系统。
该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总则:包括规范的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等。
2. 设计要求:包括低压配电系统的负载计算、电气设备的选择和配置、电路设计、电缆和导线选用等。
3. 电气设备:包括配电变压器、开关设备、保护设备、电动机和配电柜等电气设备的选用和安装要求。
4. 接地系统和绝缘配电系统:包括接地装置的设计要求、接地电阻的限制、绝缘控制和绝缘监测等。
5. 配电线路:包括电缆和导线的选用和敷设要求、线缆保护装置的设置、线路的容量计算和跳线设计等。
6. 低压配电设备安装和维护:包括设备安装的基本要求、设备的检测和试验以及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
7. 用户用电设施:包括用户用电设备的要求、配电箱和计量设备的选用和安装等。
8. 其他配电设施:包括电源检测装置、电能质量监测与控制装置的选用等。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23》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低压配电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规范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和施工,提高电气设备的使用效率,减少电能消耗,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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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正常运行情况下,用电设备受电端的电压允许 偏离值见表8-3
电子计算机供电电源的电能质量应满足表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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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为了减少电压偏离,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 列要求:
( 1 )正确选择变压器的变压比和电压分接头; ( 2 )合理减少系统阻抗; ( 3 )尽量使三相负荷平衡; ( 4 )合理补偿无功功率。
3
a
第二节 电能的产生、输送与分配
自然界中蕴藏的能量是极其丰富的。 各种非电形式的能源,都可以方便的通过发电
厂转换成电能。 按所利用的能源的不同,有火力发电厂、水力
发电厂、原子能发电厂、风力发电等。
4
a
为了充分而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大、中型发电厂,一般
都建在能源蕴藏地,例如水力发电厂建在江河、峡谷及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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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频率
我国电力工业的标准频率为50 赫兹,由电力系统保证。当 偏离了规定值,将影响用电设备的正常工作。
电能生产的特点是产、供、销同时发生和同时完成,即不 能中断也不能储存,电力系统的发电、供电之间始终保持 平衡。如果发电厂发出的有功功率不足,就使得电力系统 的频率降低,不能保持额定50Hz 的频率,使供电质量下 降。如果电力系统中发出的无功功率不足,会使电网的电 压降低,不能保持额定电压。如果电网的电压和频率继续 降低,反过来又会使发电厂的出力降低,严重时会造成整 个电力系统崩溃。
库等水力资源丰富的地方;火力发电厂建在燃料产地及交
通方便的地方。而用电地区则可能离发电厂很远,所以需
要将产生的电能进行远距离输送。考虑到经济性,采用较
高电压输送更经济(当输送功率一定时 ,电压越高,则线
路中电流就会越小,需要的有色金属就会减少)能太高,目前发电机
11
a
12
a
由于用电设备接在电力线路上,在传输电能时有 负荷电流通过,线路上会产生相应的电压损失。
为保证用户设备端的实际电压等于或接近于额定
电压,必须使网络首端电压高于电网的额定电压,
用以补偿网络上的电压损失。因此发电机额定电
压必须比相应电力网和用电设备额定电压高5%; 变压器二次线圈的额定电压高于用电设备额定电
500 800.0~2000.0 1000~400
6
35
2.0~10.0 50~20
750
a
为了满足用电设备对工作电压的要求,在用电 地区需设置降压变电所,将电压降低。
通常,在用电地区设置降压变电所,将输电电 压降低到6~10kV,然后分配到居住区等负荷 中心,由变电所或配电变压器,将电压降低到 380/220V,给低压用电设备供电。对于特大 负荷的设备,常采用直接用10Kv或6Kv供电。
10
a
一、 标准额定电压
国家对发电、输电、用电及所有用电设备的额 定电压均有统一的规定,按照不同电压分成若 干个标准电压等级。标准电压等级是根据国民 经济发展需要,考虑技术经济上的合理性以及 电机、电器的制造水平等因素,经全面分析研 究而确定的。
目前执行的交流单相、三相标准额定电压,见 表8-2。
0.38
输送 容量 MW
<0.1
输送 距离 km
<0.6
线路 额定 电压
110
输送容量 MW
输送 距离 km
10.0~50.0 150~50
3
0.1~1.0
3~1
220 100.0~300.0 300~100
6
0.1~1.2
15~4
330 200.0~1000.0 600~200
10
0.2~2.0
20~6
第八章 低压配电设备及导线的选择
第一节 建筑电气的基本作用与分类
建筑电气是以电能、电气设备和电气技术为手段,创造、 维持与改善室内的电、光、热、声环境的一门科学。
随着建筑技术的迅速发展和现代化建筑的出现,建筑电气
所涉及的范围已由原来的单一的供配电、照明、防雷和接
地,发展成为以近代物理学、电磁学、无线电电子学、光
7
a
供电电源电压主要是根据负荷大小,供电距离 以及该地区可能提供的电源电压,与电力部门 协商确定。
由电源、电力网以及电能用户等组成的整体, 称为电力系统,如图8-1所示。
8
a
发电厂
区域变电所
用户
9
图8-1 从发电厂至用户的输配电过程示a意图
各种类型的发电厂,通过电力网将电能输送和 分配给用户。电力网做成环网,这样可以避免 由于个别发电机因检修或发生故障,而造成用 电地区大面积停电,从而提高供电的可靠性。 此外,还可以根据季节的不同,以及电网的总 负荷,来调配水力发电厂和火力发电厂的负荷, 以达到总供电与总负荷基本平衡,节省能源, 提高效率,保证电网运行的安全性和经济性。
五. 提供生产工艺、办公设备、日用电器的能源。
2
a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根据安全电压的习惯,通 常将建筑电气分成强电与弱电两大类。
强电部分包括:供电,配电,照明,自动控制 与调节,建筑防雷保护;
弱电部分包括:通信,电视,电脑管理系统, 有线广播,呼叫信号,公共显示及时钟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等。
通常采用的电压等级为6、10kV,所以在输电时,除供给
发电厂附近的用户外,大部分经过升压变压器先将电压升
高,然后输送出。一般输出距离越远、输送功率越大,则
输电电压就需要越高。目前国内输电电压有110 kV、220
5
kV、500 kV等。
a
线路电压等级与输送容量及输送距离的关 系,见表8-1。
线路额 定电压 (kV)
压的5%或10%。
此外,还有100V以下的额定电压:12V,24V,36V主要
13 用于安全照明。
a
二、电能质量
1、电压偏移
电压偏移指供电电压偏离(高于或低于)用电 设备额定电压的数值占用设备额定电压值的百 分数,即
(8-1)
式中 ——电压偏离额定电压的百分数;
——设备的端电压(V);
——设备的额定电压(V)。
一. 创造光、温度、空气和声音等理想环境的设备(如 照明、空调机、广播系统等)。
二. 追求快捷、高效工作方式的设备(电梯、电话、电 视、信息通讯等)。
三. 加强防灾、减灾能力的设备(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 设备、电视监控、建筑防雷等)。
四. 自动控制和优化设备性能的设备(利用计算机等技 术,控制设备的经济运行、远程监控、遥控等)。
学、声学等理论为基础,应用于建筑工程领域内的一门新
兴学科。由于计算机和自动控制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对建
筑物内部的给排水系统、空调制冷系统、自动消防系统、
保安监控系统、通讯、广播及共用电视天线系统、经营管
理系统等实行最佳控制和最佳管理,因此建筑电气已成为
现代化建筑的一个重要标志。
1
a
根据使用功能的不同, 可将建筑电气大致分为五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