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教育学习资料
党员廉政学习内容

党员廉政学习内容廉洁自律是我们党一贯倡导的行为准则,是每一个共产党人必须遵循的价值选择。
以下店铺为你带来党员廉政学习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党员廉政学习内容篇1自古以来,我国就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之说。
廉洁文化进校园就是要教育和培养我们的下一代在德、智、体三个方面全面发展。
廉洁文化作为一种优秀的传统文化,在学生的课堂里应该有它一席之地,我校在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廉洁文化进校园是加强学生鉴别能力的需要。
优秀传统文化包括廉洁文化是不能自然在学生的头脑中产生的,很有必要来一点灌输。
当前我国的反腐形式比较严峻,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和部门易发多发的状况仍然未有改变,同时,还出现了一些案件多发的新领域,反腐倡廉建设还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我们要认识到这场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那就必须从长计议,综合治理,从基础抓起,包括对学生进行廉洁文化的宣传教育,在他们幼小的心灵里打上廉洁文化的意识,不断提高他们鉴别是非的能力。
现在社会上有一种比较矛盾的思想意识,一方面社会舆论对一些领导干部的腐败行为深恶痛绝,另一方面又笑贫不笑奢,有不少人包括一些学生把清政廉洁的干部视为无能,更为严重的是,在一些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清政廉洁的干部不吃香,甚至受孤立,形成了领导不亲近、群众看不起的尴尬局面。
这种思想意识或多或少地已经影响到了我们的下一代。
有许多学生羡慕的不是清廉、艰苦朴素,而是一些学生家长的房子、车子和票子,到底这些东西是勤劳致富得到的,还是贪污受贿弄来的,他们不得而知,也不想知道。
无形之中混淆了正确与错误之分,正义和邪恶之分,这是一种多么可怕的情形啊!如果您在百忙之中能就此问问身边的孩子,他们的回答很可能令您惊讶!虽然说廉洁文化进校园是远水救不了火,但是起码可以做到以下几点,首先是从小就让我们的下一代树立起廉洁意识,分清是非,增强辨别能力。
其次是我们的社会、家庭又多了一位有廉洁意识的人,难道这也是一件坏事吗?再次是待他们长大成人后清正廉洁,学会做人,成为社会、家庭的有用人才。
最新廉政教育资料

最新廉政教育资料1. 引言廉政教育是指在政府和组织内部对公务人员进行反腐败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培训活动。
作为一种重要的制度安排,廉政教育对维护公正廉洁的政治生态和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廉政教育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
本文将介绍最新的廉政教育资料,为公务人员的廉政教育提供参考资料和指导。
2. 最新廉政教育法规2.1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这是党内廉政教育的重要文件,强调党员干部要坚守廉洁从政原则,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保持党内政治生活的健康和活力。
2.2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若干准则这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文件,要求党员干部严守党纪国法,提高廉政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2.3 国家监察法国家监察法是我国迈向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反腐败斗争的重大举措,对监察工作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系统规范,加强了廉政教育和监察机构建设的法律保障。
3. 最新廉政教育案例3.1 干部违纪案例分析通过对干部违纪案例的分析,可以帮助公务人员认识到廉洁从政的重要性和违纪行为的危害性,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廉政观念和道德价值观。
3.2 典型事例解读针对近年来曝光的重大腐败案件,进行深入的解读和分析,从中总结出腐败形成的原因和防止腐败的对策,为公务人员提供借鉴和警示。
4. 最新廉政教育培训课件4.1 廉洁从政理论培训课件该课件系统介绍了廉洁从政的理论知识,包括廉政文化、廉政建设、廉洁从政的重要性等内容,帮助公务人员深入了解廉政教育的理论基础。
4.2 腐败案例分析课件该课件通过具体的腐败案例分析,深入剖析了腐败产生的原因和危害,帮助公务人员加强廉政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5. 廉政教育宣传资料5.1 廉政海报设计精美的廉政海报可以吸引公务人员的关注,加强廉政宣传的效果,通过生动的图像和简洁的文字,向公务人员传达廉洁从政的重要性和价值观。
5.2 廉政漫画以幽默的方式表现廉政教育内容,通过传播廉政漫画,可以引起公务人员的思考和共鸣,提高廉政教育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党风廉政教育学习材料

党风廉政教育学习材料廉政教育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为了普及大家的廉政教育的知识,下面店铺整理了廉政教育学习材料以供大家阅读。
廉政教育学习材料篇1第一条为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解读】本条规定了“目的和依据”。
党的以来,党中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而深化为全面从严治党,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全面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
《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目标方向,总结实践经验,健全问责机制,扎紧问责的制度笼子。
颁布实施《条例》,就是要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推动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切实把责任扛起来,保证党的领导坚强有力。
第二条党的问责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解读】本条规定了“指导思想”。
党章总纲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开展党的问责工作,必须以此为指导。
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指明了党的问责工作的方向,必须贯彻到问责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四个全面”是我们党引领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战略布局。
加强党的领导是根本目的,加强党的建设是根本途径,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障。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是关于问责工作的核心思想。
通过规范和强化问责工作,一方面要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另一方面要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第三条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
党风廉政教育学习资料

党风廉政教育学习资料《廉政准则》“八大禁止52个不准”详细解读2010年1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
这是继2009年出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3个重要法规之后,中央出台的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又一重要法规,是党中央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从制度上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
为便于准确理解、全面把握《廉政准则》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下面就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明确的“八大禁止52个不准”作一详细解读。
第一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党的领导干部,无论职务高低,其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决不能用来谋私利。
但有些党员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甚至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而且手法不断翻新,形式更加隐蔽,成为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这一禁止包含了6个“不准”:一是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
现在,腐败分子以借为名受贿的行为越来越多,有事先写好借条但借条放在自己身边备用的,有觉察形势比较紧张临时补写借条的,有的以借为名长期占用房屋、汽车并不打算归还的等等。
二是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现在,党员领导干部接受的标的物,往往已经超出了传统的“钱物”的界限和范畴,开始向非财产性利益延伸,包括旅游、健身、唱歌、按摩等休闲行为。
同时,这种标的物是与领导干部执行公务相关的,与正常执行公务相冲突的,比如要受行政处罚的一方请实施行政处罚的一方吃饭、送礼,致使实施行政处罚的一方开罚款的时候少一点、处罚得轻一点,这就是禁止的。
三是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廉政教育宣传资料

廉政教育宣传资料一、廉政的定义与重要性廉政,即为公正廉明的政治环境和社会风气的统称。
它不仅是国家治理的基础,也是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在任何社会,廉政都是公民所追求的基本权利,也是政府和社会组织必须承担的义务。
廉政教育是培养公众对廉洁的认知、理解和认同,促进廉洁行为的重要手段。
二、廉政教育的目的廉政教育的目的是提升公众对廉洁的认识,培养廉洁的价值观念,倡导廉洁的行为,营造廉洁的社会环境。
通过廉政教育,增强人们的道德观念和法制意识,使人们了解什么是廉洁,为什么需要廉洁,如何实践廉洁。
三、廉政教育的对象廉政教育的对象包括所有公民,特别是公职人员、青少年和社会组织。
公职人员因其特殊地位和权力,对廉洁的要求更为严格。
青少年是社会的未来,他们的价值观和行为习惯对社会的廉洁程度有着深远的影响。
社会组织也是廉政教育的重要对象,它们的行为和形象直接影响社会的廉洁程度。
四、廉政教育的内容廉政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廉洁的认知:使人们了解廉洁的含义、价值和实践方式。
2. 法律知识:使人们了解有关廉政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明确权利和义务。
3. 道德教育:培养人们的道德观念,提高道德素质,自觉遵守廉洁规范。
4. 反腐倡廉知识:使人们了解反腐倡廉的重要性、策略和方法,增强反腐意识。
5. 案例分析:通过分析真实的廉政案例,提高人们对廉洁的认识和实践能力。
五、廉政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廉政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多种多样,主要包括:1. 学校教育:在学校课程中设置廉政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廉洁意识。
2. 社会宣传:通过媒体、网络、社区活动等方式宣传廉政知识,提高公众的廉洁意识。
3. 家庭教育:家长应引导子女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培养子女的廉洁意识。
廉洁教育学习资料

廉洁教育学习资料廉洁教育是一门重要的学科,旨在加强人们的廉洁意识,倡导廉洁行为,提高社会公平正义。
通过廉洁教育的学习,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到廉洁的重要性,并且引导我们养成廉洁的习惯和态度。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为大家分享一些廉洁教育的学习资料,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学习廉洁教育。
第一部分:廉洁意识的培养廉洁意识是廉洁教育的核心内容之一。
只有树立起正确的廉洁意识,我们才能够将廉洁的理念贯彻到日常生活中。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廉洁意识培养资料:1. 廉洁字典:这是一份介绍廉洁相关概念和术语的资料,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廉洁的内涵和要求。
2. 廉洁宣传单:这是一份简洁而明了的宣传资料,其中列举了一些廉洁的行为准则和违法行为的后果,可以帮助人们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
3. 廉洁案例分析:这是一些真实的廉洁案例,通过对案例的剖析和讨论,可以引导人们认识到廉洁行为的重要性,并警示大家避免廉洁陷阱。
第二部分:廉洁法规和政策了解廉洁法规和政策是廉洁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
只有合理遵守法规,才能真正做到廉洁自律。
以下是一些廉洁法规和政策的学习资料:1. 廉政法规手册:这是一本详细解读廉政法规的手册,内容包括反腐败法律、廉政准则等,可以帮助人们了解法规精神和具体要求。
2. 廉洁政策宣传册:这是一份宣传廉洁政策的资料,其中包括一些国家部委的廉洁政策和措施,可以帮助人们全面了解政策的内容和实施细节。
3. 廉洁规章制度:这是一些单位内部制定的廉洁规章制度,包括公务接待、礼品礼金管理等,可以引导人们在具体工作中廉洁自律。
第三部分:廉洁文化建设廉洁文化建设是廉洁教育的重要环节之一。
只有树立起良好的廉洁文化,才能推动社会的整体廉洁进步。
以下是一些廉洁文化建设的学习资料:1. 廉洁文化宣传片:这是一些宣传廉洁文化的短片,包括廉洁文化的内涵、廉洁文化在企事业单位中的应用等,可以激励人们向廉洁行为转变。
2. 廉洁文化培训课程:这是一些廉洁文化培训课程,包括廉洁文化的概念、核心价值观等内容,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和传承廉洁文化。
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资料

预防职务犯罪讲座(一)职务犯罪的概念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或者不正确履行职权所实施的违背职责要求的依照刑法规定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的总称。
(二)职务犯罪的构成要件1、职务犯罪的主体。
职务犯罪为特殊主体,行为人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通常是指以下几类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它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主要是指受政府委托、代表政府行使权力的人员,如救灾款物和土地补偿费的管理等等)。
2、职务犯罪的客体。
职务犯罪侵犯的客体有三个:①侵犯了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如受贿;②侵犯了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如贪污;③侵犯了国家的管理秩序,如渎职。
3、职务犯罪的客观方面。
职务犯罪必须与国家工作人员的职责有必然的联系,是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的犯罪行为。
如果行为人的犯罪行为与其职责无关,则不能构成职务犯罪。
4、职务犯罪的主观方面。
职务犯罪的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既有故意,也有过失。
一般说来。
属于故意的职务犯罪有:贪污贿赂类、侵权案件类、渎职案件类之中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及部分玩忽职守和部分泄露国家机密案件;属于过失的职务犯罪有:绝大多数玩忽职守犯罪(除因徇私舞弊而玩忽职守),过失泄露国家机密罪。
一、金融系统常见的职务犯罪(一)贪污罪定义: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客观表现: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
“侵吞”是指将自己合法管理、使用、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党风廉政建设应知应会知识【六篇】

党风廉政建设应知应会知识【六篇】1. 党风建设:党风建设是指加强和改进党的内部作风和组织规律的活动,目的是维护和加强党的团结和统一,增强党的战斗力和影响力。
具体包括坚持党的集体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反对个人主义、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倡导勤政廉政、实事求是,大力弘扬正气、惩治腐败等。
党风建设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2. 廉政建设:廉政建设是指加强和改进党的反腐败工作及监督体制的活动,目的是建设廉洁政府,维护公正廉洁,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具体包括制定和完善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加强反腐斗争,加强廉政宣传教育,推进行政监察体制改革,严格政治纪律和廉洁自律、从严治党等。
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方面,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要条件。
3. 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是指党员应遵守的一系列规定和准则,是保证党的团结和纯洁性的重要手段,也是加强党的建设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关键。
具体包括执行党的政治路线,维护党的集体领导,保守党的机密,不泄露党的秘密,不参与非党组织活动,不参加违法活动,不侵占、盗窃、私占集体或国家财物等。
党的纪律是落实党的治理效能的重要载体,有效遵守党的纪律同样是党员的一项庄严承诺。
4. 党风廉政教育:党风廉政教育是指以强化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促进党员干部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营造良好的公共道德风尚的一种教育活动。
具体包括在教育过程中突出纪律意识、爱国主义教育、法治意识、公德意识等,普及廉政知识,提升廉洁思想,表示坚决的反对腐败现象的态度以及引导党员干部按照标准履行职责的方法。
党风廉政教育是预防腐败的重要途径,也是提升党员干部素质的重要环节。
5. 党务公开:党务公开是指党的各级组织在政治、经济、组织、文化、工作等方面的公开化活动,目的是提高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党员干部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推动民主决策。
具体包括公开党务、公开财务、公开选举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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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教育学习资料《廉政准则》“八大禁止52个不准”详细解读2010年1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
这是继2009年出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3个重要法规之后,中央出台的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又一重要法规,是党中央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从制度上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
为便于准确理解、全面把握《廉政准则》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下面就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明确的“八大禁止52个不准”作一详细解读。
第一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党的领导干部,无论职务高低,其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决不能用来谋私利。
但有些党员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甚至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而且手法不断翻新,形式更加隐蔽,成为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这一禁止包含了6个“不准”:一是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
现在,腐败分子以借为名受贿的行为越来越多,有事先写好借条但借条放在自己身边备用的,有觉察形势比较紧张临时补写借条的,有的以借为名长期占用房屋、汽车并不打算归还的等等。
二是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现在,党员领导干部接受的标的物,往往已经超出了传统的“钱物”的界限和范畴,开始向非财产性利益延伸,包括旅游、健身、唱歌、按摩等休闲行为。
同时,这种标的物是与领导干部执行公务相关的,与正常执行公务相冲突的,比如要受行政处罚的一方请实施行政处罚的一方吃饭、送礼,致使实施行政处罚的一方开罚款的时候少一点、处罚得轻一点,这就是禁止的。
三是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党员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代表的是党和国家形象,行使的是公共职权,在这些活动中,不得接受额外的利益。
这里,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涵盖的范围很广,包括各类商品的提货单,银行的汇票、本票、支票,还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等。
现在比较常见的是购物卡、加油卡、消费卡等等。
四是不准“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这里的交易形式,主要是指党员领导干部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或者用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出售房屋、汽车等大宗贵重物品,明显违反等价交换和公平交易原则,实质是凭借权力通过交易来谋取私利。
委托理财,本来是近年来我国逐渐兴起的投资理财的新方式,但是也成为了腐败滋生的一个新领域。
五是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
”这里有个典型案例,去年初,南京市经济委员会主任刘宝春,在高淳陶瓷与十四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的资产重组中,利用对于股份置换、资产重组、与十四所进行的谈判等整个进程的掌握,伙同亲友在关键的时间点上低买高卖高淳陶瓷股票,非法获利738万多元。
刘宝春成为国内第一个因利用内幕信息谋利被刑拘的副厅级官员。
六是不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随着近年来房价的高涨,一些官员在住房方面的操作手段可谓五花八门、层出不穷。
比如去年武汉“经济适用房六连号”事件,包括武汉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朱志强在内的5名国家工作人员伪造申请材料、偷用作弊软件,从中获利近百万元,最终被查办,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这6个“不准”中,第4、5、6个“不准”是《廉政准则》新增的。
2007年5月,中央纪委出台了《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廉政准则》的第一条与这个文件密切相关,又各有侧重、互为补充。
第二条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党员干部作为国家的公职人员,都掌握着一定的公权力,这种公权力只能用来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公众服务,如果利用公权力的影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就会混淆公权与私利的界限,导致以权谋私、与民争利。
这一禁止也包含了6个“不准”:一是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公务员法》等很多党纪国法已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不得以独资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作、合伙以及私自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经商、办企业。
党员领导干部与一般国家工作人员相比,手中往往掌握更多的资源,自己经商、办企业,既影响市场上的平等经营、公平竞争,又无法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
因此,《廉政准则》明确规定,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二是不准“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与上市公司相比,非上市公司不通过证券交易市场公开筹资,财务披露要求低,监管体系不够完善,违反相关规定拥有这类企业的股票,更易引发领导干部收受干股等多种问题。
三是不准“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将其合法财产以合法的方式投资于证券市场,是对国家建设的支持,从1993年开始是允许的,但是不得违规。
中办发《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就禁止了7种行为,比如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等索取、强行买卖,以单位名义集资,利用工作时间或者办公设施炒股等等。
四是不准“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五是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这都是97年《廉政准则(试行)》早已规定的事项。
六是不准“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公职人员辞去公职或退休后“下海”的现象是正常的。
但是,党员领导干部辞职或退休后,由于其工作、业务关系和权力的余温,对从事与之相关的商业活动,可以比别人拥有更多优势,可以获取更多财富,这种财富实际上是以权力、关系作为成本。
这种行为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规则,在经济社会中会造成消极影响。
因此,对党员领导干部辞职或退休后所从事的商业活动作某些方面的限制是有必要的,既确保市场经济环境下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也有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更有利于遏制“期权腐败”,促进领导干部在位时廉洁从政。
这里要注意把握两个关键:一是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事商业活动,禁止的时限为三年;二是禁止的范围,是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
第三条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现实中,一些领导干部未能做到“公私分明”,用公款旅游、用公款高消费娱乐、用公款支付个人生活费用等现象时有发生。
这实际上是一种利用职权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
廉洁从政,是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各项财务制度和有关规定,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
这一禁止包含了8个“不准”:一是不准“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有个案例,广州某局一下属事业单位,私用公款问题相当严重,有的干部用公款买LV包,有的用公款买了2.5万元的缅甸玉手镯,甚至有人把给宠物狗洗澡的发票拿回单位报销,这都是新修订的《廉政准则》明令禁止的。
二是不准“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
”三是不准“私存私放公款”。
最典型的就是“小金库”。
《廉政准则》再次重申禁止私存私放公款,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高度重视。
四是不准“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将原有的禁止“公费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出国(境)旅游”,扩展到国内外公款旅游一并禁止,要求更加严格。
五是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下面三个“不准”是新增加的三种情况。
六是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列举的都是公款成为变相福利的问题。
尤其是近年兴起的购买商业保险,这种保险是与社会保险相对的,按商业原则经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是一种特殊的商品。
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有悖于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有悖于国家现行的财政监管制度和税收管理。
七是不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如果利用职务便利,采取非法手段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就可能构成贪污罪。
八是不准“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如上海社保基金案,上海市劳保局原局长祝均一违规拆借社保基金达32亿,给民营企业家收购沪杭高速公路,他自己获得了巨额利益回报,制造了上海改革开放以来最大的腐败案件。
第四条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这些年来,中央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加强干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当前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群众反映强烈。
这一禁止也包含了8个“不准”:一是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不正当手段”包括很多种,比如利用老乡、同学、亲友等特殊关系,采取请客送礼行贿等途径跑官要官,这些都是中央明令禁止的。
二是不准“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这是《廉政准则》新增条款。
程序公正合法,是干部人事管理体制科学化的标志之一。
三是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党的组织人事纪律是党的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
泄露尚未公开的干部选拔任免的机密信息,是严重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四是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干部考察是选好用好干部的重要环节,如果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只会带来考察结果的失真,甚至会因选人用人失误失察造成严重后果,给党的事业造成损失。
五是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近年来,每当领导班子换届和干部调整之际,总有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进行拉票活动。
坚决治理拉票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环境,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六是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七是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机构改革事关科学发展,有利于理顺体制机制和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
党员领导干部要讲党性、顾大局,在选人用人问题上必须比平时更加慎重对待,防止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八是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选人用人关乎人心向背、社稷安危,是确保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头等大事。
党员领导干部在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中,一定要从巩固和加强党的长期执政的高度出发,要以全局和政治的眼光,坚决制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封官许愿,不断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坚决防止任人唯亲,大力提倡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要以大公无私的精神,坚决杜绝营私舞弊,认真负责地为我们党打造一支可靠、过硬的党员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