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抽采管理制度(正式)
瓦斯抽采计量管理制度

瓦斯抽采计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瓦斯抽采计量管理,提高瓦斯抽采计量准确性和可信度,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类煤矿、金属矿山及建筑工程等瓦斯抽采单位。
第三条瓦斯抽采计量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矿井瓦斯抽采计量应由专业机构负责,质量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和审核。
第五条瓦斯抽采计量管理应建立清晰的责任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协作配合,确保瓦斯抽采计量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条矿井应定期对瓦斯抽采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保障计量准确性。
第七条矿井应建立瓦斯抽采计量档案,记录瓦斯抽采数据及相关信息,及时更新和保存。
第八条瓦斯抽采计量管理应遵循标准化操作流程,确保瓦斯抽采工作按照规范进行。
第二章瓦斯抽采计量器具选用及管理第九条瓦斯抽采计量器具应符合国家标准,具有检定合格证书。
第十条瓦斯抽采计量器具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校准,确保准确性。
第十一条瓦斯抽采计量器具应存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避免受潮或暴露在阳光下。
第十二条瓦斯抽采计量器具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故障或异常,应立即停用并进行维修。
第十三条瓦斯抽采计量器具使用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瓦斯抽采计量器具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器具外观整洁。
第三章瓦斯抽采计量数据处理和报表编制第十五条瓦斯抽采计量数据应录入计算机系统,实现自动化管理。
第十六条瓦斯抽采计量数据备份应做好,确保数据安全。
第十七条瓦斯抽采计量数据应定期进行统计分析,为矿井生产和安全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第十八条瓦斯抽采计量数据报表应按照规定格式编制,内容完整,确保准确性。
第十九条矿井应每月对瓦斯抽采数据进行复核,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真实性。
第四章瓦斯抽采计量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第二十条矿井应建立瓦斯抽采计量管理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的职责和程序。
瓦斯抽管理制度

瓦斯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瓦斯抽的管理,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瓦斯抽装置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瓦斯抽管理制度是使用单位的管理工作制度之一。
第四条瓦斯抽管理制度应当遵守国家《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规定。
第五条在瓦斯抽操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节制瓦斯抽时的标准工作程序以及各种操作技巧。
第六条在进行瓦斯抽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设施检查,并确保瓦斯抽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在进行瓦斯抽作业时,应当穿着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鞋、防护眼镜等。
第八条在瓦斯抽作业中,必须保持工作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第九条瓦斯抽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第十条领导机构应当加强对瓦斯抽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瓦斯抽作业流程第十一条进行瓦斯抽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包括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等。
第十二条确定瓦斯抽的工作区域,并进行相关的标示,提示工作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三条对瓦斯抽装置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确保工作人员穿着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品,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第十五条进行瓦斯抽操作时,必须按照标准程序进行,不能随意改动。
第十六条在瓦斯抽操作过程中,必须随时注意瓦斯的浓度和流速,确保操作安全。
第十七条瓦斯抽作业后,必须进行设备检查,清理工作现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八条对瓦斯抽作业过程中发现的任何问题,必须及时报告领导机构。
第三章瓦斯抽安全管理第十九条瓦斯抽管理单位必须建立瓦斯抽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故障处理、应急预案等内容。
第二十条在瓦斯抽操作中,必须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第二十一条对瓦斯抽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二十二条对瓦斯抽作业场所进行定期的瓦斯检查,并及时清理瓦斯。
第二十三条对瓦斯抽现场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XX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XX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制度XX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抽采钻孔施工、封堵以及系统管理,提高钻进效率和抽采效果,促进矿井抽采达标,有效遏制瓦斯双高,减少瓦斯对安全生产的威胁,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为矿井安全生产创造本质安全环境,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一)完成矿井年抽采计划量,矿井平均抽采浓度35%以上。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一级,消灭不合格工程。
(三)按时完成公司和矿下达的抽采重点和节点工程。
二、组织领导(一)成立抽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成员:各副总,各生产科室科长、副科长、劳工科正、副科长,抽放队队长、书记、技术员,通风科分管抽放技术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抽采工作目标和管理办法。
2.负责抽采工作技术指导与工作监督、检查。
3.协调抽采工作所需要的人、财、物以及环节沟通。
(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通风科,通风科科长为主抓负责人,分管抽放副科长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措施1、通风科每月按部署要求编制抽采钻尺、抽采量、抽采浓度以及重节点工程计划,在月底检查抽采计划的实施情况,对未完成的项目进行原因分析,并提出考核意见。
2、严格出勤管理,保证抽采计划的完成。
抽放队出勤率不低于72%。
劳工科、通风科每月对劳动纪律执法检查不少于2次。
3、矿井抽采量、抽采浓度与抽放队钻尺挂钩。
2010年抽采量考核指标:68m3/min;抽采浓度考核指标:35%。
在考核指标基础上,抽采量以3m3/min为一台阶,抽采浓度以1%为一台阶,抽采量每增减3m3/min,抽放队生产绩效工资总额上下浮动2%(累计计算)(方案一)或奖罚7000元(累计计算)(方案二)。
抽采浓度每增减1%,抽放队生产绩效工资总额上下浮动2%(累计计算)(方案一)或奖罚7000元(累计计算)(方案二)。
4、矿井抽采量、浓度同时与通风科测流员工资挂钩。
在考核指标基础上,抽采量每增减3m3/min,测流员工资上下浮动30元(累计计算),抽采浓度每增减1%,测流员工资上下浮动30元(累计计算)。
瓦斯抽采系统管理规定(4篇)

瓦斯抽采系统管理规定瓦斯抽采系统是一种用于矿井或地下工程中抽取瓦斯的设备,主要用于保护矿工和工程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为了保证瓦斯抽采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管理,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瓦斯抽采系统的管理,确保矿井或地下工程的安全运营,保护矿工和工程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所有矿井或地下工程都必须配备瓦斯抽采系统,确保矿井或地下工程内的瓦斯浓度始终处于安全范围之内。
第三条瓦斯抽采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和维护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瓦斯抽采系统的管理工作分为规划、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等环节。
第五条瓦斯抽采系统的管理责任由矿井或地下工程的管理权机构承担。
第二章瓦斯抽采系统的规划和设计管理第六条矿井或地下工程的规划和设计必须考虑瓦斯抽采系统的需求,并合理确定设备的布置和容量。
第七条瓦斯抽采系统的设计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瓦斯抽采系统的设计必须考虑矿井或地下工程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设备的参数和工作流程。
第九条瓦斯抽采系统的设计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确保系统的可操作性和经济性。
第十条瓦斯抽采系统的设计必须与其他矿井或地下工程的系统相互配合,确保设备的联动性和协同运行能力。
第三章瓦斯抽采系统的安装和调试管理第十一条瓦斯抽采系统的安装必须由专业的施工队伍进行,确保设备的正确安装和接口连接。
第十二条在安装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验收和测试,确保设备的性能和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瓦斯抽采系统的调试必须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流程控制。
第十四条在调试过程中,必须进行参数调整和检测,确保设备的运行参数符合规定要求。
第十五条调试结束后,必须进行系统验证和性能测试,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瓦斯抽采系统的运行和维护管理第十六条瓦斯抽采系统的运行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禁止违章操作和超负荷使用设备。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五篇)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____广贤工贸有限公司新丰煤矿斯抽采封孔考新丰煤矿防突科____年____月核制度瓦新丰煤矿瓦斯抽采封孔考核制度为了认真落实防突工作十六字方针“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尽抽、效果达标”,加大瓦斯抽采和封孔的管理力度,实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的原则,特制定《新丰煤矿瓦斯抽采封孔考核制度》。
一、瓦斯抽采考核制度1、根据年度下达瓦斯抽采利用量计划,防突科根据计划制定瓦斯抽采利用月度计划。
完不成月度计划的根据考核办法进行处罚,并在质量标准化考核中扣分。
2、积极开展瓦斯区域治理措施,做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五十一条-五十六条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和验证,凡是效果检验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抽采不达标。
3、工作面进行采掘活动前必须由抽采效果评价体系进行抽采效果评价,评价报告和试验报告(瓦斯含量或瓦斯压力)报公司通防部,经公司批准后,方可生产。
抽采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准投产或施工,私自____生产的对相关人员罚款____元。
4、抽放系统不完善,各种计量装置____不到位,传感器校检不及时的不予考核。
5、严格抽采计量考核,瓦斯抽采系统浓度低于____%的抽采量不计入抽采完成指标。
6、瓦斯抽采工要依据施工设计及施工措施要求施工,钻孔的角度、方位、深度必须符合要求,否则发现一次罚款____元。
7、钻机要安设牢固,钻孔、卡制器、动力头必须在一条直线上,否则发现一次罚款____元。
8、对有假钻孔、假抽采、假计量的,经查出后取消考核,并对责任人进行____-____元。
9、每季度对矿井抽采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超额完成抽采计划的要进行重奖,对完不成抽采计划的要进行对等罚款。
10、奖罚⑴对完成月度抽采量计划的,对瓦斯抽采人员进行奖励。
每抽出____m____瓦斯奖励____元,超出计划部分每____m3奖励____元,奖励计算公式:奖金额____计划抽采量(m3)____0.05(元)+超过计划量(m3)____0.1(元)⑵对完成瓦斯利用量的,每利用____m____瓦斯奖励____元,超出计划部分每____m3奖励____元,奖励计算公式:奖金额____计划利用量(m3)____0.05(元)+超过计划量(m3)____0.1(元)⑶没完成抽采量计划的对等罚款。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1、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时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时,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必须进行瓦斯抽采。
抽采系统不健全的工作面不准投入生产。
2、矿井建立专门的瓦斯抽采队伍,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对抽采人员进行核定,建立抽采各工种人员岗位责任制。
抽采岗位工人必须接受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矿总工程师对矿井瓦斯抽采工作负全面技术责任,将抽采工作纳入通风例会内容,每月制定瓦斯抽采计划,定期落实进度、平衡抽采工作。
根据抽采计划完成情况制定相关人员的工资分配标准。
4、凡进行瓦斯抽采的工作面或地点,必须编制瓦斯抽采专门设计。
设计主要内容应包括:(l)工作面(或地点)概况:包括工作面(或地点)煤层赋存条件、抽采区域划定,抽采区域煤炭储量、巷道布置、采煤方法及通风状况等内容;(2)瓦斯基础数据:包括邻近区域瓦斯涌出量,抽采区域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瓦斯储量及可抽量、煤层透气性系数、钻孔瓦斯流量及其衰减系数等内容;(3)抽采方法:包括抽采原理,钻孔(巷道)布置数量、位置、角度、长度及到达层位,封、联孔方法、材料及长度等内容;(4)抽采设备:包括抽采管路核定及连接、控制装置,抽采系统监测及安全装置,抽采工艺参数等内容;(5)抽采效果预计:包括抽采时间、抽采量、抽采率等内容。
5、认真执行“多打孔、严封闭、综合抽”的提高抽采效果原则。
6、抽采系统支、干、主管路的选择,应根据瓦斯抽采混合量确定,做到管路内流速经济合理(一般取10~15m/s),矿井各采掘面抽采管路尽可能保持通用性。
7、在本煤层施工小直径钻孔塌孔、堵孔严重时,回采工作面应采用顶板走向长钻孔、抽采老空等方法抽采瓦斯。
8、工作面瓦斯抽采设计的审批程序:抽采瓦斯方法应根据本矿的具体情况由通防管理部门提出,由矿通防副总、总工程师确定。
凡进行抽采瓦斯的工作面,必须编制专门设计,经通防副总、总工程师审批,并按规定上报。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4篇)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一、总则(一)公司、矿两级主要领导和分管技术、生产、安全领导必须按能投集团瓦斯治理五十条及相关规定要求抓好瓦斯抽采的技术方案制定、现场落实和监督管理;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和通风部门负责矿井瓦斯抽采具体业务的落实与监督管理(具体按公司“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要求落实各级管理人员责任)。
(二)矿井瓦斯抽采,必须坚持综合抽采原则,做到“掘抽、采抽、钻抽”平衡。
(三)矿井、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中应包括瓦斯抽采设计,新井、新采区、新工作面,在投产验收的同时要对瓦斯抽采工程及系统进行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
(四)公司将矿井瓦斯抽采计划列入质量标准化管理进行考核,对抽采工作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完不成抽采计划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处罚。
二、矿井瓦斯抽采技术规范(一)实施条带预抽、网格预抽、煤巷掘进本层预抽、回采本层预抽、保护层回采时对被保护层卸压抽采及采空区抽采等综合抽采。
具有突出危险的薄煤层掘进前____个月形成掘进条带预抽,无条带预抽条件的采取本层预抽;具有突出危险的薄煤层回采时必须采取本层预抽,并超前于采面不少于____m,预抽时间不少于____个月;保护层工作面开采时,必须对被保护层瓦斯进行抽采,并超前于保护层采面不少于____m。
(二)钻孔施工1.必须根据采掘部署及施工条件及时安排施工。
2.突出煤层穿层预抽钻孔必须穿透煤层进入顶板不少于____m,石门进入顶板不少于____m;k4煤层不少于____m(燧石灰岩);有喷孔的穿层钻孔要诱导喷孔穿透煤层。
3.钻孔施工用钻割(扩)一体化钻头,在保护层或喷孔严重煤层使用水力割缝技术增加煤层透气性。
但必须严格控制割(扩)排除煤粉量,并在专门措施中明确规定。
4.在瓦斯喷孔严重地段施工时,钻孔施工前段,必须扩孔不少于____m,孔径____mm,便于____导流管。
5.抽采钻孔穿煤层前必须____上导流管,接上瓦斯抽采管,用于钻孔施工过程中瓦斯喷出时抽采瓦斯。
瓦斯抽采管理及规章制度

瓦斯抽采管理及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瓦斯抽采工作的管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维护矿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各级矿山管理部门应当认真执行。
第三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对瓦斯抽采工作进行全面监管,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第四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瓦斯抽采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五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瓦斯抽采的管理机构和工作制度,组织专门的人员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瓦斯抽采设备的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七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做好瓦斯抽采工作的相关记录和档案,及时整理和归档。
第八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和沟通,共同做好瓦斯抽采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瓦斯抽采管理第九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瓦斯抽采的计划和方案。
第十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瓦斯抽采的安全操作规程,大力推行标准化作业。
第十一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瓦斯抽采的巡检制度,确保瓦斯抽采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瓦斯抽采现场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瓦斯抽采工作人员的考核和评价,激励他们积极工作。
第十四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瓦斯抽采的奖惩机制,严格执行。
第十五条矿山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瓦斯抽采的工作计划和方案。
第三章瓦斯抽采规章第十六条瓦斯抽采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矿井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瓦斯抽采的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瓦斯抽采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作业,杜绝违章操作。
第十八条瓦斯抽采工作人员应当主动关注瓦斯抽采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瓦斯抽采工作人员应当保证用电安全,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条瓦斯抽采工作人员应当加强对瓦斯抽采现场的巡视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一条瓦斯抽采工作人员应当不得擅自修改或调整瓦斯抽采工作的参数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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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抽采管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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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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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加强瓦斯抽采管理,确保抽采达标,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通风专业工作要求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基本要求中“有
完善的煤矿通风、瓦斯防治、综合防尘、防灭火和安全监控等专业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瓦斯治理抽采工程应执行“三同时”制度,即瓦斯治理抽采工程要与采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达到抽采条件的煤矿,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设计、施工,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实施。
工作面抽采瓦斯系统设计方案由煤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
(四)煤矿必须建立健全抽采瓦斯岗位责任制、抽采工程质量验收、检查和抽采工程考核指标体系等
有关管理制度。
(五)抽采瓦斯设施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16)第 182、183、184 条要求。
(六)井上下瓦斯泵房(站)必须有专人值班,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
运行和备用瓦斯泵每月至少切换 1 次。
瓦斯泵停止运转,必须向调度室报告。
(七)抽采瓦斯系统因检修、管路维护和切换、闭锁实验等原因有计划停运时,必须提前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八)瓦斯抽采必须纳入生产接续计划,根据抽采接续计划制定生产接续计划。
瓦斯抽采不达标的,不得组织采掘作业。
(九)抽采单位必须定期对抽采系统、钻场、钻孔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有检查记录。
(十)瓦斯抽采计量装置管理
1. 计量装置安装
(1)地面永久及井下移动瓦斯抽放泵站、井下干管、抽采支管、井巷揭煤工作面、底(顶)板穿层预
抽钻场、评价单元等,必须安设抽采计量装置。
地面及井下移动瓦斯抽放泵站、井巷揭煤工作面、底(顶)板穿层预抽钻场、评价单元必须同时安装自动计量装置,其他地点可安装孔板流量计。
(2)所安装的抽采计量装置必须能测定抽放流量、浓度、负压、温度、压力等参数。
(3)所有自动计量数据必须全部连入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4)采用自动计量装置进行计量的,所有自动计量数据必须换算成标准大气压下的流量(大气压为101.325kPa, 温度为 20℃)。
2. 计量装置管理
(1)煤矿必须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矿井瓦斯抽采计量管理制度。
(2)加强计量装置的现场管理。
建立抽采计量装置日巡检制度,每天必须安排专人对井下抽采自动计量装置巡回检查不少于一次,自动计量装置积存污物必须及时拆卸清理;每个钻场、钻孔实行编号挂牌管理,牌板必须填写设备规格、流量参数、维护单位、
维护人员和巡检时间等。
(3)煤矿按规定对自动计量仪器每 15 天调校一次,并建立调校台账。
(4)抽采自动计量不得中断。
因设备维护、检修等原因需要中断自动计量的,施工单位必须提前制定中断申请,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
抽采自动计量中断期间,按孔板流量计数据计量。
(5)煤矿监控网页中必须增加抽采自动计量动态组图,组图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更新。
地面抽采泵站必须安设抽采自动计量终端,并 24 小时实时显示。
(6)煤矿抽采日报、月报必须与安全监控系统中抽采数据一致。
日常抽采台账必须由队长审签,抽采日报由队长、总工程师审签,抽采月报由总工程师、矿长审签。
3. 抽采参数测定
(1)井下抽采干管、采掘工作面支管,顶、底板抽采巷道及揭煤地点支管每天至少测定 1 次抽采参数;预抽消突评价单元,每天至少测定 1 次抽采浓
度、流量和负压。
(2)卸压抽采时,每个钻孔应测定浓度,每个钻场应测定浓度、流量、负压,同类型钻场应选择有代表性的钻孔测定单孔流量。
(3)预抽抽采时,每条抽采巷道中,必须选择有代表性的钻场测定抽采浓度、抽采流量和负压,每个钻孔都必须测定抽采浓度,并必须选择有代表性的钻孔测定单孔流量。
测定人必须挂牌留名。
(4)抽采泵站必须每小时人工记录 1 次抽采参数。
(十一)瓦斯抽采达标要求
1. 煤矿瓦斯抽采应当坚持“应抽尽抽、多措并举、抽掘采平衡”的原则。
瓦斯抽采系统应当确保工程超前、能力充足、设施完备、计量准确;瓦斯抽采管理应当确保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执行到位、监督有效。
2. 应当抽采瓦斯的煤矿要落实瓦斯抽采主体责任,推进瓦斯抽采达标工作。
3. 煤矿主要负责人为所在单位瓦斯抽采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瓦斯抽采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制定瓦斯抽采达标工作各项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权、利,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和瓦斯抽采达标。
煤矿总工程师对矿井瓦斯抽采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检查瓦斯抽采规划、计划、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和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等;煤矿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瓦斯抽采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煤矿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瓦斯抽采达标工作负责。
4. 煤矿应制定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建立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先抽后采例会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
5. 煤矿应当建立负责瓦斯抽采的科、区(队),并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瓦斯抽采技术和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参加专业技术培训,瓦斯抽采工应当参加专门培
训并取得相关资质后上岗。
6.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高瓦斯矿井必须建立地面固定抽采瓦斯系统,其他应当抽采瓦斯的矿井可以建立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同时具有煤层瓦斯预抽和采空区瓦斯抽采方式的矿井,根据需要分别建立高、低负压抽采瓦斯系统。
7. 煤矿应当根据矿井井上(下)条件、煤层赋存、地质构造、开拓开采部署、瓦斯来源和涌出特点等情况选择先进、适用的瓦斯抽采方法和工艺,设计瓦斯抽采达标的工艺方案,实现瓦斯抽采达标。
8. 瓦斯抽采工程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并应当进行验收,瓦斯抽采工程竣工图及其他竣工验收资料(参数表等)应当由相关责任人签字。
9. 抽采瓦斯矿井应当对瓦斯抽采的基础条件和抽采效果进行评判。
在基础条件满足瓦斯先抽后采要求的基础上,再对抽采效果是否达标进行评判。
10. 工作面采掘作业前,应当按照《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
2011〕163 号)编制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并由矿井总工程师和主要负责人批准。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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