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部分法规及标准要求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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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新法律规定(3篇)

美国新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导语: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美国法律体系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近年来,美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新法律规定,涉及多个领域,从环境保护到网络安全,从劳动权益到消费者保护,无不体现了法律的与时俱进。

本文将对这些新法律规定进行详细解读,并分析其对美国社会的影响。

一、环境保护领域的法律规定1. 绿色能源法案近年来,美国政府对绿色能源产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新法律规定,政府将提供补贴和税收优惠,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绿色能源项目。

此外,新法律还要求各州制定绿色能源发展目标,确保到2030年,美国可再生能源占比达到20%。

2. 碳排放交易法案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美国新法律规定实施碳排放交易制度。

该制度要求企业购买碳排放配额,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此举旨在降低美国碳排放量,为全球气候治理贡献力量。

二、网络安全领域的法律规定1. 网络安全法案新法律规定,企业需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防止黑客攻击和数据泄露。

该法案要求企业建立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进行网络安全检查,并对泄露事件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

2. 网络隐私保护法案新法律规定,企业需保护用户隐私,不得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和泄露个人信息。

该法案要求企业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明确告知用户信息收集和使用方式,并确保用户有权随时撤销授权。

三、劳动权益领域的法律规定1. 加班工资法案新法律规定,企业需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该法案明确了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要求企业为员工提供合理的工作时间,保障员工权益。

2. 女性平权法案新法律规定,企业需采取措施消除性别歧视,保障女性员工在薪酬、晋升等方面的平等权益。

该法案要求企业制定性别平等政策,对违反规定的企业进行处罚。

四、消费者保护领域的法律规定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案新法律规定,企业需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不得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

该法案要求企业加强广告监管,对违法企业进行处罚。

2. 电商平台消费者保护法案新法律规定,电商平台需加强对商家和商品的管理,确保商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

美国部分法规及标准要求简介

美国部分法规及标准要求简介
影响
食品标签法规的实施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使消费者能够清楚地了解所购买的食品的成分 、营养信息和其它相关信息。同时,这些法规也促进了美国食品产业的规范化发展,提高 了产业的竞争力。
02
环保法规
清洁水法
总结词
该法案旨在保护水资源,防止水污染,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详细描述
清洁水法是美国最重要的环保法规之一,旨在保护水资源免受污染和破坏。该法案规定了排放到水体中的污染 物的种类和浓度,以及排放标准。此外,清洁水法还要求工业设施、市政设施等在处理废水时必须符合相关标 准,以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该法案的实施对保护美国的水资源起到了重要作用。
保护等方面。
建立了电信用户投诉机制,对 电信服务的质量和收费问题进
行监督和处理。
05
其他重要法规
贸易法规
贸易法规是美国政府在国际贸易方面 进行管理、监督和调节的重要依据, 主要涉及关税、进口限制、反倾销、
反补贴、贸易救济等方面。
美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 (FTA)也是贸易法规的重要组成部 分,这些协定对商品进出口、投资、
知识产权法规的执行对于保障知 识产权所有者的权益、促进技术 创新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反垄断法
反垄断法是美国政府为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防止垄断行为而制定的法 律。
主要涉及禁止非法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禁止不正当竞争等方 面,对于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作用。
反垄断法的执行对于防止企业通过垄断行为损害市场竞争、提高消费者 福利具有重要意义。
危险物质处理法规
危险物质处理法规(HAZMAT)是美国国土安全部依据《危 险物质处理法案》所颁布的法规,其目的是确保危险物质在 运输、储存、处理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美国核安全法规介绍

美国核安全法规介绍

美国核安全法规介绍一、美国核电法规体系的五个层次:二、美国核电法规和标准简介2.1 原子能法(第一层次)原子能法,美国国会参众两院于1954年批准并公布,共有303条,分成20章。

原子能法是美国对原子能的和平利用和军事用途管理的根本依据。

2.2 联邦法规(第二层次)联邦法规,美国联邦法规由美国核管理委员会(NRC)发布;第10部分是“能源”,它规定了和平利用原子能通用的和特殊的原则和准则,它在美国具有法律效力。

第10部分“能源”与核电厂设计有关的部分主要有:10CFR50“生产和应用设施的执照发放”的附录(15个)2.3 美国核管理委员会的管理导则(第三层次)美国核管理委员会的管理导则,美国核管理委员会制定了一整套的管理导则(RG)它提供了符合法规要求的指导和可行的解决办法。

按照不同内容,将这些导则分为10个部分,涉及核电厂的内容编为第一部分,即RG.1。

如:RG.1.28《质量保证大纲要求(设计和建造)》;RG.1.38《轻水堆核电厂各物项的包装、运输、接受、贮存和装卸的质量保证要求》;RG.1.64《核电厂设计的质量保证要求》;RG.1.70《核电厂安全分析报告的标准格式和内容》等。

管理导则的其它部分为研究和试验反应堆、核燃料和物料设备、环境和厂址以及职业保健等。

2.4 美国核管理委员会的技术文件(NUREG)(第四层次)▲NUREG文件:美国核管理委员会下设的反应堆管理局负责编制的技术文件;▲NUREG/CR文件:委托各种研究机构完成的技术文件。

NUREG文件和NUREG/CR文件属于建议性的参考文件;有时NUREG文件与R.G具有同样的作用:如“NUREG-0800”是《核电厂安全分析报告的标准审查大纲》,这是NRC 对申请者按照“R.G.1.70”《核电厂安全分析报告的标准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写的“初步/最终安全分析报告”进行审查的指导性文件。

我国的国家核安全局也是参照该技术文件审查核电站的安全分析报告。

生物安全美国法律规定(3篇)

生物安全美国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生物安全是指防止生物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平衡和国家安全的一系列措施。

随着生物技术的快速发展,生物安全风险日益增加,因此,各国纷纷加强生物安全管理。

美国作为生物技术发展较早的国家,其生物安全法律规定相对完善。

本文将详细阐述美国生物安全法律规定,包括生物安全立法体系、主要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职责等。

二、美国生物安全立法体系美国生物安全立法体系主要包括联邦和州两级。

联邦层面的生物安全立法主要涉及生物安全、生物恐怖主义、病原微生物、生物制品等领域。

州级生物安全立法则侧重于州内生物安全管理,如生物实验室、生物制品生产等。

三、主要法律法规1.《生物安全法》(Biological Safety Act)《生物安全法》是美国生物安全领域的核心法律,于1985年颁布,旨在防止生物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该法案明确了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在生物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规定了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设立、运行和管理标准。

2.《生物恐怖主义预防和应对法》(Public Health Security and Bioterrorism Preparedness and Response Act)该法案于2002年颁布,旨在提高美国应对生物恐怖主义的能力。

法案要求联邦、州和地方政府建立生物恐怖主义预防和应对体系,加强病原微生物、生物制品和生物技术产品的监管。

3.《病原微生物法》(Pathogen Reduction Act)该法案于1992年颁布,旨在减少病原微生物的传播,保障人类和动物健康。

法案要求对病原微生物进行分类管理,对高风险病原微生物实施严格的监管措施。

4.《生物制品法》(Biologics Price Competition and Innovation Act)该法案于2010年颁布,旨在促进生物制品的竞争和创新。

法案建立了生物制品审批制度,规定了生物制品上市前的临床试验、审批程序和价格监管等。

美国食品标签管理体系及法规要求简介 ppt课件

美国食品标签管理体系及法规要求简介  ppt课件

(二)净含量和沥干物重量规定
3、净含量最小字号要求。
表1 最小字号和主展示版面的面积
最小字体高度 1/16in.(1.6 mm) 1/8 in.(3.2 mm) 3/16 mm) in.(4.8 PDP面积 5 sq.in (32 sq. cm) 及以下 5 sq.in (32 sq. cm )以上,但不超过25 sq.in(161 sq. cm) 25 sq.in(161 sq. cm) 以上,但不超过100 sq.in(645 sq. cm) 100 sq.in(645 sq. cm) 以上,但不超过400 sq.in(2580 sq. cm) 400 sq.in(2580 sq. cm)以上
婴儿配方食品,4岁以下的婴幼儿食品(专为 这类食品修改标签规定)
膳食补充剂(必须符合 21 CFR 101.36) 医疗食品 散装食品,在零售之前需做深加工或进行包 装
自助式销售的散装食品 --- 通过张贴的布告,或在可 以清晰显示的原始包装容器上标示营养成分。
向消费者免费馈赠的食品(非出售)。 可以按照 21 CFR 101.9(a)(2) 的规定提供必 须的营养信息或标示的野味肉。
食品安全检验局 (FSIS)
烟酒税收贸易局 (TTB)
酒类产品
充分发挥政府职能,设置专门的食品标签 管理部门,全方位地开展工作。
食品药品管理局(FDA)
营养产品、标签和膳食补充剂办公室( Office of Nutritional Products, Labeling, and Dietary Supplements,ONPLDS)
1966 年颁布,由卫生和人类服务部和美 国 联 邦 商 会 ( the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联合执行。 主旨:应标注准确的信息,而且要便于 价格比较。 标签内容:标示位置和格式、含量声称 的内容、净含量附加声明。

美国棉服装的法律规定(3篇)

美国棉服装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棉服装作为一种常见的纺织品,在美国市场上占有重要地位。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美国对棉服装的生产、销售和标签等方面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美国棉服装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二、生产规定1. 纺织原料要求根据美国《纺织纤维识别法》(Textile Fiber Identification Act),棉服装必须使用棉纤维作为主要原料。

棉纤维含量应不低于90%,其余部分可由其他纤维材料组成。

若棉纤维含量低于90%,则必须在服装标签上明确标注。

2. 棉纤维等级美国对棉纤维等级有严格的规定。

根据美国棉花协会(National Council of Textile Organizations)的标准,棉纤维分为六个等级,分别为:粗梳棉、精梳棉、精梳棉短绒、粗梳棉短绒、棉籽绒和棉籽皮。

棉服装的生产企业应选用符合要求的棉纤维等级。

3. 棉纤维加工棉纤维加工过程中,应遵循相关环保法规,确保生产过程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如美国《清洁空气法》(Clean Air Act)和《清洁水法》(Clean Water Act)等。

三、销售规定1. 标签要求美国《纺织纤维识别法》规定,棉服装必须在其标签上明确标注以下信息:(1)纤维成分:列出棉纤维含量及其他纤维成分的名称和含量。

(2)纤维含量百分比:列出各种纤维成分的含量百分比。

(3)产地信息:若服装含有进口成分,则需标注产地。

(4)洗涤、保养和护理说明:提供洗涤、保养和护理建议。

2. 产品质量要求美国对棉服装的质量有严格的要求,包括尺寸、颜色、款式等方面。

以下列举部分规定:(1)尺寸:棉服装的尺寸应符合美国尺寸标准,如XXS、XS、S、M、L、XL等。

(2)颜色:棉服装的颜色应与标签上标注的颜色一致,无明显色差。

(3)款式:棉服装的款式应符合市场流行趋势,无明显瑕疵。

四、标签规定1. 标签内容棉服装标签应包含以下内容:(1)品牌名称、商标和型号。

美国部分法规及标准要求简介

美国部分法规及标准要求简介

CPSIA, Section 103,104,105,107
CPSIA法规的化学测试要求
—— Sec.101含铅的儿童产品,铅涂料的 规定
CPSIA, Sec.101(a) —— Total lead in substrate materials 儿童产品中的基材铅含量 •从2009年8月14日起,0.03%(300 ppm) •从2011年8月14日起,0.01%(100 ppm)
该法案对儿童产品的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 求,并对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进行 了适当的改革。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onsumer Product Safety Committee, CPSC)是为保护 公众免受与消费品有关的不合理伤害风险
儿童产品
根据美国《联邦法规》第16卷1200部分的说明,“儿 童产品”被定义为“主要为不超过12 岁的儿童设计或供其 使用的消费产品。”
化学测试要求:
CPSIA, Section 101
(a) Total lead in substrate materials 基材铅含量 (f) Total lead in Paint and Surface Coatings 涂层 铅含量 (16 CFR 1303测试要求)
CPSIA, Section 108
Section 103. Tracking labels for children’s products 第103条款. 儿童产品上的追溯标签
Section 104. Standards and consumer registration of durable nursery products
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 The US Consumer Product Safety Improvement Act

美国核安全法规

美国核安全法规

美国核安全法规标准介绍一、美国核电法规体系的五个层次:二、美国核电法规和标准简介2.1 原子能法(第一层次)(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原子能法,美国国会参众两院于1954年批准并公布,共有303条,分成20章。

原子能法是美国对原子能的和平利用和军事用途管理的根本依据。

2.2 联邦法规(第二层次)(HAF)联邦法规,美国联邦法规由美国核管理委员会(NRC)发布;第10部分是“能源”,它规定了和平利用原子能通用的和特殊的原则和准则,它在美国具有法律效力。

第10部分“能源”与核电厂设计有关的部分主要有:10CFR50“生产和应用设施的执照发放”的附录(15个)2.3 美国核管理委员会的管理导则(第三层次)(HAD)美国核管理委员会的管理导则,美国核管理委员会制定了一整套的管理导则(RG)它提供了符合法规要求的指导和可行的解决办法。

按照不同内容,将这些导则分为10个部分,涉及核电厂的内容编为第一部分,即RG.1。

如:RG.1.28《质量保证大纲要求(设计和建造)》;RG.1.38《轻水堆核电厂各物项的包装、运输、接受、贮存和装卸的质量保证要求》;RG.1.64《核电厂设计的质量保证要求》;RG.1.70《核电厂安全分析报告的标准格式和内容》等。

管理导则的其它部分为研究和试验反应堆、核燃料和物料设备、环境和厂址以及职业保健等。

2.4 美国核管理委员会的技术文件(NUREG)(第四层次)(HAF·J)▲NUREG文件:美国核管理委员会下设的反应堆管理局负责编制的技术文件;▲NUREG/CR文件:委托各种研究机构完成的技术文件。

NUREG文件和NUREG/CR文件属于建议性的参考文件;有时NUREG文件与R.G具有同样的作用:如“NUREG-0800”是《核电厂安全分析报告的标准审查大纲》,这是NRC 对申请者按照“R.G.1.70”《核电厂安全分析报告的标准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写的“初步/最终安全分析报告”进行审查的指导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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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部分法规及标准要求简介
16 CFR 1303 CPSIA法规及CPSIA修正案 玩具安全标准ASTM F963及其化学测试要求分析 CA Prop 65及相关和解协议要求 包装毒性法规(TPCH)
16 CFR 1303 ——
Total lead in Paint and Surface Coatings 涂层铅
(3) 天然或养殖珍珠; (4) 木材; (5) 纸和用木材或其他纤维制成的类似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纸板、箱纸板和隔板,以及位 于这些产品上面、已成为基材一部分的涂层; (6) CMYK分色墨水(不包括专色、CMYK分色中不使用的墨水、未成为基材的一部分的墨 水(根据16CFR Part 1303)、以及用于后续加工的墨水,包括印制图案、转移、贴花或其 他印刷; (7) 纺织品(不包括后续加工,如印制图案、转移、贴花或其他印刷),包括: (a) 天然纤维(不管是否染色),包括但不限于:棉花、木棉、亚麻纤维、亚麻布、黄麻、 苎麻、大麻、洋麻、竹、椰壳纤维、剑麻、丝、绵羊毛、羊驼毛、美洲驼毛、山羊毛(安 哥拉山羊、克什米尔山羊)、兔毛(安哥拉)、骆驼毛、马毛、牦牛毛、小羊驼毛、麝牛 毛、驼马毛; (b) 人工纤维(不管是否染色),包括但不限于:人造丝、人造蛋白质、莱赛尔纤维、醋酸 纤维、三醋酸酯、合成橡胶、聚酯纤维、石蜡、尼龙、腈纶、变性腈纶、芳纶、氨纶; (8) 其他从植物或动物中提取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动物胶、蜂蜡、种子、坚果壳、花、 骨、贝壳、珊瑚、琥珀、羽毛、软毛、皮革。
16 CFR 1303(续)——
Total lead in Paint and Surface Coatings涂层铅
油漆和其他类似的表面涂料是指那种 涂于金属、木材、石头、纸张、皮革、 布料、塑胶制品、或其他表面时会变 成一层固态薄膜的,带有或不带细碎 着色剂磁悬粉的流体、半液体、或其 他材料。 这一术语不包括印刷油墨或那些实 际上成为其基底一部分的材料,如 一个塑料制品中的颜料,或那些粘 结到基底的材料,如电镀层或陶瓷 釉。
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 The US Consumer Product Safety Improvement Act
第1章—儿童产品安全 Title1—Children’s Product Safety
Section 101. Children’s product containing lead; Lead paint rule 第101条款. 儿童产品中的铅含量;含铅油漆规则 Section 102. Mandatory third party testing for certain children’s product 第102条款. 某些儿童产品需要强制性第三方测试 Section 103. Tracking labels for children’s products 第103条款. 儿童产品上的追溯标签
CPSIA法规的关键要求 —— CPSIA, Sec.108 邻苯二甲酸酯要求
从2009年2月10日开始,永久禁止商业性生产、供货销售、商 业批发、或者进口任何含有下列邻苯二甲酸酯浓度超过0.1%的 儿童玩具或者儿童保育用品:
• • • DEHP: 邻苯二甲酸二乙基已酯, DBP: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或者 BBP: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
本节经由美国CPSIA法规第101(f)条款进行修订;
将消费品油漆和类似的表面涂层已经确立的含铅量限制从 0.06% (600 ppm)降低到0.009% (90 ppm)
根据油漆中非挥发性物质总重量或者干油漆层的重量计算
2009年8月14日生效 适用于: 用于消费品的油漆和类似表面涂层 有含铅油漆的玩具和其它儿童使用的物品 有含铅油漆的消费者使用的家俱
Section 108. Prohibition on sale of certain products containing specified phthalates 第108条款. 禁止出售部分含有指定邻苯二甲酸酯的产品
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 The US Consumer Product Safety Improvement Act
以下CPSC说明的一般不会含有邻苯 二甲酸盐的材料类型:
未加工金属; 天然木材,但加了涂层和黏合剂 的除外; 棉花和羊毛等天然纤维制作的纺 织品,聚酯纤维(涤纶)、丙烯酸 和尼龙等合成材料制作的纺织品, 但带印刷装饰、防水涂层或其他表 面处理、背面涂层和弹性材料(特 别是睡衣)除外; 所有含PVC及相 关聚合物的纺织品必须进行测试; 聚乙烯和聚丙烯纤维(聚烯烃 类); 硅橡胶和天然乳胶; 矿物质,如玩沙、玻璃和水晶。
某些电子装置可豁免测试。
CPSIA法规的化学测试要求
—— Sec.101含铅的儿童产品,铅涂料的规定
可接触性材料的评估? 可接触性指的是:产品、部件或材料在正常及可预见的 用途及滥用情况下,包括儿童吞咽、放入口中、破坏、 老化等,会与儿童产生的接触。 不可接触的组件部分,是位于该产品內部,而不是能够 被儿童接触,或放進口中;是被包裹在任何类型的物料 中,如硬或软塑料,橡胶或金属。 可触及性评估:通过可触及探针来评估儿童是否会接 触到含铅零件。
CPSIA法规的化学测试要求
—— Sec.101含铅的儿童产品,铅涂料的规定
基材(substrate materials)指的是产品中使用的非涂层 材料。 • 举例:塑料、金属;儿童产品中的部件,如纽扣、五爪 扣、拉链、铆钉等。 CPSIA铅含量测试规则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CPSIA铅含量要求针对的是可接触性的材料; 某些特殊材料或产品可豁免铅含量的测试;
不过,可触及探针一般适用于组成比较复杂的儿童玩具或儿童产品,而纺 织品或者鞋类产品只需要按照通俗的方法来判断材料是否可触及,及手可 以触碰到的部件即为可触及性部件。
某些无效的保护
① 如果儿童产品的某个部件是被织物覆盖,并且被织物包围的该部件 通过了相 应的使用和滥用测试,同时该部件任何一个维度的尺寸都 不小于5cm,则该部件是不可触及的,否则,该部件为可触及。 ② 产品外部的油漆、涂层和电镀层等都视为无效的保护措施,因为这 些措施在产品正常使用、可预见用途和误用时无法阻止产品中的铅 与人体接触。
玩具产品的额外要求 CPSIA, Section 106 检测相关要求
CPSIA, Section 102
其他
CPSIA, Section 103,104,105,107
CPSIA法规的化学测试要求
—— Sec.101含铅的儿童产品,铅涂料的规定
CPSIA, Sec.101(a) —— Total lead in substrate materials 儿童产品中的基材铅含量 • 从2009年8月14日起,0.03%(300 ppm) • 从2011年8月14日起,0.01%(100 ppm) CPSIA, Sec.101(f) —— Total lead in Paint and Surface Coatings 涂层铅含量 (16 CFR 1303测试要求) • 从2009年8月14日起,0.009%(90 ppm) • 该条款是对16 CFR 1303的修订。
儿童产品
根据美国《联邦法规》第16卷1200部分的说明, “儿童产品”被定义为“主要为不超过12 岁的儿童设 计或供其使用的消费用途的声明,包括加在产 品上的标签。 2、产品的包装、展示、促销或广告是否表明产品适 于不超过12岁的儿童使用。 3、消费者是否普遍认为该产品供不超过12岁的儿童 使用。

Section 104. Standards and consumer registration of durable nursery products 第104条款. 耐用育儿产品的标准和消费者登记
Section 105. Labeling requirement for advertising toys and games 第105条款. 玩具及游戏广告的标签要求 Section 106. Mandatory toy safety standards 第106条款. 强制性玩具安全标准 Section 107. Study of preventable injuries and death in minority children related to consumer products 第107条款. 有关在少数儿童产品中可避免的受伤及死亡研究
化学测试要求:
CPSIA, Section 101 (a) Total lead in substrate materials 基材铅含量 (f) Total lead in Paint and Surface Coatings 涂层 铅含量 (16 CFR 1303测试要求) phthalates 邻苯二甲酸酯要求
Mandatory toy safety standards 强制性玩具安全标准 ASTM F963 • Third-Party Testing of Children's Products某些 儿童产品的第三方检测 • General Certification一般符合性证书
CPSIA, Section 108
从2009年2月10日开始,暂时禁止商业性生产、供货销售、商 业批发、或者进口任何下列含有单项邻苯二甲酸酯浓度超过 0.1%的可以放入儿童嘴里的儿童玩具或者儿童保育用品:
• • • DINP: 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 DIDP: 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 DnOP: 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
0.1%的限制指的是每一种邻苯二甲酸酯的含量浓度,而不是产 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总量。
<5cm
2cm
可豁免铅含量的测试的材料
(1) 贵重宝石:钻石、红宝石、蓝宝石、绿宝石;
(2) 某些准宝石,只要矿物或材料不是基于铅或铅化合物,并且在性质上与基于铅或铅化合 物的矿物无关(含铅或在性质上与含铅矿物有关的矿物包括但不限于:文石、钒酸铅矿、 银铜氯铅矿、白铅矿、赤铅矿、方铅矿、青铅矿、砷铅矿、角铅矿、钒铅矿和钼铅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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