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禽养殖场用地参考指标
山东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

附件2:山东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为提高畜禽标准化规模生产水平,以“资源节约、质量安全、环境友好”为基本目标,按照相对统一,兼顾各方的原则,特制定本标准。
一、选址适宜,布局合理(一)养殖场(小区)选址位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禁养区以外,通风良好,给排水相对方便。
(二)距主要交通干线和居民区的距离满足防疫要求,有供电稳定的电源。
(三)在总体布局上做到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净道污道分开,正常畜禽与病畜禽分开,种畜禽与商品畜禽分开。
二、设施完善,设备配套(一)圈舍朝向、规格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要求,饲养密度合理。
(二)有畜(禽)栏、食槽、自动饮水装置、通风系统、降温和采暖设施设备。
(三)大门口有消毒池、人员消毒室等消毒设施;有饲料库、兽医室、常规防疫、检测设备等。
(四)有污水排放、粪便堆放及无害化处理设施。
三、防疫严格,管理规范(一)有生产管理制度、防疫消毒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科学合理的饲养管理操作规程。
(二)养殖场从业人员无人畜共患传染病。
(三)建立规范的档案和生产记录,内容包括畜禽品种、来源和数量、繁殖情况、生产性能、饲料来源及消耗情况、淘汰情况、发病用药情况、疫苗免疫和种类及免疫时间、死亡率及死亡原因、无害化处理情况、畜禽销售记录等,记录资料应保存2年以上。
(四)场(小区)内部应尽量推行自繁自养(或人工授精)、单栋全进全出的生产模式,其品种应大体一致,外购种畜禽应从有《种畜禽经营许可证》的种畜禽场购进。
(五)畜禽销售出场时有动检部门出具的检疫证明,病死畜禽能够焚烧或深埋处理。
四、废污利用,排放达标(一)畜禽场污水和粪便应进行集中处理,其处理能力、有机负荷和处理效率应根据建场规模计算和设计,处理后应符合GB18596规定。
(二)畜禽场粪污无害化处理工艺应根据养殖规模、清粪方式和当地自然地理条件,选择达标排放技术模式或综合利用技术模式。
宜采用沼气工程对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经济发达、土地紧张、没有足够的农田消纳粪污的地区宜采用达标排放技术模式;具备可利用污水的地区宜采用综合利用技术模式。
山东省畜禽养殖场用地参考指标

附件1
山东省畜禽养殖场用地参考指标
说明:大型养殖场占地面积取小值;
中型养殖场占地面积取中间值;
小型养殖场占地面积取大值。
附件2山东省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
登记备案证明
登记备案号:
项目名称项目法人
养殖品种养殖规模
建设内容建设地点
总投资额项目执行年限
登记备案机关(盖章)(本证明有效期年)
年月日
附件3山东省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
登记备案证明
登记备案号:
企业全称用地单位法人
项目名称建设用地位置
建设用地四至
建设用地面积土地使用年限
登记备案机关(盖章)(本证明有效期年)
年月日。
山东规模化养殖场标准

山东规模化养殖场标准一、场地面积山东规模化养殖场应具有足够的场地面积,根据不同养殖品种和规模,一般要求场地面积在几百至几千平方米之间。
场地面积应满足以下要求:1.养殖区与生活区隔离,并设有隔离带或围墙;2.养殖区内应合理划分生产区、饲养区、饲料区等,并保持相应的安全距离;3.生产区应布局合理,根据不同养殖品种设置独立的饲养圈、隔离圈和消毒通道等。
二、设施设备山东规模化养殖场应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以满足饲养管理和生产需要。
一般应包括以下设施设备:1.饲料加工设备、饮水设备、通风设备等;2.饲养圈、隔离圈、消毒池、兽医室等;3.粪便处理设施、废弃物处理设施等。
三、养殖品种山东规模化养殖场应选择适合当地气候、资源条件和市场需求的养殖品种。
一般应选择具有生长速度快、产量高、抗病能力强等优点的家禽、家畜等。
四、养殖规模山东规模化养殖场的养殖规模应根据市场需求、资源条件和经营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
一般规模化养殖场的养殖规模应在几百至几千头/只以上。
五、饲养管理山东规模化养殖场应制定科学合理的饲养管理方案,包括饲养密度、饲料配方、饮水卫生、消毒防疫等方面。
具体要求如下:1.根据不同养殖品种和生长阶段制定合理的饲养密度;2.根据不同养殖品种和生长阶段选择合适的饲料配方;3.保证饮水卫生,满足不同生长阶段的饮水需求;4.定期消毒,保持环境卫生。
5.六、防疫消毒6.建立严格的防疫制度,根据不同养殖品种制定相应的防疫方案;7.定期进行疫苗接种和抗体检测,确保动物健康;8.建立消毒卫生制度,对养殖场内外环境、设施设备等进行定期消毒;9.做好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防止疫病传播。
10.七、废弃物处理11.对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防止污染环境;12.对粪便、污水等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如发酵制沼气、堆肥等;13.对过期疫苗、药品等废弃物品进行安全处理。
14.八、人员管理15.对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防疫培训,确保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防疫意识;16.对工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管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17.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工作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

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畜禽养殖行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现代畜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畜禽养殖和畜禽养殖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畜禽养殖工作应当坚持市场引导、政府扶持、合理布局、规范发展、生态循环、安全高效的原则,实行规模化养殖和标准化生产。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畜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措施加强畜禽养殖基础设施建设,协调解决养殖用地、畜禽防疫、资金保障等重大问题,促进现代畜牧业发展。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的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财政、科技、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卫生、价格、质量技术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畜禽养殖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支持和引导畜禽养殖、加工、销售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依法组建或者加入畜禽养殖合作社和行业协会。
畜禽养殖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自律管理,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为成员提供生产技术服务,提高畜禽养殖的标准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
第二章规划布局第七条省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全省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编制全省畜禽养殖布局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全省畜禽养殖布局规划,结合本地生产实际和区域优势,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编制畜禽养殖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当地农业生产、畜产品加工等实际情况,科学划分畜禽养殖区域,优先扶持发展生态循环养殖。
第九条下列区域由县级人民政府划定为禁止养殖区,并向社会公布:(一)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调水工程干线及其设施的保护区域;(二)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四)环境质量达不到功能区标准的区域;(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区域。
养殖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养殖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一、养殖场建设选址1、符合当地土地利用发展规划和村镇建设发展规划。
2、距离居民区至少300m以上。
3、地势高燥、平坦、坡度小于20°;易于排水;通风向阳、光照充足;附近无污染源。
4、场区土壤质量符合GB15618之规定。
5、距离交通要道、厂矿、企业、其它牧场、畜产品加工厂至少1000m以上距离。
6、电力供应充足,通讯基础设施良好。
7、附近有充足的清洁水源,取用方便。
8、在以下地段不得建场:水保护区、旅游区、自然保护区、环境严重污染区、畜禽疫病常发区、山谷洼地等洪涝威胁地段。
二、养殖场规划(一)规划原则养殖场规划应本着建筑紧凑、节约土地,布局合理、有利分户饲养,向集约化规模化饲养过渡,有利于防疫的原则。
(二)养殖场布局原则(1)分区原则应将管理、饲料加工、饲养、技术服务、粪污处理等功能分区布置。
(2)方便原则各区域单元的布局要方便生产。
(3)有利于防疫原则各单元设置应尽量减少人员、牛只交叉,有完善的隔离、防疫设施,避免疾病传播。
(四)养殖场布局养殖场应至少分为管理与技术服务区、饲养、挤奶区、隔离区、粪尿处理区。
管理与技术服务区应设在小区常年上风向,饲养区设在管理与技术服务区之后,隔离和粪尿处理区设在小区常年下风向。
隔离区和粪尿处理区应距最近牛舍不少于200m。
各区之间应有隔离和消毒设施。
1、管理与技术服务区该区的建筑、设施应满足小区管理、技术档案资料管理、繁殖技术服务、兽药技术服务、防疫技术服务、饲养技术服务、饲料加工等功能的需要。
2、生产区生产区的建筑设施应能满足各类牛只饲养、饲料贮存的需要。
牧场生产区内设置若干泌乳母牛饲养单元和集中管理的产房、围产期母牛舍、犊牛舍、发育牛舍、育成牛舍、干奶牛舍、青贮设施和粗饲料贮存加工设施等。
3、隔离区隔离区内设置病养殖舍、兽医室,可以满足诊治、隔离的需要。
4、粪尿处理区具有粪便高温堆肥处理和污水处理功能。
有条件时应建立固液分离系统及粪尿沼气处理设施。
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

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畜禽养殖是农业生产中重要的一环,对于保障人类食品供给和提高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畜禽养殖涉及到环境、资源、卫生等方面的问题,因此需要遵守一定的标准和规定,以保证畜禽养殖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健康。
畜禽养殖场规模标准是指针对养殖场的规模、养殖密度等方面的要求。
下面是一些相关参考内容,供参考使用:1. 养殖场规模:a. 根据养殖场的土地资源情况,饲养面积不得小于一定的基础要求,以确保畜禽有足够的运动空间。
b. 养殖场规模应与环境敏感区域的距离有一定的间隔,以降低养殖对环境的影响。
c. 养殖场应按照养殖动物的实际需求确定规模,以保证养殖动物的生态需求和福利。
2. 养殖密度:a. 根据养殖动物的种类、体型、生长发育情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养殖密度,以避免过度拥挤引起的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问题。
b. 养殖密度要遵循科学合理、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确保与环境相适应。
3. 厕所设施:a. 养殖场应建立合格的厕所设施,以保障员工的卫生需求。
b. 厕所应建在合适的地方,距离饲养区域一定距离,避免污染环境。
4. 病害防控:a. 养殖场应建立标准的疫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保证养殖动物的健康。
b. 畜禽养殖场应定期进行动物健康检查和疫苗接种,以预防疾病传播。
5. 环境保护:a. 养殖场周边应建立有效的围栏或防护措施,防止养殖动物逃逸或入侵他人农田。
b. 养殖场应建立垃圾处理设施,合理处理养殖废弃物,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6. 水源保护:a. 养殖场建设应考虑水源保护区划的要求,确保水质安全。
b. 养殖场应建立科学合理的废水处理设施,减少废水排放对水体的污染。
7. 噪音控制:a. 养殖场应采取合适的措施,减少畜禽饲养对周边居民的噪音干扰。
总之,畜禽养殖场的规模标准是为了保护环境、保障养殖动物福利和农产品质量,合理使用土地资源的一项重要举措。
制定和遵守养殖场规模标准,有助于推动畜禽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减少污染和疾病传播风险,提高养殖场的可持续性。
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

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的目的和依据这条规定了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的目的和依据。
目的是为了规范山东省畜禽养殖行业的管理,保护畜禽养殖环境和食品安全,促进畜禽养殖产业的发展。
该办法依据国家和山东省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该条规定了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适用的范围。
适用于山东省内从事畜禽养殖的个人、单位,包括养殖场、农户等。
第二章畜禽养殖场的建设和管理第三条畜禽养殖场选址根据山东省的地貌、气候、水资源等情况,畜禽养殖场的选址应遵循一定的原则。
选址要考虑环境保护、防疫、便利交通等因素,确保畜禽养殖场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畜禽养殖场规模和规划该条规定了畜禽养殖场的规模和规划要求。
畜禽养殖场的规模要根据所在地区农业发展水平、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市场需求等因素进行科学规划,确保养殖场的经济效益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饲养密度和生活条件要求为了保障畜禽的健康生长和福利,该条规定了畜禽养殖场的饲养密度和生活条件要求。
养殖场要按照畜禽种类、年龄、体型等因素,合理控制饲养密度,提供清洁的饲养环境和适宜的温度、湿度等生活条件。
第六条畜禽养殖场设施和设备要求养殖场要配备符合标准的畜禽养殖设施和设备,包括房屋、围栏、饲养器具等。
这些设施和设备要经常进行检修和清洁,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三章畜禽饲料和饮水管理第七条饲料管理该条规定了畜禽饲料管理的要求。
养殖场应使用合格的饲料,饲料要保持新鲜,不得使用过期、霉变、有害物质超标的饲料。
同时,养殖场要合理安排饲料的喂养时间和量,避免浪费和过度喂养。
第八条饮水管理为了保障畜禽的供水需求,该条规定了饮水管理的要求。
养殖场要提供清洁、新鲜的饮水,水源要符合卫生标准。
饮水装置要定期清洗消毒,确保饮水的卫生安全。
第四章畜禽养殖疫病防控第九条动物疫病预防和监测为了防止疫病的发生和传播,该条规定了动物疫病的预防和监测要求。
养殖场要落实动物防疫措施,定期进行疫苗接种和病原学检测,及时发现病例,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畜禽养殖生产服务指南》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畜禽养殖生产服务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公布日期】2021.02.22•【字号】鲁牧畜字〔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关于印发《山东省畜禽养殖生产服务指南》的通知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0号,《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进行了第二次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生产管理,做好指导服务,我局组织制定了《山东省畜禽养殖生产服务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加大宣传力度,扎实深入指导好广大畜禽养殖从业者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畜禽养殖生产经营活动,推动全省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2021年2月22日山东省畜禽养殖生产服务指南为加快贯彻落实《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科学指导服务畜禽养殖生产,保护生态环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科学确定养殖选址根据《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畜禽养殖应当结合本地畜牧业发展规划、功能区布局规划、禁养区划定和土地承载能力,科学确定畜禽养殖规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参考《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距离确认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按规定进行养殖用地备案后开展建设。
禁养区划定,可登陆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畜禽养殖场(区)应当科学合理布局各区域,做到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净道污道分开、粪污有效收集处理利用等,可参考《畜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NY/T682-2003)、《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等标准执行。
二、进行养殖用地备案根据《山东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鲁自然资规〔2020〕1号)要求,设施农业用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经营者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按照第九条规定提交有关资料,待乡镇政府完成用地备案后使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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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畜禽养殖场用地参考指标
说明:大型养殖场占地面积取小值;
中型养殖场占地面积取中间值;
小型养殖场占地面积取大值。
附件2山东省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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