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暴力是一种不同于传统意义上侵害他人生命权
法律案例类辩题(3篇)

第1篇一、引言死刑,作为一种最为严厉的刑罚,旨在对严重犯罪行为进行惩罚,以维护社会秩序和正义。
然而,关于死刑是否应废除的讨论一直持续不断。
本篇辩题将围绕“是否应废除死刑”展开辩论,旨在探讨死刑的利弊,分析废除死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二、正方观点:应废除死刑1. 伦理道德角度(1)尊重生命:死刑是对生命的极端剥夺,与人类尊重生命的伦理道德相悖。
生命权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无论犯罪程度如何,都应尊重其生命权。
(2)人道主义:死刑剥夺了罪犯改过自新的机会,违背了人道主义原则。
废除死刑有利于促进罪犯的改造,使其重新融入社会。
2. 法律制度角度(1)证据问题:死刑案件往往涉及重大犯罪,证据至关重要。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如侦查、取证等,可能导致证据不足,造成冤假错案。
废除死刑有利于降低冤假错案的发生。
(2)司法腐败:死刑案件往往涉及巨额利益,容易成为司法腐败的温床。
废除死刑有利于减少司法腐败现象,提高司法公正。
3. 社会效果角度(1)震慑犯罪:废除死刑并不意味着放纵犯罪,而是通过其他手段,如长期监禁、社区服务等,达到震慑犯罪的目的。
(2)促进社会和谐:废除死刑有利于消除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反方观点:不应废除死刑1. 法律惩罚角度(1)震慑犯罪:死刑作为一种严厉的刑罚,对犯罪分子具有强烈的震慑作用,有利于维护社会治安。
(2)正义伸张:对于严重犯罪行为,死刑是对罪犯的应有惩罚,有助于伸张正义。
2. 社会效果角度(1)维护社会秩序:死刑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对严重犯罪行为起到警示作用。
(2)消除安全隐患:对于危害极大的犯罪分子,死刑可以消除其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 国际视角(1)部分国家实行死刑:许多国家仍然实行死刑,如中国、美国、日本等。
废除死刑可能导致我国在国际社会中处于不利地位。
(2)死刑的文化传统:在我国,死刑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传统。
废除死刑可能会引发社会动荡。
四、辩论总结1. 正方观点总结废除死刑有利于尊重生命、维护伦理道德,降低冤假错案的发生,减少司法腐败,促进社会和谐。
有关网络暴力的开题报告

有关网络暴力的开题报告网络暴力是指在网络上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谩骂、诽谤或恶意传播不实信息等行为。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社交媒体的兴起,网络暴力问题日益严重,给个人和社会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本文将从网络暴力的定义、原因、影响以及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网络暴力的定义是指在网络空间中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谩骂、诽谤或恶意传播不实信息等行为。
这些行为通常以言语或文字的形式出现,通过网络平台传播。
网络暴力不仅违背了社会公德,也严重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对受害者造成了心理和精神上的伤害。
其次,网络暴力的原因多种多样。
首先,匿名性是网络暴力的一个主要原因。
在网络上,人们可以使用虚假身份或匿名账号进行攻击,不必承担言论后果,这使得他们更加放肆和冷酷。
其次,社交媒体的普及也是网络暴力增加的原因之一。
社交媒体平台提供了一个广泛的交流平台,但也为网络暴力行为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受众。
此外,信息过载和情绪失控也是导致网络暴力的原因。
人们在网络上接收到大量信息,很容易产生情绪失控,从而采取激烈的言辞和行为。
网络暴力对个人和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首先,受害者的心理和精神健康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网络暴力的言语攻击和谩骂会使受害者产生自卑、焦虑、抑郁等负面情绪,甚至导致严重的心理问题。
其次,网络暴力也会对受害者的社交生活和人际关系造成负面影响。
受害者可能因为网络暴力而失去朋友,被排斥于社交圈之外,甚至影响到工作和学习。
此外,网络暴力还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道德产生不良影响,破坏社会和谐与稳定。
针对网络暴力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一系列的应对措施。
首先,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力度。
政府和相关机构应该加强对网络暴力行为的监管,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其次,加强网络教育和公众意识的培养。
学校和家庭应该加强对网络暴力的教育宣传,引导学生和公众正确使用网络,树立正确的网络道德观念。
此外,网络平台也应该加强自律,建立有效的举报机制和内容审核制度,及时删除和处理网络暴力行为。
刑事法律案例辩论题(3篇)

第1篇一、背景近年来,我国刑事犯罪案件频发,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刑法对部分严重犯罪规定了死刑。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关于死刑适用范围的争议也日益激烈。
本辩论题旨在探讨是否应扩大死刑适用范围。
二、辩论双方正方:扩大死刑适用范围反方:不应扩大死刑适用范围三、辩论内容(一)正方观点1.扩大死刑适用范围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死刑是对严重犯罪行为的最严厉惩罚,扩大死刑适用范围可以有效震慑犯罪分子,降低犯罪率。
2.扩大死刑适用范围有利于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对于一些危害极大的犯罪行为,如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扩大死刑适用范围有助于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3.扩大死刑适用范围有利于体现法律的公正性。
对于严重犯罪分子,适用死刑能够彰显法律的威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反方观点1.扩大死刑适用范围可能导致冤假错案。
死刑是终身的,一旦误判,无法挽回。
扩大死刑适用范围可能会增加误判的风险。
2.扩大死刑适用范围违背了人道主义精神。
死刑是对生命的剥夺,扩大死刑适用范围可能加剧社会对生命的冷漠态度。
3.扩大死刑适用范围不利于犯罪预防。
死刑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犯罪,扩大死刑适用范围可能会让犯罪分子产生侥幸心理,从而加剧犯罪行为。
四、辩论过程(一)正方发言1.正方一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观众,大家好!正方认为,扩大死刑适用范围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在此,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正方观点。
2.正方二辩:首先,扩大死刑适用范围可以有效震慑犯罪分子。
犯罪分子往往为了追求个人利益,不顾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实施犯罪行为。
通过扩大死刑适用范围,可以让犯罪分子意识到犯罪的严重后果,从而降低犯罪率。
3.正方三辩:其次,扩大死刑适用范围有利于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对于一些危害极大的犯罪行为,如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扩大死刑适用范围有助于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网络暴力应该是辩论辩题

网络暴力应该是辩论辩题正方辩手:网络暴力应该是不可容忍的。
首先,网络暴力不仅对个体造成伤害,也对整个社会产生负面影响。
在网络上进行人身攻击、谩骂、诋毁他人,不仅会造成受害者的心理创伤,也会影响社会的和谐。
名人名句中,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曾说过,“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言论无限制。
”这句话提醒我们,即使是在网络上,我们也应该尊重他人,避免使用言语伤害他人。
其次,网络暴力会对受害者的生活产生负面影响。
在网络上遭受暴力攻击的人可能会陷入自卑、抑郁甚至自杀的境地。
比如2016年,中国浙江一名19岁女孩因在网络上遭受欺凌而自杀。
这样的案例提醒我们,网络暴力的危害不可小觑,我们应该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最后,网络暴力也会对社会秩序产生负面影响。
在网络上进行人身攻击、散布谣言,会破坏社会的公共秩序,甚至引发社会恐慌。
比如2018年,印度一名男子因在社交媒体上传播谣言而导致数十人被打死。
这样的案例告诉我们,网络暴力不仅伤害个体,也会对整个社会造成危害。
综上所述,网络暴力应该是不可容忍的。
我们应该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尊重他人,避免使用言语伤害他人。
反方辩手:网络暴力并非完全不可容忍。
首先,言论自由是民主社会的基本价值之一,网络空间也应该是言论自由的空间。
名人名句中,美国前总统林肯曾说过,“人民的言论自由,不是为了那些我们同意的人,而是为了那些我们不同意的人。
”这句话提醒我们,即使是在网络上,我们也应该包容多样的声音,避免对不同意见进行打压。
其次,网络暴力的定义边界模糊。
在网络上进行争论、批评他人,不应该被简单地归为网络暴力。
在一个开放的社会中,人们有权利表达自己的观点,即使这些观点可能会引起争议。
限制言论自由会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甚至会导致言论的自我审查,影响社会的创新和进步。
最后,网络暴力的解决应该依靠法律和道德的约束,而不是简单地限制言论自由。
在网络暴力的案例中,应该依法追究责任,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网络暴力辩论辩题

网络暴力辩论辩题正方,网络暴力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必须得到严格打击和监管。
首先,网络暴力给受害者造成了巨大的心理伤害,甚至导致自杀事件的发生。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显示,受到网络暴力影响的人群中,有高达30%的人出现了抑郁症和焦虑症状。
其次,网络暴力也会对社会秩序和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因为网络暴力事件往往会引发大规模的社会抗议和动荡,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最后,网络暴力也会对受害者的人格和尊严造成严重侵犯,这是对人权的严重侵犯,需要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和重视。
反方,网络暴力并非完全应该被打击,因为网络暴力的定义并不明确,很多时候人们对于言论自由的限制和网络监管的强化会导致过度的干预和打压。
言论自由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只有在言论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和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况下,才应该进行打击和限制。
而且,网络暴力事件往往也是因为社会问题的积累和导致的,应该从根本上解决社会问题,而不是简单地进行打压和限制。
另外,网络暴力打击的过度也会对言论自由和网络空间的开放带来负面影响,这是不利于社会进步和发展的。
名人名句:马丁·路德·金曾说过,“言论自由是一种权利,而不是一种特权。
”。
达尔文曾说过,“言论自由是一种权利,但也应该有所限制。
”。
经典案例:2016年,一名中国大学生因为遭受网络暴力而自杀,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和抗议。
这个案例表明了网络暴力的严重性和对受害者的巨大伤害。
综上所述,网络暴力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思考和解决。
言论自由和网络监管之间需要找到一个平衡点,既保护了人们的基本权利,又能够有效打击和限制网络暴力的发生。
同时,也需要从社会问题的根源进行解决,才能够更好地预防和遏制网络暴力事件的发生。
山东临沂2019高三第二次重点考试—语文(word版)

山东临沂2019高三第二次重点考试—语文(word版)2018、5 本卷须知1、本试卷分第I卷和第二卷两部分,总分值150分。
考试用时150分钟,考试结束后将答题纸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2、答卷前,考生务必用0.5毫米黑色签字笔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考试科目填写在答题卡和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3、第I卷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
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
4、第二卷必须用0.5毫米黑色签字笔作答,答案必须写在答题纸各题目指定区域内相应的位置,如需改动,先用双横线划掉原来的答案,然后再写上新的答案,不准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
第I卷(共36分)【一】(15分,每题3分)1、以下词语中加点的字,每对读音全都相同的一组是A、挟.持/白头偕.老契.约/锲.而不舍角.色/波谲.云诡B、行.伍/引吭.高歌巷.道/沆.瀣一气咋.舌/啧.啧称赞C、谄.媚/冲锋陷.阵噱.头/空穴.来风罢黜./相形见绌.D、晦.涩/诲.人不倦啜.泣/风姿绰.约酗.酒/气势汹.汹2、以下各句中,没有错别字的一句是A、《金台随感》是人民日报副刊的一个名牌栏目,以刊发杂文为主,旨在激浊扬清,针贬时弊,扶正祛邪,文风上不避尖锐,不怕大胆泼辣,尤喜幽默、深刻之作。
B、如果“浅阅读”过于泛滥以至于挤占了“深阅读”的时间,那将给知识和文明的传播带来负作用,公众将面临着头脑浅薄化和碎片化的危险。
C、“一个国家可以抢掠世界上的文物珍宝,但怎么可以抢掠走一个国家的历史、文明和文化呢?”这种解剖鞭辟入里,犹如庖丁解牛,既富有激情,也切中肯綮。
D、厂家表示,即便LCD电视逐渐淡出市场,售后网点仍将一如继往地提供相应服务,连锁零售商也会根据消费者的实际需要,对机器故障予以必要的维修。
3、以下语句中,加点的词语使用恰当的一项为哪一项A、陈先生与他只谈了一个小时的话,就发现他才思敏捷,卓尔不群....,当即决定他免试入学,作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的研究生。
山东青岛胶州一中2019高三3月阶段性检测--语文

山东青岛胶州一中2019高三3月阶段性检测--语文第一卷〔共36分〕【一】〔15分,每题3分〕1、以下词语中加点的字,每对的读音完全相同的一组是〔〕A、徇.私/驯.熟咆哮./肖.像惬.意/提挈济..济一堂/无济.于事B、漂.白/饿殍与..体/栋.梁拈.轻怕重/拈.花惹草、,..会/参与胴C、投奔./奔.命着.急/着.火标识./识.别强.词夺理/强.人所难,D、丧.气/沮丧殷..实/殷.红蜡烛./污浊.螳臂当.车/安步当.车2、以下词语中,没有错别字的一组是〔〕A、绿州集装箱谈笑风生鹬蚌相争,渔人得利B、历练套近乎拾人牙惠城门失火,殃及池鱼C、聘任程式化欢呼鹊跃黄钟毁弃,瓦釜雷鸣D、嬗变勘误表趋炎附势明枪易躲,暗箭难防3、依次填入以下各句横线处的词语,最恰当的一组是〔〕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抗震救灾中的表现,令国际社会为之。
有关国家也在积极探讨军队发挥救援作用的可能性。
②美国的29个驻外使馆因搬迁而欲出售,购买这些建筑须考虑所有权等问题,比如,____你买下伦敦前海军工作大楼,___不能够完全拥有它的所有权。
③北京电影学院导演系初试考卷备受关注,考卷___PM2.5、郭美美等热词,考生大呼雷人,业内人士却一片叫好。
A、刮目即使/也包括B、侧目尽管/然而包括C、刮目尽管/然而囊括D、侧目即使/也囊括4.以下各句中,加点的成语使用恰当的一项为哪一项〔〕A、张为山同志一直坚持向贫困地区捐钱捐物,简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而他自己家里却从来不曾添置过一件像样的东西。
B、易建联严肃的说:“为了扭转目前不利的局面,我们必须采取一种新的战术,盼望大伙共同努力,功败垂成,在此一举。
”C、假如每个人都能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见贤思齐,那么就会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就会得到长足的进展。
D、今年有四到六成的作品流拍,成交总额同比减少一半,这说明以往超过底价数十倍成交的火爆场面已成了明日黄花。
5.以下各句中,没有语病的一句是〔〕A、中国建设部官员指出,房地产领域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问题相当严峻,已成为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
浅议“网络暴力”大纲

前言互联网的普及应用给人类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网络暴力便是其一。
网络暴力是指人们利用电子邮件、聊天室、拍照手机、交友网站等互联网手段,借助网络舆论的力量,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骚扰等肆意人身攻击的狂热行为,其显然有别于传统意义上侵害他人生命权、身体权的暴力行为。
作为一种新兴事物,网络暴力具有自身的显著特点和特殊影响,文章将客观分析网络暴力现状,剖析其相应责任,并拟从法律层面提出治理方法以进行理性法律规制。
第一章网络与网络暴力第一节网络暴力的现状和本质随着我国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大众网络行为也日益引起社会学、伦理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以及法学领域的研究者们的关注。
近年来频发的“网络暴力事件”更是迅速成为传媒界和学术界共同的兴奋点。
网络暴力一词起初是一个新闻评论词汇。
“暴力”其实是一个比喻,媒体用这一比喻来描述一类网络行为带给当时人的直观感受--如同遭到了暴力袭击一般。
而我们又应该如何理解这种“暴力”呢?我认为网络暴力是一种言论,或者说这种“暴力”其实是一种公众舆论压力。
而言论又是信息的一种,是“在特定的时间空间里,公众对于特定社会公共事务公开表达的基本一致的意见或态度”。
因此我们可以说,网络暴力的本质是信息。
尽管在形式上有文雅、粗俗之分,在实质上可能还有中立公正与片面偏激之别,但我们不能因为某些信息具有情绪性、粗俗化或人身攻击性就轻率地给它扣上“暴力”的帽子。
诚然,这并不是想为侮辱诽谤者进行辩护,而是想强调我们在判断怎样的一种信息才是网络暴力时,既不能只看形式,也不能仅考虑动机,而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据信息的性质与作用来判断。
我认为,真正可称得上是网络暴力的信息,已经超出了言论的范畴,而转化成为了一种行动。
一定程度上,界定网络暴力需要分析信息的性质是“言论”还是“行动”。
第二节网络暴力的界定、概念以及表现形式“网络暴力”没有严格明晰的法律定义,这个词在媒体学与传播学可以这么叫,但法学上目前没有“网络暴力”的说法,它就像另外一个很热门的词“性骚扰”一样没法给予严格的法律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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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是一种不同于传统意义上侵害他人生命权、身体权的新型的暴力行为。
就形态而言,它多局限于舆论范围,主要以言语攻击、形象恶搞、隐私披露等形式呈现,并具有以下特征:(1)主体的不确定性。
基于网络的开放性、匿名性,网络空间往往聚集着非组织化、陌生化的群体,因此,在多主体参与的网络暴力事件中,一般很难确定具体行为主体。
(2)过程的易操作性。
随着“复制”、“粘贴”等网络信息编辑技术的快速发展,任何掌握网络技术的行为主体都可以通过文字、图像、声音、视频等数字化形式实施网络暴力。
(3)后果的实在性和难控性。
网络暴力以当事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益为行为客体,其后果都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并往往导致非虚拟性的后果。
同时,由于网络的交互性和即时性等特点,网络信息传播极具流动性、扩散性,其影响范围一般难以被人们所掌控。
网络暴力的产生,根源于多种风险的交叠和共振。
一方面,在互联网上,既有基于职业、籍贯等联系纽带而形成的地缘、业缘群体,更有基于生活娱乐、资源共享等个体偏好而形成的趣缘群体。
他们借助网络交互空间(QQ、Blog等),可以随性发出自己的声音,犹如置身于一个个众声喧嚣的“网络广场”。
同时,互联网本身繁杂难辨的海量信息强化了网络受众的风险感知度,加之信息内容的易编辑性以及信息散播的可操控性,网络信息质量往往参差不齐、真伪难辨。
另一方面,当下中国网络暴力的频发,其背后大都潜藏着“仇富”、“仇官”的社会心态。
经济社会“重效率而轻公平”的脱序式发展,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加剧了社会认同的分化。
致使社会情绪不断郁积并涌向网络空间。
再加上商业化运作模式的普遍嵌入,催生了数量庞大的“网络推手”,他们以广告收入为经济来源,以“点击为王”作营销规则,通过制造噱头、吸引眼球、积聚声势等进行舆论操控。
对他们而言,“网络暴力”往往就是“网络暴利”。
另外,网民群体突出表现出年轻化的特点。
青少年由于心理品性尚未成熟,社会辨认和自我控制能力较低,而且,传统中国是个伦理本位的社会,对弱者的同情往往占据社会舆论的制高
点;而在青年网民身上,则体现为惩恶扬善、除暴安良的侠义情结,他们以“道德审判”为武器,以伸张正义为目标,渴望获得充满认同的“网络回音”,又常常游走在暴力与正义之间。
一旦嫉妒、怨恨与公愤等在网络上无序宣泄,网络空间就处于“多数人的暴政”之下。
应对网络暴力,釜底抽薪之策便是通过减少风险交叠频率,以散化风险。
在特定的历史阶段,以技术创新规避网络技术风险仍不失为行之有效的方法。
当然,社会转型风险是网络暴力产生的现实根源,我们应建立以政府部门为主导、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网民自主参与的多元化治理结构加以应对。
(节选自《浙江学刊》2011年第6期,有删改)
6.下列关于“网络暴力”的表述,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由于网络空间具有开放性、匿名性等特点,因此,网络暴力事件目前还无法确定具体的行为主体。
B.随着网络信息编辑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暴力成为任何人都可以通过数字化形式实施的行为。
C.网络暴力以当事人的人格权益为行为客体,其后果都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并往往带来实质性损害。
D.网络暴力的行为主体一般难以被人们所掌控,这是由网络交往的交互性和即时性等特点决定的。
7.下列对网络暴力产生根源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开放的网络交互空间,犹如众声喧嚣的“网络广场”,由网络技术本身所带来的风险特性成为催生网络暴力的技术根源。
B.“仇富”、“仇官”的社会心态使社会情绪不断郁积,加剧了社会认同的分化,成为网络暴力现象在中国频发的现实动因。
C.大量的“网络推手”为获取更多的广告收入,通过制造噱头、吸引眼球、积聚声势等进行舆论操控,成为网络暴力的助燃剂。
D.网民群体年轻化的特点和惩恶扬善、除暴安良的侠义情结。
使他们常常游走在暴力与正义之间,是催生网络暴力的重要因素。
8.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内容的一项是
A.在互联网上,基于多种联系纽带或个体偏好而形成的地缘、业缘群体和趣缘群体往往都具有非组织化和陌生化的特点。
B.面对质量参差不齐、真伪难辨的网络信息,年轻化的网民群体很可能成为信息风险的接受者,同时也可能成为信息风险的传播者。
C.网络空间的言语攻击、形象恶搞、隐私披露等都属于舆论范围,不会直接对他人的生命权、身体权构成侵害。
D.建立以政府部门为主导、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网民自主参与的多元化治理结构,是规避网络技术风险,应对网络暴力现象的必然选择。
参考答案:语文网
6.C(A项,不是“无法确定”,而是“一般很难确定”。
B项,不是“任何人”,而是“任何掌握网络技术的人”。
D项,“一般难以被人们所掌控”的不是“行为主体”,而是传播极具流动性、扩散性的“网络信息”。
)
7.B(颠倒了逻辑关系。
原因应该是经济社会“重效率而轻公平”的脱序式发展,出现了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加剧了社会认同的分化,致使社会情绪不断郁积。
) 8.D(规避网络技术风险主要靠的应该是“技术创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