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业税收征管优化的探讨-最新范文
关于房地产企业税收征管问题与建议论文

房地产企业税收征管问题与建议论文关于房地产企业税收征管问题与建议论文一、分阶段纵向分析房地产企业税收征收状况我们将房地产企业在开发、预售、竣工交付三个不同阶段应掌握的信息包括应取得的资料、涉及的税种、税收管理风险点分别以表格的形式列出,如表1、表2、表3所示。
二、横向分析房地产企业的涉税问题(一)收入的涉税问题1.预售房款不能按时申报纳税。
2.预收账款不能及时结转收入。
3.故意隐瞒商品房销售价格或故意压低房价。
4.拆迁补偿住房不按规定计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拆迁补偿回迁户有三种补偿方式: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以上两种方式相结合。
国税函[2010]2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条的规定:“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该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
”可见无论采取哪种方式均应按规定确认收入,而大多数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此类补偿方式未按规定确认收入也未申报纳税。
5.以房抵债,不作销售。
6.将价外费用和代收的各项款项不计入或少记营业收入。
(二)成本的涉税问题1.开发成本的归集不准确。
主要表现在部分房地产企业对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六项构成划分不清,不能正确的归集。
对同一开发项目的不同组成部分,其定价、功能、成本等存在较大差异时,没有按《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规定的成本核算方法,作为不同的成本计算对象进行核算。
2.开发成本的结转不规范。
表现在大部分企业不能严格按照《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的'规定来核算成本,由于在完工时有些成本取得不了发票,无法全部归集完,有的房地产企业以总成本与规划总面积的比例来核算已售面积的成本;有的房地产企业按规定不能准确预提公共配套设施建造费用;有的房地产企业年终不按规定结转已完工产品成本。
我国房地产企业税收制度的改革与优化

我国房地产企业税收制度的改革与优化房地产业一直是中国经济中的重要产业,为国民经济做出了重要贡献。
建立和完善房地产企业税收制度,是支持房地产业稳定发展和保障国家税收稳定的重要措施。
本文将从以下几方面阐述我国房地产企业税收制度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改革和优化的途径和意义。
现状及存在问题目前我国针对房地产企业的主要税收制度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房地产税。
其中,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主要的税种。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的税率较高,最高达到25%,同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有限,给企业带来了较大的负担。
此外,房地产税的落地实施也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税负高。
房地产企业的税收负担相对其他行业偏重,给企业运营和发展带来困难。
2.政策不稳定。
政策的不确定性有时会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如推出房产税的消息曾导致房地产市场的动荡不安。
3.税收征收手续复杂。
多层次的税种和各地不同的税率、税收政策,给企业带来沉重的税收负担和财务管理压力。
改革和优化途径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房地产企业税收制度的改革和优化,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调整企业所得税税率采取降低税率、分步减税等方式,适当减轻房地产企业的税收负担,加强税制竞争,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同时,还应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既能增加非税收入,又能解决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手续繁琐的问题。
2.弥补房地产税制方面的漏洞应加强对个人房产的税收管理,推进房产税的立法进程,建立完善的统计监测机制,从而加强对信息的采集和管理。
目前,纳税人资料不够完备,税收管理相对来说比较松散。
加强数据管理不仅可以优化税务管理,还可以为地方政府提供更准确的管理数据。
3.简化税费征收程序为了简化企业缴税手续和减少不必要的税务成本,应采取以下措施:•改进税收征管方式,通过税收合并等方式减少缴纳税种。
•加大宣传和推广使用电子化税务管理系统,减少企业偷税漏税行为。
•改革税收扣缴制度,实现一站式服务。
房地产开发行业税收管理现状及对策(精选5篇)

房地产开发行业税收管理现状及对策(精选5篇)第一篇:房地产开发行业税收管理现状及对策附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改善住房条件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大事,房地产的不断升温,绿色人居和环保住房等概念已经深入人心,房地产的开发因此而蓬勃兴起,XX县城易俗河在四年前还只有三家房产开发公司,商品房的均价在400元/米左右,到现在,已经有房地产开发企业20户(含挂靠户8户),年房地产开发能力超过十万平方米,商品房价格也达到800元/m2的均价。
一、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现状XX县XXX城区目前的房地产企业较多,按成立时间和组成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2002年元月1号之前成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其所得税的征管由地税局负责,主要有:XX县鑫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县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等。
2、2002年元月1号之前已经存在,元月1号以后变更部分登记项目又在工商部门重新注册的户子有:XX冠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因不具备登记条件或因开发的规模不大,每年只交纳一定的管理费,成立挂靠公司:XX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就有8个挂靠的开发子公司。
4、2002年元月1号以后新注册成立的公司有:XX县第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瑞鸿置业有限公司、XX市三维房地产开发公司、XX国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国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跨地域进行房产开发,由地税监管的公司有:XX大同房地产开发公司XX县项目部、XX市宏通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株洲建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XXX分公司。
根据调查2002年元月1号以后在X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登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8户,其中有2户是原业已经存在,只是进行部分变更的企业,而纳入到国税部门管理,并办理了税务登记证的只有4户,即:XX县第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瑞鸿置业有限公司、XXX市三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XXX国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税收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根据省、市局布置的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安排,2004年和2005年连续2年,房地产开发企业都被列入重点检查行业,从检查情况来看,房地产开发企业普遍存在着以下问题:1、众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都知道要及时办理营业执照和地税登记证,却不知道2002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其所得税由国税部门征管,同时要到国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要按季申报和预缴企业所得税,所有在XXX城区进行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中,只有三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动到当地国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其他企业都是在税源管理科的督促下才到国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证的。
浅谈关于加强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的思考

浅谈关于加强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的思考导言房地产行业作为我国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对于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税收管理方面也面临着不少问题。
本文将就如何加强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进行一些思考,并提出一些建议。
1. 当前房地产税收管理面临的问题1.1 高额逃税现象严重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存在不少逃避税收的情况。
一方面,一些房地产开发商通过虚报成本、偷漏税款等手段规避税收;另一方面,个别房地产买卖双方也存在少报价款、偷漏税款等行为,进一步加剧了税收管理难度。
1.2 信息不对称导致社会公平性不高当前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中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
一方面,税务部门难以获得准确的房地产交易数据,难以核实纳税人的真实纳税情况;另一方面,纳税人也无法全面了解税收政策和相关规定,容易出现误解和误导。
2. 加强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的重要性2.1 保障税收收入稳定加强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可以有效防止逃税行为,确保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
稳定的税收收入可以为国家提供更多的财政支持,用于改善民生、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
2.2 增强公平性和公正性加强税收管理可以减少逃税现象,提高纳税人的遵纳税法意识。
同时,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防止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发生,从而提高社会公平性和公正性。
3. 加强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的思考3.1 加强征信系统建设建立完善的征信系统是加强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征信系统,税务部门可以获得全面准确的房地产交易数据,实现信息共享和核实纳税人的真实纳税情况。
3.2 健全税收政策和法规政府部门应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税收政策和法规的研究和制定,确保其科学合理,能够有效遏制逃税行为。
同时,要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和培训,使其全面了解税收政策和相关规定。
3.3 强化税收执法和监管税务部门应加大对房地产行业税收的执法力度,对逃税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同时,加强对房地产交易过程的监管,建立健全的审核制度,确保税收管理的严密性和公正性。
《房地产企业税制改进政策研究》范文

《房地产企业税制改进政策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持续繁荣,已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
然而,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管理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如税制结构的不合理、税收优惠政策的滥用等。
因此,对房地产企业税制进行改进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本文旨在通过对房地产企业税制改进政策的研究,为政策制定者提供参考,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当前房地产企业税制存在的问题1. 税制结构不合理当前,房地产企业的税制结构存在一定程度的复杂性,涉及多个税种,如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等。
这种复杂的税制结构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也增加了税收征管的难度。
2. 税收优惠政策滥用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然而,部分企业存在滥用优惠政策的情况,导致税收优惠政策的效果未能充分发挥。
3. 土地税收管理不健全土地出让金是地方政府的重要收入来源,但由于土地税收管理不健全,存在土地出让金征收不规范、逃漏税等问题。
三、房地产企业税制改进政策建议1. 简化税制结构为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应简化房地产企业的税制结构。
合并部分税种,减少重复征税,使企业更加清晰地了解自身的税收义务。
2. 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管理针对税收优惠政策滥用的问题,应加强政策的管理和监督。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优惠政策支持,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监管。
同时,定期对优惠政策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其与市场发展相匹配。
3. 完善土地税收管理为规范土地出让金征收,应完善土地税收管理制度。
加强土地出让金的征收管理,确保征收的规范性和公平性。
同时,加大对逃漏税的处罚力度,提高企业的税收遵从度。
4. 引入绿色税收政策为推动房地产企业绿色发展,可引入绿色税收政策。
对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给予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采用环保、节能的技术和材料。
5. 加强国际税收合作为应对跨国房地产企业的税收问题,应加强国际税收合作。
中国房地产业税收征管优化的探讨_0

中国房地产业税收征管优化的探讨近年来,在房地产业持续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房价居高不下,普通老百姓买不起房的问题。
相应的,房地产业税收问题也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广大的专家学者都对房地产税制改革优化给予了自己的看法,但他们往往只是专注于税制结构和税收负担的优化上,很少有人对房地产业税收征管提出改革的建议。
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来看,税收征管属于实施机制的范畴,是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个国家的制度是否有效,除了具有完善的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以外,更主要的是这个国家的实施机制是否健全。
离开了有效的实施机制,任何制度尤其是正式规则就形同虚设。
根据这一观点,房地产业税收制度的有效性也必须依靠房地产业税收征管这个内在实施机制的作用来保证,因而研究房地产业税收征管优化就显得尤其重要了。
本文在总结了我国房地产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对这些问题的成因进行了深层次的剖析,并据此提出了我国房地产业税收征管优化的改革建议。
一、中国房地产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1.一些基层的税务部门执法行为不规范。
由于人员素质等问题而导致税务机关或税务工作人员没有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依法征税,税收征管被当作随意的个人行为,多征税、少征税、虚征税,征“人情税”“关系税”等现象大量存在,严重削弱了税法应有的严肃性。
2.信息交换机制不畅通,税务机关不能及时、掌握纳税人的涉税信息。
房地产开发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经过多个行政部门的审批、许可与监督,这些行政部门都掌握一定的房地产开发信息,但是根据我国现行体制,各个职能部门相互独立,缺乏相互间的信息交换和沟通制度。
因此,仅仅依靠房地产税收征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过程中难以有效地参与管理和监控,给房地产企业偷逃税提供了机会。
3.财政体制不完善、地方保护主义盛行。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税制”财政体制,根据对税种的划分,房地产税收多属于地方税源,其与地方政府的利益相关性较强,但目前的税收立法中,赋予地方的自主权较小,不能让地方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一些自主的调控管理。
房产业发展与税收制度的调节范文(二篇)

房产业发展与税收制度的调节范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房地产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和挑战,其中之一就是房地产税收制度的调节。
本文将从房产业发展和税收制度调节两个方面探讨如何有效应对这一挑战。
一、房产业发展的背景和现状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房地产行业对国内生产总值(GDP)、全国财政收入以及就业人数的贡献都十分显著。
房地产市场的快速扩大也带动了相关产业的蓬勃发展,如建筑、装饰、家具等。
然而,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迅猛发展,一些问题也开始浮现。
首先,房价过高导致一线城市和热点二线城市房地产市场泡沫越来越严重,普通市民难以负担得起自己的住房。
其次,大量投机性购房造成了市场的不稳定性,容易产生楼市热点和楼市寒冬。
再次,土地供应紧缺加重了房地产市场的压力,导致土地价格上涨。
最后,住房空置率较高,有些房产未进行有效利用。
二、税收制度调节房产业发展的必要性调节房地产市场不仅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也需要合理的税收制度支持。
税收制度在调节房产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税收可以控制房价过高的情况。
通过提高购房者购房成本,可以降低市场投机性需求,进而稳定房地产市场。
其次,税收可以促进房屋的有效利用。
对于长期空置的房产,可以通过征收相应的税收来引导房主出租或出售,以提高房屋的利用率。
再次,税收可以平衡地方财政收入。
房产税是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之一,合理设置税率可以实现地方财政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税收还可以促进城市土地的有效供应。
通过通过征收相关的土地税,可以引导土地持有者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房产税收制度调节的关键问题在调节房地产市场的过程中,税收制度的设计和实施是关键的。
首先,需要确定征收范围。
房地产税应该覆盖所有的房地产,包括商业、工业、住宅等。
同时,对于住房,应该设立不同的税率,以保障普通居民的住房需求。
《房地产企业税制改进政策研究》范文

《房地产企业税制改进政策研究》篇一一、引言在现代化进程的推动下,房地产市场发展迅猛,对于国民经济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然而,房地产企业在运营过程中涉及的税制问题日益突出,既有税收的合理性问题,也有税制在实施中的漏洞与不足。
因此,对房地产企业税制进行改进政策研究,不仅是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
二、当前房地产企业税制现状分析目前,我国房地产企业涉及的税种繁多,包括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等。
这些税种的设置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国家财政收入,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如部分税种设置不够科学,税收优惠政策不够完善,税收征管效率不高等。
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房地产企业的健康发展。
三、房地产企业税制存在的问题1. 税制结构不够科学。
部分税种设置与房地产市场发展不匹配,存在重复征税的现象。
2. 税收优惠政策不够完善。
部分政策针对性不强,未能有效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3. 税收征管效率不高。
税务部门在征管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监管不力等问题。
四、房地产企业税制改进的必要性面对上述问题,对房地产企业税制进行改进是必要的。
首先,改进税制可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障国家财政收入;其次,改进税制可以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优化税收环境;最后,改进税制有助于促进房地产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房地产企业税制改进的政策建议1. 优化税制结构。
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情况,适时调整税种、税率,使税制更加科学、合理。
2. 完善税收优惠政策。
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房地产企业,制定差异化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3. 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加强税务部门与房地产企业的信息共享,提高税收征管的透明度和效率。
4. 引入绿色税收政策。
鼓励房地产企业采用环保、节能的技术和材料,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
5. 加强国际税收合作。
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加强国际间的税收合作与交流,为房地产企业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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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业税收征管优化的探讨近年来,在房地产业持续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房价居高不下,普通老百姓买不起房的问题。
相应的,房地产业税收问题也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广大的专家学者都对房地产税制改革优化给予了自己的看法,但他们往往只是专注于税制结构和税收负担的优化上,很少有人对房地产业税收征管提出改革的建议。
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来看,税收征管属于实施机制的范畴,是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个国家的制度是否有效,除了具有完善的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以外,更主要的是这个国家的实施机制是否健全。
离开了有效的实施机制,任何制度尤其是正式规则就形同虚设。
根据这一观点,房地产业税收制度的有效性也必须依靠房地产业税收征管这个内在实施机制的作用来保证,因而研究房地产业税收征管优化就显得尤其重要了。
本文在总结了我国房地产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对这些问题的成因进行了深层次的剖析,并据此提出了我国房地产业税收征管优化的改革建议。
一、中国房地产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1.一些基层的税务部门执法行为不规范。
由于人员素质等问题而导致税务机关或税务工作人员没有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依法征税,税收征管被当作随意的个人行为,多征税、少征税、虚征税,征”人情税”“关系税”等现象大量存在,严重削弱了税法应有的严肃性。
2.信息交换机制不畅通,税务机关不能及时、掌握纳税人的涉税信息。
房地产开发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经过多个行政部门的审批、许可与监督,这些行政部门都掌握一定的房地产开发信息,但是根据我国现行体制,各个职能部门相互独立,缺乏相互间的信息交换和沟通制度。
因此,仅仅依靠房地产税收征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过程中难以有效地参与管理和监控,给房地产企业偷逃税提供了机会。
3.财政体制不完善、地方保护主义盛行。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税制”财政体制,根据对税种的划分,房地产税收多属于地方税源,其与地方政府的利益相关性较强,但目前的税收立法中,赋予地方的自主权较小,不能让地方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一些自主的调控管理。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自身的利益,在房地产税收征收范围、时间界定、税率等进行了适度放宽,这样就造成中央政府一些税收调控措施得不到很好的实施,政策力度大大减弱,调控目标也就不能够完全实现。
4.税收征管成本偏高。
长期以来,我们只强调了税收收入的增长,却忽略了成本的付出,虽然每年的税收收入都在以两位数的高速度增长,但成本也在增长。
二、中国房地产业税收征管中存在问题的成因剖析分析我国房地产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其深层次的根源在于: 1.税收征管优化目标严重错位。
由于税收工作的考核是以收入计划的完成情况为主要内容,没有把执行税法和征管质量的情况作为考核税收工作的重要标准,导致各级征税机关事实上以计划为依据进行税收征管活动,一切税收工作都以完成税收任务为核心,这就形成了与依法治税根本对立的”收入中心论”,从而产生了许多的不规范行为。
2.现行征管模式的定位超前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
我国目前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体制才刚刚建立,社会经济秩序还未理顺,公民的纳税意识比较薄弱,与西方国家”纳税和死亡是人生不可避免的两大现实”[2]的观念深入人心的情况相比,我国公民对税收认识模糊,对税法规范的内在价值缺乏足够的认同,从而引致其税法的异己感和外在感,认为税收是种额外”负担”,能少则少,能偷则偷。
3.税收管理不到位,税收征管配套措施不完善。
目前,我国税务部门检查税收一般是以年度为单位,但由于房地产企业大部分都是跨年度、跨地域滚动开发,流动性比较大,很容易造成亏损的假象。
如果一个楼盘还没有卖完,但是开发商看钱赚得差不多了,有等到结算,用卖房款去开发第二个楼盘,尽管一个一个楼盘销售了,但是账面上却一直是亏损的。
其次,我国目前的财产登记制度不健全,尤其是缺乏私有财产登记制度,致使不少税源流失,更出现化公有财产为私有财产的非法行为,严重影响了税收征管的力度。
同时,与房地产税收密切相关的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和房地产税收评税政策不健全。
应当看到,以市场价值为计税依据是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必然趋势,需要定期对房地产进行评估,这就对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以税务部门内部现有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人员的素质难以适应税收征管的需要[3].4.税权过度集中于中央,难以满足房地产业的区域性特点。
根据我国分税制财政体系的规定,房地产税收绝大多数的立法权都集中在中央,地方只有征管权而无立法权,但房地产业具有区域性的特点,这种高度集权的模式无法促进房地产的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
5.多方面因素导致税收征管成本偏高。
目前我国征收成本较高的原因有税制设计上的,但从税收征管方面来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税务机构设置不规范、不科学,硬件设施贪大求全,盲目追求高档次,设备使用率不高;二是目前实行的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制度,将本应在日常管理解决的事项转到了稽查,而稽查又进行选案、审理、检查和执行,成了相互制约、相互配套的第二税务局,增大了稽查的成本。
三是税收征管中缺乏部门之间有效的衔接协调,重复工作过多;这些问题的存在,增加了税收征收成本。
三、中国房地产业税收征管优化的对策针对我国房地产业现实税收征管改革和征管模式存在的问题以及形成的原因,我国房地产业税收征管的优化从总体上看,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1.非正式规则大众化(1)建设税收文化体系,加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税收文化对税务人员、纳税人行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它着眼于一种文化氛围的形成,使人一置身其中,便会感觉到一种巨大的强制力量。
通过导向、凝聚和规范作用,引导税务人员和纳税人的行为,使征税人树立”公平、公开、公正、文明办税”的新思想,使纳税人逐渐形成依法纳税光荣,偷税逃税可耻的思想观念,从而形成良好的征收管理缴纳机制,达到依法征税、依法纳税,实现税收管理的最优化。
(2)明确税收征管目标,强化纳税服务意识。
解决当前收征管目标错位的问题,就是要把促进纳税人依法纳税作为税收征管优化的目标,不应把完成税收计划任务作为税收征管的目标,应该认识到组织收入是税收的基本职能,但不是惟一。
衡量税收征管质量的优劣,不能单纯看收入总量的多少,关键是要看是否坚持依法征税,依率计征,缩小应征与实征之间的差额。
要明白税收征管的目的是使纳税人依法纳税,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正是促使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有效手段。
2.正式约束可操作化(1)完善房地产税收立法制度体系,实施规范的房地产税收征管。
由于房地产税征收政策性强,管理工作要求细,交给地方政府更便于管理和操作,也有利于调动地方积极性。
因而,我国的房地产税收立法上应该下放一定的权力,由中央制定房地产税的基本法,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立法机关,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税源分布和财政需要,自行设立地方性税种。
当然,在赋予地方适度税收立法权的同时,必须建立完善相应的监督约束机制[4].(2)建立健全的监督体系,规范税收执法。
税收执法的规范化是优化税收征管,保障依法治税落到实处的重要一环。
首先,应该制定税收执法的行为规范。
其次,要建立健全税收执法监督体系。
包括建立科学的税收征管考核指标体系,建立税源监控系统,建立税务机关内部检查监督制度。
建立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制度,建立和完善纳税人监督制度,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和税收执法过错追究制。
(3)完善房地产税课税的配套制度与政策。
首先,强化房地产产权登记制度。
房地产产权登记制度是房地产管理最基本的制度,也是房地产税收征管最基本的依据。
应当建立统一的房地产产权登记系统,统一房地产产权登记信息。
其次,完善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建立房地产评税机构。
房地产税的有效征收必须建立在对房地产价值的正确评估之上,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一方面,应形成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房地产估价理论、方法体系,为房地产税收计征提供科学的依据;另一方面,要建立一套适应于市场经济发展的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
再次,建立纳税人诚信纳税评价制度。
借鉴日本”蓝色申报制度”,建立纳税人诚信纳税制度,将企业或个人是否诚实依法纳税作为衡量纳税人信用等级的一个重要指标,纳入对企业或个人的信用评价体系。
最后,理顺城市土地和房屋管理体制,改变目前多头管理的积弊,建立”精简、高效、权威、统一”的房地产管理体制,为房地产税收的课征创造良好的环境[5].3.实施机制有效化(1)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交换机制,加强税务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合作。
税务部门应该加强与计划、土地、规划、城建和房管等行政部门的沟通,形成合作机制。
应该以信息化为导向和支撑加强房地产业税收管理,充分利用信息、网络等先进科技手段,提高税务管理的效能和水平。
(2)完善税务部门的内控机制,形成严密的房地产业税收征管系统。
根据房地产业的特点,税务部门一方面要规范房地产业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和申报管理行为,实行源泉控制、全程跟踪管理;要经常进行税源分析,发现异常及时检查,涉嫌偷逃税的,及时移交稽查部门,防止因税务机关内部管理脱节而发生偷逃税行为。
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开发工程的成本审核,增加建安企业的工程成本真实性和准确性,尽量防止房地产利用假合同、假信息虚增成本,以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
(3)强化税收稽查,加大税收处罚力度。
为从根本上堵塞房地产企业税收流失的漏洞,建立起房地产行业良好的纳税秩序,地税部门除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各环节的监控外,还应该应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大对房地产行业偷逃税款行为的查处力度。
(4)努力降低税收成本。
首先,科学地设置税收征管机构,合理分工,加强税收征管各部门之间有分工合作和相互协作,减少重复工作,另外,还要充分利用税收征管设施,在部门之间有效地实行资源共享。
其次,尽量减少像建设豪华办税大厅等这种不必要的费用。
最后,通过一些税收制度设计,降低税收成本。